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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Economic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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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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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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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家经济管理权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各种办法的综合,其基本目标是经济稳定增长、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必要条件。
宏观调控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国家行为必须由一定的代表机构来实施,为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门机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其职权。因此,国家这种行为和实施的手段在法律上表现为国家的特定权力及其行使职权的各种形式。
对国家来说,宏观调控是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承担的新的职能,是在过去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的经济管理职能。国家要以宏观的调控者和管理者的身份,积极地介入经济运行。而从国家的一般理论出发,国家的一切活动不外乎对经济运行的规划、协调、引导、限制和禁止,就国家功能的角度而言,这些活动都是管理活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家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的管理;在法律探究方面,也就可以从国家经济管理权方面展开对经济法的熟悉。
经济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自有人类社会之始,即有了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作为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对物的管理,即对生产、分配、消费、交换过程的经营、处理和协调。只是到了阶级社会,有了国家,管理才变成了对人的统治。我们这里所理解的经济管理,应该包括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方面,它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也不仅仅是利用行政权进行的控制、取缔、监察等行为,而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综合体系。
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既是一种权力又是一种责任,为探究的方便,我们从权力的角度来界定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考察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规律及特征,这便是经济管理权。直言之,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经济运行的猜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它是国家行政权力在经济保护领域的运用和实施。
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传统经济体制的不足
经济体制是指一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在近现代史上,世界上曾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经济发展模式,即市场机制和命令经济。而这两种经济组织形式或经济体制都存在不足。
在完全的市场机制下,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上起着基础,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来反映各类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调节和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但是,市场并非万能,它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假如对于市场机制调节不足国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其结果将是直接危及一国的政治经济秩序,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也从实践上证实了国家担当宏观调控职能的必要性。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虽然政府拥有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社会经济管理权,但由于忽视和排斥市场主体的功能,将动态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和经济保护的关系当作静态的事物对待,并不能很好地调控经济。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
传统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表明了国家经济管理权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独立性。单纯市场机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无功能显示了国家必须在经济运行方面发挥功能;而计划体制或命令机制对经济运行调控的不足则显现出国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保护经济的缺陷。由此,我们认为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它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国家经济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规划、引导、激励、促进、限制、扶助和救济等手段,采取对有害于整体经济利益行为的事前预防办法以及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事件后的迅速、紧急排碍办法和其他适当办法。因此,它需要行政权的运用,需要国家或政府的积极参和。因此,很多人都据此认为经济管理权就是行政权,甚至认为经济法就是行政法。然而,深入分析便不难发现,经济管理权和传统的行政权存在着显著区别摘要:
1.经济管理权产生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弥补市场失灵的必要补充。其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政权产生于国家的警察职能,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公共平安的必要手段,其目标是在不干预经济个体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持公共平安,传统行政权产生的基础是国家利益。
2.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经济个体的自由意志施加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经济个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尤其是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而传统行政权则是一种消极的限制权,它是在市场主体的行为严重侵害社会或他人利益以至造成后果时才发挥功能,并且仅将其范围限制在恢复原有秩序的范围之内,行政主体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不得直接参和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去。
3.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各种非权力手段在经济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权力手段运用得更为广泛和普遍。传统的行政权的行使主要是依靠权力手段,行政机关在有限的裁量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
4.经济管理权行使的主体比较广泛,它尤其重视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特征,尊重社会管理权的自治,并且保障公民参和,广泛地吸收公民和社会团体参加经济管理的猜测和决策。传统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比较单一,仅限于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授权的组织,强调行政的统一性,和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协商或妥协的关系。
诚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政权也显现出各种变化,其行政范围、行政手段、行政办法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相应的变动。但是,我们看到摘要:这些变动恰恰是国家职能的变化和扩展的结果,正是这些变化引起了新的权力理论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的确立。因此,传统行政权的变化既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又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结果。从理论上正确地熟悉国家经济管理权的性质和特征是把握经济法的性质和特征的又一角度。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行使的非凡方式-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如前所述,国家经济管理权作为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加以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市场主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
为适应国家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需要,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即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在经济法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权力手段在过去的经济法探究中已有很多成果,且从本质上看,权力手段是国家行政权在经济领域的直接运用,法律必然赋予这类手段以强制执行力,因而,它们应该也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而非权力手段则不然,虽然它们也经常由国家或政府所采用,但是,国家或政府在运用这类手段时,主要是积极地鼓励和诱导,不能对市场主体采取强制办法,因而,这类手段并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强制执行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或鼓励诱导办法能否得到实效,必须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接受和认可。仅此而言,就不难发现经济法中权力手段和非权力手段的巨大差异,对于经济法规范中的这一非凡现象,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在此,仅探究非权力手段中运用最普遍的两种-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一)经济行政合同
经济行政合同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经济,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必须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同时由于其前提和基础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它又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概括地说,经济行政合同具有如下特征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法律行为。这是作为合同的必备条件,合同必须是确立、变更和消灭双方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对经济管理机关而言,这是一种非凡的管理行为。它和经济管理机关依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政命令不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行为不能成立。
2.经济行政合同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又答应经济管理机关保留一定的特权。前者表明了合同的基本属性,和民事合同一样,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关系不能成立。例如,在某单位和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签订的经济保护承包合同中,双方显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若无相对人的承诺,合同关系便不能成立。后者表明了合同的“行政”属性,即经济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济管理机关又具有某些单方意思表示的特权。由于经济和经济新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经济管理机关有权根据经济新问题和经济管理目标的变化,及时指挥合同的履行,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权变更甚至解除合同等等。但是,即使是这种特权也不同于单方面性的经济行政行为摘要:第一,经济管理机关的这种特权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它是经济管理相对人认可的一种特权。单方面的经济行政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第二,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权的行使以社会公共利益之必需、且当事人的行为违公共利益为前提,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为代价。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则不具备这一特征。简言之,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也必须照顾相对人的利益。可以说,这是一种内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必须以经济管理机关为一方主体。这一特征使经济行政合同符合一般行政行为的特征而不同于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对合同双方而言,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另一方。而经济行政合同只能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至少有一方必须是经济管理机关,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民事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时,相互之间始终处于平等地位。而经济行政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合同关系前,是基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合同关系成立后,也以一方享有特权为特征。经济行政合同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一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因此,它不是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它不同于民事合同,目的不在于直接的经济利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民事合同尤其是经济民事合同的结果可能客观上有利于整体经济利益,但它最直接的目的是法人或公民的自身利益。而经济行政合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实施经济管理,有利于公共利益,因此,它不能完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由于经济行政合同目的的非凡性,使得其和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别。首先,在合同条款中经常规定了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其次,为保证经济管理职能的实施,有些合同的签订不是自愿的,而是带有强迫性;第三,合同的标的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而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经济行政合同是一种灵活的行政行为,它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和保留经济管理机关一定特权的有机统一体,在经济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既能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又保留了管理者的一定特权。从经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可以看出摘要:它既不像经济行政命令那样僵硬,又不像民事合同那样随便。在经济行政命令中,相对人处于消极的被动地位,只负责执行而无须负责执行的结果,但在经济行政合同中,事先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必须对执行的结果负责,因而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假如发生相对人违约的情况,经济管理机关有权依合同追究其责任。
2.经济行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单纯行政命令的不足,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地方规章效力不足的目前状况,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严于法律、法规的约定。在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同经济利益群体的出现,使得经济管理不可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必须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以补充。而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管理法规尚不十分完善、地方立法更欠完备的情况下,经济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的目标和职能,以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弥补其不足。
3.经济行政合同是遵循经济管理社会性、灵活性特征,灵活管理的有效手段。经济管理必须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功能充分发挥为前提,且对于经济的管理,是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统一,以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是难以奏效的。然而,国家为实现管理经济的职能,使经济的发展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必须表现出一定的意图,这时,采用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比单纯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经济行政合同既便于实现国家管理经济的意图又保留了制裁对方违约的可能性,而且可以发挥相对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管理建立在科学的、符合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
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民事合同,在订立的权限、方式和相对人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如民事合同自由。经济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无权自由处分公共权力。
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权限,即经济管理机关订立经济行政合同的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尚存争议的新问题。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大多根据经济政策,而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但从长远来看,必须以法律形式确定经济管理机关签订经济行政合同的权力,以保证经济行政合同的稳定性及其运用范围,克服相对人的怕变心理。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只能在其管辖的经济事务范围内签定经济行政合同,但由于现在我国经济管理机关的权限因种种原因尚不稳定,因此,凡涉及重大新问题且有权限争议时,应由政府协商,并取得明确授权。
经济行政合同的条款,是经济行政合同的核心,它直接反映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经济行政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三大类摘要:第一类是一般行政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经济指标、价款和酬金、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五项。这是任何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第二类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按经济行政合同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这是各种具体合同中所特有的必备条款,其内容取决于经济法的明确规定或合同的具体性质。第三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如经济管理机关因其非凡性所享有的特权并经相对人认可的非凡要求。
经济行政合同的履行在实践中存在的新问题较多。从合同订立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不可忽视,一是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特权,二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责任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来说,相对人一方的责任及其奖罚都是明确具体的,而经济管理机关的责任则难以明确具体,根据现有的各种合同中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一方义务的含糊措词很难依法追究其责任。因此,解决经济行政合同的法律依据新问题,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经济行政指导
经济行政指导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为谋求经济保护目标的实现,期待相对人任意的协作、自发的行动而提出的劝告、建议、指示、希望等非权力行为的总称。它是一种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经济管理中的存在是必要的摘要:
1.经济领域广泛复杂且技术化、专业化程度很高,经济管理机关在无适当立法办法的情况下,必须肩负管理责任,以弥补法律的不存在或不完善。
2.经济管理机关可以不通过命令或强制办法圆满灵活地实现预期的经济保护目标,而不引起摩擦或反抗,同时也保障对方主张自己意见的机会。
3.经济发展的高度专业化、技术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项的复杂化,使得经济管理机关也有必要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知识和技术。
经济行政指导是一种由经济管理机关通过向对方做工作,期待对方实施管理机关意图的行为。它从法律形式上不具有对相对人的强制力或法的拘束力,相反是在相对人任意合作下实现管理目的的行为形式。因此,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行为有着显著区别,它是一种非权力手段。但是,由于经济行政指导是经济管理机关的行为,而经济管理机关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享有的统治地位使经济行政指导可以发挥重要功能。
1.抑制功能。指在某种意义上,对相对人的行为事实上具有抑制效果。如技术监督局认为有违反经济法非凡规定的行为时,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告,或劝告可能遭受危害的企业、居民采取必要办法等。
2.协助功能。指保护相对人并予以协助的功能。例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
3.调整功能。指调整相对人的利益关系。当企业相互间或企业和居民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可能影响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维持时,通过关系人的互让和协作来调整其利害关系。如企业和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纠纷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进行劝告,促使其达成协议。
4.引导功能。指为实施或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计划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的功能。
【关键字】积极经济,消极经济,政府
一、解析消极经济和积极经济
消极经济管理主要指的是政府机构使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相互结合,对制度进行优化调整,对经济主体行为产生影响。该影响过程主要体现在经济模型调整上,使得经济结构和古典结构类似。积极经济管理是,政府扩大权利使用范围,使用对应的调整方式,对人身权利以及财产进行优化。从而更好的调整了经济模式,使得经济发展逐渐趋向目标发展,实现政府管理目标。执行该环节时,积极经济发展不会影响其他竞争方式,也不会对当前一体化发展模式产生影响,这是进行积极经济发展首要前提。进入管理环节时,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基础上,使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做好经济优化管理工作。
二、消极经济成因及措施
(一)消极经济成因
消极经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和实际经济发展情况相结合,而且也没有契合古典经济设想,使得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发挥出更大经济作用,因此对经济的优化配置无法实现最佳效果。进入消极经济管理时,可以使得经济管理原则更加接近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从西方经济理论发展中看出,经济主体想要得到明确发展,需要在实际运行中发挥出更大作用,需要创造出最大经济利益。实际运行中,经济主体所期待的作用,并且想要拥有显著的经济效果或者经济利益,它有时候更加趋向于社会价值之体现。
在经济运行中,如果受到市场经济因素影响,使得经济作用同人们特意创造的经济活动更加接近,这对经济决策在无形中产生了一定影响和制约。另外,当前经济市场发展不规范,市场经济缺陷性较明显,使其无法囊括所有的产品,有些产品没有直接进入市场中进行交款。这些剩余的产品最终于行政方式进行分配,这是一种物物交换方式,使得产品流通于市场中。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经济发展进入了建设阶段,信息在该过程中会显示出不对称性,市场开始转化成垄断经营,经济活动发展使得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大量的公共物品没有形成结构,这些因素直接导致消极经济出现。一般而言,公共物品存在特殊性,这些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市场经济无法对其他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政府这个时候要发挥出宏观调控作用,对一些漏洞进行填补。当然,并非各类公共物品均需要政府生产,而是其消费具有非竞争性特点,因此通过政府的购买体现了其主题的明朗性,供给则可通过市场履行。
(二)消极经济措施
为了营造出一种宽松的市场经济,需要对当前市场经济进行调整,使得经济环境呈现得有序、合理。消极经济想要发挥出实际作用,应该借助有效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以及经济手段综合起来,做好调控工作。优化管理一直是当前市场发展追求的目标,该目标实现才能保障财产管理合理性,在权利向外延伸过程中,管理经营权利以及受益权利要同等执行。在维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基础上,给市场出准确、有效的宏观经济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高效纰漏。经济封锁行为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阻碍作用,在实施经济管理时,应该杜绝该行为出现。
对一些外部经济发展,应该做好合理的补贴管理工作。一些共同物品的分配和摆放要在合理的分配方式上,在该过程中明确垄断管理法相关内容,尽量不要做出违反法律事件。垄断法实施之后,理应对该法律进行高效执行。垄断经济发展行为,会对市场健康发展有阻碍作用,经济想要形成健康、自由发展事态变得困难重重。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做好协调工作,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空间。基于经济建设中垄断形成的必然性,且对于生产建设发挥了一定积极影响,因而无需应用特别方式,亦无需进行全面意义的否决。可通过激发规模经济作用,推进现代科技的优化发展。可实施一定层面的经济计划体制,预防有限资源的不良浪费。对于跨国企业不断进驻我国市场的局面,我们应快速的创建并不断的壮大国有企业、自主企业,同其进行对抗,,同时应把握好度,预防失衡现象。
三、积极经济成因及措施
政府管理中会出现偏好影响效应,如果在管理中只是简单的进行消极经济宏观管理,而不能从根本上进行最大化以及优质化管理,片面的强调经济发展水平,这样做法对经济发展有阻碍作用。因此,在管理中要不断引入新型经济管控方式,对经济进行合理的设置,实现有效调节管理优化,这是当前经济发展毕竟途径之一。在实践工作过程中,政府要选择出科学、合理的金融实施方案,基于平等经济发展基础上,对市场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得市场经济发展呈现良性发展事态。该做法可以有效的优化了市场经济结构,能够对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和控制,实现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利润效益以及经济发展效益实现平衡优化发展。在此基础上,政府要投身到市场经济建设中,才能在市场中发现出偏好信息,才能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的传播。当出现一些私人经济实践活动时,适当给予诱导,使得经济发展更加接近当前发展目标设置。为了保障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应该发挥出主导作用,对经济主体起到保护作用,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抑制体系,对外资抑制以及国外强大竞争对手进行抑制。该做法使得我国国内资本输出更加趋向有利地位,使得资源发挥出巨大作用,起到了良好保护作用。当前教育工作开展以及科技全面实施还存在一定问题,当实现资源有效保护之后,经济发展更加繁荣。为了使得经济发展符合人权标准,可以采用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适当的结合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从而形成正面效应。
四、把握积极经济与消极经济的相互关系
从积极经济和消极经济形成的原因中看出,积极经济的构成囊括了后者因素,消极经济使得经济实现方式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水平更高。但是它衍生出的现象不是政府偏好现象,因此也不是理想现象。因此,需要基于积极经济基础上,才能逐渐实现理想化发展。政府有着巨大的权利,想要保障市场经济稳健发展,需要政府发挥出平等经济权限,才能实现优化调节,在公共利益形式上,对资源进行优化管理。从而保障经济建设和发展水平。经济管理中,需要将消极管理作为核心内容,使得把握管理手段,不能全方位突出平等实施管理。在把握平等原则上,逐渐将经济发展自有有序性体现出来,才能发挥经济整体效益。消极经济同积极经济管理内容一致,主要包含监督、协调引导以及决策管控和计划等核心要素。它体现出经济发展相对性。同时,两者管控手段均涉及到经济调节、法律管理与行政管控调节等。虽然消极经济管理体现了一定的特殊性,然而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因此需要完善把握,方能真正提升经济管理核心水平,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五、经济管理的目的和手段
积极经济管理最终目标是实现政府偏好最大化,要想实现这一管理目标,政府要使用自身应有的权利,调动起各项社会职能。基于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活动中,提供一些产品活动消费某种产品,使得经济主体结构发生改变。市场需求和市场供求一旦发生改变,商品在市场中表现出的价格以及组成的经济结构成分也将会发生改变。在该基础上开展活动,可以最大利益展现出政府的调节作用。另外,政府进入市场之后,这个独特行为也想社会发挥一种新信息 ,这个信息表明了政府的偏好,从而想私人经济展现出未来一段发展时间的偏好。一些私人经济见到政府的偏好之后,会沿着政府指引的方向进行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想要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安全目标,需要政府运用自身具备的权利,对地区范围内的经济一定保护,争取我国向外输出产品通道,保障我国出口产品占据主导地位,一些有限资源在政府出面保护后,会取得一定成效。这些管理方式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影响作用,尤其是对经济发展途径的影响。根据福利经济学原理表明,当市场具备完善的经济发展条件时,对一个任何可以达到经济发展经济最优状态,只要进行调整经济模式,值得经济发展符合古典经济模式,这样可以基于财产权保护以及人身保护基础上对实现政府经济最大化。
消极经济和消极经济影响不同,消极经济会在经济活动中产生一定的经济影响效果,从某种意义上看,经营任何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形式,如果是基于消极经济开展,将或多或少出现一些消极负面影响。消极经济主要表现方面比较广,最明显的是对传统经济提出挑战。消极经济想要达到的目的是最优化资源配置状态,但是这个状态可能是我们看到一种比较不理想的状态。面对这一状态隐藏的问题,,应经明确对该状态应该选择的有效应对措施。理应对经济体系进行重新设计,使得经济展现出另一姿态,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人权经济目标。当然,政府在运用各种职能时,要明确消极经济管理就是为了使现实经济在特定财产权和人身权权利体系基础上逼近古典经济理论模型的假设。
结束语:总而言之,针对当前积极经济以及消极经济形成的原因,应该对该原因进行明确化,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可以选择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执行,使得经济管理得到强化,从而规范市场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大利益。
参考文献:
[1]谭顺.消极经济与积极经济——国民经济活动的绩效评价标准新探[J]. 山东经济-2006年2期
[2]屈国栋, 楼章华.基于灰色关联分析的lasso法在区域用水经济效益系数中的应用[J].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年2期
关键词:成本核算体系;医院;经济管理
前言
本次研究主要分析了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经济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究分析工作,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一系列有效、科学的措施以及解决方法,为后期的医院实现经济管理的时效性以及主动性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借鉴以及参考意义。
1医院成本核算以及经济管理的有效途径及方法
1.1在原有的基础上促使保障机制更加的健全以及完善
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以及管理活动涉及到各项服务内容,影响到管理事务的各大层面,所以,必须构建起完善的组织机构保障机制,以在日常的医疗服务工作中为实施经济管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1.1.1根据实际需要完成专门的、科学的管理委员会组织构建。
在医院内部需要以财会中心为重点,以经济管理委员会为主导来有效构建层级式的控制组织机制。在上述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以科室部门核算工作人员为辅助作用的结构类型,不仅如此,还要针对各个科室以及各个相关部门组织的岗位人员,进一步明确划分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的权责以及义务[2]。财会中心是目前层级式的控制组织机制中非常重要的组织部分,需要不定时的、主动的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该部分人员一般指的是内部负责成本采集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内部负责成本核算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组织,促使他们积极参与接受学习活动以及相关的培训活动,促使组员之间存在的交流以及合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同时在上述的基础上,整体的管理以及归集新增加的收入和项目以及需要合并的收入和项目,为数据信息分析的及时性以及完整性提供切实的保障。
1.1.2网络化管控系统的有效构建。
将目前的计算机技术以及其它的网络科技力量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从根本上促使医院成本真正实现公开化以及透明化,促使经济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最后在上述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系列影响全院的网络管理系统。在使用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医院的各大科室的成本以及收入等相关的重要的数据信息就可以实现录入统一化以及管理统一化,进而更好地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发挥有效地监督力度以及管理力度。1.1.3促使成本数据信息采集水平进一步提升。对于财务评价活动来说,成本数据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以及可靠性,促使高效的管理以及明确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提供成本数据的部门应做好数据的统一汇总工作,并交由专门的领导签字后上交至财会中心以保管;各大科室的部门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本科室的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部门人员应按照支出与收入间的配比信息,积极配合医院开展成本监督和控制活动[3]。
1.2科学的节约降耗
所有的物资以及设备资源只要是医院内部购买以及安置的那么均需要严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统一管理、集体领导、归口负责、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实现对资源的高效配置。
1.2.1根据实际需要,完成专业购置方案的制定以及完善。
分析医院存在的不同类别的物资以及不同的设备类型的购买活动,其本身应该从根本上遵循的原则以及规划,开展实践采购活动以及核算监管活动为一体,最大化控制医院的成本消耗量。在医院购置环节,首要的工作就是保证购置物件的质量水平,在上述的基础上再考虑价格低廉以及服务优质等其他方面;需要保证数量满足以及保证效率合适,在上述的条件下,相关人员需要在掌握时机情况的基础上,对医院内药品以及库存的信息进行准确预测以及准确评价,防止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药品大量的挤压导造成资源流失,产生流失风险[4],进而导致医院发展受到阻碍。
1.2.2重点关注实效管理低价值且容易消耗物品。
医院内很多的物品具备低价值且易消耗的特点,这无疑对于医院管理而言是一项难题。这就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如下工作:(1)月初前期,科室各大组员根据“量本利”的评价方式,综合过去一段时期内的数据信息以及科室的发展状况,科学地制定出有效的经济管理计划书以及控制的计划书;(2)所有物品只要是库存内的,都应该针对其实际情况进行专项的、专人的管理的方法,促使出库以及入库流程操作进一步科学化以及有效化,同时促使物品的领取以及物品的使用进一步公开化,可视化[5]。
1.2.3不断提升自身风险管理以及效益管理等意识。
医院开展日常性的管理活动时,其基本目标是确保维持收入以及效益的稳定性增长。然而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名词。当前有医院内部的管理层认为,努力提高收入的递增发展才是硬道理,将收入增长简单地同效益增长混淆一起。但这样的观点是片面和错误的,多数医院存在着高收入但是却低效益经营的现状。所以,医院在进行大型项目决策以及大型醒目引进的过程中,需要发挥健全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客观的举证以及评价项目的实际效益、预测的收入大小、市场份额占据大小、竞争力大小等多个方面。促使经济管理有效化[6]。
2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进一步改革,相关的体系体制症状正在不断的完善以及健全,并且逐渐实现深入的发展,市场环境中,医院是一项非常重要组织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面临时展的进行,医院该项组织机构即将面临全新的挑战以及竞争。目前医院日常管理活动过程中,怎样高效地管理成本工作以及控制成本费用等已经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同时,医院内部的全成本核算体系以及医院所实施的经济管理活动具有非常显著的复杂性,其涉及到的内容非常的广泛,呈现复杂性以及多样性。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医院想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经济管理成功,那么就需要在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推目前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创新以及进步,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是成本核算体系的进一步创新以及改革。所以,广大的医务工作人员需要立足于本院的实际发展情况,并且以此为主要的出发点,掌握最新的研究方向,同时还要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地吸收传统管理之前具备的一系列丰富的使用经验,不仅如此,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实际实际能力努力的创新相关的经济管理体系,同时创新经济管理方法等,逐渐构建起一系列完善的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促使医疗服务的作用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魏康林,兰玲莉,肖锋.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加强医院经济管理的几点思考[J].西南军医,2011,1:17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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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茜.作业成本法在医院成本核算与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石河子大学,2012.
[4]叶媛.基于项目管理模式的经济管理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
[5]朱安全.某公立医院成本精细化管理研究[D].安徽医科大学,2013.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Economy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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