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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3-03-06 16:05:25

序论:在您撰写廉洁从业自查报告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廉洁从业自查报告

第1篇

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回顾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年来,我十分注重学习,做到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认真地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和教育、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丰富自己的管理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地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通过这些学习,使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修养,规范了自我的言行,指导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服务意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我还动员组织单位成员共同学习,并制定了学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我带领全班子人员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整体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提高了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一手抓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学校工作联系起来,从部署、检查、到落实、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廉政建设纳入了年度考核内容与评优评模挂钩,严格考核,严格奖励,做到了责任主体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在学校内,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使广大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接受群众监督。

1、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对待师生就像爱自己一样。时时、事事走在教职工的前头,为教职工做表率。我把关心一线及退休教师当作已任,热心地为他们服务:搞好节假日问候,每年的教师节、春节、三八妇女节都按时送上礼品、慰问金表达学校的祝愿;凡退休教师因病住院,学校领导一定亲自前往探望,并送上慰问品。

2、倡导民主管理,坚持竞聘上岗。在学校校长的考核任命,我坚持民主表决,竞聘上岗,全面公开教师职评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我校的民主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以广大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学校工作的重要尺码。

3、严格收费制度,坚决按上级政策办事,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治理乱收费、乱定资料、乱办补习班的"三乱"行为。同时做到善于理财,科学地确定学校的每一项合理开支。并做到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将学校的经费用到学校的正常教学中。

四、廉洁自律,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廉政建设中,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全体领导干部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中心校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与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职能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提高工作执行力;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不论亲疏、不分贵贱、不徇私情,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解决问题;三是坚持洁身端行,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生活中,始终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摆排场,不搞特殊化,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经常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四是严格要求亲属,对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也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活动,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五、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1、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第2篇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5年的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系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现有办公场地260平方米(2005年间,由原1套住房175平方米增加到两套房350平方米,2006年2月搬迁至现址),工作人员7人(2005年间,聘用和调入5人,调出2人)。2006年3月10日,采购中心接到财政等部门的考核通知后,单位内部专门布置,立即按考核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同时根据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打分,并形成了自查报告。此外还做好了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

根据考核通知要求,现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期采购中心主要工作业绩

2005年,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业务大、范围广等困难,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全面完成了年度采购工作任务。

开标次数多。2005年,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信息134条次,共组织了招标活动130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34次,谈判采购38次,询价采购58次。组织招标采购的次数比上年增加36次,增长率达38.30%。平均每周组织采购招标近3次。

采购金额有所增加。2005年,采购中心实际执行财政预算金额6727.751608万元,实际采购中标金额5853.793997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与去年同期相比,财政下达采购预算增加3593303.07元,增长5.64%;中标金额增加3017734.30元,增长5.44%;节约金额增加558549.23元;节约率提高了0.14个百分点。此外,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施定点保险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250万元;还协助完成了兴文县及部分市级单位的采购项目约400万元。

采购品目广。一年来,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包括空调、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刻录机、碎纸机、投影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杀毒软件、路由器、防火墙、移动硬盘、除湿机、档案密集柜等办公用品、轿车、印刷品、二代身份证及视频会议专用设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商检专用设备、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交通标志、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防雷系统等专业设备以及房地产评估等。

重点工程项目采购高效完成。针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采购中心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提前准备、主动服务、加班工作,高效优质圆满地完成了长江大道亮化工程建设、市区路灯管道下地改造工程建设、宜宾海关建设、商检工程建设、盐水溪亮化工程、赵一曼纪念馆设施设备、中坝防洪堤滨江公园绿化工程、三江湖电梯等一系列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中心定性指标自查情况

1、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20分)

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自查得分10分)

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入手,通过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组织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规章和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制度要求,并严格组织实施,已基本建立了依法、规范、高效地运作机制。

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一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国库科下达的委托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品种、数量、预算控制价,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难执行的计划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2005年,采购中心执行采购范围有所扩大。

为了继续保持政府采购规模的稳定发展,重点抓好市级项目的采购同时,积极为各部门,各区、县级采购中心所需予以交流指导,接受了一些县级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取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双赢”。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实行了分工负责制。财政采购计划下达后,采购中心当日落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人员、检查计划中的采购清单是否详实(如采购单位技术参数报列不详,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要求补报)、落实人员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待采购单位采购货物相关技术要求完备、无误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时间要求及时发售招标文件;在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中,对于投标商的疑问,当日向采购单位反映,以便采购单位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迅速答复。严格执行开标、评标程序,严格按要求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执行了回避制度。评标结束后,当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结果公告;对于开标后未成交的货物,分析原因,需要财政改变采购方式的,于次日向财政请示,待财政批复后,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尽快组织重新采购。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原则,强化部门设置,并通过上墙、上网、媒体宣传、汇编手册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了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建立并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先后建立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采购中心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制度及印章保管使用制度、建立保密制度、采购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周例会及学习制度、每月总结分析制度、重大采购事项筹备会议和总结分析会议制度等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采购流程,规范了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纪律。制定了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汇总并印制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手册》500册。该《工作手册》包括《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办法制度20个、23万多字的。

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出台了《采购中心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明确了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的各工作组、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工作手册》有关制度规定,初步设计、制作了“宜宾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化办公操作平台,经培训后将于近期启用。该现代化办公工作操作流程平台的启用,将使采购业务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招标采购业务流程间相互制约和保密,并相应减轻一定的工作量。

采购中心的所有制度均公布在“宜宾政府采购网”上,接受上级单位领导及社会的监督;中心简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守则、十不准廉政守则、评委专家职责义务、评标会场纪律规定等主要制度均做到了制度上墙。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自查得分20分)

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自查得分8分)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有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形成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密暂行规定》、《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文书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归档、管理、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保证了档案工作顺畅,也促进了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及时等。(自查得分12分)

招标文件编制基本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严谨细致、合理合法。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标书费全部严格执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同时还完善了2004年以来的相关流水帐、台帐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资金得到有序规范管理,保证了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由市政府办统一管理,2000元及以上报帐均有一套严格的签字审核报帐程序,使用符合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业务经费虽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根本不能保障采购中心最基本的运行需要,每年都要单独报告。尤其是今年以来尤为突出,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规模、采购开标次数、节约金额等已经基本达到2005年上半年的工作量。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数据。月末、季末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各类采购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各类报表,并形成简报,为各级领导、单位及时提供最新最准确的采购数据。

此外,专家库、供应商库、技术参数库等三库建设得到完善;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合法;专家抽取、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方面;开标室、评标室、开标程序、评标程序得到规范。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自查得分18分)

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自查得分8分)

针对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随机性大、采购量小、零星采购项目多、采购次数频繁、工作效率低、资金支付频率高、资金归集难等情况,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在管理上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模式和一个运转顺畅、制约有序、统一高效的工作体系。

为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做到不相互推诿,不有意刁难,不借故拖延,确保办事人员满意。建立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服务承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了中心良好形象。

根据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没有执行合同统一组织签订制度,采购中心仅实行了合同催收制度;

采购验收原则上均由采购单位组织执行,各单位如有需要,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聘请专家参加验收。在宜宾,还未执行采购中心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制度。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自查得分10分)

作为政府采购业务的一个“服务窗口”,采购中心为了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咨询事项进行政策性指导,作规范性的指导解释工作,热情服务。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行规范,文明用语、以礼待人、热情办事、行为规范、雷厉风行。三是对抵制政府采购的个别办事人员,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四是主动做好政府采购程序的宣传工作。五是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政府采购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普遍好评。根据12月初采购中心开展了“宜宾市2005年1——11月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问卷调查表”,从书面反馈的情况统计,其中,“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意见和评价”均为满意,“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总体评价”均为好,“对政府采购的建议和意见”部分单位希望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自查得分10分)

为了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今年采购中心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和宣传、调研力度。一是实行了每月简报制度。从六月份开始,还对每月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向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报送。二是及时向媒体报刊宣传工作动态。今年,《宜宾日报》、《宜宾晚报》、《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务调研通讯》等媒体报刊相继发表、介绍了采购中心的工作动态和理论文章。采购中心对驻外办事处房地产评估进行顺利采购后,《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对此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向全国介绍房地产评估政府采购的宜宾经验。三是完成调研文章《浅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有效途径》和《宜宾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探索》两篇。四是供应商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得到规范。从2005年年底起,采购中心在网上已经公告、同时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均向供应商提供《宜宾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表》,并向其说明登记要求,目前供应商库已初具规模。。五是重新设计开通了“宜宾政府采购网”,及时上载我市政府采购动态信息,每天点击率达几十人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自查得分9分)

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共有7工作人员,大部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政府采购中心以创建宜宾市文明单位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文明办公,使每位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得到了提高。同时,还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每星期定期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培训考试和市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四是先后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经验交流,学习交流政府采购先进经验。通过学习培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

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

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和有序的内部制约机制;其次是公开了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采购结果、采购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制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不准廉政守则》及《责任追究办法》;五是开展了采购单位回访。据年底在市级各单位开展的问卷调查统计,单位对采购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和服务、以及廉政情况均认为比较优秀。

实行三个公开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一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开。二是采购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开。三是采购过程公开。相关资料全部上墙、上采购中心网站。通过抓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建设,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采购中心定量指标自查情况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0%。(自查得分10分)

2、招标公告率100%,中标公告率100%。(自查得分各5分)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率100%,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0%。(自查得分10分)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合同(采购中心)备案率100%。(自查得分10分)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0,从来没有擅自改变一次采购方式。(自查得分10分)

6、质疑答复满意率,采购中心认为是满意的100%。(自查得分10分)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投诉由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采购中心没有统计投诉)。(自查得分仍为10分)

8、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没有出现过超分包预算情况)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均在10%以上。(自查得分各5分)

9、采购资金节约率。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自查得分10分)

10、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100%。(自查得分10分)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力

由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的部门利益格局,冲击了行业垄断,使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既得利益受到影响,所以就有意抵制政府采购工作。在正常工作中,对涉及到本单位采购项目,千方百计想搞自行采购,当自行采购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不与政府采购机构积极配合,在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项目时,有意设置“陷阱”,提出苛刻条件;在政府采购机构依法确定采购结果后,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在协商签订合同时提出有悖于公平原则的无理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与供方友好合作,故意破坏合同履行环境,影响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完工后,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或延期付款,有意侵害供方利益,损坏政府采购形象。

(二)政府采购计划过于分散,采购次数过多

采购货物分散导致难以形成规模,不利于商家竞价,提高节约率;而且不同的政府采购交叉进行,负责人员难以兼顾,不利于招标活动的组织安排。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过高或技术、商务条件、付款条件过于苛刻,限制潜在的供应商进行投标,且预算过低,以至造成流标增多。

(三)专家数量不足,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不再限于办公设备、汽车、空调、印刷品、音响等通用货物与服务,其他各类专业设备、保险等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我市现有专家的数量有限,专家的范围较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政府采购范围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政府采购体制有待完善,机构建设还需加强

一是未成立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也未建立采购办公室,不利于统筹和协调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执行机构的采购中心经常面临多难境地;

二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法已经执行几年了,而我市的相关制度规定还是采购法出台前的规定,有些制度、办法已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已不适应本市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必须依法并结合实际对这些办法、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废止、修订一些与法不符或与实际脱离的制度规定,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采购中心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基础设施还需改善,专业人员缺乏,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五)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

由于一些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淡漠,有些采购项目不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无法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实施采购;当地供应商受市场、资金、技术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后劲不足,外地有能力的供应商对一般性项目又没有兴趣,造成有些项目根本没有供应商参与的尴尬局面,使得政府采购市场缺乏必要的竞争。

五、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采购中心下步打算:

下一步,采购中心将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四个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为采购单位和投标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初步实现“三个一流”(建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两个基本满意”(采购单位基本满意、供应商基本满意)和“一个放心”(领导放心)。

(一)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力度。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法规和业务素质培训。重点抓好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基础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各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

(四)强化采购廉政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中心的廉政建设,建立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政考核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几点建议:

(一)以整合管理效能为重点,建设严密的组织体系

加强政府采购机构建设。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利于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尽快建立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采购、区县联动。三是应该加强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建设。四是对教育、卫生等集中采购量较大的系统,应建立系统内部采购机构。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加快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应依法并结合实际对原来的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根据需要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尤其要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以规范操作为重点,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硬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约束。为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化。二是程序规范化。三是文书标准化。四是政务公开化。五是激励机制化。

(三)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建立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实行多层次、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一是政府采购中心对单位采购行为进行监督;二是监察部门对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各大型项目的采购过程实行监督;三是财政对采购中心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经常性监督。四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以提高项目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化项目验收的监督责任。推行“售后服务跟踪监督,中标供应商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进行售后服务和采购质量的全面调查。

(五)以提高认识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

通过利用党政机关内部刊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单(册)、宣传资料、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工作会议、培训会、座谈会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法》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意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

(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完善定点采购和探索实行协议供货。二是加快政府采购信化建设,开发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单位间资料内网传递,招标资料外网公开,同时完善“宜宾政府采购网”,为早日实施“网上采购”打好基础。

(七)尽快完善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培训

一方面为了适应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请求财政部门尽快完善专家库,不断增加各种货物与服务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数量;另一方面,请求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让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家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特此报告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采购 考核 自查 报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3月16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项目说明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政府采购规范运行情况(20分)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10分)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10分见自查报告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20)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8分)8分见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等。(12分)12分见自查报告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20分)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10分)8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10分)信息收集、宣传、调研、供应商信息库建立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10分)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以及人员的从业经验和能力,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10分)9分见自查报告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合计 97分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招标/中标公告率(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3、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构、合同备案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质疑答复满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8、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9、采购资金节约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第3篇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5年的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系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现有办公场地260平方米(2005年间,由原1套住房175平方米增加到两套房350平方米,2006年2月搬迁至现址),工作人员7人(2005年间,聘用和调入5人,调出2人)。2006年3月10日,采购中心接到财政等部门的考核通知后,单位内部专门布置,立即按考核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同时根据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打分,并形成了自查报告。此外还做好了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

根据考核通知要求,现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期采购中心主要工作业绩

2005年,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业务大、范围广等困难,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全面完成了年度采购工作任务。

开标次数多。2005年,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信息134条次,共组织了招标活动130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34次,谈判采购38次,询价采购58次。组织招标采购的次数比上年增加36次,增长率达38.30%。平均每周组织采购招标近3次。

采购金额有所增加。2005年,采购中心实际执行财政预算金额6727.751608万元,实际采购中标金额5853.793997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与去年同期相比,财政下达采购预算增加3593303.07元,增长5.64%;中标金额增加3017734.30元,增长5.44%;节约金额增加558549.23元;节约率提高了0.14个百分点。此外,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施定点保险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250万元;还协助完成了兴文县及部分市级单位的采购项目约400万元。

采购品目广。一年来,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包括空调、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刻录机、碎纸机、投影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杀毒软件、路由器、防火墙、移动硬盘、除湿机、档案密集柜等办公用品、轿车、印刷品、二代身份证及视频会议专用设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商检专用设备、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交通标志、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防雷系统等专业设备以及房地产评估等。

重点工程项目采购高效完成。针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采购中心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提前准备、主动服务、加班工作,高效优质圆满地完成了长江大道亮化工程建设、市区路灯管道下地改造工程建设、宜宾海关建设、商检工程建设、盐水溪亮化工程、赵一曼纪念馆设施设备、中坝防洪堤滨江公园绿化工程、三江湖电梯等一系列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中心定性指标自查情况

1、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20分)

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自查得分10分)

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入手,通过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组织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的规章和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制度要求,并严格组织实施,已基本建立了依法、规范、高效地运作机制。

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一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国库科下达的委托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品种、数量、预算控制价,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难执行的计划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2005年,采购中心执行采购范围有所扩大。

为了继续保持政府采购规模的稳定发展,重点抓好市级项目的采购同时,积极为各部门,各区、县级采购中心所需予以交流指导,接受了一些县级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取得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双赢”。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实行了分工负责制。财政采购计划下达后,采购中心当日落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人员、检查计划中的采购清单是否详实(如采购单位技术参数报列不详,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要求补报)、落实人员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待采购单位采购货物相关技术要求完备、无误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时间要求及时发售招标文件;在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中,对于投标商的疑问,当日向采购单位反映,以便采购单位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迅速答复。严格执行开标、评标程序,严格按要求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执行了回避制度。评标结束后,当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结果公告;对于开标后未成交的货物,分析原因,需要财政改变采购方式的,于次日向财政请示,待财政批复后,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尽快组织重新采购。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自查得分10分)

2005年,采购中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原则,强化部门设置,并通过上墙、上网、媒体宣传、汇编手册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了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建立并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先后建立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采购中心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制度及印章保管使用制度、建立保密制度、采购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周例会及学习制度、每月总结分析制度、重大采购事项筹备会议和总结分析会议制度等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采购流程,规范了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纪律。制定了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汇总并印制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手册》500册。该《工作手册》包括《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办法制度20个、23万多字的。

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出台了《采购中心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明确了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的各工作组、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工作手册》有关制度规定,初步设计、制作了“宜宾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化办公操作平台,经培训后将于近期启用。该现代化办公工作操作流程平台的启用,将使采购业务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招标采购业务流程间相互制约和保密,并相应减轻一定的工作量。

采购中心的所有制度均公布在“宜宾政府采购网”上,接受上级单位领导及社会的监督;中心简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守则、十不准廉政守则、评委专家职责义务、评标会场纪律规定等主要制度均做到了制度上墙。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自查得分20分)

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自查得分8分)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有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形成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密暂行规定》、《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文书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归档、管理、利用等方面的政策,保证了档案工作顺畅,也促进了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及时等。(自查得分12分)

招标文件编制基本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严谨细致、合理合法。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标书费全部严格执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同时还完善了2004年以来的相关流水帐、台帐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资金得到有序规范管理,保证了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由市政府办统一管理,2000元及以上报帐均有一套严格的签字审核报帐程序,使用符合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业务经费虽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根本不能保障采购中心最基本的运行需要,每年都要单独报告。尤其是今年以来尤为突出,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规模、采购开标次数、节约金额等已经基本达到2005年上半年的工作量。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数据。月末、季末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各类采购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各类报表,并形成简报,为各级领导、单位及时提供最新最准确的采购数据。

此外,专家库、供应商库、技术参数库等三库建设得到完善;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合法;专家抽取、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方面;开标室、评标室、开标程序、评标程序得到规范。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自查得分18分)

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自查得分8分)

针对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随机性大、采购量小、零星采购项目多、采购次数频繁、工作效率低、资金支付频率高、资金归集难等情况,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在管理上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模式和一个运转顺畅、制约有序、统一高效的工作体系。

为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做到不相互推诿,不有意刁难,不借故拖延,确保办事人员满意。建立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服务承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了中心良好形象。

根据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没有执行合同统一组织签订制度,采购中心仅实行了合同催收制度;

采购验收原则上均由采购单位组织执行,各单位如有需要,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聘请专家参加验收。在宜宾,还未执行采购中心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制度。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自查得分10分)

作为政府采购业务的一个“服务窗口”,采购中心为了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咨询事项进行政策性指导,作规范性的指导解释工作,热情服务。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行规范,文明用语、以礼待人、热情办事、行为规范、雷厉风行。三是对抵制政府采购的个别办事人员,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四是主动做好政府采购程序的宣传工作。五是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政府采购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普遍好评。根据12月初采购中心开展了“宜宾市2005年1——11月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问卷调查表”,从书面反馈的情况统计,其中,“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意见和评价”均为满意,“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总体评价”均为好,“对政府采购的建议和意见”部分单位希望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自查得分10分)

为了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今年采购中心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和宣传、调研力度。一是实行了每月简报制度。从六月份开始,还对每月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向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报送。二是及时向媒体报刊宣传工作动态。今年,《宜宾日报》、《宜宾晚报》、《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务调研通讯》等媒体报刊相继发表、介绍了采购中心的工作动态和理论文章。采购中心对驻外办事处房地产评估进行顺利采购后,《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对此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向全国介绍房地产评估政府采购的宜宾经验。三是完成调研文章《浅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有效途径》和《宜宾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探索》两篇。四是供应商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得到规范。从2005年年底起,采购中心在网上已经公告、同时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均向供应商提供《宜宾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表》,并向其说明登记要求,目前供应商库已初具规模。。五是重新设计开通了“宜宾政府采购网”,及时上载我市政府采购动态信息,每天点击率达几十人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自查得分9分)

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共有7工作人员,大部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政府采购中心以创建宜宾市文明单位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文明办公,使每位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得到了提高。同时,还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每星期定期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培训考试和市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四是先后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经验交流,学习交流政府采购先进经验。通过学习培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

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

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和有序的内部制约机制;其次是公开了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采购结果、采购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制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不准廉政守则》及《责任追究办法》;五是开展了采购单位回访。据年底在市级各单位开展的问卷调查统计,单位对采购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和服务、以及廉政情况均认为比较优秀。

实行三个公开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一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开。二是采购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开。三是采购过程公开。相关资料全部上墙、上采购中心网站。通过抓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建设,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采购中心定量指标自查情况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0%。(自查得分10分)

2、招标公告率100%,中标公告率100%。(自查得分各5分)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率100%,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0%。(自查得分10分)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合同(采购中心)备案率100%。(自查得分10分)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0,从来没有擅自改变一次采购方式。(自查得分10分)

6、质疑答复满意率,采购中心认为是满意的100%。(自查得分10分)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投诉由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采购中心没有统计投诉)。(自查得分仍为10分)

8、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没有出现过超分包预算情况)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均在10%以上。(自查得分各5分)

9、采购资金节约率。比预算节约资金873.957651万元,节约率为12.99%。(自查得分10分)

10、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100%。(自查得分10分)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力

由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以往的部门利益格局,冲击了行业垄断,使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既得利益受到影响,所以就有意抵制政府采购工作。在正常工作中,对涉及到本单位采购项目,千方百计想搞自行采购,当自行采购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不与政府采购机构积极配合,在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项目时,有意设置“陷阱”,提出苛刻条件;在政府采购机构依法确定采购结果后,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在协商签订合同时提出有悖于公平原则的无理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与供方友好合作,故意破坏合同履行环境,影响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完工后,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或延期付款,有意侵害供方利益,损坏政府采购形象。

(二)政府采购计划过于分散,采购次数过多

采购货物分散导致难以形成规模,不利于商家竞价,提高节约率;而且不同的政府采购交叉进行,负责人员难以兼顾,不利于招标活动的组织安排。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过高或技术、商务条件、付款条件过于苛刻,限制潜在的供应商进行投标,且预算过低,以至造成流标增多。

(三)专家数量不足,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不再限于办公设备、汽车、空调、印刷品、音响等通用货物与服务,其他各类专业设备、保险等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我市现有专家的数量有限,专家的范围较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政府采购范围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政府采购体制有待完善,机构建设还需加强

一是未成立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也未建立采购办公室,不利于统筹和协调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执行机构的采购中心经常面临多难境地;

二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法已经执行几年了,而我市的相关制度规定还是采购法出台前的规定,有些制度、办法已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已不适应本市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必须依法并结合实际对这些办法、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废止、修订一些与法不符或与实际脱离的制度规定,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采购中心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基础设施还需改善,专业人员缺乏,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五)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

由于一些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淡漠,有些采购项目不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无法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实施采购;当地供应商受市场、资金、技术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后劲不足,外地有能力的供应商对一般性项目又没有兴趣,造成有些项目根本没有供应商参与的尴尬局面,使得政府采购市场缺乏必要的竞争。

五、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采购中心下步打算:

下一步,采购中心将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四个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为采购单位和投标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初步实现“三个一流”(建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两个基本满意”(采购单位基本满意、供应商基本满意)和“一个放心”(领导放心)。

(一)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力度。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法规和业务素质培训。重点抓好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基础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各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记录,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规程。

(四)强化采购廉政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中心的廉政建设,建立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政考核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几点建议:

(一)以整合管理效能为重点,建设严密的组织体系

加强政府采购机构建设。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利于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尽快建立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采购、区县联动。三是应该加强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建设。四是对教育、卫生等集中采购量较大的系统,应建立系统内部采购机构。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加快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应依法并结合实际对原来的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根据需要适时制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出台一些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意见,尤其要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以规范操作为重点,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硬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约束。为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化。二是程序规范化。三是文书标准化。四是政务公开化。五是激励机制化。

(三)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建立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实行多层次、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一是政府采购中心对单位采购行为进行监督;二是监察部门对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各大型项目的采购过程实行监督;三是财政对采购中心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经常性监督。四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以提高项目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化项目验收的监督责任。推行“售后服务跟踪监督,中标供应商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进行售后服务和采购质量的全面调查。

(五)以提高认识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

通过利用党政机关内部刊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单(册)、宣传资料、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工作会议、培训会、座谈会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法》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意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

(六)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完善定点采购和探索实行协议供货。二是加快政府采购信化建设,开发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单位间资料内网传递,招标资料外网公开,同时完善“宜宾政府采购网”,为早日实施“网上采购”打好基础。

(七)尽快完善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培训

一方面为了适应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请求财政部门尽快完善专家库,不断增加各种货物与服务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数量;另一方面,请求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让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家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特此报告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府采购  考核  自查  报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3月16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一:《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性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项目说明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政府采购规范运行情况(20分)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10分)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10分见自查报告

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20)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8分)8分见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科学、合理、完备,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报表数据是否及时等。(12分)12分见自查报告

4、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20分)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会同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10分)8分见自查报告

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10分)信息收集、宣传、调研、供应商信息库建立情况。(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10分)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以及人员的从业经验和能力,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10分)9分见自查报告

7、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10分)是否制定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是否有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等。(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合计 97分 

附件二:《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集中采购机构定量指标考核自查表

项目自查得分评分理由

1、计划任务完成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2、招标/中标公告率(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3、有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信息公开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4、招标文件、招标结构、合同备案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5、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6、质疑答复满意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7、被政府采购当事人投诉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8、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比例(各5分)10分见自查报告

9、采购资金节约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10、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率(10分)10分见自查报告

第4篇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市政务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务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第5篇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察、检察、审计部门协助,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等人员参加。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

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政府采购季报表和分析报告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10分。迟报、漏报、虚报或缺报一次的,扣1分,扣完8分为止。

第6篇

**党支部自2017年3月20日组建以来,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依照***公司《党群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细则,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现将**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结合公司纪委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按时落实纪委办公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且进行部署,并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配合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做好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及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各位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四是强化考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

二、营造氛围,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支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领会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精神,坚定政治立场,讲纪律,守规矩,营造了廉洁从业、干净做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谈话教育。召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谈话,及时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进行约谈、告诫,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重点对部门关键岗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提高能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党支部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支部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形成崇尚知识,终身学习的好习惯。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了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渠道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支部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并针对支委工作存在的不足,支部党员客观地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

四、存在不足

自支部组建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组建时间短,还是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宣传不够,缺乏创新。相关制度执行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7篇

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自查报告范文(一)

强化旅游与农业的互动发展。积极开发具有 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五是加快行业融合。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强化旅游与工业的互动发展。深度挖掘子昂故里诗酒文化及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三科文化,打造祈福之旅、文化之旅、科考之旅,强化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

局对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照《20**年政府工作要点》 府发﹝20**﹞1号)及政府督查室《关于报送〈2011年政府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的通知》 府督﹝20**﹞1号)要求。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20**年。以环境创优和招大引强为着力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4A 级旅游景区工作,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着力壮大旅游产业,取得了较好成效。1-6月,全县接待游客1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55%

一)二期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及招商引资等工作有序推进;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为省级自然遗产,市级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一是中华侏罗纪探秘旅游区1-6月完成投资10140万元。遗址馆外装饰、提灌站建设等工程全面完工。正加快推进申创国家级自然遗产相关工作。二是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1-6月完成投资9400万元。景区修复工程三个标段建设有序推进,游客中心、停车场、百尺桥翻新等工程已完成90%左右;软件提升工程及各项宣传营销活动同步实施,景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为创建4A 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三是特色集镇项目1-6月完成投资1600万元。完成了花园街两侧步行道路的踩块的铺装、路灯的安装、个别路段出入口硬化处理等工程;东风渠整治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方案已形成,待评审完成后将着手实施。四是景区1-6月完成投资7990万元。国际城项目投资商前期300万元拆迁安置资金到位;亲水公园二期建设场平完成,土建工程启动。五是沱牌诗酒名企名镇1-6月完成投资8350万元。完成了集镇风貌试点造型,基本完成了地下排污管道改造、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柳湖电站建设和沱牌技改项目。

二)先后在 山景区、风景区、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举办了第十三届 节、第五届之春踏青节、第三届清见品果节及三月三庙会。通过节会平台,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以节兴旅办好 县2011年乡村旅游节自3月开始。充分展示了全县优秀的乡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入,大大提高旅游的品位及经济、社会效应。二是以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村、省级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现已通过市级初检。

三)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我县的旅游综合开发,招大引强工作取得突破。组建专门的招商队伍。为旅游项目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一是与中华侏罗纪(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该公司将投资30亿元开发建设中华侏罗纪公园;二是与 愿望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该公司将在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投资50亿元规划建设东方影视中心、西部饮食城、五星级酒店等文化旅游项目;三是与弘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县致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投资 国际城框架协议,该项目总投资30亿,主要建设五星级大酒店、会展中心、老年社区、高尔夫练习场、汽摩俱乐部等项目。

四)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4A 景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今年8月底前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为4A 级景区。抽调了工作人员,组成软件资料筹备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先后召开了专家辅导会、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阶段细化了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切实强化旅游行业监管。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全县无重大涉旅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继续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景区和廉政文化进景区活动,全面净化景区环境,提升景区整体形象。三是宣传、贯彻《省旅游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充分挖掘 特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包装推广特色旅游商品,大力推进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

二、存在问题

旅游产品开发而及包装品位偏低、影响力不足,一是县面临着国内旅游发展的严峻挑战和旅游发达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客源分流的激烈竞争;二是全县的旅游业仍存在着产业体系不够完善。旅游企业小、弱、散,核心竞争力不强,旅游购物市场发展滞后,缺乏具有 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化纪念品等问题;三是旅游专业人才缺乏,行业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和要求。切实抓好招大引强,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华侏罗纪探秘旅游区、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休闲度假区、沱牌诗酒名企名镇等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推荐、对接工作。做好现有招商企业的跟踪和项目的落地建设。

完善旅游要素,二是加快品牌建设。对现有A级旅游景区实施全面整改。为游客创造方便、安全、舒适的旅游条件。全面推进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4A 级景区,力争8月底前完成省检。积极策划各类旅游主题活动,充分利用节会

加大对旅游项目、产品的宣传推介,和网络媒体等平台。塑造旅游品牌。深入推进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创建及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完成明星至 旅游通道旅游线路要素建设;12月底前投资1360万元,三是加快线路统筹。力争11月底前投资4.2亿元。完成明星至 沿线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11月底前投资2000万元完成明星至 示范线路段建设。

深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快服务质量提升。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健全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管理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培养本土人才,进一步壮大旅游企业队伍。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监督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切实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扎实开展了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和区委十项规定,重点对照九种不良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全区区属和驻区建筑企业、建设设计、监理、勘探等单位及项目指挥部印发了200份公开信,明确告之,我局在办理各项业务和服务工作中,有不良行为的及时投诉、举报,公示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受理人;召开区属建筑企业、城建项目、局各股(站)室负责人共65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走访了十里、五里、莲花、赛阳、姑塘、新港在建城建项目指挥部和工地,部分人大和政协代表,重点走访了城房安置点和农民公寓、挂点帮扶村的群众,当面询问,虚心接受对我局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走访市建设局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市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等单位,听取上级职能部门对我局工作意见,征求区分管领导的意见,通过多层次,全方位了解我局在行政执法、职能监管、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把问题找准。

(二)个人进行自查。结合岗位职责,对照九种不良行为逐项检查,自我剖析,自我评估,说出表现,指出危害,分析根源,每个同志填写《个人自查表》。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分管领导对所属部门的同志分别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单位对每个同志综合提出了要求。

(三)部门开展自查。单位、各股(站)室、办,结合征求到的意见,重点围绕执法、监管、服务、办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大家议、群众评、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深挖细究,摆现象查危害挖根源,实事求是,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也不言过其实,针对查找的问题,填写《部门自查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工作要求。

(四)撰写自查报告。为切实增强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自我改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我们要求自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有效。为此,每个同志,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认真自剖,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改进措施。对思想层面上的问题,强化学习,深化认识,端正思想;对行为方面的问题,纠偏引正,认真整改,规范行为。能立即改进的,要立竿见影;对一时难改到位的,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达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作风上有明显转变、工作上有明显加强、个人素质有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经过认真梳理,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的只是个别和少数现象,但却影响整个单位建设。

一是精神不够振奋。少数同志工作时间长、年龄偏大,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动力不足,精神不振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够积极主动,上级有要求和领导交办的事去做,没要求、不交办就不思、不想、不动,甘于平庸。

二是服务不够周到。对前来办事的,能热情接待,但在告之解读中,由于时间紧工作忙,解读不够详细、不够具体、不够耐心。在项目检查监管执法中,有时语气比较生硬。

三是公开不够及时。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还不是十分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尤其是在城建项目信息更新上,不够及时,难以满足社会需要。

四是遵纪不够严格。虽然加强了机关效能的督查和管理,但还存在个别人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借办公事为由,外出办私事,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有发生。

五是工作不够深入。对建筑业企业员工的培训不够,有待加强。建筑市场的标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整改没有落实到位,边街小巷道路、路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造成群众出行不便。

以上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一方面,由于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造成工作作风不正、不实;另一方面,教育不经常,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监督不到位,造成工作作风浮躁。

三、整改措施

1、深化教育,筑牢干事创业思想。干部队伍是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我们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把工作岗位作为干事创业的平台,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全体干部要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牢固树立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占位必司职,无为就让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苦励志,奋力干事,坚忍不拔,奋勇争先,勇创一流工作业绩。把干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下去,始终保持我局干部队伍的蓬勃朝气。

2、转变观念,提高服务办事能力。要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热情为群众服务,热衷为项目服务,热心为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决不能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更不能门难进、脸难看、事能办,不能办事生硬走程序,机械地完成任务。要热情诚恳,真心实意地接待每位客户、群众。事无巨细,时无定时,一一办理。符合规定的要办,不符合要求或手续不全的,要说明情况,解释原因,不可一推了之,需要帮助的提供帮助,需要协调的要主动协调,不能说办不了、不能办,而要说我能办、帮你办。既要周到更要有耐心,不但要说得准、说得透、说得全,而且要说得巧,说话要悦耳顺心,让前来办事的人,知道办事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根据,让每一个客户感到舒心、满意。

3、落实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依靠制度,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依法依纪,注重实效。对三重一大、领导分工调整、岗位设置、人员调配、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工作等都要进行公开,特别是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如工程招投标、城房安置、农民公寓、市政公益性项目等。坚持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一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逐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涉及党内事务,按照组织纪律,先党内、后党外公开。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地方做起,将定期、专题、随时、及时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报刊、公开栏等,使信息公开更加简便、快捷、高效。打开窗口,透进阳光,晒出公信力,切实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严格管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自我约束力,认真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和上级各项规定,令行禁止。凡是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做的一律不能做,局效能办和局领导加强督查,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三次以上同样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局通报,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并扣除一定的绩效工资。对经常性出现的问题的人和事,分管领导找其戒勉谈话,必要时实行换岗。在全局上下形成敬畏制度,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人人积极向上,个个遵规守纪,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地工作,杜绝违规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