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范文

时间:2023-03-10 14:59:21

序论:在您撰写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

第1篇

全市抗冰救灾工作二等功个人事迹材料

在抗击今年1月13日开始的有气象记录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发生强度最大、造成损失最重的冰冻灾害中,身为全县抗冰救灾指挥部重要成员的县政府办主任***同志身先士卒、废寝忘食,全身心奋战在抗冰救灾第一线,为全县夺取抗冰救灾的胜利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和突出贡献。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高度重视,反应迅速,为全县抗冰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谋服务。

他深知重灾面前信息的畅通在很大程度上关乎着抗灾救灾工作的一切、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为此,他突出把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抗冰救灾的文件、指令和及时全面准确的收集、反馈灾情信息作为第一前提来抓,把全办文秘得力干将安排到县抗冰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先后组织火速制定下发了《**县抗冰救灾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方案到各乡镇、各单位,编辑《**抗冰救灾快讯》50多期发放到县四大家领导和乡镇、单位,及时组织起草一系列请示报告到市指挥部,为迅速安排部署抗冰救灾工作,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对抗冰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指示,迅速落实到抗冰抢险的第一线,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援,收集掌握受灾的最新的情况,合理组织相关抗冰力量,为全县抗冰救灾工作的高速高效部署调度、赢取抗冰救灾工作时间和主动权提供了最为关键的信息、参谋作用。

二、竭心尽力,积极调度,促进了全县抗冰救灾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身先士卒,废寝忘食,全力奋战在抗冰救灾第一线。

第2篇

一直以来,刑警大队全体民警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对党的高度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连续奋战,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公安工作之中。以来,破获刑事案件230余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70余名,报捕率、起诉率达100%,追回被盗抢汽车40余辆及手机、现金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等媒体多次对刑警大队所破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荣获市局集体嘉奖,侦破“6.20”案件荣立集体二等功和市局建制集体三等功,刑警大队被市局评为“五个好”党支部,荣立集体三等功6次。其中有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8人受奖,副大队长王稳昌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评为当年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数据虽然枯燥,但这是刑警大队全体民警饱蘸青春和汗水,书写在共和国大地上的最美的诗篇,每一起案件的破获、每一名嫌疑人的抓捕,都镌刻着一个个奉献者的风姿,阐述着祟高和神圣、严峻和厚重、无私和正义。尤为可贵的是,大队自成立近二十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办理过一起冤、假、错案。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市政府、市局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他们不愧为公交战线上的佼佼者。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

刑警大队坚信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之本,始终坚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管理队伍的方式方法,将严格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紧密结合;始终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和制度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紧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事迹材料《刑警大队先进事迹材料》。为此,刑警大队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使队伍管理在每个环节上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大队坚持“四抓”:一抓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二抓思想教育、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抓违纪苗头,防微杜渐;四抓典型,弘扬正气。在各项工作中,大队领导特别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富有奉献精神,勤政廉政,从一点一滴做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同时,大队领导深知强有力的班子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凝聚力、战斗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办事公道正派,民警满意率达100%。

二、不断突出主业意识,业务工作显成效

刑警大队的主业是侦查破案。刑警大队牢固树立了破案是公安机关主业的意识,不断加大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力度,恪尽职守,勇于吃苦,不怕困难、攻坚克难,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

第3篇

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提供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县综治委牵头,公安、民政、人劳社保、财政、卫生、教育、宣传媒体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举荐、确认、奖励、保障、宣传等工作。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县公安局负责。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县公安局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向县公安局申请或者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材料。

第七条县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并予以确认,下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达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确认的申请或举荐,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有关单位或个人举荐的,公安机关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第八条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安局应当予以确认: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事迹突出的;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事迹突出的;

(四)在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事迹突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奖励:

(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通报嘉奖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嘉奖证书,并发给00元的奖金;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记功证书,并发给2000元的奖金;

(三)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见义勇为行为尚不够嘉奖以上奖励的,由协调小组评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500元至800元的奖金;

(五)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受到伤害而住院治疗的,由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前往探望,并发给200元至500元的慰问金。

第十条县公安局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和表彰建议意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对个别见义勇为人员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视情及时组织表彰。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该为其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保障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基金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有关保障。见义勇为基金采取财政拨款、慈善基金捐助、企业及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实行独立建帐,民主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各级医疗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的,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协调小组帮助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或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有关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县公安局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有关费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剩余费用经协调小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给其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其他人员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决后,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其经费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应给予伤残等级鉴定,见义勇为人员待伤势基本稳定后,可凭县公安局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或介绍信,直接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及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待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有关工(公)伤规定办理;其他人员,由县民政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享有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第二十一条县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推诿、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人员未予保密或者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确认、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工作中,推诿、拖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弄虚作假、的;

(四)打击、报复、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职责的人员坐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重大损害威胁,不予救援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是铁路公安局车站派出所警务检查站的一名普通民警,今年岁的他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历任民警、干事,曾荣获“人民满意警察”荣誉称号,现任所警务检查站一警组警长。

从早上7时进入工作岗位,至23时送走最后一班出省的旅客列车,的工作岗位就是火车站的进站大厅。在成千上万擦肩而过的旅客中,他能近乎神奇般地查出那些混迹其中的毒贩和不法分子。

随着春运的来临,客流骤增,旅客摩肩接踵,人山人海,而在短短的时间内,要从成千上万擦肩而过的旅客中,准确查缉出那些混迹其中的毒贩和不法分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于每天从早到晚站立10多个小时的腰酸背疼和筋疲力尽,在眼里根本不是什么困难,最让他心急的是如何才能完成查缉任务?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查缉水平?查缉工作看似不费多少气力,可要在茫茫客流中找到混迹其中的毒贩,不仅需要一身过硬的本领,而且时时刻刻都得保持高度警惕,全神贯注。因为战机是稍纵即逝,进站大厅内,旅客从视线中通过的时间不过几秒钟,有时同时就有上百人通过,停留在每位旅客身上的可能只有一瞥。只这一瞥,就要识破毒贩子的伪装,即使有火眼金睛也要付出百倍的勤奋。

而还在几年前,刚调入警务检查站的也曾在数月的时间里一无所获。那时的他,每天面对着成千上万迎面而来又匆匆而去的旅客,虽然明知毒贩子就混迹之中,可就是没有任何战果。难道就这样让毒贩子从自己的眼皮底下通过?这个从小就有股子韧劲的小伙暗暗和自己较上了劲。他向查缉经验丰富的同志请教,学习语言表达和盘问技巧,规范执勤用语和执勤行为,分析各季节的来源、中转、流向,研究毒贩的犯罪心理和匿毒的方式方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的查缉基本功迅速提高,并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查缉的准确率达到了90%以上。20__年1月21日10时,正在执勤的警长发现一名手执k__次至西昌车票的女子形迹可疑,他便和同事一起对该人进行仔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女子体内携带有疑似物,经工作,犯罪嫌疑人瓦布阿伍从体内排出用色白透明塑料纸包裹的海洛因336克。瓦布阿伍没想到精心隐藏的还是没有逃过缉毒民警的眼睛,真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火车站是云南省最大的陆路口岸和铁路交通枢纽、处于云南缉毒斗争“第三道防线”的重要关口。每天发送旅客列车43趟,每月发送旅客120万余人次。高峰时达到170万余人次,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和广大旅客平安,是站派出所警务查缉站首当其冲的主要任务,也是查缉民警的首要职责。在缉毒斗争中,同志不断改进缉毒方法,不断的提高查缉技能,在向有查缉经验的同事学习查缉经验的同时自己在不断的摸索新的方法,根据不同季节和不同车次,以及旅客衣着像貌、行李物品、来龙去脉,从事查缉工作以来,我边学习边不断总结改进查缉方法,使自已的查缉技术得到不断提高,总结出了“四字查缉法” —“察”二“问”三“辨”四“查”。根据不同车次及旅客衣着像貌,神情表现,行李物品,来龙去脉,寻找事物的矛盾点,迅速锁定“目标”查破案件。

在南来北往的旅客眼里,只是一名普通的铁路民警,但在伺机闯关的毒贩子眼里,刚毅果敢的和他的战友们却是一面难以逾越的屏障。多少伪装巧妙的毒贩子在他那双火眼金睛前显了原形。经过一次次灵魂的拼搏和一场场殊死的较量,年轻的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查缉民警,工作成绩一年一个台阶。仅20__年1月,他个人就查获各类案件7起,缴获各类475.3克,带领警组查获案件22起,缴获2190.9克。与1月个人完成案件3起,缴获各类273克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自参加查缉工作以来,共查获各类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名,缴获12368克,查获逃犯11名,在同志的带领下,警组共查处案件2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名,查缴24012.7克。

查缉工作艰辛、枯燥且充满危险,有时几天下来一无所获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正是人民警察的特殊使命和对人民警察工作的无比热爱,和所查缉站的民警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用睿智、忠诚和坚守捍卫着“春城铁门槛”的美誉。

附:查缉站近年来取得的荣誉:

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奖励表彰行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是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企业职工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行政奖励表彰事项应当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综合性,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应当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奖励表彰的给予机关为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第六条行政奖励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对驻青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民实施奖励表彰。

第二章种类和批准权限

第七条行政奖励表彰按组织实施的主体分为:

(一)政府奖励表彰,是指以人民政府的名义组织开展的行政奖励表彰活动;

(二)联合奖励表彰,是指以政府工作部门(含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等,下同)与政府人事部门的名义联合组织开展的行政奖励表彰活动;

(三)部门奖励表彰,是指以政府工作部门的名义在本系统内组织的行政奖励表彰活动。

第八条行政奖励表彰按受奖对象分为对个人奖励表彰和对集体奖励表彰。

对个人奖励表彰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集体奖励表彰由低到高依次分为: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记集体三等功、记集体二等功、记集体一等功、通令嘉奖。

对不宜给予上述种类奖励表彰的人员,可以采取通报等形式进行表彰。

第九条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和农民,“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一般在其前冠以系统名称。

特殊情况需要授予其他称号的,须经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同意或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二等功以下的奖励表彰;各区(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以下的奖励表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以下的奖励表彰。其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奖励表彰,须经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十一条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权限规定,给予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奖励表彰。给予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奖励表彰,须按管理权限,征得有关机关同意。

第十二条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按照权限规定,给予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下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奖励表彰。给予下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奖励表彰,须征得该级人民政府同意。

第十三条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记一等功和给予集体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等奖励表彰,由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周期和数量

第十四条政府奖励表彰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联合奖励表彰或部门奖励表彰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

第十五条行政奖励表彰数量应当从严控制,根据参评单位和参评个人数量,分别按以下比例确定。

(一)受奖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10%,在一次行政奖励表彰活动中最多不超过80个;在一个奖励表彰项目内,受奖集体不超过同类别、同层次参评单位的50%;

(二)受奖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一次行政奖励表彰活动中一般不超过200人。

第十六条在一项行政奖励表彰中,除成批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外,对个人的奖励表彰须有两个以上种类。其中高层次的奖励表彰种类名额,一般不超过受奖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在一项行政奖励表彰中,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奖励表彰,不得超过受奖励表彰总人数的15%。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十八条对行政奖励表彰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审批制度。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底以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一般不得进行行政奖励表彰活动。

因特殊情况需要及时进行行政奖励表彰的,可以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开展行政奖励表彰活动,应当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政府奖励表彰项目应当从严控制。在一个表彰周期内,政府工作部门一般只允许开展一项联合奖励表彰活动,在本系统内开展的部门奖励表彰一般不超过三项。

第二十条对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的奖励表彰活动,应当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申报政府奖励表彰项目的,由主办部门填写奖励项目立项审批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经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政府研究决定。

申报联合奖励表彰或部门奖励表彰项目的,由主办部门填写奖励项目立项审批表,向本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报,由人事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组织评选,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上报。

第二十三条以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奖励表彰的,应当事先送本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各区(市)的政府奖励表彰项目,由区(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汇总,当年第一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五章实施

第二十五条凡经批准的行政奖励表彰项目,属政府奖励表彰或联合奖励表彰的,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实施;部门奖励表彰由该部门自行部署实施。

第二十六条行政奖励表彰应当坚持政治标准,以贡献大小来衡量,并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明确具体的评选条件。被评选的受奖对象,应当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受奖励表彰的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等次应当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第二十七条给予担任区(市)处(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奖励表彰,须按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和本级政府行政监察部门同意,填写领导干部奖励表彰审核备案表,由奖励表彰审批机关留存备案。

第二十八条推荐上报拟受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填写统一的审批表,并附简要事迹材料。

第二十九条开展行政奖励表彰活动,应当坚持从简的原则,结合部门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新闻会或表彰通报等形式进行。确需召开专门奖励表彰大会的,应当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奖励表彰通报,由实施奖励表彰的机关。

第三十条已获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本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组织的同类型的奖励表彰评选。

第六章相关待遇

第三十一条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牌、奖状或锦旗;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或奖励证书。奖章、奖牌、奖状、奖励证书等按规定的式样和规格,由本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监制。

第三十二条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可以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数额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对获得记二等功奖励的,给予300元奖金;

(二)对获得记三等功奖励的,给予200元奖金;

(三)对获得嘉奖奖励的,给予100元奖金。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予以重关奖。

第三十四条政府奖励表彰活动,奖励经费由本级财政支付;联合奖励表彰活动,奖励经费除按有关规定由本级财政支付的外,由主办部门按规定标准自行解决;部门奖励表彰活动,奖励经费由主办部门按规定标准自行解决。

第七章监督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开展行政奖励表彰活动的,不予兑现其奖励待遇,并视情节对主办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主办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禁止行政奖励表彰活动主办部门向参评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违反规定的,取消奖励表彰活动,责令退回收取的费用并通报批评。参评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上述问题的,应当主动检举并自觉抵制。

第6篇

派出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2

公安分局太白路派出所。主要担负着太白路地区3.02平方公里的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等工作任务。我所现有在编民警45人,实有45人。

1月,我所被分局评为“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在全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中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级公安派出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在年度全区群防工作中被分局评为“先进单位”;2月,在防范和处理问题工作中被区委评为“先进单位”、在分局冬季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中荣获第一名;3月荣获市人民政府授予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民警马润亮荣获个人二等功,马润亮警务室是全国首个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

与时俱进变作风,内强素质树形象。强有力的班子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太白路派出所在各级领导及分局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风气,加强民警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以作风建设为主导,抓队伍的思想建设,鼓足干劲,勇争一流,为我所辖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太白路派出所自成立以来,本着情系百姓,踏实进取的方针,在服务群众,为民解忧上动脑子。在办理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所支部多次开会研究工作方法,探讨工作进度。根据我辖区大专院校集中的特点,我们上门服务;对于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特意开辟“二代身份证绿色通道”,专车接送办证的老人,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所提前完成全年身份证换发工作,受到分局的表扬。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今年,所支部对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周密部署,定岗定责,措施到位,加强治安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对西大商城周边绺窃等治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院校周边地区进行了清理整顿、安全检查。

第7篇

引导文: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身边总有那么些好人好事,让生活更美好。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好人好事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

材料一 20xx年3月19日上午9时许,罗店镇张士村村民徐秀珍跟往常一样,到自家的自留地里弄了点蔬菜后,准备到家附近的南泾河边清洗一下。当她走近河旁的水桥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离水桥外2米处,有个幼童溺水了。只见小孩面向水里、背朝天半沉半浮在河水中,已无力挣扎。在这命悬一线的危难时刻,徐秀珍没有多想,扔掉手中的菜篮子,顾不上脱下身上厚厚的棉衣,就跳进了河水中。她一只手抓住水桥边的面板,另一只手向孩子的方向伸去,希望能够拉到小孩,但由于离小孩较远还是无法抓到孩子。3月的河水,依然冰冷刺骨,水又比较深,而且身上厚厚的棉衣,被水一浸变得重起来,73岁的徐秀珍老人每挪动一步都很艰难,但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此时耽误一分钟,孩子就可能没命了。她奋力用手划着水面,向孩子的方向挪去,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当周围的邻居、村民问徐秀珍:你都73岁了,当时哪来的这么大勇气跳入河中?她笑呵呵地回答道: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当你看见一个孩子在水中奄奄一息时,能忍心不救吗?换作谁都会这样做的。几十年来,徐秀珍帮助的人、做过的好事,没人数得清,她的高尚品格已根植在街坊邻居的心中。

材料二 2012年10月10日,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收到了一封自于宝岛台湾《大爱工行,仁义之师》的表扬信,随后,新民晚报、侨报、新华网等各大媒体纷纷刊登《上海儿子10年照顾台湾爸》的文章,详尽描述了从2002年到2012年整整十年工行员工朱捷的无私关怀与帮助台胞杨银岳先生的事迹。2002年73岁的杨先生来到了工商银行普陀支行寻求帮助,两个人长达十年的忘年交就此开始。在后来的服务中,朱捷得知老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就买了测量仪,利用自己曾在部队从事专业医护的技术主动承担了老人的血糖测试和胰岛素注射。老人家境富裕时,朱捷婉拒了杨先生提出的义子身份,君子之交淡如水,您不用感谢我,这是我一个工行员工应该做的。杨老先生于2005年投奔宁波老家亲戚,直至2009年一直定居慈溪,此间经历了巨大人生变故,丧偶、被诈骗等悲惨的境遇让杨老先生的健康与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孤苦不堪中再次拨通了小朱的电话。在得知老人的变故后,朱捷毅然将杨老先生接到家中照顾,为能让老人多走动,朱捷与同栋的一楼住户进行了多次沟通,将六楼房屋进行置换,不知不觉中,杨老已经成为小朱一家的新成员,在杨老心中,小朱早就成为他至亲至爱的好儿子。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他的生活费用都是由小朱提供的。2012年8月26日,老人安详地辞世,享年83岁。由于无法找到老人的亲属,朱捷承担了杨老先生的后事。最后。通过与台湾的海基会与民政部门多次联系,找到老人失散的女儿,完成了老人毕生的心愿。

材料三 武警上海总队五支队十一中队战士叶乃阳,入伍5年来坚持把爱心献给社会、忠心献给使命、恒心献给岗位,出色完成世博、大运、涉日维稳等重大任务。个人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表彰为总队标兵士官、武警部队学习成才先进个人。2009年12月至今,他坚持用爱心帮助植物人方祖俊一家,每月从士兵津贴中拿出200元、士官工资中拿出800元予以捐助,一定要让方祖俊醒过来!抱着这个朴素的信念,在首次探亲休假的20天里,叶乃阳17天住在方家,四处打探唤醒植物人的办法,为之购买轮椅、MP3等康复用具,每天帮其洗澡按摩、注射营养剂,不停的呼唤着他的名字,经过十多天的精心照料,方祖俊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先进事迹被安徽省委宣传部、文明办、上海市委宣传部以及上海电视台、安徽省广播电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武警新闻台、文汇报等国家和地方80余家新闻网络媒体宣传报道,个人被安徽省六安市评为六安好人,第三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登安徽省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