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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3-03-06 16:05:49

序论:在您撰写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第1篇

重点做到两个提升、两个加强、两个推进:

一、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助推我区科学发展

一是为绩优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切实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帮助企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能。积极搜集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拓展提供参考决策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参与项目谈判跟进,与企业共同商议远景规划,对重要文件、决策提供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为困难企业突破瓶颈做好路径设计。重点延伸拓展企业风险防范、定向增资扩股、金融机构贷款、反担保贷款、购销合同协议、委托担保协议、劳资纠纷协议、民间借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创新融资理念,评估企业投资扩张风险,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拓宽融资渠道和空间,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协助规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继续发挥企业法律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实行顾问团成员联系企业“法律体检”制度,组织顾问团成员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对重点企业采取位置前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代为起草文书信函、代为修改法律文书、代为评审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防范企业对外经营、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四是帮助企业健全用人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资纠纷等常见多发问题提供快速有效解决方案,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用人、定岗、决策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对人事部门、股东决策层的依法依规运作进行培训;以合同管理、应收款控制、知识产权等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保证企业拥有健康发展机体。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是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确保应援尽援,确保援助案件有序增长。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继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将欠薪案件作为重点领域,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援助行”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涉法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缠访闹访。

三是持续推进法律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领导接访,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政府及部门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区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一线窗口服务水平。

五是打造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分析机制;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展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以远程法律服务网为特色打造便民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迎检工作,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紧紧围绕“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的目标,健全司法所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着重完善调解组织体系。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在巩固和完善我区镇(开发区)、村(社区)传统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中心城区的社区试点建立物业纠纷调委会。二要健全完善新居民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巩固规范“诉前调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

三是着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以奖代补”措施。二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区、镇、村(社区)三级定期排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随时排查、重点部位突出问题定点排查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四导工作法”和“三诊”调解法,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做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四、加强特殊群体管控,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矫正执法规范化。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省市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依法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全面启用社区矫正指纹报到系统,推进GPS手机定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严肃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制度,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三是创新载体措施,推进教育帮扶人性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总结一批我区矫正成功案例,统一编印矫治教育参考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在镇、善琏镇建立帮教基地,规范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配合协同化。在理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调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制定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区矫正办成员单位季度例会、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点验等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我区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三类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五个一”制度,培育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编写《区新居民服务手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新居民普法宣教活动;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助推古镇创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二是创新拓展普法阵地建设,精心打造“点线面全维度”普法平台。与“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行”栏目合作,在我区举办一次大型法律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官方微博等普法新兴载体建设,逐步形成包含司法新闻、案例解析、新法直击、普法平台、矫正专线等在内的8大专题特色栏目;大力拓展城市大屏幕、农民广播、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兴普法载体。

三是精心组织两项创建活动,有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逐步落实各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今年争取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科学规划“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程序,争创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家,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0家。

六、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政策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深化“星期一夜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双休日选学”,配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进村入企”服务工作,参与“双百分”、环境整治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探索适宜的群众工作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良好互动关系;细化工作举措,注意搜集民情民意,贴合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工作亮点,整合多元化服务资源,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构建。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教育,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系统服务品牌,培树系统先进典型,培养一批省市级优秀司法所长、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第2篇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深化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执业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进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机制,扩大设立医患、交通、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环县、环乡(镇)边界联合调解组织,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部门的衔接,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维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GPS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四是严格执法,认真做好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对于不服从监管有再犯罪风险或有严重违法现象的矫正对象,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予以收监。五是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加强矫正机构建设,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局,逐步解决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是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守法免疫力”的重要防线。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突出核查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无缝对接。深入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因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三帮一促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坚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探索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利用传统方式和现代大众传媒相结合,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普法从应付考试走向实用,要求每个国家公职人员有一本普法读本,每个农民家庭有一份普法简易读本,县城区内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法治”、“服务助改革、助发展、保民生”等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使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及现场推进会,实现县、乡、村联动推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村(社区)全部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五是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各级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司法公正行”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文化”的法治品牌。

四、突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大力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权益保障、就医、就学等涉法难点、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建全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一乡(镇)一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目标。二是注重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法制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执业良知,提升职业素养,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分级和公示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者基本信息公开、诚信状况披露。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全面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无业可执、违法执业者无处可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使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援助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五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减少鉴定投诉。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公证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第3篇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要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服务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自身发展。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要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建设,要在充分运用好现已建成的政法网络,发挥好其功能作用的同时,要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规划部署,加强已开发司法行政业务软件的使用管理、实现业务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要加强“市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安排做好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的对接。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好群众工作

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政投诉处理办法》,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行政复议与衔接机制,建立和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请求识别区分制度,做好投诉的甄别处理。要加强工作,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把好工作“第一道关口”。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积案难案化解。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启动“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要按照全国、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编制好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坚持普执结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责任明晰的“普法责任清单”。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细化“法律七进”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和规定动作,加强“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普治融合,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形成一批有示范作用,可复制的基层依法治理典型。要积极整合普法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有效平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栏目,推送优秀法治宣传节目,编印“以案说法”等宣传图册,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工作影响力。

(二)抓好基层工作,努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要努力探索建立民间纠纷经常性排查预警机制,重点聚焦劳资、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的提高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确保不低于97%。

2、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十三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的机制和制度,探索培育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要加强重点刑释人员的管控工作,做好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要求。要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做好与公安、综治、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作。

3、社区矫正工作。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调查评估、收监执行等重点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用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使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公共服务经费。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工作有据可查。要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积极对接全省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综合系统。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依法治区为着力点,要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执行、依规执业、诚信执业。要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认真贯彻《省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试行)》,积极探索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机制。基层法律服务以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要努力打造良好社会形象,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为政府实施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支持。公证工作要以抓公证质量为重点,做好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公证工作。

(四)做好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要认真落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紧扣“农民工讨薪维权”等难点热点开展法律援助,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追踪,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制度,完善申诉法律援助的受理、办理、监督、保障机制和程序。要落实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依法、依政策使用。

三、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一)抓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四好”班子创建活动

要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开展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驾驭新时期司法行政新情况的能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新时期履职能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严从实抓党建,强化队伍政治和业务能力培养,努力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能力提高。要认真组织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要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尽可能完成上级机关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任务,认真落实职工学习计划,完成全年学习任务。要继续坚持“司法助理员讲堂”,并不断总结创新形式。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要规范队伍言行,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为创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保证廉洁从政、廉洁执法从领导班子开始,实现“一岗双责”,让领导班子成为职工廉洁的表率和榜样。要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党《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要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检查、测评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政风行风,使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第4篇

一、稳步推进普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努力适应新时代普法的需要,找准普法工作与现实需求的结合点,精心组织筹划,周密部署安排,把普法的触点向网络延伸,开拓网络普法的新阵地。搭建新型普法平台和载体,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各自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载体。围绕我镇工作大局以及中心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农村干部、外来人员、青少年等对象的普法教育,探索村、社区和企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一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律法规,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要贯彻执行《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对各行政村,社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这一重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着力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建设上,进一步扩展企业调解组织的组建面,在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要与去年的对应)的基础上,今年逐步扩面,争取百分百完成组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切实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坚持并实施分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巡回讲学,重点抓好实务培训,促进调解员实际调处能力的提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发挥专业化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大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镇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召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回顾过去五年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轮人民调解工作重点。

三、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坚持教扶结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衔接,安置帮教工作尽量向前靠,向社会延伸;会同劳动部门开展归正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助,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安置基地;坚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教与帮扶并重,着重帮助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依托各相关的成人学校,对归正人员开展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帮助推荐就业。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解矫等工作,坚持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再犯新罪。全面配合实施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深入调查分析,全面客观定论,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进口关,为社区矫正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矫正工作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时段“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矫正与帮教“零事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和协理员力量,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

四、大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窗口。在内部管理上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服务中心的便民优势,充分发挥窗口接待力量,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窗口化、公益。同时,发挥服务中心“维稳信息站”的功能,畅通民意收集、上报、反馈渠道,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上报舆情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二)强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开展投诉查处和违规处罚工作,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法律服务秩序。

(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扎实履行乡镇法律顾问、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领导接待活动。

(四)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建设,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大涉农领域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春苗行动”、扶残助残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措施、创新活动载体,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效力、增强服务水平这四方面下功夫,真正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着重加强领导能力和廉政教育,对机关党员干部着重加强法治理念和业务素质培训,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着重加强任职培训和素质培训,对法律服务人员着重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最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提升、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考核通报等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第5篇

一、加强县镇大调解中心建设,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县大调解中心实体运作能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综合督察室。设1名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和5名兼职副主任(县综治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使专职调解员人数达4名以上,办公室6间,200平方米以上。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层科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二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驻外省、市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帮助相关建筑企业、水运建造企业、服装企业等建立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县大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三是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坚持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县律师行业党支部,健全完善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律师的执业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推进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各类经营承包合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案件,依法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协助政府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和涉法工作。认真做好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证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稳定发展、有形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公证业务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全面落实市局公证规范化考核指标和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合理的公证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公证员工作积极性。

第6篇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在推进平安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1、从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防线着想,抓好“三个建设”。一是抓好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战斗力,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每个乡镇年内要建成2个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网络机制建设。在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阵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矛盾纠纷多发部门的对接,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水平。三是推进卫生、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筑以“县调解组织为指导、乡镇调解组织为主导、村(居、社区)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化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大格局,确保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化解矛盾纠纷达2000件以上,努力打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品牌。

2、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手,落实“三项工程”。一是落实矫正“四统一”工程。统一矫正社会风险调查评估程序,严把评估质量关;统一设立村(社区)矫正工作站,明确工作站的人员及其职责;统一矫正工作流程,上好第一堂课,发放好《社区矫正人员手册》;统一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规范管理。二是落实监管工程,建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对矫正人员实施电子围墙监管,对重新违法犯罪及风险较高的重点人员实施GPS电子定位跟踪监管,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三是落实矫正队伍建设工程,建立由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矫正专职队伍,建立由村(居、社区)书记、调解主任和综治专干组成的矫正联络员队伍,建立由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矫正志愿者队伍。利用他们与矫正对象靠得近、情况熟、信息反馈快等优势,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进行帮教和监管,把情况控制在视线中。努力做到100%监管,实现“四无”目标。

3、从规范安置帮措施着力,抓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行安置帮教出来有人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四有”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司法所、社会、家庭、单位无缝对接机制,及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排专项活动,准确掌握帮教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加强心理矫正和引导,在帮扶中做到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跟上,把帮教人员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及时解决就业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真正做到“暖其心,安其身”,最大限度的消除不满情绪,减少社会对抗,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年内安置帮教率达93%,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内。

二、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着力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4、深化法律服务服务新农村建设措施。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有针对性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5、强化法律服务社会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建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加强对律师敏感案件和的指导,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主动的融入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事业中去。

6、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制度,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参考意见,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启动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

7、进一步巩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业务指导、培训,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145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着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8、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制度,认真组织国家公职人员集中学法用法辅导培训,全面安装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改进培训、考试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法治建设工作,准备好迎接省、州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9、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方法,努力提升活动效果;建立“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根据《法治建设纲要》、《法治湘西建设决定》,出台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法治校园”、“文明执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年内60%以上村(社区)要建立起群众基础好,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新增加33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全县创建面达70%以上,不断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11、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大力加强以案说法。加大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建成1个法制宣传户外公益设施。突出法制宣传民族特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有奖法律知识抢答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现场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打造法治品牌。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12、突出以“用真诚对待人,用实干带动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实绩评价人”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

13、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做到年初工作有目标,具体工作有方案,工作落实有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在表扬先进,惩罚后进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以先进为榜样,筑牢“司法为民、服务至上”的思想基础。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树立“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切实做到办事规范、快捷便民。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保障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第7篇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月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