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3:59
序论:在您撰写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认真梳理改革重点,研究制定改革措施,继续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为全市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政局扎实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认真梳理本单位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扎实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
一、重点改革任务
按照中央、省、州、市级改革试点和《xx市重大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明确的改革任务,市财政局承担的改革任务主要为:一是与市公安局共同承担中央、省、州、市级改革试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改革工作”(x项);二是与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扶贫开发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工作(x个大项、x个小项)。
二、工作推进情况
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攻坚克难,突破重点,切实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全力谋求改革实效,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完成中央、省、州和市级改革试点x项,完成xx市重大改革举措实施规划改革任务xx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xx市财政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分管领导和与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结合《xx市重大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认真梳理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改革台帐、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沟通,收集整理工作中的难点、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抓好经验总结、自查整改工作。
四、取得的成效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激发了发展动力活力,“三去一降一补”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民主政治继续完善。
三是社会体制改革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统筹推进了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有序衔接。
四是扶贫开发改革围绕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创新,全面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为实现脱贫提供了坚强保障。
五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基础性制度框架,系统推进了河湖保护和生态环境整体治理工作。
六是文化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释放,提升了文化管理效能,巩固壮大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部门职能职责原因,市财政局为牵头部门的部分改革工作因市财政局不是执行主体,无法牵头组织开展改革工作。二是涉及国有企业管理改革方面,由于体制机制未理顺,存在管理真空地带,市财政局因无相关管理职责,无法牵头进行改革,导致改革工作进展缓慢(待市政府成立国资委进行牵头管理后,我局按要求配合做好改革工作)。
本刊讯 2月13日,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2012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15项工作要点已经确定,继续积极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被列入15项工作要点,将制定出台《关于非法人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快推进我国报刊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这15项工作要点分别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继续积极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推动出版传媒企业集团化建设和上市融资;推进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产业带建设,培育新闻出版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技术融合;积极培育和扩大新闻出版消费市场;大力实施新闻出版走出去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资本有序参与出版活动;落实和完善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各项政策;切实加强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于2月15日刚刚公布,新闻出版总署把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放在工作首位。总署提出,将认真抓好《规划纲要》中涉及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工作,结合《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实行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制,尽快制订《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建立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尽快启动并抓好重大新闻出版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全面建立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考评工作机制。
今年有两项重点工作将要全面完成,一项是继续积极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总署要求,上半年完成列入首批转企改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启动并开展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将制定出台《关于非法人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启动学术期刊、非法人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工作。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国报刊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省级党报及其所属非时政类报刊与本区域地市报刊进行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实力雄厚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对本行业报刊出版资源进行整合;支持和推动转企改制到位、具备条件的报刊出版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
今年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结合开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党报党刊发行新模式,增强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和信息传播能力;选择10个左右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加以推广;鼓励各级党报组建独立的发行公司,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发行时效和覆盖范围;支持党报党刊与邮政部门、大型出版物发行企业或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整合区域内的报刊等出版物发行物流配送资源,建立完善成熟的营销网络。
为了推动出版传媒企业集团化建设和上市融资,总署制定的《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指导意见》将对加快推动集团化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思路和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
总署要求,今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推动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一年。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工作要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党组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王聪盈)
马云、李开复指导创业
中国首届新媒体创业大赛启动
本刊讯(记者 彭波)2月16日,由中国期刊协会、新传媒产业联盟、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中国首届新媒体创业大赛在北京正式启动。
作为中国第一场传媒领域的创新创业大赛,马云、胡舒立、李开复、薛蛮子、熊晓鸽、倪正东、徐小平等业界精英被特聘为大赛创业导师亲自指导心怀新媒体创业梦想的团队。
据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总工程师蒋纯介绍,中国首届新媒体创业大赛以“人文+科技”理念为主线,所有针对精准、细分阅读市场的新媒体、新应用均可参赛,参赛的个人(包括海外留学人员)、开发团队、商业机构需向大赛提品设计DEMO和《创业计划书》。胜出团队将优先获得大赛主办方及其合作投资机构总计过亿的专项投资。
主办方同时表示,对于参赛项目选择的第一条件是主打传媒领域,另外要有互动、社会化等适应新媒体时代的特性,要有可行的赢利模式――即需有创意和市场感,必须接受市场检验。对于新媒体的理解,可以将定位瞄准细分市场,面向小而精的特定人群精准传播,可以在细分行业或者细分传播载体上实现创新。
本次大赛设“传媒梦工场之星”、“新媒体创意之星”、“传媒人才创业特别奖”等奖项,经过初赛、复赛、决赛,到今年夏天,“传媒梦工场”将对具备市场前景的新媒体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前8名创业项目将优先获得入驻“传媒梦工场”创业孵化基地的机会,并优先获得 “传媒梦工场”及其合作投资伙伴的专项投资。
未来电视携手PPTV树互联网电视行业新标
本刊讯(记者 彭波)2012年2月21日,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子公司)与PPTV网络电视(聚力传媒旗下媒体)在京联合召开会,正式宣布在互联网电视业务领域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将在内容运营及视频云技术等方面展开合作,通过整合双方强大的内容资源,共同打造国内互联网电视内容市场第一联合品牌。
会现场,中国网络电视台总经理助理、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宇霞与PPTV网络电视创始人兼总裁姚欣共同启动合作仪式。张宇霞表示,双方将就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展开紧密合作,携手行业伙伴建立中国自己的互联网电视行业终端服务标准、内容分发技术标准等标准体系。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十一五”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当前的改革和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发展主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二)总体要求
1.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问题,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2.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
3.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重点和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相关工作。(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部门三定方案,实现审批事项“一门式”受理、“阳光式”操作、“一站式”审批。积极构建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构筑服务城市大建设的基建审批服务新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三)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区属集体企业改制任务,加快推进县属企业改革,稳妥处置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策划和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加强银企合作、央企合作,推动直接融资,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蚌埠银监分局负责)
(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振兴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加强城乡统筹,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长效机制。(市发改委、市农委负责)
(六)加快自主创新试验区建设步伐。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市创新办牵头)
(七)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突出产业招商和专题招商,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建立健全招商网络,提高招商能力。做好招商服务和项目实施。(市招商局牵头)
(八)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大力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产业,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市商务局牵头)
(九)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推进集体用地征收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加快土地流转办法的制定,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设。(市国土局牵头)
(十)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以实行林业分类经营为重点,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林权保护,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加快国有场圃改革,推进森林资源流转,促进林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组合;扩大林业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发展林业,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市林业局牵头)
(十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做好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办好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市人社局牵头)
(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医药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财力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医改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医改办牵头)
(十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实施中小学布局优化调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市教育局牵头)
(十四)强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积极推进国有演艺团体和电台电视台资源重组。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政、事、企分离。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大力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打造文化品牌。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市文广新局牵头)
三、工作保障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承担改革任务的各部门、单位对每一项改革任务都要明确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职责清晰、分工合理。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财政资金
2002年,《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这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由此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10多年来,财政部先后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法规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从而在制度上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保障。全国政府采购的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3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应由4.6%提高到11%,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在政府采购快速发展之际,文化事业单位如何适应政府采购的发展形势,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使用好财政资金,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值得深入思考。
一、文化事业单位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因
1、《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因此,文化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时,如果有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应适用《政府采购法》。
2、完成财政部门工作要求的需要
近几年,财政部每年都会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当年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并且指出为满足GPA研究和谈判的需要,完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完全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活动也要纳入统计范围,在“纯自收自支信息管理”模块中按年填报,并单独汇总上报。因此,文化事业单位需要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编制报送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3、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需要
随着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将越来越大,具体到文化事业单位层面,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文化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可能会越来越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要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要的一点就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改进采购流程的需要
目前,多数文化事业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如有的单位存在采购部门多、采购方式杂的客观情况;有的单位多次出现先采购、后报批的现象等等。通过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理念移植于文化事业单位采购管理之中,有利于文化事业单位改进采购工作流程,节约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与效益。
二、文化事业单位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难点
1、法制尚需完善。首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偏低。我国现行的全国政府采购法规,除《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外,均是仅具有指导意义的部门规章,其法律的严肃性及约束性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有些规定、要求流于形式、执行力弱。其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颁布了许多具体的采购办法、措施和规定,但系统性不足,很多应该颁布和出台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市场准入的规定、采购人员从业资格的规定等。
2、文化事业单位性质特殊。首先,文化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发源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多借鉴其成熟的经验做法,而在西方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基本不存在“事业单位”,因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对于事业单位的适用性就会大打折扣。其次,文化事业单位很多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许多文化事业单位还具有企业组织的经济性、营利性和独立性等特性,讲究节约、追求效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一是具有政策性,承担着国家各项政策使命,如保护民族工业、扶持中小企业等;二是具有社会性,向国家和社会公众负责,如考虑环境问题、节能问题、就业问题等。因此,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政策性、社会性不可避免的会与许多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属性有冲突和矛盾之处。
3、存在“多头”采购。许多文化事业单位的采购,很多时候是由多个职能部门分别管理、分别完成的。以人民日报社为例,纸张是由发行出版部门负责采购,基本建设项目是由基建部门负责采购,电子设备、电子耗材是由技术部门负责采购,家具、物业服务是由管理保障部门负责采购等等。此外,各个预算部门还可以进行一些零星采购或变相采购。多个部门,多头采购,对于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理解程度和执行力度各有不同,必然造成采购方式、采购效益存在较大差距。
4、缺乏相应人才。政府采购与一般的商品采购、行政管理不同,政府采购的专业性很强,管理人员既要熟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又要有一定的采购知识。多数文化事业单位的采购涉及产品种类十分广泛,同时又是长期分部门进行,采购人员缺乏综合锻炼和充分学习的机会,特别是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尚不熟悉,构成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人力资源障碍。
三、文化事业单位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方法
1、以相关通知为指引,完成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文化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按时完成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工作。通过统计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梳理单位采购的现状,能够了解情况、摸清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积累经验。
2、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为契机,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单位采购制度。财政部《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指出,“力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做好相关规章的修订工作。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等制度办法。”文化事业单位应当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为契机,深入研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并向财政部门沟通请教,进而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从而更好地满足财政部门对文化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要求,进而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以财务部门为主体,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采购必然涉及到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因而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天然具有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优势。应以财务部门为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采购工作需要和财务实际,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制度、操作控制制度、支付审核制度,加强项目决策控制、项目预算控制、资金使用控制和项目审计监督。通过明确的管理程序和可控的采购流程,使政府采购工作在决策、预算、付款、核算等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可控性。
4、以采购职能部门调整为主线,理顺采购机制,充实采购人员,提高采购能力。改革“多头”采购的管理体制,调整精简文化事业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采购职能部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更好地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此外,还要选拔一批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采购职能部门,组织集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提高采购能力。
5、以新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正常高效开展,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管理。文化事业单位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应当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以原有监管部门为基础搭建一个新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不仅对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更要对采购机制的健全完善献计献策,保障文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高效。
参考文献:
[1]李丽辉.政府采购增10倍与精简开支不矛盾[N].人民日报,2012-07-09,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广播电视产业就是以广播电视为载体,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即指从事广播电视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当前我国广电体制的现状及其利弊
市场经济的实践告诉我们,要想发展和繁荣经济,就必须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所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是政府要给企业创造一个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宽松的外部环境(企业的管理者则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建立一套内部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在此不作论述)。那么,目前我国广播电视的管理体制是什么样子呢?是否与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律和媒体市场的竞争相适应呢?
目前,我国的广电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这几种模式也各有利弊:
“局台合一”体制。所谓“局台合一”,就是广播电视局和电台、电视台是合在一起的一个单位,对外是三个牌子。广电局局长直接兼任电视台台长和电台台长,电台、电视台不是独立单位,只是对外宣传的一个“呼号”。
“局台合一”管理体制存在着很大弊端。一是角色混淆,政企不分。二是越俎代庖,矛盾重重。“局台之间的矛盾是广电系统内部多年纠结的痼疾,业界戏称其为‘父子恩仇’。而这种矛盾是事业企业双重构架下的必然产物。在出资者所有权属于国家并由各级政府代为行使的前提下,政企(事)分开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①“电视台不过是广播电视局的一个创收实体,每走一步都离不开行政管理部门――广电局的指挥棒。”②
“局台分设”的体制。这种体制就是广电局是电视台的行政主管部门,电视台是隶属于广电局的二级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人权和财权,电视台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这种体制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广电局往往对电视台管得过死、过宽,电视台应有的经营自往往被广电局控制着,电视台法人的地位有名无实。
集团化体制。1999年,全国第一家广电集团――江苏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无锡的广电集团是局和集团合一的体制,典型的行政与业务混杂体制,尽管业界对此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由于国家广电总局的认同,以及自身对集团效果的渲染,业界许多人也认同了该模式的好处。后来几年,国家广电总局又在全国先后批准组建了省级广电集团,到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叫停广电集团时,全国广电集团已经发展了20多家。
广电集团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很多的弊端。一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有关部门提出做大做强我国广播电视的口号,并用简单的行政手段推进集团化改革,结果事与愿违。这种忽视各方利益的简单的行政命令下的组合,即简单的物理式叠加,产生不了化合作用”③;二是广电政策的随意性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从已经成立的集团看,基本上是几家广电媒体叠加在一起。集团负责人头衔多了几个,党委书记、台长、管委会主任集于一身。从资产规模来看,确实是大了,但从内部来看,多数集团存在机构重复设置、人浮于事、效率不高、责任主体不清等问题。”④
“广电总台”的体制。即将电台电视台合并一起,称“广播电视总台”,简称“广电总台”。
同是广播电视总台,其实也有三种不同类型:一种是广电局与总台是一体的,即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对外既称广电局,也称广播电视台。这种体制只是简单的、形式上的整合,体制仍然囿于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窠臼。
另一种是广电局与总台是分开的,广电局和总台都是独立单位,广电局行政指导,总台管业务。这种体制由于历史上的隶属关系,广电局希望插手业务,总台总想摆脱,于是就很容易产生对立和矛盾。
还有一种是总台体制,这是目前比较看好的,也是国家广电总局在《2009年广播影视改革工作要点》中着力推动的,即市级广播电视两台合并,组建市广播电视台。其主要特点和优势是,电视台摆脱了广电局事无巨细、令人窒息般的管理,真正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羁绊,能够按照经济规律和自身的发展需要施展拳脚,大显身手。
“电视总台”的体制。这种体制就是把市级和县级电视台整合在一起,组建电视总台,便于整合资源,使宣传工作上下贯通,结成一体。通过这种体制垂直管理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可以实现上下一体,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2001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推动市县两级电视台的垂直整合,成为市县两级电视台合并的试水者。
但是,这种体制的不足之处是很难把握和分配彼此间的利益,相互间的关系有时不好协调,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须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改革中推进产业发展,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壮大事业。这是新形势下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我们必须注意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深化广电体制改革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尽管我国广电体制先后经过几次调整,但目前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不尽如人意。用全国广播电视界同仁的普遍说法是“有系无统”。而且,在这些五花八门的管理体制中,多数体制的主要弊端是“政事不分、管办不分”。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管理体制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在僵化保守、管办不分的旧体制下,无法形成一套科学、灵活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发展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就必须痛下决心,尽快推动广电体制的改革,让电视台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委政府搞好服务的同时,真正地像企业那样自主经营。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思想决定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改革文化体制,发展文化产业,首要的问题是思想观念要跟得上形势的需要、事物的发展。所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在转变思想观念上要做到两个方面:首先,要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是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主导力量。加快广电产业发展是广电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广电部门顺应时展、转变自身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其次,发展文化产业就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河南省与山东省、江苏省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差距不单单是经济的总体落后,关键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市场意识上的差距,体制上的差距。如河南省的经济现在并不落后,GDP全国第五,工业利润全国第四,但是,文化产业意识和发展与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相比,却有很大差距。就广播电视产业而言,中西部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其实质就是思想观念的差距、市场意识的差距、体制机制的差距。
深化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尊重电视台的市场主体地位。对电视台性质“两重性”的正确认识和判断,是对电视台工作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前提。但长期以来,电视台的主管部门不从电视台性质的“两重性”出发,而是对电视台既有“喉舌”功能,又有企业属性的本质不了解或视而不见,过分强调它的政治属性,而不管它的经济属性,从而导致在对电视台管理时,存在一些误区。一是管理部门对电视台管得过多过死,电视台没有经营自;二是电视台自身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走向市场的意识;三是一旦要求他们走向市场又没有走向市场的决心和胆量;四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化,无所适从,没有应对的办法。
电视台既然具有企业属性,那么就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电视台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真正赋予和认真落实电视台应有的经营自和用人自,只有这样,电视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对挑战,应对自如,掌握主动,最终夺取胜利,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电视技术的革命和进步,以及电视机的普及,不但颠覆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可见,电视作为当今社会的主流媒体,其影响和作用都很巨大。因此,人们对电视业的发展存在一种盲目的乐观,对如日中天的电视业存在的危机浑然不觉,认为电视前途无限。其实不然,一方面,电视产业具有无比灿烂的前景,另一方面,电视产业又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和巨大的生存压力,而要想突破重围,做大做强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就必须痛下决心深化广播电视的体制改革,真正赋予电视台市场经济法人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电视台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喉舌”功能,广播电视产业才能繁荣昌盛!
注 释:
①师琰:《广电总局叫停事业性广电集团》,《广告导报》,2005(1)。
②杨永军:《中国电视忧思录》,《青年记者》,2005(3)。
③④陈正荣:《集团之后广电体制向何处去》,《董事会》,2007(1)。
然而,对于“制播分离”这一提法,目前业内各级广电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电视台经营管理者等相关主体由于各自所处的地位、角度不同,认识和理解也不太一致。有的认为是体制层面的问题,有的认为是内部管理层面的问题,有的认为是节目制作及播出等运营层面的问题,且“制播分离”本身就是一个不太严谨,甚至有些含混模糊的“准概念”,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制播分离”的基本内涵进行一番认真观照和厘清。
高层领导之于“制播分离”
大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电视业提出制播分离这一准概念,央视、北京电视台先后成立了电视剧制作中心,实现了电视台内部部分节目的制播分离。1999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在上海召开“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内部管理座谈会”,对除了新闻类节目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的分离进行了讨论。2002年党的“十六大”做出了文化体制改革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决策。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广电总局选择了浙江广电等一批广电机构作为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试点。2005年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分开,为各级广电媒体自下而上进行的“制播分离”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基础。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上,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指出:“要根据广播电视的特点,积极探索制播分离改革。除新闻类、社会访谈类等节目外,其他如文艺、体育、科技类节目等可逐步实行制播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节目的市场招标采购,以丰富节目资源,提高节目质量,降低制作成本。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2008年1月21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李长春同志谈到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时也提到:“积极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和党报发行体制改革……”2008年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上,王太华局长又强调:“今年,要重点抓好制播分离改革试点,努力降低节目制作成本,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带动电台、电视台机制创新。”
王太华局长对“制播分离”的表述是极贴切并具分寸感的。一是廓清了“制播分离”的界限。“除新闻类、社会访谈类等节目外”的节目,其中既有文艺、体育等经营性娱乐类节目,也包括针对最大多数公众利益而制作的公益性节目,如大众教育、科普、外宣类节目。二是指出了“制播分离”的目的。主要针对各级电视台存在的内部制播系统封闭、自给自足、自制自播的生产方式所导致的节目制作专业化水平低、节目选择性差、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目的在于“丰富节目资源,提高节目质量,降低制作成本”。三是明确了制播分离的方式和方向。节目制作要按照传媒市场规律、规则来运作,适应市场和受众的需要。“实行节目的市场招标采购”,不仅是指节目的外购,也指联合制作、委托制作等方式。而“逐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则是未来广电体制改革、广电媒体实行事企分开、分类改革的方向。
地方台之于“制播分离”
一些地方广电部门或电视台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要点中常常提到“制播分离”,将其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加以强调,通常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曰说;二曰做。
从“说”的方面看。地方台及当地广电部门领导的工作报告和文件中关于“制播分离”的文字表述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性的,基本上都出不了广电总局划定的“圈儿”。有的地方台领导思路比较清晰,对王太华局长的讲话理解比较准确,往往还稍作发挥,通常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有效地发挥电视台内部节目制作资源的潜力和制作能力;二是针对内部节目制作能力不足的实际,对部分经营性节目制作实行统一市场招标采购;三是对所有的经营性节目制作像电视剧那样逐步实现市场化、社会化运作。
从“做”的方面看。地方台实际运作与文件中“说”的不一样,尽管台内可能也有一套书面文本专门回应上面的广电部门,但做起来往往是另一回事。有的地方台成立了新闻中心、节目制作中心、节目招标采购中心、广告经营中心等几大中心,同时又以专业化内容播出为核心实行频道制分营。频道作为一个播出平台和运作单元,只能按照电视传媒的运行规律、常规法则及惯性运作,自己能够做的节目当然自己做,不能做的就到社会上去买,或与社会制作公司合作。关键就是要解决节目制作或节目源问题,“播出”其实并不存在问题。因此,“制播分离”从频道实际运营层面几乎可以等同于“节目制作方式”,不是“制作”与“播出”两个单独环节的问题,也不是二者的关系问题。
当然,在现有体制的框架下,的确存在台内频道各自为战的种种利益冲突,那么也只能靠台领导进行协调和“仲裁”。有时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维持整体运转,也难免要玩些“和稀泥”的平衡术。而各级广电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文件中“更有效地整合、配置、电视台内外部的节目制作资源,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之类的表述,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更上一层楼”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因为这要涉及更深层次的整个宏观体制和微观机制问题,非某一级广电媒体而能单独为之。
传媒学者之于制播分离
近年来传媒学者对“制播分离”的专门研究不多,大多是研究广电体制改革和电视媒体运营机制改革时有所涉及,又一带而过。《200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蓝皮书中将“制播分离”作为一个体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代表一部分主流媒介学者对“制播分离”的观点。统观当下媒介学者关于“制播体制”改革的论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主体角色模糊而不确定。从这些探讨“制播分离”或“制播体制”改革的文章中,往往很难明晰地判断出论者的主体角色及其立场,是身处局内的广电官员、电视媒体高管,还是站在局外的观察家?批评者抑或是某个频道总监,还是独立制片人?给人的感觉是这些论者是上述角色的“复合体”,或者说是在这些“角色”之间跳来跳去,不断地转换身份、变换角度,忽而领导视野、忽而传媒高管眼光、忽而业内人士口吻、忽而局外旁观论调。在探讨问题时往往偏重于图解和诠释高层领导的只言片语,试图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寻求理想化与现实性的某种折中或兼容,而在学理论述方面但求书面逻辑的合理性和文本意义的完美,沦为夸夸其谈、不疼不痒的坐而论道。
“小题大做”,叠床架屋。《200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蓝皮书中说:“所谓制播合一,是指电视节目的策划、投资、制作、审查、播出等各个环节由电视台内部的节目部门统筹完成的运作体制。所谓制播分离,是指电视台通过某种交换机制从外部的制作机构获得电视节目的运作体制,电视台和节目制作结构之间是一种契约或合作关系。”(见该书241页)还将“制播分离”作了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制播分离包括委托制作、合作制作和市场交易三种方式,而狭义的制播分离仅指节目交易这种方式。”(见该书246页)很明显这里的“制播分离”几乎可以作为“节目制作方式”的同义语,并非探讨“制作”与“播出”两个单独环节的问题,也不是二者的关系问题。“制播分离”提出之初,各级电视台网台还未分开,频道制运营也尚未实行,而且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有同义反复的“制作手段多元化、社会化”等更加谨慎的提法,因此,随着数字技术的兴起和频道制时代的到来,“制播分离”这一提法早已有些“落伍”了。
本来是一个在电视台内部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丰富节目源、保证节目播出供给的制作方式问题,也是一个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更有效地整合、配置内外部节目制作资源的问题,却偏偏要上升到“体制”的高度来探讨。在数字化时代和经济、科技、文化一体化的今天,居然还有人抱住“制播分离”的老概念不放,试图赋予其新涵义,实在有些旧瓶装新酒、将错就错的意味。
纸上谈兵,无法操作。依照一些传媒学者的观点,在现行频道制框架内实行“制播体制”改革,途径无非有二:一是将台内所有频道现有的制作队伍整体改编为台属节目制作公司,将频道仅仅作为一个播出机构;二是将所有的非时政新闻类节目实行外包,委托制作或者到市场上去招标认购。这似乎是两个极端,而接下来的难题是――如何协调频道与台内节目制作公司的关系?又如何保证台内各频道专业化节目的整体风格、定位方面的同一,并有效规避“导向风险”?更重要的是电视台内部是否有一个健全而完整的各类型节目的价格、成本核算、交易结算体系和运作体系?当频道仅仅成为一个播出机构,而且还要更多地承担节目审查管理职责时,实际上频道运营已经行政职能化了,弄不好又要回到原来“节目中心制”的老路上去。
频道总监之于“制播分离”
当今国内电视传媒已进入频道制运营时代,节目栏目化的运营模式下,栏目是最基本的节目运作主体,目前一些电视台实行的独立制片人制,本身就是“制播分离”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频道自身运营中,“道长”们才不会在“制”与“播”分不分离上去较什么真儿,他们非常明白,制作与播出是他们的两大核心资源,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制播分离”的玄奥概念对“道长”们不起任何作用。因为不管怎样,几乎其他所有的人都在“说”,而只有他们真正在“做”。对于他们来说,“制”与“播”的关系不成其为问题,而多数地方台对下属频道采取的“节目+广告额”、广告创收年年加码的考评模式,早已使“道长”们的压力到了极限,就像某位地面频道总监说的那样:“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想到今天又欠了台长几万元钱。”
“道长”们面对的困惑是一个更加宏观又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早已跨越了传媒学者在“制播体制”、“制播分离”问题上自设的“迷局”,像一条鱼那样地悠游于这个极不规范、不平衡的广电传媒市场并融入整个社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琢磨出一套与现有(处于改革中的)体制模式合榫、匹配的“干法儿”,惯于在政策与对策之间玩一种博弈的游戏。
因此,关于“制播分离”,实际上探讨的是中国电视业如何能够将经营性节目有效地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大制作的问题,也是如何在改革中有效协调好电视台、频道、制作公司、节目营销机构等各个不同主体在整个电视传媒市场及产业链上的关系问题。这方面要取得大的突破,必须具备以下前提:
开年以来,办公室根据上级安排和领导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加强了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办文办会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文件办理井然有序。进一步规范了收文、发文、归档、调阅等工作细节,认真完成了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交办等工作,做到了高效快捷。收文办理按党委、政府、区直部门、市局等分别归类登记,领导签阅、部门落实和督察督办做到了及时有序,方便了各股、室、站工作上的及时、便捷查阅;发文起草、修改审核、领导签发规范有序,出文内容严格把关、格式规范,文种得当。一季度共收文201份,发文34份。二是会议筹办务实高效。办公室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升会议筹办能力,切实做到会前准备全面,会中服务周到,会后落实到位。组织筹办了区委年终政绩考核会、全区2015年度文化工作会、各类专项工作会等大中小型会议共10余次,局务会4次。三是文秘工作精细到位。文字工作是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本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在行文格式、初审把关等环节上按规定要求办理,保证了行文的质量,当好了领导参谋和助手。完成了2014年度文广系统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要点、局十二五期间总结及十三五规划、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报告、2014年民生工程总结、市局纪委调研报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汇报等各类总结、汇报、方案、计划材料,制定了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广播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草拟各类文件资料近百篇;四是信息报送务实高效。整合各方力量,统筹各职能股室,结合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信息上报和宣传,基本形成了渠道畅通、网络健全的信息工作格局。一季度上报各类信息共100余条,其中每月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30条,每月向两办信息科以及市局报送信息8条以上,每月向热线办报送信息3条以上;五是活动组织保障有力。一季度以来,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配合做好了工会春节活动、深化体制改革、“书香”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中国梦·情”摄影作品展、“之春”社区文艺调演、省第八届老运会等工作的组织策划以及各种政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班子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动员安排、组织学习、总结反馈等一系列工作。
(二)内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严谨
一是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落实好签到制度,杜绝代签行为。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通报,逗硬问责。二是车辆管理井然有序。认真落实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范使用、规范停放、规范维护、规范台账”四个规范来执行,部门用车严格落实事前报批制度,全局车辆统筹安排,油料与里程双重管理,提升了工作效率,也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公车使用经费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三是维护维修统一规范。电脑、打印机、水电等所有维修事前统一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建立台帐,在保证各股室部门正常办公的同时,有效控制了日常维护维修成本。四是办公室用品妥善管理。为降低办公成本,局办公室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建立了台账,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程序,详细登记各部门的领取和使用情况。基本杜绝了浪费和公物私用的现象发生。五是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局办公室加强了对各股室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督促和检查,有效提升了各股室主动维护办公环境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