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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范文

时间:2023-03-07 15:19:03

序论:在您撰写电力市场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电力市场

第1篇

关键词电力市场营销对策

1广东省电力市场现况分析

从表面上看,广东省现今的电量相对充足,甚至出现供过于求,但用人均年电量值来衡量,从1995年统计的数值可知:广东省人均年电量是1150kWh/(人*年),而亚洲“四小龙”的平均水平在5235kWh/(人*年)。“四小龙”的平均指标是广东省的4.6倍!人均年电量值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我省的指标并不高。

1.1电网的“瓶颈效应”还没有解决

部分地区因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电网的配套工程上不去;有的地段因商业密集,负荷集中,人口稠密,虽有变电站和电源,但早已满负载或超负荷运行,市政部门无法再安排增加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又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加以改造,经常出现超负荷烧保险丝的现象等。上述“瓶颈效应”使部分新的用户无法及时用上电,也使相当部分的老用户有电用却用不足,其效果不仅影响投资环境,也直接影响了电力的营销量。

1.2合表用电、分摊费用大

居民合用电表计量,使不明损耗增大,用户分摊费用高。有些管理小区把其他管理费用加入电费中“搭车收费”,这就使这部分用户经济负担加重,别说是增加用电,即使是维持“基本要求”也很艰难,这也是影响电力销售量增加的因素之一。

1.3农村用电存在管理混乱、电价偏高现象

农村电价偏高,制约了农民的用电量,究其原因主要有:

a)设备陈旧,线路老化、失修漏电严重,一部分电量白白地流失掉;

b)管理混乱,私人承包电费使少数人在用电上占便宜,其负担转嫁到村民身上;

c)“搭车收费”项目多,擅自提价(土)政策多;

d)窃电严重,往往是电价越高的窃电越严重。

上述种种现象直接影响着电力市场销售量的增加。所以说,电力虽然富余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的饱和,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用户都能满意地用足电,这正是电力营销部门值得注意和必须认真改善的地方,也是电力营销部门可挖的营销潜力所在。

2电力营销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广东省实际,电力营销部门应考虑采用以下对策。

2.1加快电网建设,消除“瓶颈效应”

做好电力营销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使电网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不但要认真改善原有电网,消除“瓶颈效应”,而且要按照发展的需要做好电网的发展规划。电网建设涉及征用土地和建设资金问题,但关键还是资金问题。目前,电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两条:其一是电力建设资金用以电网建设为主;其二是向银行贷款筹资建设电网。凭目前电力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这是不难办到的。长期以来,电力部门都不习惯于借钱过日子,其实,适当的举债经营不但可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同时还可利用其经济杠杆作用增加供电量和经济效益。

2.2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

为减轻居民用户的经济负担,使广大居民用户真正享受明码实价的“公价”电费,用上“放心电”,积极在城区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逐步把用户从“中间商”、“中间环节”手中接管过来变为电力营销部门的直管用户。使用户在感到电价合理,便宜的基础上,放心地增加其用电设备,以达到增加营销量的目的。

2.3加强用电管理,加速电网改造

对暂时无法由电力营销部门“直管”的用户和农村用电,电力企业要加强对电费的监督管理。开展用电普查,禁止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严肃查处窃电行为,保障国家的电费回收和用户的利益。对陈旧的城区电网和农村电网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改造以减低损耗。资金不足可采用集资或贷款的办法解决。其欠帐可用头两年因降低损耗的节余资金逐步还贷。

2.4加快用户工程进度,做好用电售后服务

所有申请用电的用户都希望能早日用上电,所有已用电的用户都希望所用的电能质量是优质的和连续不断的(即不停电),这正与电力营销部门企盼增加营销电量的愿望一致。因此,电力营销部门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用电手续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的速度,争分夺秒地使用户早日用上电。同时,保证所有已建立供需关系的用户用电的安全和可靠,加强对设备线路的巡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以减少每一环节的停电时间,使用户满意。

2.5利用经济手段调控电力市场

长期以来,对电力的供需矛盾都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进行调控的。电力不足了,就对用户进行电量的分配和限制;电富余了,就对发电厂的发电量进行计划安排和限定。这种安排总显得不那么合理。当然,电力是公共事业,电力营销部门不能不顾社会的总体效益去实行谁出高价就把电力卖给谁,谁出价低就不供给谁的做法;同理,也不能不顾历史原因和电厂的还贷能力去实行哪个电厂发电价便宜就收购谁的,哪间电厂发电价高就不收购的做法。但一定比例的计划成份配以一定比例的竞争成份无疑对电力的发展和平衡是有利的。可考虑,在电力较富余的情况下,对电厂实行按发电能力的60%~70%或按其基本还贷、保本能力下达一定的发电指标,按现行的收购价收购,超出计划的电量在各电厂之间进行自由竞争,电网采用谁便宜收购谁的电量。同时对用户也相应地实行配以一定的电量指标,按现行电价收费,超用部分实行较为低价的供应办法,鼓励多用电。用这种经济调控手段不仅可大大刺激用电户的消费,增加市场对电力的需求,同时也可使各电厂之间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不断挖潜上下功夫,并使那些效率高、能耗低的大型发电机组发挥其优势。反之,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其经济手段刚好与上述相反,超发奖励,超用加价。

用上述市场经济手段调控电力市场,使电力体现了高来高去,低来低去的商品价格规律,在电力宽松时刺激市场需量的增加,在电力紧缺时自动调控市场的需量。从而达到发电和用电不断趋于平衡。

2.6利用科技拓展市场

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电气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先进的家用电器产品进入了市场,这无疑给电力市场的拓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这种拓展是用电功能的拓展,用电领域的拓展。从目前一般家庭用电结构来看:照明基本上是电力的市场,其他家用电器还没有完全进入家庭;而炉具则基本还不是电力的市场。电器产品的优点就在于自动化程度高,有自动保护,可以预调,使用方便、干净、无污染,这些都是使用其他能源的产品无可比拟的。以往电力营销部门都较忽视电力的广告和宣传,在电力充裕的今天,市场竞争的今天确实应好好考虑广告和宣传的作用。在宣传当今电力安全可靠,保证供应的同时,适当宣传各种电器产品的优点、特点和安全使用方法,不失为争取用户的好办法。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适当的宣传、广告,那些带有现代气息的先进的家用电器会不断进入每一个家庭,逐步成为我们的“用户”。

第2篇

构建电力批发市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最核心的制度安排。尽管国外在运行的电力市场间多有差别,但从电力供需平衡基本方式的角度看,只有“单边交易”(也称强制性电力库)和“双边交易”两种模式。所谓“单边交易”模式,就是市场组织者强制代需方向供方招标采购,不允许场外实物交易,所有发电商均只能向市场组织者(非营利机构)售电,所有售电商和大的终端用户也只能向市场组织者购电,市场组织者是唯一批发购电者和批发售电者,市场出清价格基于供方的竞争决定,需方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双边交易”模式的核心是“自由交易、自负其责”,允许场外实物交易,场内的有组织交易也属自愿参加。需方参与价格形成,但也要为其购买承诺负经济责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单边交易”的优点是易于和传统体制接续,可控性强,较难解决的问题是市场操纵;“双边交易”模式的优点是市场效率高,但构架复杂,靠合同约束保障系统平衡对法制条件及配售侧改革配套要求较高。我国电力批发市场构建的长期目标应确定为“双边”的跨省区域市场,但应先易后难、稳步推进。过渡期交易模式应以“单边交易”模式为主,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可走“由点及面”的渐进之路。

关键词:

电力批发市场“强制库”“双边交易”

电力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力市场,是指电力交易的场所或范围。广义的电力市场,则是指电力交易关系的总和,是一种经济制度。电力批发市场构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最核心的制度安排,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要真正向前推进,必须准确把握电力市场的设计原理,并以此为基础设计适合国情的电力市场化之路。

一、电力市场的基本模式

电力是系统集成的产品,其大宗交易的方式与电力系统供需实时平衡特性相兼容,是电力市场区别于普通商品市场的本质特征。根据国际能源署、各国能源监管当局等公共政策机构对电力市场的总结或介绍,所谓电力市场模式,就是电力的交易方式,亦即实现电力系统供需平衡的基本方式①。进一步说,就是在电力供、需匹配的主体市场中,谁和谁交易,怎样交易。所以,尽管各国在运行的电力市场之间多有不同,但从系统供需平衡的基本方式看,只有“单边交易”(强制性电力库)和“双边交易”两种模式。

(一)“单边交易”(强制性电力库)模式“单边交易”模式也称“强制性电力库”,是一种由市场组织者代用户向发电商招标采购来实现能量平衡的交易方式。在“单边交易”模式中,系统内每台发电机组都必须向市场组织者(通常由系统运行机构代行职能)投标,并按系统运行机构统一安排的发电计划上网运行。一般的组织方式是:发电商前一天或更短时期内向市场组织者提交实时运行时每台机组的供给曲线(价格与机组出力的对应关系),市场组织者基于对系统负荷的预测,按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各投标发电机组进行排序,在满足输电容量限制等技术条件前提下,统一安排各台机组的发电计划,并将满足系统需求的最后一台机组报价定为市场出清价格。市场组织者按该市场出清价格对发电商进行支付,并按照非盈利原则将电力转售给售电商(包括配电公司、独立的售电公司)和大型终端用户。因此,所谓“单边交易”模式,简单说,就是“强制进场,单边交易”。或者说,是“单边交易现货市场”模式。“单边交易”模式的主要特征有三点:1.交易是单边的。不允许场外实物交易,所有发电商都必须到现货市场(库)内向市场组织者投标售电,所有售电商、大用户也只能向市场组织者购电,市场组织者是批发市场中唯一的买主和卖主。2.需方不参与批发市场定价。由于是由市场组织者强制代用户向发电商招标采购,“单边交易”模式出清价格是基于发电商间的竞争决定,需方对批发电价没有直接影响(参见图5)。3.系统能量平衡靠集中控制,平衡成本由市场成员共担。市场组织者代用户招标采购的依据是系统负荷预测,带有主观性。由此安排的发电计划,肯定与客观的市场需求不相匹配,须继续统一安排发电计划以保障系统平衡。进而,这种由集中控制产生的系统平衡成本就具有公共成本属性,应该由所有市场成员共同负担。

(二)“双边交易”模式所谓“双边交易”模式,简单说,就是“交易自由,责任自负”的电力交易制度。在“双边交易”模式中,能量平衡的基本方式是双边交易,亦即在其能量供需平衡主体市场(场外双边合同及日前市场)交易中,供、需双方均可自愿参加,交易数量和价格由供、需双方共同决定。“双边交易”模式的市场构架是:场外双边合同+自愿参加的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实时)平衡市场。“双边交易”通常分为场外双边交易和场内双边交易(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两部分。场外(即OTC合同)双边交易也被称为“无组织的市场”,由供、需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以中远期或其他个性化合约交易为主(亦即国内的“长协”交易)。场内双边交易(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市场也被称为“有组织的市场”或“自愿库(VoluntaryPool)”,以现货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为主,由电力交易所等市场组织者对各个买者和卖者的交易要求进行集中撮合。(实时)平衡市场尽管不是能量供需匹配的主体市场,但却是所有“双边交易”模式中的标准配置。因为电力的自由交易使系统运行机构不再有统一安排发电计划的能力,若供方或需方中任一成员未履行交易合同,就会使系统主能量的实时平衡遭到破坏。为此“,双边交易”必须由配有“平衡机制”,以约束交易者履行承诺,并使系统运行机构具备消除不平衡的经济能力。这个平衡机制的市场化实现形式就是(实时)平衡市场。具体说,所有市场成员均须与系统运行机构签订平衡责任合同,承诺对不平衡电量承担财务责任。无论是“长协”交易还是现货交易,也无论是场外交易还是场内交易,实物交割(实时传输)必须以供方机组出力曲线和需方负荷曲线形式执行。一般是在交割前一天或前若干小时,市场成员将各自基于场内、外交易结果形成的发、用电计划送系统运行机构,并同时对该发、用电计划做出财务绑定的承诺(Financial-lyBindingCommitment)。如因市场成员未履行合同而导致系统能量不能实时平衡,系统运行机构就要在平衡市场招标采购平衡电量,该平衡费用由不平衡责任者承担。“双边”模式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三点:1.交易自由。市场成员可自愿选择场外交易或场内交易(有些地区还可在多个交易场所间进行选择),按交易合同自行安排发电或用电计划。英国、北欧的有组织市场(电力交易所)与系统运行机构是分开运作的,市场成员可根据日前市场或场外的远期交易合约,自行安排次日发、用电计划。该计划可通过日内市场进行调整,在日内市场关闭后,将未来一小时或更短时间的发、用电计划提交给系统运行机构。在美国的PJM、加州、德州、纽约等电力批发市场中,除一个集中组织的现货市场(主体是日前市场)外,也允许场外实物双边交易。与英国、北欧等地日前市场不同,美国的日前市场还引入了虚拟交易(但虚拟交易合同须在实时市场买回),用以提高日前市场的竞争强度,缩小日前市场价格与实时平衡市场价格的差距,抑制发电商在日前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间的套利行为,保障现货市场价格作为期货市场交割依据的可靠性。根据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对美国区域批发电力市场介绍“,新英格兰、纽约、加州、PJM、中部(MISO)、西南(SPP)区域市场售电商的电量来自集中现货市场、双边合同或自己的发电厂”。德州行政法规中关于系统运行机构(ERCOT)设计电力批发市场的原则规定:,美国德州电力可靠性委员会应运行一个自愿的日前主能量市场,在不影响可靠性的前提下,应允许市场成员自发自供或签订双边合同。”根据PJM2014年电力市场报告,该区域实际用电量来自现货市场、双边合同和自发电的比例分别为26.7%、10.6%和62.7%。2.供、需双方共同决定价格。“双边交易”作为一种交易制度,当然包括供、需双方直接见面或直接签订合同,但这并非“双边”的本质特性。“双边”的本质是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交易决策由交易者自主决定,而非市场组织者“越俎代庖”。在“双边”模式中,无论是场外双边合同价格,还是场内集中撮合成交的统一出清价格,都是供、需双方博弈的结果(参见图6)。后者与前者的区别,不过是市场组织者对多个卖方申报的供给曲线和多个买方申报的需求曲线进行了整合,其依据仍是买、卖双方的交易要约,出清价格由供、需双方决定的本质并未改变。3.系统主能量平衡靠合同约束和自负其责。作为交易自由的代价或约束条件,“双边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是场内集中撮合的现货交易,买、卖双方也均要绑定财务承诺,承担违约导致的系统不平衡责任。在欧洲如英国、北欧的双边市场中,系统能量平衡所需的发电机增减出力或用户增减负荷,由系统运行机构在一个单边的平衡市场中招标采购,市场成员发、用电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偏差,按该采购价格付费。美国的做法也是建立一个单边的实时平衡市场,市场成员未执行日前发、用电承诺须承担的电量不平衡责任,按实时平衡市场价格与执行的电量偏差计算。

(三)“单边交易”模式与“双边交易”模式的区别“单边交易”模式与“双边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五点不同:1.交易关系的性质不同:强制、单边/自愿、双边。“单边交易”模式的供方和需方(售电商和大用户)都必须且只能同市场运行者交易,这种交易关系是强制的、单边的;“双边交易”再无市场组织者代购代销,供、需双方均可自主决策,其交易关系是自愿的、双边的。2.市场构架不同。“单边交易”模式的市场构架为单一现货市场。所谓同时存在的中长期交易,是“差价和约”一类的金融交易,为市场成员规避风险之用,与电力系统的供需平衡无关。“双边交易”的市场构架是场外双边合同+自愿参加的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实时)平衡市场,允许场外的实物交易。3.价格形成机理不同:卖方决定/买、卖双方决定。在“单边交易”模式中,市场出清价格由市场组织者基于发电商的竞争确定,需方是批发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参见图5)。而在“双边交易”中,需方也参与批发市场竞价,无论是场外的供、需直接交易,还是场内的集中撮合交易,市场价格都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4.系统能量平衡的手段和成本负担方式不同:集中调度、成本共担/合同约束、成本自担。“单边交易”系统能量平衡靠集中调度。由此而导致的平衡成本由市场成员共同负担。“双边交易”系统能量平衡靠合同约束,违约导致的系统能量平衡成本由违约者自担。5.市场设计理念不同:集中决策/分散决策。虽然“单边交易”和“双边交易”均试图用市场机制解决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问题,但背后的理念仍有差别。“单边交易”模式更强调电力产品的特殊性,认为“交易基于系统需求预测”的集中决策体制,对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仍然重要,制度“成本———收益”的关系较好;而“双边交易”更强调电力与其它大宗商品的共性,认为“自由交易、自负其责”的分散决策体制,也可与电力系统可靠性要求相兼容,而市场运行的效率更高。

二、两种市场模式的国际分布及适用性分析

(一)“单边交易”与“双边交易”的国际分布1“.双边交易”是国际主流。国际能源署在2001年的一份电力市场总结报告中②指出:“关于电力批发市场组织的第一个争论,是选择强制的还是自愿的电力库。竞争的双边电力交易为一个高效率的现代电力市场中所必需,已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自愿库或电力交易所正逐步成为主流,而强制库正在消退。”目前国外在运行的电力市场,大多实行“双边交易”模式。北欧电力市场开“双边交易”模式先河。其他欧洲国家如德、法等也大都效仿北欧建立了“双边交易”市场。美国的PJM、德州、纽约、加州、新英格兰等主要竞争性电力市场也实行“双边交易”模式。英国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先驱,于上世纪90年代初首创“单边交易”模式,但经过10年的实践后,也于2001年将“单边交易”改为“双边交易”模式。英国所以改“单边交易”为“双边交易”,主要原因是市场操控问题难以解决。英国电力市场化后新建电源均为天然气机组,而天然气机组因“照付不议”的购气合同而皆“不可调”,加之核电的“不可调”,大部分机组都采取了“0-0报价”的跟从策略,导致市场出清价格为少数“可调”的燃煤机组所控制。2“.单边交易”也有长期运行的实例。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被认为是“单边交易”模式成功的范例。1998年开始实施,至今一直平稳运行。除设计合理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该市场所在的东南部各州电源与负荷分布均衡,而且燃煤机组比重大,不易形成市场操纵。除澳大利亚外,加拿大安大略省和阿尔伯塔省、希腊、新加坡及一些欠发达国家,也存在“单边交易”模式的电力市场。

(二)两种市场模式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二者的适用性似可作如下结论:1“.单边交易”模式较易控制但市场效率较低。由于“单边交易”模式是市场组织者代售电商向发电商招标采购,竞争的范围、强度具有可控性。由此,“单边交易”模式与“输配一体化”体制的相容度也较高,对于重视所谓“最大公约数”、“平稳过渡”的我国决策当局,较易接受。但“单边交易”市场出清价格的形成缺乏需求侧响应,一般认为其市场效率会低于“双边交易”模式。此外,“单边交易”模式对市场结构的竞争度要求较高,而目前我国发电侧以“五大集团”为主体,其市场布局基于2002年提出的跨省区域电力市场规划,这一区域市场布局在过去的十多年并未得到电网建设的支持。加之无跨省的区域政府,“单边交易”模式的跨省区域电力市场也缺少政府依托。如“单边交易”模式建于省内,电网构架和政府依托方面的条件大多具备,但须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一家独大”局面,否则市场操纵问题很难解决。2“.双边交易”模式较先进但也较难控制。如前所述,“双边交易”模式被认为更接近普通商品市场属性,市场出清有需求约束,价格不易扭曲,加之有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的配合,可有效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资源配置效率。但这需要复杂的规则设计,而且对诚信和法治的条件要求较高。此外,国际经验证明,“双边交易”模式中的买方主要是售电商及其机构而非终端用户,初期的售电商又以配电企业为主,而目前我国独立配电公司极少,未来电网企业输、配关系也不明晰,“双边交易”模式或可在“网对网”、“点对网”交易中试行,但若普遍推行,则要有配售侧产业组织的深度改革相配合,而后者的可控性就更为困难。

三、我国电力批发市场构建的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没有电力批发市场的构建,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仍将沦为空谈。因此,必须在遵循电力市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探索中国特有约束条件下的电力市场建设之路。

(一)长期目标应是“双边交易”的跨省区域市场如前所述,“双边交易”市场效率较高,也不易形成市场操纵,因而长期看,我国电力市场的主流模式也应是“双边交易”。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差异大,能源供需格局呈逆向分布,加之“三峡”、“西电”等大容量、远距离的跨区送电,已经形成电力资源跨省配置的格局,市场布局显然应突破省级行政区划。因此,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长期目标,应是“双边交易”的跨省区域市场(可简称“双边区域市场”)。

(二)初期过渡模式应以“单边交易”模式为主尽管“单边交易”模式与“双边交易”不能兼容,但只要“单边交易”的实践足够,随着经验的积累及其他相关改革的推进,也可顺利地改“单边交易”模式为“双边交易”模式。本世纪初英国成功地将“单边交易”改为“双边交易”,已为此在实践上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此,我国的电力批发市场的建设,应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仅要有阶段性目标,还应有阶段性模式。目前各地普遍推行“直接交易”,以降电价为预期目标,在发电能力严重供大于求的背景下,短期内容易操作。而若以促进电源结构优化,提高系统效率为目标,则必须配套建立现货市场和“平衡机制”,否则不可持续。但如前所述,“双边交易”模式以市场成员履行合同为依托,对诚信、法治及配售侧改革配套的条件要求较高,以我国现有的制度基础,初期的可控性不容乐观。而“单边交易”模式这种市场组织者代售电商向发电商招标采购的方式,与现行调度体制较易衔接,市场范围、竞争强度均具有可控性。如再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尚未调整、电力的政府间合同及所谓的国家指令性计划未相应取消、配售侧改革(电网组织结构、用户电价交叉补贴)无法配套等如此多的限制条件,近期选择“单边交易”模式较为稳妥。上世纪90年代末,澳大利亚专家帮浙江设计的“全电量竞争、部分电量按市场价结算”单边现货市场模式,非常适用于当下的国情,“进可攻,退可守”,应该作为过渡阶段的主流模式之一。

(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走“由点及面”的渐进之路我国幅员广阔且各地区网架结构、电源结构及负荷结构各异,加之无跨省政权支撑,多数地区先建省级市场可能是较为现实的选择。但也不应排斥构建跨省区域市场的努力。对于省级市场和区域市场的关系,应破除“非此即彼”思维模式。从国际经验看,被广为效仿的北欧电力市场,就不是北欧诸国同时行动的结果,而是先从挪威、瑞典开始,逐个国家扩展开来的。因此,我国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也应走“由点及面”的渐进式发展之路。如在南方电网区域内,区域市场可先从广东做起,再逐步将广西、贵州、云南纳入,再后也可考虑接纳湖南和江西。在华北电网区域内,区域市场可先从京津唐电网覆盖区做起。其他如华中、西北区域,初期也可先建省级市场和基于省级市场的区域联合市场,待条件成熟后,再将省内交易统一到区域的交易平台。

第3篇

 

一、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分析

 

从率先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日、美、欧各国历史经验来看,促成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 电力工业的自然垄断性质发生了改变。传统意义上,电力工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然而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尤其是电力科技创新,人们逐渐对电力工业的自然垄断性提出了质疑。事实上,在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都能引入竞争以提高效率,特别是新的发电技术如联合循环机组(CCGT)技术的推广,将发电厂的最有规模下降到150MW~300MW之间,自然垄断的性质已经不明显,因此在发电和售点环节竞争是可以引入的。

 

2. 电力科技创新和通信技术,使得电力工业解绑和开放后的开放运营、信息交换成为可能。

 

3. 社会各界对打破电力垄断的呼声和高质低价电力产品的呼唤。电力用户希望通过改革,引入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从而享受低电价、高质量的服务。

 

二、 日、美、欧各国电力改革模式和经验

 

(一)日本——引入有限竞争的单一买家模式

 

日本《电气事业法》自1996年l月1日起施行,这个修改后的法律加大了竞争力度,开放了电力趸售市场,废除了趸售企业许可证制度,放开了局部电力零售市场,修改了电价管理办法,由以往简单的电力企业成本加利润确定电价改由通商产业省制定标准电价。新法律还建立了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减少了政府对电力企业的检查次数,而更多地让法律去约束企业行为。日本的电力改革被经济界和理论界称为“先立法,再依法改革”的良性改革模式。

 

日本的电力改革虽以自由化为目标,但坚持谨慎原则,在保证有稳定的投资,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前提下,进行自由化改革。这是适合日本资源依赖进口、九大区域电网之间不存在资源优化配置的特点的。

 

(二)美国——纵向整合模式

 

美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四个步骤:一是限制垄断企业的市场力量,实行输电、发电和销售功能分离;二是建立独立的输电机构和电力交易市场;三是开放销售市场,取消批发价格的规制,允许消费者直接选择电力供应商;四是区域配电网公司基本上保持垄断经营。

 

美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从成本控制入手,趸售业务引入竞争,实行输电和发电功能分离,电网分散所有,企业重组靠市场机制,跨州管制从控制价格和限制进入转向促进竞争、限制垄断。

 

(三)英国:从POOL到NETA,再到BETTA

 

1.私有化和电力库(POOL)交易模式

 

1990年4月—2001年3月,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措施是将原来的发、输、配电统一经营的中央电力局分解,并相继使各发电公司、配电公司不同程度地实现私有化。与此同时,建立了电力联合运营中心,即电力库(POOL),通过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来打破原来中央电力生产局对电力批发的垄断。

 

2.NETA模式

 

2001年3月27日英国开始实施“新电力交易制度(NETA)”的详细文件。与电力库模式相比,NETA模式更具有市场化的交易特点,其基础是发电商、供电商、中间商和用户之间的双边交易。通过分别申请、颁发配电和售电执照,英国电力市场目前已实现了配电、售电业务的彻底分开,出现了若干个地区配电系统运营商和售电商。所有用户,无论其规模大小,均可自由选择售电商,从而实现用户侧市场的完全竞争。

 

3.BETTA模式

 

为了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市场有效配置电力资源, 英国提出将NETA推广,在整个不列颠地区建立统一的不列颠电力交易与输电制度(BETTA),让不列颠三大地区所有市场实体在同等条件下进入统一的市场,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被允许在整个英国进行自由电力贸易。

 

三、 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启示

 

总结日、美、欧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可以归纳出以下可供我国借鉴的改革做法:

 

(一) 立法保证,政府推动:日美欧各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均是有政府组织和主导的,这是由电力工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性决定的。而电力法规体系的建立,能够保证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秩序,避免改革引起的混乱。

 

(二) 统筹设计,渐进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对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全过程的整体改革,因此在改革设计时要有统筹各方情况,然后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的推进。日、美、欧各国在实施改革之前都设计了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在不断尝试和鼓励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经过艰苦探索,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起了电力监管制度,发电侧形成了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在借鉴他国电力工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我国需要用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去解决电力工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林伯强.现代能源经济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井志忠,刘月君. 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分析[J].东北亚论坛,2004,13(1).

第4篇

    电力市场产生原因分析 电力市场中市场力产生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稀缺性。市场力可以是一个发电 公司也可以是几个发电公司合谋形成的。发电企业之所以利用市场力操纵价格,最 直接的原因就是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这种情况就称之为稀缺性。市场力和 稀缺性是密切联系的。 其实在各行各业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市场力。在电力市场上,市场力的形成原 因复杂。电力工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 电力工业的关联性强 由于电力属性的特殊性,电能是不能大规模存储的能源,电力的生产,输送和 消费都是通过电力网络同时进行完成的。所以在生产的过程中,即不存在半成品, 也不存在库存品,为了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能够很好的相互衔接,电力工业采 用大量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和高科技设备,以实现发,输,售,用各流通环节的紧密 配合,协调统一完成。 由于电网在工业中的特殊性,为确保电网安全和稳定运行,应严格保持发,输, 供与用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是电力行业区别其他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用户的 电力需求具有不稳定性,电力生产经营必须根据用户的需求,满足输送要求,因此 电力生产一方面要对电力负荷进行预测,及时应对用电量的变化,保证电力系统的 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还必须留有一定的备用容量,为防止资源的浪费,又不能过 多地保留备用生产能力。由于电力工业的发展投资巨大,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因 此,电力工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增加,必须按比例地新建发供电设备,扩大电网容量。

    (2) 输电阻塞 输电阻塞的出现引起了局部或区域的市场力。当某地区出现输电阻塞时,区域 外远方的廉价电能不能输送进来,尤其是在该地区容量不充裕的情况下,位于阻塞 区内的发电厂商可以把其竞标价格设定得很高,而又不会失去中标机会。发电厂商 在网络的策略点处可以通过提高发电量来故意制造阻塞和限制竞争者的进入,这样就会形成局部的小市场,发电厂商处于垄断的地位[6]。有些发电厂商甚至可以利用 其电厂所在的独特的地理位置而故意引起输电阻塞,以便利用节点电价的差值获得 套利机会。而且,输电阻塞在一定程度或范围上限制了某些大用电户选择发电公司 的灵活性。

    (3) 结构存在缺陷 在发电侧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市场竞争局限在内蒙古西部电网的范围内,可以 参与的独立发电公司有限,容易形成市场力。这样某些发电公司有可能利用市场规 模等操纵市场力,形成不正当竞争。

第5篇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的经济体制下,电力营销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开拓性不足,使用陈旧的管理办法。部分供电人还停留在传统思想的模式下,等客户自己找上门。大客户服务不到位,无后续的跟踪服务,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影响供电企业经济效益。不进行宣传,不做能源分析比较。

(二)没有形成营销体系,体制管理僵化。以现在的供电的技术手段,管理方式根本达不到商业化的运营要求。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三)基本没有市场意识,想法观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电企没有“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能力,政企划分不清,行政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长期实行“收支两线,统收统支”的模式,以致电企缺少自主经营权,妨碍了电企围绕经济效益开展积极主动工作的意识。

二、解决电力市场营销的几点对策和措施

电力市场的营销是电力生产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销售环节,涉及电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渠道,电力的营销应放在电力企业的运营中心位置,以市场为需求导向,满足需求,引导消费者消费的手段,是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为指导,建立以客户的需求为方向的电力营销体系,开发市场,报装,扩业,客户缴费,客户回访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用电促销。电的销售多少是有大家用电的需求来决定的,而用电的需求取决自大家是不是有需要使用电的愿望,是不是有用电的能力,就是要不要买和用不用得起问题。电的价格决定消费者能不能买起,并网改造决定了消费者能不能买到,用电促销的目的是使人们用电欲望激发出来,可以用得起的情况下注重买方市场需求,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价值为导向,在自身企业服务、人员、形象各方面价值上下大功夫,让客户在用电过程中觉得物有所值,用电的服务过程就是一种享受服务的过程。在竞争方面要将有一次性能源供商如煤油液化气等作为主要对手,清楚地向顾客分析清楚一次性能源与电能之间的性价比分析,充分刺激顾客对电力消费的欲望,提高在市场的占有比例。

(二)合理电价,加速电网的改造。目前影响电力发展的主要原因便是电力电网薄弱。全面改革电价和用电管理等体制问题。减少中间环节,城乡实现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有序的市场管理营销秩序,努力开拓农电市场。

(三)根据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电价策略,扩大销售市场。在市场经济下电企虽然无权调整用电价格,但是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用户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必要的内部营销策略,将安全,经济的运营方式向客户提供,实现客户与电企的双赢局面,最大化企业利益。

(四)摆脱旧的思想观念,抓好服务,努力的赢得用户的最大信赖,最大化企业利益,积极实现,从满意地方做起,不满意地方改起,增强服务理念,摆脱效益依靠政策、发展依靠国家、管理要依靠行政等观念。树立新的围绕市场去营销,围绕营销去生产,围绕客户去服务等新的观念。

(五)树立电力商品化,电力效益化观念。电力企业面在维护好自身利益情况下,面对巨额欠电等问题,如何能够更好,更快的推销自己摆脱困境。形成竞争意识,面对一次性能源如燃油,燃气,煤等的竞争迫在眉睫,要赢得市场就要从自身服务抓起,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的提升,树立服务意识,凭借多样、简便、情趣、保障、快速的服务赢得市场,拓展创新服务功能,重视实效,减少业务办理时间。

(六)探讨农村用电安全管理问题。出台有关政策保护电力设施;执行国字号文件,清除划分职权产权范围;建立用电安全体系,纳入正常安全管理日程;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完善用电事故处理的法规等。

三、总结

第6篇

1广东省电力市场现况分析

从表面上看,广东省现今的电量相对充足,甚至出现供过于求,但用人均年电量值来衡量,从1995年统计的数值可知:广东省人均年电量是1150kWh/(人*年),而亚洲“四小龙”的平均水平在5235kWh/(人*年)。“四小龙”的平均指标是广东省的4.6倍!人均年电量值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我省的指标并不高。

1.1电网的“瓶颈效应”还没有解决

部分地区因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电网的配套工程上不去;有的地段因商业密集,负荷集中,人口稠密,虽有变电站和电源,但早已满负载或超负荷运行,市政部门无法再安排增加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又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加以改造,经常出现超负荷烧保险丝的现象等。上述“瓶颈效应”使部分新的用户无法及时用上电,也使相当部分的老用户有电用却用不足,其效果不仅影响投资环境,也直接影响了电力的营销量。

1.2合表用电、分摊费用大

居民合用电表计量,使不明损耗增大,用户分摊费用高。有些管理小区把其他管理费用加入电费中“搭车收费”,这就使这部分用户经济负担加重,别说是增加用电,即使是维持“基本要求”也很艰难,这也是影响电力销售量增加的因素之一。

1.3农村用电存在管理混乱、电价偏高现象

农村电价偏高,制约了农民的用电量,究其原因主要有:

a)设备陈旧,线路老化、失修漏电严重,一部分电量白白地流失掉;

b)管理混乱,私人承包电费使少数人在用电上占便宜,其负担转嫁到村民身上;

c)“搭车收费”项目多,擅自提价(土)政策多;

d)窃电严重,往往是电价越高的窃电越严重。

上述种种现象直接影响着电力市场销售量的增加。所以说,电力虽然富余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的饱和,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用户都能满意地用足电,这正是电力营销部门值得注意和必须认真改善的地方,也是电力营销部门可挖的营销潜力所在。

2电力营销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广东省实际,电力营销部门应考虑采用以下对策。

2.1加快电网建设,消除“瓶颈效应”

做好电力营销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使电网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不但要认真改善原有电网,消除“瓶颈效应”,而且要按照发展的需要做好电网的发展规划。电网建设涉及征用土地和建设资金问题,但关键还是资金问题。目前,电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两条:其一是电力建设资金用以电网建设为主;其二是向银行贷款筹资建设电网。凭目前电力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这是不难办到的。长期以来,电力部门都不习惯于借钱过日子,其实,适当的举债经营不但可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同时还可利用其经济杠杆作用增加供电量和经济效益。

2.2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

为减轻居民用户的经济负担,使广大居民用户真正享受明码实价的“公价”电费,用上“放心电”,积极在城区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逐步把用户从“中间商”、“中间环节”手中接管过来变为电力营销部门的直管用户。使用户在感到电价合理,便宜的基础上,放心地增加其用电设备,以达到增加营销量的目的。

2.3加强用电管理,加速电网改造

对暂时无法由电力营销部门“直管”的用户和农村用电,电力企业要加强对电费的监督管理。开展用电普查,禁止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严肃查处窃电行为,保障国家的电费回收和用户的利益。对陈旧的城区电网和农村电网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改造以减低损耗。资金不足可采用集资或贷款的办法解决。其欠帐可用头两年因降低损耗的节余资金逐步还贷。

2.4加快用户工程进度,做好用电售后服务

所有申请用电的用户都希望能早日用上电,所有已用电的用户都希望所用的电能质量是优质的和连续不断的(即不停电),这正与电力营销部门企盼增加营销电量的愿望一致。因此,电力营销部门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用电手续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的速度,争分夺秒地使用户早日用上电。同时,保证所有已建立供需关系的用户用电的安全和可靠,加强对设备线路的巡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以减少每一环节的停电时间,使用户满意。

2.5利用经济手段调控电力市场

长期以来,对电力的供需矛盾都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进行调控的。电力不足了,就对用户进行电量的分配和限制;电富余了,就对发电厂的发电量进行计划安排和限定。这种安排总显得不那么合理。当然,电力是公共事业,电力营销部门不能不顾社会的总体效益去实行谁出高价就把电力卖给谁,谁出价低就不供给谁的做法;同理,也不能不顾历史原因和电厂的还贷能力去实行哪个电厂发电价便宜就收购谁的,哪间电厂发电价高就不收购的做法。但一定比例的计划成份配以一定比例的竞争成份无疑对电力的发展和平衡是有利的。可考虑,在电力较富余的情况下,对电厂实行按发电能力的60%~70%或按其基本还贷、保本能力下达一定的发电指标,按现行的收购价收购,超出计划的电量在各电厂之间进行自由竞争,电网采用谁便宜收购谁的电量。同时对用户也相应地实行配以一定的电量指标,按现行电价收费,超用部分实行较为低价的供应办法,鼓励多用电。用这种经济调控手段不仅可大大刺激用电户的消费,增加市场对电力的需求,同时也可使各电厂之间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不断挖潜上下功夫,并使那些效率高、能耗低的大型发电机组发挥其优势。反之,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其经济手段刚好与上述相反,超发奖励,超用加价。

用上述市场经济手段调控电力市场,使电力体现了高来高去,低来低去的商品价格规律,在电力宽松时刺激市场需量的增加,在电力紧缺时自动调控市场的需量。从而达到发电和用电不断趋于平衡。

2.6利用科技拓展市场

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电气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先进的家用电器产品进入了市场,这无疑给电力市场的拓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这种拓展是用电功能的拓展,用电领域的拓展。从目前一般家庭用电结构来看:照明基本上是电力的市场,其他家用电器还没有完全进入家庭;而炉具则基本还不是电力的市场。电器产品的优点就在于自动化程度高,有自动保护,可以预调,使用方便、干净、无污染,这些都是使用其他能源的产品无可比拟的。以往电力营销部门都较忽视电力的广告和宣传,在电力充裕的今天,市场竞争的今天确实应好好考虑广告和宣传的作用。在宣传当今电力安全可靠,保证供应的同时,适当宣传各种电器产品的优点、特点和安全使用方法,不失为争取用户的好办法。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适当的宣传、广告,那些带有现代气息的先进的家用电器会不断进入每一个家庭,逐步成为我们的“用户”。新晨

第7篇

1.1营销系统不完善

虽然电力企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需要营销,无论是从营销人员,还是设置专门的机构,都从各个角度都应该将营销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但是光有重视的想法是不够的,我国电力企业的营销制度并不完善,营销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所占比例也并不高,而相对优秀的专业营销人员少之又少,营销策略也相对落后。无论是从自身营销系统上,还是从营销人员上,都不能够追赶电力企业发展的速度,最基本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经营产品可能都不甚了解,这就影响了整个电力系统的销售,以及制约了电力营销的发展。

1.2营销意识淡薄

在我国,电力营销意识并不强烈,因为我国电力是基于垄断行业的基础之上,很多人认为,这不是能够凭一己之力所能控制的,尚且意识不到电力企业营销是十分必要的。而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电力部门所做的就是供给电力,满足需求就可以了,意识不到我国现在状态下的电力企业现状是供大于求的状态,不仅是资源浪费,还不能够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近年来,我国电力企业发展迅速,电厂越建越多,电容量也越来越大,但是却存在着资源浪费的情况,这就需要电力企业充分重视电力营销的发展,将电力营销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培养员工的营销意识,充分认识电力营销的必要性,打消电力企业职工的盲目优越感,培养电力企业职工的忧患意识。

1.3服务意识不强

电力企业的服务意识不强,不能够主动为客户提出服务,也不会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更不会主动发展客户。然而,在人们对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对服务需求越来越高的今天,如果不能在服务上获得更高的支持率,而仅仅将服务定义为宣传、发单等等表面的层次上,电力营销的发展的确令人堪忧。长期遗留下来的行业垄断给员工造成的优越感始终让服务意识跟不上去,不能够真正意义上给客户的需求提供帮助,反而坐等客户自己上门,电力企业要想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一定要优化电力企业服务,将电力企业将服务作为一种特色,适应客户的需求,满足客户的要求。

1.4法制观念淡薄,阻碍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逐渐完善,电力企业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齐备,然而,并不是法律法规完善以后就会坐享其成,将法律法规作为挡箭牌,来规制群众的做法。用户的法律意识跟不上去,就导致一系列对供电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例如,拖欠电费,违章用电,破坏电力设施以及威胁电力正常运行等。用户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也是十分重要的,充分考虑到用户的法律意识淡薄,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将用户的整体法律意识提高上去,并且加大对用户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如果违反电力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电力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一定要将主要责任人严惩,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用户的违法违规操作,不仅仅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失,还将严重阻碍电力企业的经济发展,为了使电力企业正常有序的向前发展,维护电力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用户行为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强电力市场营销管理的建议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

加强电力市场营销的管理,就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客观情况着手,有针对性的对一些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护电力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加强对电力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意识到破坏电力设施,违规用电给电力企业带来的巨大损失,并且受到相应的惩罚,只有得不偿失的事情才没有人去做,通过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来达到人人守法,户户文明用电的目的。在签订供用电协议的同时,告知用户一旦违反要承担什么样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及需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一旦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有法可讲,确保电力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户拖欠电费已经屡见不鲜,然而,要想彻底杜绝用户拖欠电费就首先要让用户明白拖欠电费的法律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在给电力企业造成一定损失时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及时发现有欠费隐患的企业或个人。对一些濒临破产或者倒闭的企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签订抵押合同,或者以物质押,一旦用户不能够履行缴费义务,不至于使电力企业损失加重。对于欠缴电费的个人,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比如,向法院,主张债权,或者按照规定切断用户电源,也可以借助政府力量加大监督力度。要想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对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或个人,通过高科技探测,收集证据等方式来保障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发生。

2.2完善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电力营销管理系统中要存入大量用户数据,以及各种必要信息,首先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存储,还要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建立预警机制,将风险降到最低,对用户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保证用户权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营销系统全面建设成对用户负责,对营销人员提高抗风险的体系,通过各种模拟演练,舍得每个营销人员都能够在营销系统出现问题时以最快的时间解决。

2.3加强优质供电服务

营销人员自身的素质十分重要,但是优质的供电服务却是营销人员做好营销的后勤保障,加强优质的供电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制定一系列优秀的供电服务计划,并且付诸实施,将电话报装、上门报装、网上报装结合到一起,借助现代科技信息力量,通过多渠道服务用户,争取达到用户满意度百分之百。对每个供电区域内的用电量,用电情况,以及未来用电发展趋势都要有详细的资料,掌握好电力供应的需求情况,开展多渠道支付的服务,使每个用户都能以最快捷的方式缴纳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