时间:2023-03-10 14: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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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中央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团省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等群体,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市青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通过完善工作体系,扩大青年创业基金规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加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强化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等,全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为“落实年”活动和丹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团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实现青年创业基金规模300万元,创业导师队伍达到50人,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5家,提供实习岗位550个,成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10家,完成实名制就业创业培训2100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200名,带动就业1200人,力争使就业创业工作覆盖和影响青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1.完善理事会议制度。建立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聘请创业成功的青年企业家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干部担任促进会的理事,聘请有就业创业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学者作理事会顾问,力求建成人员层次较高,行业涉及较广,工作开展扎实的青年创业服务组织。理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青年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商讨有关问题及对策。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做好创业导师和理事的推荐工作。
2.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在成立丹东市青年就业创业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县(市)、区和高校团组织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站建设,各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工作特点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企业家导师俱乐部、创业青年俱乐部、高校KAB创业俱乐部等组织,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二)扩大基金规模
1.创建丹东市青年创业基金会。依托丹东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建立基金会,向社会筹募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基金,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活动,组织符合基金会规定的募捐活动,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奖励青年创业带头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展相关领域友好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城市、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搭建青年创业的贷款平台,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各级团委要广泛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系,加强合作,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
(三)壮大创业导师队伍
有针对性地培养三类导师队伍,即企业家导师队伍、高校导师队伍和县(市)、区导师队伍,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实践经验辅导和创业素质培训。各级团委要广泛整合资源,从青联和青年企业家中选拔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社会招募;高校导师队伍由各高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推荐,对在校大学生开展KAB、SYB创业教育培训。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围绕青年就业创业开展“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巡讲”等特色活动,为青年传授创业知识和经验之道,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团市委、各县(市)区和高校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企万岗岗前实习行动”,在全市建立5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550个实习岗位。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网络资源信息库,鼓励企业提供适宜的实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五)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依托本地职业培训学校,普惠制培训基地和高校就业培训机构,联合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承担好实名制就业培训2000人的任务。同时,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推广KAB、S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各高校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素质拓展,建立《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手册》、素质拓展档案。各级团委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结合不同对象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运用相关政策服务青年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创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就业创业有关优惠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信息。继续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探索突破贷款担保障碍,积极为青年创业和二次创业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导师辅导、创业资金、创业基地、创业培训等服务,全面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带动广大青年就业。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团委必须要高度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研究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人事、财政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第一要务,明确共青团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市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委联合地方媒体广泛宣传,提高青年对就业创业的认知度;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培育亮点;通过对工作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和推广,打造品牌;通过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进一步营造青年创业良好社会氛围。开通信息服务热线,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信息资源等服务。
各级团委要把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并上报团市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做好推荐和备案,并上报到团市委工农部。联系电话:2131213;传真:2164096;E-mail:。
附: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项目
单位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队伍(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家)见习岗位(个)实名制就业培(名)农村青年培训(名)青年创业带头(名)带动就业人数(名)
东 港15880300100040240
凤 城15880300100040240
宽 甸15880300100040240
振安区1244020050020120
振兴区1244020050020120
元宝区1244010050020120
合作区1244010050020120
辽东学院13550200
辽宁地质
学 院1255020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和**河市有关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达到动态为零的目标。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摸清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就发〔20**〕7号)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组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进行逐户调查、登记造册、申报认定,实施网络实名制动态管理,重点了解和掌握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填报《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的,主要掌握其就业状况,稳定情况。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在社区公示。
(二)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实施“零距离”服务。继续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把工作做到零就业家庭中,把援助内容落实到人头。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指导帮扶。对有创业要求和有创业能力的,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现创业式就业;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需要,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要求而缺少资金的,给予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介绍服务大厅的窗口功能,为前来求职的零就业家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做到求职人员随时需要,随时安置就业岗位。在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要重点、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起到用政策引导和促进的积极作用。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和开发就业岗位的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信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促进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扶持力度,对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具体措施;宣传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目标、内容、申报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年8月1日至9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对所有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系统登记,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台账,实行微机化管理。
第二阶段: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试点社区(20**年9月2日至10月1日)。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零就业家庭社区做试点,集中力量打开突破口,首先在试点社区消灭零就业家庭。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20**年10月2日至12月20日)。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全面推开,力争20**年末在全市完全消除零就业家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目标的实际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纳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履行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社区为依托,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强化就业服务手段,加大困难群体援助力度,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大力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拓展社区就业门路,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巩固我镇市级文明镇、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目标内容
从年1月1日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启动,力争把我镇创建成第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2、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3、“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工资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100%就业。
4、充分整合社区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5、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各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居民对公共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3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9月):实施阶段。4-5月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指标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解目标,逐步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6月中旬,对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小结。7-9月开展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社区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组织模拟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指标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就业的重要性,根据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我镇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由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由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各村、居委成立相应以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资金保障,确保政策实施
镇财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资金投入为全镇可用财力的0.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实施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分解表附后)。
(三)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一方面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为我镇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制定“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经常走访、定期排摸,并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形成登记(摸底调查)——指导(指导转变观念)——推荐(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良性循环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的为创业者筑桥铺路。同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将举办两场区域联合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享受到推荐就业和就业帮扶服务。宣传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参加职业见习,组织居民开展择业就业指导讲座,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择业指导,使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利用网络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居民论坛,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答、所长在线、互动社区等模块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建立实现镇劳动力信息资源与就业扶持服务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双方搭建完善的交流平台。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团、妇齐抓共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履行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社区为依托,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强化就业服务手段,加大困难群体援助力度,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大力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拓展社区就业门路,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为争创我镇全国文明镇、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二、目标内容
从年1月1日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启动,力争把我镇创建成第一批充分就业社区,必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建内容有:
1、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内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第一责任。
2、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
3、“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拓展“双困”人员就业基地,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双困”人员,通过岗位工资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社区内“双困”人员100%就业。
4、充分整合社区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5、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各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居民对公共就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3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9月):实施阶段。4-5月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指标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分解目标,逐步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6月中旬,对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小结。7-9月开展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社区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组织模拟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指标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就业的重要性,根据区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附后)。我镇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由协调小组研究制定,由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在村、居委成立相应的以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资金保障,确保政策实施
镇财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资金投入为全镇可用财力的0.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实施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分解表附后)。
(三)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一方面加强创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为我镇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制定“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调查排摸及援助方案,经常走访、定期排摸,并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形成登记(摸底调查)——指导(指导转变观念)——推荐(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良性循环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的为创业者筑桥铺路。同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将举办两场区域联合招聘会,多渠道扩大就业,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享受到推荐就业和就业帮扶服务。宣传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参加职业见习,组织居民开展择业就业指导讲座,对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择业指导,使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利用网络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居民论坛,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答、所长在线、互动社区等模块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建立实现镇劳动力信息资源与就业扶持服务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双方搭建完善的交流平台。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青、妇齐抓共管、劳动保障事务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战略部署和“两个强力推进”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府发[2008]1号)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就地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及时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开展10万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帮助2.8万名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帮助2.48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网络。坚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培训愿望、就业需求。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筛选整理,充分利用中国劳务网“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等劳务信息平台,收集劳务信息,并组织有效的劳务对接。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责任单位:农办、就业、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各地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劳务密集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不断开辟新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编制产业规划和下达项目计划时,充分考虑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产业等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鼓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规划和建设、交通、农业、林业、以工代赈等部门)
(三)组织返乡农民工异地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联系,开展用工对接和区域劳务协作。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发展劳务经纪人队伍,开拓劳务市场。巩固东部沿海劳务市场,拓展东北、华北、西北和海外劳务市场,力争全年向外输出劳务98万人,外派劳务800人。(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农办、商务、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四)加强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劳务品牌工程培训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10万农民工培训行动,按照市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巴府发[2008]1号文件精神,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资金,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培训向劳务输入地延伸的办法和措施,并给与相关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农办、农业、扶贫、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
(五)鼓励扶持返乡农民自主创业。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重点放在涉农生产、服务上。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加强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登记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近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对失业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范围。对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失业返乡农民工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和荒山、荒滩等场地回乡创业。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引导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农民工进入园区。(责任单位:农办、国土、农业、工商、税务、中小企业、扶贫等部门)
(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县(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收集各类岗位信息,组织免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丰富返乡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农办、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司法、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办要牵头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一、办公场地。44个村改的居委会,要在3月底前腾出一处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的工作用房。经区劳动、财政、街道检查验收认定合格后,按相关要求统一组织改造施工。
二、装修改造。改造中,要按“统一规划、统一标识标志、统一风格”的原则进行,竣工验收后,区审计部门要对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防止资金流失。
三、人员选配。要按照“村委推荐、街道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选取劳动保障协管员,程序上按“公开报名、政审考察、组织体检、考试考核、确定录用”进行。基本条件为具有该居民区常住户口,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农村零转移困难家庭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家庭人员优先录用。被录用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属合同制工人身份,工资暂定为每月8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其人事关系隶属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行政上受街道、居委的领导,业务上受区劳动部门的指导。人员录用工作要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持证上岗。5月份,区劳动部门要对确定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劳动政策法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人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争取2012年年底前,组织一次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劳动保障协管员持证上岗的要求。
五、设施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电话、办公桌椅、电脑桌等办公设施,由区财政局采取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购置。5月底前要全部配备到位。
六、业务软件及资料配备。6月底前,劳动部门要为各村改居委的计算机中安装“劳动99”等工作软件,发放管理台帐。
七、业务开展。由区劳动部门为劳动保障站统一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工作程序,确定工作职责和范围,在7月底前全面开展工作。
八、平台改造费用投入。各村改居工作用房的装修及办公设施购置费用,可合并使用,按每个村改居居委3万元人民币安排。由区财政承担70%,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承担30%的原则筹集。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城乡统筹充分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双服务”工作精神,强化村(居)、企业对就业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组织推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的合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发挥镇、村(居)级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多渠道扩大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全镇劳动者的充分就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镇工作启动,先选择条件成熟村(居)创建,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内容有: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组织体系,确保就业工作正常化;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通过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力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满足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就业服务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安排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就业的重要性,决定成立箬横镇创建充分就业镇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在村、居委成立相应的以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领导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强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推进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宣传进村(居)、进企业,为我镇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建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方式、方法,统一创建步骤;村(居)社会保障员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其工作表现、工作实效实行综合评分制,直接和工作报酬挂钩,奖优罚后;落实充分就业创建考核机制,把充分就业村(居)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对村(居)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四)整合资源,建立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就业、见习机会;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掌握各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对就业困难人群进行有针对性就业安排,并进行跟踪管理,使所有求职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公众满意度,逐步形成以人为本、动态援助的长效就业服务机制,确保充分就业镇的创建成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7-8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各创建村(居)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到位,明确操作规程,并对辖区内就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
第二阶段(8-9月):实施阶段。开展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村(居)上报的调查摸底,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展开就业援助大行动。召开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创建村(居)上报创建材料,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对创建村(居)进行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工作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