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55:10
序论:在您撰写新高考改革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根据此前贵州省教育局公布的消息,贵州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消息已经公布了,具体的方案是如何的呢,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贵州新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欢迎阅读!
贵州新高考改革方案解读《实施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多元录取”。
《实施方案》强调,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将针对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录取、新课程改革、生涯规划指导、选课走班等工作出台配套政策,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新高考选科要考虑哪些因素新高考改革,打破了以往“文是文、理是理、文理不相往来”的格局,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德育时代性。
但是不管高考怎么改革,这次高考仍然是学生走向未来的一个重要步骤。
因此,对今年的考生来说,选科是高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无论选择哪一个科,都至少要考虑下列因素(例如物理和历史):
(1)学业成绩:
要看自己在某一学科中的学习成绩与是否胜于另一学科中的成绩。
如果你在这个学科上取得的成绩远远超过了其他学科,那么你应该首先选择这个学科。
学业成绩至少要看三、四次主要考试的位次对比,再做决定,选择哪一科。(注:不要看分数,而是看排名。
(2)兴趣爱好:
要看自己是不是特别喜欢该科目。
如果你特别喜欢这个科目,那么一般应该先选这个科目。(注:不是说你自己特别喜欢这门课程的任课老师,而是你自己特别喜欢该科目)
(3)职业倾向:
要从自身职业倾向出发,正确处理好选科与大学专业、职业等方面的关系。
在大学里,如果你特别喜欢某一专业或某一职业,就要注意选择与其相关的专业。例如喜欢读工科农医之类的专业,那就最好是物理学;如果喜欢读文史,那就最好是艺术类或是历史学。有些专业有限制,如果有心仪的专业在选科时一定要看好了,以免选错科目无法报考。具体的专业科目要求,您可以先在网上查询一下,然后再决定到底该选哪科。
贵州新高考3+1+2何时开始?目前还没有明确公布会用哪一种新高考的模式。
目前贵州省还没有告知会使用哪一种新高考的模式,只是在工作内容中强调了要在2021年实行高考改革。而目前已经实行了新高考的省市有:北京、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天津、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辽宁、河北、重庆。
其中新加入了八个省份广东、福建、江苏、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实行的3+1+2的新高考模式。
北京、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天津实行的均是3+3的高考模式。
“3+1+2”的高考模式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外语包含英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俄语任选)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每门满分100分,卷面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历史任选两门(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卷面成绩排名后赋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注意:等级赋分起始分只有30分,分为了A\B\C\D\E5个等级
“3+3”的高考模式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门满分150分,其中英语一科变为一年两考,听力考试(30分)与笔试分离,一年考两次,哪次分高取哪次的成绩。)
选考科目: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六门中自选三门作为选考科目。(每门100分,成绩以卷面成绩排名后赋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虽然每年的高考时间是固定的,但是每年的高考政策可能是存在差异的,我们一定要及时了解高考的政策方向。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21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希望对你有用,仅供参考!
8省份新高考采用“3+1+2”模式2021年,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为750分。
“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据了解,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命制,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份自主命制。
此外,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2021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八省新一轮高考将采用“3+1+2”模式,根据计划,八省新一轮高考将采用“3+1+2”模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采用国家试卷,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8日;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六门科目由各省组织,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8日至9日。
高考将于6月7日开始,持续3天,8个省的高考将于2021年6月7日至9日持续3天。
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8省市公布2021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据悉,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计划为语文9:00—11:30,数学6月7日15:00—17:00,外语6月8日15:00—17:00。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同时,各省提醒考生,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如有调整,省内选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将相应调整。
自2021年起,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高校将以“高校专业群”为志愿填报单位。一个学院将被分成几个学院专业组,一个学院专业组是一个志愿者。
据了解,“高校专业群”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报考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个学院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学院专业组”,每个“学院专业组”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专业群中各专业的选课必须相同,选课要求不同专业设置高校专业群。
此外,各省、自治区教育厅提醒考生,增加选课后,考生必须符合学校选课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新的高考秩序将从2021年1月到4月在部分省市顺利实施。具体测试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5日。演习将模拟从考试组织、阅卷到招生计划、志愿填报的全过程,帮助考生了解新高考的考试方式,熟悉新高考的录取规则。
新高考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事项新高考录取模式下的平行志愿,新的录取投档模式还是遵循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那么考生考了多少分,全省的排名就至关重要了。平行志愿的一个原则就是分数优先,按照分数高低,从高到低开始录取。
填报志愿的浙江模式-专业+院校模式,浙江模式的本质是选专业重过选学校,这种选择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高校的每个专业或专业组作为志愿,你可以选择不同院校的同一个专业,也可以选择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分别都是不同的志愿。
专业+院校模式的优缺点,优点是学生可以更加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比方我想学医学,可以选择临床+院校,这样就不会把你调剂到金融或其他专业了,缺点是部分名牌高校的冷门专业可能分数要低,不利于高校冷门专业招生。
2014年新高考方案的提出,立即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在高考中是否考英语、怎样考英语以及英语考试占多少分会极大地影响着大学以下各级学校、特别是高中的英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而影响着大学以下的各级学生、特别是高中生的英语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因此,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下,对高中英语教学的探讨无疑是一个重要并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英语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高考改革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关心的话题。自2014年7月8号正式颁布的《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以来,社会各界热议不绝于耳,该方案其总体上是要适当减少高考考试门数和改变高考考试方式,其中英语逐步转变为社会化考试,实行一年两考,不再计入总分,而是以等级计形式计入高考成绩,高校在录取时将对英语等级提出要求。这次改革释放出的理念,众专家认为,是在与西方教育的招生选拔体制相靠拢。“一年两考”是在增加英语考试的频率,弱化“一考定终身”的偶然性,把英语考试从“应试性”推向“应用性”。而有的专家认为,英语采取社会化考试,也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一年能有两次考,是否会鼓动学生因为要得高分而反复去“刷分数”?诸如此类的问题产生了。
二、新高考改革方案下现行高中英语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高中英语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高中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忽略了高中英语教学同初中英语教学的衔接
学生英语综合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提高的过程,因此目前英语课程在小学、初中教育阶段都得到了广泛开设。小学阶段的英语教学主要是以英语语言的启蒙为主,而且在教学方式和考核形式上日趋多元化,出现了很多新颖的教育方式,旨在充分激发小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初中阶段的英语教学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奠定英语学习的基础,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和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但在高中英语的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却是依据教学大纲选择教学方式,导致目前的英语教学,越往上走越趋向于应试教育。
(二)高中英语课程的教学模式相对落后
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等传统教学思维的影响,很多高中英语教师的教学模式相对落后,如有的教师只有是采取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式,而且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词汇、语法等环节,忽略了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和英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同时,这种相对落后的教学模式,导致英语课堂的教学氛围不够活跃,学生在课堂上主要是“听”英语,开口说英语的机会却不是很多,甚至造成很多学生丧失了英语课程的学习兴趣,不利于调动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重传授,轻培养”的现象比较突出
由于当前的高中英语教学,主要还是以高考成绩的提高为导向的,所以大部分英语教师在选择英语教学的方法时,主要还是侧重于知识的传授,将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放到了次要的位置上,这使得很多高中生丧失了英语学习的乐趣,导致高中英语课程的整体教学处于以理论传授为主的教学氛围,这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中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不利于高中英语教学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新高考改革方案下的高中英语教学建议
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颁布,明确英语高考改革的发展方向,因此现阶段的中英语教学,也应当结合英语高考改革中的变化,对现有的英语教学模式进行优化和调整。
(一)树立正确的英语教学理念
改革英语,并不意味着英语不重要了,恰恰相反,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今天,英语已有强烈的外在需要――已经成为国际交流中不可或缺的工具。高考改革就是要改革应试教育体制下英语的考核办法,着眼于学生英语的表达与应用能力,将英语实实在在地学成一门可以运用的国际语言,学生不再是只会做书面试题的英语哑巴。因此,高中英语教师需要紧跟英语教育的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英语教学理念。
(二)拓展考查的英语教学内容
英语高考更加注重考查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因此在高中英语实际教学中,教师要不断要拓宽测试与考查的内容,实现教学题材和测试体裁的多样化,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在选择教学内容时,要更加图书知识化、生活化和国际化,提高英语教学的时代性、实用性和趣味性,做到既与高中生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多涉及当前的一些热点话题,又为学生的听说读写训练提供广阔的空间。
一、高考成绩实行等级评定的理念探讨
分数制和等级制作为两种不同的评分方式,体现了不同的评价思想,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
(一)分数制和等级制在考试成绩评定中的优、劣势分析
分数制具有分值划分精细、区分度高、可比性强等特点,其优势在于精确、易于区分排名、便于统计分析;局限性在于分数只能反映学生的普通知识水平和基本认知能力,而难以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创造性才能以及态度、品性等非认知因素。由于分数的高区分度便于按分数排队,容易导致师生围绕分数、成绩和应试展开教学活动而忽视学生能力、思想品德、个性、情感等潜质的全面发展。
等级制用数个等级替代几十、上百个分数级差,其相对于分数制最大的特点是“模糊性”。等级制评定方式不便于进行排名对比和定量分析。另一方面,等级制由于有效降低了区分度,模糊了学生考试成绩排序的精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淡化学生对分数的过分追求,有利于缓解和降低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从而在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中实现自主发展与个性化发展。
(二)分等级的相对评定方式切合高考的鉴别属性和选拔功能要求
根据评价标准选取的差异,考试成绩评价又可分为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在绝对评价中,若采用百分制,学生的成绩处于0-100分之间,每个学生的分数独立于任何其他学生的分数之外;也可以将测量得到的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相对评价则是根据学生成绩在群体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其相应的等级或分数。具体的评定方法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既定的人数比例来划定等级,通常根据学生能力和考试成绩应服从或接近服从正态分布的规律,将各个等级人数所占的比例按照正态分布面积比例法来确定,形成“中间多、两端少”的等级分布。
无论分数制还是等级制,抑或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选择何种评价形式和方式取决于教育评价的性质与功能。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认为,教育评价具有鉴别、选拔、形成、促进等多种功能。正确地鉴别是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是教育评价促进与发展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高考作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考试,除了具有诊断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水平的功能外,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认知能力做出鉴别,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提供依据。因此,高考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其具有相对评价的属性,高考成绩具有决定作用的是学生分数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因此,高考成绩评定采用分等级的相对评价方式符合高考的选拔属性和要求,既能对考生成绩进行区分,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学生分数竞争的压力。
二、大学入学成绩等级制评定的国际考察
从国际视野来考察,发达国家的高校招生主要基于学生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如日本、韩国、芬兰)或资格证书成绩(如英国、法国、德国),此外通常还参考学生的高中学习成绩、面试成绩、教师推荐信等(如美国)。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进行评定的方式可分为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类型,等级制是使用更广、更普遍的方式。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证书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的方式通常有三种:(1)建立在标准参照基础上(例如英国的A-level);(2)建立在分数等级基础上(例如爱尔兰的高中离校证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高中毕业证书);(3)建立在考生所处的相对位置基础上(例如芬兰的大学入学考试和韩国的CSAT)。各国成绩评定的等级数不尽相同,从英国A-level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毕业证书的6级到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的13级等,参见表1。
(一)标准参照评定方式
标准参照评定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客观的课程命题等级标准进行比照从而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做出等级评定。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是以等级制。
表1中部分国家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的等级结构的评分是以资格证书为基础。证书成绩指普通教育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GCE)考试成绩,包括普通水平考试(O-level)和高级水平考试(A-level)成绩,或其他同等证书的成绩(如职业资格证书)。其中,A-level课程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进入大学的主要依据。A-level证书考试形式为“单科结业,授予单科证书”,证书采用分级的等第评定方式,通过的等级为A*、A、B、C、D到E。不同学科的评分要求不同,但都采用外部(校外考试)与内部(校内相关课程的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明确界定各门课程的核心内容及相应的成绩等级标准,对学生的课程成绩做出等级评定。
(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
这种方式是将学生的考试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在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是学生申请进入高校学习的重要凭证,毕业证书考试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按考试分数的百分比进行描述,从A1到E2共13个等级(E2以下没有等级),其中,90%及以上为A1等级,85%-90%为A2等级,80%-85%为B1等级,75%-80%为B2等级,70%-75%为B3等级,65%-70%为C1等级,60%-65%为C2等级,55%-60%为C3等级,50%-55%为D1等级,45%-50%为D2等级,40%-45%为D3等级,25%-40%为E1等级,10%-25%为E2等级,10%以下没有等级。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文凭”(HSC)的考试分数和评估分数均根据原始分数转化为0-100的标准分数,学生每门课程的HSC分数分成六个等级,最高成绩是6级(HSC分数为90-100分),学生要求达到的最低标准是2级(HSC分数为50-60分),1级代表HSC分数低于50。
(三)相对位置评定方式
相对位置评定法是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在同类考生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成绩等级,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划分若干等级,规定各等级的学生人数百分比(通常为正态分布),根据学生成绩所处的区间确定其成绩等级。芬兰的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是所有高中学生学习结业时均须参加的全国性统一考试,考生通过各门课程考试后,可获得大学入学资格证书,该证书记录考生通过的必考和选考科目的得分等级。得分等级为7级,从L(杰出)到I(不及格)。各等级的学生比例如下:成绩最好的5%为L级(7分),成绩次好的15%为E级(6分),依次类推,接下来20%为M级(5分)、24%为C级(4分)、20%为B级(3分)、11%为A级(2分),成绩最低的5%为I级(0分)。如果学生在某一学科考试中得到了I,则整个考试为不通过。韩国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CSAT)是大学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设必考科目和任选考试科目。2004年10月,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2008方案》,取消了以往大学能力考试的分数制,改用九等级制来替代,基于正态分布划分成绩等级,各等级有固定的人数比例。成绩报告采用九分制,成绩最好的4%学生被评为1分,成绩次优的7%被评为2分,接下来的12%被评为3分,再往下的17%被评为4分,20%被评为5分,17%被评为6分,12%被评为7分,7%被评为8分,成绩最低的4%被评为9分。
发达国家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的等级制评定方式虽然不尽相同,但从教育测量与评价的角度来看,本质上可分为绝对评定和相对评定两种类型。其中,标准参照评定方式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属于绝对评定范畴,相对位置评定方式则属于相对评定范畴。在相对评定方式下,各等级学生所占的比例是固定的,其理论依据主要基于认为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是呈正态分布的,因而正常的考试成绩也应服从正态分布。在实际中由于试题难度的偏离和学习者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差异,用严格的正态分布规律来评定学生的成绩等级并非十分准确。因此,各等级学生所占比例的设定一方面根据某种实际需要(如国家希望达到各等级的学生百分比),另一方面要考虑学生水平、试题难度等主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
三、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部分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探讨
作为高考招生录取重要依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设置和比例分配由各地根据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需要各地按照改革总体精神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
(一)对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审视
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由于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分别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不同的评定方式,为高考总成绩的计算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是否需要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某种方式将等级转换成分数,再计入高考总分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穿新鞋走老路”之嫌,值得商榷。
首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按等级评定后再次转化成分数,有悖国家总体方案设计的初衷。本次高考改革的重点是破解“唯分数论”,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其中,统一高考成绩采用分数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书面评语的定性评价方式。等级制评定方式的采用意在模糊同一等级之间的分数差异,消解学生分分计较、分分必争的心理,将学生引导到全面、健康、主动发展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这是改革设计的初衷。若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等级再转换成分数,并与语文、数学、外语3科分数一起计入高考总分,则又全面回归分数制,再次陷入以分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标准的窠臼。
其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评定后,再次转换成分数将对部分学生造成不公平。当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相同时,他们的原始分数可能不同,再次转换成分数后,同一等级的学生分数变为相同,因而会产生部分学生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这种由于等级转化产生的分值变化计入总成绩后有可能改变考生成绩的排名,从而影响考生的录取结果。
再次,本次高考改革方案中增加了学生对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允许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上海、浙江的试点方案中均规定,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即符合报考条件。由于可以自主选择,考生所选的3个科目将不尽相同。即使报考同一院校(专业)的考生,其选考科目也可能并非一样,不同科目组合的成绩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学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决定了这些科目的成绩不能简单量化对比,保持等级制所蕴含的相对模糊性是改革设计的应有之意。
(二)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的建议
从教育评价的功能来考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的呈现方式不同,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有区别的。基于高考的选拔性质,统一高考成绩实行分数评定,区分度高,便于排名和比较,可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有一定的区分度,应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思想品德、个性禀赋、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采取档案记录的定性评价方式,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三者分别采取定量、半定量、定性的评价方式,各自发挥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的不同功能。高校招生应在对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水平,然后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个性、特长、品性等作出全面评价,达到科学选拔人才的目标。
共同点之一:统一考试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目前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除了*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共同点之二: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年*、*,2009年*、*、*、*与*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省20*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共同点之三: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与*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如*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不同点之一:*省、*省、*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省自20*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省20*年高考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不同点之二: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其中,*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
*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省20*年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置不同的等级要求,且7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且技术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不同点之三: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省20*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20*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
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目前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除了*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共同点之二: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年*、*,2009年*、*、*、*与*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省20*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共同点之三: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与*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如*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不同点之一:*省、*省、*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省自20*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省20*年高考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不同点之二: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其中,*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
*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省20*年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置不同的等级要求,且7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且技术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不同点之三: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省20*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20*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一)适应*市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选拔、选择各类人才;
(二)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稳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总体思路
坚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按照“引导方向、系统设计、分类定位、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实行综合改革。
(一)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考试内容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以制定会考标准、规则并建立会考评价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高中会考改革。会考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查内容为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逐步增加选修模块考查范围,供学生选考;进一步完善会考作为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与导向功能。招生录取时,高中会考的成绩将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促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三)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为普通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参考依据。
四、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时间长度与卷面分值
继续实行“3+文科/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科目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数学科目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长度分别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300分。四科卷面总分值为750分。
(二)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准。
(三)考试范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为保证新课程实施后高考的平稳过渡,2010年高考考试内容原则上限定在《*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必修课程与部分选修课程范围内。具体的考试内容、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2010年以后高考的内容范围,将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逐步调整。
(四)命题原则
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及*卷考试说明为依据,以科学、公平、准确、规范为目标,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市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
1.积极支持在京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主动配合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政策宣传;努力协调高等学校与中学的沟通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透明与公平;进一步探索高校自主自律、政府服务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新机制。
2.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会考成绩在自主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向试点高校提供体现学生高中阶段成长过程的写实性记录,尤其是在创新实践、学科专业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相关信息,作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统一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类别
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报考各类别的考生均需考语文、数学、外语,同时文史类考生要考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要考理科综合。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兼报体育专业、艺术专业,除按要求参加以上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术科考试。
2.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会考成绩以等级形式,综合素质评价以统一表格形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依据。高等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高职招生改革
高职招生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会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高中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会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高会统招
高会统招是采用高考成绩和会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1.科目组合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共8门。
进行高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确定文理两类的招生计划,同时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提出成绩等级要求,并提前公布。
2.志愿设计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志愿设计以“专业+学校”为志愿单位,即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体现考生的专业选择(职业性向)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要求的紧密结合。
3.录取方式
录取时按照文理两类分别进行,在考生会考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
(二)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与学校进行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专业课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设置,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学校专业课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进行录取。
(三)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会考成绩与学生高中阶段成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我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高职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增加试点院校数量。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高考招生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部门、高校等相关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组织管理、协同保障工作。
(二)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会考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