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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量化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年终考核 推动 行政管理 科学化 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 G812.44 [文献码] D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1-253-1
国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着各级党和政府各项行政及服务职能,其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工作业绩优劣、工作态度好坏,直接关系到各级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近些年来个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浮于世“干的比不上看的,看的比不上围着领导转的”,只要不犯大事,不管工作咋样,都照样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拿工资,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推动行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谈几点意见。
1近几年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情况。
年终考核是评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年来工作的最终衡量,考核结果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考核方案关系到考核结果的运用,都是年终下文件,考核标准空泛,缺乏细化的指标和内容很普遍。考核方案应该是调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指挥棒,年终下考核方案是不是太迟了点;就德、能、勤、绩、廉搞考核,没有细化的指标内容,是不是太宽了点;有些单位管理跟不上,再加上有些特殊的员,致使考核结果失真,是不是太偏了点;考核结果不能很好的利用,不能把能干事,富于创新精神的干部有效地利用,得实惠,是不是太活了点。
2导致近几年来年终考核失于偏颇原因。
致使年终考核失于迟、失于宽、失于偏、失于活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机制不灵。水未来先筑坝,对党政机关年终考核的方案,应该是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缺指标,揪尾巴,秋后算帐都是不科学的。二是管理不严。在管理不是没有制度,是制度坚持不好,缺乏细致科学的方法,加之受一些关系面子的影响,特殊的人和事的管理上缺乏公正性,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三是根基不牢。重业务,轻思想教育,重工作缺乏对干部思想培养和教育是个别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工作投机取巧不务实的主要原因。四是运用不当。考核结果的运用是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关键,决不让务实的、能干事的、有创新的干部心凉,让看着的、整事的、说风凉话的有市场。
一、考核对象
局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落实发展提升年活动确定的五个重点的落实情况。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取得全面提升的股室进行表彰。
三、考核方式和权重
考评采取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考核分别占20%、10%、20%、40%和10%。
1、平时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办具体负责。围绕发展提升年活动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阶段性督查,将督查情况和发展环境监测、明察暗访、办理效能投诉和监测件、报送和采用信息以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工作台帐,按台帐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2、民主测评。由局机关效能办牵头,全局机关干部就各股室“服务项目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审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
3、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办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细则和要求组织实施。
4、领导小组评议。由局机关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考核股室评议打分。
四、先进股室产生
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成员评议考核的总分排序,产生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股室1名,局机关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股室给予表彰。
五、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工作是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根据本考核方案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工作,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在平时,注重实效。各股室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局机关效能办要加强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好平时督查工作有关台账,采集相关工作数据,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并按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一是严格规范医疗保障待遇稽核业务行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稽核方案,根据稽核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稽核。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常实地巡查,核实住院人员身份、入院指针把握、违规结算等情况,做到医院周检查的全覆盖巡查模式。并现场抽查病历,对有疑问费用、违规费用等情形进行现场调查,化解基金风险。
二是按照省、XX市对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每年根据省、XX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启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切合我市实际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大数据监控出的问题数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根据自查情况对辖区内定点医药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逐一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
三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一查到底,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视不同程度采取重点监控,对涉事的机构分别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查明属重大情况的,将提交上级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四是根据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年终考核。并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与医保付费、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协议续签挂钩。
(一)考核对象: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依据:市局或分局下达给各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与注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每月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业务及其它工作任务情况,并对相应奖惩事项实行加、扣分。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各项工作全部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视完成情况得分。
(一)业务工作(80分),按照市局或分局对各工作人员的业务分工,就完成任务情况量化得分。
(二)其他工作(20分),除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
(三)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分局综合工作(即年终考核)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每个工作人员加2、4、6分,主要领导再加上相应分数的30%;综合工作(年终考评)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每个工作人员加1、2分。
(2)单项工作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加2、4、6分;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加1、2分。
(3)个人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获奖个人加2、4、6分;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获奖个人加1、2分。
2、扣分项目
(1)综合工作(年终考评)在上级目标考核中列倒数一、二、三名的,依次给班子成员每人减5分、3分、2分,其他工作人员每人减1分;单项工作在上级目标考核中列倒数一、二、三名的,依次给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3分、2分。
(2)年度内发生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次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4分、3分。
(3)年度内综合治理方面发生偷盗、腐败等案件,依次给班子成员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4分、3分、2分。
(4)工作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上班(含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无故旷工或缺席的每次扣5分,并扣发当天工资。
(5)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的,扣当事人20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10分。
(6)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聚众娱乐,利用电脑聊天、打游戏、炒股、看网络电影、听音乐、下载安装各种游戏软件等,视其情节轻重,每出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2、4、6、8分。
(7)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出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3、5、10分,分管领导1、3、5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人员考勤登记、统计由办公室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年终考核在次年的1月份进行。
(二)考核实行自评与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首先由各工作人员将本年度分管或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然后由班子会议进行审核,再经考核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得分及时反馈给个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7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凡月度考评为称职等次以下的扣发当月工资100元;凡年度考评为称职等次以上的人员年终奖金全额发放,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发放80%,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发放60%。
(三)年度考评与年终评先挂钩。凡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评先。
(四)考核结果作为推荐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分局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考核小组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并审定考核实施方案。
2、办公室组织单位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各工作人员自评情况,提出工作人员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建议意见。
4、受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并负责办理、提出复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本委内部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经济运行科(经济合作科)和产业政策与规划科(法制科)、电力能源科(煤炭科)、中小企业科、科技与质量科(技术改造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和行业发展指导科、信息化科、县民发办。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严格科学、简明高效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在机关内部形成争位争先争贡献、求实务实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考核方法
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日常考核得分占60%、年终考评得分占40%的权重计入年终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中。
(一)日常考核:实行月度工作考核。按照各科室安排的月度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由科室排出每项工作的分值(总分100分,其中领导交办事项10分)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月底或下月初由各科室对照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打分。然后,分管领导打分,考核领导组集体打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行扣分。平时由考核办公室负责做好检查、记载等基础工作。
(二)年终考评:重点对各科室职能工作进行考评。包括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中要求的年度重点职能工作;省、市经信委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重点工作;委党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及其他重点职能工作等。按照年初研究确定的各科室2012年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书进行考核。年终考评满分100分,其中年度整体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60分,测评40分。测评分三个层次分别进行打分,其中:自评占20%、全体人员测评占40%、班子成员测评占40%。
(三)加分项目。当年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按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别加8、6、4、2分;工作创新,形成经验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项表彰或在市级以上推广的,按国家、省、市三级分别加6、4、2分。同一奖项同一级别多次受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一律以原件为准。
(四)得分计算:科室年度最终考核得分=科室月度考核平均得分×60%+年终考评得分×40%—全年作风效能建设扣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季度点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参加考核科室得分排名评出三个先进科室,获奖科室人均分别奖励500元,分管主任按照所分管科室人员平均奖的1.5倍奖励。奖励资金从委机关增收节支经费结余中支出。
2、科室年度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为先进科室的,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但有一票否决情形或年度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科室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3、凡出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第30条中规定的情况,影响县委、县政府对委整体目标考核结果的,实行一票否决。被确认为一票否决的,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从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考核奖金中每人次扣除500元,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及所在科室当年不得参加各级评先、评优。
4、单项奖励
个人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的每人奖1500元,被县政府嘉奖的每人奖800元,被委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的,每人奖200元,单项工作获县委、县政府表彰每人奖200元,获得县相关部门表彰的,每人奖100元,个人先进以最高奖计奖,不重复计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跻身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战略目标,立足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切实把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点、到人,不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实现三年倍增计划,加快构建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道,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考核对象采取考核事与考核人相结合;平时巡查与每月检查相结合,季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综合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既作为管护资金拨付依据,又作为养护管理责任人员年度考核依据,甚至还作为养护管理人员奖惩的依据。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方案,考核对象为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县园林所对县财政供给的临时人员的考核参照执行。
四、考核内容
围绕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对照养护管理工作项目,按照客观公正,简易便利,突出重点的要求,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便之可操作、好衡量、易检验。
养护管理年度考核综合分为100分,其中季度考核为60分(每个季度为15分)、年终考核为4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三个部分,具体考核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等内容详见《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考核细则》。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0分)。包括养护管理管理项目、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等方面。
台账建立健全情况(20分)。包括上报计划、数据库建立以及人工、机械使用管理档案等方面。
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0分)。包括遵守规章制度、到岗履职、参加会议、安全保障等方面。
1、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
2、季度考核得分为每个季度考核得分之和。每个季度考核得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得分+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得分)*0.15。
3、年终考核得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得分+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得分)*0.4。
五、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贯穿于养护管理全过程,按照每周巡查、每月检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形式,采取交叉方式,对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考核。
六、考核步骤
1、每周巡查。局督办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每周巡查2次,巡查时间不定,重点巡查养护管理情况和片区负责人、路段责任人履职情况。同时根据口头督办、书面督办情况做好督办记录,为每月检查提供依据。
2、每月检查。局督办组每月检查1次,检查时间不定,完善检查资料,为季度考核提供依据。
3、季度考评。局考核组每季度考评一次,参加考评人员从局机关、局督办组抽调,考评时间原则上为本季末,本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排名在倒数三名的,本季度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4、年终考核。局考核组年终全面考核1次,参加考评人员从局督办组、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抽调,实行交叉考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程参加,考核时间原则上从当年12月中下旬开始,连续二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等次评定
按照绿地养护管理主体不同,对县园林所和其他管护主体的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高低,分别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结果运用
1、与绩效奖金相挂钩。对管护地段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的,每次扣除路段责任人绩效奖金200元,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的扣除全年绩效奖金。
2、与管护资金相挂钩。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优秀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按一定比例上浮拨付,并优先调整管护路段和面积;合格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拨付;不合格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按一定比例下调拨付,并取消管护主体资格。
3、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优秀的,其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并作为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不合格或年度内的累计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10次以上(含10次)的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视情节严重作出调离岗位、待岗、下岗等组织处分
九、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为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督办组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镇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居委会目标考核
镇下达各居委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镇直机关单位目标考核
镇下达镇直各单位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
根据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全镇目标考核评比工作在镇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目标办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居委会目标考核
由镇党政办牵头,园区管委会、农经站、劳保所等单位参与。
(二)镇直机关单位目标考核
由镇党政办牵头,组织办等部门参与。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
由组织办牵头,纪委、党政办等部门参与。
四、考核评分
(一)居委会
采取百分制,结合一票否决指标。
1、量化指标得分
(1)、招商引资指标得分不封顶。
(2)、其余各量化指标得分为:基本分值×目标完成率,最高分值为基本分,最低分值为零分。
2、招商引资等工作考核细则由牵头考核部门制定另发,并报送镇目标办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镇直机关单位
各项目标按完成率或实际得分折算后计分,其中招商引资得分不封顶,其余指标最高分为基本分。条管单位不列入目标考核,但列入行风评议。园区、大楼、重岗所属部门目标考核参照镇直机关单位标准由各片区自行组织考核。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
对分管领导的考核,根据其分管部门和所包片居委会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分;对部门负责人和蹲点干部的考核,根据其所在部门和所蹲点居委会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分;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与所属部门考核挂钩,与考勤、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
(四)加减分办法
1、鼓励各责任单位、个人争先创优。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和个人综合工作本年度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加分以获奖证书、文件为依据。在考核结束后获得上述表彰的下一年度考评时予以加分。
2、提供市县委工作会议观摩点的居委会在年度目标综合考评总分中加2分。居委会本年度工作经验或者创新举措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总结、肯定、推广并承办现场会的在总分中加2分。
3、机关单位在全县各系统年终考评列全县前三名的,在总分中加1分;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加0.5分。
五、考核方式
实行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1、自查:对照目标自行检查并填报结果,写出分析报告,于规定时间报党政办。
2、归口考评:各归口考评单位对各责任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后,于规定时间报党政办。
3、核查:目标办统一扎口,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责任单位的部分目标重点核查。
4、总评:由目标办综合汇总全镇目标考评结果,提出排名、评优和奖惩方案,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5、一票否决
1)承担县考核指标的镇直机关单位在年终评比列倒数第一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未承担县考核指标的镇直机关单位在本系统县年终综合评比列倒数第一的,在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