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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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各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管理、环保、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等9大类35项内容。
(一)环境质量目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
(二)工业污染防治包括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不稳定达标企业停产治理或关闭、“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草浆生产线、“十五小土”企业新建或死灰复燃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情况等内容。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情况、按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情况等内容。
(四)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包括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打井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等内容。
(五)生态环境保护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面源污染防治计划编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的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和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情况、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等内容。
(六)辐射环境管理包括放射源许可证和身份证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
(七)环保包括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情况、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发生情况等内容。
(八)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包括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情况、河流断面水质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情况、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内容。
(九)实行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包括环保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环保投入情况、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执行情况等内容。
市直有关部门环保责任目标按各部门职责,以目标责任书中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环保目标考核由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平常目标运行管理情况和年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二)自___年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于当年3月、6月、9月___日前向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市政府每季度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执行情况予以通报。
(三)每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向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报告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自评报告要认真汇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同时针对考核指标陈述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文字陈述语言要精炼,条理要清楚,引用数据要准确。
(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折算为标准分数记入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体系,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评估考核办法。
四、奖惩
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3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对年度环保目标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县区和部门由市政府授予环境保护工作优秀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目标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目标责任单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本年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因查处不力导致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或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不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制”,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且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被取缔关停重污染企业出现大面积反弹的;所辖乡镇因“十五小土”企业死灰复燃问题被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通报累计达三次以上的。
附件:1.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指标及分值(略)
2.市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考核指标及分值(略)
3.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分解细则
附件3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分解细则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2分。依据环境监测部门每月的地表水责任
目标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考核。全年平均浓度值每高于目标值10毫克/升扣2分,直至扣完。
(二)操作解释
目标断面考核的监测数据以人工监测数据为主,逐步向自动站监测数据过渡,全年检测总次数按24次(每半月一次)计算,加密检测期以每月监测平均值作为本月考核依据。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20__年以前氨氮指标作为参考指标。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3-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达标率()=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之和×100
2.计分方式
本项满分6分。达标率大于等于98时得6分,大于等于90时得3分,小于等于90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的数据进行评定。
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满分5分。一年内各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抽查、监测每发现一家超标排放企业扣0.5分,扣完为止。
四、不稳定达标企业停产治理或关闭情况
本项满分3分。未按要求进行停产治理或关闭不到位的,年内各级环保部门检查发现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1.指标定义
“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是指《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建成投入运行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破产倒闭且不再排污视为完成。淮河流域工业项目以新修订项目为准。
2.计分方式
本项满分3分。按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得满分,少完成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3.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投运情况以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汇总情况依据。
六、建设项目环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情况
本项满分4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3分。发现一起未执行环评要求者扣1分,扣完为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1分。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篇章者得1分,否则得0分。
七、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满分4分。发现一起未执行“三同时”者扣1分,扣完为止。
八、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生产线情况
1.指标定义
按照责任目标书要求的工业结构调整内容按期落实到位。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3分。按期全部完成得3分;未按期全部完成得0分。
九、“十五小土”企业新建或死灰复燃情况
1.指标定义
严禁新建小造纸等“十五小”、“新五小”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确保无死灰复燃现象。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5分。年内各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发现新建或死灰复燃1家扣1分,扣完为止。
十、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1.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按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得1分,否则得0分。
2.操作解释
排污许可证发放按照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发,并报市环保局进行备案。
十一、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
1.指标定义
按目标责任书和流域水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期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3分。全部按期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得3分,到期少完成1家扣1分,扣完为止。
十二、烟尘控制区及噪声达标区建设
1.指标定义
烟尘控制区是指建成区内,对各种锅炉、窑炉、茶炉、食堂大灶排放的烟尘黑度和各种炉窑、工业生产设施的烟尘浓度进行定量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域。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建成区内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环境噪声达标区是指通过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综合整治,强化管理,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指标要求,经验收合格的区域。按照责任目标书要求的工业结构调整内容按期落实到位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是指建成区内噪声达标区面积之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本项满分4分。年内完成烟尘控制区建设,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否则扣2分;年内完成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否则扣2分。
十三、辖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本项满分3分。完成大气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得1分,否则扣1分;在燃气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拆除或改造2吨以下燃煤锅炉(改为清洁燃料),拆除或改造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扣1分;规划区内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仪得1分,否则扣1分。
十四、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照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当年应开工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已开工建设的得2分,否则得0分。
十五、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情况
本项满分3分。按照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当年应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得3分,否则得0分。
十六、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期完成现有及新建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运行正常得2分,否则得0分。
十七、污水处理厂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即市场化运营情况
本项满分2分。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按期完成改制得2分,否则得0分。
十八、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情况
(一)按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收污水处理费的比率。
计算公式:
征收率=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自来水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 自备井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2分。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得2分,否则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按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垃圾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收费用的比率。
计 算公式: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实际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垃圾产生量×征收费率×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者得1分,低于90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
十九、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期完成现有及新建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进水量达到其设计能力的75以上得2分,达到其设计能力的60以上得1分,小于60得0分。
二十、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本项满分1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一、打井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分年度打井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本项满分2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年度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本辖区基本农田化肥与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区域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0__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限期治理计划)编制及实施目标得2分,未全部完成得0分。以政府的批复实施文件为依据。
二十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本项满分4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并报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得2分,未全部完成的扣2分。以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的建设
本项满分2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得2分,未全部完成的得0分。以省、市农业、环保部门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文件为依据。
二十五、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
本项满分3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年度按时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得3分,未完成的得0分。以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六、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情况
本项满分3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按时完成省级(或国家级)环境优美小城镇的创建工作得3分,未全部完成的得0分。以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七、农作物秸秆禁烧
本项满分1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秸秆禁烧率及综合利用率达到标准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八、放射源许可证和身份证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
1.指标定义
放射源许可证和放射源身份证发放指已发放放射源许可证和放射源身份证的单位数占全部用源单位总数的比率;放射源安全管理是指不发生放射源事故;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指已送贮的废源数占全部废源总数的比率。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不发生放射源事故,许可证发放率及处置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主管部门的发证为依据。
二十九、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情况和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情况
本项满分1分。年内无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发生,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
本项满分1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者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一、河流断面水质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本项满分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者得1分,否则扣1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者得1分,否则扣1分。
三十二、重点污染源监控设施安装
本项满分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者得2分,否则得0分。
三十三、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
本项满分1分。按要求完成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四、环境监测及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本项满分4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否则扣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否则扣2分。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95〕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对执行中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须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划拨用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原用地范围内实施拆迁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购买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新建的房屋须提交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安置用房的质量验收证明;
(四)异地安置期房的开工证明;
(五)租用的周转用房提交周转用房的租赁合同;新建周转用房,提交建房批准文件;
(六)安置用房的设计图纸;
(七)异地安置期房资金到位证明;
(八)拆迁委托协议书和拆迁资格证明。
二、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后,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一)安置现房的数量、住用条件及市政和生活配套设施;
(二)异地安置期房是否开工及进度;
(三)临时安置用房的数量和住用条件。
三、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查工作,自拆迁人提交《审批表》及全部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城近郊8个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上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自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编号管理,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编号发放。
四、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须与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拆迁人对《责任书》必须严格履行,凡违反《责任书》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按拆迁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罚。
拆迁人拒绝签订《责任书》的,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异地安置被拆迁居民的现房数量,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比例。
周转房数量按房屋间数计算比例。
拆迁安置用房总数量,是指安置现房和期房建筑面积的总和。
以上各点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
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责任书(略)
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征询意见书(略)
四、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9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近年来,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进展较快,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置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被迁居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期安置被迁居民的问题仍较为严重。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被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做如下通知:
一、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除必须符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异地安置被迁居民的现房数量,达到被迁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远郊区、县的现房不计入该比例之内);
(二)周转房数量达到周转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
(三)拆迁安置用房的总数量、户型比例等应当达到安置拆迁户的需要条件;
(四)安置用房的市政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和交通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等),应当具备使用条件;
(五)用于异地安置拆迁户用房的建设资金、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均已落实,并已开工建设。
二、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统称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条件,必须严格审查。城近郊8个区房地产管理局向拆迁单位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否则一律无效。各区、县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拆迁政策,必须报经市计委、市建委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须与区、县拆迁管理机关订立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完成拆迁,严格履行与被迁居民签订的拆迁协议。用于拆迁周转户回迁或者异地安置的用房及房屋配套设施,均必须比拆迁协议规定的安置期限提前6个月竣工,以保证被迁居民按期安置。
四、由于特殊情况,用于拆迁居民的安置用房不能按期竣工的,拆迁单位必须提前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迁居民说明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建设速度,并按规定向被迁居民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擅自延长规定拆迁期限的,由拆迁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迁居民经济损失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
一、全面完成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在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xxx市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确保市长环境保护责任数落实到实处。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年的环保责任书的工作任务,会上,市政府制定了责任分解方案,《-年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已分解完成。把37指标分解到各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于建民市长分别与各单位签订了环保责任书,规定了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任务目标和规定完成时限,制定了检查、调度、奖惩制度,先后出台相应文件和技术规范10余份。市政府和环保局对责任书完成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及时进行调度,并定期向市人大报告了有关工作情况,确保了市长责任书的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切实保障《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国家、省和xxx市关于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当前环保工作的形势,市政府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听取环保部门和分管市长的专题汇报,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三次深入有关企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明确要求环保部门,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办事,尽管现在各镇办、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很高,但决不允许重污染项目在我市落户。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治污要求,全市以调整促治污,以治污促发展。《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已配合xxx市环保局编制完成。一是完善和改造治污设施。二是对治污能力不足、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限产。三是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开发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对工业生产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取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充分利用现有政,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步伐
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生存环境,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当前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一是尽快实施城区雨污分流工程,确保府河截污工程今年11月完工;西北护城河截污工程今年底前开工。二是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手段,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在现有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组织专门班子,配合水资源办公室征收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三是积极探索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运行机制,尽快走出一条“市场经营、政府补贴、资源利用”的良性运行路子,切实改善城区河道面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热点问题。
四、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在当前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新、扩、改项目不断上马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污染物排放量不再增加,是市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须十分注重的问题。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酸雨及二氧化硫控制区规划》正按计划进度实施。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碧水蓝天”,坚持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坚持环保工作的高度集中管理,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用水量大、没有可靠治理技术、不能做到废水有效综合利用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批准建设的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要做到100%。二是在全市大力开展环境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当前重点抓好兴隆庄煤矿、古城煤矿的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和太阳纸业、热电公司、xxx机务段的清洁生产审计工作。三是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在重点河流段面和重点水污染企业建设在线自动监控网络,确保河流水质和重点企业排污口监督管理不失控。四是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建设的水污染项目坚决予以查处,严防“十五土(小)”项目死灰复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
规划建设生态城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四型城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我市党代会精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市政府将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增强竞争力”的思想,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贯穿始终,既关注生态经济体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障体系,又关注人居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努力寻找新的发展动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环境;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把生态化原则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高效生态产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谋求有力的环境支撑。认真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尽早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区”验收。(1)
六、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解决城区大气污染问题,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的方针,市经贸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抽调人员联合组成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集中对城区大气污染进行联合执法。一是在供热管网到达的地区取代了31台计112蒸吨的分散小型锅炉,使60多个企事业单位停用燃煤锅炉,加入集中供热网。二是综合整治城区饮食摊点。采取宣传发动、限期整改等措施,使城区200余个摊点改烧液化气、型煤等清洁燃料。三是对城区和交通要道两侧小型大气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燃煤茶水炉128台,城区1蒸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备了消烟脱硫除尘装置
,对医院、商场、学校及宾馆13台锅炉进行了二次风改造。
七、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实施总量控制。坚持对全市各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环保责任书的要求,明确各企业允许排放污染物的总量限额,没有总量余额的,禁止新上污染项目,促使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逐步消减排污量。二是划定烟尘控制区。目前,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已达14平方公里。编制了《烟尘控制区区域划分方案》等文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的配套措施。三是加大排污费的饿征收力度。依法征收、以收促治,运用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四是建立了废气排放和废水治理设施档案。对全市所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治理设施进行了摸底统计。五是严格新建项目管理。坚持“三同时”制度和“三不上”、“三不批”原则,两年来否决污染项目10余个,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八、加强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xxx市是山东省实施“双百工程”的第一批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之一,年市政府委托省社科院编写完成了《xxx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于年2月26日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已由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审议批准,逐步实施。《规划》将对全市下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创建《环保模范城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正按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九、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把提高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秉公执法、维护公众利益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新颁布《征收排污费条例》及实施细则,已经完成监理人员技术培训,正逐步推开。在前期保证环保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添置更新环保监测和监督管理设备,提高环保工作自动化程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3个子站、1个总控站),已经完成技术人员培训及设备洽谈,只待财政拨款。
责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把提高队伍素质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完善并坚持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培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四型城市”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环保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xxx日报》开办了《今日环保》栏目。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都设立环保专题栏目,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注重把《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四五”普法、“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察局和广电局开办的“行风热线”,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
十一、招商引资工作,已完成项目意向协议。
二oo四年环保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全国环保会议精神和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年环保工作。
二、抓好环境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市长、县市区长环保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三、针对南水北调工程形势,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我市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继续实施再提高工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使排污企业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及时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根据《xxx市生态建设规划》制订的目标和任务,抓好xxx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五、对照—年度市长环保责任书以及我市市长与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责任书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加强调度,抓好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好考核、奖惩兑现的前期准备工作。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验收。
一、“十二五”期间,街道办事处应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减排量741.2吨、46.0吨、53.8吨、6.7吨(不含机动车)。其中,2013年各项减排比例要达到2015年减排目标比例的60%以上。
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一)分解减排目标责任
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实施总量减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总量减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减排项目分解到具体项目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和国家、省、市、区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督促按期关停审批(核准)新扩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强监控、严格监管、关停到位。制定上报所属树脂工艺生产企业的关停计划,引导企业做好关停转产准备,确保2013年全区取缔树脂工艺生产行业。
(三)加强所辖企业环保日常监管及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对所辖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巡检制度,及时向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应企业情况,协助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整改,引导企业于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提升。
(四)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
引导所属企业完善污水配套管网,确保规模以上企业产生的污水年年底前全收集进工业园区及城市的污水配套管网。组织辖区重点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回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五)引导生活能源清洁化,实施非电锅炉(炉窑)减排
2012年月日起,区划定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街道办事处要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推进生活能源清洁化,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炉窑,不得经营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2012年底前,现有燃煤(重油、渣油)炉窑全面实施煤改天然气(LNG)或改电等清洁能源,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所有非电炉窑排放的污染物应治理并按期达到《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SO2、NOx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规模大于20蒸吨/小时的非电锅炉限期于2013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设脱硝装置。
(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及年度计划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完善辖区内污水配套管网,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尤其是加快污水支管网建设力度,2015年实现辖区内所有生活、工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七)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的截污改造工作,加强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进行监管与巡查,及时拆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及时制止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完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严查向水体倾倒垃圾等污染和破坏水质的人为活动,确保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无生活垃圾排入。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警示牌、界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办事处年10月底前,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顺发养殖场)必须关停。
(八)加强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
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稳定环卫队伍。实施市容网格化管理,抓好市容环卫督导队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清理与转运生活垃圾,保持辖区环境卫生,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九)加强环保工作保障
严格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减排工作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必须确定1名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及至少1名环保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并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造福人民、惠及子孙的事业,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节能减排、解决环保问题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我县启动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选址、审批、招商等前期工作,但进展不平衡,效果不理想,全县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整体工作滞后。因此,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
(一)主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提出2009年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具体任务和要求为:
1.2009年年底前建成靖边县污水处理厂。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要与厂区建设同步进行,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前必须完成配套管网建设。
(二)建设规模。按照“实事求是、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实施该项目。污水处理厂总规模3万吨/日,总投资3000万元,包括厂区和主干管网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5万吨/日,中水回用2.4万吨/日,主干管长度12公里,总投资4000万元。
(三)建设方式。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县对新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原则上采用ppp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建设。
1.通过招商引资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商务谈判等多种形式确定bot或ppp投资运营商。
2.项目可研、环评、征地、补偿、厂区三通一平工程等前期工作及费用由县政府统一负责承担。
3.ppp模式经营期限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到期后所有资产由投资商无偿移交,县政府享有产权,经营方式另行协商。
4.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污水处理费按保底基数各自承担,未达到保底污水处理量的,按保底量交纳,超过保底量的,按实际数量交纳。
5.根据有关规定,特许经营商必须具备良好的投资信誉、财力、技术等条件,同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项目进退机制。
(四)资金筹措。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采用“政府建网(清运)、社会建厂(场)、产业运作、政府配套、企业按规定标准排放、政府按达标水量付费”的建设经营模式,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外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1.争取中、省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20万元,中省预算内资金和环保治理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
2.市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2008年计划600万元,2009年计划400万元)
3.特许经营筹资2000万元。将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采取bot或tot的模式打包出让特许经营权给一个有技术、有资金实力的专营公司进行建设经营。
4.县政府自筹1900万元。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尽快启动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我县要紧紧抓住当前中、省、市对城市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有利时机,切实把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实施、早日建成投运。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审批、环评、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时设计,配套管网原则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
(二)强化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程管理
按照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艺流程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时序。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必须做到配套管网工程先行建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突出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等工作,切实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到实处,保证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优质高效建设。
(三)建立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及补偿机制
1.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一是建立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二是以“成本+合理利润”为核心,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包括收费主体、管理使用主体、标准调整主体;四是制定中水价格和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补偿机制。要加快建立鼓励使用中水、污泥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推动中水、污泥和垃圾的资源化。县政府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镇污水收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低和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四)强化运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达标排放
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运营费用的重要依据。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并连通。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要限期整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运营费用与污水处理cod合格率挂钩。污水处理厂接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得低于有关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达到标准以上的,县政府应按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按有关规定在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中扣除;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标准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县政府成立靖边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张凯盈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田启庄担任,县政府办、经发局、监察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招商局、审计局、双创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孙治和同志兼任。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县城污水处理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工作,确定建设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比例,监督项目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污水处理项目推进的协调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审查对外招商方案,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汇总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制定项目推进目标责任书及其考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经发局:负责宏观管理,及时审查、审批、申报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检查监督并组织竣工验收。
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财政局:负责依据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依据投资计划,按项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以及国家和省、市上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不流失。
城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行业技术指导和建设、运行、管理及监督工作;参与初步设计评审;建立和完善运营监管体系,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制订中水回用、污泥利用的管理办法。
物价局:会同财政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制订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及标准;制订中水回用、污泥价格标准;对污水处理收费的监管,督促全县进一步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
环保局:负责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参与初步设计审查。依据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争取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的监督监测和垃圾处理场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项目环评的审查和报批,参与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与建设部门共同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网络。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污水处理项目土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招商局:负责污水处理厂招商引资工作,拿出招商方案,包装好污水处理厂区项目,推介并完成bot、tot方式的招商。
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双创办:负责项目建设与双创工作任务的衔接,提出双创工作对项目的要求。
**年城市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上级提出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为工作的主线和切入点,本着实事求是,施政为民的精神,联系管区的实际情况,力求深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城市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方向为目标。
一、继续抓好“四个建设”,全面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组织上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事业心,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标上确立“工作成绩争一流,环境卫生创先进”,争创市、区级卫生先进集体和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制度上进一步建立科学有序的辖区城市管理机制,落实**区《城市管理辖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强化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城市管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对辖区组织管理、居民楼院管理、门前“三包”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实施考核,检查评比,严格坚持日巡察月考评年评比制度;网络上进一步扩大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的范围,不断完善辖区各单位、社区的卫生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权,严格落实辖区责任制,努力形成以街道为中心的全方位城市管理网络,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类督办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长效管理机制的方向发展。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格实行辖区责任制,办事处分管领导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扩大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城管科在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实行全天候、网络式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进一步调动驻辖区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三是发挥办事处卫生协管员的突击队作用,努力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在整个街道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三、召开**年城管工作会议,下达兴隆路管区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以搞好城区爱国卫生为主线,做好春冬两季的灭鼠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年是青岛市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第十八个卫生活动月,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真正把责任目标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确保十八个爱国卫生月和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组织、有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使计划与进度目标和效果的统一。年内做到争创一个市级卫生先进集体,一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一个市级无烟单位,确保**年城市管理工作做到“保二争一”的总体目标。
四、大力推进居民楼院的整治的力度,不断改善生活环境。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兴办的拆违任务六千五百平方米,虽没有去年的拆违量大,但今年的拆违难度大,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拆违同时要进行大力宣传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做到拆违不拆民心,拆违凝聚民心。重点拆除杭州支路北侧、温州路24-38号、瑞昌路210-216号、兴隆路78号及群众反应举报需拆除的违章建筑。硬化居民楼院3万平方米左右,对温州路24-38号,兴隆路78号,瑞昌路210-216号楼院,瑞安路101-133号楼院进行综合整治,新增绿地1000平方米左右。自来水一户一表,计划安装4000户左右,特别对已收缴安装费和超水费的楼院争取第一批安装完毕。在做好整治楼院的同时要考虑暖气、煤气、一户一表的改造安装问题,尽力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到配套安装,避免人力物力的重复投入,并且首先要考虑与**年建设五个和谐社区结合起来。
**年城市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上级提出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为工作的主线和切入点,本着实事求是,施政为民的精神,联系管区的实际情况,力求深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城市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方向为目标。
一、继续抓好“四个建设”,全面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组织上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事业心,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标上确立“工作成绩争一流,环境卫生创先进”,争创市、区级卫生先进集体和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制度上进一步建立科学有序的辖区城市管理机制,落实四方区《城市管理辖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强化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城市管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对辖区组织管理、居民楼院管理、门前“三包”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实施考核,检查评比,严格坚持日巡察月考评年评比制度;网络上进一步扩大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的范围,不断完善辖区各单位、社区的卫生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权,严格落实辖区责任制,努力形成以街道为中心的全方位城市管理网络,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类督办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长效管理机制的方向发展。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格实行辖区责任制,办事处分管领导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扩大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城管科在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实行全天候、网络式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进一步调动驻辖区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三是发挥办事处卫生协管员的突击队作用,努力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在整个街道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三、召开2**年城管工作会议,下达兴隆路管区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以搞好城区爱国卫生为主线,做好春冬两季的灭鼠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年是青岛市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第十八个卫生活动月,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真正把责任目标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确保十八个爱国卫生月和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组织、有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使计划与进度目标和效果的统一。年内做到争创一个市级卫生先进集体,一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一个市级无烟单位,确保2**年城市管理工作做到“保二争一”的总体目标。
四、大力推进居民楼院的整治的力度,不断改善生活环境。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兴办的拆违任务六千五百平方米,虽没有去年的拆违量大,但今年的拆违难度大,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拆违同时要进行大力宣传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做到拆违不拆民心,拆违凝聚民心。重点拆除杭州支路北侧、温州路24-38号、瑞昌路210-216号、兴隆路78号及群众反应举报需拆除的违章建筑。硬化居民楼院3万平方米左右,对温州路24-38号,兴隆路78号,瑞昌路210-216号楼院,瑞安路101-133号楼院进行综合整治,新增绿地1000平方米左右。自来水一户一表,计划安装4000户左右,特别对已收缴安装费和超水费的楼院争取第一批安装完毕。在做好整治楼院的同时要考虑暖气、煤气、一户一表的改造安装问题,尽力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到配套安装,避免人力物力的重复投入,并且首先要考虑与2006年建设五个和谐社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