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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教学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06 16:04:21

序论:在您撰写宪法教学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宪法教学论文

第1篇

1.1对象

用抽签法选取本校2010级3个护理本科班,并随机分为3个组,分别采用讲授法(51名学生)、一般情境教学法(54名学生)和缺陷式情境教学法(53名学生)进行教学,所有学生均已完成中医基础理论及相关医学知识的学习。3组学生中医基础理论成绩(F=0.115,P=0.895)、年龄(F=0.359,P=0.709)、性别(χ2=0.326,P=0.849)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3个班为同一教师授课。

1.2方法

实验章节为临床病证辨证施护章节,共18课时。1.2.1讲授法按中医护理学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师结合多媒体展示,采用讲授法进行教学,每个病讲授40~60min。1.2.2一般情境教学法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分组。教学安排:①提前布置情境设计作业,要求学生自学后准备情境表演。②教师讲解(15min):授课教师先简单讲解1个病的相关理论知识。③小组表演(8min):学生表演1个病证。④课堂讨论(7min):小组表演完成后,要另一组学生根据表演分析讨论为何病何证并提出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讨论结束后,每组选1个代表陈述自己的观点。⑤表演组评价学生回答情况并说明理由(5min)。⑥授课教师总结评价(5min):授课教师对所表演知识点进行总结,对表演环节的设计是否合理、讨论结论是否正确进行评价。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反思表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错误,促进学生深入的思考问题并鼓励表现好的小组。1.2.3缺陷式情境教学法组缺陷式情境教学法即在一般情境教学法的基础上有意识地设计一个或多个缺陷环节,讨论时让学生先寻找缺陷再根据情境讨论,其余具体实施方法与一般情境教学法相同。缺陷环节的设计,如“感冒”,中医辨证有风寒感冒、风热感冒、暑湿感冒、体虚感冒4种证型。风寒感冒冬春季节多见,如表演小组表演的为恶寒、不发热、头身酸痛、鼻塞声重、鼻流清涕、喜热饮等风寒感冒的症状,小组表演时将场景设在炎热的夏天,炎热与风寒感冒原因不符,视为一个缺陷。又如“哮病”,中医辨证有寒哮和热哮两种证型,如果表演小组表演的为寒哮的症状,在饮食护理时嘱咐患者可以食用西瓜,饮食偏凉,寒凉饮食容易诱发寒哮,寒哮患者的饮食宜偏温热,西瓜不合适,也是一个缺陷。在课堂讨论时,小组表演完成后,要另一组学生根据情境表演的信息先找出情境中所设计的缺陷环节,并说明理由;授课教师总结评价时,要对表演缺陷环节的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价。

1.3效果评价

该章节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的评价,3组学生均使用同一份试卷在同一时间进行理论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以及病例分析题。对3组学生发放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课堂气氛问卷涉及互动情况、学生上课状态等7个项目,每个项目设有3个选项;满意度问卷涉及学生上课时的心情、积极性的调动等8个项目,每个项目设有3个选项。统计分析3组课堂气氛、学生对教学方法的满意度。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及统计分析,组间年龄、成绩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组间性别比较采用χ2检验,组间学生教学评价比较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

2结果

3组学生考核成绩有差异(P<0.01),进一步两两比较,缺陷式情境教学组学生的考核成绩、课堂氛围和满意度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法教学组(P<0.01);一般情境教学组学生成绩、课堂氛围和满意度优于讲授法教学组(P<0.01),详见表1。

3讨论

3.1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的优点

3.1.1提高学生知识迁移和综合分析、运用能力中医护理学涵盖了中医基础理论、中药、方剂、辨证施护等多方面的内容,知识点繁多、分散、抽象。讲授法按部就班地讲解,很难使学生将知识串联起来,影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5]。从3组教学方法的考核成绩来看,缺陷式情境教学组考核成绩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法教学组,将试卷按题型进行具体分析,发现3组学生在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4种题型的得分无太大差异,但在病例分析题上,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组得分较高,且更能抓住问题的关键点,回答得更全面、准确。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不仅将所学知识点巧妙地融入所设计的情境剧中,将分散、细小的知识融合起来,而且有意识地设计了缺陷让学生寻找,全面调动学生的储备知识去综合分析、思考、解决问题。3.1.2活跃课堂气氛本研究结果提示,3组教学方法的课堂气氛不同,缺陷式情境教学组课堂气氛比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方法教学组活跃。情境模拟得越真实、学生越投入[6],越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课堂讨论的积极性[7],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不仅让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如何设计剧中情节并将知识融入情境剧中,而且设有缺陷环节促使学生发散思维,缺陷环节设计得越巧妙,越能促使学生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来,活跃课题气氛。3.1.3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从本研究结果可以看出,3组教学方法学生的满意度不同,缺陷式情境教学组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式教学组,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通过设计、识别、判断情境中的缺陷,增加学生学习的乐趣,同时促使学生利用一定的知识信息,通过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和判断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对教学方法的满意度[8]。

3.2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的不足之处

讲授法(传统教学模式)的主导地位使学生对缺陷式情境教学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9],存在学生准备时间较长、上课讨论时间较难控制、师生互动受限等问题。少数学生准备不充分,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互相配合能力较差,学习收获有限。应加强对缺陷式情境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小结

第2篇

“以人为本”是现代最主要的教育理念。“本”是指事物的根本,在世界万物万事中,“人”才是根本。现代教育强调“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要全面地了解学生,深入地研究学生,有效地服务学生。教师只要落实好“以人为本”教学理念,教学工作才能做实、做好,才能把促进全面学生发展。在宪法学研讨式教学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就是要以人为主、以人为重、以人为先,面对当今越来越多具有独特个性的学生,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而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的“学生观”是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教鞭下,对学生采取同一评价标准和整体划一的评价方式,教师是教书的机器,学生是学习的机器,教师看重的是学生的分数,而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是传统教学上的失误或失败,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的“学生观”必须得到彻底的改革。教师应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即教师在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中承认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差异,研究差异,从学生的角度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既关注那些将来可能成为“家”的少数学生,更要关心那些将来成为“匠”的大多数学生,实现教育教学面前无差生,让每一个学生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都能得到全面发展。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具有“服务”意识,宪法研讨式教师不再是唱“独角戏”,教师不再是课堂上高高在上的权威神圣不可挑战。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教师必须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为学生服务,树立“一切为了学生”和“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服务意识。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教学理念,要求教师要充分信任学生,营造轻松的课堂教学氛围,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通过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来体现教师的主导地位。因此,教师在宪法研讨式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给学生充分参与学习、讨论、有表现自己才华的机会,另一方面要注意倾听学生的意见,特别是学生的不同意见,教师不要强求课堂上一致的标准答案,而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通过教师的引导、启发、点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让学生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自己来推导出结论,领悟发现、得出结论,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科学精神。在宪法研讨式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教学理念,教师必须具备宽容的心态。当今学生个性越来越张扬,也许会在宪法研讨式中出现突发事件,学生提出与当今主流价值观相悖的观点和看法,给宪法研讨式教学带来不利影响。面对突况,教师首先要冷静,不要以言语压制学生,要允许学生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其次,教师要宽容,换位思考,俯下身子与学生平等对话,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朝着正确的主流价值观思考。教师具备宽容的心态,就具备了教师的爱心。爱和感动是教育的最高境界。学生的成长离不开教师的宽容,因为宽容是一种无声而有力的教育,是一种爱和感动的教育,换来的必是教学的双赢。

二、目标层面的教学理念———有效教学

宪法研讨式教学有其教学目标,即实现有效教学。有效教学作为宪法研讨式教学目标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丰富学生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所储备知识的结构体系,是一个人经过专门学习培训后所拥有的知识体系的构成情况与结合方式。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学生所达到的目标是既有宪法学专门知识,又有广博的宪法学拓展知识。宪法研讨式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学生将来担任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宪法研讨式教学既注重宪法学基础知识的教学,也注重相关知识的介绍,学生在掌握宪法学基础知识基础上,通过讨论或辩论向外延伸和拓展相关知识。学生为了在完成教师布置的研讨式教学的任务,必须查阅相关资料,拓展与宪法学相关的课外知识。因此,宪法研讨式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建立合理、丰富的知识结构。

(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通过宪法研讨式教学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提高学生文献检索能力。教师布置宪法学研讨式教学选题后,要求学生通过查找相关资料解决每个选题。学生通过查阅资料,文献检索能力提高了。第二、提高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每个学生在课堂上都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提高了。第三、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学生对查阅资料,并对每个选题撰写1000字左右的发言稿,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提高了。第四、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不仅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而且教师还要组织学生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讨论或辩论,学生的思辨能力提高了。宪法研讨式教学这种民主、和谐、开放式的教学,有助于解放学生的口,让其去问、去说、去讲、去辩,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增长才干;有助于建立“主—主”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无疑会对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三)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人格是指人类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是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映的特征。人格包括两部分:性格与气质。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中学生之间互动、师生之间互动,这种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能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懂得尊重和合作,懂得如何面对课堂上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有利于学生形成沉稳的性格和良好的气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三、操作层面的教学理念———自主、探究、合作、创新

宪法研讨式教学操作层面的教学理念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创新学习。

(一)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是与传统的接受学习相对应的一种现代化学习方式。自主学习是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的分析、探索、实践、质疑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自主学习具有自立性,即学习主体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自主学习具有自为性,即学习主体能够进行自我学习和思考;自主学习具有自律性,即学习主体对自己学习的自我约束性和规范性。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强调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布置课堂研讨选题后,要求学生根据选题查找相关资料,对选题进行分析、思考。改变传统教学中强调学生被动接受学习、死记硬背的现状。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探究学习

探究学习是在学生主动参与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猜想或假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获得思维发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一种学习方式。探究学习具有四个方面特点:第一、探究学习的主体是学生;第二、探究学习离不开教师指导;第三、探究学习从问题或任务出发;第四、探究学习必须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强调学生探究学习,学生在对教师布置的选题进行深入探究式的研究,即对选题所涉及到的研究现状、观点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要进行创新研究,在辩证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新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宪法学研讨式教学的探究学习,学生不仅能获得知识,更重要的还能培养他们的探究和创新能力,增加他们的情感体验。在探究学习中,能力的培养和知识的获得同样重要。

(三)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学习。合作学习是一种结构化的、系统的学习策略,通过分组方法,以合作和互助的方式从事学习活动,共同完成学习目标和任务。合作学习是一种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的学习策略。宪法学研讨式教学通过分组讨论对选题形成小组观点,然后在教师组织、引导下进行课堂研讨,通过课堂研讨环节,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中的分组讨论和课堂研讨都是学生合作学习的方式。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属于问题式合作学习。问题式合作学习是指教师和学生互相提问、互为解答、互作教师、既答疑解难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合作学习形式。这种合作学习模式又可分为生问生答、生问师答、师问生答等方式。在宪法学合作学习中,能够培养学生合作精神、交往能力、竞争意识。

(四)创新学习

第3篇

(一)培养宪法人是我国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理曾经说过,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这就说明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要实现依宪治国,不仅要求国家和政府的各个机关能够深刻的了解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髓,还要求社会群体大众能够清楚的认识宪法的重要性和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宪法的学习中去,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使用宪法的良好风气,通过长期的宪法实践活动,使人人都能够成为具有宪法意识的宪法人。而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人才,有责任有义务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增强对宪法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自身的宪法意识,进而能够在社会上带头拥护宪法,使用宪法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从而产生强大的社会效应,促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宪法的学习中来,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从而使国家和政府能够更好的依法治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说,在宪法教学中培养宪法人,是各高校进行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

(二)培养宪法人有利于的实现

是以宪法为基础并高于宪法的政治体系,是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要想做好依法治国,首先要实现依宪治国,通俗的说,建设法治国家也就是建设国家。要想实现,那么就得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宪法人,使他们在进行任何社会活动的时候都能够依照宪法的精神,从而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各方面都能够依据宪法进行管理和发展,形成良好的宪法氛围,进而逐步的实现治国。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祖国未来的发展能否繁荣昌盛的巨大任务就落在的他们的肩上,把他们培养成宪法人,从而能够用宪法来指导国家相关工作,使各个环节都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才能够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

(三)培养宪法人是促进法学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律师、检察官、法官因为犯了某某罪而被调查、逮捕。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学教学时没有重视对学生的宪法教学,导致他们在踏入社会后,缺乏宪法意识,不能够严格按宪法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做出有害社会与人民的事情。另一方面,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部分高校的教师只注意对学生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而不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大部分学生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从而也就不能够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运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高校法学专业发展的一个弊端,长期以往,只会阻碍高校法学专业的发展。因此,培养宪法人,使学生们能够拥有高度的宪法意识,是促进法学专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培养宪法人也是宪法教学的重要任务

宪法的学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研究,才能够逐步提高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和了解,从而真正的成为一名宪法人。而宪法教学的重要目标就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教会学生宪法的重要内容,并使他们学会运用宪法的能力,从而一步步的培养学生的宪法人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宪法习惯,为他们以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能够严格按照宪法的精神来进行。

二、宪法教学中培养宪法人的重要途径

(一)从事宪法教学的教师理应加强自身的宪法综合素养,首先成为宪法人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只有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言以身教,以身作则,才能够形成良好的带头作用,促动学生们能够以积极的心态深入到学习中去。同样,作为宪法教学的教师更应该首先成为宪法人,这样才有资格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进而逐步的促进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宪法人。教师要想成为一名宪法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宪法学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不断的加强自身宪法综合素养,并在教学上做到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调动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使他们认识到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其次,教师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要时刻按照宪法的相关准则进行一切的社会活动,这样给学生形成一个良好的开始,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逐步的培养他们使用宪法的良好习惯。最后,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要时刻观察学生的学习生活特点,注重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从而指导学生运用宪法知识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解决,这样就提高了学生应用宪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为他们成为合格的宪法人打好基础。

(二)在宪法教学中注重运用宪法实例,来提高学生学习宪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我国大部分高校宪法教学情况来看,许多教师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只是一味的向学生灌输宪法知识和理论,造成课堂教学气氛的枯燥无味,从而大大降低的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教师在宪法教学的过程中,要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的使用宪法实例进行分析和研究,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表达自己对实例的不同看法,这样不仅能够活跃课堂教学气氛,也使学生对宪法内容有一个更加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宪法教学中,运用鲜活的教学实例可以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从而促使他们提高宪法意识和参与国家政治建设的意识,这样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就能够运用课堂学习的宪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通过长期的宪法经验积累,逐步培养成合格的宪法人。

(三)在宪法教学中注重宪法教学重点,从而使学生具备宪法人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由于受根本法的性质影响,宪法的内容必然会包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政治问题。教师在宪法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合理的安排宪法教学重点,并重点讲解,使学生能在课堂上学到宪法内容的精华部分,从而能够真正的掌握宪法精神来指导社会实践活动。至于相对次要的宪法内容,教师可以稍微加以点拨,让学生在课外时间加以学习,这样学生们就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宪法教学的重点,从而能够把主要学习精力放在宪法教学重点上,使他们真正的掌握宪法的文化内涵,才能够在遇到实际问题时,知道运用什么宪法知识加以解决。

(四)在宪法教学中,着重公民基本权利,塑造宪法人格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与社会群体大众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内容,也是社会群体最为关心的内容。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两大类。因此,在宪法教学中,要着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塑造学生的宪法人格。有一位著名政治家曾经说过,宪法学本质上是人学,它的最高价值和核心命题就是人的尊严,可见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学中的份量。大部分学生在学成毕业以后,都会进入到社会成为普普通通的社会大众,那么他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权利的完善和保护。而在学校教育中,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使他们牢牢的掌握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内容,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宪法习惯,使他们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能够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危害时,能够勇敢的运用宪法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从而有力的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

(五)在宪法教学中重视提高学生宪法应用能力

宪法教学的任务不仅包括使学生掌握丰富的宪法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运用宪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在宪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提高想学生运用宪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首先,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运用现达的多媒体教学,在讲解宪法知识的同时,多放一些关于宪法内容的影像资料,例如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等等,使学生能够更直观的掌握宪法精神。其次,教师要多举行一些宪法辩论赛,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让学生在比赛的过程中提高宪法应用能力。最后,教师要经常组织学生进行一些课外活动,如组织学生进行社区走访,让学生们深入群众中去,了解宪法在群众的使用情况,并在课堂上形成激烈的讨论,这样学生在长期的学习时间活动中就能够逐步的提高应用宪法知识的能力,这也是培养宪法人的重要途径。

三、结语

第4篇

1.在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下,鼓励学生大实施胆创新

体育课的目的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并提高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小学生的体育课会有很多的游戏活动,不管是游戏,还是体育赛事,都必须守规则,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在宣布游戏规则时,需要告诉学生必须遵守规则,但可以在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不要把思维限制在原有游戏中,需要进行发散思维创造新游戏。以丢手绢为例,过去我们一直强调让学生沿着逆时针跑,而一年级的学生一般对方向不太敏感,所以老是会出现逆时针和顺时针混乱跑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老师的教学目标不是教会学生怎样辨别方向,而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创新。这样,不仅避免了扼杀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增加了游戏的趣味性,提高了学生运动的能力。

2.创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课堂

先学后教这种教学模式,主要是提倡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中心。过去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基本以老师授课为中心,导致学生自己总是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这种教学模式太呆板,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想象力,更无益于提高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当务之急就是给学生主动学习的时间和机会,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此一来,教学质量也必然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

当然,先学后教这种教学方式在刚开始实施时会比较困难,因为对于这种新的教学方式,老师和学生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大家都适应之后,这种教学方式的优点便能够得到突显。先学后教教学法需要老师不断地进行总结反思,不断地探索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不断地实践这种方式,学生逐渐地就会接受这种学习方式,而且越学越好,越学越轻松。因此,体育教学必须要做到先学后教,即保证每个学生都有主动学习的时间和机会。

先学后教教学法要求老师相信学生有很强的自主学习的能力,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务必做到让学生自己主动地学习。这种先学的方式与之前的预习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学生必须自己亲自参与的活动。老师也应重视学生的学习成果,并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随时调整自己的授课内容,使得老师授课有重点、有方向,学生听课有兴趣、有理解。

3.展示教师的核心地位,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课堂教学过程中,在学生自学结束后,老师就开始教的过程了,这也是教学的重心。这个过程的目标就是纠正学生在自学过程中犯的错误,并解决遇到的问题。此过程大约需要10分钟,全面提高了教育教学的效率。老师一般只需要讲重点和难点,大约占内容的20%左右,这样一来,老师的教学任务就是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归纳总结。

整个课堂教学的过程,都是以学生自学为中心,但不管哪一步,都需要老师的指引。老师在这个过程中就扮演了引路人的角色,就像人在黑夜中行走,需要路灯指明方向;也像人走在陌生的路上,需要路标指明目的地。老师就是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的路灯和路标。当然,老师需要从以往整个课堂都是自己在讲课的权威者,变成组织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开路人。

4.在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中,促进学生将模仿与创新有机结合

很多老师对先学后教这种教学模式的理解有一定的偏差,他们认为这种教学模式就是让学生自学,不需要老师指导学生练习。实际上,这种认识是大错特错的。大家都知道,一个人模仿能力是很有限的、很表层的,要想充分掌握并深入理解是必须经过专门的指导、训练才能完成的。不经过指导、训练,学生就不能很好地掌握动作要领,更不要谈创新。我们这里的创新是指学生在深入理解之后提出自己的新想法。

5.以学生为焦点,进行先学后教教学模式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学生甲和学生乙的理解能力就不相同。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就需要多关注一些能力较差的学生,在给他们指导动作要领的时候,还要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尤其是小学生,他们的自尊心很强,攀比心理也很强,要避免学生之间由于动作不规范而被嘲笑的情况发生。老师的教学过程应始终以学生为焦点,在学生自主学习之后,老师再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有效地指导,以提高教学质量。

6.以学生兴趣为教学基点,在先学后教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

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老师往往根据自己的理解,自己觉得哪些地方会出现问题,从而进行授课。这种方式忽略了学生的理解范围和理解能力及兴趣爱好,导致老师和学生的交流沟通出现很大的障碍,而原因在于老师没有了解学生的想法。要想成为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必须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采纳学生好的观点意见,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应该做到因材施教。以跳绳为例,本来要进行跳绳的训练,可是学生却喜欢掷沙包,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跳绳竖直放置,看同学谁扔得高,或者把跳绳放远一点,看谁扔得远。将跳绳和掷沙包结合起来,让同学在快乐中学习。

二、结语

总之,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可以同时减轻老师和学生的负担,使得学生能享受学习的过程,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5篇

(一)第一阶段:释疑解难阶段这一阶段又称为启发联想阶段。在这一阶段,对于教师而言,就是要创造启发的条件,解决在第一阶段提出的疑问,促使学生将新的知识与旧的知识发生联系,达到解决疑问的目的。教师在这一阶段必须做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对于过去学生已经学过的知识做一个简要的回顾或者总结,让学生对新提出的问题产生困惑,这样就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第二,对于已经学过的知识进行复习,唤起学生对原有知识的已经产生的观念。而对原有知识的复习,要有所选择,一般是按照新知识的学习需要选择的,目的就是要将新旧知识加以联系。例如在学习“宪法关系”这一问题时,我们一般要讲授的是宪法关系的概念以及宪法关系三要素等内容。而在讲授时,教师就可以先设问:宪法关系是否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是,法律关系是如何定义的?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这是学生原本已经熟悉的旧知识,对这一原有知识进行复习后,再将这一知识与新的知识联系,这就实现了新旧知识的同化。

(二)第三阶段:释疑类化阶段这一阶段又称为作用启发阶段。第二阶段我们实现了新旧知识的同化,而在第三阶段我们要做的是使取得联系后的新旧知识在联系点上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就是具体化的过程。奥苏伯尔指出:“这是把抽象的上位知识推广到同类的下位的具体事物上去,使抽象的知识与它所反映的具体事物之间建立联系”。[7]按照大教育家孔子的观点,其提到的“举一反三”中的“一”就是这里的抽象概括,这个“一”就具有“反三”的类化迁移的功能。这一具体化的过程既是检验抽象化过程中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标准,也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以上几个过程就体现了启发式教学的基本模式。当然,启发式教学能否发挥最佳的效果,还要视乎教学材料的选择,学生的学习态度,教育者的启发诱导的方式是否得当等几个关键因素。

二、启发式教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宪法学课程运用启发式教学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有:

(一)重结论,轻过程具体表现为教师把重点放在启发学生得出正确的答案上。如果学生回答错误,教师则对回答错误的内容视而不见,只注重得出的结果是否正确,却对学生得出结果的过程忽略了。很多教师在实施启发式教学时,总是本着一种希望学生能尽快洞悉教师设问的目的的心理,总是期望学生很快得出老师预设的答案,所以就势必造成“重结论,轻过程”。这实际上是传统的教学思想在作怪。

(二)变“主导”为“主问”“启发式教学内在本质是建构和塑造学生的主体性,体现教学双主体性的规律。”不过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应该由教师启动,所以从这个层面而言,教师具有主动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误解其“主导”地位,将简单的提问视为“主导”。虽然提问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提问不是简单的“对不对”、“是不是”之类的问题。启发式教学中,问题是教学的出发点,适当适时地提出问题并指导学生答疑解难,是启发式教学的主要模式。但是提出的问题应该具有启发性和思考性,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启而不发启发式教学法的运用体现的是教学互动。教师设问之后,必须由学生回答,这才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问完某一个问题之后,学生没有及时回答或回答错误,教师就会认为对这样的学生启发是白搭。面对这种情况,教师应该理性分析,如在启发过程中是否考虑到了学生的不同水平,有没有针对学生的兴趣,等等。

三、启发式教学在宪法学教学中的意义

(一)有利于师生互动,促进教学相长“启发式教学的过程就是一个教与学双方互动的过程。”教师在教学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运用不同的启发手段,通过释疑解难,带动学生积极的思维,帮助学生认清问题,而学生在这一启发之下,主动思考,获取知识。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双方实现了交流和互动。此外,启发式教学还能促进教学相长。教师在宪法学教学中运用启发式方法,先对学生进行启发,把他们的思维带动起来,再促使他们积极思考,这体现的是教师在促进学生的“学”。

第6篇

怎样使学生具有“发现交流”的能力呢?

一、重视学法指导,使学生掌握“发现交流”的本领

指导小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应从小学生思维发展的实际出发。因为他们正处在由具体形象思维向一般形象思维和初步抽象思维发展的阶段。这就是说,小学生比较容易接受具体的形象的知识,所以对小学生的学法指导,不是进行抽象的讲解,而是应结合具体内容的学习逐步进行渗透。为了指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首先要指导学生理解词、句。对此,我不是要求学生去背解释,而是要求学生找出有关的句子和段落,联系上下文,知道词、句在课文中的意思。即使学生通过查字典了解了词、句的本义后,我也总是再要求学生联系课文来理解这些词句在课文中的意思。然后,启发学生通过想象体会词句所描写的意境,通过与同类同语的比较,体会这些课文运用语言文字的精妙之处。这样久而久之,学生就掌握了语文学习的方法。

二、创造机会,锻炼学生“发现交流”的能力

能力,通常是指完成一定活动的本领,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生初步感知了一种学习方法,并不等于就已经掌握了这种学习方法,就会在实践中运用这种方法,当然更谈不上熟练地运用。所以,为了提高学生“发现交流”的能力,我在教学的全过程――从课文的导入、审题,到初步感知课文,到分析理解课文,到小结归纳,都创造机会,让学生来进行发现交流。至于教师的主导作用,则是在学生想讲而讲不清,想挖而挖不深,想结而结不了的时候才加以点拨,加以启发引导。转贴

三、确切地评价学生,激发学生“发现交流”的兴趣

要在课堂内实施“发现交流”,就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主动求知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参与“发现交流”的兴趣。为此,我十分重视正确评价学生“发现交流”的积极性,对学生发现交流得好的,常常是发自肺腑地赞一声:“你讲得真精彩。”“你真会动脑筋,想得比老师还深。”“你能紧扣中心,理解得很有层次。”……对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我更注意给予真心实意的评价,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对他们是充满希望的:“你今天讲得真好,说明你有能力学好语文。”“你的发言令人对你刮目相看了,进步真快。”布鲁纳说:学生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的兴趣。我在评价学生时注意紧紧结合具体的课文内容,让学生感受到语文学习的无限乐趣和魅力。

四、重视课外阅读,拓宽“发现交流”的知识面

语言文字产生于生活、生产,运用于生活、生产。如果教师只是把眼光停留在几十平方米的教室,只是停留在一学期教二十几篇课文,要想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是很困难的。学生课内发现交流的质量水平很大一方面取决于课外的学习、生活。因此,我十分重视学生的课外阅读,把学生的眼光引向浩瀚无垠的社会,引向课外读物。经常表扬一些课外阅读好的学生,介绍一些报刊杂志上的好文章。丰富的课外阅读,提高了学生课内发现交流的水平。

课堂教学的改革,为了适应学生的发现交流,我备课时首先做到目标明确。不仅是每一课的目标明确,而且整个单元,整册教材,整个年级乃至整个中,高年级的语文教学目标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就使我能把每一课的教学放到语文教学的整体中进行考虑,知道每个知识点在整体中的地位。

还有就是在备课时心中要有学生,要对学生的知识基储思维能力有清楚的认识。

第7篇

(一)师资队伍整体法律素质不高原来,高校法制教育课程主要是《法律基础》课程,经过改革,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为一门课程,形成新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新的课程方案出台以后,对担任该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素质要求提高了,该课程要求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但在现实中,担任该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往往仍然是原来的德育教师,他们中大部分人主要专修思想道德修养,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为数不多,他们的法制教育教学水平在总体上可能逊色于其他专业教师,导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法律知识无法讲透,法律专业术语解释得不够精准,学生无法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如果学生提出与法律相关的问题,部分教师往往无法给予学生准确的答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受到制约,限制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法治观念的培养,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所谓“法律素质”,是指人们认识上、行为上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养和能力。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用法能力构成了法律素质的三项基本要素。可见,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除了要传授大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帮助大学生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从而使大学生将法律知识和法律信仰外化为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然而,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传授法律知识,而不注重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导致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因为畏惧法律而学法、守法,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仰而学法、守法。

(三)传统的教学方式较单一,降低了课堂教学效率由于教材篇幅和课时的限制,目前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仍采取传统的方式,即在课堂上只注重灌输课本知识,而缺少师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也忽视了课外的实践教学,这种单一的教育教学方式,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使学生对基础课缺乏热情和兴趣,降低了课堂教学效率,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往往只关注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课程,如专业课、英语课。对基础课则不够重视,有些大学生认为基础课不是主课,学不学无所谓,只要考试过关就行。正是由于这种偏见,所以在基础课课堂上,经常能见到学生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如复习其它课程、做课外作业、阅读课外杂志、甚至是补足睡眠时间,认真听课的学生很少。很多学生往往到了考试前几天才开始复习,只求平安过关。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是无法达到教学目标的。所以,大学生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是影响法制教育实效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从教材内容含量来看,法制教育在形式上有弱化趋向,这为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增加了难度,也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课程内容多而课时有限,所以教师在教学时,有时只能对重要的知识点进行讲解,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而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往往因课时限制而无法进行。其效果是大学生只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貌,能够知法,却不懂法,更不知道如何用法,至于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更是难上加难。

(三)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随着几十年的法制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司法状况有所改善。然而,国家机构的执法力度仍然有所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司法腐败现象。在信息时代,大学生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和知识,一些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现象也被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和转载,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看法,大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有时不能理智地看待某些事情,这些负面报道使大学生对法律产生了不信任,甚至对法律失去了信心。所以,当前社会中的行败现象、司法腐败现象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冲击也是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的原因之一。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模式

(一)提高授课教师的专业素质,优化师资队伍前面已述,有些高校的基础课教师往往是由德育教师担任,而没有专职的法制教师授课。若没有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法制教育工作难以取得成效,进展缓慢。因此,高校应当优化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立一支专业的师资队伍,能够使学生更加深入理解法律知识以及法律精神,从而保障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一名高校法制教育专职教师,要了解法制教育的目标,要注重知识的积累和教学方法的完善,以及注重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这样才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二)改变目前单一的法制教育形式,实现教育形式的多样化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是主要依托“基础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由于“基础课”内容的深度、课时等方面的局限性,所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开拓其它的教育形式,来弥补基础课的不足。比如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开设法律选修课、组织法律咨询、设置法制教育宣传栏,通过校园广播、校报、讲座等多渠道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环境。

(三)完善教学模式和方法,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和手段目前,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仍然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授课老师应该注重完善教学模式和方法,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除了采取传统的教学方式以外,教师还应注重对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和手段。

1.将课堂教学方式从单向灌输方式转变为灌输方式和启发方式相结合。所谓启发式教学,就是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习惯,帮助学生开拓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教学中增加互动环节,加强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

3.将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案例教学法由案例、问题、分析、结论四个部分组成,最大的特点是理论联系实际,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因此,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利用案例向学生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这样,学生就不会感觉到法律课的枯燥和难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