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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从中印经贸合作的现实意义入手,分析了金融危机使印度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并加剧了两国发展模式之争等影响两国经贸合作发展的障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挖掘经济互补性,加强相互投资合作等对策。
一、中印经贸合作现实意义
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不仅是亚洲地区的重要经济体,而且在全球经济发展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两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对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乃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印双边贸易总额为518亿美元,是2000年的17.8倍。据印度《金融快报》报道,2009年7月27日,印度商工部部长表示,由于对来自美国产品需求疲软,而对中国产品需求旺盛,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印度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背景下,中国和印度两国的贸易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但仍保持了较为旺盛的活力。中国和印度是在此轮全球金融危机阴霾之下发展最快的两个国家,而这两个经济体的发展模式却迥然不同。印度力图仿效中国的成功,希望在制造业领域为其日益庞大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而中国则试图仿效印度在IT、医药产业等知识含量比较高的领域取得成功。中印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印关系的新亮点,也有助于提升亚太地区应对金融风暴袭击的信心。
二、金融危机对中印经贸合作的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面临金融危机和经济发展周期的双重打压,在此情况下,中印两国虽然经济仍在增长,但增速明显下降,外部金融动荡加剧,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恶化。中印经贸合作的主要行为体是企业,但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民众消费信心下降,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大量企业倒闭,许多企业收缩生产规模。一些已经上马的工程被迫停工,一些原先签署的协议可能作废,中印经贸合作受到冲击。例如中国是全球铁矿石第一大需求国,印度是继澳大利亚、巴西之后中国的第三大铁矿石来源国,其铁矿石出口的80%销往中国,并占据其对华贸易的70%以上。经济危机使中国钢铁生产大幅下滑,尽管全球铁矿石价格已大跌,但中国企业的铁矿石需求整体萎靡,对印度铁矿石的需求也呈下降趋势,从而进一步增加印度对华贸易逆差,印度则求助于对中国出口的其他商品采取反倾销政策,冲击两国经贸关系。经济危机主要带来的不良影响是:
(一) 印度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中印贸易虽然发展迅速,但印度对中国的商品准入和企业投资长期持怀疑态度,并频繁采取投资审查和反倾销等措施。相关资料显示,印度对华实施反倾销的数量仅次于美国。
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呈上升趋势。印度虽然自诩自身增长模式是内需驱动型,一度自认所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甚至认为金融危机为其提供了赶超中国的机会,因为依靠出口驱动增长的中国受到冲击较大。但现实情况是,印度并未能在危机中独善其身。印度经济也遭遇卢比贬值、股市缩水、企业倒闭、资本流动性紧张等问题。
为了刺激本国经济增长、扶持本国企业生存,印度采取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尤其针对中国发起了多起反倾销行动。特别是在2009年 1月23日,印度宣布禁止从中国进口玩具,后虽对部分产品放宽条件,但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不言自明。
(二) 发展模式之争加剧
目前,国际社会上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欧盟为代表的福利资本主义、日本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资本主义及新兴国家的中国模式和印度模式。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欧日经济问题较多,其发展模式已偏向美国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美国模式”即“华盛顿共识”,其宗旨是强调市场自由原则,主张政府角色最小化,完全的自由化、市场化。“中国模式”特指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主动创新、大胆实践,从而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的协调发展、国家的和平发展的一整套思路、经验和理论。中国模式强调务实,反对意识形态为纲;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强调统筹政府和市场两个大局。“印度模式”与中国不同,其基本思路是在民主体制下推进经济的自由化,逐步放松传统的政府管制,鼓励私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并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金融危机下中印经贸合作的对策
(一)挖掘经济互补性,深化经贸合作
与“安全困境”相比,经济领域的共赢机会更多。中印发展模式虽然不同,但互补性强。中国劳动力效率高,印度资本效率高,两者结合将产生“经济增效”作用。未来双方可着重加强以下领域的合作。一是商品结构的互补。从商品构成看,印度向中国出口的商品仍以原材料或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中国出口的商品更加多样化,且附加值较高,如重型机械。由于双方经济的整体发展模式及具体产业发展层次存在差异,这种商品贸易的互补性可以持续下去。二是相同产业内的互补。两国在相似部门如化学药品、机械设备及纺织业等领域开展产业内贸易也完全有可能。两国可结合自己的发展特色,不断提高各自在相似产品价值链的不同层面上的比较优势,不断扩大同一产业内的互补性。例如,中印在纺织品出口领域的竞争使中国企业从印度进口纺织原料,而自己生产和出口服装。这样,两国通过纺织业内部贸易得以将竞争转化为合作的新机遇。三是IT服务领域的互补。印度软件发达,中国硬件发达,两国在IT领域建立合资企业有相当广阔的前景。
(二)推动企业走出去,加强相互投资合作
印度对中国始终抱有戒心,在诸多“敏感”领域对中资企业投资设限。金融危机发生后,印度为疏缓严重的资本流动性紧张问题,放宽部分领域的外资进入限制,并鼓励企业海外融资。2008年10月,印度证券管理委员会宣布解除对外资最高40%的投资限额规定,以“挽留”正迅速流出的国外资金。 2009年2月,印度政府表示将放宽外国资本对印度的直接投资,凡是印度资本占 50%以上的合资企业所建新的企业一律被看做印度企业。按照原来的法规,凡有外资加入的印度企业建立的新企业仍被看做合资企业。按照新规定,所有印度资本占多数的新建企业将不受到政府关于外资对不同行业投资比例的限制。印度政府的上述举措无疑为中国企业进军印度提供了机遇,经济上相互依存度的提升势必可作为双边关系的稳定器。另外,两国大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实力较以前大为提升,并加快“走出去”步伐。印度私企实力雄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仅塔塔和安巴尼两家家族企业的销售额就占印度GDP约5%。与此同时,中国企业也可凭借雄厚财力,通过注资、并购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加快进军国际市场。国际金融危机下,许多西方大公司资产缩水,甚至面临破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较之前大幅下挫,为中印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参考文献
[1]文富德. 印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对策及其经济前景分析[J]. 四川大学学报, 2009(4).
[2]齐玮. 印度对外贸易现状与中印经贸关系分析[J]. 北方经贸, 2009(7).
(一)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现状
首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现实,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额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非洲地区经济的腾飞,中非贸易额年增幅不断提高。其次,中非贸易比重在我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持续上升,并且非洲在对外贸易比重方面与过去相比也有较大的提升,我国作为非洲的重要贸易合作伙伴,在非洲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另外,在中非贸易商品结构方面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结构态势,非洲主要向我国出口燃料和矿产品,而我国主要向非洲出口制造业产品。最后,从总体上来看,非洲对我国贸易顺差,但是个体对我国逆差,这主要是因为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以外,大部分非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经济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二)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首先,中非贸易合作关系的基础四资源禀赋差异,这种合作出发点对双边贸易关系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首先来自西方国家中非贸易的恶意揣测,认为我国利用经济方式对非洲进行资源掠夺,破坏了中非经贸合作环境。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也在不断发展,这对我国大量的制造业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有些国家正在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中非贸易合作形势不乐观,加上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以石油、矿产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中非贸易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其次,由于我国和非洲经济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并且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范围较窄、中国企业对非洲市场的自信心较低等原因,中非贸易合作总量仍然处在较低的层次。
二、中非经济贸易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一)加大非洲进口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非经济贸易合作关系,加大非洲进口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趋势。首先,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增加非洲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占有量,这是改变当前中非经贸关系逆差状况的重要措施,在于我国有着良好外交关系的非洲欠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输华免关税的待遇措施要得到切实的落实,并且在未来考虑将这一比例提高到97%,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细则,促进非洲国家出口创汇。其次,建立促进非洲非资源类的产品宣传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手段,为非洲企业建立良好的宣传和推介环境,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二)改善我国出口
改善我国出口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对我国出口非洲的市场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强化质量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禁止向非洲地区出口劣质产品和残次品。其次,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行不断的提升,在非洲地区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增强营销渠道等等,强化企业的国际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我国出口贸易的品质。
(三)强化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
强化和促进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中非经贸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落实相关会议规定,利用法律援助、资本融资等方式方法,帮助非洲国家对其海关、商检的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非洲国家的清关效率。其次,要在海关、税务、质检、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沟通,强化我国同非洲地区在部门对口合作、业务合作机制等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基于双边经济发展现状和相关制度措施,借鉴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符合相关制度的便于经贸合作的合作机制。最后,积极跟进贸易便利化中的“单一窗口”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中非贸易合作的便利性。(四)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是解决当前中非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用投资代替部分制造业在产品对非洲出口,紧紧把握当前非洲国家工业化发展初期的良好机遇,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下,在非洲地区开展绿地投资、劳动密集型产品投资等,逐步降低中低端制造产品对非洲的出口,是深化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措施。
三、结束语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国际经贸商务发展迅速,并且面临不少挑战。作为法律文件的外贸合同也将在规范国际经贸运作,促进国际经贸发展,防范国际支付风险,巩固国际经贸成果等方面,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外贸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外贸合同概述
外贸合同是买卖双方通过磋商就某项或某些商品在国际间的买卖问题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外贸文件中最常见的形式。国际货物买卖正是以这种合同为中心进行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倘若发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范围内的不符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就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违约方不赔偿或不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就有权视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护。
一般而言,构成一项有效的外贸合同的必备条件有以下几方面:其一是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其二是国际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这种合同才能成立;其三是国际贸易合同是商务合同,是有偿的交换;其四是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其五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审批手续。
二、外贸订立中存在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
2.注重外贸合同的中英文翻译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业务中,合同一般都采用中英两种语言文字写成,而且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实际业务中,经常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翻译。一般认为,涉外合同的翻译需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忠于原文。即译文要忠实再现原文的涵义,不能有任何的违反和疏漏,尤其对合同的前文(Premble),及本文(body)中的具体条款(specificconditions)和有效期限(duration)的翻译要特别慎重。具体来讲,对于价格条款、数量、单价等重要数据万万不可以译错,否则很可能会因小的疏错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二,符合国际贸易惯例。一个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对方国家的习惯解释,往往不甚了解,常会引起当事人之间的误解、争议和诉讼。为此,一些国际组织制定了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的规则,形成了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最典型的就是贸易术语。而英语合同的格式、条款、用词和符号等也都应该按照该行业的国际贸易惯例翻译,力争做到对合同的翻译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其三尽量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由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起草合同的业务人士习惯使用法律术语,以显示其准确、规范、威严的特色。因此,翻译过程中,尽量使用确切的法律名词、术语和用词,使译文准确而不含糊,严谨而无漏洞。
3.各种贸易术语慎重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这三种贸易术语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风险都是货物在装运港有效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船上;三者都属干象征货,即卖方凭单履行文货,买方凭单履行付欺,只要卖方提供正确、齐全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买方就要服行付款义务而不管货物。但在实际业务中,三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又有所不同。
一、成功举办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
2012年7月26日,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在台北市圆山饭店举行。该次论坛由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广西桂台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协会和广西社会科学院共同主办。
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有以下特点:
一是主题明确,紧扣两岸关系和经贸文化合作发展趋势。第七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的主题是:“共同推进ECFA实施 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重点研讨在两岸和平发展新形势下,桂台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成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定机遇,创新合作机制,务实推进双方合作。论坛设立3个主要议题:推动ECFA落实,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两岸产业合作的路径与制度创新;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成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定机遇促进桂台产业合作。二是由于论坛主题和议题是台湾业界关注的重点,引发岛内企业界、学术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参与。由于再次当选,两岸关系继续朝着良性互动方向发展,推动ECFA落实成为两岸互动最重要的议题之一,也是台湾业界关注的重点。在只有1个月准备时间,又值台湾学校放假的情况下,仍然邀请到台北经营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台商投资经营协会理事长、海基会、亚洲台湾商会联合总会顾问陈明璋博士,淡江大学中国大陆所张五岳所长,中华经济研究院刘大年研究员,台湾大学国发所杜震华教授等台湾著名学者参会演讲,台湾企业界人士20多人参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出席论坛并致辞,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董事长詹火生主持会议并致辞,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吕余生主持会议并做主题发言。广西社科分团全体专家学者以及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广西投资集团、广西旅游投资集团等单位的嘉宾参会,参会的桂台嘉宾共50多人。三是就利用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ECFA进一步落实的机遇,广西有条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强与台湾的经贸文化合作,共同促进资源整合,合作开拓包括东盟在内的国际市场达成广泛共识。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和实施,为两岸产业合作奠定制度基础。特别是2011年1月1日ECFA贸易、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全面实施后,到现在已经开始第二阶段降税,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均已实现零关税,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加快,充分发挥了两岸产业优势,为进一步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桂台两地资源互补,产业合作基础良好,在ECFA背景下,双方加强和深化产业合作正逢其时。广西邻近东盟,具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前沿的独特优势,北部湾经济区有条件成为ECFA特殊补充与关税减让、市场开放、产业合作的主要试验区,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等中心城市将在桂台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产业合作方面,桂台双方可以加大电子、石化、汽车、能源、钢铁、生物制药、精细化工、轻工食品等制造业领域合作;继续深化农业合作;全面拓展金融、港口物流、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合作,促进产业全面升级,共同开发国际品牌,开拓包括东盟在内的国际市场。四是反响良好。广西电视台和中国新闻社等新闻媒体对论坛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香港文汇报、台湾和国内新闻媒体也对论坛进行采访报道。
二、与台湾学术界开展广泛交流
广西社科分团发挥自身特点,与台湾学术界开展了广泛交流,达成了加强合作、共同建设学术交流平台的共识。
广西社科分团作为以广西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为主的学界代表团,发挥自身优势,精心选择了台湾不同类型的学术机构和智库,与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中华经济研究院、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等台湾智库开展了以“社科研究与智库建设”为主题的座谈交流活动,重点讨论了加强智库合作,共同促进桂台交流合作等议题。在与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的座谈中,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詹火生董事长指出,广西与台湾共同主办的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成功举办了七届,已经成为两岸稳定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更是基金会推动的与海南博鳌论坛、福建两岸关系论坛并重的重点交流平台之一,今后仍要继续推动。对于广西社会科学院吕余生院长提出的就桂台合作具体议题开展研讨的建议,詹火生董事长表示支持。在与中华经济研究院的交流中,双方学者就人才培养合作,桂台农业、产业经济、文化合作,面向东盟的交流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中华经济研究院东协(东盟)研究中心表达了与广西社会科学院建立稳定交流合作关系的愿望。在与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的座谈中,双方达成了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就共同感兴趣的两岸交流和桂台合作具体课题开展合作研究的共识。这三个不同类型的台湾智库均表示愿与包括广西社会科学院在内的广西智库合作,共同建立学术交流平台,开展桂台合作课题研讨。
1.1京津冀服务贸易规模
2003-2012年京津冀服务贸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占全国服务贸易比重持续上升。北京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2003年为162.24亿美元,2012年增长为1000.2亿美元,已占到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十年间天津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也增长了2.4倍,2012年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7.3亿美元,已位居全国第七位;2012年,河北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5.45亿美元,同比增长36.97%,虽然河北省的服务贸易在全国还处于落后水平但其已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1.2京津冀服务贸易结构发展特点
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经济的中心,其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居全国前列。2012年北京市服务贸易额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比重已超五分之一。全市GDP的增加值超过四分之三都是由服务业创造的,近年来新兴服务业发展较快,金融保险业、通讯邮电业、文化宣传业等行业生产总值均已占到全国的30%以上。同时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有500多家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服务外包这种新的贸易方式在北京蓬勃发展起来。天津市服务贸易在2003到2012年间保持稳健发展,年均增长速度为20%。天津凭借区位港口优势,在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上一直保持着较强的优势。新兴服务贸易近年来也有很好的发展态势,2012年天津市通讯邮电业出口比2003年增长35.37倍,金融业出口增长1.45倍,咨询服务出口增长1.22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也增长了0.53倍。文化创意、影视动漫、新闻出版、现代中医药、物流运输等20个品牌和项目将成为天津市服务贸易未来发展的方向。河北省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始终偏小,2012年河北省服务贸易总额仅占全国服务贸易比重的1%,占全省GDP的0.11%。由于河北省劳动力成本低廉,因此河北省的服务贸易行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禀赋型,如运输、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但在技术、资金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上却略显薄弱。与北京和天津相反,河北省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滞后,2012年河北省的金融保险业、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通讯邮电业等新兴服务贸易总额仅占全省服务贸易额的6.4%。
2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可行性及定位分析
京津冀总人口约1.2亿,构成庞大的消费群体,其市场容量占全国市场总容量的10%以上,为服务贸易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础。虽然京津冀三地服务贸易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但它们均具有各自的优势产业,三地的服务贸易合作对各自的优、劣势进行了有效互补,使彼此产业结构更紧密的融合在一起。对于京津冀三地来说,形成区域服务贸易合作的关键环节是如何通过有效协商达成协议。
2.1在京津冀合作发展中
北京市的定位北京市在政治、经济、科技、信息、人才等方面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应着重发展高端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a.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北京是我国的文化中心,其教育水平在全国领先,这些都为其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北京市教育资源质量高,而价格却相对较低,使北京具有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强势竞争力。b.发展信息传输服务贸易。北京市不仅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同时还拥有一流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传输服务业在北京的高速发展为北京市经济的增长贡献度颇大。c.发展金融服务贸易。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进一步加强,使全国的金融资源集聚于北京市,北京已成为金融信息的交流中心,决策垄断优势明显。北京市需进一步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创新力进行完善和提高,发展多层次的竞争性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d.发展文化服务贸易。北京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和商业文化与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民俗文化内容是分不开的,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都一直受到北京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引导。北京将打造多层次的文化产业贸易涵盖现代会展、影视、演出服务、新媒体服务和版权服务等,以本土文化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2.2在京津冀合作发展
中天津市的定位天津市作为港口城市资源优势明显,其已成为区域经济资源对外流动的枢纽为京津冀地区的经济资源流动提供便利:a.发展物流服务贸易。天津市作为渤海湾的一颗明珠先天具有发展现代物流的区位优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天津港联合河北省内各港口,进一步贯通业务,使转口贸易和各项航运服务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通关便捷、服务高效、监管规范、港口的保税功能和物流功能更加有效的衔接,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等功能进一步增强,这些都将随着天津港被建设成国际一流口岸而逐一实现。b.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天津以建设国际金融运营中心为目标,重视发展区域服务机构,与北京联合起来共同构建多元化、多功能、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以适应其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c.发展服务外包。天津拥有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港区,具有适合服务外包生存和发展的国际化环境。天津将其产业发展重点确定为扩大软件外包出口和发展业务流程外包,从品牌、市场、环境、人才等方面将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2.3在京津冀合作发展
中河北省的定位河北省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慢、层次低,在高端服务贸易方面与京、津两大城市无法相比。但其可以凭借资源、区位和低成本的优势,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商业服务业。河北省也是京津冀地区发展对外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源储备库,这得益于其在人力成本和商务成本上的比较优势。a.发展商业服务贸易。河北省主动对接京、津两地商业服务,鼓励京、津大型商业连锁企业、批发市场在河北落户,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及建立产地型分市场,加强仓储、配送、交易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品牌建设,使现代采购交易平台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b.开发特色旅游服务贸易。河北省拥有海滨海岛、坝上草原、温泉湿地、长城文化等独特的优质旅游资源,这些资源又是京、津地区所缺乏的。近年来,京、津两地对休闲度假、回归自然的旅游产品消费需求日益增加,河北省的旅游项目正好满足市场诉求,实现与京津旅游市场的差异开发和错位发展。c.发展劳务出口服务贸易。由于河北省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在河北省发展迅猛,使富余的劳动力得到有效利用、价格低廉的优势正是大量富余劳动力输出出去的直接原因。随着全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河北省的劳动力素质也得到了普遍提升,劳务输出开始逐步向智力型输出转化。
3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发展路径选择
随着京津冀新一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三地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但目前其区域合作步伐仍未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域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因此,在后续三地服务贸易合作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路,选择合适的合作路径。
3.1达成服务合作共识
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间相对独立性较强、贸易部门联系较松散等现象。这就需要加大区域贸易合作的优势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部门、贸易管理部门以及各类服务企业充分认识到区域贸易合作的必要性,加强京津冀区域协调与配合,形成推动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合力,达成合作共识,制定区域服务贸易共同发展战略。
3.2规范服务资源
整合京津冀地区经济资源丰富、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区域的协同发展需要合理的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要将北京的教育和科研资源、天津的对外港口资源、河北的人力资源等这些基础条件有效地沟通和充分的利用起来,加强京津冀区域的有效合作。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服务贸易合作制度,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京津冀区域服务资源的合作,遵循经济规律来整合资源,使经济主体在市场的调节下有序运行。
3.3调整服务贸易结构
京津冀三地服务贸易发展参差不齐,尤其是北京的新型服务业更是发展得一枝独秀,其发展水平与速度是天津和河北所不能及的。因此,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三地之间的有效合作必须要明确分工,确定以北京市为龙头的带动作用,发挥三地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错位发展和分工合作,使区域内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
3.4树立国际服务品牌
京津冀区域要根据整体服务贸易的发展重点和市场需要,明确确立一批有潜力的服务品牌,以培育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在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创新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创立一批国际知名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和产品,发挥品牌的集群效应,提高地区服务贸易品牌的知名度。
3.5扩大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加入世贸组织后
关键词:次区域合作广西商贸合作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具体行动,目标是一致的,都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广西要进一步建立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机制,整合次区域合作的多重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拓宽合作领域,在经济商贸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合作
(一)商贸合作的现状与内容
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长4880公里,为世界第六大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跨国河流,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国际上称此经中国(云南省)、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入海的湄公河区域为湄公河次区域。它主要在中南半岛,位于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处,是前者与后者大陆路桥。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显要。中南半岛有“黄金半岛”之称。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为GMS。大湄公河次区域(不含中国)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人口2.46亿人,广西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人口4899万人,分别约为前者的10%和20%。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合作的历史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根据该行成立的宗旨,与大湄公河沿岸各方磋商,旨在促进该流域各国之间经济发展,而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它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互赢的基础之上,是发展中国家互利、联合、自强的合作,合作形式以项目为主导,亚行视各成员实行需要而提供资金支持。广西在2005年7月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会议上作为中国参加合作前沿确定加入,从此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之中。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主要在交通、能源、电信、人力资源、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环保、灾害监测和禁毒等方面,特别是商贸经济合作最为需要,最为迫切。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发展,成为我国与该次区域国家合作的热点。在商贸方面合作,主要有:参与次区域国家商贸合作和多边合作;推动商贸便利化和信息化进程;推动技术贸易合作;促进企业界参与次区域商贸经济合作;促进政府间协商合作,以加快商贸发展等等。而在参与合作各方的特点上,除广西之外,均处在湄公河流域,而合作已有14年,广西参与才1年。其中,除泰国200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25美元,经济状况较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处在较低水平,需要加强合作加快发展。
(二)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的机遇与优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宗旨和目标是: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繁荣进步和公正自由的经济区域。这给广西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广西在参与合作中经济更加开放、更多开发和更大发展。参与合作可以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地位,突出广西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的前沿作用,特别是商流先锋和物流中心的作用。广西作为西南大通道的作用将更加突显,不仅通中南半岛、东南亚,而且通南亚、西亚。这必将大大促进广西与东盟各国商贸经济关系的发展。参与合作中构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民间文化交流平台,从而以文化搭台,商贸唱戏,发展商贸经济。广西与东南亚、南亚人文关系密切,与其多个民族有亲缘关系,生活文化习俗相同或相近,随着合作的深化,民族群体和文化交往必将增加。反过来,又必将促进贸易经济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和增强。
与此同时,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具有很强的优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有利地与其东部,与越南合作,从湄公河出海港口溯河而上到沿河流域。从而便利地进入该区域腹地,发展商贸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沟通该区域与我国西南、珠三角、长三角合作。使之更有力地发挥广西区位优势,促进彼此之间商贸合作发展。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发挥利用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的优势,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经济的发展,或通过广西加强与全国商贸经济的合作。
二、广西参与次区域商贸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最突出和重要的合作是商贸合作,这也是参与的必要前提。这是因为商贸合作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础性的合作,是最原始的,也是最现代化的合作,其形式是互相交换劳动产品。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交换表现为劳动产品产换,包括有形的产品交换和无形的产品(服务)交换。广西除与之交换工业品、生产要素之外,也交换农产品、生活资料和服务。通过商贸交换,以满足各国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是彼此需要的、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是以国际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通过商贸,例如,缅甸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可与广西的机电产品交换,以支持相互商贸发展,促进各国人民走向繁荣富裕。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都处在发展之中,都需要开展商贸,发展经济,走共同振兴之路。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流通和生产一样重要。”这就是说相互开展商业贸易流通,很是必要、很是重要。通过相互开展商贸,可以推动各国经济加快发展,共同振兴。
此外,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首先,地域相邻相接,生产发展基础相似相近,生活习俗相近相同,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国家山水相连,与越南有1020公里边界,可以方便开展商贸或转口贸易。大湄公河次区域人口为广西人口的5倍,国土面积为广西的10倍,资源丰富,市场十分广阔,前景看好,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其次,经济互补互动,有着发展商贸的可能性。广西与缅、老、泰、柬、越五国在经济上有很强互补性,特别是在资源、产品上,因此有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前后,主要由港澳商人开展商贸。中越关系正常化前也通过香港进行商贸。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广西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广西与它们的直接商贸将会有更多更大更好更快的发展。第三,交通和信息交流有一定基础条件。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诸国,除与越南可以陆水路相通以外,可通过越南—云南铁路、公路,或通过湄公河与之相通。广西公路到越南河内、老挝万象、泰国廊开也只需要几小时或一天的时间,到湄公河诸国自由通行。飞机到各国也方便。交通条件可以便利发展商贸。
三、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的对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到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保、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和旅游等9大重点领域。根据广西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应重点在交通、农业、人力资源和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广西在主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时要明确重点领域。
(一)商贸方面
除了供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需要的各种工农业生产资料外,当前要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传统生活资料初级产品,以适应各国市场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可以较好地取得比较效益,对各方都有利。可建立大湄公河各国需要的亚热带农产品、加工品和互补性农产品基地,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海产业和生态农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区。围绕市场需要,开展科技攻关,促进科教和商贸结合,增加科技含量高、效益比较好和数量比较足的适销货源,以源源不断供应。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民需要的工业品货源基地。在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和投资区划出适合湄公河国家需要的工业品货源生产基地,以生产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供应其需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招商交易市场。除利用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厂商签订现货、期货供应合同,以及到各国做生意以外,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招商市场”,常年或不定期开展商品商贸。
(二)物流方面
以港口和城市为基地,发展港口和物流经济。特别是要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在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市分别发展现代物流中心,开展物流服务。建立跨国物流企业(集团)。在物流中心(基地)建立专业跨国物流企业,以发展成为以物流为主的多元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或与东盟(含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资办好跨国物流公司,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企业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搞好公路、铁路与港口升级建设,以增强和加快通过能力和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管理,使之迅速周转,实现货畅其流,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发展“会”、“节”经济,以“会”、“节”促商流和物流,使商流物流加快发展。“会”和“节”对参展商、供应商、组织商、经销商、批发商、采购商、物流商和广告商等开展业务活动,搞活商贸交易,都有好处。通过节会形式进行会展,通过各种经济文化民俗节会进行商贸交易,可以搜集许多竞争者和消费者信息。定期不定期举办商品交易会、特色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等会节,塑造具有特色的会节,可以有效地招徕各界人士,带动商流、物流、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的发展,促进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的发展。
(三)商贸服务方面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因地因时制宜地开展餐饮、住宿、美容、摄影、化妆、健康、修理等生活和生产服务贸易,满足各国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既是一项重要业务,又是推动商贸发展一种重要手段。广西的服务集团或企业应当适当开展这方面的业务。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是发展商贸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商贸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都应重视抓好,使之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交通、水电、电信和城乡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开展,而人力、技术、设备缺乏。广西在这方面已具有一定条件,可以开展劳务贸易服务。例如,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曼昆公路长1188公里,是亚洲公路网重要公路,南宁至曼谷的南曼高速公路等工程,广西都可以争取中标而开展工程设施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服务,金融服务可以在合作中强化。广西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资金、信息、网络、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国际融资、各类型企业金融往来和经营提供服务。此外,注重文化艺术服务贸易。广西的文化产业已有一定发展,原有深厚底蕴,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作中,应注重发展文化娱乐与教育培训等服务贸易。要打破“文化产品”市场弱者地位,增加文化产业服务贸易,提高其比重,从而增加贸易额、贸易总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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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阿经贸合作;产业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
从1956年中国与埃及建交到1990年中国与沙特建交以来,历经中阿双方政府和企业界的共同努力,双方经贸合作已经进入了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阶段,不论是双边贸易,还是在共同投资,或者在劳务合作等领域都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自从“9.11事件”之后,阿拉伯国家大量的石油美元开始撤离美国市场,并将市场领域的旺盛需求转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更安全的投资场所,中阿经贸合作存在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本文通过分析中阿经贸发展的历程,总结了中阿产业、人力、资金等资源的优势和劣势,并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中阿经贸合作的可行性对策和建议。
一、中阿经贸合作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发以前(1956-1977),中阿双方的经贸合作以中国的出口为主,此时规模还比较小,在合作的品种上也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原料、初级产品的贸易为主;改革开发以前,劳务输出还未出现在中阿经贸合作领域;资本流动也还未成为中阿经贸合作的议题。总体来说,在这一时期,中阿经贸合作还是居于政治之下,受政治影响。当政治上认为双方是伙伴和朋友的时候,经贸合作就可以得到发展,双方都愿意进行平等互利互惠的经贸往来;当政治上认为双方关系疏远或者成为敌人的时候,经贸活动就会陷入低谷。
改革开放以后(1978-2001),中阿双方的经贸合作的表现为:阿拉伯国家认为中国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寄托通过中阿贸易中获取实际利益;而中国则努力通过双边的贸易合作,获得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当时的中国已经是能源净进口国,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有很大的依懒性,而阿拉伯国家是这些能源的主要产地。这一阶段中阿经贸合作的商品种类比较简单:中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是服装、茶叶等轻工商品,同时劳务输出逐渐引入到中阿经贸领域;阿拉伯国家出口的商品主要是能源产品。此外中阿双方的资本投资也有了初步的进展,2000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累计投资约为1.03亿美元,而阿拉伯国家在中国的累计投资达到为2亿美元。
“9·11”事件后(2001-2012),阿拉伯国家和美国的关系表现得有些疏远,故而开始加强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从而必然扩大与中国的贸易往来。阿拉伯国家不仅仅向中国出口石油等能源产品,同时引导中国资本进入阿拉伯国家,推进了中国石油企业从阿拉伯国家购买石油资产的进程。比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亨特石油公司在 2007 年已经开始进行谈判,协商中海油购买亨特公司在也门液化气工程项目内的股份。与此同时,阿拉伯国家的石油资本也开始进入中国。比如2006年科威特石油公司和中国石化签定了在广东建立炼油厂的协议。在这一阶段,中阿双边的资金投资在不断的发展,2008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累计投资达到26.5亿美元,而阿拉伯国家在中国的累计投资约为15亿美元。中国企业在约旦、苏丹、突尼斯、也门投资参与了资源开发、家电等项目,效益良好;突尼斯在华投资参与的中阿化肥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复合肥生产厂,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
二、中阿经贸合作的资源现状
(一)产业资源
阿拉伯国家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海湾地区6个国家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5,发现的石油储量到世界总储量的2/5,其中沙特阿拉伯的产量和储量的排名都是世界第一,而且增产的潜力巨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中国日益扩大的石油生产和消费的缺口。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后,每年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的原油总量都在不断的增加,到2009年已经超过进口总量的1/2,可以看到,中国对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石油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阿拉伯国家的经济以石油、天然气及相关的化工生产为主,造成阿拉伯国家的机器制造业、轻工业相对比较薄弱,农业因为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经济占比重也比较小,而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薄弱产业上具有很大的优势,完全可以全方位地提供满足阿拉伯各国生产生活所需的几乎所有商品。
因此,从产业资源的角度上看,中阿双边存在合作的基础,充分利用双边产业资源的互补性,发挥双边的资源优势才是明智之举。
(二)人力资源
阿拉伯国家由于人口基数比较小,劳动力参与率也比较低,造成了阿拉伯国家的劳动力严重缺乏。从1970年以来,阿拉伯国家的生产就依赖于大量的国外劳动力。
中国有充足的剩余劳动力。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劳动力供给总量随着农村人口的刚性增长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以3.3%的速度增长,其中30%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此外,中国的回族信奉伊斯兰教,其中的宁夏人口36%为穆斯林,在阿拉伯国家中有“中国的穆斯林省”之称,与阿拉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有诸多共同之处。区内拥有专门培养阿拉伯语的学校,并已培养出大批的阿拉伯语人才,这些都将有利于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国际劳务合作。
(三)资金资源
阿拉伯国家依靠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量,资金非常雄厚,可用于投资的石油美元异常充裕,同时阿拉伯国家也看到了中国多年来良好的发展历程,投资中国是明智之举。
而中国的高速发展引发的资金缺口比较大,各种工程和项目亟待建设,投资空间非常大。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的长处,以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美金,以互补性强的产品开拓阿拉伯市场。到目前为止,中国吸收阿拉伯国家资金的规模不是很大,只能说处在一个起始阶段,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将会带来显著的效果。
总之,中国有巨大的市场,阿拉伯国家有大量待投资金。只要双方加强合作,双边投资一定能再上一个台阶。
三、中阿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目前中国政局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此同时,阿拉伯国家也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鉴于中阿之间业已存在的良好合作基础和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进一步挖掘双方经贸合作的潜力,利使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在优势资源互补的基础上推进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本文基于中阿双边的资源现状分析,提出以下三点对策和建议。
1、充分利用产业资源的优势,拓展经贸合作领域
在能源、化工、机械、服装、劳务、工程承包、公路建设等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国的产业优势,积极拓展诸如资本流动(投资融资)、人力资源培训、农业、沙漠治理、海洋生物、气候监测、食品、房地产、旅游、高速铁路、民航、海运、造船等初涉或未涉及的领域,以中国较为完善的产业结构和先进技术为依托,与阿拉伯国家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全面提升中阿经贸合作。
2、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扩大剩余劳动力输出
中国的剩余劳动力丰富,而阿拉伯大多数国家的技术型劳工较缺乏,中国扩大对阿拉伯国家的劳务出口,既可以获得外汇收入,又可以解决中国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就目前来说,对阿拉伯国家的劳务输出主要来源于浙江、江苏等省,而且以低技术含量的建筑工人为主,在阿拉伯国家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都比较的弱。因此,可以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和语言训练等,提高外出劳务人员的就业适应性。
3、充分利用资金资源的互补性,加强与阿拉伯国家的经贸合作
中阿双边资金投资方面,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阿拉伯国家投资发展、承建项目等;在引资方面,应继续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引导阿拉伯国家的企业来中国投资。同时,应该加强中阿银行金融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银行界积极的在对方国家开展业务,对推动中阿经贸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阿经贸合作要以产业合作为主, 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中阿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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