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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态传承;整体保护
当提到“生态保护区”这一名词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会立刻联想到“自然生态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字眼,甚至还会想到茂密的丛林以及各种动植物。是的,“生态保护区”这个概念长期以来都是以这种形式被人们来认识的,但我们今天要谈的是“文化生态保护区”,而非“自然生态保护区”。同为保护区,二者一个侧重“自然”,一个侧重“文化”。
为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原则以及原生态保护原则,一些国家纷纷以“传统文化之乡”、“传统艺术之乡”、“文化生态博物馆”等名义,建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初衷是想通过对某一地域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使该地区的优秀传统得以延续和传承,也使这些地方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是在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实践中提出并不断完善的。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在福建厦门召开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研讨会”上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区域中,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互依存,并与人们生活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关联,和谐相处。”①
2007年9月,文化部公布了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其“规划纲要”中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相互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②2008年10月出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修订版中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又做了界定“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与表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互依存,并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③
2010年文化部在《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又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区内文化及其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特定区域。
从这些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概念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非物质遗产保护,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同时,我们还应该总结出这样一个理念: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自然-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文化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的区域。
在明确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以及其演变历程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的必要性。文化生态保护区理念的理论基础,是非物质遗产保护中的整体保护原则。所不同的是,这一理论不但要求注意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内在联系,同时还要注意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的全方位保护。在这一理论中,它并没有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割裂开来,而是将它视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的外在环境。所以,在这类项目中,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将受到同等重要的保护。“整体保护原则”不仅是指要对某种遗产的技能、技艺及工序进行整体保护,更重要的一层含义是指对遗产的生存环境所实施的整体性保护。因为任何一种遗产都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这种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文环境。一旦离开这种特定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存活。在现实生活中,只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而忽略其生存环境的做法屡见不鲜。举例来说,分布在济宁市长沟镇的运河夯歌是劳动人民群众在新筑或修复湖堤河堤,夯实地基时所唱的铿锵有力、抑扬顿挫的劳动号子。筑堤,大坝,修复塘堰尤其需要打牢基础,夯实土层,以防河水、湖水渗水透水,甚至决堤塌坝④。建筑房屋打地基的工具称为“夯”,而筑堤打地基用的夯具在长沟叫“石硪”。这种夯歌是劳动人民辛勤劳作的一种体现,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了发挥,是一个时代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反应,充分展示了劳动大众的智慧和才干,对于研究当时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状况有较好的价值。现在运河夯歌已经濒临消失,因为生活中已不再用人力“打夯”,“打硪”,所以也就失去了使用的价值,目前,只有76岁的老人薛传琢等几位古稀老人会唱。如果我们为了保护这一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而只把这技艺做收集和整理,亦或是将传承人请到博物馆或者文化节做表演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为这种文化遗产创作出能生存下去的环境。有了活态的整体环境,才能使那些古老的技术与技艺原汁原味的传承下去。
那么,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主体或称其为保护者又是谁呢。首先,人民群众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最直接也是最活跃的力量。保护区是一个活态的存在与传承,所以该区域内的人民群众身担两种角色,他们既是保护对象又是保护主体。他们是该区域内一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创造者、享有者和传承发展者,他们的生活状态与文化生态保护息息相关,也正因如此,他们也更该成为该保护区的最直接的建设力量。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尊重民众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更要激发起群众参与保护区建设的积极性,享受管理权益的同时更好的履行管理义务。其次,相关学术机构和专家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由于保护区建设中会涉及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和概念,比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建立相应的名录体系等方面都离不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的支持。由他们牵头成立各地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负责保护区的专项调研、评估和申报文本论证等会让工作变得更顺畅。假如只有各级政府出面完成保护区建立及管理的话,那将会因缺少学术智力支持而出现保护区“误入歧途”的局面。所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机构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各级政府是首当其冲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主体。各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的各级政府是对于此项工作最有力的执行者。各级政府应该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下编制该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实施细则和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设立保护区专项基金,成立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保护区建设的工作方针、原则和各项战略部署,实现保护区建设的总目标。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中,商界和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是十分重要的。商界的经济支持为保护区建设工作增加动力,而新闻媒体的宣传普及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建设工作更加顺畅。
有了保护主体,明确保护对象成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保护区内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生态”⑤。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生态保护区最核心内容。保护区的建设中要将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作为首要工作,做好名录项目保护的各项配套工作。其次,保护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其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紧密相连的,因此保护传承人是保护工作的重点。再次,保护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保护好文化保护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是一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将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各项保护工作的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创建人际关系和谐、生态环境友好的理想型社会的需要,也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对于科学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中国文化报》―黄小驹、陈至立《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②―《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
③―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④―《任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⑤―汪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生态论》
参考文献
[1]《2013年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宋俊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年10月.
关键词 文化生态区 舟山海洋文化 海岛 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生态区的概念来源于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提出的"文化生态学"理念。它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整体性保护、可持续性保护的重要方式,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舟山海洋文化的丰富性和完整性,造就了舟山海洋文化在中国海洋文化发展历史长河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纵观全市,海岛民间风俗大同小异,基本相通,均有一定的古民居遗存在区域内。
一、在打造海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具体过程中应注意把握的几项原则
1、开放性原则。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广泛,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文化健康而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它的建设将为整体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最佳保障。
2、发展性原则。作为生活方式的非物质文化,是昨天的实录,是今天的现实,也是明天的预示。把它固化在昨天,或者锁定在今天,都是不恰当的,也是办不到的。应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非物质文化。当然,如何把握其正确的、合乎民众意愿和事物发展规律的发展方向,是一件并不容易看清和办到的事情。
3、主体性原则。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民众的基本文化权利。只有在民众的现实生活环境中,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是生活在保护区内的广大民众,动力来自于民众,目的也是为了民众,只有一切从民众长远和根本的文化利益出发,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才能达到,文化生态的保护才能持久。
4、民主性原则。要特别尊重寓于非文化遗产中的广大民众的价值观,这是保护文化生态的核心要务,也是这项事业成功的关键,更是真正贯彻民众主体性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讲话中指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是构建和调适文化生态保护区各种关系的主体。因此,尊重民众对文化权益的诉求,是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的基础。
5、科学性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原生态、原真性保护,坚持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经济、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新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二、打造海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几种做法
打造文化生态保护区,就要从各类本土文化中深入发掘和正确认知文化特征,在作出准确可靠解读基础上,对文化个性给予明确定位;并注意保持这种原有文化特征,维护好生成它的区域格局、风貌以及空间特征、整体环境、人文精神等,以留住文化个性;努力传承和弘扬这种文化特色,忠实地维护生态文化,以固化区域特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1、保护并利用好古民居
传统民居建筑群,是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不但要科学地保护,同时要整合和合法合理地利用好,使其得到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
古民居要存活下去,需要政府重视、地方努力、群众支持,从上到下形成保护气氛,更需要创新思路。要开发利用好大量“屋大人少”或已成“空巢”的传统民居。与其弃用闲置,在风吹、雨淋、日晒、腐朽、虫蛀等侵害中自然损毁,日渐变成残垣断壁,最终成为废墟而兴叹,不如及早规划、及早行动。根据自身实际和人文特色,作为文化生态示范区“延伸”的景点,既守护又开拓地加以利用。
2、做好生产性方式保护及利用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往往遗留着大量的传统手工技艺,采取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自身价值,可将其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源。如定海区白泉镇金山社区创建的“以文养文”方式为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新的经验。
3、合理开发相关旅游资源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集自然生态环境、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于一体的文化形态,是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科学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优良土壤,更是反映地域特色的极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
在今天这样一个商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名号无疑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旅游业的介入将不可避免。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结果有可能造就一个个以传统文化为卖点的新兴旅游区,进而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和现代化。若保护得好、开发利用得当,无疑将会为我市的旅游业增添无尽的魅力和效益。
所以,应最大限度地优化整合和合法合理地科学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有选择地将典型集中、且具有一定代表性、人文历史底蕴深厚、突出各个历史时期文化内涵的文化原生态区域,在保护的前提下,先行建立示范区,取得经验,以点带面,即以文化生态区保护区示范点为主,形成各有特色、遥相互应的保护网络和文化旅游网络。
4、重视和扶持非遗传承人
对传承人的重视和扶持,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根本保护。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应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
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他们的地位要得到尊重,政府要给予奖励和生活津贴为他们排忧解难。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建立相应的平台,让他们施展才干。通过传授、培训以及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好的传承。
②充分调动民间文化艺术、民间收藏等协会组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的积极性,因为是他们占领和坚守着大片的业余文化阵地。不应漠视这些队伍中的人才与藏品。
5、全面发动人力保障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时间跨度长,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不但需要大量专业的工作人员,要开展保护实验区范围的保护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所以,各级文化部门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保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主动与有关院校合作,在有条件的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实际工作中往往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需要当地干部群众的觉悟与配合、理解和支持,以长远的眼光看护自己的家园。所以,还要充分发挥民间的力量。
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走出适合本地情况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路子,使之真正成为“保护生态、延续民俗、传承文化、体现特色”的示范区,从而使具有独特价值的舟山海洋文化葆有旺盛的生命力,为建设和谐文化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文化生态保护区可行吗?》作者:吴效群
关键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多中心治理;竜林
中图分类号:D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竜林对于傣族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其遭到破坏后村民自发呼吁、政府及村委会组织、社会科研机构参与的“自下而上”的单一权威中心治理的保护模式随之兴起,但这一模式存在较多问题,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实现竜林善治的有效途径。
为了深入探究傣族竜林保护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笔者于2011年7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囡村曼养广村小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发放问卷130份,回收130份,有效124份,有效率95.38%;并对8人进行了深入访谈,共得7万余字的访谈记录。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简介
“多中心”一词首先由迈克尔·波兰尼在《自由的逻辑》(1951)一书中使用,其提出了许多因素行为相互独立、相互调适、相互约束的“多中心”秩序并对对“多中心治理”给予了权威的界定:多中心治理是一种直接对立于一元或单中心权威秩序的思维,它意味着由社会中多元的独立行为主体,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相互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中,以政府为核心的单中心治理模式被打破,建立起了一种新的政府、市场、社会三位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善治。
我国自1978年末,政府权力已经逐步从单中心的政府走向多中心的自主治理。在农村地区,相应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也逐渐兴起,主要体现为改革治理的主体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公共治理的机制和手段由单一性向复合化转变。
二、竜林保护现状
傣族竜林是一片树林,具有水稻灌溉、生态环保、承载民族文化的作用。竜林是水稻灌溉的基础设施,其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对于生态环保和物种多样性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竜林也是傣族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傣族具有全民性的竜林崇拜,傣族人民认为,竜林是寨神(氏族祖先)、勐神(部落祖先)居住的地方,竜林内的一切动植物、土地、水源都神圣不可侵犯。
嘎囡村位于云南西南部,经济收入来源以橡胶为主,下辖曼养广在内的9个村民小组。曼养广村小组属于坝区,由于全寨橡胶树较少,曼养广在勐龙镇143个寨子属于贫困寨。近几年,曼养广竜林遭到大面积破坏,当地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进行保护。
(一)保护意识
曼养广的竜林原来有100多亩,但在最近一次大规模保护之前,已被破坏了40多亩。也因此,80.6%的村民都认为“遭到了严重破坏”。究其原因,所有的被调查村民都认可了“种植经济作物橡胶”这一因素,且84%的村民认为“很有必要”或“必要”进行保护,“保护环境”得到了61.3%的村民的认可,而分别只有35.5%、6.5%的村民认可了“保护文化”、“响应号召”这两个因素,2009年云南大旱后村民开始保护竜林就是对这一结果的最好说明。在竜林被破坏以前,当地风调雨顺,但竜林被破坏以后,2009年的大旱使村民开始反思:是破坏竜林带来了灾害。当地便着手开始了竜林保护。
(二)保护过程
当地竜林保护主体主要有村民、村委会、政府、科研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保护模式,即村民自发反映要保护竜林,但没有实际行动;村委会再利用自身优势接受村民的反映,组织村民保护,并将村民的意见向政府反馈;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提供一定的救助资源,科研机构有一定的保护推动作用。
具体来说,年老的村民本身对竜林保护比较支持,他们认为“竜林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一定要保护”,但年轻一代却普遍在橡胶利益的冲击下逐渐淡薄了保护意识,大多持观望态度。在他们看来,“只需要留下一两棵大树作为象征性的竜林就可以,没必要留一大片,种橡胶能得到更多的经济收入,更划算。”但由于村民自身的非组织性,保护并未真正得到实施。对此,嘎囡村委会和曼养广村小组便开始组织村民保护竜林。嘎囡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统一思想,订立村规民约总的方向并将细则的订立任务下放给曼养广村小组,让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确立,而且需全村人按手印以示承诺。前期制度工作完成后,村委会和村小组又组织民兵砍伐了橡胶树,派出所的人也前来协助。
砍伐橡胶树后,嘎囡村委会向镇林业局申请了7000多株新树苗并得到顺利批复。2011年6月,勐龙镇政府人员、来自勐龙镇全镇的1000多村民都到曼养广义务帮忙种植新树苗。曼养广村小组还负责了新树苗后期维护工作保证成活率: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出两名保护管理员,都是60多岁,每人每年工资800元,主要负责给小树苗浇水、除草、施肥,遇到竜林被破坏的情况及时向村里汇报。除了村小组的自行维护,嘎囡村村委会还会定期去曼养广巡查验收,并随时跟村小组反应竜林保护需注意的问题。
除了上述三种参与主体,科研机构也以间接的约束手段而非直接的组织手段对竜林保护起到了推动作用。当地科研机构的研究行为得到了村民的支持,科研性质对当地村民也有一定的震慑力和约束作用,村民不去砍伐竜林,这也从源头上保护了竜林。但科研机构撤离曼养广后,竜林破坏严重。
当地保护竜林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村民捐款,政府拨款是主要来源,主要用于树种和树苗施肥、灌溉等维护资金支持。除了政府拨款,村民自行捐款比较少,主要负责两名管理员每年1600元的工资,基本不用于其他用途。
(三)保护效果
曼养广村小组竜林保护后仍存在较多问题。恢复的竜林与破坏之前相比大小差别很大,目前仅存小片竜林,没有了大树。此后的保护方式也仅限于限制村民不再砍伐竜林,没有其他措施,方式较为局限。村规民约也未起到良好的制约作用,村民破坏了竜林之后也未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惩罚。
另外,在认为竜林保护最重要的保护主体上,村民普遍认为应该政府和村委会起主要作用,而嘎囡村村委会主任、曼养广村小组副组长、勐龙镇政府工作人员却一致认为,保护竜林应主要靠村民。虽然两方态度不一,但都源于“认为村民的自觉意识不强”,村民认为需加强村委会和政府对村民的约束,而村委会、政府则认为需村民自身提高自觉意识。
三、竜林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支持不足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形式保护文化生态的法律政策,但在云南当地却缺少相应的法规,省、市、乡镇级别都没有关于保护竜林的官方性文件和针对性法规。曼养广的村规民约由于不具有强制力也缺乏执行力。在整个保护过程中,存在竜林保护制度的缺位或执行不力。
(二)竜林文化保护意识不足
当地以保护“集体森林”而非“竜林”的名义进行保护,村民的保护意识主要来自外界干旱灾难的激励,对文化的保护相对较弱,大大减弱了竜林作为傣族文化载体的文化内涵,把竜林的特殊作用普通化和大众化。这从长远看将不利于竜林的长久保护,不利于傣族文化的传承。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地;金坛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自2007年设立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至今我国已建立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1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虽然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例进行研究,总结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以期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发展实践
金坛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流域,属水网地带,境内河流纵横,圩乡村落人口占全境总幅员的80%以上。当地村民通过筑圩成村、以村兴圩的千年农耕实践,形成金坛古老而特有的圩村文化。以圩文化为特色,金坛于2015年9月通过江苏省文化厅批复成立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过近6年的发展,实验区已通过遗存保护等方式,使金坛刻纸等国家级代表作名录项目得到提升性有效保护、朱庄马灯等濒危项目得到抢救性保护和完整恢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与传承
金坛区共普查项目140多个,经过发掘和申报,目前已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94项,基本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结合区域文化生态分布情况,划定天荒湖流域、长荡湖流域、丹金溧漕河流域三个非遗密集区为保护实验基地。在天荒湖流域,以直溪巨龙、董永传说为主,通过民俗表演、遗存保护等方式,让龙文化、孝文化得到延续和发展。在长荡湖流域,以柚山放灯节、诸葛八阵图村、金坛面塑为主,通过民俗节日展演、艺术节非遗展示等方式,让渔文化、水文化、儒家文化得到更好展现。丹金溧漕河流域在以金坛刻纸、金坛抬阁为主的基础上,恢复了朱庄马灯,通过非遗展演、文化展览等方式,让其文化影响不断扩大。实验区自设立以来,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对各级非遗名录项目加以保护。以金坛刻纸为例,实验区以构建各级传承人的传承机制为重点,采取学校传授、师徒传授等传承方式,形成群体适度、结构科学、梯次合理的金坛刻纸传承体系,并建立传承、保护、生产、管理金坛刻纸的志愿者队伍。同时,陆续建成儒林镇长荡湖水城非遗博物馆、东方盐湖城刻纸展示馆等非遗馆,建立以段玉裁实验小学刻纸培训基地等实体基地为代表的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在保护、保存、传承、展示和宣传非遗等方面的作用。实验区还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金坛区文化艺术节等大型节庆和文化主题活动,推出金坛非遗重点特色项目集中展演,不仅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参与,也引起了省内外众多新闻媒体的关注,让实验区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得到较好的宣传。
(二)机制和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金坛区政府及主要负责部门编制了《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出台了《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暂行管理办法》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各项政策紧密配合,执行状况良好,有力保障了实验区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规划实验区建设周期,各阶段目标内容具体、系统可行,不同阶段重点突出。加快完善实验区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成立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工作机构。设立非遗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促进非遗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实验区遵循“尊老扶幼”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年事已高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老一代传承人通过带徒弟、辅导培训等方式培育新一代传承人。出台并实施《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激励条例》,做好各级非遗代表性继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从场地、资金等方面资助传习教学、交流分享等活动;采取生活补贴、助学奖学、表彰奖励等措施,保证“老人”权益,促进“新人”成长。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维护文化遗产原创者、传承者的合法权益。
(三)自然环境、人文遗存的整体性保护和有序开发
深入分析实验区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的整体特征,始终厚植整体性保护的工作思路。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文物古迹、自然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开展有利于圩村文化遗产存续的区域整体性生态建设、生态培育、植被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实验区将非遗项目与三星村人类遗址、华罗庚纪念馆等重点景区和特色景区相结合,以旅游景区为文化生态物质空间载体,以旅游活动为传播介质,扩大圩村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提高其知名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保护和展示金坛人文历史文化。实验区选择金坛刻纸等能在生产中创造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产品的生产经营相结合,进行生产性保护利用,开展保护性生产经营。发展创意产业,整合金坛民间文学资源,形成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打造演艺作品和艺术品创作中心。
二、“三维协同”的文化生态保护
实验区高质量发展实践经验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从整体环境的营造、主体责任的划分和发展思路的规划三个维度,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有助于其更好地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一)环境维度:持续深入营造整体环境
突出区域文化特色。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综合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资源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其他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情况,针对文化生态资源的区域特色,突出非遗重点项目,促进“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创建非遗传承环境。实验区对各级非遗名录项目进行因地制宜、分层分类的保护、保存。如:重点保护具有重大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并能集中反映当地原生态圩村文化的项目;扶持性保护已采取措施抢救、状态较为稳定的项目;抢救性保护仅存续于个别家庭、个人或面临濒危状态的项目。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不同的传习方式,建立不同的传习、传承情景和系统,形成传习体系,规范传习路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营造节日民俗环境氛围。利用技术手段记录或进行情景复原,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与传统节庆相结合,以端午、春节等传统节庆为节点,开展各类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以国庆等重大节庆为契机,组织各类文化展示活动。与主题活动相结合,推进实验区文化形态互动,丰富民俗节日表现载体,让民众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来满足内心需求,激发民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和文化活力,增进民众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他们的文化自觉。
(二)角色维度: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划分
坚持政府主导地位。政府及主要负责部门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播传承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将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对实验区进行合理规划,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办法,健全实验区组织管理制度,为实验区提供资金等必要支持,保障非遗保护工作有效展开。突出传承人关键角色。为确保非遗项目有效传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应以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保护对象,提升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出台相关保护激励措施,做好各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对于相关技艺传承、教育教学等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制定合理有效的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给予奖励,增强传承人的责任感,实现非遗传承的良性循环。
(三)条件维度:积极完善发展思路规划
加强文化生态环境修复。正确处理城乡一体化拆建与保存古村落的关系,让当地的文化遗迹、遗存、遗址及古风貌得到可持续保护与传承。注重重点区域的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和破坏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居环境。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项、文化遗产与自然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实现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加快创建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环境和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提升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接待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水平,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旅发展中的作用,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次内涵和价值,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及双向驱动,让游客在感受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魅力的同时,带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以旅游的市场化运作反哺文化事业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挖掘非遗产业附加值。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挖掘其附加值,发挥其品牌效应,促进文化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对传统手工技艺进行生产性保护,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脉络的有机延续,让部分劳动力凭借传统手工技艺获得生计,改善生活,形成良好的自身造血功能。
三、结语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突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明特色,在环境维度上突出区域文化特色、创建非遗传承环境、营造节日民俗氛围,在角色维度上坚持政府主导地位、突出传承人关键角色,在条件维度上加强文化生态环境修复、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挖掘非遗产业附加值。
参考文献:
[1]郭小刚.布迪厄场域理论在传统音乐非遗传承研究中的运用———以广东省非遗“五华竹马舞”为例[J].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7(3):51-60.
[2]马盛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J].中华手工,2020(6):109-111.
[3]徐望.文化资本理论探源与国内外研究综述[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00-110.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1511110812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赴屯溪区、休宁县、徽州区和歙县调研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总人口200万。2010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入选2010年十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2019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公布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首批公布的七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我市作为保护区核心区域,近年来一直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实施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原生态、原真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新深度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保护区和管理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试点保护工作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项目保护工作条例》等,结合黄山实际,先后出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黄山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落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2.全面做好普查登记。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统知识等项目,包括世界级2项(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和程大位珠算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名录),国家级21项,省级63项,市级127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3人,省级154人,市级658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处,省级传习基地(所)27处,省级非遗教育传习基地5处,市级传习基地85处。现存的非遗种类和数量均列全省第一。
3.深入落实保护措施。成立黄山市非遗保护中心作为保护区常设机构运行。设立专项资金作为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设“非遗贷”、“徽艺贷”等个人循环贷款,重点支持非遗企业生产和经营。成立黄山市文房四宝协会、徽菜烹饪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扶持建立徽派雕刻博物馆、徽墨文房博物馆等博物馆集群,依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行知学校等非遗传习基地,开设相关课目,多渠道加强对非遗传承的保护和扶持,增强传承人的技能培训,致力培养非遗特色人才,进而带动行业兴起。
4.着力打造文创品牌。积极开展非遗品牌赛事和专题展示。组织了两年一届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歙砚技能大赛等非遗品牌活动。举办“徽匠神韵——安徽徽州传统工艺故宫特展”“明月清风——故宫博物院藏新安八家书画展”等专题展览。打造了歙县徽州古城非遗夜市、屯溪黎阳IN巷非遗购物节等知名景区旅游品牌项目。通过专题宣传、实物展示、活态展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介我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系统繁复的大工程,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1.工作经费仍不足。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拔付和政府财政投入,我市作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十三五”规划中建设资金需求约3亿元,我市每年争取和投入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仅有1250万元左右,“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到资金仅55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非遗各项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且吸引社会资本较少,群众参与度低,文化消费比重仍然不高。
2.保护力度尚不够。主要是受市场经济影响,非遗项目中经济效益好的,保护传承的积极性高、效果好;经济效益低的,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应尽的保护。现今社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意识依然较为淡薄,部分非生产性的项目,特别依靠是口传心授的非生产性的非遗项目,传承的老艺人或知情人数少,年事高,技艺正面临着失传,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的风险。加上自然性损坏、不合理利用和过度开发等原因,造成文物破坏消亡的速度加快,保护形势严峻。
3.?专门人才较匮乏。目前,非遗保护基层组织机构仍较薄弱。部分区(县)专门保护工作机构尚未建立或健全,且没有专门工作人员,保护工作队伍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等问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对非遗工作充满热爱,具有非遗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扎根、拼命干、肯钻研、能创新的队伍。
4.市场活力还不高。非遗传统工艺的开发虽然被开始重视,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制仍处于探索之中。大多数非遗传承人擅长的是非遗传统的技艺,制作的是传统的产品,产品创新、研发和营销的精力、经验严重不足。受传承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制约,大多非遗工艺还是属于家庭作坊的生产模式,仅仅停留在个性化的消费阶段,没有条件形成大规模公司化经营,导致有些非遗项目只是以静态被动接受的方式存续着,没有在市场中激发活力。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我市非遗门类众多,分布面广,文化表现形式不同,自身传承发展规律也不尽相同。因此,要针对各地非遗门类的共性和个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财政每年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要适度倾斜,加大对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要按照财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调整增幅。同时,也要鼓励吸收多渠道投资,形成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非遗传统工艺保护和振兴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二是要进一步培养专业队伍。要从非遗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措施,支持和推进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研学基地建设,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载体。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和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培训,引导他们深入开展非遗技艺的探索研究,通过不断实践创新,促进他们成长为更具实力和活力的非遗传承群体,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非遗传统工艺产品。
引言
2013年,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塔城乡署明村被列入云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成为丽江市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之一。由于受自然、历史因素影响,署明村目前仍以农业生产为主,产业效益低,经济较落后,丰富的民俗文化、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科学评估署明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价值,从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是推动署明村经济发展、促进署明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必然选择。
一、定量评估
(一)打分等级评价法
对丽江市玉龙县塔城乡署明村文化旅游资源评价标准主要根据国家旅游局、技术监督局《2003年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并适当进行了修订,在资源要素评价因子中,突出了游憩价值、知名度与影响力和稀缺度、历史文化价值、稀缺度四个项目,提高了前四者的赋分值,适当降低政治教育价值项目的赋分值,其他评价因子则与一般旅游景点的评价因子大致相同。
对署明村资源进行打分评价得出,署明村的东巴舞蹈、东巴音乐、东巴祭祀与东巴教为四级旅游资源,木楞房、纳西服饰与水磨房为三级旅游资源。
(二)问卷调查法
为了使得资源评价的全面性,采用专家问卷打分法(德尔菲法)对署明村资源进行评价。具体做法为
1.对于丽江市署明村资源的各方面因素做出评判,选取在旅游相关领域有丰富经验的4位专家对丽江市署明村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的状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2.为了使专家在全面了解丽江市署明村文化旅游发展相关内容,应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供专家阅读,使专家能够从署明村具体情况来考虑这些问题。
3.测量方法:专家问卷调查法(德尔菲法),专家人数为4人,反馈次数为1~2次,专家组成员为对文化遗产比较了解的专业人士;通过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打分,从而衡量各个要素在其中的权重。
4.确定权重:将各要素依次编号为1-24,由专家对其打分(3分表示评价要素对评价指标的发展影响很大,2分表示影响程度一般,1分表示几乎没影响),综合权重和笔者打出的分数,计算资源品质、开发条件和附加值的得分,所得分数最高者为应选之项。
如上表,共收集了4位专家的调查结果,分别以A-E代表。对于每一项要素来说,满分之和是12分,权重 (q)=总分/12。
5.为要素打分:打分规则同上,对要素的打分情况见表2。
6.分析结果:根据计算资源品质、开发条件和附加值的分数。其中M表示资源品质、开发条件和附加值分数;x表示各要素的分值;q表示各要素的权重;n表示资源品质、开发条件和附加值中要素的个数。
根据公式计算:
M1=21.25/9=2.36;M2=18.5/7=2.64;M3=20/8=2.5。
对署明村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后得出,署明村资源品质综合得分:2.36分;开发条件综合得分:2.64分;附加值综合得分:2.5分。
二、结论
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区,左江
1.壮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况: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广西南部,区域包括宁明县的驮龙乡、城中镇和明江镇,总面积为35677.65公顷。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是以宁明县的花山岩画为中心,包括珠山、龙峡山、达佞山、高山五个岩画点及其周围的区域,核心保护区面积为210公顷。保护区地区生产总值现行价2004年53469.9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04元,其中: 第一产业产值2228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41.67%,第二产业产值16952.5万元,占生产总值的31.7%,第三产业产值14234.4万元,占生产总值的26.62%。该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随着当代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逐渐发展,它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增加,但仍然屈居二、三位。 [1] 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目前面临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保护区内的花山岩画为国家的重点保护文物,目前正准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多是土壤稀少、乱石散布的石灰岩生态脆弱区,石材丰富、植被稀少是该区的一大特色,过度开发会引起整个区域的生态破坏。
2.保护区环保与经济产生矛盾的原因
2.1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
生态保护区资源丰富多样,质量优良,给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受到外界干扰时,恢复能力较弱。一旦无序开发破坏,即发生退化和逆向演替现象,难以自然恢复。我国长期采用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高投入,低产出。造成了对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排放出了过多的污染物质,也加重了对环境的负担。
2.2人口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薄弱
环境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又是发展生产的物质来源。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当人口不断增长后,所必需的生存物质也将激增。当发展难以满足需求时,势将无计划、无序向自然环境索取资源,经济在以环境被破坏为代价中求发展。加之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一般处于偏僻位置,经济相对落后,人们普遍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发展经济往往成为首要选择,这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2.3 环境保护制度缺少创新和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的一种导向就是: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消费者和企业则是制度的被动的遵守者,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创新和补偿。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就会出现钻政策的空子情况。这说明现行部分环境保护制度确实需要完善与创新,如有严格的约束制度,一旦企业或个人的违约成本超过收益,在面临着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上,企业或个人必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可见,增加主体的违约成本是制度创新的根本点。同时,环境破坏对企业而言只是一种外部不经济性,短期内常常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产生直接影响,因而企业缺乏对环保技术需求和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实现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3.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论文格式。要严格控制人口总量,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降低出生率,控制人口增长,同时相应要提高人口素质。目前保护区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提高人口素质,可以增加他们工作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保护区的经济发展。其次可以缓解人口对环境的压力,通过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增强农民的产业技能、务工技能和创业技能,能很好地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压力。再次提高人口素质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资源的盲目和破坏性利用,扩大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力。
3.2发展相宜的产业,进行保护性开发
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实现保护区环保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如果单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去管理或单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去谈发展,最终都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环境与产业发展有着极高的相关度,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间接影响环境系统。在对保护区进行保护性开发时,要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利用生态环境和文化独特优势,发展相宜的产业。对那些低效率、易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应该低投入或者退出。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自觉发展生态产业,打造出一批有优势的主导产业,这不仅有助于恢复生态循环和减轻环境压力,同时还促进经济的发展。目前,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打造“花山岩画”为品牌开展壮文化生态旅游、以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的发展、依托丰富“四棵摇钱树”资源加工业的发展以及新技术澎润土采矿等,这些主导产业的选择和进一步发展是变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3.3创新环保制度,对经济结构实行战略调整
将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入环境保护制度,运用价格与利益机制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实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对经济结构的战略转移实行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先进的生产力。论文格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必须坚决摒弃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求得的粗放型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左江壮文化保护区内的主要工厂布局在驮龙和县城,工业污水基本上直排至明江。特别是在冬季和春季,糖厂正值榨季生产高峰期,工厂每天排入明江的污水有1~2万吨,使明江水质下降,COD、BOD、PH值(6.6~7) 、氨氮等都明显超标。因此,政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严禁工厂企业超标排放。取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对重点资源开发区要施行强制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良好区要施行积极性战略,加速区域生态质量的恢复和生态环境重建。重点发展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为特征的绿色生产力。
3.4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加强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的力度,不断提高环保的技术水平。要依靠科技,大力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实用技术。集中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提高可持续发展技术水平和能力。 [2]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使用新型能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模式,走低能耗、物耗、少排污的清洁生产发展道路。论文格式。
要以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生态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使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参加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参考文献:
[1] .黄建清,胡衡生等.左江壮文化生态保护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 [J].改革与战略,2007(5):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