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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做好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21〕130号)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监督抽检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在开展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落实“检管结合”,应由监管部门派出2名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的要依法处置。各旗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检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对抽取的样品应按本计划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各旗市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需要市局进行审核。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同一季度内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批次,同一季度内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样品名称、同一批次不重复抽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二、监督抽检任务
2021年安排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11320批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食品,要求全市对2020年度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其中:
1.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综合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市本级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28个食品大类,138个品种以及238个食品细类共计1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市局抽样检测任务由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旗市区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目前,呼伦贝尔市常住人口253万,各旗市区全年抽检计划为101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530批次)。
附件:1-1.2021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1-2.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表
1-3.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表
1-4.2021年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重点品种的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1-5.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一、工作目标
加强县域内集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食品零售商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二、检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及频度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
1.农贸市场、超市、经营门店、批发市场等食品交易场所;
2.销售食品的各类服务消费场所。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品种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新鲜蔬菜、水果、食盐等,预包装食品,风险监测食品。
(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主要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项目以现有检测设备为准,主要包括:甲醇、二氧化硫、碘盐、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肉类水分测定、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等。
(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安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门食用农产品完成4份/千人,每月至少抽检40个批次,全年抽检不少于460个批次。根据我县创城的实际情况,在食用农产品计划外,完成2份/千人的预包装食品抽检量,食用农产品全年预计460个批次,预包装食品460批次,校园周边风险监测280批次。
三、检测要求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市局和区食安办下达的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6个品种共计62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为自制面食10批次、养殖鱼类10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自制糕点10批次、餐饮具20批次,盒饭2批次。
(二)承担市局下达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饮具的抽检任务。抽检的品种分别为生猪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条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区食安办下达的4个品种共计202批次。抽检品种为火锅类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鲜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饮具600批次的抽检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场所
监督抽检的场所应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大米的抽检对象专指学校食堂。
(二)抽样实施
1、抽样安排
具体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批次数、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1。
2、抽样分配
各中队监督抽检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样品编号
①承担省局抽检任务样品编号:
A、餐饮具样品编号为:J2-02-01~J2-02-20,其中招宝山中队J2-02-01~J2-02-06;骆驼中队J2-02-07~J2-02-13;庄市中队:J2-02-14~J2-02-20;
B、盒饭样品编号为:O2-02-09;O2-02-10;
C、养殖鱼类样品编号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产品样品编号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点样品编号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队按照规定的编号规则要求,并统一使用“样品登记标签”,规范填写并粘贴在每个样品包装上,同时对每个样品另外再加封条进行封样,封条须加盖公章。
②承担市局及区食安办抽检任务样品编号:各中队各自按常规要求编号,保证所采样品清晰可辨,否则加贴小标签。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承担区食安办抽检任务的,可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检单1份,买样费可刷卡并附购买清单,本局办公室报销。
(3)送样时间:
请各中队按时做好采样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样至餐饮保化科,由餐饮保化科统一送至各检测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联系各检测机构,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按要求向市局、区食安办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格抽检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为积极做好本次监督抽检工作,各中队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抽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填写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抽样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各中队应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方法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可以经快速检测方法初筛的样品,原则上需经快速检测后再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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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评价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药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江海区高度重视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以抽检化验为抓手,覆盖辖区内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重点食品、农产品等。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指导食品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力度,通过抽检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食药监局和江海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江海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建立了抽检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抽样工作的有效开展。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
按照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千人六批次的任务,我区今年任务为1352批次,实际全区抽检任务数为1601批次,完成率118.42%,超额率18.42%。任务完成率及进度连续9个月位居江门市四市三区第一。其中合格1263批次,不合格17批次,合格率为98.67%,不合格率为1.33%。
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抽检944批次,合格93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52%,不合格率1.48%,超额完成率25.53%。
区农业农村与水利局负责抽检657批次,合格657批次,合格率100%。超额完成率9.35%。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抽检的结果分析
食品方面:我区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名录上全部34个大类的食品合计944批次,合格93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52%,不合格率1.48%。
食用农产品共抽检339批次,不合格9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率(靶心命中率)2.65%,高于2019年全省农产品不合格率2.3%的规定。其中蔬菜不合格率4.35%,水产品不合格率4.26%,鲜蛋不合格率2.22%。不合格主要涉及灭蝇胺、腐霉利、氯霉素、孔雀石绿、氟苯尼考等农残兽残项目超标。
餐饮环节食品共抽检49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6.12%。不合格项目均为山梨酸、苯甲酸等防腐剂超标。
全年共对所有食品抽检情况作出公示,共公示食品安全信息11期,确保每批次产品均在政务网内公示。对58批次不合格产品(含省、市抽检不合格转办)全部进行核查处置,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抽检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应进一步加强,结合季节特点,对待抽检品种合理规划,使抽检品种能反映当季食品安全状况;
2、部分食品从业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的食品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
四、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
1、在今年的抽检工作中统一规划,根据待抽检样品的特点,合理安排抽检时间,提高监督抽检工作的有效性。
2、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食品从业单位完善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票索证制,食品原料购进台帐记录完整。同时,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移交给各食品业务股室和办案机构作进一步核查。
3、在抽检品种及时间安排上结合委托单位条件合理抽样,从而更进一步提高检品检验工作效率。
五、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抽检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抽检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抽检知识、抽检计划、抽检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加大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抽检工作的开展,保障食品风险性监测的顺利进行,为政府的食品安全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增加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计划
年,市局计划加大对全市乳制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检测乳制品品牌为:乳粉35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18种);液态奶12种;酸奶13种;含乳食品9种。
1、抽检品种
快速检测品种及各县(市)局、分局承担的具体抽检任务。
2、抽检时间
每月快速检测安排在当月20日前完成检测任务,当月25日前上报当月快速检测结果。
3、样品采集场所及数量
由各县(市)局、分局在本辖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商场和超市等定点场所进行快速检测。
4、快速检测结果
各县(市)局、分局务必完成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并在第一时间填写乳制品快速检测工作情况统计表快速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的,应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以确定检测结果,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要第一时间下架并及时销毁:违法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对辖区内同类、同批次不合格乳制品,加大市场清查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乳制品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不合格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法定职责。食品抽样检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专门的监测人员、信息录入人员,严格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
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严把许可登记两道关
一是严把《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审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级管理、证照分离、先证后照、实质审查、属地管辖原则和市局制定的《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和开展核发工作。
二是严把《营业执照》核发关。本着证照分离、先证后照的原则,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申请人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日常巡查发现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责令食品经营者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许可,否则依法取消其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二、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强化两个检测手段
一是食品快速检测手段。进一步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相结合,____年计划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食品__个品种___个批次。引导和督促主办单位配备设施和人员,开展质量自检工作。
二是食品质量抽检手段。一要针对快速检测筛查出的可能为不合格的食品实施送检,二要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和流通环节的重点食品,委托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抽检。____年计划抽检食品__个品种___个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将食品名称、抽检场所、被检测人、标称生产厂家、规格、商标、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内容在各大媒体报纸和××市工商局外网进行公布和消费警示,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三、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以点带面
根据市局制定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创建和规范工作。____年底前力争培育_户省级示范店和__户市级示范店。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