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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3-03-07 15:18:15

序论:在您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第1篇

一、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坚持1次会前学法,学后要于次月5日前将学法内容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人社、交通、农牧、水务、计生、药监、工商、质监、城管、国土等执法任务重的区级执法部门要于6月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颁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权力公开透明

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工作,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应当纳入平台运行的行政权力,不得在网外运行,要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依据清楚、运行透明、监察到位。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得随意委托;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重新核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下沉执法重心,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严格依法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杜绝将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区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文建委、区农牧林业局、其他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提升行政纠错力度

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行政复议机构要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着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各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行政调解情况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制定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查找整改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形象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时限等,并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各执法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第2篇

法治**建设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执法,切实做好林水法治工作。根据《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评任务分解表》,我单位积极展开自查,未有造成桐庐县在法治**考核中失分的现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自查: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主要负责人作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议学法制度,并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宣传活动。

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执法监管平台建设。

规范案件办理,大力夯实法治政府基础。规范复议应诉行为,积极应对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及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深化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第3篇

坚持用创新创造的办法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切实做到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逐步深入。坚持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平台消息,要求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有醒目标语,确保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氛围浓厚、家喻户晓,工作扎实有效。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法规;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依法治市推进会及李刚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和《县依法治县2014年工作要点》;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我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等方面呈现的新面貌。

三、宣传形式

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突出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思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生动、全面、高效开展宣传。

(一)新闻宣传。由局办公室与县广电局联系,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宣传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的措施和成绩。

(二)社会宣传。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整合资源,广泛利用户外广告宣传牌、LED显示屏、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宣传阵地,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材料、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动态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镇、社区、工地搭建宣传和咨询平台,着力提高群众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知晓率。

房地产业股负责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搞好各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小区的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制度,开展职工培训,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建筑业管理股负责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搞好各建筑工地的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制度,开展民工培训,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村镇建设股负责组织各乡镇建管站,搞好各乡镇场镇建设、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的宣传工作,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三)网络宣传。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互动性、及时性强的特点,开设依法治县专栏,及时上传和更新宣传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4篇

按照《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及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制定依法治州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方案

(一)突出抓好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为便于学习,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等学习资料上传局门户网站,让职工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

(二)步调一致,强化宣传和信息公开

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局党组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法律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局党组带头学法,引领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重点做好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依法治省氛围浓厚、家喻户晓,印制学习资料、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做到标语醒目、内容丰富。

第5篇

1、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根据市政法委员会、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区编委下文(浦编字20*3号)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编制3人,已全部到位,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情况报告、工作会议、检查考核、协调联络、评比考核等制度。

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宣传月活动。我区将6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各镇(街)、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广泛宣传了创建“法治合格区”的重要意义、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区依治办牵头,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法治金湖”为目标,以深化法治建设的文化内涵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普法教育任务,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县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教育内容

1、新形势下,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和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任务要求等;

2、深入宣传和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

3、深入宣传“大调解”、“大防控”、“大普法”工作的成效;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对外,加强宣传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对内,加强学习以党的十七大为重点的法制内容的学习以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宣传教育形式

1、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

2、通过讲座、培训班、课堂等渠道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执法对象进行法治知识的灌输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3、利用与电台、电视台、报社联办节目的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

第7篇

1.筹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第二次会议,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会议讨论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汇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实施办法、<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制定《20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3.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印发《关于开展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4.做好迎接省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印发《市开展省、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自查迎检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标准,积极自查评估,补缺补差,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5.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印发《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政策知识问答》,组织公职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认真排查因疫情引起的企业复工、保险待遇、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纠纷,加大调处力度,强化分类指导与应对,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场指导雄峰企业有序开展疫情时期复工复产和法治体检,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建议,教育引导广大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6.已完成天柱山法治文化广场工程建设待验收,启动滨河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打造优秀法治文化载体和市“一地一品”建设工作。

7.举办全市183个村(居)“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8.利用政法干警进网格之契机,扎实开展各种法治主题活动:6月5日开展消防安全进皖国新城小区,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4月15日在东关社区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送法进社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二十人次。

9.完成2019年度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工作。

二、存在问题

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存在差异性,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性又不够,而法宣工作面广业务性强,所以整体推动进度不快。

三、下一步打算

1.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材料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