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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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5月,莱芜区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330528万元,下降12.34%。针对目前的投资现状,为促进房地产业经济指标平稳快速增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开展走访了解、调查摸底,协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房地产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增长,房地产项目投资情况达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数据上报积极性不高,存在部分企业未进入纳统体系的问题;上报数据的企业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的问题,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误差。
2.统计方法为人为填写,部分数据需企业方进行核算统计,数据取得存在误差,同时部分企业对统计系统的操作使用不熟练,导致填报效果不够理想。
3.上半年出让的土地较少,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较少。因拆迁推进及手续办理的问题,部分棚改旧改项目进展缓慢。已开工的项目存在施工进度的问题,导致房地产项目投资下滑。
4.由于部分房地产、棚改项目施工单位为外地注册企业,企业的税收、产值存在流失问题。
三、工作推进措施
1.强化房地产市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压减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项目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新项目提供好的建设环境。积极协调落地项目开工建设,主动帮助企业协调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督促,做到不遗漏的统计每一个
房地产项目,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aa6325462”为你整理了这篇经济发展局1-2月份总结和3月份重点工作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经济稳增和综合监测。完成全年指标预计完情况分析和指标计划上会;完成2021年经济主要指标监测体系;做好商贸业、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有关工作。
(二)抓好项目促进和有效投资。印发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及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起草年度投资考核办法;完成项目前期管理办法意见征求、“标准地+承诺制”容积率调整上会和2020年度征迁费用申报;完成上半年新开工重大项目协调会和省市集中开工项目补充申报;抓好士杰路与海毓路接通工程、梅东疏港二期等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做好吉利项目协调服务。
(三)抓好战略谋划和综合能源管理。按照党工委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抓好长江经济带、环保督察整改牵头工作,组织召开长江经济带工作会议,部署落实 “举一反三”相关任务;完成进一步加强与吉利合作相关情况上报;做好综合能源管理。
(四)抓好产业培育和企业服务。完成冷链物流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初稿,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完成5G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意见征集;配合做好数字化改革摸底和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起草灵活用工试点企业UKey托管补贴方案;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
(五)抓好金融风控和改革创新。完成金瑶QFLP基金注册落地,并继续推进自贸区梅山区块金融领域工作创新研究;继续开展私募机构专项排查,做好梅山地方金融组织年报工作。
(六)抓好小镇建设和人气集聚。开展小镇申报创建方案编制及红线调整、小镇3A景区创建工作;做好三创基地综合保障并食堂运营服务商采购公告;做好三创基地入驻企业2020年补贴。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周二夜学”开展经发局“争先创优”系列课堂活动,完成主题读书活动。
二、3月份重点工作
1、抓好年度指标任务分解、一季度“开门红”部署安排和1—2月份商贸业、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
2、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服务业指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初稿。
3、做好省市集中开工活动前期工作。
4、“十四五”规划纲要。
5、抓好长江经济带、环保督察整改牵头工作。
6、会同口岸局、商贸集团、梅山开投做好冷链物流平台项目落地前期工作,开展项目主体组建、建设方案和政策配套研究。
7、推进灵活用工平台试点工作, 做好第一批灵活用工平台试点企业监测与风险防控。
8、推进医用同位素项目可研工作,2021年5G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9、落实上级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部署。
10、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探索,持续排摸区内企业QFLP政策需求,对接人行持续跟进蔷薇保理对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区内存量未备案私募机构排查摸底。
一是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2014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选择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7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清洁能源重大工程、粮食和水利重大工程、交通重大工程、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分项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形成了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抓紧推进实施。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有利于推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形成新的投资和经济增长点,为今后几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及通用合同指南,大力推进PPP模式。另外,开展了对《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为下一步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项目,目前项目进展总体顺利。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为持续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在2013年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的基础上,又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两年减少76%。同时,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现代政府,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改进预算内投资管理。大幅调整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压缩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减少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调整优化行业内部结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在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同时,进一步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中央投资效益;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投资调控,定向精准促进投资增长,增加有效投资,加大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投资,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第一,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推进重大工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按期开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第二,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加强调度分析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制度安排。组织落实《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做到精简高效、规范透明。
第四,着力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完善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抓好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联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逐步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
(一)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及区域内其他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移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各种场所非法金融广告,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持;整治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售卖不属于本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的“飞单”行为。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__〕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__”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
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八)宁波银监局__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__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__”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既要支持创新、适度发展类金融,激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也要切实防范在排查摸底和打击清理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对各类金融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衡量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损失程度及维稳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分类处置。
一、以增长动力内源化为支撑,以更大力度确保投资增长和全年发展目标完成
1.全力扩大投资需求。一是统筹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投资形势分析,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投资计划执行力度,积极培育投资增长点,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二是着力扩大基建投资。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合力调整年度投资,重点推进轨道交通、机场、港口、航道工程、城市道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拓宽社会投资领域和范围。四是推进“十大项目”动工建设。研究提出十大产业发展项目、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十大城市更新项目、十大社会民生项目等,力争尽快动工建设。
2.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大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协调服务力度。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培育和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做好重大项目“半月一协调,一月一督办”工作。制订《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加强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推进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三是加快城市功能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深圳机场、深圳港和重要干线公路为支撑的综合交通体系,协调机场航站区扩建项目报批。
3.着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保障。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控。出台全年经济增长责任分解方案和34项具体措施,将“稳增长”目标分解落实到部门、行业、企业和项目。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深层次问题开展调研,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做好经济形势分析、信息引导、预测预警。二是做好市场供应和物价调控。在抓好粮食、食用油等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资源类、基础性产品以及房地产等重要民生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三是加大能源保障力度。起草《深圳能源保障与储备条例》,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圳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以发展方式新型化为核心,以更大力度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低碳经济发展
1.深化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一是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二是加快建成知识创新基地。积极支持深圳大学城、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大力推进超算中心、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展等新型高水平科研机构发展。三是加快构建技术创新基地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加快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组建新一代宽带移动通讯、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一是加强节能责任考核。筹备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组织实施《深圳市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深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开展节能考核和节能审查,编制“十二五”节能发展规划。二是推进资源能源和环境价格改革。理顺电价体系,研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站用电价格、服务收费政策,推动国Ⅳ成品油价格政策出台。
3.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一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组织落实《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深圳“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二是积极推进国家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完成深圳“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制订我市近期低碳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
三、以经济特区一体化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深化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
1.统筹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一是抓好特区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的落实。统筹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规范统一全市公共政策”、“编制特区一体化总体方案”等工作。二是推进城市更新和功能区整体开发。研究提出城市更新十大项目,加快推进光明、坪山、前海、大鹏半岛等区域的开发建设。三是推进二线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彩田路北延段、东部通道等关内外路网衔接通道建设,完善关外道路网功能。
2.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加大力度统筹落实《规划纲要》。出台《深圳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务分解计划》,开展《规划纲要》落实情况自查,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规划纲要》的年底检查。推进深莞惠紧密合作。推进前海规划建设和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
3.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全力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编制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总体规划(-2020年),统筹对口支援工作。协助编制喀什市和塔什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双到”和“双转移”工作。
四、以产业结构高端化为引领,以更大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产业
1.大力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一是全面加快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等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二是出台三大产业振兴发展配套政策,完成专家库组建,启动企业认定。三是完成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深圳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2)》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定。编制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大力推动支柱产业高端化。一是抓紧落实《关于加快我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报告》,推进四大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华星光电、中芯国际芯片等项目建设,加快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建设。三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编制完成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坪山新区申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3.大力推动优势产业总部化。一是努力打造领先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落实《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推动《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成为国家行业规范。出台《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深圳市新能源私家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确保第25届世界电动车会议暨展览会在我市顺利举行。二是提升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制订扶持上市公司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上市企业扎根深圳并发展壮大。落实年总部企业引进计划。三是加快筹建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制订相关政策措施。
五、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更大力度推进民生工程和和谐城市建设
1.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一是研判特区一体化背景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变化趋势,研究提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支撑中长期社会发展的社会事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二是拓宽入户渠道,清除各类人才入户障碍。落实纪念特区成立30周年十大民生工程,尽快推出《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制订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的实施办法。
2.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博伦等2所职业技术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推进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购置。三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加快宝安书城等文化项目建设。推进大运会维修改造和非竞赛场馆建设等工程,开展大运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研究。
3.稳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一是履行市医改办职能,稳步推进医改工作。二是完善民生价格收费管理。完成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制定民办中小学学杂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完善有线电视收费政策。
六、以战略规划导向化为抓手,以更大力度抓好宏观调控和“十二五”规划编制
1.统筹加强宏观综合调控。一是加强对发展态势的综合把握。密切关注内外发展环境、国家调控政策和城市竞争态势,及早研究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在抓好今年计划执行的基础上,谋划好明年工作。二是促进三大需求的协调联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良好态势。三是强化调控政策的衔接平衡,促进重大建设项目落实。
2.统筹开展前瞻性战略研究。一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行动计划》。二是围绕特区一体化,开展“大特区时代”的“六个一体化”战略研究。三是开展发展规划的课题研究,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协调专业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3.统筹编制“十二五”规划。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前期课题研究报告,争取把事关深圳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七、以行政服务效能化为目标,以更大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围绕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庆祝特区成立30周年等内容,以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和争当“科学发展带头人”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两个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于7—9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各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县委在宣传重点上将以牢固树立“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富县,旅游活县,和谐兴县”的理念,组织记者采写生态建设、农业发展、工业建设、文化旅游等外宣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推出一批有影响、有深度、有力度的宣传报道务川的好新闻,为全县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对外宣传工作步骤
1、紧紧围绕“新型材料基地、绿色食品强县、山水园林城市、人文旅游新区、仡佬文化中心”的目标,发挥资源和区位两大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三化”进程,实施投资拉动、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县战略,做好综合性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宣传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果。
2、重点做好“百万山羊”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茶叶生产及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农业产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的宣传报道工作。
3、进一步加大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镇南铝工业园区,大坪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汞化工项目二期工程,洪渡河开发,煤矿整合等“一河五矿”开发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策划好以民族文化为纽带,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开发,打好民族品牌等一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加强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着力提升“中国的务川,世界的仡佬”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报道好吃新节,第二届仡佬文化旅游节,“走进务川,体验仡佬”文化旅游宣传周,栗园草场、洪渡河开发等活动,紧紧围绕仡佬文化做文章,真正把务川建成西南旅游新区、中国仡佬文化中心、世界丹砂文化中心。
5、做好以重点投资项目、山水园林城市、交通水利建设等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县情实际,组织记者、通讯员深入实地采写惠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例和重点工程,为“北部攻坚,务川先行”提供舆论支持。
6、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烤烟生产、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务川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宣传务川。结合“走进务川,体验仡佬”文化旅游宣传周活动,宣传务川,推介务川,让世人了解务川,投资务川,建设务川,采取请进来的形式宣传务川。
7、加强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按照外宣策划方案,邀请媒体记者到我县采访,从深度上宣传务川,展示务川。发挥电视台、对外宣传中心、文联的职能作用,加大与县直机关、乡镇的协作,以立体的、平面的、网络的、新闻的、文艺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向外宣传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