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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车辆事故剖析材料范文

时间:2023-03-02 15:05:42

序论:在您撰写预防车辆事故剖析材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预防车辆事故剖析材料

第1篇

关键词:隧道火灾 火灾原因 对策

1前言

近些年随着我国公路交通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截止2010年底,我国隧道规模已达2500多公里,4600多座。目前,我国己经成为世界上隧道数量最多,条件最复杂,技术发展最快的国家[1]。随着公路隧道越来越多的被使用,隧道内的车辆行驶速度以及车流密度的加大,隧道内车辆故障、撞击、自燃等原因造成隧道火灾事故的危险性上升趋势明显,国内外多次发生群死群伤隧道火灾事故, 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公路隧道防火重要性。通过剖析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 对公路隧道火灾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为我国的隧道防火设计提供参考。

2公路隧道火灾案例统计

统计国内外十年来较大的公路隧道火灾事故,对事故造成的原因、伤亡情况进行总结。2002年,安徽试刀山隧道大客车与大货车追尾起火,造成13人死亡,23人受伤;2003年,合芜高速试刀山隧道,货物自燃,造成隧道电缆、照明设施受损,一辆大货车烧毁;2004年,浙江猫狸岭隧道,由于车祸起火,伤1人,烧毁3辆高级轿车;2005年,同三闽高速飞鸾岭隧道,由于刹车失灵引起火灾,造成8人重伤,一个大客车烧毁;2006年,西湟高速响河隧道,车辆追尾碰撞起火,造成1人死亡,4人伤,隧道设施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2007年,重庆大学城隧道,车辆自燃,造成6人伤,隧道照明排风电线烧毁,1辆中巴车烧毁;2008年,京珠高速大宝山隧道车辆追尾碰撞起火,造成2人死亡,5人伤,2辆车烧毁,隧道严重损坏;2009年,秦岭终南山隧道,载运货物燃烧引起火灾;2010年,无锡惠山隧道,由于夜班车突然起火,造成死24人,伤19人,隧道结构轻微破坏;2011年,甘肃新七道梁隧道,油罐车追尾碰撞起火,死4人,3辆车烧毁,隧道衬砌及内部设施损毁严重。

2003年,韩国弘治门隧道,由于撞车引起火灾,受伤30人;2004年,日本高山隧道,汽车连环相撞,造成5人死亡,4辆车烧毁;2005年,弗雷瑞斯隧道,卡车燃烧引起火灾,造成2人死亡,伤21人,烧毁车辆7辆,隧道结构严重损坏;2006年,瑞士维马拉隧道,汽车追尾,造成6人死亡,伤6人,烧毁车辆3辆;2007年,美国5号州际公路隧道,由于车辆连环相撞起火,伤亡不详。

由于隧道是一种相对封闭的结构,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较困难,救援较困难,因此隧道火灾造成的影响以及人员伤亡严重。

3公路隧道发生火灾原因

对国内外的资料分析可知,引起隧道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大致分为以下几种[2-5]。

(1)车辆本身故障引发的火灾。如法国和意大利交界的勃朗峰公路隧道,因1辆载有人造黄油的汽车的黄油流进汽车排气管引发火灾。

(2)车辆行车事故起火。如1979年日本大坂隧道内由于卡车与轿车连续相撞,导致轿车的油箱破裂而起火。隧道内车辆超速行驶和隧道能见度低,极易发生车辆之间、车辆与隧道及隧道设施相撞或擦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火灾。

(3)车辆上的易燃物引起火灾。如美国霍华德隧道一列装载纸张、木材、盐酸、三聚丙烯和其它化学药品的列车发生火灾。隧道内有各种车辆通过,它们所载的货物有可燃的或易燃的物品,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引发火灾。

(4)隧道自身引起的火灾。包括隧道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短路起火,隧道维修养护时使用的明火。

(5)人为破坏。包括纵火、吸烟、恐怖袭击等。

在公路隧道中,火灾形成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图1.1给出了公路隧道火灾形成原因的统计图[6]。从图中可以看出,车辆自身故障起火以及车辆交通事故是诱发隧道火灾的两个主导因素。

4对策

针对以上分析结果,提出以下几点预防公路隧道火灾发生以及减小隧道火灾损伤的对策。

(1)尽量避免单洞隧道的建设, 控制隧道坡度,单洞双向隧道事故发生率比双洞单向隧道要高出40%以上,隧道纵向坡度也是影响隧道安全水平的因素。

(2)隧道和车辆使用难燃材料

隧道墙面、地面和吊顶装修,都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穿行隧道的车辆,主体框架必须是不燃烧材料的,装修部分允许采用阻燃材料,但不允许采用可燃材料和易燃材料。

(3)加强行车安全管理

人为因素与行车间距是引起交通事故火灾的主要因素,宣传隧道内行车时应掌握的安全知识, 加强相应的行车安全管理,对行车间距提出要求。

(4)改善隧道安全水平

对隧道进行安全测试与评估, 寻求遂道火灾安全隐患与解决途径的共性因素,从而有效提高隧道火灾安全水平[7]。

(5)合理安装固定消防设施

合理安装报警装置,防火卷帘,消防蓄水池,消火栓,通风、排烟设备,避难间等。

(6)成立专门的管理处

对于较为重要的隧道成立专门的隧道管理处,建立灭火救援指挥部。

5结论

公路隧道火灾发生受隧道规模、形式、交通量、以及隧道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影响, 降低事故频率, 应从火灾事故统计调研出发, 深入分析火灾的起因, 并依据火灾起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小隧道火灾的损伤。

参考文献:

[1]凤悉润.中国公路和隧道建设[C].国际隧道研讨会暨公路建设技术交流大会.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2]戴国平.英法海峡隧道火灾事故剖析及其启示[J].铁道建筑,2001(3)

[3]范维澄,王清安,姜冯辉等.火灾简明教程[M].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

第2篇

关键词 煤矿;斜巷小绞车;事故原因;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D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20-0111-01

矿井运输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由于矿井运输具有工作范围广、战线长、设备设施流动性大、涉及人员多等客观因素,矿井运输事故在煤矿各类事故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特别是分析斜巷小绞车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运输事故中斜巷小绞车运输占很大的比例,而且斜巷小绞车运输事故的危害也远远大于其他运输事故,下面将最常见的导致斜巷小绞车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找出相对应的预防措施。

1 分析斜巷小绞车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斜巷小绞车的选择、钢丝绳的型号、斜巷的长度坡度以及在该区域设备最大重量四者之间的关系。以上四者之间在各个环节选择不当都可能出现该区域整个运输系统瘫痪。

2)无证人员操作绞车。由于当班班组长安排工作不细致,将无证人员安排在绞车司机工作岗位上,而作业人员没有拒绝班组长的违章指挥行为,而是盲目听从班组长的安排进行违章作业。此类违章行为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由于无证人员对绞车各项性能不熟悉,遇见紧急情况,不能正确处理,斜巷运输作业现场在拉运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隐患,而司机处理不当就很有可能发生事故。

3)斜巷违章停车装料或其他作业。当班班组长安排工作不细,不认真,没有交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为了作业省力,蛮干违章。

4)斜巷安全设备不齐全或闭合不到位,倒置在运行过程中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从而造成斜巷跑车事故或安全设施闭合不到位,在下车场有作业人员时,上车场的车辆进入斜巷造成跑车,出现伤亡事故。

5)绞车维护不到位长期带病运行,钢丝绳出现断丝、硬弯、打结或磨损超限不及时更换,等都有可能出现斜巷跑车事故发生。

6)连接装置不合格如出现裂纹、破损、磨损超限等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更换,在拉运过程中可能出现连接装置断裂造成跑车事故。

7)运输车辆本身缺陷造成事故。装材料或机械车辆由于使用时间较长,车辆底盘、碰头、闭锁装置等由于长时间碰撞或锈蚀等没有及时进行检修修复,在运输过程中在薄弱环节可能出现断裂,造成事故。

8)在斜巷正常拉运过程中,由于轨道质量不合格造成在车辆掉道,在处理掉道车辆时,由于使用处理方法不当(如用绞车硬拉处理、在松绳状态下使车辆复轨等)导致事故发生。

除了以上原因以外,区队干部对斜巷运输的不重视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特别是一些采掘一线的管理人员,他们认为采掘一线主要任务就是生产,每班只安排几个职工进行材料运输,对现场的运输管理全部由当天拉运人员中临时安排人员进行负责,造成在运输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监管,任由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违章蛮干,最后导致事故发生。

2 斜巷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由以上斜巷小绞车运输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可知,运输事故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人、物、环境”(人是指作业人员,物是指设备、材料、工具等,环境是指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在三者之间是没有轻重主次之分,只要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有可能造成运输事故的发生。要减少或控制运输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斜巷运输的设计开始必须经过严密的设备选型以及验算,以该区域设计巷道的参数(斜巷的长度、坡度)为基础,以最大设备重量为承载量,合理的选择小绞车的型号和钢丝绳的型号,必须保证绞车的牵引了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是斜巷小绞车安全运行的首要保证。

2)在小绞车拉运时,绞车司机必须熟知绞车的性能,尤其掌握提升的最大静张力,估算出所拉设备的重量。特别是对于不经常拉运的材料,决不能盲目进行拉运,必须向管理人员问清楚,采取谨慎态度,宁可少挂车辆或不拉运(严禁超挂车辆)。如超载超重运料,很有可能引起制动力矩不够,造成断绳或跑车事故。

3)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期间职工必须清楚本人操作证的工种,在班组长安排工作是,首先要考虑是否有该工种的操作证,如果没有必须果断的拒绝班组长的安排,并说明原因,再由班组长合理安排其他符合该岗位的作业人员。

4)在斜巷绞车运行过程中,上下口的把钩工应负责把口严禁人员进入斜巷,在发现有人进入时把钩工应及时制止此类违章行为,发现后立即向绞车司机打信号,停车并制止,坚决做到斜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5)在斜巷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在从事特殊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措施进行作业。

6)对斜巷所使用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工具特别是连接装置在拉运前必须由专人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不合格工具必须坚决进行处理更换,必须保证设备和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运输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必须利用每班班前会的学习时间对职工在现场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违章现象和不规范行为以及一些隐患进行强调,并给出出现相应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对全矿实行的“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必须给职工详细讲解并剖析,使职工熟练掌握。要切记让职工对一些规定进行死记硬背,干部应根据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对职工说明制定各条款的原因,使其对规定有进一步的理解,从而便于现场实际操作。通过学习和培训让职工掌握矿井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必须给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自觉性,要做到只要不安全,坚决进行作业的思想意识。

8)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通过单位自查和管理科室的抽查来加强矿井运输的监督和管理,是有效遏制运输事故的重要手段。特别是矿井专门成立的督导组检查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运输管理工作经验,且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并熟悉斜巷运输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一些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全矿的斜巷小绞车安全运行填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中的小绞车安全运行进行现场随机监督和卡片签字认可的复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对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必须严格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除了以上的预防措施外我们还可以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如斜巷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一坡三挡设置齐全。在一些特殊地点制作安全提示小标语。班前会上安排工作任务要细致认真,要强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再就是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斜巷作业监督检查,帮扶作业人员遵章作业。

第3篇

“三大攻坚战”开战伊始,**同志就积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10。18”全国、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州局的部署上来,把开展此次攻坚战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学习,勤于钻研、锐意进取,能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宗旨,不怕苦、不怕累,全身心地投入到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中。

一、着眼全局,服从领导

二、立足岗位,真抓实干

在“三大攻坚战”中,**同志立足工作岗位,积极、主动、认真参与了各项交通安全保卫、交通安全防范、路面巡逻监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善于学习、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待人民群众热情服务有耐心。

1、攻坚战开战初始,在交通、运政、稽查、工商、客运、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联合整治宣传活动中,**同志积极参加了利用县城区的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农村宣传园地张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利用农村有线广播传播交通信息、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日组织农民观看事故案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等宣传活动共7次,并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八条措施”,深入中、小学安全片区进行交通安全授课,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师生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共3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

2、在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整顿攻坚战中,**同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唯一标准,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化职责,同心协力做好客运车辆违法超员载客行

为的整治工作。他参加了对客运企业及其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补充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全面落实、完善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在配合好大队创新客运源头管理机制的同时,**同志主动放弃难得的休息时间,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每周五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授课共3次,6个课时,参加受教育人员280人次,联系挂钩客运车主及驾驶人“面对面”的交流谈心8人次。

3、在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中,**同志紧紧抓住重点线路、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重点车辆等“三大重点”,在加强自身执法素养、技能的同时,将所学活用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路面的管控能力。他积极参加了逢“五”、逢“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着力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其管控路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乡镇村组,针对赶集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通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深入做群众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坚决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大攻坚战中,**同志共上路出勤59天,查车681辆,查出各种违法行为19起。

三、责任为先,锐意进取

1、建立完善了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账。通过在全县范围认真细致的排查,**同志共参与排查出19个安全隐患点段,并详细记录了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同时,会同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确定根据危险路段整治的难易程度,列出分批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期限,实地勘验,深入了解,保证了调查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整治工作的实效性。19个安全隐患点段现已整治18个,尚有1个在整治中。

2、在打好“攻坚战”、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同志服从大队安排,积极参与了城区道路通行调研,形成了《**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意见》上报县委、政府,现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漆划、增设、改造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增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牌77块,漆划道路交通标线21。3公里,城区面貌及道路交通秩序大有改观,城区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第4篇

各位领导:

根据泉港人大办[20__]56号文件精神,下面由我将今年以来,我队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20__年,泉港交警大队在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围绕“整秩序、防事故、保畅通、促安全”工作中心,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据统计,今年1-12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27起(含路外),死亡38人,受伤568人,经济损失39万7千6百元,与去年同比分别、、、。现将今年大队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我区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整治,查处违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1.以量化考评为载体,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大队制定了查处交通违法,净化路面环境的岗位责任量化考评方案,通过当月与上个月的量化对比,以及各中队辖区违章率横向对比,全面衡量各个中队工作的好坏。

2.突出重点,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根据我区的情况,将取缔柴三机、非法拼装车、二轮摩托车超座等作为违法的重点,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几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下降,有效地净化了路面交通。

3.开展酒后驾驶、超载、超限及反盗抢等专项整治。大队结合夏季、冬季交通违法百日大会战及与交通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超载超限的专项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警种联勤的交通整治专项行动,1-12月份共开展26次行动,拘留无证驾驶人员78名,醉酒驾车人员5人,查获赃车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同时,从5月份开始联合交通局开展超载超限的综合整治,纠正超载交通违法行为547辆/次,形成严管的氛围,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整顿的工作措施,大队强化管理,通过划定禁止通行区域,引导上述车辆安全通行,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救援机制,有效地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5、加强“外挂”车辆及土方车的安全管理。大队联合交通、农业、运管等部门开展统一整治活动。一是对300多辆“外挂”车进行登记;二是对“外挂”车辆的驾驶员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600多人/次;三是严处“外挂”车辆的动态违章行为。

7、加强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大队民警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根据安全社区、安全村校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同时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在中小学校门口规划人行横道,建立绿色通道,为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以安全管理为目标,树立“三种意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片区责任制,实行股队捆绑式联动。将辖区安全事故的责任分解到中队,股室与中队捆绑,建立连带责任机制,通过每月的事故指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预防对策,实行量化奖惩。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泉港的公交事业很不发达,大队积极呼吁政府及交通有关部门开通公交线路,在大队努力下,取得成效。3月份泉港公交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投入了26部公交车辆,解决了泉港人民出行难的问题。同时为解决涂岭驿坂中学学生周末返家乘车难的问题,大队促成区 财政局、教育局、涂岭镇、公交公司等部门集资6万元补贴公交公司开通周末学生班车。此举大大缓解了因人们出行乘坐非客运车辆而带来管理上的压力,有效地预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树立科学意识,增强科技管理含量。

1.排查黑点,科学预防。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调研,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组织人员对多发点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对泉二路电视台、朝阳公路等5个事故多发路段,对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等隐患开展调研,形成了《泉港区道路交通隐患及整治意见的报告》(泉港交警〔20__〕15号文)上报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支队有关部门,做到预防有重点,整改有目标。

2.加强高科技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运用。利用雷达测速、酒精测试、数码摄像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高科技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能,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利用网络技术,加大追逃力度。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当事人进行上网追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5名。同时加强刑侦技术、痕迹、法医技术的运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4起,侦破率达73.68。

(三)树立综治意识,建立事故预防多层防护。

1.进行事故成因分析,建立综治通报制度。交管股建立每月事故分析和通报制度,将事故的主要指数、成因、对策通过综治办向七个乡镇进行通报,纳入综治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形成乡镇领导主动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综合治理的局面。

2.科学规划调研,加强设施建设。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普查调研,积极提供方案,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几项重要工作。一是规划、施划通港路的交通标线,设立驿峰路绿化带警示桩;二是投资6万多元施划南山公路路口减速带及警示桩;三是配合交通局规划增设16座公交亭及交通标志牌;四是根据“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门口人行过街设施、斑马线的设施情况进行普查,形成意见上报区政府。

3.落实客运联系户,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各中队严格按照客运联系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1-11月份,未发生一起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巩固阵地,舆论先行,宣传开路,建立安全防范机制。

为配合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与日常效能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了安全法咨询、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真正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氛围;三是继续在泉港广播电视台开辟《交通与安全》专栏,每周四、五定期开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交警风采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通过各级公安网、报刊、电台、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各项经验和做法,扩大了影响,取得骄人的成绩。今年1-11月份,大队在各级媒体刊播(登)稿件总队网站47篇、支队网站165篇、中央级媒体55篇、省级媒体272篇、市级媒体402篇、区级媒体94篇(条)。

三、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道路存在的隐患

全区各主要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不够科学、完善,尤其是一些交通流量复杂的交叉路口路段大部份存在标志标线不齐全、未合理设置绿化带开口、未进行路通渠化等隐患;其次一些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也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隐患,尤其是朝阳公路和小坝公路,该路段沿线的临水、临崖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极易出现因车辆坠落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如下所列:

1、驿峰公路大部分无路面标线,路口未设立警告和指示标志牌,道路中央中心绿化带开口处还未设置机动车减速垄;通港公路缺少部分警告和指示标志牌。

2、朝阳公路、坝头公路的旁山险路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容易引发群死

群伤性重特大交通事故;

3、泉二路电视台、交警大队十字交叉路口由于缺少必要的标志标线、

红绿灯控装置导致事故频发;

4、324福厦路驿坂街、涂岭街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国道的道路

交通安全;

5、泉二路生活区路段,因未设置隔离带等交通渠化设施,行人可以随

意穿行道路,加上道路两侧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致使该路段混

合[:请记住我站域名/]交通严重、交通秩序混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车辆主要隐患

1、我区现阶段仍有约三百多辆柴三机、非法拼装摩托车在从事载客运输,在界山镇、南埔镇、峰尾镇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本身就存在大量安全质量隐患,且违章停车、非法营运、严重超载等现象普遍存在,给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安定因素;

2、由于泉港正处在经济开发的大环境中,大量的外挂车辆流入泉港地区,其中就存在一定数量的无牌、假牌、报废的大货车为工程、工地非法运输、运载沙石、土方等现象,加上受工程进度的影响,土方车、运石车的超载、滴洒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3、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群众乘车难,导致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超载滥载现象严重。迫切要求政府及时投入运力以标本兼治。

4、发现一些企业属危险物品类的原料、产品的运载,不是按要求由专用的运载危险物品的油、汽罐车辆来运载,而是非法用不符合运行安全条件的普通栏板大货车来运载,急需整治。

(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的缺乏

由于泉港区是一个从农村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区,很大一部分交通参与者因为受文化程度、物质生活条件等限制,在交通安全意识方面在还很淡薄,对于如何安全文明地参与交通活动还比较茫然。所以,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大力提高我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仍是我区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

第5篇

关键词:电动车;起火原因;预防;对策

按照我国现行技术标准,电动车可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汽车。本文所指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我国的电动车产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国内率先研制出第一辆电动车,1997年成立了国内最早从事电动车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带动了电动车产业化发展。目前,电动车是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较理想的代步工具。2010年,我国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销量接近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1.5亿辆。 在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的同时,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技术标准不健全、生产维修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存放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近年来,我国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激增,亡人火灾事故突出。2008年以来,仅河南省就发生电动车引起的伤人亡人火灾事故8起,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电动车亡人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同期亡人火灾数的10.0%、亡人数的11.3%,电动车伤人数占同期伤人数的40.5%。

一、电动车行业发展现状及火灾规律

(一)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电动车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网站公布的资料,截止2011年3月30日,全国共有2679家电动车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2010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车产量达2954.4万辆,同比增长24.7%,实现工业产值约700亿元。据业内权威机构预测,2012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从近年来国家质检监督部门对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看,全国电动车产品抽样合格率差异较大,合格率基本保持在70%至90%之间,个别地方抽检合格率不足20%。抽查项目的检测结果显示,电动车涉及电气安全指标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电气绝缘性能、电气线路敷设、欠压过流保护、短路保险装置等。据电动车行业业内人士透露,河南省电动车市场上无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约占整个市场销售量的30%。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长迅速,假冒伪劣无证产品充斥市场,埋下大量引发火灾的先天患。

(二)典型火灾案例

2008年7月19日1时22分许,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路鑫豹自行车专卖店因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2010年10月6日5时10分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村村民自建租赁房电动车因充电时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4人受伤;2010年11月30日23时45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柳林村北二街村民自建租赁房门厅内因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011年3月,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城关加油站对面一住户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2011年4月27日1时48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村村民自建租赁房因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据报道,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的火灾也是因为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线路故障引起。深入分析研究电动车起火原因和造成火灾中亡人的原因,对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遏制由此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电动车火灾规律

通过对电动车火灾尤其是由此造成的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此类火灾存在以下规律: 1、火灾多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车火灾有发生在行驶中,但多数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车行驶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情况下,由于未安装电气安全装置或电气安全装置不合格,不能及时有效切断电源,大电流引燃绝缘或其他易燃可燃材料所致。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引起。河南发生的4起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并且在充电4个小时以上时间段。

2、火灾发生地点多在建筑首层室内。由于电动车具有自身较重、上下搬动不便,不适宜露天存放的特点,因此,用户夜间通常将电动车搬到室内存放并充电,存放地点多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有条件的集中存放在车库、车蓬内。电动车在建筑首层室内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将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河南周口郸城县“2008.7.19” 鑫豹自行车专卖店亡人火灾就是在建筑首层营业厅内充电时发生火灾,造成楼上人员无法沿楼梯逃生;郑州市三起电动车亡人火灾电动车存放地点都是在建筑的首层门厅或楼梯间内,火灾时造成人员无法通过唯一出口进行逃生,造成人员伤亡。据报道,北京市大兴区“2011.4.25”旧宫镇南小街村民自建租赁房火灾中充电电动车也是存放在建筑首层室内,火灾时造成楼上人员无法疏散。

3、引发火灾的电动车多是豪华型电动车。电动车一般可分为豪华型、普通型、前后避震型、轻便型四种。近年来,豪华电动车的产销比例越来越高。豪华电动车围档、座垫、灯具大量采用高分子材料制作,这些高分子材料燃烧性能好,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豪华电动车的弊端主要有:电气线路一旦起火极易引起车辆起火,车辆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人员中毒伤亡。2008年以来,各地引发伤亡人火灾的电动车都是采用大量高分子材料装饰的豪华型电动车。

4、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呈快速增长趋势。从2008年河南周口郸城县鑫豹自行车专卖店第一起电动车亡人火灾起。以参与调查的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为例,2008年发生伤亡人火灾的1起,2009年达到3起,2010年4起、2011年前4个月就发生2起。可以预计,随着电动车社会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如不彻底解决电动车监管不力的局面,全面提高和改进电动车产品质量,规范存放充电日常管理,电动车火灾数量必将会继续快速上升,亡人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将无法避免。

二、起火原因及亡人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电动车生产技术标准主要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前者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的电动车,超过上述车速和整车重量的电动车适用后者。由于依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社会反响巨大,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后,国标委即决定暂缓电动轻便摩托车相关条款的执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和整车重量均超过了电动自行车适用的标准,但生产时又未执行设计标准更加严格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从而在生产源头上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一)起火原因分析

电动车工作原理是充电器给充电电池充电,充电电池经过控制器给电机送电,电机放置在后车轮中,电机的旋转带动车辆的行进。电动车的控制器连接一个调速手柄,转动调速手柄可以让控制器测到不同的电压值,控制器根据电压值大小,模拟调节输送给电机电压的高低,从而控制电机的转速。电动车中的主要用电器件有控制器、充电器、充电电池和电机等。引起电动车起火的主要原因有电气线路短路、接触电阻过大、过负荷以及电池发热爆炸起火等。

造成电动车起火的深层次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能发挥作用。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当具备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但此要求为推荐性条款。由于有着更高技术要求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个技术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暂缓施行。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有的在生产过程中不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有的即使安装了短路保护装置,也未接入到线路中或维修过程中被擅自拆卸,导致使用中的大部分电动车不具备短路保护功能。市场上,相当一部分电动车欠压过流保护技术指标不合格。

2、主要电器器件技术指标不匹配。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短路保护装置之间技术指标应相互匹配,但少数生产厂家为了减少生产环节,压缩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或由于缺乏技术力量,不能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造或采购不同规格型号的控制器、充电器、电机,做到控制器、充电器和电机之间技术指标的相互匹配,人为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3、 充电器、充电电池产品不合格。一个合格的充电器应当具备智能多段充电模式,有欠压、过流保护电路,并与电动车的电池相匹配。而不合格的充电器,在充电电池充满后,由于不具备智能充电功能,不能进入浮充阶段,而继续对充电电池进行大电流充电,导致充电电池高温,容易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爆炸。

4、生产装配线路布置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按要求选用合适线径线路,线路接插件不具备防水、防潮等功能,随意挑选线路,并且不设置保护装置,加之不合理的装配工艺,致使主电源线长期处于损伤状态,一旦有高电压或大电流通过,极易与其它配件产生打火,发热,引发火灾。

5、充电时线路安装问题多。在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时,电气线路私拉乱扯,选型不正确,选用线路截径过小,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等造成充电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二)人员伤亡原因分析

经过对电动车伤亡人火灾事故的分析,电动车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室内存放充电,封堵安全出口。电动车多数存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及走道进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采用易燃材料,释放有毒气体。豪华电动车大量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发生火灾事故,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3、 疏散逃生不力,容易导致伤亡。被困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常识相对缺乏,发生火灾盲目逃生、试图穿越起火区强行逃生,造成人员中毒死亡。河南8起电动车伤亡人死者多为老人和儿童。

三、预防对策

通过电动车起火原因和人员伤亡原因的分析,为做好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由此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电动车火灾的预防,从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车的的监督管理。

(一) 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1、切实把好生产源头关。整顿和规范电动车生产流通秩序,落实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惩治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2、制定完善强制性标准。尽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电动车分类标准,从严制定电动车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增加限制电动车易燃可燃材料使用量条款,从产品制造上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几率,控制和减少电动车火灾荷载。

(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未界定电动轻便摩托车适用范围,无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建立和修订严格的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设置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选用合格电气线路,并规范敷设,控制和减少易燃材料使用,提高电动车安全系数。

(三)规范使用领域管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2、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第6篇

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公安部决定7月1日至9月30日,在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实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在年初我县确定的4条重点公路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二)在辖区省道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三)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醉酒后驾驶和在限速4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四)省道、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县、乡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注销的公告率达到100%。大型载客汽车注销登记率、监销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注销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六)营运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其他载客汽车和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及摩托车达到75%以上。(七)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八)建立完善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率达100%。(九)建立乡镇“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基础台帐,对农村干部“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95%以上。(十)专项行动期间,县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下降5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全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督导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小组,确保扎扎实实抓好“专项行动”。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一)组织动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声势1、思想发动,全面部署专项行动。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要在站所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2、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7月10日至7月20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组织职工和驾驶人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安监局要按照《楚雄州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楚公通[2009]7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4、县交警大队,团县委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楚交发[2009]22号)要求,尽快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城郊结合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5、县交警大队要按照“6·22”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公安、交通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站校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在驾驶培训工作中增加开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课程”,提高新增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交警大队、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配合,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

出的乡镇村,针对赶集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险性,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集镇街天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8月底前,县交警大队要组织辖区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我县的226线、晋云线、妥海线、水弥线等县乡公路及各乡镇的黑点路段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州公安局下发的《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楚公通[2009]80号)的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全力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县交警大队除值班民警外,全部警力要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2、交警大队要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针对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过电子显示牌、电台、电视台等播发气候信息,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3、县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几次影响大、见效果的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10日、20日、30日,9月10日、20日。4、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一是乡镇赶集天的巡查。二是收烟季节的载烟车辆的教育管理。三是“火把节”农历“七月十五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的管理。(三)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1、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及州公安局的贯彻意见,健全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县交警大队要于7月31日前完成建档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制度。2、按照与交通部门建立的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

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3、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县交警大队、交通、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4、公布客运企业安全状况。7月31日前,县交警大队要将我县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8月5日前,上报州交警支队,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四)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前排查出尚未整治的事故多发点段,于7月31日前分级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帐。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底数,并研究制定管理措施。2、县交通局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施工养护路段的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3、对专项行动期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危险路段,以及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公告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按规定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要在办证厅向社会公示,督促机动车所人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2、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车辆,并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确保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入户;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专项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辆落户手续。3、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检验工作力度,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4、按照省公安厅与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公交[2009]111号文件精神,县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动员部

第7篇

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公安部决定7月1日至9月30日,在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实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在年初我县确定的4条重点公路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二)在辖区省道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三)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醉酒后驾驶和在限速4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四)省道、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县、乡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注销的公告率达到100%。大型载客汽车注销登记率、监销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注销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六)营运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其他载客汽车和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及摩托车达到75%以上。(七)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八)建立完善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率达100%。(九)建立乡镇“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基础台帐,对农村干部“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95%以上。(十)专项行动期间,县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下降5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全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督导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小组,确保扎扎实实抓好“专项行动”。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一)组织动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声势1、思想发动,全面部署专项行动。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要在站所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2、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7月10日至7月20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组织职工和驾驶人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安监局要按照《楚雄州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楚公通[2009]7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4、县交警大队,团县委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楚交发[2009]22号)要求,尽快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城郊结合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5、县交警大队要按照“6·22”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公安、交通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站校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在驾驶培训工作中增加开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课程”,提高新增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交警大队、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配合,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

出的乡镇村,针对赶集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险性,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集镇街天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8月底前,县交警大队要组织辖区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我县的226线、晋云线、妥海线、水弥线等县乡公路及各乡镇的黑点路段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州公安局下发的《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楚公通[2009]80号)的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全力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县交警大队除值班民警外,全部警力要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2、交警大队要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针对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过电子显示牌、电台、电视台等播发气候信息,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3、县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几次影响大、见效果的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10日、20日、30日,9月10日、20日。4、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一是乡镇赶集天的巡查。二是收烟季节的载烟车辆的教育管理。三是“火把节”农历“七月十五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的管理。(三)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1、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及州公安局的贯彻意见,健全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县交警大队要于7月31日前完成建档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制度。2、按照与交通部门建立的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

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3、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县交警大队、交通、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4、公布客运企业安全状况。7月31日前,县交警大队要将我县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8月5日前,上报州交警支队,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四)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前排查出尚未整治的事故多发点段,于7月31日前分级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帐。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底数,并研究制定管理措施。2、县交通局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施工养护路段的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3、对专项行动期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危险路段,以及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公告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按规定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要在办证厅向社会公示,督促机动车所人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2、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车辆,并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确保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入户;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专项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辆落户手续。3、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检验工作力度,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4、按照省公安厅与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公交[2009]111号文件精神,县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动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