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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06 16:02:13

序论:在您撰写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第1篇

一、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

组长:傅丹

成员:毕为众、刘光红、陆子凯、尹一明、沈炜、姜文善、胡永茂

专项整治办主任:毕为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软件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使辖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面貌得到根本改观,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作出贡献。

三、整治范围

望春、段塘、白云、西门、南门等5个街道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年5月25日­­——5月31日)

各相关街道建立健全由社区、行政村(含撤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辖区主要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网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以街道为单位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年6月1日——8月31日)

1、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活动。相关街道按照区“国卫”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以街道保洁中心或委托物业公司为基础,采取各种形式,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废旧物品(杂物),清理破旧指示牌、广告牌和各类影响环境的宣传牌(栏),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确保无卫生死角及保洁盲区。

2、开展以“治乱纠违”综合整治工作。城管执法中队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整治行动,主要查扣和取缔无证设摊行为,立案查处乱搭建、跨门(占道)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行为,提升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市容管理水平。

3、完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基础设施。继续加大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有计划地改道路,改厕所,改造环境;实施撤村改居后原村属路灯专项整治,提升照明条件,确保近郊市民安全出行;完善整治区域果壳箱、垃圾投放点等环卫基础设施的设置,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在卫生死角清理基础上,对有关地块进行绿化覆盖或硬化铺装。

4、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除“四害”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阶段(*年9月至“国卫”复查结束)

相关街道在9月5日前对辖区范围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局专项整治办组织人员对全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验收,督促相关街道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的工作要求,对全县各乡镇、村以及县城主次干道和巷道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容貌,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0日—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县城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

1.实施县领导包路段,单位包保洁长效机制,每周五全县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居民群众到各自的责任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主街道卫生责任区主要指非机动道、人行道、绿化带,确保责任区清扫干净,不留死角;人行道、绿化带和树木处无零散垃圾、无杂物;垃圾要及时、彻底清运到附近的垃圾箱或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倾倒。

3.严格执行卫生责任区“四包责任制”管理体制,即:包卫生、包美化、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六乱”现象,即:无乱堆乱放、无乱吊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凡有“六乱”现象存在,责任单位要彻底整治;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草、无黄土。

4.工商局、食药监局、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对沿街商业经营户划分门前卫生责任区,督促各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四包”职责,实施行业组长“门前四包”互相监督机制,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同时不定期进行行业卫生评比和曝光,奖勤罚懒,促使各商业经营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达到100%。

5.巷道路面平整,无积水坑洼,巷道内无杂物乱堆、无垃圾积存、无杂草,林带内无杂草、无垃圾,无黄土,要适时植树种花。

6.责任区垃圾箱的垃圾不得溢出,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联系县环卫处及时清理垃圾箱。

7.镇牵头,住建局配合做好各小区内卫生,小区内无垃圾积存,无乱搭建,楼道无杂物乱堆,车辆停放有序。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

1.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出台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乡镇、村主干道沿线不得有农村“八乱”现象,即: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放、无污水乱排、无广告乱张贴、无棚圈乱搭建、无牲畜乱跑等现象。

3.镇、村道路平坦,路面要保持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无黄土,道路两侧路肩或护坡无杂草、无垃圾。

4.镇、村主干道两侧林带要及时清除杂草,植树种花,林带内及树头处无零散垃圾。

5.镇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有垃圾任意倾倒,垃圾箱溢出现象。

6.拆除镇、村主干道影响观瞻的残垣断壁、危旧棚圈、修补完善居民庭院围墙。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提高认识,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地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使大家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目标任务等有进一步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督查室、文明办、城建监察大队、爱卫办联合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每周下发书面通报一次,同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以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突破口,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社会和谐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牵头部门:县双创办

配合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部、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管理段、各镇

三、整治范围

(一)县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集贸市场、广场游园、一江两岸河堤、河滩、建筑工地等卫生死角区域。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干流以及、等支流的河道、岸坡、防护林带和各类塘库、沟渠等区域。

(四)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宝汉高速公路引道和108国道、309省道、城区道路、通村公路及周边区域。

(五)景区景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周边区域。

四、职责分工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双创办: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2、县委农工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县住建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工地管理措施。

4、县城管局:加强108国道路至、至段、高速引道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区占道经营、野广告治理;抓好城区街道、广场、游园等绿化养护和补种。

5、县经贸局:加强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维护、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督促高速、十天高速县管理所加强高速引道、十天高速引道的清扫保洁。

7、县水利局:清理县内主要河道、河堤暴露垃圾,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条例。

8、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景观。

9、县农业局: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10、县环保局:加大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平台,重点解决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1、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环保设施配套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12、县交警大队: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泊位,加大对运输车辆车容不整、带泥入城、沿途抛洒行为等处罚力度。

13、县公路管理段:加强108国道、309省道、沿线抛洒沙石和破坏路产行为。

14、各镇:要依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继续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清除面源污染,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31日)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各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夯实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巩固提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水平。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和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创建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认真贯彻办发〔2017〕176、177、179文件精神,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尽责,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真正使县城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让广大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爱护城区环境卫生运动,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局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彻底改变城区环境卫生面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和场所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工商所(分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彻底清除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探头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占道经营行为,城区环境卫生实现无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城区各街道路面达到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范围、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媒体宣传、公告、公布投诉电话、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形成浓厚氛围,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要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场所、单位进行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按照“一户一档”和“一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场所档案,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探头经营的行为,逐个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组织排查的场所登记表汇总后形成整治台帐留存备以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从严把关,督促整改。特别对于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予以清除。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影响环境卫生经营行为作为重点领域,县局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请各相关人员认真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对在验收过程中被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将责成重新排查整治;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县局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要按照“低成本、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敢于硬碰硬、常抓不懈,决不能因量大面广、执法困难而停滞不前;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第5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镇辖各单位、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云田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整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成员。

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整治行动组

组长:各带队党政领导

成员单位:镇辖各单位、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云田公司。由整治办联系准备相关设备工具。

工作职责:

1.清除和规范沿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整治办、综治办、城管队、经发办、林业站)

2.清除各类不规范的广告、宣传牌、牛皮癣,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它乱悬乱挂行为。(财政所、计生办、项目办)

3.要求街面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安全围护设施,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不准随意占用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及时清理工程垃圾。(城管队、规划建设环保站)

4.集镇基础设施的完善,路面修补、花坛行道树的整治。(规划建设环保站)

5.劝离人行道停放车辆,安置好隔离桩。要求车辆定点划线停放。(城管队、党建办、社会事务办)

6.组织环卫工人及机械设备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集中整治后的人行道和马路进行清扫、冲洗,农贸市场整治。(云田公司)

(二)维稳处置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巡防队。

工作职责:负责集中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阻碍集中整治行动的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有效处置。

(三)督查督办组

组长:

成员单位:纪检办

工作职责:负责镇属各单位、各驻镇单位、村(社区)及联村网格干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

(四)宣传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教育宣传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

集镇街道、交通主干道两厢、各村(社区)辖区范围。

(二)目标和重点

1.集镇管理

工作目标:定点划线,有序停车;及时清扫,有效保洁;洒水降尘,适时清洗;规范门店,店内经营。

(1)镇容镇貌

?对街道沿线两旁乱堆乱放的沙石、木材、花盆、土堆等杂物及店外摆放各类商品进行清除,及时清扫,定时洒水降尘。

‚临街工地施工、装修必须实行围档作业,限期完工,统一围挡的外观样式和颜色。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房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③清除在电线杆、树木、房屋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设置的户外广告,清除行道树下杂草、圈养家禽、人行道沿街菜地等。

④镇辖各单位及驻镇单位庭院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单位食堂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2)集镇交通

在集镇街道,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有序行驶。将车辆引导至桥头停车场及老街停车场停车,配合交警严格执法。

(3)经营秩序

①清除人行道旁设置的不规范广告牌。

②禁止不符合集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汽车、摩托修理。

③禁止花木、农具农资、超市、餐饮等商户店外经营,对不听劝告者予以没收。

④取消渡头6月21日及集镇6月24日的集市。

⑤整治农贸市场,布局合理规范,日常保洁到位。

(4)集镇建设

①人行道隔离桩完善。

②环卫设备、公共设施完善。

③柏沱路背街露天排污渠道整治。

2.村级环境卫生

工作目标:“五有五无”,即有队伍、有设施、有评比、有效果、有亮点,无垃圾、无乱象、无污水、无赶集、无旱厕。

(1)工作机制

?环卫设备完善,垃圾收集设备无破损、有挡板,及时清运,无简易填埋及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清扫保洁队伍,人员数量充足,到岗到位扎实做好保洁及清运。

③做好评比及公示宣传,至少每季开展一次农户卫生评比,及时公示评比结果,更新农户“门前三包”牌及村民小组评比公示牌。

(2)工作效果

①村(社区)公共区域卫生常态保持好,无成堆垃圾。

‚村组道路路面整洁、无堆物占道。

ƒ主干道两厢及屋场片区进行重点整治,无杂物乱堆现象。

④渡头小集镇整洁有序,无乱摆摊设点现象。

(3)亮点创建

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个整洁屋场作为备检示范点。

三、工作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为期25天(6月6日—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6月14日)

1.发放公开信,并通过宣传车和广播进行宣传;

2.城管队到集镇上户宣传,劝导不规范行为并下发整改通知;

3.发动各镇辖单位、驻镇单位、各村(社区)及网格化干部等进行自查整改;

4.在6月11日渡头赶集市场和6月14日集镇赶集市场发放取消下个集市的通告,并制作通告警示牌。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6月16日)

1.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集镇集中整治。15日上午9:00在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下午1:00在政府前坪集合点名签到,16日上午9:00签到开展整治行动。调动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对集镇路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组处理(详见附件)。按集镇线路顺序进行。

2.各村(社区)联合镇网格化干部,召集党小组长、村民小组组长、村环卫工作人员召开环境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安排一周时间(6月20日前)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注意主干道两厢及屋场。网格化干部深入片区,配合村组开展好整治工作,发现片区存在问题并立即整改。

3.由镇城管队联系配合交警四中队,对交通秩序进行严格执法,做到交通畅通、停车规范。

4.由整治办牵头,城管队、各村(社区)、云田公司配合,对镇主干道(产业带、南横线)沿线的破烂广告招牌进行拆除,路边落地广告进行清理,垃圾池等环卫设备进行完善。

(三)全面提升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

6月17日,党政领导带队进行全面检查,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整改落实。6月21日,党政领导带队再次全面督导,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溯源整改,巩固提高集中整治成果,迎接上级督查验收。6月21日至30日,重点加强集镇管理,形成高效、长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外包保洁公司的考核管理,加大对集镇街道的日常劝导、动态管理和常态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落实责任,达成目标。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服从指挥,保证人员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第6篇

全镇32个村(居)委会、6个镇属农场、镇属学校、村(居)委会管辖的农贸市场及车站。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3个、环境卫生先进社区2个、环境卫生先进农场1个、环境卫生先进学校1个,其中先进村小组、连队、优秀卫生管护员在先进单位中产生,星级文明卫生户由村委会按10%评定。

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内容以评定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环境卫生先进社区、环境卫生先进农场、环境卫生先进学校的考评标准进行,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

成员:由市创卫办,镇各包点工作组组长及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爱卫办(504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评分为:月检、季检、上半年及年终交叉评比检查等方式进行。

1、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考评方式为“看、查、问”三个方式相结合考评。“看”是看整体环境卫生情况;“查”是查阅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措施、村规民约;“问”是随机抽问村(居)民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满意度;

3、月检查考评总分为暗访得分乘以60%﹢月检得分乘以40%;

4、季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检查评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检查得分乘以40%;

6、年终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上半年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终检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名额从考核结果中筛选;

五、考评奖罚措施

考评实行奖罚制。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洁效果好的,月检查考评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卫生工作经费5000、3000、2000元,先进农场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元,镇属学校奖励卫生工作经费1000元。村组(连队)奖励卫生工作经费300元、管护员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元,文明卫生户每户100元(生活用品),奖励经费从获得市当月的奖励资金中支付。镇政府排在市当月第四名后,对倒数后三名单位及被检落后村庄、村(居)委会以及卫生管护员进行处罚,并对爱卫办通报批评。当月被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被检单位,获得第一名的镇政府给予被检的各单位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00元,第三名的奖励8000元。

(二)季评比、上半年评比及年终交叉检查评比的奖励经费从获得市的奖金中按70%的比例分别给予各单位奖励。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区开展城乡卫生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城区、乡、村和适宜创业发展的生活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建设力度,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打一场城乡环境卫生翻身仗,努力塑造清滞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和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建设和管理,达到:全乡人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机构健全、运行高效、责任落实、管理到位;环境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环境卫生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优美,路净、水清、气新、墙洁、灯明、树绿、花香、景美。展现宜居、魅力的新形象。

(二)春节前目标:经过二个多月时间的集中整治,城乡各个角落长期堆积的垃圾全面清运处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群众的文明素质、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乱扔废物、乱倒垃圾、乱烧垃圾的现象得到遏制和纠正;日常清扫、保洁、转运、无害化处理落实到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全乡人民和回乡省亲的乡亲欢度新春度佳节,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的环境。

三、整治要求

(一)集镇的主要干道、居民区的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要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综[]209号),不折不扣认真组织实施到位。各村要监督环卫作业服务人员,认真履行环卫作业服务承包合同的义务,确保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质量。

(二)各村要按照省、市、区、乡关于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一整套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村要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村民环境卫生公约》、《村庄环境卫生保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员职责》、《公厕垃圾收集池等环卫设施管理规定》等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组建一支农村专职保洁队伍。各行政村要招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保洁员。保洁员数量根据村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原则上每千人人口聘用保洁员不少于2人。每个村应与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工作报酬等,并为保洁员配备必需的保洁工具、运输车辆及防护用品。

3、建设一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每5-10户建一个,服务半径50米左右;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在交通便捷的位置设立3-5个垃圾收集池。

4、建立一个合适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根据我乡的实际,目前各村以行政为单元,按照“统一收集、应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禁止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发生,待焚烧炉建成后,统一处理。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10日-12月20日)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突击整治阶段(年12月21日-年月28日)。各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村主次干道、居民区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村成立完善保洁队伍,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11月30日)。各村按照整治要求,认真抓好保洁制度的制定完善、保洁队伍的配齐配足、环卫设施的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实,督查考评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每月督查考评的基础上,由区政府组织配合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计入绩效评估成绩,并评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先进乡镇、村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

五、经费保障

农村村庄垃圾整治经费按照“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的形式进行筹措。一是人口在1700人(含1700人以下)的村庄,由市、区两级财政每个月分别补助500元清扫、清运费用;人口超过1700人的村庄每超过100人,市、区每年分别增补150元。市、区补助款主要用于各村垃圾清扫、清运补贴,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合格的给予拨付补助款。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综[]10号)精神,各村按照“一事一议”规定,按每人每月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向属地住户片收农村垃圾处理费。乡镇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综175号)要求,征收垃圾处理费。三是各乡镇、村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个体经营户,捐款捐物扶助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年新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10个村,新建垃圾收集池的,按原则规定给予补助。

六、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督促,形成合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印发宣传单等载体,积极宣传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目的、意义,结合开展创建文明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培养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制度,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