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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思路范文

时间:2023-03-10 14:57:04

序论:在您撰写知识产权工作思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知识产权工作思路

第1篇

关键词:地质勘探;前期施工;安全生产;思路及方法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地质勘探行业的发展也随之突飞猛进。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要学会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虽然我国地质勘探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地质勘探体制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新时代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对地质勘察安全生产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地质勘探行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对于地质勘探行业来说,其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地质勘探行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强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我国地质勘探行业生产工作的主要特征

1.1 频繁的野外露天工作

由于地质勘探的特殊性,决定其施工过程中有很大部分是需要在户外展开的,形成了频繁的野外露天工作,影响因素众多,非常容易受到气候条件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从而导致地质勘探行业的生产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1.2 主要从事的是手工劳动以及体力劳动

地质勘探在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环节和人员众多,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施工阶段已经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但是对于地质勘探工作来说仍然不够,还需要在具体的操作中使用手工劳动以及体力劳动。然而,地质勘探工作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体力劳动比较庞大,所以施工人员极其容易产生疲劳感,此时非常容易出现造作失误,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而且还影响了地质勘探工程的质量。

1.3 临时员工居多

因为地质勘探工作是一项繁琐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所以涉及的环节和专业众多,所需要的人员也很多。但是目前我国地质勘探的施工人员还存在很多的临时员工,这些临时员工既没有进行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也没有合法的安全措施保障,因而在地质勘探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1.4 作业时间零散

因为绝大多数的地质勘探施工作业都是在野外露天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气候条件、地质条件,以及自然灾害等等。如果在地质勘探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为了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停止进行施工,给后期的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也导致地质勘探作业时间零散,影响了地质勘探施工的顺利、快速实施。

1.5 工作环境恶劣复杂

众所周知,地质勘探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其作业环境比较恶劣复杂。由于施工需要,在地质勘探过程中需要进行高空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地质勘探施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一旦其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就会给地质勘探施工带来隐患,降低其安全性,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地质勘探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突发性,因此,为了确保地质勘探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加强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作业的安全性,为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际的基础设施提供支持。

2 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及方法

2.1 加强对现场安全的踏勘

地质勘探施工过程复杂,施工环境比较恶劣,要想确保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加强对现场安全的踏勘,有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貌,以此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可以确保地质勘探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另外,还要根据地质勘探的实际操作需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踏勘,以此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熟悉,为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利条件,从而有利于地质勘探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m时地对各种施工设备进行检修

地质勘探施工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庞大性,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施工设备也很多。施工设备的好坏对于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对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对于有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另外,在使用施工设备之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并在使用完毕之后再次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为确保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提供设备支持。

2.3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施工人员是地质勘探施工的核心力量,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只有施工人员拥较高的技术水平以及操作技能,才能为提高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水平提供保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意识到安全生产的现实意义,并制定科学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提高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从而在地质勘探施工中进行安全生产。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综合叙述可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改善和相关技术的不断提高,各行业、领域都有了质的飞跃,发展内容更加专业化、科技化,以及全面化,地质勘探行业也是如此。地质勘探工作是确保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为了施工的顺利开展,就要保证地质勘探施工的安全生产,以此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性。做好地质勘探施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地质勘探施工前期的安全生产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因为其比施工后期处理安全隐患节省生产成本。在正式开展地质勘探施工之前,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从而促进地质勘探行业向着安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苑立清,赵金凯.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3).

[2]李术才,刘斌,孙怀凤,等.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14(6).

[3]李季,程五一,张天麒,等.地质勘探事故统计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3).

第2篇

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公交公司)自筹资金,采用电动、声控技术,自行设计、制作完成了题名为《希望之光》的立体造型大型艺术灯组。原告以此灯组参加了1988年第二届中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并被自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评为一等奖,选送到北京参加了北海公园龙年灯会展出,展出结束后,该灯组运回原告处存放。

1993年以来,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许可,将《希望之光》灯组录像镜头自制成电视广告,作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灯产品的广告片,同时在自贡市及市辖区的电视台上播放。该广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灯组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五星广告公司亦未向自贡公交公司支付报酬。

1994年8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为推销自己产品的营利目的,未经本公司许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报酬,擅自将《希望之光》灯组复制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中,在市、区电视台上长期播放,此行为侵害了本公司对该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五星广告公司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答辩称:原告自贡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广告片中,只是录下了原告公开展出的该灯组镜头,灯组名称和作者名称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属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该行为并不侵犯原告对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该作品是专门为参加灯会创作的,灯会结束后即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陈列。被告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自制的商业性电视广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术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向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赔礼道歉。

二、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自贡公交公司损失1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

这是一起将他人创作的立体美术作品录制后,制成宣传自己产品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上播放所引发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该种作品著作权的确认,公开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创作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包括美术作品这种表现形式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解释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原告采用电动、声控等技术,自行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它属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将该灯组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正确的。

二、被告将《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作成自己的产品电视广告片播放,不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成电视广告片播放,是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显然不是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是为了营利目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参展后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不能认定该灯组为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该灯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而公之于众,应属作品的发表。据此,被告的行为不属该两项规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为,而属侵犯原告灯组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按: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有深刻的理解。

一、关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构成这种合理使用行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应当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发表方式多种多样,如本案灯组作品创作完成后,参加灯会展出,即是以将作品设置或者陈列于公共场所而公之于众的方式发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属已发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适当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本案被告宣传其产品的电视广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仅是偶而出现原告的灯组作品,并主要是作为一种客观现场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现就不会构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电视广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构成素材,则原告作品的出现就构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本案被告的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灯组作品的录像镜头,不是为了介绍、评论原告的灯组作品及第三人的灯组作品,也不是为了说明展览会活动或原告创作作品的过程等,而是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灯产品作广告,很容易使人误认灯组作品就是被告的产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的。综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该种合理使用行为的要求,就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属该种合理使用行为,被告关于其行为应属此合理使用行为的辩解不成立。

第3篇

收到县政府转发县科技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结合“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和“访十企、进百村、入万户”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各类非公经济组织调研,了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在技术、科技、创名牌产品等方面存在实际问题。3月份,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形成了《县非公企业发展调研报告》。5月份,在县政协领导组织下,对全县餐饮、物流、建筑三类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调研。通过县上、局里组织开展多次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力、知识产权贡献率、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了今年工作思路,为全年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思路强化机制。根据省、市、县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要求,结合调研情况,从实际出发,经多次修改完善,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起草了《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中小企业在创新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保障。

三是大力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依托省、市业务部门,与大专院校联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职工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等培训班8期,培训各类人员2600多人次。

第4篇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按照“升量、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全年进行联合执法5次以上,专利纠纷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及报告会不少于20次,其中县(市区)14次以上,培训人数超过3000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编制年度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统筹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纲要》贯彻落实。

——促进专利创造工作转型发展。完善专利工作督导机制,确定县市区年度目标,定期向县市区政府专利月度通报和季度通报,印发年度全市专利情况通报及排行榜;提高专利质量,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密切跟踪省、市专利数据,及时统计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相关领域开展专利调研,形成分析报告,为市蓝色之都的建设建言献策。

——全面调整专利资金政策。调整出台《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市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协助做好国际专利国家资助和省专利资助的申报工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

——推进市“5.26”知识产权执法试点工程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不断深化“5.26”执法试点工程建设,力争在制度机制、执法数量、委托与协作执法等方面取得突破,确保市在全国“5.26”工程中的领先地位。积极争取成立市型材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大型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抓好县域专利执法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县市区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执法职能,不断提高基层专利执法数量和质量。

——加大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建设。深入重点企业,主动开展维权援助,提高维权援助的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做好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库的完善工作,为维权援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推进《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深入实施“市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方案》及《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标准》,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

——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发挥龙口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产业特色和品牌优势,引导县市区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培育更多的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不断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县的目标。

第5篇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围绕建设“红色宜居美丽幸福新”的总体战略和“133”发展思路,把科技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在全社会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并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创新发展后劲,依靠科技进步破解社会发展难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二、继续抓好院(校、所)县合作工作

充分前瞻国家、省、州“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我县特色资源开发和优势产业发展,找准对接点,借助省州农科院所、农业大学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的综合优势,深入实施农业科技进乡镇行动,突出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整合项目资金,集成运用优良品种、地膜覆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机耕、机播、机收和绿色植保防控等农耕农艺技术,狠抓山地玉米高产示范区、脱毒马铃薯种薯基地、春油菜示范基地、秋淡季蔬菜标准示范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基地提质增效。

三、加强农业科技普及工作

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坚持农业主导地位不动摇,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转化应用能力和推广服务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以群众自愿为前提、以助农增收为目的,围绕“生产上规模、加工上水平、销售上效益”三大工作核心发展现代农业,扩大高半山农业综合开发成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完成1000亩优质魔芋、3600亩特色水果、10000亩高产核桃的年度工作目标。

四、加强科技型创新人才建设

加力实施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着力破解人才瓶颈制约,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刚柔并举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与锻炼,促进交流与合作,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实用技术、技工、企业经营性、党政专业技术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农村基层服务推广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县级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狠抓农技种养殖、传统膳食、酒店管理、市场营销、机动车维修等专业技术培训,发挥科技助推作用。

五、普及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提升知识产权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专题活动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第6篇

(一)实施企业和区域推进工作计划,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

1.实施专利“灭零行动”和“倍增计划”。以建立专利稳定快速增长机制,加快专利产出和储备为目标,把全市无专利企业实现“零”突破作为今年创新工作的重点,采取市、区(县)联手、分类指导、政策配套、综合“诊断”等一系列对策,引导企业走上运用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的轨道。与此同时,对知识产权强势企业予以倾斜支持,实施“倍增计划”,加快培育区域专利技术高产出行业与企业。据统计,20**年1-11月,我市专利授权量9293件,同比增长27.2%,其中发明专利1322件,同比增长33.9%;专利申请量达14117件,同比增长15.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324件,同比增长21.6%;全年实现专利零的突破的企业达850家,累计申请专利2499件;实现专利申请量倍增的121家,倍增专利申请量1685件。全年资助申请专利7126项。“抓两头、促全面”的工作思路初见成效。

2.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按照“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分级分类推进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的工作,并取得新的进展。如,20**年**开发区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理工大学通过国家验收,成为首批国家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区产业特色和集群优势与知识产权有机互动,进入首批“全国知识产权强县”行列;实施市进出口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依利**(**)电子有限公司等49家被认定为“**进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此外,**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大学**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分别获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称号(全市累计53家)。我局的专项调查表明,这些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其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72%。

3.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强化激励政策,加强政府引导与公益服务,通过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的专利奖、组团参加全国发明展和运用国家专利交易(**)平台等各种方式和渠道,激发企业技术创造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多出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奖中,我市企业**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基于服务器端\客户端结构远程显示处理方法”和**微点焊设备有限公司“可直接焊接漆包线的点电焊机”荣获金奖,13个新技术产品获得优秀奖(分别占**省获奖项目的50%和39%),这是我市在历届中国专利奖评中取得的历史最好成绩。20**年在**专利奖评中,我市共有6个项目获得金奖,13个项目获得优秀奖;第十八届全国发明展,我市37个参评项目也获得8金5银10铜的好成绩。

(二)促进资本化与产业化对接,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升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取得重大突破。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专利质押产品设计、企业质押融资等相关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编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摸查表》和《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引》,有效提高质押融资的科学性和可操性,初步形成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格局和工作特色。。在市金融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年9月举行“**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签约仪式”,我局与5家银行共同签订了《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获得5家银行三年内提供200亿元授信额度。在第三届中国专利周期间,6家银行向18家企业发放2亿余元贷款并签署11亿余元贷款意向书。我市的工作得到国家局、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2.专利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以“跟踪重大项目、紧扣中心工作”为先导,创新工作思路,改革项目推荐和认定方法,在市科技重大专项中筛选“高清数字电视互动服务平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等8个项目作为20**年我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下达项目扶持经费共215万元。同时,通过“以市带区、联动扶持”的模式,下达100万元产业化引导资金扶持区、县级市专利产业化工作,引导推动优势项目30多个,促进区域专利实施与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据20**年对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显示,15项专利技术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42亿元,利税1.13亿元,为下游客户实现新增产值近3亿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续申请82件专利,项目承担单位的研发创新、制度建设、产品销售等指标,都达到了预期效果。

3.专利信息运用和技术推广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引领作用,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和专利技术推广步伐。一是将中外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全领域数据库升级为13个国家、地区和2个组织的专利数据库,其中,增加了韩国、俄罗斯等7个国家、地区专利数据,并在专利检索方面增加了中国专利代码化全文,实现全文检索。二是立足**市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加强专利信息预警分析应用平台基础建设,增建电子信息制造和汽车零部件两个行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公益,一年来已有12067人次访问。三是运用国家交易平台开展各种专利交易、推介、展示活动,数量与规模均超往年。特别是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知识产权展览交易会,参展企业600多家,参展产品1000多项,其中精选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省金奖优秀奖、中国国际名牌产品以及一批省、市知名专利和名优产品,是知识产权创新的一次高水平检阅。

(三)以落实亚运会城市行动计划为动力,提升城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着力加强亚运和展会执法保护。出台《**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及《第16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市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汕尾、东莞四城市共同签订了《亚运会举办城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议》,共查处21起侵权案件。出台实施《**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建立合同处理纠纷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双轨”保护机制,创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简易程序。在“亚运羊城执法”专项行动中,先后进驻34个大型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105、106届广交会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904宗,协助处理投诉案件90宗。

2.积极推进“5·26”国家示范工程。一是抓好专项整治。按照《20**年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开展了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的“雷雨”行动、打击专利诈骗的“天网”行动等专项整治,对全市12个区、县级市的33个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超市、年货集市、药店等进行了检查。二是着力提高执法质量。全年共制定完善《**市知识产权局执法责任制》等规范性文件6个,取消、转移行政许可事项11项。全年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8件,专利侵权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全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率达100%。三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工作,分级处理不同性质案件,共同推进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共有11个区、县级市参与了41次执法行动。20**年我局被国家局和省局分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和“全省专利工作(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3.加强维权援助和企业、行业自律建设。实施《**市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导意见》,**两区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区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全市各维权中心共协助企业调解各类专利侵权纠纷9起,培训企业工作人员800余人。与此同时,深入推进“正版正货”试点活动,分区域、分层次组织“正版正货”试点企业开展调研和业务培训,立足于建立知识产权自律保护长效机制,**市文具协会、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部,在企业维权、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推进行业保护自律工作的新发展。

(四)深化与科技、经济的融合互动,形成知识产权推进工作新格局

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创建示范城市各项分解工作。着眼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从调整工作定位、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推进品牌和标准建设、加强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等六方面提出目标和任务,知识产权与各部门工作的融合度进一步提升。相继出台《**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2012年)》、《**市版权产业统计制度》、《**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市委宣传部积极将知识产权列为**创意产业发展重点内容;市发改委安排4500万元统筹资金实施**市生物产业发展专项;市科技局设立45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市外经贸委设立1500万元“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市经贸委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市金融办推动银行融资,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影视传媒相关产业以及老字号商标质押融资共提供40亿元额度的专项贷款;市农业局通过农业科技攻关招标和农业科技专项经费扶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与此同时,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与各领域、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被列入市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关于加快推进知识城开发建设的决定》、《**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实施方案》、《**市、**市推进同城化发展框架协议》、《推动穗港合作工作方案》以及服务外包等重点工作。此外,《**市专利奖励办法》完成论证工作,正进入市政府审议阶段。《**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五)围绕中国专利周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国家中心城市知识产权建设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第三届中国专利周于20**年11月在全国42个城市同时举行。本次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由国家局、省、市政府三级联合主办,深圳、**、东莞三市协办,是我局有史以来承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协调范围最广的全国性活动,包括全国开幕式、专利展示交易、专利质押融资签约、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高层论坛、高校知识产权创新赛等一系列活动。坚持“高效组织、有序协调、节约资源、优质服务”的原则,与兄弟城市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立足**,放眼全省全国,做到统一指挥、职责到位、协调有序。据不完全统计,筹备与活动期间共起草各类方案、文件、报告96个、各类媒体专题报道3000多条;签订各类业务合同19个,设计、印制各类网站、海报、音像、广告、资料25000多件(册);先后接待国家部委领导、特邀专家和外地来宾600余名、联系参展企业600多家、委托专业协作机构25家;动用工作人员1500多人次、车辆300多台次,从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中国专利周发展工作积累了经验,受到国家局、省局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专利周活动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专程会见了国家局田力普局长一行,就知识产权战略与**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把**作为国家局工作联系点、领导挂职和加强知识产权建设等问题达成共识。这次会面是**市和国家局主要领导的首次正式会见,对于推进新时期的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的优势和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一)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技与知识产权岗,承担日常工作。全面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是以各类大型超市、商品流通集散地,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二)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中国(海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二、深入检查,实施知识产权专项活动

2014年3月,进行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一是针对超市管理人员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的实际,向他们宣传《专利法》,讲解传授假冒、冒充专利的有关知识;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举办专利执法培训

2014年6月,我局在县委党校举办1期查处假冒专利维护市场秩序专利执法培训班,得到省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来自各药店、超市、商场的主管、销售人员及县工商局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近1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多名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初步理解了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学会了专利标识的鉴别,掌握了工作中对涉及假冒和冒充专利产品的处理方法。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2013年4月26日——5月,我局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下乡”、“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街道、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在建行门口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局人手少,工作起来有时感到力不从心,难于做到每一个商场、超市、药店全面检查。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1.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