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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详细说明了诚信的作用,这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中主要内容是诚信。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即诚实守信,诚实是指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事求是、不任意夸大或者缩小事实;守信是指遵守契约,不投机取巧。这就需要经济活动主体做到诚实待人。在市场经济中最根本的经济关系为信用,是社会生存发展的根基,缺乏信用,将无法维系社会正常运转。
(二)诚信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信用信息能够确保市场充分发挥效率,在不确定性中促使经济主体节省成本,保障或者增加收益,有效延续市场经济活动和交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出现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自然形成了不确定性与市场风险,扭曲了经济主体,降低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第二,信用管理制度可以延长博弈过程和时间,避免出现潜在欺诈问题,确保市场积极发展。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目标,在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的状况下,假如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对其限制,则在交易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欺骗行为。实际上,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交易在市场经济中不断进行博弈。在博弈有限的数量中,假如经济主体担心将会是最后一次交易,都不敢信任对方,那么就不会存在信用关系。因此需要构建自行履行的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对交易进行约束,帮助经济主体可以自行塑造信用形象和交易对方之间的信用关系。第三,信用管理机构的社会化信用服务行为,确保了有序实行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保证市场经济的运作效率。信用管理机构利用将专业化的防范风险和处理信息提供给市场经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程度,节约了信用交易所需的成本,延伸了博弈过程,拓展了市场规模。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失诚信的危害
1缺失诚信是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失衡的具体原因。中国经济通过改革开放已经逐渐脱离了短缺时代,进入了买方市场时期,面临着消费不足的巨大挑战,我国长远经济政策是扩大内需。但是,由于缺失诚信,造成市场中充斥了大量的伪劣商品。结果导致投资主体怯于投资,消费主体无法消费,进一步无法充分发挥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功能。2由于缺失诚信,极大削弱了将诚信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经济往来更加重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这一向现金交易、以货交易等退化传统交易方式的趋势,为企业节省了生产资本以及降低了投资风险,强化了预期投资的不确定性,促使企业与银行更加谨慎与收缩投资行为。3缺失诚信也对有效构建我国一些特殊经济政策造成了影响。例如,改革城镇住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因为缺少诚信制度的支持,将很难实施改革。4在金融系统中不断累积诚信风险,特别集中于国家银行,最后,不断延伸的失信行为,导致道德风险加大,混乱了经济秩序,加重了财富分配不均。尤其是部分企业与个人通过违法犯罪等方式达到暴富,损坏了市场制度的信誉,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影响。5缺失诚信降低了我国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一个国家诚信环境的好坏是国家投资者对环境恶劣情况进行衡量的尺度。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环境的缺失,促使外国投资者产生了顾虑,不但增加了我们对外资进行吸引所需的成本,并且加大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成本,阻碍了我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三、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诚信原则的思路
(一)宣传诚信理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第一积极提倡诚信,加强社会的诚信理念。在现代化社会中,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信。从前的信很多都用于对朋友关系进行处理,逐步扩展到市场经济中的人和人、企业和企业之间,因此可以更好的体现作用。第二积极培养将诚信作为中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标准。在全社会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标准。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积极遵守诚信,使其成为复兴中国民族事业的关键内容。
(二)强化法制建设,保证诚信规范
虽然诚信是规则的根据,但是缺少规则,诚信也将无法存在,国家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提倡诚信,都无法利用法制加强诚信。从微观角度分析,诚信和法制之间关系紧密。在不断完善的竞争制度中,诚信的人更加容易取得成功,而诚信缺失的人最终会被淘汰。可是,在竞争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诚信的人迫不得已隐藏诚信而主动与社会相适应。可见,要想得到完善的市场竞争制度,关键是健全法律系统。
(三)通过社会制度对诚信生存环境积极维系
缺乏诚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成本较低。在诚信机制完善的国家,一旦在诚信档案中产生污点,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在中国,不管是从立法还是执法上,惩罚诚信缺失行为都不能提高失信成本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因此,迫切需要构建失信惩罚制度,这也是对诚信系统进行巩固的重要步骤。解决市场经济中产生的诚信缺失问题,需要系统管理制度建设。在构建有关法律的同时,重视严厉执法,产生一整套诚信激励、失信惩罚的制度,促使诚信良好的企业与个人获得社会的信任,进一步取得巨大利益。
[论文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和信用危机,已经严重地危害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制度的基础;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大力弘扬诚信精神,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把“明礼诚信”写入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我国民商法也把诚实信用确定为基本原则之一。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公民和经济组织的“利”和“义”的天平却慢慢发生了失衡,各经济主体受到了利益价值的挑战,信用危机已经在社会上时时出现。失信行为已经危害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全社会认真对待的重大社会问题了。
一、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危害及成因
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不容乐观,有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甚至认为,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着诚信危机。信用环境恶化已经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诸多严重危害。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分析我国总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原因时指出,总需求的不足祸在信用短缺。我国一些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拖欠贷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增大了国民经济运行的摩擦力!直接增加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本,揭制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信用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和产品附加值。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总需求不足,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其根本祸根就在信用短缺。概括地讲,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市场缺乏信用将严重影响社会的投资和消费。二是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加大企业运管成本,削弱企业竞争力。三是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使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四是信用恶化还直接破坏社会法制基础,经济主体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竞争,各类经济主体难以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律框架。五是信用危机造成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下降,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当前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一是传统诚信观念没有及时更新,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我国儒家传统的诚信不是作为人们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的,而是为人们修身养性所追求的目标。它的诚信行为规范是特殊主义的,不是普遍主义的。它认为道德的诚信应该是出自内心的、自愿的、不计利害的,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只有经过自身长期修养才能达到的圣人境界。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是面对全体公民、组织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一切经济主体必须遵循的起码的道德义务。二是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有关。在以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被组织成一个全国大一统的企业,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利益主体不是以经济利益、以诚信为纽带联系起来的,而是以一系列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联系起来的。在当前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期,传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仍然发挥着影响,抗拒着市场经济的冲击。特别是在追求各自经济利益时,开始显得张慌失措,无所适从,导致欺诈、赖账等失信行为发生。三是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诚信制度体系对诚信缺失者予以严惩,使失信者无所畏惧,结果造成信义贬值,诚信受到嘲弄,这是当前诚信缺失极为重要的原因。失信者支付极小的成本,却能够获得极大的收益,加之法律制度不健全,就给心存诡异者留下可乘之机,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大肆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优势,聚敛不义之财。四是司法制度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更使不法之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利破坏诚信。诚信体系缺乏司法保护,失信者不能及时得到严厉制裁,守信者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产生。五是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冲击及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滞后,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加之经济结构调整,出现大量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社会分配差距不断拉大,贫富悬殊等社会现象发生,都引发拜金主义滋生,道德观、价值观混淆,使社会信用环境整体恶化。
二、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的一块基石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诚信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发达的诚信制度体系相伴随。因此,发达完善的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制度之一。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发达的商品交换经济,诚信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要素,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诚信。不仅要有完备的信用形式、发达的信用工具,而且需要构建健全的社会诚信制度。市场经济对诚信的需求源于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固有的特征,往往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以说,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诚信是市场主体的准入证和通行证。因此,诚信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诚信制度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发展和运行的基石。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经济主体追求长远利益的迫切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都会自觉遵从经济学的理性法则,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不会在一次交易中完成,只能在长期不断的交易中逐步积累和实现。如果经济主体通过不诚信的方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那它必定是短命的,不可能维持长期的欺诈和投机取巧行为,因此它也不可能不断发展壮大,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当今许多跨国大公司、知名企业格外重视信誉的原因。一句话,企业要健康发展,并不断取得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树立诚信形象,维护其信誉。当然维护信誉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不过这种成本付出是值得的。因为诚信形象不但是无形资产,也是有形资产,它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如名牌产品销量大、价格高等。也就是说,企业维护信誉也是一种投资,同样可以从中取得净收益,这种净收益是企业维护信誉付出的成本与所获收益之差。其成本是企业为维护信誉而放弃的机会成本,诸如信守承诺而蒙受的经济损失,为保持良好的财务比率而放弃的投资机会等。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是提高经济效益,节约社会成本的必然选择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道德、市场理论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有完善的诚信制度体系,要求人们具备契约意识和严格遵守契约的约束。诚信、契约精神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剂,它能保证各项经济活动顺畅进行,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无视契约精神,信用短缺,缺乏诚信使我们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造成许多无谓的损失,使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无端增加,导致经济运行不畅,加大经济运行的内耗和磨擦力,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根本目标是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但我们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如果不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就会抵消体制创新所产生的效率和效益。
(四)加入WTO要求我国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的各类经济主体,公民、企业、银行、中介组织、政府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诚信缺失。如公民的纳税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相当薄弱;企业不信守合同,拖欠债款和赖账;银行呆帐率过高;政府官员以权代法,地方保护;就连本应最具信用形象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样也存在信用危机问题。我国加入WTO后,首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维护好国内市场秩序。这不但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阔步迈向国际市场,而且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国内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诚信是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历来是做人和发展事业的根本,是社会得以形成凝聚力,社会竞争力得以提高的根基,没有高度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我国将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同时,诚实守信也是文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现代化进程需要重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降低效用风险的危害。因此,在WTO环境下,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已刻不容缓,已成为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走向世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诚信制度的思考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现代社会成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之一。它不仅体现了社会成员互相交往中的自我约束,同时也是保证市场经济下契约和文明规则实现的前提。构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诚信制度体系,是摆在我国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制度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还很不理想。因此,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立,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推进。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推动全社会建立诚信制度体系的基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完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大国家信用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力度和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建立公民、组织信用征集、评价、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库,为实现信用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四是推动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发展。五是积极推动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
(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诚信,不但包含伦理道德因素、经济因素,更离不开社会法律制度,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一要把社会法制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公民中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树立把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相统一的观念。二要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信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三要重视培养公民的契约精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契约文明是构建现代法治与现代德治的思想基础之一,契约精神是文明公民应该具备的一种素质,它是平等观念、自主意识、合作精神、诚信能力的有机结合。四要恪守司法职业道德,为公民道德建设作出表率。国家的司法队伍、公务员队伍以及其它公职人员队伍,代表着国家形象、社会形象,必须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公正司法、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律、忠于职守等方面作出榜样,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形象,促进全体公民的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信,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
中华民族有深厚的道德底蕴和文化、文明底蕴,我们要充分挖掘和发挥坚持操守、讲究诚信的优秀的传统道德资源,结合现代法治精神,积极构建现代诚信制度体系。具体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建设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不能仅仅停留在舆论防恶上,还必须出实招,必须坚持用法治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激励和表彰讲诚信的人和事,谴责和严惩不讲道德和不守诚信的人和事。二是把外在制裁和内在制裁结合起来,积极构建道德制裁力和约束力。外在制裁发挥社会规范和限制作用,内在制裁发挥自我约束作用。三是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诚信度。政府的诚信主要表现为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依法行政,打破地方保护,维护统一的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秩序和原则。
关键词:新闻传播;社会诚信;塑造途径;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11-0123-02
社会发展需要诚信的支撑和助推。新闻传播最基本的社会价值是保障公众利益和促进社会发展。新闻媒体责无旁贷要为建立社会诚信营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在我国特别是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担负着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和社会监督的职责,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本文主要探讨新闻传播是为何能肩负起构建社会诚信的重任,着重点落在如何塑造社会诚信,及存在的问题和可供选择的克服方法。
一、新闻传播塑造社会诚信的可能性
社会诚信的基本含义就是诚实守信;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诚信、政治诚信和思想文化诚信[1]。诚信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张维迎曾谈到过“乡村社会”,人们靠“乡土诚信”维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小村庄里,人们相互知晓,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名誉很顾忌,“诚信”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可是当你无法确知你所交易对方的信息,问题就出现了。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有赚钱的动机,当这种动机盖过规范,就出现了道德风险。新闻媒体是一把抑制信息不对称滋生的利器,通过快速传播信息,人们可以及时掌握对方的诚信度。舆论监督,会使违约成本变高,人在选择失信行为时就会有所顾忌。社会诚信行为的践行,说到底取决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建立,而社会诚信意识的形成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宣传。新闻传播主要是生产意识形态产品,新闻传播以其本身的内容属性来说,就天然的具有强化社会诚信这种意识形态的能力。
二、新闻传播塑造社会诚信的途径
1.关注重大社会诚信问题,传播引导大众诚实守信的信息。同志在十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社会诚信意识的建立需要社会整体良好的文化环境,而新闻传播通过新闻事实的报道在构建良好道德空间方面大有作为。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于1972正式提出了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理论:大众媒介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大众传媒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所以,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加大对诚信文化的再现力度,来引导受众关心社会诚信问题,形成诚信意识。大众传媒还具有“社会地位赋予功能”,即经由大众传媒传递的内容,尤其是强调的信息,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美国学者拉扎斯菲尔德与默顿曾提出“社会地位赋予”的功能观:任何一种问题、意见、商品乃至人物、组织或社会活动,只要得到大众传媒的广泛报道,都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获得很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2]。闪耀着诚信之光的事件,经由大众媒介报道之后,将会引导诚信建设走向正确的方向。其中涉及的当事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会因大众传媒的传播产生一种“榜样化”的传播效果。
2.对社会诚信缺失现象的报道和抨击。传播学者指出,环境监视是大众传播最主要的功能。大众媒介不断地向人们提供关于社会上各种事件的讯息,以备人们做出决策。公众有权了解自己生存的周边环境,从而根据获取的信息,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更重要的是,环境监视还可以把那些有违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媒介上公开,激起社会的谴责。在社会诚信失范的问题报道上不能仅仅是机械再现,而应是深刻批判。中国目前处于一个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时代。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将中国最重要的公益机构之一推向舆论漩涡的中心,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地沟油事件、唐骏学历“造假门”事件……各个领域的诚信危机已成为当前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而对这些社会诚信大面积滑坡现象的公开报道,大众媒介是最有力的工具。以唐骏学历“造假门”事件为例来看新闻媒体的作为。2009年4月21日,匿名人士在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发帖,质疑唐骏的博士学位有假。2010年7月2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方舟子质疑唐骏学历造假》。2010年7月8日,央视《新闻1+1》关注唐骏学历涉嫌造假门:让打假不再是打架。首先,在没有标明任何态度和倾向的情况下,对涉及社会诚信的事件进行全面、客观、连续的报道,给受众提供一个认知的信息场。其次,媒体的大量报道会授予此类事件极高的“地位”,关注度显著提高。 最后,媒体自身的态度会有效的引导受众向既定的方向思考。随着媒体的批判而反思,因媒体的抨击而对此类事件产生负面性评价,理清认知,明确方向。
3.新闻媒体自身诚信价值构建的示范和标杆作用。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了解的大部分社会信息都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介。那些想了解但又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实践了解信息的普通受众,可依靠的就是新闻媒体。这就关乎媒体自身公信力的问题。媒体公信力是指新闻媒体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被社会公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它是是衡量媒体权威性、信誉度的标尺,也是媒体赢得受众信赖的能力。所以媒体要首先树立自己的威信,才能赢得受众的信任。无论是新闻机构还是新闻从业者个人,都需要遵循严格的职业道德。严守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原则,忠实报道和评论,并以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新闻媒体在塑造社会诚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新闻媒体本身:道德缺位、诚信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闻媒体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压力,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媒体可能会放松职业道德自律。某些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意识薄弱,在职业理想、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偏差,甚至价值观扭曲,为了追逐物质利益和轰动效应,制造假新闻,对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引发新闻行业的“信任危机”。
2.新闻的娱乐化倾向造成新闻媒体对重大社会问题尤其是诚信问题的报道缺位。传播学者拉斯韦尔和赖同提出大众传播的四大功能是:监测环境;协调社会各部分;传承社会遗产;调节身心。新闻娱乐化若能充分考虑受众的接受心理,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挖掘新闻的娱乐功能和新闻价值中的人情味,这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来说是有利的事。但是新闻娱乐化必须有一个“度”,如果过多关注纯娱乐化的事件,就会有意无意的回避现实生活中的其他信息,比如重大社会诚信问题,这关涉到社会整体精神文明建设。对受众个体来说,长期接触这类纯娱乐化新闻,会使丧失思考力和判断力。缺乏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也会造成社会责任感的减弱和丧失。受众对于媒体报道的新闻持有怀疑态度,使得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当媒体报道一些正面的社会诚信事件的时,受众也会产生不信任心理。
四、新闻媒体如何克服在塑造社会诚信方面的弊端
新闻传播行业的职业道德是社会诚信的一部分,只有新闻传媒自身坚持职业操守,才能谈塑造社会诚信。在现代信息社会,虚假信息传布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一些不负责任传播者造成的,新闻媒体一旦加入这一行列,不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负面作用都是极大的。喻国明教授曾说过:媒体“要平衡社会情绪,提示社会最重要的东西,它和受众之间是‘诤友’、‘益友’和‘挚友’,而不是‘酒友’、‘腻友’和‘狎友’”。 新闻媒体应当有追求真理的精神、独立自由的精神以及勇担责任的精神,不懈坚持新闻应有的价值,去为一种社会信念和理想而呐喊。首先要做到恪守自身职业道德,做到新闻诚信,要在思想深处真正确立起诚信理念,并将人类社会交往中的这一基本准则贯穿到媒体的新闻采编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去。其次,要有目的地组织新闻工作者反对虚假新闻,从而提高媒体自身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传播构建社会诚信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姜正冬.论社会诚信[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2(3).
政府诚信与社会管理的关系其次还表现在政府诚信能够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涉及到社会保障方面,还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发面。社会管理中的主导核心力量是政府,如果政府具有足够的公信力,而且政府在涉及到各种社会管理的问题上都讲诚信,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推进社会管理的力度与进程。除此之外,政府诚信能够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不仅体现在社会管理的方式上,而且体现在社会管理的结构上,政府诚信能够优化社会管理的结构,使得社会管理的结构向平衡、良性发展。所以说,政府诚信踧踖与社会管理的关系还表现在政府诚信能够社会管理的创新。
二、政府诚信能够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
政府诚信与社会管理的关系还表现在政府诚信能够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由于社会管理涉及到的范围是相当广的,而且社会管理还存在难度大、强度高等一些问题,所以社会管理很需要一定的软实力去保障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在我们当今的社会管理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诚信缺失的例子是非常多的,而且因为诚信缺失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也是相当多的。为了进一步缓解社会管理中各种复杂利益的协调,以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显然,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责任就落到了政府的肩膀上。因此,政府应该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做出榜样的力量,来保障社会管理的软实力,这就涉及到了政府诚信。政府树立良好的公信度,从而来带动社会诚信的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所以说,政府诚信能够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
三、政府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市场失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市场失灵所造成的是新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在我国的社会管理中的诚信建设是非常薄弱的,不仅出现很多的问题,还有许多的矛盾出现。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且政府诚信能够促进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从另一方面来讲,社会管理有助于政府诚信的建设,社会矛盾消除,社会秩序稳定,都会归功于政府,显然政府诚信就树立起来了,政府因此也会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进而可以去解决一些市场问题。因此说,政府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市场失灵”。
四、结语
【论文摘要】:诚信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基础,它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要通过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体系来构建诚信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非常突出的失信问题,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国社会稳定,政通人和,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经济增长和道德失范的矛盾就是其中之一,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诚实守信问题又是经济道德矛盾的焦点。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进入市场经济以后,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交换方式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密切。只有把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才能使资源的流动和社会财富的交换有一个可靠的制度保障,才能使市场经济更加发达。所以要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从本质说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诚信机制。
一、诚信缺失的根源及其表现
诚信是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近年来我国却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诚信危机,给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多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1)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法律体制不健全
在我国诚实守信已有了两千多年的传统,然而,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很少有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加上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善,导致信用市场发展缓慢、滞后、不发达;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缺乏对信用意识的重视,使失信者有机可乘,再加上市场自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虽然我国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法律在信用经济的运行方面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在立法方面我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于刑罚的规定,但这些都不足以对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还是比较滞后,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的严重,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某些基层执法部门受到当地企业和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而损害他人利益,致使社会上缺乏严格而规范的失信惩罚机制。
(2)政企不分,国家和企业法人代表职责不清也是诚信缺失的一个原因
在现在的国有企业,一些企业领导者具有行政级别和企业管理者双重身份,企业即使破产也可以换一个地方继续任职。
政治方面,政府信用降损,一些违反诚信原则瞒上欺下,等现象屡禁不止,少数领导干部为表现自己政绩和能力,捏造数据,虚报政绩,对人民急待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由于转轨时期政府政策的不稳定和不连续,使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承诺的信任度下降,政治领域中的"诚信危机"与政治腐败相助相长,成为政治腐化的一大症结。
经济方面,集中体现在生产者对消费者的欺骗上,某些企业利用生产环节远离消费者而"暗箱操作",在生产中违反诚信,导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同时又通过商业欺诈、会计作假、偷税漏税、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得到非法收益,严重违反商业道德,致使诚信的缺失已给我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不紧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也严重削弱了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信心。
思想文化方面,个人信用的缺失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道德失范,信仰危机,社会风气败坏,文化市场上出现前所未有的造假,盗版之风,就连学术界也出现了肆意抄袭,剽窃的学术腐败现象。
(3)执法不严,经济市场的监管缺失
一个国家的清正廉洁、严明自律的司法、执法系统是这个国家经济主体拥有一个长期预期的稳定器。假如缺了这个保障,人们很难有一个稳定的长期预期,我国在这个方面尤其滞后,是最需要加强的方面。
首先,法律不健全,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力,会大大影响人们对未来财产拥有权的长期预期;第二,司法和执法方面的种种问题,更是令很多人对长期的、好的预期的有利保证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在我国由于缺乏专门的信用法律和管理制度体系,以及政府职能的缺位和错位,使众多失信者还逍遥在诚信法则之外,有的人视法律为儿戏使法律失去应有的尊严,使国家强制力失去强制性。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因为没有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也无法与失信企业区分,守信收益低,导致失信者的市场风险更加恶化了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这种局面不仅是对守信者的一种不公平,更会对其产生一种心理暗示,使人们追求利益的本性驱使他们走向失信。第三,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发达的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得信用记录和监督制度,对企业信用及经济行为的记录和监督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中尚未形成完整的信用记录,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且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远未最终形成,市场经济的机制,规则秩序尚在摸索和完善中。在这一过程中,政策的多变性难以避免。
二、解决诚信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构建"诚信社会"要发挥道德示范作用,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培养公民信用观念和意识
第一,要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有了规矩而不遵守,规矩也会失去应有的作用。一是不懂规则,犯了规还不知道症结在哪里;二是不按规则办事,犯了规还强词夺理。所以在我国治理诚信缺失需要法律的支持,要以"法治"为主,但法律手段也有自身的局限。道德教育是对心理动机的自律性约束,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往往能起到"法治"不能起的作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治理我国诚信缺失的过程中,应该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道德教育。
第二,要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加强和改善诚信教育,营造诚信德社会大环境
传统的说教和诚信教育远远的滞后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新的诚信制度和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甚至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原有的道德诚信也发生了变异,尤其是道德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能与时俱进。因此,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诚信意识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形势,没有形成"诚实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所以要大力宣传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思想,建立诚信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和个人诚信道德,要通过广泛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倡导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要建立起一套以诚信为核心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伦理体系,既要吸收古今中外文化积淀中的合理因素,又要结合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既要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又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既要倡导竞争意识,效率优先原则,又要发扬协作精神;既要肯定和充分追求个人的局部利益,又要强调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道德评价标准。
(三)重新树立政府诚信,转变政府职能
一个具有良好诚信的政府必然示范和影响整个社会。当前各级政府要规范自身行政行为,重塑政府的良好形象,引导整个社会诚信规范的恢复和重建。因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的是裁判的角色,制定交易制度和法律,扶持和监督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之间依法公平、公正的批露信息和取得信息的义务,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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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学军,朱文兴.经济信用机制的缺失与建立[J].经济改革与发展,2003.4.
第一,职业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职业道德建设的为重点,把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核心,使社会从业人员把诚信内化为深层的道德需求,形成良性的职业道德基础,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坚实的保障。职业道德伴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性的劳动分功而逐渐产生,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从业人员的进行各种职业活动的人际联系。而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就是在各种社会关系处理中实现诚信这一核心目标,所以职业道德建设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体系的同时,也为实现社会诚信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助推器。第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重要外部保障。职业道德建设不但需要从业人员内在的道德自省,还需要外部社会环境的道德监督和评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调形成社会整体的诚信氛围,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养成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用统一的道德评判标准,实现自身客观公正的道德评判,并以诚信这一指标对自身行为进行校对,实现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觉性,通过社会诚信体系这一外部环境对职业道德建设产生巨大影响。
2当前职业道德与社会诚信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黄金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相叠加的特殊时期,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正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看,国家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腐败滋生,不仅阻碍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而且影响了国家发展的稳定。公共服务事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缺失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医患纠纷”不断升级,“教育失德”不断出现,成为的新燃点,加剧了社会道德滑坡的速度。而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则一次次拷问“社会的良心”都去哪了。从社会诚信体系的内容看,个人诚信缺失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假文凭、假证、假发票等等;企业失信则更是比比皆是,恶意违约、制作假账融资、百年老店使用过期原料等等;政府失信表现为“朝令夕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等等,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经济运行发展,更动摇了国家稳定的根基,甚至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究其原因,有历史遗留的问题,有法制体系不健全的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物质文明急速增长,而精神文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物质文明的发展,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并没有实现与时俱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经历巨大经济变革的同时,原有的道德规范被打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新的道德规范无法在短期内完全达成社会共识,造成了社会道德迷失的真空期,多举并发不如逐一击破,因而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成为不二之选。
3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职业道德建设的继承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奠定了历史的基石,而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样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铺垫了最广泛的人际基础,同时其特有的实践性也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快速实现与时俱进提供了可能性。职业道德建设包含多方面内容,必须抓住要点,以点带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3.1追本溯源———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就是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通过意识影响行动,把内化的职业道德素养外化为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通过教育这一途径,树立社会成员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不断强化这种正确的理念,把思想转变成习惯,实现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实现内在自省,外在自律的常态化。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不断提高教师的胜任力,只有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充分发挥职业道德教育的正效应。
3.2画龙点睛———营造社会舆论正确导向
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正如英国思想家赫青黎所说“,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并非出自对法律的畏惧,而是出自对同伴舆论的畏惧”。社会舆论能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确的社会舆论可以起到道德监督员的作用,而错误的社会舆论则使得职业道德在社会实践中出现校正的偏差。在全球化的今天在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而职业道德的建设除了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外,必须接受社会舆论的价值评判,因而打造客观、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是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
3.3防患未然———加快完善法制体系
关键词:诚信缺失社会诚信建设政府作用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诚信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推崇,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将诚信建设列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个人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把“诚实守信”奉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作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关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职贡义务,以防缺位,严格限制政府发生作用的范围,以防越位。根据诚信建设的自身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应发挥好以下几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导作用。在日常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政府讲诚信,则会给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使社会公众“见贤思齐焉”。反之,政府失信,社会主体也极有可能加以效仿,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恶劣的“传递效应”,误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划协调作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杂,任务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所及部门来看,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从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建设。因此,要使诚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地有条不紊开展,就离不开政府对诚信建设的统一规划,对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对不同行业特点的兼顾,否则,各社会主体就极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地区、行业的割据、垄断。当前各地区、各行业盲目地自成一体、大建数据库就是缺乏规划、协调的恶果。
(三)监管保障作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嬗变过程,其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出现或强或弱的利益冲突。要把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仅靠社会公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组织应在其中发挥监管保障作用,大力强化诚信行为,坚决惩处诚信缺失,使得诚信建设沿预定的规划、设计顺利、高效开展。
二、我国政府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思维惯性的影响和诚信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的缘故,政府对自己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作为方式等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受传统权力思想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常常误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利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可以不讲诚信。
(二)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互动关系不明确。“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市场化运作是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动力和最大约束。然而现实情况是,“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仍是我国很多企业的重大弊端,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调控中,各种“缺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确实分清“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分清“主体”与“支持”的区别。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调控诚信建设时,就没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没有分清上述的区别,作了许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时“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危害极大。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据和垄断,增加了一些政府机关索贿的砝码,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价值规律自由流动而闲置浪费。
(五)政府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动态管理”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地认为,加强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就是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政审批”,于是便想方设法增设“准入条件”,千方百计抬高“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又对己获准入的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查、考核和淘汰机制的设定。
(六)与社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国的产权制度仍不清晰,企业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稳定预期,很难始终做到恪守诚信,“奉信誉高于一切”。对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强、效力适中的法律规章。
(七)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乏统一的层次高、专业化水平高的政府诚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2)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尚未确立,造成对行业的管理弹性大,可操作性差,行业整体竞争秩序混乱。(3)诚信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落后,很难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影响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服务诉求;(4)诚信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很多的服务机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调研,不能敏锐把握市场对诚信产品的需求,导致诚信产品的市场转化率低,影响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决策的机制。其次,力促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大力消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以杜绝各种借审批机会乱收费、乱设卡的现象。
(二)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也是没有生命力的。诚信道德教育应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又要注意把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体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出台以下制度:(1)明晰产权制度。(2)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