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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范文

时间:2023-03-01 16:30:54

序论:在您撰写制度建设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制度建设

第1篇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制度建设的前提

从领导层、中层及员工的思想认识上,要重视制度建设,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我国企业的发展是经历了几个阶段的,由经验管理阶段到科学管理阶段再到现代企业管理阶段。虽然科技的飞速发展,国际竞争的日渐加剧,增加了企业生存发展的难度,使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变革要求越来越迫切,但是很可惜的是,我们仍有很多企业虽然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当中还做的不够,这个原因说到底是企业上下仍旧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任何一个企业在成立之初,都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规范。但这些制度要么是照搬别的企业的制度,要么就完全是制度制定人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及科学性。在制度的执行上,有些置制度于不顾,有些则徇私,不能严格执行下去,结果成了领导不在,自由自在,领导来了,才有所收敛。企业从上到下都不能在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制度是保证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有力武器,制度是保障每个员工可以各尽其责,发挥员工个人能动性的基础。建设企业制度,前提就是企业领导层,中层及员工能在思想上重视制度的建设。

二、科学制定管理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关键

不管是新企业还是老企业,制度制定必须有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全体员工对制度的认识之后,就需要建设制度,规划制度。企业制度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健全,完善的。制度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的去分析,深入细致的去调查,大胆的创新。制度的制定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前,它需要制度的制定者具有高瞻远瞩的眼光,需要具有务实的态度,需要能发挥员工们的群体智慧。做好制度的制定工作必须要与实际结合,切忌盲目的照搬,制度的来源是为了企业的目标服务,需要员工集体认可,且能通俗易懂。制度在制定、搭建的时候,要先做好实际调查,分析出企业管理问题的根本所在,同时坚持民主参与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地进行流程的梳理和搭建,同时公司的管理者、制度制定的决策者、组织者必须把握住整体的方向,定出制度的纲领。这些都应是制度制定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三、做好宣传,是制度落实的前提

了解是落实的前提,制度制订出来后,要进行广泛宣传,进行培训教育,不仅让员工要了解条文,更应理解制度的内涵,才能更好地执行。制订了合理、科学的制度,下一步就需要推广制度,推广的前提是要进行制度的宣传,让员工了解制度,了解制度的真谛。每个企业的员工思想觉悟,认识程度是各不相同的,甚至是良莠不齐。为了做好制度的宣传,需要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做好实例演示工作,通过各种多媒体形式进行企业新的科学制度的宣传,让员工意识到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发展,是为了员工个人更好的发展。好的制度是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制度。有的制度在短期看来,不利于某些人的发展,甚至可能会损害到某些人的个人利益。这还需要我们在宣传之初就要充分估计所会遇到的得困难与阻碍,加强制度教育工作,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鼓励形式,或教育形式,让员工认识到制度的内容,掌握住制度的真谛,只有这样,制度才能被更好的执行,制度也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四、抓好落实,是制度建设的最终目的

只有加大执行力,抓好落实,制度才有意义,制度才体现出它的作用和价值。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说过:“好的企业就像一个军队,令旗所到之处三军人人争先,个个奋勇,退却时阵脚不乱。好比一个斯巴达克方针。”“令行禁止”“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这些经典名句都是一个意思:严格执行纪律,制度。执行是制度、纪律实施的保证,执行力做不好的制度,即使是再完善也无济于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需要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企业氛围。制度执行者也是制度遵守的模范者,要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要敢于和违规、违章的现象说“不”。为了提高企业制度的执行力,采用奖励遵纪守法模范,严惩违纪违规、无视制度的员工不失为一种可以采用的办法。落实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保证核心制度的实施。

五、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制度的建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使制度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在制度推行一段时间后,制度基本就已为大多数员工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组织员工探讨制度流程的设计问题,梳理流程,使制度更广泛地被接受。之后,我们要把重心转移到制度维护与完善上来,因为随着企业管理的发展,以往的制度会出现很多不符合发展的细节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找出这些不合时宜的条文,细则,并作出相应的调整,这些条文细节很可能就会成为员工不满、企业发展受到限制的因素。所以企业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而且是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2篇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秩序健康运行。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既复杂又科学的系统,一般而言,该控制系统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和单位履行法规制度的职责控制三个方面,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而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管理知识、管理意识、管理方法与管理者的素质相对落后,若没有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很多单位面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无所适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速度将不可能太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这方面的体会是深刻的,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提高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很多单位的自觉行动,但因受自身条件和水平的限制,力不从心,工作成效不明显;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基本受限于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与水平,对客户单位的咨询和指导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保障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秩序健康运行。可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仅仅是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而且也体现社会性的要求。因此,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会计控制和保证单位履行国家法规政策职责的控制等规范性的控制标准,应视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作为一项规定强制执行;对于仅涉及单位内部管理方面的示范性控制标准,作为单位实施此类内控制度的参照标准,鼓励执行。 

    在推动内部控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的力量是十分重要的,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应通过《会计法》执法检查和其它监督检查方式,检查、督促各单位实行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还可以根据财政部门接触面广、便于组织等优势,主动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帮助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离不开社会力量,评价和指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和咨询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注册会计师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人力资源和经验的优势,通过审计和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成为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力量。政府与社会中介的力量还可以结合起来,共同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可以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力和智力,协助政府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在企业会计报表年审计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专门提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要求该报告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一道向该单位会计信息法定的使用者公布。中国财经报·张先云

第3篇

作者为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全球企业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分析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全民创业正是发达国家经济成功与社会进步的基本依托。尽管中国正在走入一个全民创业的新时期,但现实的创业制度环境并不健全,表现在促进企业成长的制度建设三个主要方面的错位上。

市场制度

从政府角度来讲,现实中国市场制度建设没有正位于创业与创新促进的基点上。创业与创新尤其是全民创业运动需要“以民为本”,但尽管中国向促进创业的市场制度变迁已有近30余年历史,至今却并没有跳出政府主导即“以官为本”的传统思路,创业与创新的制度建设都只是立足于解决传统体制的遗留问题,从而只作为传统体制的辅助,而不是立足于从根本上减少这类问题的产生,以创业体制作为替代传统体制的现代制度的主体。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民营企业的制度、政策与市场待遇,不仅严重不如国有企业,甚至严重不如外资企业。事实上,民营企业对于中国GDP、利税及就业增长的贡献与日俱增,在很多地区、很多产业已经超过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相比,也能更好地促进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但国有企业享有产业与资本垄断、政策保护,外资企业享有土地出让及税收优惠和身份保护。

针对这种现实,中国民营企业的创业者经常通过身份变换(注册地外迁、合资企业化、外资企业化、资本外逃等)进行隐蔽性创业,这严重地约束了作为创业主体的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外资企业数目却在增加。

管理制度

从企业角度来讲,管理制度建设没有正位于促进企业健康成长的基点上。企业成长本身是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特质的过程,不仅包含企业创建,更离不了市场生存与成长增强,以实现健康成长的基本目的。但中国的创业者忽视了企业成长的这种过程性,着眼点主要限于创业的起点,尤其是市场机会的捕捉上,大多缺乏实现市场机会的开发及其引导的产业高度化发展的制度建设能力。

外部市场制度环境的严重不足对创业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很大的约束性,但创业者管理知识(理念)、管理经验的先天不足却是一个更为严重的约束因素。中国民营企业中,能够通过期权制度激活管理的最典型的创业型企业是百度公司与无锡尚德太阳能公司,但其创始人都具有西方学历与工作经验背景,而中国绝大多数其他的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却始终迈不过这个坎。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严重约束了作为创业主体的中国民营企业成长性――比不上外国同类企业。即使存活的企业,规模也不大,绝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性,成长性严重不足。例如,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起始并不比印度滞后,但现在,其核心领域的软件开发已经远远落在印度后面。

服务制度

第4篇

(一)制度与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现代制度更多是指博弈规则,是国家对资源的权威分配。

制度建设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各阶层合法、合理、有序的工作而设计的一整套程序性、规范性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离不开制度建设,社会的各种利益和谐调整也离不开制度建设,制度是国家、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串珠线,没有制度,国家和社会将会是一堆没有线的珍珠,无法正常运作。

(二)公民社会定义

公民社会(Civilsociety),又称市民社会,对公民社会的定义众多,伦敦政治经济学院(TheLondonSchoolofEconomics)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给出工作性定义:“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非强制的行动团体。理论上,其制度机构与政府,家庭和市场不同,但实际上,政府、公民社会、家庭和市场之间的界限是复杂、模糊,并且可商榷的。公民社会一般包括不同的场所、人物和组织机构,以及多种程度的正规性、自治性和权力结构。公民社会通常运作于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等之中。”【2】

本文认为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社会领域,这一领域由相对于国家的组织所组成,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所关心的利益或价值。非政府组织或非盈利性组织是典型的公民社会。

(三)公民社会的兴起

民间组织的发展既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一定的政治环境,没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很难想象民间组织的存在与发展。80年代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其中的许多变革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公民社会的发展。第一,政府日益重视法制和法治,公民的结社自由开始具有实质性意义。第二,政府大幅度放权。第三,政府开始转变职能。这三方面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80年代后中国的民间社会开始快速增长,出现了增长高峰。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聚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即达到18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组织至今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但保守的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俞可平,2000)。除了社团组织外,改革开放后,中国还发展起了另一类比较特殊的CSOS即所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民间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它们不享有国家的经费资助,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维持运转,但按照规定这些组织不得把盈利作为其主要目的。据初步统计,到1998年这类组织达到了70多万个。【3】

公民社会的兴起使得政府设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公民社会的力量,因为民主国家里的制度是国家与社会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所以制度设计必须遵循一些合法原则。

三、制度建设原则

人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人本性是社会性,人们不能脱离社会关系而隔离生活,但是人们又不能直接决定自己的生活。所以把权力转让给政府是必需的,即使政府有时会侵犯人们利益,人们也不可能轻易政府。因为政府这一届或整个政府机器,由于人们不仅追求政治自由还要追求生活幸福,政治生活并非是每一个人的主要事情,故不可能由人们直接行使权力治理国家。所以还得建立政府,由它行使权力,因此人们必需在现实政府主导下生活,政府“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4】。

制度建设过程应然是政府与人们的博弈过程,制度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是政府与人们博弈力量的此消彼长。但实然的制度建设是政府主导的,是政府自认为符合人们利益而设计的制度,这是因为公民社会还不够成熟和强大,达不到与政府博弈的实力,所以政府就包揽了制度社会的一切工作。等公民社会兴起和强大时,制度建设就会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博弈过程中变化和发展,制度就会朝向公正发展,因为“制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反映,又是社会公正的保障”【5】。

(一)政府主导制度建设原则

在现有的社会状况下,政府力量过于强大,所以制度建设要求政府遵循一些原则,使制度设计合法与合理。

1、宪法建立在人们心中原则。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每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了解和熟悉宪法,如果人们不了解宪法,宪法就是一张纸而已。现实中,放眼望去,了解宪法的人、看过宪法的人没有多少人。中学、大学都没开宪法学,这也不利于宪法在人们心中传播,真正的宪法是建立在人们心中的,而不是一张。人们心中有宪法才是制度公正与民主发展的最重要基石。

2、遵从法的精神原则。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提出的,论述法的制定要遵从一定的原则。“法的精神的基本含义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和该国的政体、自然环境、土地气候、人民的生活方式、宗教、贸易、风俗习惯有关系,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所以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法的精神。简而言之,法的精神就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可能有的种种关系之中”【6】。要以法的精神为指向,充分尊重本国公民的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

3、以理性为依据。政府主导的制度建设必须从理性出发,“争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7】,引导人们走向快乐,减少人们痛苦,政府缺乏理性以及政府贪图小利、与民争利是现代人们痛苦的根源。

4、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原则。法制和法治两个概念极其相近,从两者都要求政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使权力,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法制偏向于静态的规定,要求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法治偏向于动态的发展,是政府在法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制度设计”【8】。由于人类各方面快速发展,产生了新思想、新文化、新技术、新财富等,法律的制定倾向于滞后,政府必须运用法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引导人们走向幸福。“法律有限,人事无穷”【9】,正体现了现代政府权力与职能扩大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与公民社会互动建设制度的原则

制度设计不可能永远由政府主导,当公民社会兴起和强大时,制度建设就要求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参与,它是一力量的博弈过程中。

1、民主原则。每个人参与政府的制度建设是不可能的,无论是有政治爱好还是利益诉求。当公民社会兴起时,政府制度建设就不能再单独行使,必须逐步扩大制度建设民主成分。政府的权力是人们赋予,“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通知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10】,人民有权参与政府制度建设,虽然每个人不可能都参与,但公民社会有条件参与,公民社会有组织性、一定的政治性及利益相关性,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公民社会的存在,允许公民社会民主参与,使制度建设民主化,提高制度的合理与合法性。

2、平等原则。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进行制度建设过程中,政府与公民社会应处于平等地位。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应该把决策权逐步让渡出来,由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决策制度的建设。

3、增量与最大原则。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往往涉及利益的分配,以及资源的使用,在这个过程,不仅要考虑社会效益还要考虑全民个人利益。以往制度建设是政府主导的,所以也容易造成部门立法,部门利益最大化问题。但在公民社会参与政府的制度建设,应本着增进全体公民个人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社会效益与个体利益,在保证个体利益增进至少也不损失的前提下,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建设才是合理的。

4、制衡原则。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许多制度设计是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设计的,出于公务员“公共选择理性人的存在”【11】,制度设计难免带有强烈的部门色彩。所以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在决策制度设计时,由政府草拟制度设计,然后由公民社会力量决策通过。公民社会出于本组织经济人与理性人出发会制衡政府部门立法,使制度建设趋向制衡,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更多会主动向公民社会协商、妥协,从而最大限度增进公民个体利益。

四、制度建设管理的技术操作问题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一些普世原则以及人文环境、地理环境等因素,勾画了一些原则性问题,下面将讨论些实际操作性问题,以便于政府再去制度建设过程中合理与合法。

1、制度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当地人文环境、地理环境及风俗、习惯、传统等,不能做同一规划。例如在前几年制定了一项规定,人死后要火葬,不火葬要罚款等这项制度,且不论制度是否完善,从法理上,法的精神上看,都是不合理的。中国有几千年的入土为安传统,尤其在农村,不可能通过一项制度就可以把传统、风俗、习惯给于改变。从现实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很差,政府有利用职权之便侵犯人民利益之嫌。这可以看出制度遵从法的精神的重要性。

这项制度可以这样设计:考虑到城市人们文化素质较高,而且传统意识较为薄弱,只要制度完善就可以广为推行。在农村,考虑到风俗、习惯、传统等因素,可以鼓励农民火葬,但不强制,以自愿为主,可以辅以金钱等物质利益为诱导。精神诱导作用较弱,而且用的不好容易引起村民反感与抵制,比如政府为了推行这项制度,常常会宣扬一些例子,这样会适得其反,让这个村民背上一种负罪感,久而久之使村民都反感政府的行为残忍不道德。用制度慢慢改变人们的落后习俗,而不是强制和剧烈变革,而是渐进式的变革。

2、制度的力量有时没有传统的力量强大,必须用理性眼光看待公民社会的自治。例如前几年政府处于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目的,就将一大批森林加以公共管理,这样就把以前属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森林也变为公共管理了,结果是森林资源减少得更快,反而没有收回管理权之前的效果好。森林减少的原因是村民去偷林,由于管理员人员有限,不可能管理得了一个面子广大的森林,而且当地村民也熟悉环境,这样偷林现象就很严重;再加上森林管理员工资较低,他们也希望获得一些“外快”,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灰色腐败现象。村民其实也是一个理性人,他们当然会计算所得所失,下面是一组博弈对比分析:

从上面对比可以看出村民在自治情况下偷林成本是相当大的,所以在有些村落森林资源保护较好的应继续让其自治,政府只是原则上作指导,向其提供资金与人员支援即可,切不可忽视公民社会自治力量。

3、资源集中时应有所分配。制度建设过程主要是资源的集中与分配,为了经济发展集中是在所难免,发展经济的成果必须公平分配给全体人民。在资源集中过程中必须保证每个公民的福利至少是不损失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资源集中带来的社会利益增大时必须增进人民的利益。例如高校教育发展,政府把大量资源集中发展名牌高校,从提高本国教育、科研水平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保证其他高校所获的资金至少不低于往年的情况下才可以。当重点建设高校的资源集中所取得的社会收益时,必须把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其他高校的发展,这样才能保障制度公平的合法性。

【摘要】制度是一种程序性、合法性规范,现代制度更多是指博弈规则。制度的合理与国家政治民主的发展也引起了公民社会的兴起。制度建设有政府单边主导制度建设原则:宪法建立在人们心中原则、遵从法的精神原则、以理性为依据、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原则,也有当公民社会力量强大时政府与公民社会主导制度建设原则:民主原则、平等原则、增量与最大原则、制衡原则。制度设计管理应遵循尊重传统习俗与增进人民福利的一些技术性问题。

【关键词】制度建设公民社会制度建设原则制度建设技术性管理

参考文献:

【1】[美]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页。

【2】资料来源百度百科,/view/660324.htm。

【3】资料来源,/docs/983284067901。

【4】《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页。

【5】宋增伟主编:《制度公正与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6】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77页。

【7】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页。

【8】张国庆主编,《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7页。

【9】张国庆主编,《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83页。

【10】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2页。

第5篇

关键词:地方国库制度;探索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地方国库制度建设面临的压力分析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总行制度的重新整编及业务人员对地方国库制度和国库业务操作的熟悉程度越来越高,制度内容与制度执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对制度建设产生了需要继续完善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上位制度协调一致的压力。2011年底,总行对现行国库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先后颁布了多个基本规定、管理办法及指导意见。新制度根据当前的国库业务环境进行整编,在内容上有所修订,且更偏重原则性规范。为了切实执行总行国库制度,更好地履行国库职能,当前各地方国库制度必须随着总行基本制度的重编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与完善,使之与总行新国库制度保持一致,且内容更加明晰、更具操作性。

(二)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压力。目前,部分国库业务人员在部分业务处理中存在“习惯化”以及“表面形式化”的操作,制度执行力表现不高。首先,部分支库业务人员在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中习惯按照相关业务的旧制度规定来处理各类国库业务,致使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与当前适用的相关制度内容不一致。其次,在处理一些国库收、支、退等业务时,部分业务人员只满足于在纸制凭证上的鉴章,但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实际进行监督或执行内部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程序,未能实际履行国库职能和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只是在表面上执行了相关制度内容。

(三)业务制度内容规范到位的压力。当前制度对部分业务处理的规范内容只是做了“原则性”的阐述,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也重视不足,显现出规范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随着国库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制度的编写人员对新环境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在某些业务规范内容方面大多采取“原则性”或“方向性”的制度规范用语,对业务操作程序的规范阐述不是很到位,导致国库业务人员在实际的制度执行中容易产生误判。其次,由于对国库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部分国库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缺失,比如:“在退库业务中,发生退库的收入预算科目在收入报表中的本年累计余额不可以为负数”等风险点。

(四)部分旧业务的制度内容继续完善的压力。随着各种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前存在部分制度内容与业务不适应的情况,相关制度对业务处理行为规范作用不强。首先,在TCBS系统上线初期,为了确保国库业务人员从原有系统业务角色尽快向TCBS系统业务角色转变,在考虑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制度内容尽量避免对原有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产生太大的改变,少量业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规范依然保留原有做法。其次,TCBS系统的不断升级改变了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优化了国库业务环境,导致某些制度规范内容过时。

(五)新业务的制度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压力。随着TCBS系统运用的不断深入,各地国库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地方社会保险金纳入国库管理等多项国库创新业务,开创了地方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预算外收支管理的先例。但由于创新业务是在相关制度出台后开展的,相关国库预算外收支业务处理办法及管理制度只是另行出台并使用,未能在基本制度内容中得到反映。为保证制度内容的完整性,需对该部分业务制度内容进行整编。

二、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建议

为了满足新形势国库业务需要,解决全国各地分、支国库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国库职能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得到更好的履行,本文结合各地国库业务处理中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提出各地分、支国库机构应采取执行有效的方案加强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完善海南省地方国库制度体系内容、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实施效果等的建议。

(一)明确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地方国库制度应建成什么样的体系?制度内容应以什么尺度作为衡量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应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这些问题在确定制度建设意图过程中应加以明确。一般情况下,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应体现为制度的一致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等方面。

(二)健全地方国库制度的制定机制。国库制度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为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应在总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总结过去本地国库部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泛征求各地及各部门对制度建设的意见与需求,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并采取不同的优化方案,不断完善国库制度内容,据此形成一个相对健全的地方制度制定机制。

1、学习与研究总行新制度。地方国库制度内容必须与总行上位制度保持一致。在国库制度建设前,地方国库应对总行基本制度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掌握总行基本制度内容的变化情况,了解变化内容对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总行的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国库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总行各基本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制度条款,并将相关内容细化成地方制度实施细则与操作规范。

2、总结旧制度建设的问题。制度建设不是从开始就十全十美的,建设情况需要在实际业务中不断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制度执行后,“制度内容不到位,无法执行”、“制度内容不符合业务规范”、“制度内容与上位制度相冲”以及其他在制度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为了促使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需要对过去制定的制度内容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制度内容不断优化,对制度执行不断加强。

3、广泛征求意见。国库制度是各级国库部门业务行为的规范依据,对国库履行监督职能行为、业务回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行为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对账行为都会产生规范作用,从而也会对财税等相关外部单位产生影响。然而,基于不同的现实需要,各级国库部门和各外部单位对某些国库业务可能会存在不同需求。为强化国库制度的执行力,在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前,应事先征求各支库及各外部单位的意见,在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各支库或相关业务外部单位对国库业务的现实需求。

4、拟订方案,完善制度。首先,将总行基本制度的每个条款进行细化并汇总,编制每个总行基本制度的地方实施细则;其次,将各地方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内容按国库业务种类进行归类与划分,使规范每种业务操作的实施细则能按每种国库业务处理的过程进行整编并按顺序排列,汇编成地方国库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

(三)完善地方国库制度的内容框架。对于每种国库业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分别从业务要求与风险、业务凭证与监督、业务操作与账务处理及凭证整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1、规范业务要求与风险内容。国库业务处理的业务要求与风险是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应首先明确的内容,具体是指总行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每种国库业务处理应达到的目标、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总行对地方国库业务的年度考核点以及相关财税政策对国库业务的要求。业务要求与风险的内容一般可以根据总行国库基本制度内容及相关财税政策进行细化。

2、规范业务凭证与监督行为。国库业务的发生都需要各相关凭证作为依据。为规范国库业务处理的标准,实施细则应对国库业务发生时的必要凭证,以及凭证要素的必要项做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还需明确国库业务人员应如何根据凭证要素内容和各凭证间的勾稽关系进行对外监督。

3、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与国库会计账务处理。TCBS系统上线后,国库业务基本上依靠各种国库系统进行处理。为保证国库业务的系统操作有法可依,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对系统业务操作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各业务岗位在国库系统中的操作内容,并确保该规范内容与各国库系统操作手册保持有效的衔接;其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还应详细阐述国库业务经国库系统处理后所产生的业务处理信息、国库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登记的会计账簿种类以及汇总的会计报表,以便国库业务人员据此对国库业务处理结果及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理解与掌握。在此基础上,实施细则还应对国库业务处理信息以及国库会计核算信息的查询方法及操作行为进行规范。

4、规范凭证整理行为。国库业务在国库信息系统中处理完后,相关凭证资料如何进行处理等业务行为也需要在实施细则中得到明确的规范。其内容主要应包括对国库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资料、相关部门的国库业务凭证回单、会计凭证及相关报表的清分、签章及整理等行为的规范。

(四)强化地方国库制度的执行机制。国库制度建设不仅仅是指健全制度体系与完善制度内容,还包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强化国库制度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制度执行力。

1、加强制度学习与培训。深刻理解并全面掌握国库制度内容是制度得以执行的前提条件。各级国库部门应通过组织培训班、网络视频培训、录制光盘、编写制度汇编、组织大分区国库知识培训以及其他创新培训方式与手段,积极组织国库业务人员开展新国库制度和财税政策学习及研究,着力增强制度培训效果,确保各国库业务人员对制度内容及国库业务相关政策理解到位。

2、强化制度监督与检查。为确保各项国库制度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得到切实的执行,各级国库部门应重视对辖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工作。根据条件不同,国库部门可以灵活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行为及相关检查业务操作程序符合制度与相关政策的内容,对发生的各种制度不执行情况予以及时纠正;保证各种业务凭证合法、完整,业务处理结果真实、准确,业务资料整理符合制度规定等。

第6篇

关键词:企业制度;建设;完善

一个能够服务社会,惠及百姓,在当今社会激烈的竞争中能够健康发展的企业,离不开企业内部高效规范的管理制度;企业的不断壮大,提高社会地位,也离不开企业的高要求严标准。这些条条框框并不是想要约束哪一位员工或者是哪一项工作流程,而是,为了是全体企业员工以及技术流程能够达到一定的统一管理,按照一定的准则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企业制度体系的建立、落实执行和完善制度体系是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必不可少的三项内容。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的三个部分,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缺一不可。

进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必然需要一套现代化、能使员工心悦诚服、能提高员工积极性与觉悟的管理制度。若要企业健康发展,制度建设需要考虑内、外部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夸夸其谈,虚而不实,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高认识。是做好制度建设的前提

纵观古今中外,任何决策的付诸实施都是以认识为前提的,试想一个新的提案、政策、方针要出台落实,而对应的人群,无论是高层领导还是中层干部甚至基层员工,对其漠不关心、毫无了解、那么一切也都成为空谈。企业的发展大体都经历了几个大的变革时期,而且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和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等等诸多大环境影响下,这种变革不仅未曾减缓,反而以一种快速调整适应的姿态存在着,故而,企业对应的制度也应该是同步灵活机智的快速调整契合。然而,现今面临的普遍问题是大家对此都有意识,就是行动跟不上步子。抽丝剥茧来分析,还是从根本上的主观意识没有提高上去。甚至有的企业会生搬硬套别家的制度来添自己的砖瓦,结构不同,原理自然不通,所以往往这种“省时省力”的方法以坍塌告终。也存在因决策者缺乏高瞻远瞩的能力,制定的制度与实际不符,没做到与企业的发展轨迹贴合,难于运作的尴尬情形。再或者存在的情况是,制定的制度是很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制定者也足够深谋远虑,运筹帷幄,制度很好,但上下干部员工不重视,或做不到恪守执行,那么慢慢的这个出炉的政策在开始还是大体执行,后来就变成大家游走于制度边缘,再后来大家行为做事干脆视它于无物,这个政策最终面临的还是被大家忽略的境地。以上的情形,无论哪种,结果都不尽人意,所以重视不起来,那么它终究会成为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致命伤。所以,建设企业制度,关键在企业高层领导,中层干部及基层员工能在思想上重视制度的建设。

2 科学制定管理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关键

不管是新企业还是老企业,制度制定必须有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全体员工对制度的认识之后,就需要建设制度,规划制度。企业制度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健全,完善的。制度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的去分析,深入细致的去调查,大胆的创新。制度的制定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前,它需要制度的制定者具有高瞻远瞩的眼光,需要具有务实的态度,需要能发挥员工们的群体智慧。做好制度的制定工作必须要与实际结合,切忌盲目的照搬,制度的来源是为了企业的目标服务,需要员工集体认可,且能通俗易懂。制度在制定、搭建的时候,要先做好实际调查,分析出企业管理问题的根本所在,同时坚持民主参与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地进行流程的梳理和搭建,同时公司的管理者、制度制定的决策者、组织者必须把握住整体的方向,定出制度的纲领。

3 做好宣传是制度落实的前提

了解是落实的前提,制度制订出来后,要进行广泛宣传,进行培训教育,不仅让员工要了解条文,更应理解制度的内涵,才能更好地执行。制订了合理、科学的制度,下一步就需要推广制度,推广的前提是要进行制度的宣传,让员工了解制度,了解制度的真谛。每个企业的员工思想觉悟,认识程度是各不相同的,甚至是良莠不齐。为了做好制度的宣传,需要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做好实例演示工作,通过各种多媒体形式进行企业新的科学制度的宣传,让员工意识到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发展,是为了员工个人更好的发展。好的制度是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制度。

4 抓好落实是制度建设的最终目的

适时恰当的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才是关键,新制度的执行能力提高,需要提前为企业员工提供公平正直的工作环境,再好的制度落实到实处,不容许一人违反,也不隐没任何一个值得表彰的楷模,新制度才能将它自身的价值发挥到极致。严格的执行制度,是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任何一个新制度无非在为企业与员工创造共同利益,所以,我们绝对不能对任何反面人物,违反现象姑息养奸,“令行禁止”“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这些经典都在诠释着一个不变的内容:严格执行纪律和制度至关重要。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说过:“好的企业就像一个军队,令旗所到之处三军人人争先,个个奋勇,退却时阵脚不乱。好比一个斯巴达克方阵。”为了新的纪律和制度执行效率能够加强,必要的时候企业也可以采取一些相应的奖惩措施,来更好的实行落实。

5 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任何制度的制定人或者是策划团体,都由并不完全的人组成,那么一项制度的出炉必然有其不完全性,需要在大量的理论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根据企业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发展方向进行变动,如此才能使得新制度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在制度的前期策划阶段,我们可以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如何使企业员工容易接受的方向上,以及如何推广相关制度的步骤上,当制度执行到一定阶段以后,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主要商讨一些如何维护相应的制度建设上来,这样才可能及时发现制度在企业中的服务效率,去掉冗繁不能够落实的部分,调整添加些必要的规条。

6 企业制度的建设应和企业文化建设同步进行

当企业文化根植于人心的时候,人们就会有了统一的远景目标,统一的核心价值观,统一的行为标准,这些正是执行制度、完善制度的充分条件。所以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才能走的更远,更完善,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的发展才能更长久、更健康。

参考文献

[1]郑守林.企业文化建设须持之以恒[J].中国石油企业,2010(10).

[2]徐亚莉.企业制度建设浅议[J].西部财会,2010(11).

第7篇

1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

1.1统一制度,建设规范标准体系。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形势下,2014年1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2016年8月,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整合优化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省级科技报告制度。2015年12月,《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2016年4月,在《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中提出要求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科技报告。目前,国家已颁布《科技报告编写规则》《科技报告编号规则》《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和《科技报告元数据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1]。参照科技报告相关国家标准,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特点,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研究设计了省自然科技基金项目、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项目、省科技厅农村处项目科技报告编写规范,并编写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撰写模板和安徽省科技报告工作流程图。这些规范标准体系的建设对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系统化的组织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安徽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安徽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科技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科技报告的收集、收藏、管理和开放共享服务,开展省级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了本部门科研管理范畴,在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呈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科技项目纳入省科技报告建设体系。各项目承担(主持)单位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2]。1.3构建流程化的工作系统,提升工作效率安徽省科技报告工作系统包括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和科技报告审核系统(图1),主要是由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将项目信息导入科技报告数据管理平台生成授权码,项目承担人通过授权码登录呈交系统提交科技报告,工作人员将呈交系统中的科技报告导入审核系统,并组织全国范围内具备科技报告咨询、指导和培训工作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改写。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最终审核后在省级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中,并提交给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3]。流程化工作系统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1.4建立互联互通的系统,确保科技报告充分共享。为了开展科技报告服务,发挥科技报告的作用,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建立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将收集到的科技报告经过改写审核后在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中进行,按照“分类管理、受控使用”的原则,系统采用实名注册机制和身份认证机制,实施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方案,对不同的用户赋予不同权限,提供分级、分层次的服务,实现科技报告资源的安全管理和充分共享[4]。面向社会公众,主要提供科技报告检索、信息导航等服务;面向科研人员,主要提供科技报告的全文浏览、原文传递服务;面向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决策人员,提供科技报告统计分析、行业、领域深度分析、主题挖掘等深层次的决策支持服务[5]。与国家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了用户对科技报告资源的统一检索,从而提升了科技报告的利用率。1.5多环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科技报告质量。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启动之初就将科技报告质量控制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科技报告的质量。第一,人才储备。自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就指派专门人员全程参与国家科技报告指导人员培训、国家科技报告审核改写、国家科技制度建设研讨等相关工作,并陆续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科技报告指导人员研修班培训。第二,试点领域选择。经过调研与论证,安徽省科技报告工作选择在科研人员素质较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攻关项目中开展,确保了科技报告撰写的水平。第三,针对性培训。在科技报告提交之前,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具体项目类型组织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科技报告撰写培训。第四,审改人员。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从首批参加国家科技报告指导人员研修班并负责本省科技报告工作的学员中聘请审核改写人员,从而确保了安徽省科技报告的质量。

2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欠缺,尚未出台省级层面纲领性文件。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专门针对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2014年,安徽省启动了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省科技厅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尽管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联合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但仍缺少省级层面的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尚未出台安徽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2.2工作脱节,科技报告工作未纳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科技报告工作要完全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强制呈交。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中去[6],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添加科技报告呈交这一环节。未在规定节点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就无法进行下一环节的工作。为此,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并于2016年4月出台了《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但是,在项目任务书签订时并未对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以及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另外,目前正值安徽省推进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现有的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面临调整或重建。而安徽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和审核系统都是独立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还无法嵌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科技报告工作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仍是处于脱节状态,从而造成科技报告收缴工作占用时间较大,效率较低。2.3激励不足,科技报告未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已上线运行,但科技报告证书发放、科技报告作者阅点奖励以及科技报告原文传递等系统功能尚未完善。这样就造成对已提交的科技报告利用不够,科研工作者撰写科技报告的积极性不高,更难以保证科技报告的质量。同时,科技报告及其所涉及的创新性研究结果未形成产权标识,未与论文、专著、科技成果同等对待,尚未形成一种新型的著作权形式。没有与科技报告作者的个人奖励、技术职务晋升、申请科技奖励等工作建立关联,影响了他们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2.4职责不明,科技报告工作未形成体系。尽管目前建立了系统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安徽省科技厅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科技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务,但是缺少省级层面的纲领性文件,科技报告工作仅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尚未延伸至省属其他部门,且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也是部分工作人员兼职,还没有设立专人或专门的部门负责科技报告的收集、审核等工作。

3对策与建议

安徽省科技报告体系的建设,既涉及管理层面上的组织架构、政策制度等问题,又涉及技术层面上的标准规范、组织运行、部门协调等问题[7]。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拥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以及必要的经费投入,需要从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出台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为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现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3.1统筹规划,出台省级层面纲领性政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管理层面上涉及政策、机制、制度等问题,在操作层面上涉及科技报告的标准规范、操作运行、部门协调和配合等方面的问题[8]。因此,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制定并颁布科技报告管理法规,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为了避免科技报告的部门垄断、封闭管理、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需在省级层面出台《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案》以及《安徽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促进各部门有效沟通协调,强化呈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和科技报告资源的集成整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确保科技报告资源的统一呈交、统一收藏、充分共享。3.2落实制度,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部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科技报告工作要完全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强制呈交。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嵌入科技报告呈交环节(图2)。因此,要落实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等工作环节中;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签订任务书的同时规定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9]。推进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将科技报告呈交工作嵌入到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严格执行管理流程,对于未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不予进行下一环节的考核和验收工作,从而确保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和提交效率。3.3完善功能,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激励机制。目前,在进行科技产出统计、成果奖励、职称考核时,多数部门并未将科技报告计算在内,提交科技报告与否、质量如何等对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声誉和竞争力没有影响,严重影响科研人员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因此,要推进科技报告工作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证书发放、阅点奖励和全文传递等制度,对在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中科技报告的撰写者颁发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并将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将科技报告引入技术职务晋升、申报科技奖励等工作中[10]。利用科技报告共享系统的统计功能,对已公开科技报告的检索、浏览和下载频次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作为评价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将科技报告作为科技人员的重要科研产出,科技报告工作质量作为评价科研机构工作绩效和科研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11]。3.4明确分工,构建科技报告工作体系。科技报告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发挥关键性主导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工作机制,依托现有科技管理体系和信息机构建立省级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设立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省科技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省属其他部门/地市也应根据自身需要设立科技报告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提交工作,与省级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对接,建立科技报告提交渠道;科研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提交工作,并承担科技报告审查工作[12]。形成省科技报告工作组织管理构架,形成省科技报告工作体系,确保全省产生的科技报告统一收藏、统一共享服务。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