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19:06
序论:在您撰写脱贫攻坚整改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按照市扶贫办梳理出的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结合我镇实际,对照清单逐项认真排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如下
一、我镇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整改措施
1.针对“有松劲懈怠、喘口气、歇歇脚”的问题。整改措施针对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严格按照市扶贫办要求,督促帮扶责任人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一次,同时完善扶贫手册和“晋城扶贫信息系统”,我镇将制定入户走访台账,按月监督统计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情况;针对“三级书记遍访”贫困户活动,建立走访台账,将镇党委书记、各村支部书记每月走访贫困户的走访情况记录在册。
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针对“脱贫产业基础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我镇三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三个贫困村继续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带动群众致富,均申报省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项目,每村可享受省级财政补贴50万元,其中xx村用于发展100亩油用xx种植项目并继续进行xx管理项目,xx村用于发展连翘种植项目,xx村用于发展油牡丹种植项目。
责任人xx村委、xx村委、xx村委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针对“贫困村基础设施仍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措施我镇xx村与xx村,2019年继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xx村文化广场舞台建设项目、xx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xx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申报成功。接下来镇扶贫办将会同xx村委、xx村委,严格把控施工进度,确保顺利完成改造和通过验收。
责任人xx村委、xx村委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12月底前
4.针对“脱贫人口还存在返贫风险”的问题。整改措施结合“扶贫措施回头看”活动,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查看已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能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是否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饮用水是否安全,同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确保已脱贫贫困人口稳步脱贫、不返贫。
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5月底前
5.针对“贫困人口缺乏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的问题。整改措施开展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先富帮后富,开展扶志、扶智提升行动。采取开展扶贫活动、宣讲政策等方式,进村入户宣讲扶贫政策,对脱贫致富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真帮实扶,引导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态度,激发内生动力。
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时限即行即改长期坚持
6.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存在风险、资产收益项目存在资金收回风险”的问题。整改措施开展扶贫专项资金自查,确保扶贫资金无挪用、侵占、使用程序不合规等现象;开展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专项检查,对委托经营企业贷款规模、签订协议、委托程序情况、委托经营企业资金使用、享受政策贫困户收益到账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保证企业运行正常,能够顺利兑现分红;开展资产收益专项检查,对企业资产及债务情况、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及企业利润情况、投入资金用途、贫困户分红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能顺利收回,贫困户收益能及时到账。
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即行即改长期坚持
7.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细化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杜绝虚假整改现象。针对2018年各级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需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整改机制。二是完善基础资料,抓好贫困户“一户一档”、及时更新“扶贫政策牌、扶贫手册”,达到真正通过资料档案的印证体现政策的精准落实、工作的精准到位。
责任人镇村两级干部责任单位镇扶贫办整改时限5月底前
二、落实整改要求
1.提高站位,严格标准。全镇上下要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以超常规的方法举措、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以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重落实、严整改,扶真贫、真扶贫。
一、任务目标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作风,坚决贯彻扶贫思想论述和省委、市委、县委扶贫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用水安全核心目标,坚决克服厌战、松懈和应付思想,扛牢政治责任,全面排查政策盲点、工作短板,把每家每户的底数摸清摸准,分户分项制定整改方案,“闭环式”推进工作整改,切实拿出真招数硬措施,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速纠彻改,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标准、更实的力度,消除一切漏洞,补齐一切短板,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结果真实、群众认可、作风扎实。
二、整改事项
(一)自查评估不够深入细致
学习扶贫工作论述次数少;需建立局内部督导检查体系,指导培训不够;进一步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自查评估方案;扶贫专题会议内容简单,无排查问题、整改、考核等工作安排内容;完善自查评估台账,问题排查数量少,没有到户到人;自查评估报告较为简单不够准确。
整改措施:
①认真开展评估“回头看”工作,围绕自查评估方案,重新梳理总结,全面评估。结合自查评估,找准查清本领域所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帮包责任人(小组)
②涉及行业扶贫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做好评估整改工作,统一规范行业扶贫台账。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0日前
责任单位:涉及行业扶贫相关股室、事业单位
③5、6月份分别开展一次脱贫攻坚领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扶贫工作论述;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扶贫政策研讨及政策理论学习。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各支部
(二)贫困人口脱贫质量不稳定
1.贫困人口信息不精准,入户采集收入数据与户实际收入不符,无生产经营活动的贫困户有生产经营性收入的现象较普遍;群众对种植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信息不认可;普遍存在赡养费过高或不真实的情况等。
整改措施:利用一周时间,各帮包责任人逐户遍查,重点关注种植收入不实、赡养费过高、政策不落实等情况。对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的,原则上不再体现赡养收入;对种植收入、经营性收入不实的,摸清真实数据。对收入信息更新完善,重新张贴上墙。
完成时限:2020年6月5日前
责任单位:各帮包责任人(小组)
2.存在疑似“漏户落人”情况
整改措施:对所有贫困户、低保户全面摸排核查,建立贫困人口摸排问题整改台账,对因病因灾因意外需要纳入的应纳尽纳。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帮包责任人(小组)
(三)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不到位。入户帮扶不经常,部分贫困群众对帮扶责任人不熟悉,帮扶工作手册填写不完整,上传帮扶APP不及时等。
整改措施:
①5月底前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再核查问题,重点关注种植收入不符、赡养费过高、慢性病、残疾未申请鉴定等情况,完善帮扶工作手册,检查扶贫资料袋内资料是否齐全(重点查看是否有危房鉴定报告等),查看住房是否鉴定挂牌,详细向群众讲解收入情况及享受政策情况(重点是让群众认可对照表收入),帮助群众全面清理家居环境,及时上传走访信息到扶贫APP。发现疑似收入、赡养费不真实及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第一时间报送镇(街道)扶贫办。在坚持每月走访一次的基础上,为确保整改效果,6月底前每周至少入户走访一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②及时督导集中入户情况,调查贫困群众满意率和帮扶责任人到位情况。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责任单位: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要求
全局上下务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动态管理一人不错,资金拨付一分不差,收益分配一点不少,行业扶贫一环不缺,危房改造一间不留,扶贫贷款一天不拖,政策兜底一丝不落,资料完善一页不漏,问题整改一个不剩”的标准,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领导,用足绣花功夫,拿出硬核措施,确保“整改攻坚月”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
各责任主体务必理清扶贫工作思路,一环一环研究,一环一环落实;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推诿扯皮现象;抓好自查评估“回头看”工作,务必把问题找准、台账建好,做实功不做虚功。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沉下去,实打实地发现并解决问题。各帮包责任人利用一周时间,逐村逐户分析研判,过一户放一户,发现疑似问题及时核查立即整改。
(二)明确导向促整改
尽管前期围绕自查评估做了大量工作,也已认清问题短板制定计划且已实施,但底数不清、决心不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不想再使全力,不愿去担责任,工作遮遮掩掩,心存侥幸心理。下一步,要深入进行自查评估“回头看”,重新梳理已有政策,检查已有台账,安排力量深挖细找,进一步提升评估质量,确保面上、点上的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对面上存在的问题,要找准症结,在体制机制上改进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政策执行层面上的问题要严格标准,坚决把政策落实到人,对具体问题,要逐个核查核实,从严从快从实彻底整改。5月底前,要围绕责任落实、结对帮扶、项目管理、政策落实、作风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健全规范问题台账。坚持对所有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亲自研究,逐条逐项确定整改方案,跟踪督导,确保所有问题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全部对账销号。
县审计局对我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的审计决定》,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内容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民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清单化管理,严肃精准问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把问题整改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推进。
(三)聚焦精准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和扶贫就业各项政策,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要在5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1、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且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排查,并建立台账。
2、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3、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在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的养老机构就业。
整改措施:对有意愿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步实现“两线合一”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三)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门专门逐村排查。建立台账,排查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有外出务工意愿;三是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培训阶段。5月6日-5月31日。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好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3.推荐就业阶段。6月1日-6月15日。民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要积极向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养老机构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好、动员好开展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实事求是。要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个人意愿,做到有意愿的培训到位,无意愿的不勉强,不强制推派培训人数。培训工作要以提高技能、助力就业为出发点,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以“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为重点,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全面系统排查梳理,确保摸清情况、查准问题,2019年12月28日前完成全面排查。以边排查边整改、有问题必整改为要求,针对排查梳理情况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坚决彻底整改解决,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二、工作方法
以乡镇为主体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自查精准帮扶十大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并同步整改;
二是各乡镇要统筹安排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对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识别和退出精准进行排查整改,同时针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工作作风、帮扶力度、帮扶责任、帮扶成效等情况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排查整改;
三是县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三保障”方面情况,深入排查梳理,深化整改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自查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严肃认真排查、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2月28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点事项清单(附后),组织精锐力量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摸清情况底数、找全问题清单,交乡镇统一汇总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梳理汇总阶段。2020年1月18日前,对照排点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汇总排查情况,逐项说明排查出的问题有多少、已经解决了多少,采取了什么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达到什么成效,剩下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各乡镇、十大扶贫牵头部门、帮扶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形成排查情况汇报以单位红头文件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5月28日前,全县集中5个月时间,在不断巩固已整改解决问题成效的同时,重点对照全面排查阶段排查梳理未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研究落实措施,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落实到村到户的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解决,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2020年5月中旬,县扶贫办、县攻坚办将对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结果和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整改解决情况开展抽查复核。2020年6月份,接受省级全面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定扛起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集中人员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调动、部署和推动排查整改工作。行业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牵头责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对排查整改的工作梳理、情况分析、数据核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排查不留死角。
(二)确保排查质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是将此次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与中央、省、市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排查整改,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点事项清单,一体谋划、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医疗保障方面
1.医疗保险缴费过度保障。2019年12月26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提出:2020年度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除民政补助130元外,市财政出资按每人100元补助,个人缴费60元。入户走访发现,市贫困人口2020年个人缴费60元,低于个人缴费160元的政策要求。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入户宣讲政策,逐步引导和动员广大贫困群众按要求缴纳保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二)饮水安全方面
2.水房运营管护制度建设施行迟缓。调研组实地查看水房32座,投入运行时间从4个月到1年多不等,绝大多数没有实现运营管护制度上墙,且缺少冲洗和反冲洗、消杀记录,管理人员也未办理健康证,与安全供水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排查不落一村不落一户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产业发展方面
3.光伏收益未及时发放。市金诺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光伏补贴92.76万元,因尚未收到上级《光伏扶贫补贴目录项目明细表》,截止调研时该收益尚未发放至村镇。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排查,督促各村社区光伏收益及时发放,问题快速整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滴灌”资金存在风险。市扶贫办将省级未脱贫人口补助资金、市本级配套扶贫资金和社会捐助款合计44万元注入到市春天粮米加工厂,企业对该资金尚未采取必要的担保措施。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项目资金投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四)“一人一策”方面
5.有的“一人一策”措施不实。比如王奔镇宝山村贫困户王俊博正在读初中,东明镇东胜村贫困户黄艳超的儿子黄旭正在一中以社会青年身份复读高三,但两人的帮扶措施中均有“雨露计划”。再如茂林镇三林村贫困户曹天艺身体健康(17岁),却把提高用药报销比例作为帮扶措施之一。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根据贫户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策”,明确2020年具体帮扶计划,开展全面“回头看”,逐户调研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确保其脱贫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6.对监测户、边缘户排查有疏漏。比如,随机走访茂林镇三林村非贫困户陈玉财(1户2人),初步核算该户人均纯收入不足4000元,而且陈玉财患病花费较高,但既没有将该户识别为贫困户予以帮扶,也没有纳入边缘户进行跟踪监测。
整改措施:镇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排查,对符合边缘户管理的人员全面纳入,开展动态监测,落实保障政策,确保其稳定增收不致贫。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二、调研现场指导问题及整改措施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村卫生室报销有每次报销15元上限。经查询,有的村医承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村卫生室报销设有每次报销15元的上限;经查看购药报销记录,服先镇双喜村贫困户赵家财于2020年3月15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40.74元,同村贫困户王云于2020年3月18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40.64元,茂林镇农林村贫困户张福民于2020年3月17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33.63元,3户实际报销额均为设定的上限额15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有在村卫生室报销的贫困患者逐一进行了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将涉及限额患者报销情况重新冲正,严格按照政策报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2.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与实际建设项目有出入。《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存在2019年1月和12月两个版本,且两个版本中2019年拟建项目大部分只有计划但未实施,而2019年实际建设的4个项目均不在规划中。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3.扶贫小额信贷户贷率较低。截止2019年底,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49笔2153.65万元,户贷率5.1%(当年新增1.3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市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15笔255.4万元,户贷率5.26%,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及引导,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度。二是针对且凡是有劳动能力、有合适的生产项目、有一定的还款能力,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贷款的,全力支持生产资金需求。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有的“一人一策”措施针对性不强。比如茂林镇大桂花村贫困户辛雅琴与女儿刘秋月1户2人,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2152元,未针对辛雅琴有劳动能力、刘秋月为在读学生的特点分别制定针对性措施,仅是简单地采取民政临时救助、安排公益岗两项措施。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根据贫户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策”,明确2020年具体帮扶计划,开展全面“回头看”,逐户调研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确保其脱贫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下步计划
1、全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和带动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持续推进双组长负责制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脱贫攻坚工作,压实干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积极推进、五大增收工程有效落实。针对因病、因学、因灾致贫等特殊情况,在确保国家、省、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全面开展防贫保险业务,确保农民群众在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后依然有保障,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非贫低收入户不发生新的致贫现象。
一、目的任务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市镇(街道)村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工作步骤
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清零行动。
(一)核定措施(5月15日-5月20日)。由市脱贫攻坚办全面梳理各类问题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核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未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确定效果(5月21日-6月7日)。户脱贫存在的问题由所在镇(街道)牵头,组织帮扶责任人和行业部门共同确定问题整改效果,并填写《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整改验收表(到户问题)》附件1。行业部门或镇(街道)自身存在的问题,由行业部门或镇(街道)自行组织力量核实确定整改效果,并填写《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整改验收表(镇〈街道〉、部门问题)》附件2。
(三)议定成果(6月8日-6月12日)。由镇(街道)党(工)委通过会议议定本辖区户脱贫存在问题整改成果,同时议定镇(街道)村涉及问题的整改成果,全部整改到位后,报市脱贫攻坚办。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成果由本行业党委(组)会议议定后,报市脱贫攻坚办。
(四)审定结果(6月13日-6月19日)。由市脱贫攻坚办组织力量随机抽查镇(街道)村户和行业问题整改情况,全部整改完成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五)认定销号(6月30日前)。审定结果经市委常委会认定通过后,问题予以清零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村和行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单位清零行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脱贫攻坚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调度,统筹抓好全市清零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整改质量。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落实,形成合力,逐年逐块逐项逐条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做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整改不敷衍、不拖延,确保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销号。
(三)严明纪律作风。要深化落实“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推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决不允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