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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管理范文

时间:2023-03-07 15:16:48

序论:在您撰写建筑工地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建筑工地管理

第1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工程的建筑工地

第三条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第四条市公安局消防监督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防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同时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内容,落实责任制。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工地,必须组建由承包单位牵头,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的施工现场保卫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应同现场指挥部同时建立。建筑工地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施工场所的各种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九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十一条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仓库,不得设在重点工程的主体建筑内。确需设在建筑物内时,也应设在裙房内,并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存放数量。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应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总用水量要求。火灾延续时间一类建筑按3小时计算,其他建筑按2小时计算。

2.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3.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的水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七条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 不足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各种精、尖、钻建筑拔地而起。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先后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工地的事故发生率、人员受伤率都有了明显下降。但是,依然有些工地不按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投入安全资金、不按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据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造成75572人死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伤害事故经常发生呢,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来避免这些事故发生呢?

二、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缺陷和应对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不够、未按要求为一线工人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等,都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主要缺陷。另外,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也间接导致现场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加大现场安全管理难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但许多施工工地并未按照此要求进行配备,或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使得安全管理过程不能顾及到所有安全隐患,对这些安全隐患也不可能做到时时控制,这样安全管理工作往往是说得多,而做得少,甚至有些要求仅仅停留在会议上,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极易引起事故的发生。还有些施工工地存在大量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做本职工作的同时,兼顾安全工作,但当安全与他们本职工作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忽视安全工作,甚至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针对安全管理人中配备不足的现象,首先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他们是否常驻工地进行安全管理,其次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安全员,不要认为增加安全员会加大成本,而认识到安全投入是最大的成本节约,同时质监站、安监局等政府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于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予以行政处理。

2、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致使现场安全防护和其他安全投入不够

财政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提安全费用。但在资金投入过程中,有些工地并未能按比例进行投入,致使本应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主要表现为没有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防护用品配备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消除等。

因此,建筑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除了把安全费用单独支付外,还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把这笔钱投入到施工现场中,并审查安全费用是否切实可靠地使用,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挪作他用或克扣行为,不仅及时没收克扣的款项,还要进行追加处罚。同时政府行政部门也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通过各级监督加强管控,使安全费用得到有效利用。

3、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为现场安全隐患埋下祸根

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从没有经过系统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对现场的安全隐患一无所知,不能辨别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甚至有些人未经过三级教育就匆匆上岗,无法完全达到安全施工要求。如有些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部分人员不戴安全帽,当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行为进行教育时,他们不以为然,反而拿自己施工几十年未出事故做借口继续违章。

因此,建筑工地要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通过安全宣传,提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源消除安全隐患。要让施工人员清楚安全工作不仅仅是管理人员的事情,而是真真切切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是真正保护自己生命、财产的一项工作。

4、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不够,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能提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许多建筑工地均建立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但我们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现这些制度多流于形式,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有些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仅停留在纸上,并未教育到班组和作业人中手中,只是为了应付上级安全检查,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目的。

那么,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应真正履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职责,对进场施工及转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并在日常安全巡查、检查中对工人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再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人员和行为可予以处罚。

5、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不能切实保护一线工人

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都是工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安全保护,如果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就起不到这层保护作用。例如,安全帽不合格,高处坠落物体时会打破安全帽伤害到工人头部,安全带不合格断裂就会导致人员坠落。

因此,建筑工地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品时,不能有投机行为,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标准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由多人进行验收,由专人进行保管,作业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用品失效或损坏时,要及时进行更换。

三、结束语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人,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一线工人,任何一个人忽视安全工作,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生产全过程,是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前提。参与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一线施工人员,要组织一个严密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投入安全费用,层层监督、层层落实,一定能有效预防控制现场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工地人员、设备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新峰,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之我见,建筑安全,2015年01期.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due to the thought not value, careless, measures don't implement,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poor management such as that causes, fire accident happen is site, serious and cause serious economic damage and casualties,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eventing fire accident,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safety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o fire safety work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 城市建设、 工程建设、 住宅建设、 开发区建设、 会展中心、 工业园建设等等处处可见。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措施, 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 麻痹大意、 措施不落实、 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 导致工地火灾事故是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 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的大量修建和广泛使用出现了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在建造改建、 拆除或修缮过程中,不论其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如何, 总是比施工完毕或拆除结束后更容易遭受火灾。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 用电、 用火管理混乱

建筑工地要施工绝对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所以临时布线过多, 导致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 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更为严重的是有许多配电箱被随意安装, 大多都被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便携式或临时性供暖、 供水设备安装不当, 明火设备管理不善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冬季, 许多施工现场工人使用明火取暖,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火灾。另外,工人吸烟、 乱扔烟头现象严重,尤其是在一些易燃、 易爆场所及危险作业过程中后果更为严重。

2、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到处可见易燃、 可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 没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及相应防范措施,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更有大量易燃、 可燃材料被使用, 主要有木龙骨、 木质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装修贴面材料和油漆、 稀料等,一旦引燃, 极易蔓延成灾。在) 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还有用于风焊的氧气、 乙炔气瓶等, 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另外, 一些工程的外墙还设有脚手架, 这为火势在建筑内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一旦发生火灾, 热烟、 火焰、 火星即可沿着水平及垂直方向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危害严重。

3、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总结近年来众多建筑工地火灾案例, 从中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还造成人员伤亡。如 如 2009 年 12月 25 日,洛阳东都商厦丹尼斯超市,员工违章电焊引起火灾,造成四楼歌舞厅 309 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3.5 万元

据调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 施工单位使用这些人员时, 大都从不过问有无上岗证, 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等专业人员, 在建筑工地,大家经常能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 而旁边则是些易燃、 可燃物的情景。

4、现场堆放杂乱, 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工地中,有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 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 除容易被引燃外还影响人员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大部分建筑工地消防通道过于狭窄,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起火部位。笔者通过调查发现, 除了极个别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 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 此外对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 没有固定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用水量不足,火场供水难度大, 且无法保证不间断供水, ) 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5、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据了解,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 有的甚至是文盲, 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他们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 而且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大都从事重体力劳动, 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 一旦发生火灾, 发现不及时, 极易酿成火灾。另外,许多工人组织纪律性差,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往往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而且人员较散,教育管理难度大, 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 给安全培训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严把工程开工前审批关,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消防法》 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对民用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赋予了消防部门对工程审核、 验收的职责。 严把审核质量关。 在工程审核时,一定要按照《 消防设计防火规范》 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改正,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和擅自降低装修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改正;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按照《 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知。平时加强监督、 检查, 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 设施早到位, 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 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由于施工人员比较复杂,流动性强,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进场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防火措施。 在施工现场,要牢记消防安全意识这根弦,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 。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严格禁止擅自运用各种形式的明火 。电焊 、气焊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在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清理干净周围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焊珠火星四处飞溅。

5、配齐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 建筑施工现场无论大小,都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配备,特别像电气焊工作点、 办公室、 食堂、 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 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明显标志。 为了方便及时和就近取水,建筑工地附近如水源不足,应设置足够大的消防水池。

6、焊接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状况千差万别。 故在焊接施工防火措施的编制时除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 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作针对性考虑。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区内, 易燃易爆物应移走并清理干净 。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将某些非危险品可燃物用石棉被覆盖严密。如果许可应用水淋湿可燃物, 以加强防火性能, 但是 ,易爆物等危险品必须移出动火区 。动火作业处建筑上的孔 、洞应临时封闭 ,以免焊火花经孔 ,洞落至作业区外, 在动火作业区内配备手提式灭火器、防火石棉被。

(2)乙炔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与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电焊、 乙炔气焊(割)作业区 ,焊接操作点下应设焊渣接收盘(盒),并在焊接操作点下方0.5-1.0m处铺 (挂 )一张面积6m2 的防火石棉被 ,以阻挡焊火花乱飞溅, 至于焊接操作点侧面是否挂防火石棉被 ,可视焊接操作点的施工高度及周围可燃物情况而定, 石棉被使用时应用水淋湿。

(3)电焊、 乙炔气焊(割) 作业结束, 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 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 ,关闭电源、 气源, 把焊割炬安放在安全的地方, 由于电焊 、乙炔焊(割)作业的特性, 往往会在作业场所留下不容易发现的火种。 因此 ,除了作业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检查外 ,下班时还要主动向现场值班警卫人员或下一班接班的施工人员交代, 加强检查, 除了对焊割作业场所进行防火清理外 ,还应对焊工下班时换下的工作服进行彻底检查 ,看是否有隐燃情况。

(4)现场应加强电源管理, 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施工现场设置电话一部 以便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险情 。高空焊( 割)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 ,还设专人在作业处上下方及周围巡视检查, 以便及时报告火情并扑救。

参考文献:

[1] 李建川. 浅谈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J]. 建筑安全, 2011,(05)

[2] 郑小波, 傅小坚, 王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探析[J]. 科技风, 2008,(21)

[3] 曲东, 徐东兴. 临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水上消防, 2010,(02)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探讨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在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企业的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反思,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企业的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展开,就应对建筑企业的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影响因素有个基本的认识,这样才能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措施予以预防和完善,最终才能促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1 影响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主要因素

1.1缺乏安全意识

首先建筑企业的领导高层缺乏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一味的重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不明白只有安全得到保障,建筑施工才能更好地开展。其他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同样缺乏安全意识,没有经过针对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并且施工人员大多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缺乏高素质的安全技术人员,无法在施工中重视安全问题,而且当有事故发生,也缺乏应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也没有接触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缺乏安全意识这一因素是造成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1.2安全基础因素

经济的发展不仅推动建筑企业的发展,而且对建筑企业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使得建筑企业需要更新换代,用高科技来武装自己,对建筑外观、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在这一领域有了较大的突破,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由于没有强大的经济、技术支撑而发展缓慢,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另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建筑行业发展有很大的支持,但我国在这一方面支持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1.3环境因素

进行建筑施工时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因为每一栋建筑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规模,并且每一栋建筑所处的位置的情况都需要考虑,位置的地理地域情况、气候、土壤状况还有季节因素都是需要考虑进来的。同时因为不同的地域环境,对它们进行构造时需要不同的技术、施工方法、建筑原材料、施工人员,不同的建筑所处的地理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是不同的。在建筑过程中,因为环境的限制使得建造时的难度有所升级,并且随着建造的进度加快,周边的环境也会跟着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建筑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也有所变化,就必须利用高科技技术、逐渐完善的安全管理水平去应对这种变化带来的安全挑战。建筑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可避免的受施工现场的高强度工作量、建筑危险性、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建筑产生的环境污染、甚至还有有毒气体的不良影响,还受到恶劣气候的摧残,则容易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不良反应,造成自己视力受损、精神失常甚至身体器官受损等问题,这样就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容易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现象[1]。例如在新华网中报道的苏州某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塌方事故,主要是因为施工现场的环境恶劣所导致。

2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2.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建筑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首先要对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采取灵活新颖的培训方式,让重视建筑工地现场的安全问题,企业的培训部门应时常对各层领导干部、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制度规范的培训,让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让从因安全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接着就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在上岗前,除开施工方面的培训,还要对安全意识、技能方面进行培训,使施工人员具有安全技术,能一定程度使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出现了安全隐患,也能防微杜渐,减少损失,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之后通过考核才能上岗,上岗后也需要定期进行考核[2]。

2.2 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督

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重视建筑的现场安全检查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明确安全的保障是经济效益获得的前提。可以以以往的一些建筑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为例,让各层各级的工作人员知道因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有多大的损失,这样就可以使各层级人员、各部门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这样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就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时以此来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让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日常工作中,要定时定期的对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考核,对称职的优秀人员进行表扬,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处罚和人事调动。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开展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监督时应注意紧扣施工现场的每一环节,保障施工环节的有序进行。

2.3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建筑企业应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不断更新高科技施工设备,引进高科技技术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现场的施工安全系数。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人员伤亡问题,采取防微杜渐的方法,施工之前就应该根据实地考察来进行分析,尽可能的降低环境污染,尽可能的避免人员的伤亡,以及职业病的出现。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实时监控,提前准备应急措施与设备,这样危险源才能得到控制,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高效性[3]。如下图为某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的风险源管理中就对风险管理对象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确保了风险源得到控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顺利开展,必须从人员、环境、制度等方面出发去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的监督,控制不安全因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事故发生也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参考文献

[1] 金淑荣,马立军.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J].四川水泥,2015,04:288.

第5篇

为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给城市居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建筑(拆迁)工地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街面要粉刷成灰白色,在明显位置写好施工单位名称标语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语,陈旧脱落要及时刷新。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未拍卖土地由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负责。房地产等开发单位在围墙上张贴广告的需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二)建筑工地外不能随意堆放物料。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

(三)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噪音)污染。

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湖内、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2、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第6篇

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及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各平台部门的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鉴于当前行政管理职能下移至平台,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

㈠落实主体,明确职责

根据管理职能,我镇的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由镇建设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主管”的管理原则和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明确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为各村(社区)及镇经济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全面负责各辖区及条线、行业内集体投资、村民参股、社会事业、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以及外资、民资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旧房、危房拆除工地)安全管理。

镇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全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加强对全镇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指导、督促和监管。

㈡加强领导,成立班子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镇成立建筑安全督察领导小组,由分管建设的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建管中心、镇安监办负责人,各村(社区)及其他经济平台、单位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等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范围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主任兼任主任,负责全镇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等应及时组建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及条线的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㈢建立制度、强化监管

为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应严格建立:

1、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应全面建立各自辖区、条线、行业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人,并建立属地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同时各责任主体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严格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施工安全责任。

2、辖区、行业、条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自辖区、行业、条线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各管理层的安全施工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对项目经理、专职人员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自行监管和内部检查,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第一道门口;二是各村(社区)、经济平台、条线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或条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镇建设管理中心,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和停工。

4、安全管理例会制度。镇建筑安全督查小组及办公室在加强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涉及多个部门的,将由镇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

二、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由于我镇外来人口多,私房出租户大量增加,随之带来了瓶装液化气需求量的增大,从而导致供气场所混乱,安全事故隐患增大,并发生了液化气爆炸等事故。因此,各单位要在镇建设管理中心的指导和协调下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做到:

1、各村(社区)、经济平台等应组建液化气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分管辖区内液化气站点的管理工作,并做到有专人管理,有分管领导督促。

第7篇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