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57:55
序论:在您撰写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明确“两个责任”清单。
对于每一个重大项目工程,明确节点建设内容和推进领导班子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主体责任部门(个人)和监督责任主体,确保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两个责任”全覆盖,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两个责任”清单详见附表)。
二、调度点评督查督办回头看。
(一)调度点评督查督办。对于正在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项目工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跟踪调度推进,采取部门调度与切块牵头调度相结合、观摩点评与督查督办相结合、建设推进与回头看相结合,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项目包挂部门对具体包挂人,要坚持一天一调度,共同研商解决项目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块牵头部门(即:经发局牵头负责重大产业项目调度,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建项目及民生实事项目调度)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项目工程包挂部门(或包挂人)要坚持一周一调度,并安排专人记录,将项目工程建设推进调度情况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同时报督查室备案;主体办(督查室)对项目工程推进情况及包挂单位(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督查,根据调度情况、督查情况及主要领导安排,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并按照进度要求跟踪督办。主要领导定期(一般一季一次)召集班子成员及金城街道、各办局中心(公司)负责人、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党代表等,对项目建设推进成效,进行现场观摩点评,针对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设进度要求,现场督办、限期交办、清单销号、销号备案。
(二)开展回头看。对于推进迟缓、问题较多、群众反应强烈、投资商意见较大的重大项目工程,主体办、督查室将会同县纪委派驻工作组,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
1、看项目(工程)建设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公开、透明;
2、看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章);
3、看项目(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等行为;
4、看项目(工程)建设监管是否履职到位;
5、看项目(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三、严格考核奖惩。
(一)通过督查调度,对项目工程推进较快、履职尽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包挂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人员重用、绩效奖励等重要依据。对于前期未按序时推进,影响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受到领导点名批评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对在项目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推进迟缓,履职不力,连续多次被点名批评和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黄牌警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绩效奖励资格,取消人员重用资格。
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街道督战。街道负责挂牌督战3个责任村贫困户脱贫质量、帮扶效果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行业督战。“两不愁三保障”各科室负责挂牌督战本行业涉及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产业发展及持续增收情况。
(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三)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
(四)“三个一”帮扶落实情况。
(五)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六)“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工作、年度成效考核、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七)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八)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薄弱环节,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情况。
(九)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关于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战方式
按照街道负总责、上下联动、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原则,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一)街道负总责。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村督战进展情况,研判形势,部署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暗访、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等。
(二)上下联动。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扶单位,按照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聚焦责任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开展督导,推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的落实,帮助各村和贫困户解决问题,提高脱贫攻坚成色。
(三)分类挂牌。街道教育办挂牌义务教育有保障,卫生计生办挂牌基本医疗有保障,住建办挂牌安全住房有保障,水利站挂牌饮水安全有保障,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牵头挂牌产业就业,民政办牵头挂牌兜底保障。
(四)分级督战。街道各科室按照分类挂牌实施分级督战,制定督战工作方案,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帮扶,组织力量对村、贫困户和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督战。“两不愁三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由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选派骨干力量,组成巡回督战组开展巡回督战。各责任村每月底前向街道脱贫攻坚办报告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其中,街道脱贫攻坚办制定街道辖区督战方案,各科室制定本行业督战方案并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月31日前,完成对标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报街道脱贫攻坚办。各科室对本行业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工作。街道脱贫攻坚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各村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村的督战工作。
(二)逐一解决问题。对督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科室予以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逐场制定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通过全面排查确实达到养殖家底清、治理任务明、整改措施有力、治理模式有效的目标。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对象
1.全县区域内1219户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
2.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养殖场。
3.年出笼肉鸡10000羽以上、存笼蛋鸡2000羽以上养殖场。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已建异位生物发酵床、化粪池和沼气池是否正常运行,养殖场(户)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是否完备,清粪方式是否按照要求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处理成熟的粪肥是否全部还田利用。通过“回头看”,对现存规模大户进一步梳理,对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运行较差,不按照技术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治污不力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分类处置,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治污设施设备。
(三)排查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全面结束。
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0日排查准备阶段,制定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10日-8月10日召开动员布置大会,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工作;
第三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梳理问题清单全面实施整改,对治污不力的规模养殖场,联合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强化指导、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联合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三、人员安排
为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中心成立六个工作指导组,负责按片区对乡镇排查工作质量、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进行督办、指导、落实。
第一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
第二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沙镇溪镇。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回头看”工作全面实施,全力支持和配合指导组的工作,要做到排查精准、问题清析、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并根据排查反馈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认真总结好的治理模式和经验,全面整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治理方案要求技术操作可行、长效运行可靠。
附件:**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回头看”检查记录表
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镇级督战。联系县领导负责对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涉及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薄弱环节进行挂牌督战。
(二)村级督战。贫困村由定点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督战,非贫困村由镇党委政府和定点帮扶单位挂牌督战。
(三)专项督战。扶贫专项工作涉及各办公室和各单项负责人,牵涉到贫困户补贴实物和资金的,一是要收集完善2014年扶贫工作以来至今所有年度所有贫困户到户的扶贫项目、危房、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增减挂钩、产业项目、扶贫日捐款资金、资产收益分红、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贴息)、集体经济分红、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贴、养老金、高龄补贴、畜牧站畜禽产业方面补贴、退耕还林(包括公益林、天保工程等)、地力保护粮食直补、优抚、奖励扶助、医疗保险代缴、医疗报销、医疗救助、民政救助、雨露计划、栋梁工程、教育扶持、贫困户电费减免、安全饮水等情况。二是要收集完善到村到镇的所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内容、项目规模、投资金额等。各站所办务必清理完善,将最终确定版本电子档传镇脱贫攻坚办和各村。三是要紧盯“一低三有”、“一低五有”、“一超六有”以及“两不愁三保障”重要指标,报账全域达标。四是要完成项目实施和报账销号。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四不摘”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1.人均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4.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5.“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8.项目库建设使用和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9.“五个一”“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和方式
按照镇级统筹、现场督战、分项推进、逐级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时完成。
(一)镇级统筹。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研判形势,部署工作。适时召集各村和涉及办公室,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从态势和趋势上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找准问题、发现短板,逐项督促相关村和帮扶部门压实攻坚责任,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攻坚举措,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镇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督办、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问题等。
(二)现场督战。一是组织好每月的脱贫攻坚例会,听取各村工作汇报,认真排查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短板,有效开展挂牌督战,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二是镇脱贫攻坚办牵头,组成13个督战指导组,进村入户,帮助找准“两不愁三保障”和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其按要求整改到位。每月20日前将开展督导情况,发现问题以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巡回督战指导组成员要认真研究各村存在问题,梳理重点督战事项,结合网格精细化管理中排查的问题和后续整改,对各村统筹开展巡回督战指导,并将督战情况梳理报送主要领导。
(三)分项推进。有挂牌任务的镇级站所办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后,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全镇各村各站所办对本辖区本站所办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整个督战工作贯穿2020年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统筹开展、科学调度,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战”出水平,“战”出佳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开展督战工作。各乡(镇)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乡(镇)的督战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战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脱贫攻坚业务熟悉的优秀干部参与督战。
加强水上安全生产监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加强督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针对辖区水域安全,今年4月,广东海事局制定了一个历时八个月的水上安全大巡察行动,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希望能让平安两字在广东这片湛蓝之海远扬。
水上安全大巡察要如何查,怎么查,查到安全隐患又会怎么办?
对此,《广东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工作方案》作出明确指示,广东海事局将组织局机关通航、船舶、危防、船员、船检、应急、法规、海事公安等处室业务骨干联合组成巡察组,采取自查、巡察、回头看“三步曲”,对汕头局、湛江局、各分支局(下称“各局”) 及所有海事处进行安全大摸底,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翻箱倒柜”式的巡查。同时,在水上安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跟踪整改措施,若有失职将会进行追责。
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为贯彻落实2017年广东海事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海事部门监管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解决水上交通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广东海事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联合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聚焦主业、发奋图强,对辖区实行“翻箱倒柜”式的蹲点检查,唱好自查、巡察、回头看“三步曲”,推动事先预防、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通过检视海事部门的履职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安全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推动海事“三化”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广东海事。
本次水上安全大巡察中,广东海事局将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确保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广东海事局有关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筑牢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有效监督辖区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载适当、环境适宜。
同时,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蹲点巡察的方式,对汕头局、湛江局、各分支局及所有海事处全覆盖巡察、对辖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全覆盖巡察。通过安全巡察,着力发现辖区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查找突出问题解决不力的原因和破解办法,积极完善辖区安全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安全巡察反馈的问题,将会逐一制订有效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对安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行闭环管理。
历时八月安全大摸底
据了解,本次水上大巡察将历时八个月,通过自查排查、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六个方式开展。4月份为各局自查阶段,各局对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内部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对辖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同时,由广东海事局机关通航、船舶、危防、船员、船检、应急、法规、海事公安等处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五个巡察组,将会在4月份至10月份期间,对已经开展了自查的各局实施2-3周的巡察,并向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报告,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反馈到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单位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月份,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回头看”巡察,检查巡察工作报告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置若罔闻、不落实整改的单位,由领导小组进行问责。
五方面下大工夫监管
据悉,本次水上安全大巡察将以“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情况、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情况、深化安全专项行动情况和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情况”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开展工作。每个方面的内容又进一步细化,其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情况、深化安全专项行动三个方面是重点中的重点,巡察的细项均达七项或以上。
针对“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结合整个巡察的情况作出对各海事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情况的评判,而不是仅根据对各海事局机关的检查情况来作出评判。评判要点包括:各单位领导对辖区的情况是否熟悉;重点难点部位的监管措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成效如何;贯彻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是否及时、有效,相关岗位人员是否知晓相关工作部署,是否有连续完整的工作记录;涉及安全监管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严重的缺位情况;推进智慧海事监管的机制是否健全;海事处执法人员是否具备应知应会的执法知识;各地海事局、海事处每月至少对辖区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制订针对性监管措施。
针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主要检查各海事局与安全监管有关的业务管理情况,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载适当、环境适宜,检查海事部门是否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评判要点包括通航环境和秩序管理、船舶监督、船员管理、危管防污、船舶检验及险情应急处置等方面。该方面的检查将采用两人一组,其中至少有一人精通相应业务的形式,在检查时,对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级部署,并根据专业判断和管理经验,评估业务管理开展的情况,不仅要检查海事局机关层面的工作,还应检查海事局组织强化本业务线条的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对海事处的检查结果相互验证。
针对“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主要根据辖区重点监管对象,以及辖区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选取了相关重点部位,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拓展和细化。在检查过程中,既要检查各海事局对这些重点部位实施强化监管的情况,判喔鞯ノ欢哉庑氐悴课坏募觳槭欠衤涫盗思忧考喙艿囊求,又要实际检查这些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判断这些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风险。在安全大巡察过程中,应对这些重点部位进行全覆盖的抽查。
针对“深化安全专项行动”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该方面的检查与开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检查一起进行。
针对“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巡察组主要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将会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把安全巡查落到实处
一、督战范围
全区9个镇(街道)。
二、督战内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及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区水利局安排部署的关于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方式
(一)区级督战。区水利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水利挂牌督战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聚焦督战全区镇(街道)、村组、贫困户和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督导,推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的落实,帮助各镇(街道)解决问题,提高农村饮水安全脱贫质量。各工作组负责现场督导暗访,跟踪督战,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政策,指导镇(街道)工作开展,帮助镇(街道)解决水利扶贫问题;及时向水土保持与水资源股报送督战信息,重要信息原则上当天报送,每周五报送本周工作动态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未解决问题等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督战报告。
(二)乡镇自查。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人员开展以下方面重点工作自查:一是组织人员自查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做到实地走访,深入到户,不漏一户,并做好检查工作台账和图像资料记录。二是自查“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建立后的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自查农村饮水安全用水户“明白卡”发放工作。
四、督战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关于挂牌督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勇担政治责任,精心谋划实施,切实履职尽责,既要督导战斗,又要亲自参与战斗,压力与动力叠加,形成推动水利脱贫攻坚工作强大合力。
(二)分步实施。3月底前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工作督战。6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督战。7月至12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督战,推动基本形成农村饮水安全稳定达标的长效机制。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