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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02 15:08:09

序论:在您撰写干部考察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第1篇

一、考察对象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3.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对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总责,考察组成员对所撰写的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2篇

一、考察对象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3.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对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总责,考察组成员对所撰写的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3篇

一、总体考虑

我局三个内设机构因机构改革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四个乡镇司法所及公证处等股级单位因人员调离等原因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对部分股级干部进行调整的意见,并将意见向局长、党组书记魏本江同志汇报。经班子成员酝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根据我局机构三定方案和股级岗位缺岗情况,行政编制确定免职4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6个,调整1个;我局公证处因原主任辞职,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确定免职1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1个,形成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二、干部调整计划

本次干部调整共涉及12人。其中,行政编制免职3人;提拔6人;交流调整1人(免去原职务调整新职务1人)。事业编制免职1人;提拔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免职

4人,因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撤销,行政编制免去基层科科长职务、免去宣传科科长职务、免去刑罚执行科科长职务。事业编制免去公证处主任职务。

程序方法:由局政治处提出免去基层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刑罚执行科科长、社区矫正科科长职务及公证处主任职务的工作意见,形成初步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向局领导报告,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后,填报《空缺职数使用审批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形成正式的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干部免职请示,报县组织部审批。县组织部经过审核,进行批复。局党组作出免职决定,下发免职文件。

(二)提拔

1、政治处副主任(正股级)

2、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正股级)

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应当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

③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④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⑦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局机关编制全体公务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局党组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⑤县委组织部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局党组会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应当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

③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相关业务知识;

④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⑦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⑧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司法助理编制全体人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人社局审批。

⑤县人社局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7、公证处主任(正股级)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必须具备公证员资格,在公证机构执业达3年以上;

③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④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⑦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公证处编制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局党组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局党组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⑤县委组织部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局党组会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三)调整

1、社区矫正管理科(正股级)

因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撤销,免去社区矫正科科长职务,调整到社区矫正管理科担任科长一职。

三、有关说明

第4篇

根据我局现有干部配备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拓展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经党组研究决定,对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目的是通过这一方式,给干部提供展示才能和水平的平台,有利于组织和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干部。依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来源:文秘站 )向,充分发扬民主,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公平、公正执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向机关全体干部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人事科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5.确定考察人选。由局纪检组监督,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市局党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进行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提职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总结汇报。对干部竞争上岗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是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

参加竞争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现有局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具有履行行政工作的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是:

竞争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应具有任副科级实职两年以上职务经历,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职务,应具科员以上职务,其中任科员三年以上;

第5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综合组自成立以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有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认真领会、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提高了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全体人员的参与意识,增强搞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氛围,为搞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我综合组按照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布置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自身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综合及各环节衔接、各组之间的联系协调;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计划,并做好会议筹备;二是起草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及任务分解表;起草各阶段向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三是起草各阶段公告;公开选拔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制发《准考证》;补充抽调笔试评卷人员;聘请、接送面试考官;收集笔试、面试成绩并对外。四是负责有关公开选拔工作的咨询解释;各类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研究考察方式方法;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培训考察组成员,组织考察等。我综合组把自身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个组员身上,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保证工作质量。同时,组内各成员做到分工不分家,碰到问题一起商量,有困难共同克服,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各项工作做好,不负组织的期望。

三、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我综合组切实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根据工作运行和任务分解表,研究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制定推进计划和工作流程,并抓紧实施。目前已完成五项工作:一是起草了《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属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适合条件的人员都报上来。二是制定报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报名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把握标准。三是接收电话咨询,截止X月4日上午11时,已接听解答市内外热线电话160多个。四是起草了《公开选拔市管干部资格审查工作方案》。五是组织人保局、国资委相关人员研究资格审查标准。六是受理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完成报名情况《每日一报》2期。

四、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第6篇

一、人选提出

第一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必须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进行选配。

第二条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职数出现空缺,或因轮岗、交流、回避等需要充实调整的,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由党委(党组)组织。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局机关内设机构全体人员;

(三)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人;

(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二)填写推荐票;

(三)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第四条党委(党组)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民主推荐的结果是重要依据之一,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不集中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五条个人向组织推荐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党委(党组)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二、考察

第六条考察由组织人事科(或承担组织人事职能的科室,下同)负责。

第七条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向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会议或书面的方式在机关内或所在单位干部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方式和内容以及考察组成员、联系方法等内容预先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五)考察组将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中层干部调整初步意见,由组织人事科向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汇报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第八条考察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机关部门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考察对象所在科室(单位)全体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九条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相应的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原则。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三、酝酿

第十条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或呈报前)应充分酝酿。属双重管理的中层干部任免,主管方应事前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

第十一条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部门在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中酝酿,其他的在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中酝酿,根据酝酿情况提出党委(党组)会干部调整讨论方案。

四、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任免意见)。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科长介绍干部讨论方案形成情况、调整、任用理由及考察情况。到会成员就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讨论应逐人逐个表明意见,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表决可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或无记名票决等方式进行。如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对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监察室主任等职务任免的意见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报批时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未经组织考察的拟任中层干部的人选,党委(党组)会不予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会议须由专人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具体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溧组发[**]40号)执行。

五、通气谈话

第十六条由党委(党组)书记、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委托组织人事科室负责人与被任免的中层干部见面谈话。

调整、任用的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的见面谈话,应反馈组织考察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六、办理任免

第十七条实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本机关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内容和要求参照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试行意见》(溧委发[2000]68号)规定。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决定任免的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党组)或行政行文任免。并按规定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九条竞争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在机构改革中内设机构重新设置或内设机构中层干部三分之一以上作调整时,必须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具体程序仍按溧委办[1999]49号文件执行。

第7篇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数量为正股级5个,副股级6个。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市编委确定的内设机构,在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威信较高。

(二)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三)必须是局机关事业在编在岗的人员,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竞争正股级职位,应在副股级职位任职满2年以上。竞争副股级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六)股级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为50周岁;提拔任职的原则上要任满一个聘任期,聘任期为3年。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7周岁(1964年3月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竞争上岗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局党委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机关事业人员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局党委根据个人报名,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竞职人员。

(三)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十分钟以内),演讲的顺序以姓名笔画为序。评委由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场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对竞争人员进行评分或投票。参加竞职的人员不能担任评委。

(四)组织考核。局党委根据竞职演讲的成绩,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核。

(五)决定任用。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的成绩、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干部任用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正式公布,并办理任职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本方案报组织部批准后,在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动员部署之日起2日内到政工科报名。

(二)竞争上岗时间安排:报名截止后,经党委会审核报名资格后公布参选人员,次日进行竞职演讲。

五、评分办法

(一)股级干部竞职上岗实行百分制,竞职演讲和组织考察。竞职演讲占70分,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评委按1:1的比例计算得分,组织考察占30分。二者之和为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如果竞聘人数与拟任职人员的比例超过1:1,则实行现场打分(打分标准为80-95)。如果竞聘人数与拟任职的人数等于1:1,则实行现场投票的方式,最后根据竞职人员得“赞成票”率,按班子成员和其他评委1:1的比例计算得分。

(二)组织考核30分。局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德才表现情况,酌情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