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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
1、根据市水利局“五五”普法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局于2012年初制定了“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印发至局属各单位,指导各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每年年初制定了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期间有执行,年终有总结。
2、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市局“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职责,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牛文成局长负总责,多次指导“五五”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谢瑞民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了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水政股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班子每年年初和年底两次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听取普法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做出部署,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2012年初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水政股,配备了四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专门下拨了经费,配备了办公室必须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五五”普法办公室根据局“五五”普法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局“五五”普法工作。为了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于2009年初对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总结了前阶段工作,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做好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教育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开展了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水法规宣传要求和水利行业的工作实际,,抓好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提高了广大了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利忧患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节水保护水的重要性,形成了普法、学法、保护水工程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树立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法律意识,我局把开展以水利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市堤坝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通过在“世界水日”、“普法宣传日”以及相关涉水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问答、建立水利法制专栏、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和,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活动。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每年专门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宣传经费。做到了责任落实,资金到位,任务明确,为搞好普法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在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及《人水法》电视系列剧;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水法规;印制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印制条幅,分别悬挂在城区及各镇主要路段;制作宣传栏、宣传图板;在全县水利工程地段刷写宣传标语1万余条;组织20余人宣传车队联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在全县十五个镇及重要用水单位巡回宣传,并在集市接受群众咨询,受教育人次达90余万人次。另外还在全民普法、科普宣传周、创建平安、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期间大力宣传水法规,做到了宣传水法规经常化、制度化。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开展组织好了“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普法活动期间,组织宣传队伍到煤电公司等大型企业、机关、乡村、学校、社区等单位进行了水法规宣传,根据各单位的情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到企业宣传取水许可和节水知识;在学校开展节约用水签字活动;对乡村及湖区开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宣传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水法规送到相关机关单位,让机关人员了解水法规知识,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把水法规宣传融入到了水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4、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法规,如《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在水利系统和机关单位进行了规范行政权利运行,防范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例如在法律进机关(企业)时宣传《刑法》及《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让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怎样正确行使行政权力,防止职务犯罪。在系统干部职工中宣传了《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规。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5、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本人档案。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多次,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根据水利工作实际,每年聘请法律专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行政的能力。
6、根据公务员法要求,我局制定了水务局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和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升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每年公务员学法时间都多于40小时。所有新进水政执法人员根据水政监察管理制度参加了省厅、市局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厅颁发水政监察员证方可上岗工作。其余水政执法人员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全年均不少于15天。订购、编印水法汇编等普法教材,达到了人手一册,开展自学及星期三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7、根据水利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水利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的法制培训,例如工程处、机械处等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为了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制定教育计划,定期培训,并通过了法律知识考核。建立了水务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所有事项都实行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
8、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机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局属单位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正大法律服务所孙青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实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水事案。以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清除违章建筑,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防汛清障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注重强化水资源管理,对擅自取水、凿井,不安装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历查处。几年来累计即时处理水事案件400余起,查结率98%。依法清除违章建筑300余间,拉坡种植5000平方米,拦河鱼网300余处,网箱(网簖)200余处,阻水埂坝200余处,较好地完成了清障任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河道工程占用费案2起计10万余元。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全年没出现一起因行政执法引起的上访、复议、诉讼案件。此外,配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对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共催毁采砂船160余艘,受教育群众达1万人次,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保护了河湖安全。
规范行政审批,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去年年初,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专门成立了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水务分中心(局行政审批股),抽调6名精干业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循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以加强行政职能为轴心,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做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为保证各项规费的收取,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发扬“钉子”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收取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等,较好地完成了规费征收任务。收费中做到了依法收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杜绝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9、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推进水法制宣传工作中,我局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水事纠纷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提出“预防为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防查并重”的口号,在处理涉及水事纠纷及水事案件时,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实效。
认真贯彻《会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巡查制、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六项制度”及执法评议考核制,我局在全县执法评议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同时还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把岗位责任完成情况与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奖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定期考核,按时年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管理水事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行政,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水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九项服务承诺六条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聘请县人大、法制局、大型企业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水事案件举报电话,对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组织查处,并向当事人尽快反馈处理意见。全年没出现一例违法行政案件。
三、创新形式,拓宽发展宣传教育工作渠道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广播电台开办《水资源管理》专题“点点滴滴话节水”节目;在电视台播放人水法系列电视剧及水法规宣传口号;在《新闻》报刊上专版宣传水法规;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水资源管理》专栏;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学习宣传水法规,扩大了宣传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为了更好地宣传水法规加强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多渠道的增加宣传投入。在重要水利工程所在地刷写标语和悬挂条幅,在重要河段设立了15块固定水法宣传牌,扩大了水法规定宣传面,受教育人次明显增加。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按照上级普法要求,积极参加了省厅及市局举办的水法规培训班,受培训达100余人次。此外,根据每年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全县160余名水政监察员和普法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了考核。通过培训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我县水行政执法水平和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煤电公司举行水法规节水知识竞赛活动,如猜谜语、知识问答等;在集镇、乡村设立水法规咨询处,及时解答群众提出问题;每年乘凉晚会举办水法制宣传节目,将“五五”普法的宣传教育融入文艺晚会,群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每年年初印发《水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任务和职责,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县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及《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为了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经费逐年增加,专款专用,几年来共投入宣传经费47万余元,培训经费26余万元。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普法档案管理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要求,配备了业务水平高的2名执法人员负责普法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台账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信息联络员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向县政府、市局、南四湖局上报普法教育及行政执法活动信息。组织人员撰写了多篇普法规范调研文章。为了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订购、编印了多套普法宣传材料,“五五”普法期间共印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几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取得了较好成绩,广大群众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在各项水利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收效显著,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初步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了较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