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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销售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3-03-08 15:33:28

序论:在您撰写种子销售工作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种子销售工作总结

第1篇

2019年是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逐步深化、创新的一年。一年来,在旗委、政府、旗农牧业局的领导下,在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和盟种子管理站的精心指导下,我站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以服务农业、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确保我旗广大农牧民用上合格放心的种子,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种子市场监管治理

1.今年春季开始,我站组织人员对全旗各苏木镇场种子销售市场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先后与上级种子管理部门进行了3次联合检查,共计出动车辆3辆,人员19人次,对全旗备案的8家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企业和6家原包装种子销售门店进行了市场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处理并且对他们进行了法律培训。切实保护育种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种业健康发展。

2.结合农业科技下乡、“3.15”打假等活动进行了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禁用农药及农业科技的宣传活动,进行挂图、布标、展板、等式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及农资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法律、法规、农资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识别真假种子的有效方法,从源头上保障了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田间现场鉴定情况

2019年我站共受理2起田间测产申请,并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规定组织完成了整个田间现场鉴定和测产工作过程,将专家组出具的鉴定书,按时交付给申请人。

三.种子备案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全旗种子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监管,我站指定专人负责全旗种子备案系统操作,按照《种子法》要求,认真做好全旗种子管理备案工作。完成全旗8家种薯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原包装种子销售门店备案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是销售人员不会操作电脑,另外一方面是销售的种子没有二维码标识,无法备案,对于原包装种子销售门店没有进行网上备案的,我站已经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进行备案。

四.2019年工作计划

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我旗种薯企业加强质量监管,严禁非法研发、引进、生产、种植、销售转基因种子。

2.进一步做好新品种引进、示范工作,为农业再发展做贡献,重点做好山西红钙谷、藜麦、马铃薯新品种、粮饲兼用玉米、饲草等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

3.进一步做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的学习,贯彻、宣传和普及工作。

第2篇

***县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在县农业局的领导下,遵照全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根据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农业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了种子管理与执法工作,现将二OO四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我县有10家县内外大公司在我县销售“两杂”种子,下设种子代销网点231个。共销售杂交水稻种子38余万公斤,杂交玉米用种20余万公斤。销售的杂交水稻种子主要有Q优系列、冈优系列、II优系列、D优系列等21个品种;销售的杂交玉米种子主要有农大系列、成单系列、川单系列、渝单系列、登海系列等16个品种。大部份经营单位和代销网点证照齐全,行为规范,依法经营。但是,个别经营单位经营了未经重庆市审定(认定)的“两杂”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处理。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在种子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形式多样宣传《种子法》。为了广泛宣传《种子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并运用《种子法》,在宣传《种子法》工作中,首先是在街道场镇宣传了《种子法》和《种子法》知识问答;其次是发放《种子法》及其知识问答1500余份。通过对《种子法》的广泛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依法治种的社会环境,为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种子管理与监督。在种子管理与监督工作中,我们实施了“五个制度”。五个制度是种子经营者备案制度、种子品种监控制度、种子质量监控制度、巡回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制度、种子经营服务监督制度。通过对种子管理与监督,规范了我县种子市场。

种子经营者备案制度就是根据《种子法》之规定,要求各种子经营单位和代销种子网点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子委托代销证书》复印件、《种子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到县农业局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登记备案,审查种子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符合种子代销资格的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发给自制的《备案证明》,对不符合代销种子资格的代销网点坚决取缔。到目前为止,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种子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有231个。

种子品种监控制度就是根据《种子法》之规定,严格对我县种子品种监控,一是坚持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推广的程序;二是对未经审定的品种和散装种子不准经营销售。同时,还要求各经营单位调进的品种名称和种子数量到县农业局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备案。

种子质量监控制度就是为了把住我县种子质量源头关,委托了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县种子经营网点调进的种子实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种子立即退回供种单位,这样既加强了对种子质量的监管,又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种子进入我县种市场,进一步保证了我县种子质量。

巡回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制度就是全面加强对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管理和对种子质量的监督。种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了巡回到各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工作。一是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备案。二是检查县外调进种子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是否是经过加工、分级、包装种子,是否附有标签。三是检查是否建立经营档案。四是检查销售种子是否出据正式发票。五是检查是否经营散装种子和未经审定种子。

种子经营服务制度就是为了使不同区域的农户选购不同品种的种子,要求各种子经营者根据《种子法》之规定,不但要向种子使用者讲解和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说明,还要将种子的简要性状,栽培措施等公布上墙。让农民群众能够购买称心如意并适合本地区域种植的种子。同时,要求种子经营者对所销售种子质量负责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在今年种子执法工作中,种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有关配套文件,公正严明、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各种子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是否经营散装种子、是否经营未经审定种子、是否建立经营档案、是否出据销售种子发票等进行了认真检查。今年共查获未经重庆市审定(认定)的“两杂”种子案件5件,已经结案5件,罚款58000元。

第3篇

   ***县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在县农业局的领导下,遵照全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根据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农业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了种子管理与执法工作,现将二OO四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我县有10家县内外大公司在我县销售“两杂”种子,下设种子代销网点231个。共销售杂交水稻种子38余万公斤,杂交玉米用种20余万公斤。销售的杂交水稻种子主要有Q优系列、冈优系列、II优系列、D优系列等21个品种;销售的杂交玉米种子主要有农大系列、成单系列、川单系列、渝单系列、登海系列等16个品种。大部份经营单位和代销网点证照齐全,行为规范,依法经营。但是,个别经营单位经营了未经重庆市审定(认定)的“两杂”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处理。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在种子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形式多样宣传《种子法》。为了广泛宣传《种子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并运用《种子法》,在宣传《种子法》工作中,首先是在街道场镇宣传了《种子法》和《种子法》知识问答;其次是发放《种子法》及其知识问答1500余份。通过对《种子法》的广泛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依法治种的社会环境,为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种子管理与监督。在种子管理与监督工作中,我们实施了“五个制度”。五个制度是种子经营者备案制度、种子品种监控制度、种子质量监控制度、巡回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制度、种子经营服务监督制度。通过对种子管理与监督,规范了我县种子市场。

   种子经营者备案制度就是根据《种子法》之规定,要求各种子经营单位和代销种子网点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子委托代销证书》复印件、《种子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到县农业局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登记备案,审查种子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符合种子代销资格的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发给自制的《备案证明》,对不符合代销种子资格的代销网点坚决取缔。到目前为止,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种子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有231个。

   种子品种监控制度就是根据《种子法》之规定,严格对我县种子品种监控,一是坚持新品种试验、示范、审定、推广的程序;二是对未经审定的品种和散装种子不准经营销售。同时,还要求各经营单位调进的品种名称和种子数量到县农业局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科备案。

   种子质量监控制度就是为了把住我县种子质量源头关,委托了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县种子经营网点调进的种子实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种子立即退回供种单位,这样既加强了对种子质量的监管,又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种子进入我县种市场,进一步保证了我县种子质量。

   巡回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制度就是全面加强对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管理和对种子质量的监督。种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了巡回到各种子销售网点检查工作。一是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备案。二是检查县外调进种子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是否是经过加工、分级、包装种子,是否附有标签。三是检查是否建立经营档案。四是检查销售种子是否出据正式发票。五是检查是否经营散装种子和未经审定种子。

   种子经营服务制度就是为了使不同区域的农户选购不同品种的种子,要求各种子经营者根据《种子法》之规定,不但要向种子使用者讲解和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说明,还要将种子的简要性状,栽培措施等公布上墙。让农民群众能够购买称心如意并适合本地区域种植的种子。同时,要求种子经营者对所销售种子质量负责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在今年种子执法工作中,种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有关配套文件,公正严明、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各种子经营公司和代销网点是否经营散装种子、是否经营未经审定种子、是否建立经营档案、是否出据销售种子发票等进行了认真检查。今年共查获未经重庆市审定(认定)的“两杂”种子案件5件,已经结案5件,罚款58000元。

   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宣传、培训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全县种子工作的供销摸底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全县种子工作的巡回检查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全县种子工作的案件查处工作。

第4篇

       按照中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打假办的部署,开春以来,**区农业局开展了春耕、夏季、种子及农药专项农资打假检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农业局精心部署,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迅速行动,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检查。检查行动从XX年3月6日开始至5月24日,出动检查人次110人次,检查了8个镇120间次农资经营门市,抽查了300多种农资产品。

                         

       从检查结果来看,**区种子经营较规范,特别是水稻杂交种子,玉米杂交种子和西瓜种子的质量都比较好,农药及化肥的标识问题比较混乱。经过近年来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违法行为后,鼠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杜绝售存、使用毒鼠强的行为,只剩下串街走巷的贩者在市场少量售卖。半年来,查封了违规销售的农药(包括鼠药)10个品种0.15吨,肥料13个品种4.5吨,案值共0.9万元;立案处理案件9宗,有9间违法经营农资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第5篇

2016年在钦北区农业局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站全体人员以服务农业、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农业法律、法规为武器。严格管理种子市场,按时完成局下达的责任目标任务,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种子法》

1、我站在利用印制宣传资料到各乡镇巡回宣传,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种子法》,大大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发动乡镇农业站印发张贴《购种指南》100份,横幅20条。出动宣传车15次,印发《种子法》1000份,使种子法规家喻户晓,增强了群众懂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市场管理,严格“八查”工作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按《种子法》监管市场。我站配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八查”活动,对全区所有的经营户逐门店检查。一查经营手续是否齐全;二查经营者特别是分支机构是否备案登记;三查经营品种是否审定;四查种子来源是否与标签相符;五查经营的品种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六查销售的种子是否包装与内外标签相符;七查是否超范围及区域经营;八查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和经营不合格种子及侵权行为。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区种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

三、严把种子市场和质量关,

①管理好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种子者,我们严格依法行使监督权,做到了依法行政。我站会同执法大队联合对全区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审定的品种我们进行了严查严罚,对种子广告进行了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广告,对侵权行为严厉打击。②搞好种子复检工作,对质量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责令停止销售。

四、搞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第6篇

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农业部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要及时组织开展小麦、油菜等作物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点是所辖区域内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县、乡)种子门市部,每个省(区、市)至少抽查50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抽查2个种子样品。检查内容一是抽样检测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质量指标,二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相关省(区、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种子企业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市场销售秋冬种种子质量合格。

二、加强预警监控,确保种子质量

针对部分地区小麦种子发生穗萌动,存在种子质量安全隐患情况,相关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一是全力督导本地区小麦种子企业把好种子入库和出库关,对所有批次种子进行发芽试验,不合格种子作非种用处理,确保种子质量;二是组织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市场上销售小麦品种全覆盖抽样检测,并组织对农户自留小麦种子穗萌动调研和抽样检测工作,进行发芽率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判研种子质量,提出加大播种量、进行包衣处理、适期播种等应对措施,提高田间成苗率。三是组织有关单位加强用种技术指导,根据种子供需、品种适应性等情况,研究分区域适宜推广品种布局,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三、加强供需调度,确保供种数量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秋冬种小麦、油菜种子信息调度,对种子数量和价格信息开展调度分析,准确掌握辖区内分作物、分品种种子供求情况,及时行情信息,根据需求积极协调种子企业供种到位,科学引导省内外、地区间品种余缺调剂。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种种子供应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种子执法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

2012年农业部确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接到上级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局领导汇报,研究方案,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力争种子执法年有效开展。同时组织“科技下乡”三送活动分别到重点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如扬眉、龙勾、关田、过埠等,形成种子执法氛围,印发推荐主导品种资料等1000余份发放到农民手中,指导农民正确选用良种,加大水稻新品种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水稻主导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二、加强了种子管理执法,强化了市场种子管理

种子是特殊商品,种子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稳定。根据农时,在杂交种销售旺季,分别到各乡镇开展种子检查,主要查处未审未备案品种,重点检查种子档案,进种渠道、种子标签;二是突出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农民反映开展突击检查。3月份按照市种子局的统一部署,我县种子管理站从种子市场抽取种子样品6个(内2优111,II优7954、准两优527、天优998、天优3301、两优363),送市种子局检验,结果天优3301发芽率70%,种子不合格,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对种子经销商朱长家进行了处罚。共调进伪劣种子天优3301计800公斤,销售582.5公斤,价格82元/公斤,没收非法所得48930元,罚款8000元,没收劣种子天优3301计211.5公斤,并对销售出去种子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农民反映的种子问题进行补种播种。未发现农民用种质量引发的系列矛盾纠纷。

三、规范种子经营档案,我们根据《种子法》、《省农作种子管理条例》对种子经营档案的规定认真检查种子经营档案,及时指出不足,当场帮助改正,要求种子经销商及时填写,保存。经调查,我县早稻销售品种3个,T优898,五优157,优I1501,销售数量为475㎏。中稻品种75个,销售数量22390㎏,主要品种Y两优1号,深两优5814,特优627,泰优99,科优8377,两优363,内五优8015,Y两优5867,天优998,中浙优1号。晚稻品种有6个,晚稻销售种子数量720㎏,主要品种有:丰源优299,中九优600,T优5128等。据调查,今年杂交种子市场供应充足,种子标签真实规范,销售种子档案健全,未发现种子质量其他不良现象,确保了我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取得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四、继续抓好现优农业新品种展示工作,今年我县在长龙镇南田村塘湾组安排新品种20个(省提供7个,市局提供7个,县级安排6个),秧苗长势良好,目前已移栽到大田,并进行了小区对比试验,按照省市局现代种子新品种展示要求,完成了现代农业新品种对比试验工作,达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对新品种展示工作的目的,验收合格,取得了较好新品种展示效果。

明年主要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现代农业中稻新品种展示工作,力争种子工程项目在我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