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55:16
序论:在您撰写法制工作思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以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法律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协调业务处室充分利用“3·15”、“4·26”和“12·4”等时机,向社会大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工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工商执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全员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针对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以机关季度学法测试活动为主要形式,定学时、提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提高全员法律素质。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关。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的业务培训。结合案件核审工作,着重开展法制员案件核审技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制队伍的监督能力。开展听审活动,组织法制干部,不定期到法院旁听庭审,促进法制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制干部辩论赛,以模拟案件为例,开展辩论,锻炼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以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2014年,工商系统法制条线要立足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实现执法全领域、全流程监督,不留监督死角。每季度对各直属局、分局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综合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二是对于抽象具体行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于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和监督被申请人认真分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重现。
(三)以指标体系促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根基在基层。2014年要以基层工商所(分局)为重点,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法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入推进基层所(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要通过基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全系统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有效提升。市局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按照《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目标、评价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准确找出基层法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把握问题的实质和规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提高基层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各县级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立足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年底,市局将进行全面评价。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创建法治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为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氛围。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深化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工作实际,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五五”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在全局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维护稳定的意识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在价格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风尚。同时要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积极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09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 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1、通过案卷评查和对执法案件个案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纠正了行政执过程中一些错误的做法。特别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将行政执法案件装订归卷、归卷文档资料不完备、作出行政处罚证据完全缺乏(既没有调查笔录、也没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证据)、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用简易程作出、应当听证的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在案卷中没有体现当事人有权申辨和陈述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送达文书等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深入执法单位现场培训与个案指导。已在县拆迁办、交通局两单位进行了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与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实务交流,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执法难点、焦点进行了解答,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素养。
2、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机制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行政执法腐败,维护行政机关形象有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办草拟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上报县政府,以石府办字[2013]175号文件下发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办法”对适用的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可以预见,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监督、减少了腐败。
3、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了“县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的主体、范围、行政调解的原则、程序、结案、归档均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矛盾,决不走行政复议途径,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矛盾,决不推向行政诉讼,能终止于行政诉讼的纷争,决不流向的原则,尽量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
4、参与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度评估
与县政法委组织了全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培训,就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的程序、原则、范围、内容等进行了讲解,使具体工作人员具备了风险评估操作能力。
5、积极履职,推进其他业务工作上台阶。一是不仅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而且积极为其他文件出台,以及招商严把政策关,上半年审核文稿和合同近百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好参谋,注重了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制度的执行到位,就预留地管理意见认真组织听证会,广泛吸取民智、民意;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进步提升,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6、积极做好“三送”等中心工作
“三送”工作既抓规定动作,更重创新。1-4月份,我办“三送”工作点为横江镇洋和村。一是帮扶1万元资金发展烟叶生产,洋和村历史上首次全面完成烟叶种植任务;二是扶持了小组番鸭养殖,扶持资金5500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和组织群众修好通组公路3.8公里,其中,鹅窝里1公里、至2.8公里;四是积极争取大排凉毛窝人畜饮水工程和七里迳水库南灌渠维修工程立项;五是筹措资金3000元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困难群众。5月至今,“三送”工作点调整至小松镇丹溪村,积极争取到了小松街至丹溪村王柏坑等两条通组公路计3.3公里的项目,已督促配合早日动工;同时正在争取水陂修复项目一处及村卫生室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有初步成果。已于6月初邀请台商到县实地考察,达成到县投资3000万元开设鞋厂的初步投资意向。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政府出台的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事前监督职能,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规和符合上级政策措施,又能结合本县的实际做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2、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2、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3、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4、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7、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8、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立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3、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新方法,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和谐解决,使行政层级监督得到有利的强化,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以加强,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中央对农村的政策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这些都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强化对大工作地位的认识,坚持与时俱进,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一是树立与时俱进的人大工作理念。科学确立新时期人大工作新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人大工作途径和方法,实现人大工作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正确处理好工作支持与依法监督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检验和反射全县工作的一面“镜子”,依靠人大延伸县委工作的手臂,善于和敢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任人唯贤。一个地方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浪费,最大的损失是用人不当的损失,用好一个人就能树立一面旗帜,就能激励和调动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大事者的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客观评价任用干部,坚决遏制私心杂念和不良风气产生,把关键的人用在关键岗位抓关键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利用好人大代表联系广、代表性强、群众信任程度高等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好务。五是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式,协同配合县委抓好执纪执法队伍建设,治理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健全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同志指出:“要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是依法治县的必然选择。一是坚持人大工作汇报制度。人大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对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符合人民意志、推动依法治县进程等问题向县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报,从而为县委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依据。二是坚持工作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工作会议及开展的重大活动,准确把握好人大权力机关参与县委的重大决议、决定的制定,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坚持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在换届选举、述职评议、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中,县委都将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充分运用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式,配合县委抓好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
创新思路,正确行使人大工作职权
一是坚持人大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20__年以来,先后对政府提请的交通建设、城市改建、殡葬改革、佛头山森林公园、预算外资金管理等12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人大工作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二是支持人大正确行使好监督权。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确保依法治县真正落实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公安、财政、水利、审计等10个部门开展了述职评议,收到了实效,从而为县委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相关可靠的依据。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全县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县委在向人大推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时,邀请人大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参与干部考察,充分体现民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0__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届期工作承诺等方法,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做到既实现组织意图,又符合民意。
与时俱进,强化人大工作地位的认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中央对农村的政策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这些都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强化对大工作地位的认识,坚持与时俱进,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一是树立与时俱进的人大工作理念。科学确立新时期人大工作新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人大工作途径和方法,实现人大工作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正确处理好工作支持与依法监督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检验和反射全县工作的一面“镜子”,依靠人大延伸县委工作的手臂,善于和敢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任人唯贤。一个地方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浪费,最大的损失是用人不当的损失,用好一个人就能树立一面旗帜,就能激励和调动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大事者的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客观评价任用干部,坚决遏制私心杂念和不良风气产生,把关键的人用在关键岗位抓关键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利用好人大代表联系广、代表性强、群众信任程度高等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好务。五是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式,协同配合县委抓好执纪执法队伍建设,治理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健全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同志指出:“要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是依法治县的必然选择。一是坚持人大工作汇报制度。人大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对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符合人民意志、推动依法治县进程等问题向县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报,从而为县委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依据。二是坚持工作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工作会议及开展的重大活动,准确把握好人大权力机关参与县委的重大决议、决定的制定,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坚持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在换届选举、述职评议、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中,县委都将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充分运用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式,配合县委抓好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
创新思路,正确行使人大工作职权
一是坚持人大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2002年以来,先后对政府提请的交通建设、城市改建、殡葬改革、佛头山森林公园、预算外资金管理等12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人大工作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二是支持人大正确行使好监督权。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确保依法治县真正落实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公安、财政、水利、审计等10个部门开展了述职评议,收到了实效,从而为县委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相关可靠的依据。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全县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县委在向人大推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时,邀请人大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参与干部考察,充分体现民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00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届期工作承诺等方法,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做到既实现组织意图,又符合民意。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这赋予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深刻的时代意义和地位,也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载了新的更重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基础,在新形势下将更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教育、引导、示范、渗透和警示作用将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依法治理的法治实践活动将会直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特别是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改善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实现哈尔滨的快发展、大发展,推进政治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和谐,逐步实现我市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并最终形成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在当今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内涵,扎扎实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理念,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机制
虽然在二十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我们积累了很多成功的做法,但是创新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普法依法治理的创新必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用时代的要求审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域、丰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内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四五”之初有了明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普法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加强针对性,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不同特征,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为标准必将成为普法形式的发展方向。在这种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拓展思路,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寻求新的发展。一是必须坚持“大普法”理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普法中来,让普法成为全民活动而决不仅仅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一家的事。二是必须善于整合普法资源,要整合人的资源,充分调动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投身到普法中来,把法制宣传变成一项社会性、群众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共同协作。要整合物的资源,树立注重实效的理念,既要降低行政成本,又要提高行政效率,最大程度吸纳社会资金补充法制宣传经费的不足,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设施新增设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不干花钱、费力、不讨好的事。三是树立注重培育法治环境的理念,积极在法制宣传中渗透文化因素,发挥法制宣传无处不在的渗透功能。环境是影响和陶冶人的情操的重要因素,可以塑造人的品质和性格,浓厚的法制环境对于促进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培养人们对法治观念的浓厚感情,有效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依归感,激发起对法的崇尚感,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浓厚的法治氛围。
我们要尽量避免灌输式和填鸭式的“静态”普法方式,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把普法有机的融入到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之中;普法形式还要注意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大众传媒、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的有机结合,将声像资料广泛发放到偏远地区进行普法;要善于开发新、奇、特的形式和做法,构建多种形式共同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制宣传体系,最大限度的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同时,我们还要在组织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法律传播体系、考评评估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三、活化载体,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