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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2年我县要实现“三农”综合保险全覆盖,年底主推险种参保比例达70%以上。为切实做好今年“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思想认识
“三农”综合保险是我县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一项创举,并得到了中央、省、市、县各级的高度重视。实践证明,开展“三农”综合保险,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农村保险险种,通过政府补贴、农民自愿、企业承保,为农民提供综合性的保障,对于农民抵御风险、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它和新农合、新农保一样,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
2012年是实施“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的第二年,任务更重,形势更严峻。一方面全县22个乡镇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面临扩面压力;另一方面,各乡镇需完成的必推险种增加为6种,总参保率要达70%以上。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并调整出台了奖惩措施,县委、县政府也已将它列为2012年17项重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且文件要求在12月底前不折不扣限时完成。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尽早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明确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全县22个乡镇全面开展实施“三农”综合保险工作,实现全县范围“三农”综合保险全覆盖,我镇属第二批实施乡镇,今年主推险种参保率达70%以上。
(二)主推险种
1、小额农村家庭财产险。
2、农村小额人身意外险。
3、务工农民小额保险。
4、村干部责任险。
5、计划生育手术安心险。
6、农业产业险。由东南社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从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茶叶果树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4个险种中挑选一个作为必推险种予以推广。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方案制订阶段(2012年4月15日前)。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制订2012年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将实施方案报县农保办。
2、站所建设和人员选聘阶段(2012年4月底前)。完成办公场所的选定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三农”工作站副站长和村级协保员选聘工作。
3、参保承保阶段(2012年5月-11月)。7月底前承保率要达到30%以上,9月底前达到50%以上,11月底前总参保率达到70%以上。
4、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12月)。按目标要求做好补缺补漏和年度考评迎检工作。
强化措施保障
1、加大宣传力度。“三农”综合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前提取决于宣传力度是否到位,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投保参保积极性,必须充分依靠镇居两级组织和镇居两级干部。要通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三农”综合保险的目的意义、扶持政策和成功实践案例,尽量扩大宣传面,做到人人皆知,使之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2、多方筹集资金。文件规定,对参加“三农”综合保险的农户,原定3年保费贴补从50%递减为30%、15%的政策调整为3年内财政均按保费的50%给予贴补;社区在财力允许情况下,要尽量给予保费支持;要按照依法公开原则,开展“一事一议”收费办法;要积极探索自筹为主、贴补为辅的保费收缴机制,镇居两级干部联动,群策群力,进居入户动员群众自觉缴交保费。
一、指导思想
深化涉农保险“,构建覆盖全镇农村人口的保险保障体系,提升“三农”社会保障水平。
二、运作模式
将“三农”综合保险与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单独的保险公司商业运作转为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人保承保的政企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少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工作机制
成立镇“三农”保险工作站,每个村要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并选聘1至3名协保员(3000人以下的村配1名,3000-6000人的村配2名,6000人以上的村配3名),做到层层有机构,村村有人员,为“三农”综合保险承保、理赔、宣传、咨询等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四、推进险种
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中央、省、市确定的农村住房、自然灾害公共责任、水稻、能繁母猪、森林综合等五项政策性涉农保险险种,同时根据农民在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保险的迫切需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先行推出适合本地的“三农”综合保险险种。
具体推进项目及要求如下:
1、推广险种。主要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农村保险险种,并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主要推广的险种包括: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务工农民小额保险,⑥露地蔬菜种植保险,⑦日光温室、大棚保险,⑧花卉苗木种植保险,⑨茶叶、果树种植保险,⑩烤烟种植保险,⑪鸡、鸭、兔养殖保险,⑫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13个险种。
2、必推险种。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农业产业险(包括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花卉苗木种植保险,茶叶、果树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5个险种,各村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从5个险种中挑一个作为必推险种)。
3、其他险种。各村可根据地方特色有选择性的开办。
五、目标任务
6月底前完成挂牌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站和组建一支农村协保员队伍,并完成业务培训,7月全面开展“三农”综合保险工作,9月底前必推险种完成承保面达到80%以上,至年底承保面力争达到90%以上。
六、扶持政策
为快速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障水平,由市、区、镇三级财政给予政策支持。
(一)保费支持
采用递减式补贴模式,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第一年保费市、区两级财政补贴50%,农民自主承担50%;第二年递减到30%,农民自主承担70%;第三年及以后按15%补贴,农民自主承担85%。
(二)经费支持
各村设立的村级保险协管员由镇政府、人保财险公司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固定补贴(按各50%的比例分摊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镇政府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林业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劳动保障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三农”保险工作站,由“三农”保险工作站具体负责推进“三农”综合保险的规划、指导、检查、落实等工作。各村主干要指定专人具体抓。镇直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工作机制的长效性。
(二)强化目标考评,确保实效。将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列入镇对村的考评内容,镇“三农”保险工作站将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各村“三农”综合保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适时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
(三)健全工作体系,做好服务。
1、健全工作机构。镇设立“三农”保险工作站,各村相应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明确办公场所,挂牌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保财险支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为主体,以“三农”保险“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为重点,在市、乡、村三级建立“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保障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㈠政府引导。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政策,运用财政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农户自愿投保,保险机构承保。
㈡自主自愿。农民和种植、养殖企业是农业保险的投保主体,享有自主投保的决定权。
㈢市场运作。按照市场化保险的规则投保、承保。
㈣协同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同有序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实现“市有领导小组,乡镇有办公室,村有服务站点”和“‘三农’保险覆盖率比上年增长10%”的目标。
㈠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㈡乡镇“三农”保险工作办公室。由各地依托乡(镇、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财经所及涉农部门组建。乡(镇、办)分管农业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财经所及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财险公司选聘一名专干,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㈢村“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由开展“三农”保险业务的村建立。财险公司从村干部中选聘一名“三农”保险协保员,负责日常工作。乡镇保险工作专干、村协保员在各乡(镇、办)和财险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选聘标准和程序由乡(镇、办)和财险公司共同确定。
四、实施步骤
㈠启动阶段(10月20日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保险知识和“三农”保险政策,营造深厚氛围。
㈡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乡(镇、办)“三农”保险工作办公室、村“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的机构建设、人员选聘、制度建设等工作。
㈢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地“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㈠明确职责。财险公司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推广相关险种,做好承保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具体险种防灾防损和灾后赔偿工作;迅速开展农业保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做到应赔尽赔,足额到户。
农业、畜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民做好灾情疫情预防;向财险公司提供辖区内灾情疫情信息,协助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承保后的防灾防损以及灾后查勘定损工作;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数据进行监督、确认,协助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原因;积极引导、鼓励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者参加“三农”保险。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三农”保险的财政政策统筹指导工作,落实“三农”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安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并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
气象部门负责加强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对气象原因造成的风险做出评估;配合财险公司建立“农保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和“农保灾前预警用户群组”,及时气象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农业保险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方式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保财险支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为主体,以“三农”保险“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为重点,在市、乡、村三级建立“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保障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㈠政府引导。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政策,运用财政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农户自愿投保,保险机构承保。
㈡自主自愿。农民和种植、养殖企业是农业保险的投保主体,享有自主投保的决定权。
㈢市场运作。按照市场化保险的规则投保、承保。
㈣协同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同有序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实现“市有领导小组,乡镇有办公室,村有服务站点”和“‘三农’保险覆盖率比上年增长10%”的目标。
㈠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㈡乡镇“三农”保险工作办公室。由各地依托乡(镇、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财经所及涉农部门组建。乡(镇、办)分管农业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财经所及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财险公司选聘一名专干,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㈢村“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由开展“三农”保险业务的村建立。财险公司从村干部中选聘一名“三农”保险协保员,负责日常工作。
乡镇保险工作专干、村协保员在各乡(镇、办)和财险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选聘标准和程序由乡(镇、办)和财险公司共同确定。
四、实施步骤
㈠启动阶段(月20日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保险知识和“三农”保险政策,营造深厚氛围。
㈡实施阶段(月21日至月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乡(镇、办)“三农”保险工作办公室、村“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的机构建设、人员选聘、制度建设等工作。
㈢验收阶段(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月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地“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㈠明确职责。财险公司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推广相关险种,做好承保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具体险种防灾防损和灾后赔偿工作;迅速开展农业保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做到应赔尽赔,足额到户。
农业、畜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民做好灾情疫情预防;向财险公司提供辖区内灾情疫情信息,协助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承保后的防灾防损以及灾后查勘定损工作;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数据进行监督、确认,协助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原因;积极引导、鼓励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者参加“三农”保险。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三农”保险的财政政策统筹指导工作,落实“三农”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安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并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
气象部门负责加强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对气象原因造成的风险做出评估;配合财险公司建立“农保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和“农保灾前预警用户群组”,及时气象信息。
宣传部门负责农业保险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方式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一支服务队具体帮扶:“第一书记”带队,组织动员机关干部集中时间和力量,第一时间进驻包挂村,对“三夏”生产全员负责、全面负责、全程负责;以班子成员为主的党员干部组成服务队,深入对象户家中,手挽手帮扶、肩并肩劳动。
二、活动时间
“三夏”期间(6月份)
三、活动内容
“第一书记”驻村、党员干部包户,帮助抢收抢种,确保困难农户的小麦收到家,秋苗种到田;切实解决帮扶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切实优化服务、惠及三农,确保实现帮扶村“三夏”生产的帮扶全覆盖、禁烧零火点、收种高效率。
四、活动安排
1、统筹安排帮扶工作
六月初,“第一书记”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袁西村,全面掌握当前夏收夏种形势,提前估算需要提供的农资、农具种类及数量等,并结合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村里劳动力短缺、经济落后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连心攀亲、结对帮扶”专项活动确定的28户帮扶对象为基础,以提供资金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局面。
2、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第一书记”、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一起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在高邱路袁西村路段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坚持不间断巡查,加大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焚烧苗头和隐患,及时进行清除和处理。保证全村“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不进村、不上路、不入沟;积极引导农民推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强技术指导。
3、开展走基层活动
通过开展“驻三夏、惠三农”活动,进一步加深党群联系,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觉悟、真心服务群众的行动自觉性。借此整改我局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坐办公室听汇报多、下基层服务群众少”的问题,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立足基层,倾听、满足群众需求。
4、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在村内广泛宣传,确保“禁烧、禁抛”家喻户晓,积极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并在新闻媒体宣传“驻三夏、惠三农”特色亮点工作。
五、活动要求
1、“第一书记”、党员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工作”理念,扎实工作,争时间、抢速度,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确保适时种足种好秋作物。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保险对“三农”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现有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开展“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建设目标
各镇(街道)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同时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至2013年6月底构建起市、镇(街道)、村三级联网,覆盖全市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
“三农”保险服务站的办公条件及设施必须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部固定的办公电话,一个有固定式样的标牌,一个保险信息栏,一套管理制度。
(二)主要职责
“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辖区内政策性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加强基层政府部门与农民、保险公司的协作,从方便农户保险需求出发,积极拓展可集中统保的农村保险业务,协助拓展分散型农村保险业务,做好农村保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员。“三农”保险服务站设置在镇(街道)农经中心,挂牌办公,各镇(街道)要具体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
“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从镇(街道)农经中心分管主任或农业技术骨干中选择兼职的保险指导员1~2名,从行政村级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中选择村级兼职的指导员1名,通过镇(街道)、村两级保险指导员,组成政策性“三农”保险基层服务队伍。
(二)加强宣传,迅速启动。各镇(街道)、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保险知识和涉农保险政策,让农民了解涉农保险。通过下乡召开村民保险座谈会、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启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形成“镇镇有网点、村村有人员”的“三农”保险服务网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网点与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一号工程”为契机,紧紧围绕构建乡村全覆盖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这一战略目标,根据“中心辐射、村级延伸”的基本模式,进一步加强对三农保险市场整体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将“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和村一级的一系列建设工作,加大资源投入,充分利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这一工作平台的人员、设施及信息资源,加强相互合作,努力实现销售网络连成片和保险服务面对面的良好格局,全面构筑公司在农村保险市场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和引领地位。
二、基本原则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短期有效、长期有利,因地制宜、强力推进,严格标准、注重实效,规范操作、合规运行的原则。
三、推进目标与措施
(一)“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
1、建设目标:在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相对丰富的中心乡镇设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和管理范围辐射周边若干乡镇,是所辐射区域的三农保险销售中心、服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年在全县计划建成2个,具体分布为:县渡江“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县南亨“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建设至少要达到“九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办公场所(最好是有临街店面);(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所有部、站、点的标牌由省、市分公司统一制做);(3)配备一台电脑;(4)配备一台“影像拍摄仪”;(5)配备一台打印机;(6)配备一台可刷卡缴费的POS机;(7)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8)设置一个信息栏;(9)配备一台照相机。
3、人员配备:“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由人保财险县支公司委派一名公司正式员工担任。
4、建成时限:年4月20日。
5、主要职责:负责拓展所辐射区域保险市场,提升网点销售覆盖范围和综合产能;根据授权进行录单、收费、打印保单,提供送单、协助收集理赔资料等服务;对所辖三农保险服务站和三农保险服务点行使综合管理职能。
(二)“三农”保险服务站
1、建设目标:在已经开办或即将开办农业保险(主要是水稻、花生种植保险)的乡镇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实现“三农”保险服务站全覆盖。
按照人保财险州市分公司与市农业局协商的结果,将“三农”保险服务站设立在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站长由综合站站长兼任,人员由综合站人员组成,“三农”保险服务站的管理与考核列入综合站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应至少达到“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场所;(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3)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4)配备一部固定办公电话;(5)设置一个信息栏。
3、人员配备: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兼职。
4、建成时限:年4月31日。
5、主要职责:“三农”保险服务站主要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的宣传、承保和协助查勘定损、协助理赔等工作。一是按照“四到户,两公开”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水稻、花生等种植业保险的宣传发动和投保收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本辖区水稻、花生等种植业保险凭证的分发工作,确保凭证发放到户;三是发生大面积灾害时,组织开展协助查勘定损和农户账户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损失确定和赔款支付到户;四是督促村协保员将承保信息和理赔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五是协助拓展农村可集中统保的保险业务(如家财险、村组干部综合险、农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分散型“三农”保险业务(如驾驶员意外险、摩托车保险、农用车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六是做好农村客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三)“三农”保险服务点
1、建设目标:“三农”保险服务点是在开办了农险业务的行政村设立的负责本村农业保险及涉农保险服务的网点机构,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
2、建设标准:“三农”保险服务点建设应至少达到“四个一”的建设标准,即:(1)落实一个固定地点;(2)悬挂一块带有PICC统一标识的标牌;(3)制定一套服务制度;(4)设置一个信息栏。
3、人员配备:聘请村支书、主任或会计3人中的1人为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协保员(具体由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统一确定人选)。
4、建成时限:年4月25日。
5、主要职责:协助做好本村水稻、花生种植保险的宣传发动、保费收取、凭证到户、协助查勘定损、公示承保理赔信息等工作;以水稻、花生种植保险为切入点,协助拓展涉农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本村客户资源信息收集和相关统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对“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及“三农”保险工作的领导,协同推进,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特成立县“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保公司,由刘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为邓联华、钟志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我县“三农”保险工作的日常工作。为使国家的惠农保险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业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人保财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林木综合保险、水稻保险、花生保险、油菜保险、脐橙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等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费用保障
1、开办经费:“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5000元/个;“三农”保险服务站2000元/个,开办经费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承担。
2、工作经费或劳务费:(1)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人员按照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类确定;凡列入HR系统内人员,其薪酬均从职工工资科目列支。取得保监会资格认可的保险人员,其报酬在手续费中列支。
(2)“三农”保险服务站公职人员所涉费用支出,根据本站所做政策性农险业务实收保费的6%计提工作经费。
(3)“三农”保险服务点协保员的劳务费由所在乡镇保险服务站在工作经费中支付(具体比例由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视情确定)。
(4)其他“三农”综合保险业务按个人业务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