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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07 15:17:39

序论:在您撰写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方案

第1篇

?荩健全机构 明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也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这一法一条例是消防机关搞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动准则和依据。为了使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走在前面,本着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在每次大型群众性活动筹备工作阶段,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针对举办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和特点,派出有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筹备委员会,并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参与活动的安全保卫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筹备和组织工作的消防安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活动组织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相应的人力、物力,做好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活动举办中的执勤保卫任务。

?荩依法行政加强监督

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检查到位。首先是对活动所涉及到的重点工程和场所,消防监督人员在审核规划选址时,要了解工程属性、规模和地点,及早对设计方案进行具体研究指导,提出并督促解决存在的消防隐患。同时,为了做好举办场所竣工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就要结合本次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保卫特点和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活动场馆、配套使用场所的消防保卫工作规格要求,从消防组织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火档案的建立,以及情况信息反馈等方面逐条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其次是高度重视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逐一排查所有涉会场所,掌握存在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采取定点、定人、定目标的方式,督促各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不能在限期内消除隐患的,坚决不允许场所使用。再次是做好活动期间的执勤备战,落实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必要时部署兵力深入到重要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荩完善制度强化落实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活动举办期间,单位要加强巡查,对危险部位要抽派专人进行昼夜监控。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领导和活动组委会,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隐患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在此期间,消防部门要认真督促参与活动场所的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逐个排查摸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防范,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举办。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对降低要求,随意批准举办活动而发生火灾事故,或不认真检查,敷衍了事,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荩制定预案协同配合

消防部门要主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了解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达成对消防监督工作的一致共识,在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易出现突发事件,从消防检查到安全落实,从现场执勤到灭火作战,从通信联络到后勤保障,需要动用大量警力和车辆,要做到组织指挥准确无误,灵活有效,并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工作方案。战训和防火部门要及早动手,从全局的角度,紧紧围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的比赛、表演、开闭幕式,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类型、特点和重点保卫目标、对象及任务,反复制定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消防保卫工作总体方案, 要及时着手制定各活动场馆、人员住地及人员疏散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补充修改,绘制出详细的警力部署图,做到方案周全,组织严密,统筹安排,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参战的部队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通信畅通,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开展贴近实战的“六熟悉”演练,切实做到火灾发生,能够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到达现场营救被困人员并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2篇

【关键词】上海世博;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2010年11月,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在世界媒体的聚光灯下华丽落幕,由于本次世博会活动规模大、持续时间久、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对负责场馆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笔者作为一名与会的消防干警,参与了上海世博会期间山东馆消防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不辱使命的同时积累了极为珍贵的消防安保经验,现就结合此次世博盛世谈谈大型活动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大型活动的火灾隐患

1.1场馆本身的火灾隐患

场馆占地面积大是大型活动的最基本特征,以上海世博34省市地方馆为例,各场馆建筑面积数千平米,场馆间距不足百米,如此一来,火险一旦发生,火势极易蔓延,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活动展馆的建筑结构多为钢筋混凝土框架,要求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二级,但出于场馆布置的审美需求,致使场馆内可燃、易燃物增多,很难达到消防规范要求,加大了火灾发生几率。

1.2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对于大型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一般是在活动方案逐级批报正式立文后介入,时间多临近活动正式开幕,因此便面临施工单位为赶工期不能规范作业的问题,由于防火督查介入较晚,发现问题后承办单位很难及时进行整改,加之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上岗防火意识差,施工过程大量使用电、气焊操作,场馆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诸多问题致使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得不到落实,火险极易发生。

1.3人员流动带来的火灾隐患

上海世博期间,客流总量突破千万,单日客流量最高时达到一百万,高客流量体现出城市管理的日趋成熟,同时也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人员密集度大、流动性强,增加了易燃易爆品被随身带入园区的可能性,由于人员密度远远高于规定的人均占用面积和对疏散通道的不熟悉,险情发生后,易产生拥堵、慌乱、踩踏现象,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1.4声光设备带来的火灾隐患

为秉承“科技为先”的理念,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声光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大型活动中,营造感官效果的同时也增加着用电的负荷,很多活动现场,并没有与之配套的供电设施,在供电设施齐全的活动现场,也常因线路设计不当、将照明灯具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子产品质量不过关、隔热散热不畅等问题引起火险多次发生。

2.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初探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未雨绸缪是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大型活动的消防安保工作应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场馆建设的防火方案制定

2.1.1明确权责,防患未然

首先,场馆建设之前,指挥监管人员首先应对场馆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落实,尤其是对消防设施的数量与功能情况,消防水源与消防车道的位置,供电、用电负荷,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作全方位的了解和统计,以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正确指挥避免造成严重损失。

其次,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如筹办方(甲方)、施工方(乙方)、监理等,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逐级落实各部门权责,落实场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火监督网络,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第三,召开场馆消防安全专题会议,部署相关消防工作机制,制定《场馆建设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细则》,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位员工逐一签订场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书面形式切实落实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增加其在思想上的重视程度。

2.1.2量化工作,严格监督

场馆建设初期,开展员工进驻建设场地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宣读《场馆建设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细则》,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应急事件演练,并以下发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施工方代表)及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人代表)。

其次,消防安全保卫组负责起草巡检方案,制定消防安全定期巡检制度,一般每两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情况巡检一次,并制作专用表格记录,发现问题列明详细情况,并交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签字。

第三,严格场馆用料审批制度,所有进驻场馆的建筑材料,必须经消防安全保卫小组及场馆建设方的签字才能进驻,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

最后,严格场馆动火、动焊作业的审批程序,在现场动用明火或者喷漆作业,须经消防安全保卫组审批同意。动火、动焊等作业现场须有消防保卫工作小组成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在场,且动火、动焊、喷漆作业应单独进行,不可同时进行,每次作业焊枪不能超过两只,喷枪不能超过两只。喷漆作业时应保证室内空气流动畅通,不能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

2.1.3竣工验收,存档备查

场馆搭建完毕,必须提请承办方(甲方)聘请本省或者本地有资质的消检、电检机构对整个场馆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应强制进行彻底整改,对置若罔闻、态度蛮横、消极对待的施工单位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严惩治。

2.2运营期间的消防监督工作

2.2.1因时制宜,勤查勤检

根据人流客流量,场馆运营时期分为高峰期和一般期。一般期,消防安全保卫小组人员每两小时巡检场馆一次,利用测温仪、测距仪、钳形万用表等专用工具对场馆的配电箱、重点部位进行检测,并填写场馆消防检测表格,此表格每天由消防安全保卫小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员签字;运营高峰期,消防安全小组至少有一人在场馆内不间断巡视,随时监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配电箱的运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动态火险隐患,做好活动现场的消防勤务工作。

2.2.2全员培训,实地演练

做好全体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是圆满完成消防安保任务的基础与前提。首先,应对消防干警进行业务素质的再培训,提高消防指挥干警的业务能力;其次,对现场礼仪、志愿者进行防火逃生等基本消防知识的培训,以期在火灾初起时能够对人群进行有效疏散,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第三,在运营期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演练,讲明整个场馆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关的消防设施的用法及功能,重点对人员疏散、初期火灾自救等方面进行讲解。

2.2.3借助媒体,全民参与

活动运营期间,可凭借新闻媒体之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火患预防监督工作中,使群众意识到“清剿火患,人人有责”,同时,可通过媒体加强防火宣传力度,曝光不利于群众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社会的防患意识。

2.3活动后的反馈与经验总结

及时的反馈与总结是令人不断进步的源泉。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不应就此松懈,而应尽快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活动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评估,反思教训,总结经验,撰写个人述职报告等。

安全是最高的任务。从施工建设到活动闭幕,参与大型活动的消防工作人员身体和精神都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坚守岗位、全勤服务,是对总书记“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的践行,曲终人散终有时,唯精神之力量永不落幕。 [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3篇

一、大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问题的提出

1.活动形式多样,安全问题被忽视。以我国传统节日“春节”、“五一”、“十一”三个法定长假为例,为了搞好庆祝活动,全国上可谓是不亦乐乎。各种娱乐、旅游接待、探亲访友、商品促销、公益演出等活动多之又多,一来造成了人员流动量的增加;二来,一些商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渲染气氛,都会举办一些诸如大型文艺演出、艺术展演、焰火晚会等活动,这些活动人员集中、物质集中、消防安全问题难度大。还有的活动负责人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差,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因此,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势在必行。

2.活动期间人员密集、流动量大。如我市每年的正月十五焰火会、以及各种重大节日庆典,大家都会纷纷涌上街头,举行各种庆典仪式,特别是礼花更是不可缺少的节目,在这些规模宏大、人员众多的大型活动中,无疑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各种致灾因素增多,安全系数低。由于活动期间,规模大、人数多,与其相关的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娱乐场所和交通运输等产业在享受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部分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状态,用火用电量猛增,甚至还出现违章用电现象。特别是一些本来就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更是“雪上加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人身安全。而且大部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同样增加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势必导致人员拥挤、踩踏,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做好大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之重点

为了确保各类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和圆满结束,根据笔者执勤保卫工作经验,就如何做好执勤保卫工作浅谈以下几点观点: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恪守职责,消除隐患。为了使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走在前面,本着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在每次大型群众性活动筹备工作的筹备阶段,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针对举办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和特点,派出有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筹备委员会,并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参与活动的安全保卫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筹备和组织工作的消防安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活动组织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相应的人力、物力,做好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活动举办中的执勤保卫任务。具体来讲,消防部门在活动举办前对举办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活动举办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经检查或整改合格后实施安全许可;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者要落实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2.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现场监护,检查到位。消防部门加强监督是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办集会、烟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下列内容:(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二)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三)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同时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对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当日制作并送达《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并依法予以处罚。这就以法”律的形式在内容和程序上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做出了规定。因此,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检查到位。首先是对活动所涉及的重点工程和场所,消防监督人员在审核规划选址时,要了解工程属性、规模和地点,同时要掌握工程的设计单位和设计进度等情况,及早对设计方案进行具体研究指导,提出并督促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在工程进入实际设计后,要根据现有的规范和工程的特殊要求,会同举办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商讨研究,制定相应的建筑工程防火技术措施,以便在抓好消防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能充分利用工程竣工前的宝贵时间,在隐蔽工程封闭之前,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为了做好举办场所竣工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就要结合本次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保卫特点和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活动场馆、配套使用场所的消防保卫工作规格要求,从消防组织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火档案的建立,以及情况信息反馈等方面逐条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其次是高度重视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机构对涉会场所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逐一排查所有涉会场所,掌握存在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采取定点、定人、定目标等方式,督促各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不能在限期内消除隐患的,坚决不允许场所使用,杜绝任何形式的带病作业。再次是做好活动期间的执勤备战,落实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必要时部署兵力深入到重要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3.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加强巡查,死看死守。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制度,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活动举办期间,单位要加强巡查,对危险部位尤其要抽派专人进行昼夜监控。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领导和活动组委会,要采取果断措施,不能让危及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在此期间,消防部门要认真督促参与活动场所的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加大消防巡查频次,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逐个排查摸底,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和防范,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举办。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对降低要求,随意批准举办活动而发生火灾事故,或不认真检查,敷衍了事,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制定预案,协同配合,深化演练,齐抓共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消防部门孤军奋战,难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需要广泛发动有关职能部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消防部门要在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方法的同时,主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了解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达成对消防监督工作的共识。对各场所、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公函的形式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他们掌握这些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整改,在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由于举办活动的场馆、住地等场所数量多,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易出现突发事件。从消防检查到安全落实,从现场执勤到灭火作战,从通信联络到后勤保障,需要动用大量警力和车辆,为做到组织指挥准确无误,灵活有效,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工作方案十分关键。战训和防火部门要及早动手,从全局的角度,紧紧围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的比赛、表演、开闭幕式,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类型、特点和重点保卫目标、对象及任务,反复制定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消防保卫工作总体方案, 要及时着手制定各活动场馆、人员住地及人员疏散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补充修改,绘制出详细的警力部署图,做到方案周全,组织严密,统筹安排兵力,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参战的部队要加强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开展贴近实战的“六熟悉”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型活动治安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在广场、道路、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公园、游乐园等公共场所面向社会举办的下列活动:

(一)1000人以上的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

(二)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产品展览、展销、艺术博览等商贸或文化活动;

(三)可容纳500人以上的公共场所内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竟赛等活动(不含影剧院的电影放映等日常性活动);

(四)举办单位认为需要*机关协助进行治安保卫工作的大型活动。单位场所内举办或虽在公共场所举办但参加者均为本单位(系统)人员的各类内部活动,以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的宗教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局是本市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各类大型活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负责制,逐级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六条各级政府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应当及时通知*机关,*机关须按照活动的规模、性质、要求预先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省、市政府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由市*局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区(县)政府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由区(县)*机关机关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省、市、区(县)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适用本条第一、二款规定。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各类大型活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治安审批手续:

(一)省、市政府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举办者应到市*局办理治安审批手续;

(二)区(县)政府组织举办跨区(县)的大型活动由市*局批准;

(三)区(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举办者到区(县)*机关办理治安审批手续;

(四)其他大型活动,由举办者到市*局办理治安审批手续。

第八条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须在大型活动举行10日前,持下列文件到*机关申请办理治安审批手续,*机关应在接到申请日正直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可视为许可:

(一)举办大型活动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活动负责人和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入场券发售办法等;

(二)大型活动治安保卫措施及实施方案;

(三)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租赁活动场地的证明文件和活动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未办理治安审批手续的,申请者或场地管理机构不得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不得广告和发售入场票券。

第九条申请举办大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有治安保卫方案和治安负责人;

(二)制定并落实交通疏导、消防、救护、突发事件处置等措施;

(三)场地建筑物和设施安会、坚固,消防、照明、广播和卫生设备齐全有效,通道标志明显,出入口畅通;

(四)入场人员不得超过场地核定容量。

第十条经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保证有效实施;

(二)活动开始前,会同举办者勘察活动场所、排除不安全隐患;

(三)根据大型活动规模,安排警力或保安力量;

(四)维护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保障活动场所通道、出入口通畅,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十一条经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举办者和场地管理机构应按照*机关的要求,组织管理人员或雇请相应数量的保安人员,维护活动场地的秩序,协同*机关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商业性的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或个人制定治安保卫方案,经市*局审查同意后,自行与保安服务公司联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由市*局指定所需的治安,消防、交警等警种执勤力量实施现场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的主席台、观从席,应当划定必要的治安指挥、执勤席位。不设主席台的,应当规定相应的治安指挥和执勤区域。

第十三条大型活动有下情形之一的,*机关可以责令全部停止或部分停止活动:

(一)未办理治安审批手续的,或虽办理治安审批手续但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二)超出场地核定的容量发售入场券的;

(三)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四)出现可能导致治安事件紧急情况的。

第十四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有碍治安管理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三)不得煽动观众进行有碍活动场所治安秩序的活动;

(四)不得进行其他有碍治安管理的活动。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承办大型活动或不按批准的内容、规模、地点、人数、时间举办大型活动者,属于经营性的,由*机关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经营性的,由*机关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能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和管理处罚条例》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机关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作出的不许可决定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认真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参加大型活动治安执勤的*、保安人员须遵守纪律,尽职尽责,不得,脱岗脱哨。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5篇

为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大型商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治安管理原则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我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条例》落实大型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四、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五、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六、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

第6篇

[关键词] 农村 庙会集市活动 安全保卫工作 思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庙会集市等民间传统活动日益增多,且规模较大、举办档次日益提高。在活跃城乡经济、促进市场贸易的同时,也给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加强农村庙会集市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既是保障农村稳定、巩固和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更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笔者结合江苏省姜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安保工作实际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农村庙会集市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6年,江苏姜堰市共举办以“溱潼会船节”为代表的大小庙会集市活动35场次。为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先后投入安保力量3600余人次,其中公安民警1600余人次、保安联防队员1200余人次,实现了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的预期目标。

一是坚持抓住一个前提,即情报信息。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意识,广泛深入地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注意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反馈工作,并认真进行分析研判,严密落实对重点上访重点人员、易滋事人员的管控措施,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钝化缓解和协调处置工作。活动期间,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的苗头问题,坚决把不安定因素和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突出把握两个关键,即工作方案及组织领导。不论活动规模大小,都始终坚持牢牢把握两个关键环节,即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首先根据活动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组织认真勘察现场,周密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做到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责任,确保岗点清楚、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其次,根据活动的规模,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工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是注重强调三个结合,即领导重视、履职尽责和齐抓共管。在农村庙会集市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征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多部门、多警种齐抓共管,尽职尽责,确保安全,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是做好各类活动保卫工作的坚实基础。如在江苏省姜堰市溱潼会船节期间,由姜堰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委会领导,同时姜堰市委、市政府就安全保卫工作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指示承办单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活动的万无一失。

二、当前庙会集市活动安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农村乡镇庙会集市为主的各类传统活动将迎来一个新的高峰期,给安全保卫工作所带来了巨大压力。

一是举办各类活动不按规定申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凡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大型商贸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活动举行日期的20日前(特殊情况临时举办应提前5日),向所在地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地方党委、政府决定举办的活动,也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但由于少数单位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的思想未予以足够重视,举办活动普遍存在着不按规定申报问题。

二是“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庙会集市等商贸活动的举办者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活动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公安机关是活动的主管机关,应指导、督促主办者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并协助主办者维持活动现场秩序。但从实际情况看,活动主办单位大都认为安全责任是公安机关的事,往往把安全保卫工作全部转交给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从活动的安全角度考虑,又常常承揽了安全责任,抽调大量的警力投入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这既影响到公安机关繁重的日常工作,又不利于活动举办者责任制的落实。另外,活动主办单位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工作。不少活动主办单位只侧重于经济效益方面,而轻视安全管理方面,认为活动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往往预防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对违规违法举办活动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查处不力。举办各类活动应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举办活动的以及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活动,举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擅自委托或转让其他单位、个人举办的,公安机关可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地管理者分别处以罚款处罚。但考虑到举办单位主观上无违法故意,加之活动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对上述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处罚最终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力度偏软,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部分公安民警对活动保卫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活动周期较长,少则一天,多则三至七天,加之各类活动又大多集中在节假日、休息日举办,必定以民警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为代价,容易导致民警在工作中忙于应付,产生厌战情绪。执勤装备及安检设施保障不够有力。当前民警拥有的执勤装备已不能完全适应大规模、高档次活动的安保工作需要,主要表现在:通讯工具配备不足,缺少处置突发事件的载客容量较大的客车,安检设施缺乏,无专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枪支、管制刀具金属探测仪等,对活动的重要场馆、领导驻地及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只能凭肉眼进行检查。活动数量增长速度与公安机关负荷能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目前,除了庙会集市活动外,涉及政治、经济、商业、文娱等多个领域举行的活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规模由每场参与人数最多的几千人,达到几万人。为了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机关只能不计成本的大兵力投入,使得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警力更加严重,公安基层单位和民警难以招架,尤其是主要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感到要实现确保安全的目标越来越难。特别是随着开放型经济的迅速发展,科技不断进步,安保工作正向着科技化方向发展,如果单单依靠人海战术等落后的工作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公安机关勤务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庙会集市等活动的安保工作往往采取分兵把口、分片包干、多警种合成作战的方式,由于地域上、职能上的条块分割以及领导指挥上的金字塔式层级管理,指令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迅速传达到执行层,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聚合;而且指令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信息通讯设施的不畅,往往出现跑冒滴漏,甚至出现偏差。同时,个别责任单位只满足于本辖区任务的静态了解,对整个活动方案、保卫方案以及整个活动场所的地形地貌不熟、不透,一旦实行动态调防换位,则明显应付不足。另外,部门之间勤务沟通缺乏力度,没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同程度的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活动安保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动。

三、加强农村庙会集市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坚持安全第一,精心谋划安全工作方案。农村庙会集市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根本利益,安全与否,直接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维护稳定大局,必须全力以赴,确保万无一失。要未雨绸缪,调整观念、心理、技术上的准备,尽早确定应对方法和策略,从宏观上把握各项活动的总量、布局、规模,合理安排,缜密部署,达到艺术性与安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深刻认识大型活动无小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大型活动管理当作一件合民心、顺民意的“安全工程”来抓,以严谨的态度和兢兢业业的工作风格从严作细,把安全始终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贯穿始终。

二是要坚持严格练兵,打造过硬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农村庙会集市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是否成功,人是关键因素,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风顽强、头脑灵活、纪律严明的钢铁队伍。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领导指挥队伍。各类活动安保工作变性因素多、战术运用广泛,指挥员必须有相当的战术素养和专业素质。要加强时事政治和业务学习,对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和预测,树立坚强的信心和必胜的理念;要勇于探索、乐于思考,善于总结,临场指挥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警惕性,临阵不乱,游刃有余。二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专业化战斗队伍。要改善物质装备,配备高质量、高效能的宣传器材、通讯器材、防爆器材,提高各类活动保卫的装备水平和民警的个人防护能力。同时,要适应保安市场化的趋势,以商贸活动拉动保安业发展,以商业化运作,以商养政的形式,建立一支由公安机关统一调度、由保安人员组成的大型活动保卫专业化队伍,统一服装、统一装备、统一管理,全面承担各类活动安保任务,锻炼成为一支拉得出、冲得上的战斗队伍,实现由公安民警到保安人员的转变。

第7篇

2019年5月以来,我所多次召开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公安机关关于7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及相关精神,始终绷紧大庆安保这根“弦”,实施各项专项行动等多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社会面治安管控,尽全力维辖区安全稳定,取得一定的效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成立国庆70周年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我所专门成立国庆70周年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XX所长任组长,XX教导员任副所长,全所民警为小组成员,根据市局和县局的安保方案要求制定了《XX派出所国庆七十周年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和《国庆期间XX派出所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预案》。确定了安保工作目标,明确安保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实的工作基础,确保建国七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绝对安全,确保国庆期间XX派出所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良好。

二、提高民警对安保工作的认识,加强队伍内部管理

针对国庆70周年安保工作,我所召开国庆七十周年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暨民警队伍思想分析会,确保民警深入学习领会公安部、省厅、市局县局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把国庆70周年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下半年的工作重心,同时要求民警严格按照各级领导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力以赴开展工作。

三、紧紧围绕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加强巡逻工作,动态接处警与便衣巡逻相结台,增加辖区街面见警率和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我所辖区重点单位集中、场所集中、国庆期间人、财、物流量逐渐增大的情况。我所及时调整警力布局,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控制,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公开秘密相结合方式巡逻。一是调整了派出所接处警模式,安排民警在辖区重点区域公开巡逻,动态接处警;二是加强了夜间弹性巡逻和对重点娱乐场所的检查。

2、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人口的管理,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我所充分发挥了情报先行的职能作用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的力度。

1、确定重点列管对象,落实责任制管理,这项工作由所长牵头,。同时要求责任区民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对发现有现实危害、影响社会稳定和有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涉军人员、重大精神病肇事肇祸人员,及时列为工作对象加强管理控制。并进行建档重点人口的列管工作。目前我所建档管控涉军人员XX人,精神病人口XX人。

2、社区民警与派出所签订重点人口管理责任书,各个所领导分工承包重点人员,把责任落实到所领导和责任民警要求做到“五个控制”,一是活动场所的控制。对重点人口居住点、工作动态,形成生活控制网,二是交往人员的控制通过对社会交往人员的调查了解,及时掌握重点人口的行踪及思想动态。三是依靠社会力量的控制。通过做好重点人口的家属工作、争取其家属配合、发动村居治安积极分子、其左邻右舍、物建治安耳目等方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落实跟踪控制四是信息互通的控制社区民警互通情况信息,控制人员变更,及时交接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转递信息,通力合作确保控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