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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现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现有各类水库8.5万余座,水库总库容达5542亿立方米,约相当于全国河流年径流总量的五分之一。全国水库防洪保护范围内有3.1亿人口、132座大中城市、4.8亿亩农田;全国水库等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约6000亿立方米,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全国有100多座大中城市,主要或全部依靠水库供水;水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4.24%,水电年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4.77%。水库是江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工程措施。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库在历年的防洪抗旱、生产生活供水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2005年,水库的科学调度为珠江压咸补淡、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以及在汉江、闽江防洪中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水库也存在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等问题,不仅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甚至发生过垮坝,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非常惨痛。虽然近年来由于加强管理和开展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形势总体有所好转,但对水库安全仍不能掉以轻心。各地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为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基础,进而为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管。水利部每年汛前在全国性新闻媒体公布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责任人名单的公布方式。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2006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按照附件形式填好后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要求用Excel制表,在报送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信箱:ytxu@)。以后每年4月30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年度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原责任人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并及时向水利部报送。
三、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应急预案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政府审批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应在2006年主汛期前完成审批。
四、建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中要明确各类事故的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说明水库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发生重大险情、垮坝、影响县及县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库水质污染及人员死亡等重大事故,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水利部。水利部受理电话为(010)63202689,63202807;传真电话为(010)63202807,(010)63202685。
五、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制度
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水库要在2006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大中型水库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水利部将对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检查、巡查等各项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
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属地方项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负责进行除险加固。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各省要按照我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责任,逐库逐条加以落实。对目前中央补助项目中有的存在前期工作薄弱、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到位率低、投资计划管理混乱、"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和验收率低等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各地要对本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制定规划并做出整体安排,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以实施,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大中型和位置重要、险情严重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期度汛安全。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对水库安全度汛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合理的调度运用方案并严格执行,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有必要的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安全。
各地在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论证通过降等、报废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将降等、报废作为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措施之一。
七、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各地要切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和推进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每座小型水库都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并落实管理责任。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要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水闸、淤地坝、塘坝等其他水利设施,也要按有关规定将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行观测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将学历教育与岗位证书培训相结合,将脱产学习与在职日常培训相结合,将长期培训与短期轮训相结合,注重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水库管理队伍。各类水库管理人员要逐步达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要求,关键岗位要逐步探索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九、加快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2]45号)要求和本地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扎扎实实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抓紧完成定岗定编、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测算等基础工作并加以切实落实,积极推动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保政策,保持改革的稳定,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较好地解决水库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建立起满足新形势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水库的良性和安全运行。申报中央补助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同时报送经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则上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责任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要逐级、逐库签定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
(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年度检查、除险加固等,对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技术责任人。
(五)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六)小(1)型水库和对村镇、交通干线、军事设施、工矿校区等人口集中区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小(2)型水库,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小(1)型水库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重点小(2)型水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小(2)型水库可根据实际需要,或建立管理单位,或指派专职管理人员。
(七)采取措施筹措小型水库管理经费。逐步核定小型水库的供水成本,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减少水费征收环节,杜绝搭车收费现象,探索有效的水费收取方式,努力为水价及水费征收足额到位创造条件。国家所有的水库,水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经费需要的,同级财政应足额拨付;农村集体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库,可通过财政补助、受益者集资,推行租赁、承包等管理方式,拓宽管理经费渠道。
三、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理
(八)积极推行小型水库安全年度检查制度。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小型水库逐库进行年度安全检查,提出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要限期处理,将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九)坚持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制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86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具体规定,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应组织做好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要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水管[*]290号)的要求做好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通过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集中建立、健全辖区内小型水库的技术档案。
(十)加强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参照《水库工程管理通则》(SLJ702-81)和《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的规定对工程设施等做好现场巡查、观测和维修养护工作。小型水库应当具备基本的观测、监测设施。
(十一)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运行管理。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的《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办河[*]26号)组织编制防洪预案,并严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和监督实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在未除险加固之前,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每年汛前应根据水库病险情况,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严禁带病、带险按原标准运行。
四、搞好前期工作,加快除险加固
(十二)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对本地区小型病险水库分类排队,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重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大地方水利资金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小型病险水库,乡镇政府或水库所有者(业主)要多渠道筹集除险加固资金,加快除险加固进度。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十三)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小型水库的专职管理人员须取得《全国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十四)按照水利部颁发的《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暂行办法》(水管[*]15号)的规定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关键词】水库;安全;除险加固;效益
1.孟州市水库概况及作用
孟州市位于河南省的西北部,在焦作市的西南隅。北和沁阳市、济源市毗邻而遥望太行山,东以猪龙河为基本分界与温县隔河相望,西跟济源市、洛阳市吉利区并靠接壤,南以黄河为界,同孟津县、偃师市、巩义市隔河凝眸眺望。地理坐标东经112°33’-112°55’,北纬34°50’-35°02’,东西最长处33公里,南北最宽处25.75公里,全市总面积541.61平方公里。
目前,孟州市境内注册的水库有16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4座。总控制流域面积820平方公里,总库容7567万方,这些水库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多年来发挥了巨大的灌溉、防洪、水产等综合效益,对全市农业高产稳产、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防洪抗旱等作出了巨大贡献。
当前小型水库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1愈来愈成为农业灌溉的依赖
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塘坝水损失修、水面淤减,农村基础水源工程逐年退化,导致水库的作用愈加突出。
1.2逐步成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重要水源地
从最初的人畜饮水解困发展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项目实施中,逐步从过去分散型建设过渡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水库由此成为集中供水最好的水源地。
1.3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村组管理的小水库,一般都承包给私人经营,大多以水面养殖为主,部分水库在经过拍卖经营权后,村组通过收取承包费、租赁费,为集体创造一定的收入。
2.水库安全运行现状调查
孟州市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经过半个世纪的运行,老化失修严重,加之管理问题突出,运行维修经费没有正常渠道,水库每况愈下。自2008年小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始,我市陆续开工建设了刘雷、范庄、汤庙、张洼、西孟庄、龙台北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并正在进行其余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刘雷、范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完工。
2.1工程安全存在巨大隐患
2.1.1安全“如履薄冰”
自2007年始,按照水利部水库安全普查的要求,市县两级水利局组织对全市所有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16座水库全部属于三类坝。小型水库点多面广,情况各异,安全问题防不胜防。而最容易造成水库溃坝的原因一般有两点:一是水库浸坝,二是土坝管涌。
2.1.2责任“如临深渊”
水库安全运行关系到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大局,责任巨大。水库防汛在工程措施得不到完全落实的情况下,只能靠强化防守责任来暂保安全。目前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每个水库都有一系列责任人,即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防汛是天大的事,由于水库工程安全的巨大隐患,这一连串的责任人每年都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如槐树乡,小型水库数量达6座,有限的乡镇行政领导都要包水库,小型水库大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特别是村组管理的水库,往往仅能靠村组干部或指定人员来管理,由于业务知识的欠缺,他们的管理水平姑且不论,这些管理者通常并没有获得足够的报酬,有的甚至还充当着义务看护员,长此以往,这种责权利并不统一的管理形式只能让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麻木。
2.2工程管理存在巨大忧患
水库管理与工程安全紧密相连的是管理人、管理资金和管理设施。水库安全,最让人担心的是小型水库。大中型水库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大坝有人看管,有人维护,而小型水库多数由乡镇村组管理。这些水库一般管理粗放、技术力量薄弱,常被形容为“无人看护、无章管护,无钱维护、无力监护、无路抢护”的“五无”水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给防汛保安带来极大的压力。
3.解决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问题的思路
3.1继续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自2007年以来,我市已完成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现在正在进行的除险加固工程有7座。除险加固后,效益十分显著,以范庄水库为例,除险加固投资仅480万元,却保护耕地面积6万亩,恢复新增灌溉面积2000亩,预计养殖效益10万元,其他效益20万元,且保障了孟州市东部部分乡镇的防洪安全。
3.2对小型水库管理措施的建议
水库的安全管理,既有防汛保安、抗旱保收的社会效益,也有灌溉、水产、供水等经济效益。而对于小型水库,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自身经济效益很难实现。因此,我们认为小型水库管理应该由政府和水库受益人共同承担。综合各种因素,建议政府承担人员经费,水库利用自身效益承担工程维护经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水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3.2.1落实管理人员及人员经费
水库管理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为保证水库管理达到一定的水准,建议小型水库的管理人员都必须要求参加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库管理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培训合格证,取得上岗资格。
对于人员经费,可按照小1型水库每年5000-6000元,小2型水库3000-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3.2.2强化水库安全监管
①所有水库管理人员经费由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掌控。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对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评,并向合格者兑现工资。
②水库维护经费由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掌控。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对水库管理人员经费和水库维护经费的控制使用和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③在允许的情况下,恢复乡镇水利站机构和行政事业编制,按照实际工作量核定岗位,以强化其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管职能。
水库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地方防汛防旱工作的开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发挥其综合功能,是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文章创新抢险水库的思路,结合生态保护景观,探索最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模式,要点性知识以供参考和借鉴。
2融合生态保护理念,探索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模式
2.1理顺小型水库建设管理体制
长久以来,小型水库建设维护问题突出,任何加固工程的支出,一次性投入资金量都较大,同时资金回收时间偏长。一段时间内,尝试通过租凭、承包等方式,获得周转资金。但是微薄的资金收入,难以满足项目建设及管护的需求。加上,社会闲散资金很少参与工程建设,长久以来就造成了小型水库欠账问题偏多的现状。随着大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给供水、旅游、养殖等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从而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多数地方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后期管理中来,采取水库经营权拍卖的方式,将水库竞标拍卖,筹集一些加固资金;或在加固后竞标拍卖,筹集资金用于水库的管养经费。拍卖实施的过程,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建立相应的专项机构管理,在防汛责任制和灌溉保证制得到切实落实的前提下,以拍卖水库的长期(30~50年)的经营权,把水库大坝、水面及部分土地经营权发包出去,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水库的后续管理问题。金湖本地政府财力有限,虽然小型水库数量不多,但全额承担水库管护存在一定的难度。由此,建议拍卖水库经营权,加固水库采用“三结合”的方式,将工程效益发挥到最大。第一,水库抢险加固与公益效益相结合。所有公益性水库落成后,明确水库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其实施统一的管理,发挥水库在农业灌溉、水土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弥补单一管理带来的经费不足。第二,水库抢险加固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小型水库承包给个人的,本着“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与其签订经营管护合同,明确个人管理职责,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长效管理机制。第三,水库抢险加固和提高旅游效益相结合。对于具有旅游开发潜力的小型水库,在除险加固工作中,既注重农业灌溉,又注意和旅游开发相结合、同步规划、综合开发,确保发挥最大的水效益,确保经济社会效益将大大提高。通过上述措施,基本可使水库发挥应有的效益,解决了水库无人看护、防汛值班不到位等问题。
2.2加固小型病险水库过程中的生态、景观建设
目前,小型水库山区分布较多,如此,根据病险情况制定科学加固方案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山区生态环境较好的特点,加固的同时对环境建设提出相应的要求。而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大坝上下游坡面,防浪墙、管理房屋、周边山坡等地的美化建设。2.2.1山坡绿化:水库落成,施工中破坏山坡,难免有发生。不加修复,导致砂石,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不可避免。针对这样的问题,本着“加固一处水库,美化一处环境”的原则,加固抢修水库同时,应注意保持水土标准,做好山坡的绿化工作,绿化保护水土。2.2.2坝顶、防浪墙、管理房绿化:小型水库中,不少与村落、公路周拜年。如此,大坝顶应有交通要求。至少要保证坝顶,用沥青铺设地面,加固水库的同时,更便于改善村庄的交通。而对防浪墙的建设,建议用砌石砌建。靠近村落的水库,加固的同时,注意生态文明村的建设,背水坡砌建花坛,种植低矮的灌木,确保大坝为居民养生休闲之所。水库管理房的管理,表面摒弃一灰二白的主调,建议用彩色釉面砖贴面,尽量使其成为水库环境管理的要点之一。2.2.3迎水坡、背水坡绿化:迎水坡应考虑到水浪的冲刷,减少对坡面的损伤。建议用干砌石护坡,尤其是在山区,采用干砌石护坡,不仅护坡效果好,而且便于就地取材,降低工程造价。背水坡应考虑雨水对坝体的冲刷,解决此问题可采用碎石或青草皮护坡。结合本地情况,青草皮为最佳首选。建议用耐寒、根深、常青的品种,不仅美化大坝外观,同时减少雨水的冲刷,实现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以上工程措施的采用,在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后,也达到了美化水库环境的目标,今后可确保地方发展第三旅游产业,为创收经济增长提供可借鉴思路。
3结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2月19日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我市各类水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水库安全管理认识。
各镇办、基层水利站与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及2月19日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宣传,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水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水库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镇办、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制,逐库检查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管理员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库要认真检查施工期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水库要坚决整改并督办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镇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管理单位要吸取新疆联丰水库、黑龙江省星火水库和山西省曲亭水库垮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各类水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不漏一库、不留死角,一库一表、逐库建档。各地排查人员要切实负责,深入实地,不走过场,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四、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水库大坝以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防御洪水,迅速、及时和有效地控制险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保证水库安全和做好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转移。
第二节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文件精神,制订《*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三节编制原则
认真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洪工作分级部门负责制、水位分级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制,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抗洪工作,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实行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工作。
第四节适用条件
根据*镇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不可预知的其它自然灾害,需启动本预案。
预案适用于水库出现如下险情:
1、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放水管涵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输水管涵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2、如水库库区内发生超过设计校核标准的洪水,危及水库大坝的安全。
3、其它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水库流域概况
*镇水库位于**镇*镇村,距**镇约1Km,西邻*镇水厂。*镇水库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有一宽约100m的山口,水库范围内无河流、小溪,水库集雨面积0.145Km2,库区山坡大部分种植菠萝,其它植被分布较少。
水库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但由于水库集雨面积小,水库来水主要靠*镇水厂取水泵从**江**门水道抽水以及降雨汇流。
第二节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镇水库以满足*镇水厂防咸供水为主。总库容39万m3,有效库容30.9万m3,为一座小(2)型水库,五等工程。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300年一遇。有主坝一座和副坝一座,主坝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3.5米,防浪墙顶高程14.5米,最大坝高14.5米,坝顶长度152米;副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6米,坝顶长度12米;放水涵管管直径400mm,管长62米,最大流量0.4m3/s;供水涵管管直径1000mm,管长113.58米,最大流量1m3/s。
现阶段正对水库主坝进行灌浆加固和放水涵管的修复工程。*镇水库工程特征表
集雨面积0.145Km2
总库容39万m3
设计洪水位12.5m
校核洪水位12.9m
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
正常水位11.7m
水库特征---坝基防渗型式,粘土截水槽
主、副坝高程14.5m
主坝顶长度152m
副坝顶长度12m
放水涵管最大流量0.4m3/s
第三节水情水工监测及预报调度
水库大坝设有管理站一座,负责观测及记录水库水位,随时掌握水库降雨和水位变化情况,要求水文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观测,预测及分析工作,严格按照水库水情汇报规范执行,不得无故停止汇报,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影响水库水情的气象时间和程度以及做好水库调度,更好地做好防洪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突发公共案件总体预案》规定,防洪抢险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水库防洪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镇直属各单位、**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水库防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的同时,各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必须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一节**镇人民政府*镇水库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农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规划建设办主任、水利所所长、民政办主任、医院院长、宣传文化中心主任、财政所副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电信公司经理、供电公司经理、安监分局分局长、教办主任、经贸办主任、交警中队中队长、**村书记。
第二节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调度落实工作,负责人员调度落实,信息收集以及上报。
(2)农办:负责农业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救灾补救措施。
(3)武装部:负责组织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
(4)规划建设办:对镇的排水、排洪系统组织力量疏浚,确保镇排水、排洪畅通;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的统筹工作。
(5)水利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洪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抢险方案,组织指导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镇政府抢险工作参谋;负责有关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以及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供需关系。贯彻执行有关抢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救灾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抢险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抢险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抢险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抢险规范化、现代化。
(6)民政办:负责组织敬老院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人员的安全工作;协助武装部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协调因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部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7)医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8)宣传文化中心: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灾情,及时向公众灾情信息,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台先进事例的报道。
(9)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抢险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10)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理破坏抢险救灾设施案件和灾区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抢险救灾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11)电信公司:保障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讯的畅通,确保政府机关、镇防指、党政办、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
(12)供电局:负责抢险救灾、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抢险救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同时,要确保政府机关及相关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提供电力系统灾害的损失情况。
(13)安监局:负责灾区重点化工企业在抢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抢险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4)教办:负责学校的抢险救灾后恢复、负责组织校内人员撤离和转移,特别是要注意做好抢险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5)经贸办:负责协调镇各企业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6)交警中队: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17)**村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撤离疏散工作,明确撤离地点和撤离路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参与水库防洪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救灾抗灾工作。
第三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所
联系人:水利所所长联系电话:*************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水利所所长
副主任:水利所副所长
成员:水利所职工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指的政策与指令,拟订抢险救灾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等。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计划。
(3)组织抢险救灾大检查,督查抢险救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4)掌握抢险救灾动态,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抢险救灾值班,掌握水情、雨情、工情,为镇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水库、河道洪水的调度工作。
(7)组织指导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做好抢险救灾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8)承办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应急组织和保障
第一节信息的传递和报告
在防汛期间,水库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严阵以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行全天监视汛情,及时准确作出洪水预报,报告有关水库的入库洪峰、洪量、历时水位等水情变化,发现情况利用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和简报、快报、电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遇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若发生险情时以最快的时间通过电视台、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向水库下游群众及社会有关水库发展情况公布,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节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涵管破裂等以及超标准洪水达到危险水位时,可能出现洪水漫过坝顶并有可能溃坝,水库应急指挥部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各项抢险救灾抗洪事宜,制定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抢险救灾部门报告,指挥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工作,宣布抗洪抢险斗争进入临战状态,在抗洪抢险中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三节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中政府机关、镇三防指挥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抢险救灾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3)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水情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的记录、备份工作。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在抗洪抢险期间,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队伍调动:一是镇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镇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管理区应急抢险队伍,由各管理区负责调动。
三、物资保障
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群众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抢险救灾、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七、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八、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时,各职能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九、撤退路线
*镇水库北面为我镇行政中心区,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如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水库工程的危险,将对水库下游镇行政中心区造成危险,影响面积1.1平方公里,撤退3000人,同时影响我镇行政中心区学校、医院、工厂企业及行政机关单位,尤其对我镇养老院和中心小学影响最大,使我镇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能进行。出现险情时,由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把镇养老院老人及当地村民撤离到**村民处安置。中心小学停课及组织老师带学生回家,撤离方向是*镇水库经主干道路撤离到**村委会一带。
第五章善后工作
一、救灾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水毁工程修复
(1)农业(水利)相关单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尽快恢复功能。新晨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救济救助
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四、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五、抢险救灾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救灾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六、灾后重建
近年来,我市在水库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小型水库仍然存在管理主体不明、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小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现行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当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是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具体落实水库确权划界、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组织防汛抢险和除险加固等工作,逐级逐库落实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组织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考核办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安全管理建议。
(四)水库管理单位(专管人员)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抗旱调度。
二、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一)小型水库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管员。小(1)型水库配备1至2名专管人员,小(2)型水库不少于1人。重要小(1)型水库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也可采取流域集中管理和大中型水库管理机构代管等模式。
(二)小型水库专管人员采用聘用制,具体选聘条件、程序、录用、工作职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办法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人员须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湖北省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经费由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使用单位统筹解决。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每月对小(1)型水库每座补助不少于500元,对小(2)型水库每座补助不少于300元。水库大修费用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或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申报安排。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补助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加强安全检查,推进规范管理
(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库制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目标、内容和要求,与水库管理单位(专管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合同,年终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兑现经费。
(二)小型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要在每年汛期,组织编制或修订水库安全度汛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三)小型水库必须建立调度运行、防汛值班、水文报汛、日常检查、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管理制度。
四、及时消除病险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一)水库发生水毁或突发性险情时,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应立即组织修复,并将处理方案和结果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