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期刊支持: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06 16:02:46

序论:在您撰写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

第1篇

摘要:文章是劳伦斯・A・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的读后感,基于博兰对评判方法论的论述,对方法论的意义、方法论的逻辑、批判提了一些自己的认识。

关键词:方法论;逻辑;批判

劳伦斯・A・博兰的《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虽然是一本经济学学科的方法论著作,该书很多内容是经济学领域的独有的方法论,但是,全书在与经济学领域的不同学者、不同流派的争论中,所运用的逻辑、批判的方法等却是适用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对社会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方法论的意义

方法论所涉及是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风笑天,2006)。方法论可视为对具体方法、技术的指导哲学层面的探讨和指导,但并不能直接促成产生实质性的研究成果。

博兰在书中就分析了经济学方法论上两大取向:实证主义经济学和规范主义主义经济学,前者大都是同事实相关的分析,注的问题为描绘出“是什么”;而后者则和价值有关,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回答“应该怎么样”。博兰还从“工具主义”,“约定主义”,“归纳主义”三种不同的观点对实证主义和规范主义进行了剖析。不同的方法论往往可能出现争论和对立,比如“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等等的对立,在社会学领域,具体表现出了孔德以降的整体主义的、实证的社会学,以及韦伯以降的个人主义、人文主义的社会学。所以,方法论决定了研究的视角,规定了对一些问题的基本命题和根本看法,造成不同学术流派的分野。

如同博兰提到的美国主流经济学家拒斥经济学方法论一样,中国社会学界似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国内每年发表的社会学相关的论文怕是数以万计,但是几乎没有研究方法论的,对具体的方法、技术的创新、改进、深化的论文也鲜有公开发表的,大都是针对具体的问题的调查、研究,或者对西方已有的社会学理论的辨析。从学科教育来看,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对方法论几乎是忽视的,在社会科学教育中不仅是学生而且大多数的导师都只把注意力放在对现有理论的了解与掌握上,对于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则大多轻视。中国的方法论也许都避而不谈、存而不论了吧,可以用一句以哲学为指导就概括了。有学者认为我国社科领域对方法论的忽视“造成了对于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一种字典式的理解或望文生意式的理解很难从西方学者学术研究的成果中去掌握他们所独有的后设思维方式久而久之便造成了国内学术研究偏重模仿缺乏创造力的困境。”(刘莹,2005)

二、方法论的逻辑基础

单就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的编排来说,在正式展开他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的论述之前,专门对方法论的逻辑进行了辨析,体现了逻辑的重要性。博兰在书中说经济学试图成为实证的科学,社会学目前也有一股力量试图使社会学科学化。科学的两个支柱分别是逻辑与观察,所以谈方法论,不能避开先讨论逻辑上的合法性。科学研究的逻辑属于科学哲学问题,回答的是“经济学如何才能够成为科学,或者从何种意义上经济学才是科学”的问题(李增刚,2004)。

科学研究要运用归纳和演绎这两套基本的逻辑体系。归纳是从经验观察出发,通过对大量现象的观察概括出具有普遍性或一般性的结论。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或理论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具体的事件或现象。这两种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但却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但是历史上的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往往是对立的,其实在博兰的书中,对不同学术流派的描述中,仍能看出遵循不同的两套逻辑的方法论的对立。

在《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中,博兰对“最大化假说”的批判、对波普尔的澄清、对新古典动态学的模型的批判,也进行了大量的逻辑论证。博兰所运用的逻辑基础就是他在本书开篇部分所讲到的“归谬推理法”与“归真推理法”。“倘若你的论据是符合逻辑的,则在任何时候,任何一项结论若是假的,则你的假设也不能全部都是真实的”,通过一项结论的虚假性进行论证,以驳斥其假设的真实性这样的利用论据的方式被称为归谬推理法,反之,归真推理法从假设到结论、向前“传递”真实性。博兰通过对弗里德曼的那篇论文分析,强调了这两个逻辑的重要性,他说“明确识别论据的两种逆向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方法论的批判,倘若认为能被运用于归谬推理法任何形式的论据,则也能有效地被用于逆向的归真推理法,那就会犯严重的错误”,要充分利用推理法对合取型论据、析取型论据极其结论进行逻辑检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以及能够成为科学,也就要求我们按照科学的标准,提出科学命题或假说,从逻辑上进行论证,并且不断进行检验,从而形成理论。

三、关于批判的方法论

博兰在书中对各种各样的既成的“真理”、“事实”进行了批判,对这些似是实非的观点进行了深刻了检讨和分析,包括新古典的动态学、价值中立等,在论文第一部分甚至对“批判”进行了批判。博兰在自己的这部经济学方法论著作中突出“批判”,不仅书名有批判二字,而且书中很多篇章标题也都有批判二字,作者在本书中通过20篇强调批判的论文系统说明自己的方法论的特点。他说:“对理论采取批判的观点,是我不同于传统方法论的核心之处。”(博兰,2000)

对波普尔的评析在该书中是重头戏,不妨看看博兰是如何进行批判的。通常认为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提出了科学的“证伪主义”标准,他提出了科学发现的四段图式:“问题――尝试性解释――排除错误――新的问题”,也就是猜想与反驳的逻辑。然而,博兰却对这种认识和波普尔的科学观进行了批判,他在文中说:“我反复指出,如果他们认为波普尔的观点可以公正地被描述为‘证伪主义’的话,那他们就是不理解波普尔。”他接着说“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特点在于它强调批判。按照波普尔的看法,科学家竭力欢迎批判。阻挠批判是非科学的行为。”因而,在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中,既有批判,又有可证伪性,因而必须分清主次。博兰认为,在波普尔主义中,批判是主,证伪为次。

有学者认为,理性的批判需先弄清这么几个问题:为什么要对社会进行批判?批判如何可能?依据何在?换句话说,批判理论本身建立的支点是什么?它如何证明自己是理性的表达而不是偏见和意识形态?这些问题都是社会批判理论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弄清楚,社会批判理论作为一种科学理论的合理性就总会受到人们有意无意的质疑。(伍学军,2004)

四、关于本书的批判

博兰给本书取名为《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是一本方法论的著作,但是本书中给人感觉有将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研究方法、视角或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混在一起进行批判的嫌疑,比如“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数学应用”的章节里面,对具体的经济学模型也展开了批判。有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是两门性质根本不同的学科,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既有的经济学知识,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现象或经济事实”(周建成,2005),故,方法论学者和经济学者之间应该是允许有一定的界限和分离,恐怕该书开篇博兰认为主流经济学家反感方法论也有这个原因。

参考文献:

[1][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M].商务印书馆,1976.

[2]风笑天主编.社会学研究方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李增刚.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几点思考[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4(3).

第2篇

一、“学术失范”的社会学阐释

学术规范是一个以学术界和学术共同体的大致认同和确认为前提的,具有历史继承性和动态性的系统,是在长期的科研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多维度、多层次的道德公约和行为准则,是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指示系统,要求学术界和学术共同体必须严格遵守。其内涵丰富,绝非仅仅指学术研究的道德规范和学术论文的格式规范。

1897年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卡姆(EmileDurkheim)将“失范”一词引入社会学,描述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出现不协调时的一种混乱无序的社会状态,他将失范注释为:“一种准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失范只是暂时的规则匮乏状态,社会习俗仍旧可以规定和协调的社会器官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社会分工论,1893)“能够限制个体欲望的特殊规范类型的缺席状态”(自杀论,1897)。可见,失范是一种制度性,文化价值和道德伦理性的规则缺席或弱化的状态。借用社会学“失范”理论“学术失范”表现为特定时期发生在学术领域的、学术规范的弱化甚至丧失的一种无序状态。学术失范的表现各式各样,作为学术研究成果之一的学位论文失范也属于其范畴。

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学术失范的主要表现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的学术失范的主要表现为四类:

(一)学术道德层面的失范

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界或学术共同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该具备的学术理想和核心价值观念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应遵守的学术伦理准则,强调的是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术道德失范突出表现为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截取拼凑和大篇幅抄袭剽窃的现象;或采取改头换面篡改、编造、杜撰科研数据或参考文献的现象。如此往复,大量低水平重复和学术垃圾导致了学术泡沬的产生,其危害不言而喻。

(二)学术研究程序层面失范

学术研究程序规范包括选题要求、文献调研、形成假说或观点的要求、术语界定的要求、制定研究计划的要求、收集和筛选资料的要求、拟定大纲的要求、格式行文的要求。程序性的失范其实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操作技术性的失范。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论文多数是对已学理论的梳理或重组,缺乏实证性、创新性;对文献的检索搜集不够,积累不够充分,对相关领域、相关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了解不足,选题缺乏新意和深度;学科的强应用性决定了部分选题开展须建立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而多数学生懒于调查实践、闭门造车,甚至编造数据,主观臆造论文结论;参考文献数量较少和质量不高,外文资料的搜集不足,对文献缺乏批判性和整体性的把握,所选文献的信度没有基本的判断,文献综述不到位等。

(三)学术研究方法层面失范

“科学研究方法论探讨科学研究的发生、形成、检验以及评价的方法论问题,以期在理论和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方法论的桥梁。不同的研究方法都有其自身的研究价值和学科特性,行政管理学在其学科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研究取向,分别为解释性研究、诠释性研究和批判性研究。研究方法上以概念演绎和理论分析为主,缺乏科学主义的实证思维方式,缺乏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训练,尤其是实证研究方法的训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几乎没有涉及研究方论的运用,有部分同学文章中提到研究方法的应用,但是显然不懂研究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关系。

(四)学术制度层面失范

制度规范是学术规范制度化的产物,是保证学术研究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明文规定,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主要包括程序规范,管理规范、评审规范和处罚规范等。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论文存在的制度性失范,主要是日常论文管理工作的统筹不够科学,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安排学生实习、有指导论文进展、另外兼顾学生就业;评审规范设置相对科学合理,但是评审制度落实有待改进,使得评审不够严格,有效的监控流于形式,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防范的作用。

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学位论文失范原因探究

(一)生态因素:先天的规范缺失和后天能量释放不足

从行政管理学学科建设和学科教育发展历程以及我国学术规范建设的历程来看,该学科学术规范先天不足,后天功能萎缩。我国行政管理学科教育和学科建设以及学术规范建设历程二者在时间上错位,学术规范建设晚于学科教育和学科建设,以致起步的符合中国实际的行政管理学术活动在十多年的进行中无章可循、无范可模;在行政管理学科发展中,忽视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科特色的学术规范建设,而且长时间的讨论和争鸣,没有明确权威的规范加以规制行政管理学的学术研究。行政管理学学术规范的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基本规范的实操内容没有很好的得到普及,本来具有的正能量没有得到很好的释放,功能趋于萎缩。

(二)价值因素:价值观偏离和规范内化的失败

在社会转型期,受到西方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负面影响和学术规范价值内化失败,导致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作祟,使学生越来越重视实用价值和实际利益,价值观偏离了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观。这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课程体系设置不够合理,直接导致学生科研基础能力的知识欠缺;教学方式传统,学生的探索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不足;宽松的学生管理和评价制度缺乏有力的外在监督,使学生顺利毕业,但是难以就业,求职时“万金油”专业显得毫无竞争力、加上外在就业环境的严峻冲击,学生浮躁的心变得躁动,部分学生疏于学业参加没有任何挑战的社会锻炼,部分学生致力于死记硬背备战考研,努力提高自己的敲门砖,各届学生如此往复地为现实利益奋斗着,现实利益的实现成了学生的核心价值观,由学术规范内化的学术求真意识、学术创新精神从未和他们有过任何交集。

(三)能力因素:学生自身科研积累和科研能力不足

基于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本科生应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但本科生的关注重点则是通过顺利毕业,迅速找到心仪的工作,普遍对如何提高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不感兴趣。本科生普遍缺乏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习惯人云亦云;资料检索和文献鉴别、文献批判、文献整合综述能力不足,通过分析、鉴别社会现象与其关键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构建研究假设、模型能力欠缺,选择适宜测量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和抽样方案的能力有待提高;力、和学术话语表达能力需加强;极为重要的是论文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方法论理论和实践训练的极度欠缺。

四、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论文失范的矫正对策

(一)注重过程监督和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不是一般的等同于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须长期规划的动态师生互动和学生成长过程。要树立大论文观念,即把本科生毕业论文作为凝聚其基本科研能力的体现,对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大学四年全过程,时间长、方面多、环节多,做好过程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在总体培养思路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把上述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任务,实施路径和应达到标准,真正形成前呼后应的递进关系。要根据培养要求,细化具体内容,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培养过程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有评价、有激励,不断促进学生科研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严谨的科研作风和态度

治理行政管理学术学位论文失范要从大学入学开始抓起。针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教育,学术界和高校要结合我国转型时期新的时代特点不断促进学科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引领行政管理学界逐渐形成“求真、创新”的良好学术风气,建设专门的行政管理学学科特点学术研究规范,通过多种手段,切实落实在新一届行政管理本科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使这种规范通过长时间的约束逐渐内化为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和科学基本素养。另外,以本科生导师制为先导,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在重视基础知识教育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开展专业化的研究方向的引导工作,让学生了解导师的研究取向,最好能参与学术课题的相关活动,体验和模拟科研的操作,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热情。

(三)建立相应课程及考评体系,奠定论文写作基础

遵循因材施教和循序渐进的规律,科学规划和统筹本科生教育的培养阶段和教学管理计划。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学校的类别、培养目标等,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学课程评估体系,合理评估现有的课程设置,根据不同需求合理设置公共基础及通识类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法与技能课程等模块的权重,加强学生基础知识的积累,为学术研究提供基础支撑。重点要协调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之间的比例关系,均衡定性课程和定量课程的比例。加强过程性评价的考核方式,将学年论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与毕业论文融为一体,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凸显本科学术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实际考察学生的基础科研积累和科研训练状况。

(四)遵循科研训练渐进原则,提升科研素养

在本科生教育阶段就应该科学规划,将毕业论文撰写要求的基本素养融入到整个学科教育和培养过程中,以必修学分的形式要求学生积累基本的科研素养,有了这种平时的积累并将平时的学术积累渗透到毕业论文中,就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论文撰写环节的孤立和滞后,而且也可减轻指导教师的工作强度,以提高论文的指导质量,进而提升论文水平。具体来讲,就是要树立大论文观念,科学规划,建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一般范式,将整个本科教育阶段分为有机联系的整体,把本科一、二年级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储备阶段,奠定论文开展的知识性功底;在三年级开始以毕业论文写作的流程为模拟,完成课程论文的考核,进而将基本学术规范内化到学生的科研行动中。

(五)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规约关联主体的相应行为

第3篇

[论文摘要]针对社会学方法论领域长期存在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对立,布尔迪厄提出了一种综合的社会学方法论。布尔迪认为社会学应以场域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利用”(场域)而把握“两头”(社会和个人)。这种引入关系主义的研究方法,克服了由实在(社会和个人)取向的研究方法而导致的社会学中的一系列二元对立。布尔迪厄这一社会学方法论如今已成为人文社会领域内最具有影响力的方法论范式之一。

在社会学理论史上,方法论问题始终是一个核心课题。西方传统社会学对此的认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端于涂尔干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另一类是开创于韦伯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由于这两种方法论生成的本体论背景不同,因而形成了社会学领域中的一系列二元对立。这一系列的二元对立,不仅使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出现严重分裂,而且也将社会学家们分成两大对立阵营。从20世纪70-80年代起,这种对立状况得到了很大改观,一批风头正健的年轻社会学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社会学应该克服这种方法论的二元倾向,并主张建立一种全新的方法论范式。在此背景之下,许多有创意的理论建构纷纷出笼,其中引人注目的有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卢曼的功能结构主义、吉登斯的结构化社会理论和布尔迪厄建构的结构主义理论。这些旨在超越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探索性理论,为社会学开辟了新的境界,特别是布尔迪厄从关系主义立场出发的社会学思考,成功超越了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二元对立,为实现社会学方法论范式的转换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一、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个体主义方法论

社会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以后,社会学家们像孔德、斯宾塞等人就开始对社会学方法论问题进行思考,可以说在他们的研究中深深地渗透着他们所处时代的方法论成果,但他们没有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方法论探讨。在社会学中对方法论进行自觉的探索应该可以追溯至涂尔干和韦伯。

(一)整体主义方法论

涂尔干所倡导的是整体主义的(holistic)、实证的(positive)方法论。在他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那么,什么是社会事实呢?根据涂尔干的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的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可以看出,这一界定包含了社会事实区别于个体(或心理)现象的三个特征:即外在的客观性、制约性和普遍性。具体来说,涂尔干所列举的诸如法律、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宗教信仰和仪式、语言和货币制度这些社会事实却独立客观地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一旦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地违反它,那么,这些社会事实的强制性将会正式地(如逮捕)或非正式地(如舆论谴责)表现出来。这种整体主义取向的学术路径决定了他所主张的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其一: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涂尔干认为在他之前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将现象的观念而非现象存在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即把现象认为观念而不是客观存在物。他强调事实先于观念、存在先于本质,从而把社会事实(即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其二:社会事实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并且这种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涂尔干批判了各种对社会现象解释的还原论,认为根据个别现象(如意愿、意识、利己)来解释社会事实只会掏空社会学的内容。涂尔干在《论自杀》中,成功地贯彻和验证了上述方法论原则,为社会学家具体考察、解释社会事实提供了一个标准的实证研究范例。

涂尔干开创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为许多社会学理论流派(如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批判理论等等)所接受。就整体主义取向的研究方法而言,这些理论与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论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却从客观层面出发去解释和理解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体。

整体主义方法论有助于我们了解客观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化,但是也存在着它无法逃脱的内在缺陷。这与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前提预设不无关系。涂尔干是从社会唯实论的社会本体论观念出发的,认为社会学分析的基本单位是超越个人的具有群体特征的社会事实。如是,在涂尔干的方法论中,“社会”的过程被悬置起来,“社会”成了一个暗箱。另外,在涂尔干的方法论中,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人的主体性无从体现,个人在强大的社会结构面前,绝对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没有任何能动性,从而出现了“过度社会化”的情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体主义方法论悬置或消解了个体。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

韦伯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代表,与涂尔干不同,他的方法论是建立在社会唯名论的本体论观念基础之上的。作为一名典型的社会唯名论者,韦伯认为,社会是个人行动的产物,或者说是行动者组成的系统,只有作为社会行动的个体才是真实存在的,社会学不能撇开个体去研究超越个体之上的社会实体。因此,在韦伯看来,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做出因果说明的科学。从韦伯对社会学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他将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作为社会学的两大任务。既然社会行动的本质是其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那么用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学则无异于方枘圆凿,因此研究社会学的方法就别无他途,只能是理解和说明。所谓理解,就是试图探究行动者主观行动的意义关联,从而建构起行动间的基本分析单位和意义脉络。韦伯认为,理解可以分成两类,即对主观意义的直接观察理解和解释性理解。

对语言、行动(如砍柴、关门等),非理解性的情绪反应(如惊叫、愤怒等),以及对数学和逻辑命题的理解就是直接观察的理解。解释性理解就是对动机的理性理解,它把社会行动置于可理解的和更加内在的意义背景之中。例如樵夫砍柴,直接观察理解仅能理解樵夫的行为是砍柴,而解释性理解则要寻求砍柴的动机,或为挣钱、或为自用。可以说,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目的是将隐藏在外化行动背后的主观意义揭示出来,从而达到对整体社会现象的因果说明,亦即在研究社会现象时优先考虑个体,通过个体研究整体。

由韦伯开创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在以后许多微观社会学理论流派(如符号互动论、现象社会学、常人方法学等)中得到了延续和发展。从总体上来看,这些学派都注重对社会微观层面的关照,即都是从“化约主义”的立场来看待社会整体的。在方法论个体主义者看来,个体是社会的真实整体,也是社会科学分析的基本单元。社会不能脱离个体而存在,“社会”不过是一个方便的“名称”或标签,用来指称个体及其行动集合的关系。因此社会可以还原为个体。和整体主义方法论一样,个体主义方法论有其局限性。这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前提预设也是直接相关的。但他们并没有揭示出个体行动意义的生成过程。此外,在个体主义方法论中,个体是基本分析单位,而与个体相对的“社会”却隐而不显。这样,个体就获得了极度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如果说方法论整体主义者悬置了个体,那么,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则悬置了社会。

二、布尔迪厄对方法论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超越

方法论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之间的对立,构成了社会学理论历史发展脉络中重要的两极。对此种社会学方法论分野,布尔迪厄进行了批判性考察,并设计出一套可以同时超越方法论整体主义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布尔迪厄社会学方法规则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在涂尔干方法论整体主义基础上导入被其忽略掉的个体行动者的直接体验的规则。具体而言,就是首先运用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首要原则——系统地摒弃常识性认识与成见的原则——实现其“认识论断裂”,即首先将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客观事物(客观结构)。紧接着再对这一客观主义认识实施对象化与客观化操作,并把被方法论整体主义者所忽略的常识性认识与成见看作社会结构的象征补充并将其放到客观结构和被身体化了的结构(惯习),即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的辩证关系中加以把握。显然,布尔迪厄的这一方法规则是对社会学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一种新的综合。在这种综合中,个体(行动者)和社会(结构)同等重要,而且个体与社会不是简单地拼凑在一起,这样就成功地避开了方法论折衷主义的暗礁。布尔迪厄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提出了极具原创意味的惯习概念,并且研究中引入关系主义视觉。

那么,何谓“惯习”呢?喜欢“开放式概念”(openconcepts)的布尔迪厄曾多次作过阐述,使其内涵充满了丰富性。第一,惯习是持久的可转移的禀性系统。菲利普·柯尔库夫(PhilippeCorcuf)对这一定义作了解释:“禀性,也就是说以某种方式进行感知、感觉、行动和思考的倾向,这种倾向是每个人由于其生存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经历而通常以无意识的方式内在化并纳入自身的。持久的,这是因为即使这些禀性在我们的经历中可以改变,那它们也深深扎根在我们身上,并倾向于抗拒变化,这样就在人的生命中显示出某种连续性。可转移的,这是因为在某种经验的过程中获得的禀性。(例如家庭的经验)在经验的其它领域也会产生效果;这是人作为统一体的首要因素。最后,系统,这是因为这些禀性倾向于在它们之间形成一致性。”第二,惯习是与客观结构紧密相连的主观性。布尔迪厄认为,惯习属于“心智结构”的范围。是种“主观性的社会结构”,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第三,惯习是一种生成性结构,是一种人们后天获得的各种生成性图式的系统。布尔迪厄把时间变量引入到惯习分析中,指出“惯习是历史的产物”,并且具有“双重历史性”(DoubleHistoricity)。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惯习必然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布尔迪厄指出:惯习“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从而在这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强化,或者调整自己的结构。它是稳定持久的,但不是永远不变的。”可见,布尔迪厄的惯习概念在个体和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布尔迪厄避免了长期以来许多社会学家试图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所作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也使布尔迪厄超越了方法论整体主义和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努力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除了上述惯习概念,布尔迪厄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浓厚的关系主义色彩,关系主义思考方式是布尔迪厄社会学方法论的一大特色。其实,关系主义视角本身并不新颖,它源自于结构主义。马克思和列维一斯特劳斯等结构主义大师都十分强调关系的重要性。但和布尔迪厄不同的是,在马克思和列维一斯特劳斯那里,关系的存在及其重要性并没有上升到方法论层面。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世界中存在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关系,他还特意把黑格尔的“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一著名公式,改为“现实的就是关系的”。据此,他将关系视角引入方法论层面,既摒弃了方法论个体主义,又拒斥了方法论整体主义,竭力主张关系主义的方法论。这可以从他的场域概念(是一些关系束)作为例证。布尔迪厄认为,概念的真正意涵来自于各种关系,只有在关系中,这一概念才能获得它的意涵,场域概念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而获得的。

布尔迪厄的这一关系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科学真正对象不是研究单纯的个体,也不是社会实体,而是研究无数个体所构筑的一种场域,以及无数场域构筑的一种更大的场域综合性结构。

第4篇

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是用一套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来描述与解剖社会关系的结构、作用方式与文化样式。我们一般人对于社会习以为常而往往浑然不觉,生活在社会中却很少能明白、系统地理解社会,更谈不上把握能力。社会学就是为理解与把握社会提供帮助。社会学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政治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组织社会学、劳动社会学、宗教社会学、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大众社会学等等。社会学不仅仅提供理论的框架,还提供大量的认识方法论。中国当前有相当影响的社会学家包括:李强、孙立平、周晓红、王思斌、周孝正、陆学艺、李沛林等。

我个人认为,社会学在中国是有特殊重要性的。一是和美国这样的结构稳定的社会相比,在现在的中国这样一个转型社会,社会学更有揭示问题与把握转型机会的价值;二是社会学作为一个基本学科,为类似法律、管理、传播等领域的训练提供了基础的认识论工具;三是在动态程度与复杂程度进一步提高的社会,社会学为多个领域的人提供了改善行动水平的方法论支持。我一直觉得我们的大学不应该在本科就设法学、管理学、传播学这类学科,如果这些学科的学生上本科时学的是心理学与社会学,上研究生时再学那些应用性的学科,那么他们的基础理解能力与自觉创造能力绝对有很大的提升,而不会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早期学的是法学,到今天我还是觉得中国的法学跟社会的基础相距比较远,实证研究一直没有很好发展起来,立法与司法训练领域的形而上学与搬移效应最明显。而我自己的兴趣则比较接近法律社会学,所以即使在学法学的时候也一直看重社会调查。我还记得我早期公开发表的论文之一,就是《行政诉讼法》在重庆地区的实施状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后来我师从著名社会学家袁方教授,在他老人家去世以后,继续在组织社会学权威王思斌教授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社会学的知识系统化水平有所提高。而我的专业调查研究工作本身也使我对社会学知识的学习与使用更为密集。在我担任耶鲁世界学者期间,我的学术导师是著名的耶鲁社会学教授戴博拉・戴维斯教授,我选的另一门课是社会学家施泰吾教授讲授的《现代艺术的社会学理解》,属于文化社会学范畴。在我平时读的书中,大众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著作是最爱读的类别之。我也高兴地看到我所熟悉的不少同行朋友与客户朋友中,有不少也是学社会学出身的同科人才。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经验研究

科学的本质常被看成是能够产生不受环境制约且不断增进其真理涵容量的知识。科学被看成是这样一种事业,正是基于对科学本质的如此理解,人们特别是社会学家长期以来形成一种观念:即认为科学的内容,比如新的科学思想和重要的科学发现等,从根本上说是由自然界决定的,而不是受社会影响的。这种观念从根本上抹煞了科学的社会性。

科学到底有没有社会性?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社会性?这一涉及到知识的元理论的问题(meta—theroticalDroblem),即包括科学知识在内的人类知识究竟是怎样形成的问题,对于所有追求和传播知识的人来说,恐怕是一个必须要认真和仔细思考,并要做出回答的问题。而把科学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对元理论问题进行审视和研究已成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学术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就是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的产生。

一、建构主义产生的背景

所谓建构主义,按照其代表人物克诺尔一谢廷娜的说法是指这样一种立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建构主义认为科学知识本质是社会建构的,而不是被发现的,即认为科学知识是建构性的,而非描述性的。

1、建构主义产生的思想渊源

早在1935年弗立克(lfeck)(波兰奇才,细菌学家,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就指出,科学事实是历史背景的产物并反映着一定的思想风格,往前还可追溯到“文化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舍勒,他认为全部知识的内容甚至全部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是由社会利益支配的思想所决定的,并且获得知识的思想“形式”也必然由社会结构共同决定。再往前卡尔·马克思提出的著名论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所决定的。所有这些思想,都闪耀着建构主义的火花。

2、建构主义产生的外部原因

在建构主义产生之前出现许多社会学新理论和新方法,象符号互动论、人类学方法论、社会现象学等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这些被称为微观社会学的研究结果对宏观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它们从社会秩序的规范解释向认识秩序转化,把兴趣转向语言应用和认知过程,它们放下有关社会“结构”“整合”等信条,转而研究具体的社会实践,规范不再被看作是铁板一块的系统而是看作具体的沟通和互动,社会秩序不是控制个人愿望把社会联合起来的东西,而是许多人意愿的联合,另一方面是从方法论上集体、个人主义向情境主义的转化,在方法论上不仅要首先关心成员的认知过程,意义的解释程序,而且要优先地分析小的社会情境,主张从社会情境的互动即人与人在特殊背景中的相互作用来分析知识的社会形成。

3、建构主义产生的直接原因

我们知道布鲁尔为代表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声称社会原因是首要的和决定性的,科学家的思想受社会信念、社会地位或其所在的团体的影响,为此还提出了“强纲领”的四个信条即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主张“科学地研究科学知识的性质”,但由于这种强纲领割裂了科学与理性的道路,因而无法回答在什么时候,社会因素是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之中的,而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批判,正是对这一宏观研究进路的不满和反抗导致了建构主义的产生,正如夏平在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开始时说的“仅仅断言科学知识与社会秩序有关或说它不是自主的,已不再有趣了,我们现在必须专注于如何准确地将科学文化处理为社会的产物”,建构主义的产生使经验研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的工作重点。

二、建构主义的研究方法

社会学家平齐认为实验室研究、科学争论研究、科学家话语文本研究这些经验研究都集中在科学知识在更加广大的社会范围内的建构过程上,即认为科学知识能够、实际上已显示出其构成完全是社会性的,平齐把这些验研究称为社会建构主义方法论。

1、实验室研究

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经验研究场点,在这方面影响最大的当推拉都尔和伍尔加,这种研究方法侧重于对科学工作的实际场所进行直接的观察、研究,这是一个借助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就象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因为科学家从事研究的实验室好象土著人居住的深山丛林,通常起到保护其生活方式不被外人“窥视”的作用,社会学家借助于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不带先入之见地深入科学活动的“现场”,这无疑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开辟了透视科学“黑箱”的一个新途径,其优点在于允许直接观察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事实和文本产品是如何在特定范畴内生产出来的,拉都尔在观察实验室工作之后得出实验室的全部活动成果是产生论文,实验室中产生的科学事实只不过是全体实验人员努力构造的产物,实验室科学家并不是在探究事物本身,而是审查由技术员、操作仪器、设备产生的所谓“文学铭写”标记,实验室就如一个工厂,事实在一条流水线上被生产,有些事实被制造出来,而有些事实未被制造出来。该方法的实质就是运用富于观察性、纪实性和灵活性的采访方法和技巧进入科学家当中作出“情景定义”和“选择行动路线”的过程,并解释在这些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克诺尔一谢廷娜曾特别撰文说明“实验室研究”的重要性。她认为,将研究聚集于实验室,允许研究者在仪器和符号实践的更宽阔的情境内考察实验活动,从而将包括知识生产的整个活动范围推向了前台。

2、争论研究

该方法是英国科学知识社会学家最早介入并作了广泛发掘的一个研究场点,科林斯认为,科学争论之所以作为一个受到青睐的研究场点,是由于它较容易揭示科学的社会性质以及科学研究实际上是如何形成的,与“现成的”科学不同,“争论的”科学打开了科学的黑箱子,扰乱了科学的常规实践,在发生科学争论的情况下,争论各方会发现那些理所当然的规则因新的发现而自然而然地受到质疑,它们不再能产生无疑义的结果,因而,通过争论中的科学家的眼睛来看世界,研究者可以亲眼目睹“制造中的科学”。拉都尔在其著作《科学在行动》中对把争论作为研究对象作了说明。他指出:我们研究中的科学是行动中的科学而非亦已形成的科学,因而我们要么在事实和仪器黑箱化之前抓住它们,要么跟踪科学中的争论重新打开它们。再者为了确实科学家声称的“知识”的客观性抑或主观性,我们并未给定陈述的内部属性,只能通过寻求掌握事实或仪器的使用者们的陈述的变化。这样科学争论可以使研究者观察到科学活动的一种临界状态,这在其他时刻通常是看不到的,这种状态不是也无须研究者有意安排,而是科学家自己通过辩论弄清主张的接受与拒斥,促使自然信念的真理状态处于批评状态进而通过争论的“结束机制”得到科学知识的一致性解释。

3、科学家的文本、话语研究

社会学家马尔凯认为事实上科学家的言谈举止变化是非常大的,对同一件事不仅不同的科学家的说明不一样,同一个科学家的话语也会因说话的场合不同而变化,甚至还会因分析者的介入而发生改变,因此,如何对待科学家的言谈便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这一研究与旧科学社会学不同,它不再把科学家的交流语言看成是一种转达信息的中性媒介,或仅仅是社会交往由之发生的一个通道,而是把构成科学相互作用的言说行动本身作为分析焦点,从中揭示出隐含在这些话语中的科学知识的社会性质,上文提到实验室研究其全部活动成果是产生论文,而在论文的产生过程中,科学家显然要通过修辞手段,文字表达技巧、社会性辩论技巧以试图使人们相信它的有效性,齐曼称之为“这是一种决不意味着科学家们是说谎者和伪君子的一种虔诚的‘欺骗”’。科林斯认为应该对文本的观点、事实的形成过程加以考察,才可能客观地展示它们是如何被定位的,为此他把科学家的文本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家之间的会话、信函和对科学家的访谈记录,另一类是正式出版的论文,他更看重前一类中发生的事情,所谓真情流露于不经意之中,只有这类非正式文本和话语,才能显现出话语在被纳入研究论文的正式格式之前的真实风貌。马尔凯在他称之为“言读分析法”方法中给出了研究思路: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从而较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发现或者说科学构造的社会学特征。

笔者认为以上三个研究场点应该与研究者的特定目标相联系,并且要根据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的不同各有侧重,不可把它们看成是各自独立和分离的研究方法。例如实验室研究就不适于考察共识形成的过程,科学争论研究关注于科学共同体之内的研究群体,难以直接有效地考察可能对共识形成产生作用的外部因素,文本和话语分析则孤立于科学活动的其他部分,而难以说明科学事实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实际上科学家的实践工作是一个整体,在考虑一个研究场点时要兼顾别的研究场点,研究者才能多角度、多方位地去考察科学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因素,从而作出科学的建构。

三、建构主义形成的对科学知识的几个观点

建构主义的总纲领认为科学知识是由社会建构的,由此形成以下观点:

1、科学知识是人工制造的产物

科学并不是客观过程的描述,仅从自然界的形态来说明科学信念的产生是不完备的,因为科学所揭示和表达的在自然界中并一定不能找相应的客体,也就是说科学知识是人工事实。谢廷娜认为:在实验室里我们找不到描述主义所看重的事实和现实,“实验室所表现的是尽可能排斥自然而不是包含自然于其中”,“科学知识产生包括选择性、科学操作是决策负荷的”。她把科学产品看成制造过程的结果,制造过程与产品的获得息息相关。这就是说,在实验室中,所有的活动都是有选择、有目的、有计划地被事先安排好的,科学活动就是按照事先的安排进行选择决定最终导致科学产品的出现。

2、科学知识是磋商的结果

磋商即指科学家之间的互动,这一互动不仅超越了实验室,而且延伸到外面的社会关系之中,这些互动包括科学家之间的,科学家与外面科学家之间的,还有科学家与外面的非科学机构及角色之间的,例如需要资金的支持与财政部门的磋商,这些都会影响科学研究的选择,科学家之间的磋商包括对科学结论的修改与浓缩,实质上是围绕着包含修辞手法、语言技巧、科学家威信以及其它符号资源在内的说服与被说服的过程,正如谢廷娜认为的:“体现在科学产物中的选择是和在一定时间、空间中发生的磋商的社会过程相联系的,而不是由个人所做的逻辑的决定。”

3、科学与其它社会文化一样,并非具有更多的真理性

这个观点较激进。柯林斯认为“自然世界对科学知识的建构只起很少或根本不起作用”,“在语言、概念、社会行为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影响这些论点的结果。”科学知识的产生是不同利益个人、利益团体之间互动的过程,通过相互争论、相互磋商、彼此说服达成一致,科学没有任何特权,在认识论上科学并不优于其它任何信念或知}只体系,并不比社会科学具有更多的真理性,布鲁尔声称“如果社会学不能贯穿始终地用于解释科学知识,这种社会学将是平庸的,所有的科学,无论是文化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合法领域”,这就告诉我们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是现代文化的一部分。

四、建构主义的评述

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纲领还是有值得称赞的地方,建构论者在考察社会知识是如何得来时,认为科学活动是被各种因素促动、制约和构造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它的具体研究方法扩展和加深了我们对科学的理解,实验室研究中,研究者直接接触对科学活动具体操作、描述和说明的科学家,从对日常生活言谈和论述文本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些有意义的和实质性的结论,从而打破了当代社会最有权威、最神秘的科学知识的秘密,把科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子系统来考虑,扩展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摆正了科学与社会的正确位置。建构主义还为哲学上的认识论研究带来了新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第6篇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如何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问题。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体现,是衡量其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1]选题是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关键,反映研究生科研水平的高低。

一、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意义

研究生毕业论文是训练研究生形成系统思维、运用科学知识、培养其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应能反映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或提出的新见解。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首要环节,应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有较大的理论或实践价值。常言道:“好题一半文”。选题对于科学研究具有普适性价值,选题关系着研究质量的高低。中国正值快速转型期,社会问题错综复杂。面对纷繁的社会现象,研究生是否能选好时代命题,“问题意识”至关重要。

二、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标准与程序

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同理,无标准不易选题。标准和程序有助于研究生集中精力直奔主题。本文由收集整理

选题一般采用重要性、创造性、可行性和合适性标准。重要性指研究问题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可以是理论意义,也可以是实践意义或社会意义,或兼有之。创造性又称创新性或独特性,指在选择确定和确定研究课题过程中具备的特点。可行性指研究者是否具备进行或完成某一研究的各种因素,包括自身因素以及外在因素。合适性主要指选题是否适合研究者的个人特点。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宜考虑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等外部因素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能力、经验阅历、知识结构、操作技术,遵循“以小见大”原则,从熟悉的领域发现问题,运用新视角、新理论、新方法进行研究,重视“小课题”,以小见大。

选题一般遵循如下程序。研究生从感兴趣、熟悉的日常生活中提炼问题原型,接着广泛查阅文献资料,初步确定研究问题,然后进一步查阅专门文献,从而将研究问题明确化。同时,对研究问题进行他评和自评。即在听取权威专家、前辈、同辈意见和看法的基础上,不断实行自我修正,使研究问题日渐成熟。最后,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三、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来源与方法

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来源有二,自选题目或导师承担的课题。自选题目具有较大自由度,选题水平和个人生活阅历、研究能力关系较大,呈参差不齐之态。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稳定,能把握研究方向,但研究生自身缺乏自主性、灵活性。研究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择优而从。勿论何因,“问题”意识是研究者不可或缺的要素。

研究生能否从琐碎的生活世界挖掘选题,取决于自身的人生经验与阅历。“学校-学校”型研究生群体生活经验尤为单一,是不是束手无策?不然。研究生保持“同理心”对待生活世界,同化他人的间接生活经验亦是对自身有限直接生活经验的无限补充。个人能够直接感受或认知的部分只是生活世界的一角冰山,更为广阔的部分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来完成。对“阅读”材料进行“内容分析”“二次分析”来激发“灵感与火花”,获得选题。

四、研究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和创新思维习惯的训练

选题思维在于怀疑,“问题”意识在于发现。爱因斯坦曾指出,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当然,怀疑并非毫无根据,而是建立在对研究对象缜密思考基础之上,既是理性思考的结果,又是新研究的开端。“问题”意识并非人人有之,也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研究生欲向毕业论文要质量,就要注意“问题”意识的培养和创新思维习惯的训练。

恰当运用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加芬克尔“常人方法论”,有助于研究生的“问题”意识的培养。根据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研究生可以培养这样一种心智品质,帮助他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看清世事以及事情的全貌,即个人对时代生活的自主性把握。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论从日常生活中,破坏“理所当然”的常规,发现常规背后潜藏的社会事实。

此外,宜“勤”宜“懒”,“问题”长存。“勤”指遇事勤思考,拓宽思路,训练发散思维,培养“问题”意识。“懒”指大胆创新,学会偷“懒”,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养成创新思维习惯。

总之,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有章可循,“问题意识”是关键。“问题意识”是研究的开端,创新精神是研究的生命力。研究生要注意“问题”意识的培养和创新思维习惯的训练。

注释:

第7篇

论文摘要:社会学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在本体论思维的束缚下把各自的个体、社会整体本体化、实体化,并因此导致了个人和社会、行动和结构、微观和宏观等的理论对立。彻底抛弃本体论预设、解构实体,从实体视角转向关系视角是克服上述二元对立的有效途径,布迪厄和吉登斯的努力体现了社会学方法论的这一转向。

自社会学诞生起,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就被作为截然对立的两种方法论引入社会学研究中,并在社会学中演化出个人和会、微观与宏观、行动与结构的关系之争。在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斗争后,当代社会学理论家开始认识到:在表面上相互对立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方法论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本体论预设,个体主义预设了个体本体,整体主义预设了社会本体,这种隐藏着的本体论预设造成了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理论对立,从而为融合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找到了突破El。抛弃本体、解构实体,从实体视角向关系视角转移成为当代社会学方法的主导特征。

一、个体主义方法论及其困境

个体主义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原子论哲学。古希腊的哲学家恩培多克勒就曾经用“从部分说明整体”的方法来说生命现象,他认为人、兽、植物等所有生命都是由水、火、土、气的混合组成。唯物主义哲学集大成者德谟克里特认为,万物均由原子构成,而原子本身则“是既不能毁坏也不能改变的”这些论述中已经包含了个体主义方法论思想的雏形:整体只能从它的构成部分获得解释。到了中世纪,个体主义思想是以唯名论的方式传递的。唯名论认为,共相不过是名称,个体先于共相。[2进入近代以后,原子论思想在物理学、化学、牛顿力学等自然科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为社会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有力的信念支撑。

作为社会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最初是由社会学奠基人之一韦伯提出的。他认为社会中的集体构造(如政府、社会、股份公司等)只不过是特殊行动的组织模式和结果,个体才是这些特殊行动的唯一载体。

就社会学的目的来说,不存在诸如“起作用”的集体的“个体”这类事物。因此,个体行动是社会过程的原因,社会学要对社会过程及结果作出说明,就必须研究个体行动的主观意义,因此个体行动构成了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最基本分析单位。2O世纪,随着社会学中心转移到美国,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相结合,催生了以霍曼斯、布劳等人为代表的交换理论,布鲁默、库恩为代表的符号互动论以及以加芬克尔等人为代表的常人方法学。这些学派都以微观的、个体行动作为社会学研究单元,试图从中阐明社会是如何构成的。

尽管个体主义方法论在演变过程中含义有所变化,但仍可以对其共同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纳。卢克斯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归纳堪称经典,他认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要点有以下几点:(1)主张只有通过分析个体的行动才能解释社会现象;(2)认为所有的关于社会现象的判断都可以被还原为对个体性质的描述,而不至于损失什么意义;(3)认为只有个体才是真实的存在,集体概念只不过是理论家的建构;(4)宣称社会

科学不可能有什么法则,即使有,也是个体的心理倾向所具备的法则o[4](P327)从上述的简要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个体主义方法论虽然表面上表现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但由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一般都把行动者具有行动能力作为不言自明的理论预设,这就使其方法论下面仍然隐藏着本体论预设,即个体本体论。因此,在个体主义者那里,个人成为一个超越历史的不变的、自由的、离散的、自主的个人,社会是这种个人的自由的组合体,社会现象只能通过个体行动来解释,而个体行动则无须通过社会来解释。个体主义在拒绝对个体采取外部归因和社会决定论的立场、保存个体行动自主性的同时,也就使得个体自身遭遇发生困境,即个体主义所坚持的个体是一个“非社会化”或“社会化”不足的个体。对此,埃里亚斯在《什么是社会学?》一书里指出,这种“个人”生来就是成人,既不要经过呀呀学语的幼儿阶段和在社会环境中成长的社会化过程,也不会衰老和死去。显然,这样的个人是非现实的、神秘的、抽象的个人,而非具体的社会一历史人。嘲而这个原本是抽象的个体却被个体主义赋予了实体行动者的性质,一个抽象概念在不知不觉中被物象化为一个封闭、自主的行动者。

二、整体主义方法论极其困境

整体主义思想同样也可在古希腊哲学中找到其源头。柏拉图在论述治国的知识时,明确地把治国知识与国家里的各种各样的具体知识区分开来o[1](Pl09)其中就包含着作为整体的目家是与其组成部分相区别的思想。到了中世纪,整体主义思想则以实在论的形式与唯名论进行持续的斗争。“实在论主张共相就是万事万物,而且共相先于个体。而近代以有机体为研究对象的生物科学则为社会学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启发和信念支撑。

作为社会学方法论的整体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社会学的奠基人孔德那里,他认为当时在物理、化学、机械力学中盛行的原子主义方法并不适合对社会的研究,“如果把社会分割为若干部分而分别进行研究,就不可能对社会的条件和社会的运动进行科学的研究”,在社会学中只有一种正确的途径即方法论整体主义,也就是“借助于整体的系统观察各个部分”。作为孔德的继承者,杜尔克姆认为,“社会是独立存在的客体,尽管社会是由无数个人联合而成的,但它本身是属于高于个人的相对独立的实体,具有超越于个人的独特性质,这种独特性质无法在单个个人身上找到。”杜尔克姆在其名著《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详细论述了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原则:社会学研究方法的首要原则是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对待,社会不是人为的,它不仅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反而对个人施加强制力。因此,绝不能把社会事实化约为个人的心理层次而加以研究,只能用一个社会事实去解释另外一个社会事实。社会现象也有常态和病态之区分等。

通过帕森斯的努力,社会学整体主义方法论在美国乃至西方社会学界曾经取得过霸主地位。帕森斯最初试图整合韦伯的个体主义和杜尔克姆的整体主义,这个努力表现在他的早期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但在其后期发表的《社会系统》、《经济与社会》、《现代社会系统》等一系列著作中,个体主义成分消失殆尽,个体成了共同文化规范的傀儡。帕森斯的强规范主义后来成了个体主义攻击的主要目标。布劳是美国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他坚持用客观的社会结构条件去解释社会现象,反对把心理和文化的因素作为首要的解释工具,坚持以社会群体、社区作为研究对象,反对仅仅用个人因素去说明社会变化的个体主义观点。

在不同时代、不同学者那里,社会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内涵虽有变化,但仍有共同接受的基本观点:社会整体是不同于个体集合的真实存在,虽然社会不能脱离个体存在,但社会也不能还原为个体。社会制度、社会结构之类的宏观社会现象才是社会学分析的对象,而不是个体行动。一种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另外一种社会现象解释,而不能用个体现象去解释。相反,个体现象则只有在社会结构中才能得到理解,社会结构是个体行为的决定性力量。

因此,在整体主义方法论背后也同样隐藏着本体论预设,即社会本体。社会本体是所有解释的出发点,而社会自身则不能由个体行动来解释。整体主义虽然正确地抓住了社会整体的化约性,但它也同样面临发生学的困境,即社会结构自身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布迪厄深刻地指出:“这种客观主义立场的主要危险在于:由于它未能考虑这些规律生成方面的原则,所以就容易滑向现实。这就是说它将自己建构的各种结构看作自主实体,赋予它真实的行动者那样‘行为’的能力,从而使抽象的结构概念物化

三、对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超越

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在社会学中虽然都是以方法论的面目出现的,但都没有能够真正克服本体论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在方法论下面隐藏了本体论预设。本体论哲学的最终诉求是寻求世界的终极原因即世界的本原,本体论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创造者,因而它不能被创造,“万物都是由它构成的,都是首先从它产生、最后又化为它”。作为创造者的本原是终极原因,是解释者,而不能成为被解释的对象。这种实体化、单向度解释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致使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陷入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境地,并由此演化出个体与社会、行动与结构、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对立。社会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以摆脱哲学思辨、进入经验社会生活为己任,然而在过去的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却一直未能摆脱本体论哲学的束缚,这正好印证了恩格斯的论断:“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

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对立的根源在于各自把个体、整体实体化、本体化了,因此,社会学要超越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对立,就应该彻底抛弃本体化、实体化的思维方式,从关系的角度去重新审视个体、社会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推动社会学方法论从实体视角向关系视角转变的应当首推当代社会学界的大师级人物皮埃尔·布迪厄和安东尼·吉登斯。

布迪厄大力倡导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他敏锐地指出:“所有方法论上的一元论,都声称要确立要么结构要么能动者(agent),要么系统要么行动者、要么集合体要么个人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先在性”。并坚定地强调,这种源于我们使用的语言本身的二元论式的抉择必须从社会学中祛除。他睿智地把黑格尔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论断改写为“存在的就是关系的”,[8](P133)并用关系性的“场域”和“惯习”分别取代被本体化了的个体和社会整体。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问的一系列历史关系构成。这是一个冲突和竞争的空间,参与者在场域中彼此竞争,在竞争中改变场域内的各种资本形式的分布和相对分量,从而改变场域的结构。而“惯习”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关系构成。惯习是创造性的,能体现想像力,但又受限于其结构,这些结构则是社会结构在身体层面的积淀,惯习和场域是双向社会生成过程,它们只有在彼此的关系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8](n∞。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又反过来赋予场域以意义并建构场域。惯习和场域之间的双向生成过程构成了社会再生产的真实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