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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演练总结范文

时间:2023-02-27 1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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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演练总结

第1篇

为落实市政府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敬老院及散居五保供养安全管理年”为主题,强化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稳定,全力促进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体制机制、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和安全管理队伍等五项建设,达到“九安全”:即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水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行为安全、住宿安全,最终实现责任事故零目标,确保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建立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坚持五保对象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落实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层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加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由乡镇与区民政局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敬老院与乡镇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村与乡镇签订散居五保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对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一是要有紧急处置预案。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等。

二是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建立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等。

三是要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根据实际,设置门卫、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等各安全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

四是要落实散居五保供养“三项制度”。各乡镇必须克服“重集中供养、轻分散供养”的倾向。在今年内,各乡镇务必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五保对象年审制度、巡视走访制度、包保责任制和监护制度。特别是每个五保对象要落实1个包保责任人或1个监护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五保对象落实监护人),各乡镇要建立五保对象包保责任人、监护人台卡,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散居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搞好排查,杜绝隐患

一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以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搞好安全应急演练;对散居五保对象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水淹、防火、防盗、防跌、防走失、防食物中毒、防流感、防传染”等十防措施。

二是落实敬老院“三设置”要求。即在敬老院内重点部位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灯。

三是拉网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在6月底以前组织人员对本乡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对象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敬老院要实现“三杜绝”:即杜绝用电用火(吸烟)安全隐患、杜绝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杜绝老人外出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在7月份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全区敬老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建好队伍,抓好培训

一是抓好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多渠道、宽视野的选拔人才,将政治素质好、有爱心、有热心、有耐心、敢于负责、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同志选任到敬老院院长的岗位。同时,区民政局将在区福利服务中心、西眉敬老院建立敬老院院长培训基地,拟于8-9月份对全区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进行一轮培训,并将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加强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及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一年每个岗位不低于两次的安全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6月1日-15日)。各乡镇认真组织学习市局《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各乡镇按照安全管理年活动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六个一”工作为载体,制定工作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落实敬老院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各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继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将在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工作方案,并从解决瓶颈性问题着手,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2013年1月15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区民政局对在此次活动中探索出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在全区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成果。同时区民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量化打分的方式。检查结果将由区政府通报,得分最后一名,要向区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能职责见遂安民政〔2013〕65号文件)。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敬老院安全管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下达,明确职责,不留死角,充分调动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的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实战水平、全面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的建设水平等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敬老院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敬老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

3.落实“六加一”措施。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院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各乡镇要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5.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和我省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各敬老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6.加强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辖区敬老院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100%持证率的目标。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乡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省、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第3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意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全县所有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从2014年6月22日至10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至7月20日)。动员督促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20日)。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细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扎扎实实的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积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制定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9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以这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排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本着不论问题大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公共媒体和各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服务对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4篇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完善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清除,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实现10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镇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能力明显提升,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先行先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服务秩序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严格落实民政、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责任、三镇属地责任和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各镇要根据实际,对《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中的出入管理防控措施作出适当调整,其他防控措施仍要严格落实。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落实支持养老服务行业抗击疫情纾难解困措施,帮助养老服务业渡过难关。(实施时间:2020年1月-疫情结束;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委、三镇)

(二)协调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各镇要加快镇属敬老院改制进度,确保2020年7月底前全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100%。(实施时间:2020年6月-7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三镇)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区级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安全基本规范》的贯彻落实。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在国家强制标准生效实施前,区民政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尚未整治到位的重大风险隐患或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对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区民政局要对全区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2020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三镇)

(四)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全流程公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发挥高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区养老机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区民政局要牵头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将各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要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区民政局要与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互联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备案流程,落实养老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在本辖区内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以及已掌握的未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皖民养老字〔2020〕40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秘〔2019〕116号)通知要求,各镇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供养服务设施条件、设备配置、供养能力、运营状况、服务水平等情况,以及本地区特困人员数量、生活情况、失能状况、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全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区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完成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到2021年底,确保每个镇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达到55%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三镇)

(七)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民发〔2019〕126号)要求,2020年9月底前,区民政局全面摸清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对于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要根据消防安全状况,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认真实施改造,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并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八)着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要求,联合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九)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各镇要认真总结2019年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多部门联动、“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重大消防风险“百日会战”成果,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再排查,并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将排查出的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区民政局要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各镇要将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与民政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防止已整治的安全隐患反弹。确保在2020年底前,彻底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审验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覆盖率达100%。(实施时间:2020年6月-11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三镇)

(十)做好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数据更新。区民政局要及时指导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设立账户并填报数据,对已撤并和暂停服务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更新运营状态,严格审核所辖区域养老机构填报信息;及时指导养老机构定期维护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的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整改,直到合格为止。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数据录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并作为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实施部门: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统筹推进。

(二)推进长效监管。着力推进服务质量管理模式由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转变。专项行动结束后,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标准、制度来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要继续督促养老机构通过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基础信息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集中研判工作进展、动态督促落实提供数据支撑。

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防控火灾能力,维护防火形势稳定,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养老福利机构火灾形势稳定,为推进“平安敬老院、福利院”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力争通过努力,使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养老福利机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林再金副局长分管消防工作,牵头负责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二)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各单位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单位要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三)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四)落实监管责任及检查考评责任

民政局与敬老院、福利中心签订《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目标管理》安全责任书,对发生重大火灾的单位(发生人员伤亡或烧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也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托管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管。不定期对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各敬老院、福利中心各养老机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完成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切切实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

各敬老院、福利中心各养老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四个责任”,增强“四个能力”和提高“四个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账;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专题学习,或全区养(敬)老院院长及职工大会(可邀消防部门帮助讲解);三是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帮助进一步加深消防自救知识;四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五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治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全区养老福利机构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敬老院、福利中心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2011年底,准备迎接区防火委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筑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计划,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实施。同时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和兄弟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经验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养老福利机构“防火墙”工程的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墙”工程主题宣传,加大“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6篇

以党的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消防支队的带领下,以打造“田园城市、幸福”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联合监管、单位自主负责、群众意识提升的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我镇不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分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镇安监所积极开展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相关职能口要联合行动,开展“实名制”排查,并适时组织督导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跟踪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本行业、系统的主体监管职责,广泛组织消防宣传培训,联合监管、共同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四、工作内容

(一)重点开展宾、旅馆和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旅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卫生院、学校(含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突出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减少隐患存量。吸取5.25河南平顶山敬老院火灾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刻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敬老院、幼儿园、卫生院等场所的大检查,要联合检查、攻坚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多元化、多层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特种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体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灭火执勤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对社会单位内部固定消防设施普遍进行一次熟悉演练,督促社会单位落实训练、演练制度。结合夏季消防大检查,广泛开展练兵活动。指导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检查督促专职消防队做好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从2016年5月25日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阶段(2016年8月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检查标准,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15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6年9月16日至20日)。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领导。针对夏季用火用电增多、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要发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划片划区开展网格排查。各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采取处罚、查封、关停、拘留等行政执法手段进行查处,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第7篇

【摘 要】:通过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实地调研,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火灾的研究,针对现状,笔者从灭火角度详细分析阐述了当前弱势群体聚居场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及其扑救措施和对策。作为战斗在灭火一线的消防工作者,笔者认为在面对和处置发生在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火灾时,消防指战员应该根据火场情况沉着冷静的应对,从而有效的保护老人、儿童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弱势群体 火灾危险性 扑救措施和对策

随着人年龄的增长、人口的出生,目前老人、儿童在社会占有较大的比例,特别是60岁以上的人口占全国人口15%,而80岁以上的占老年人口的20%以上,不论是老人还是儿童或是残障人员,被社会各方认为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在消防方面,由于老人、儿童、残障人员基本上都不具备抵抗火灾的能力,因此当面对火灾的时候,他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针对现状如何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安全处置,都是消防部队不可忽视的方面。本文就弱势群体聚居场所安全处置对策,提出一些不成熟的个人看法,和同志们共同探讨、研究。

一、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现状

目前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数量在逐年的增加,但除了小部分大型的场所外,大部分的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比较分散且规模较小,消防状况更是不容乐观。由于除员工外,都是老人、残障人员和儿童,本是不具备安全防范的意识,在用火方面不能保障绝对的安全性;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更是没有逃生的主动意识,这些也给消防工作增添了很多困难。针对这些现象的存在,消防部队更要重视此类场所的安全,以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火灾特点

1、人员多,无自救能力,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在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居住人口较多,绝大部分人员不具备自救能力,且无自我逃生能力或逃生意识。当发生火灾的时候,他们需要大量人员帮助疏散,如不能及时将这些人员转移,必将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警力需要多,救援时间短,都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易燃物品多,火势易蔓延。在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由于大部分的常用物品都摆设在自己宿舍里,像衣服、被褥等等,大量的这样的易燃物品的存在,为火势的蔓延提供了媒介,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发展,在短时间内就会形成一定规模的火灾。

3、用电量大,“隐形”火点不易发现。在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用电量很大,特别是在冬季,由于各种小型的取暖用品的使用,导致电线过热,产生积热燃烧,这类事故不易被及时发现,容易酿成大祸。

三、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消防扑救和对策

1、认真熟悉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预案。要详细掌握辖区内此类场所的详细资料,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其内部结构以及内部固定的消防灭火设施,针对其自身特点,而制定适用于实际情况的灭火作战预案,并重点对其开展疏散、灭火演练提高指挥员、战斗员对场所、对预案的熟悉。

2、开展火情侦察,做到知己知彼。在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的火情侦察中,首先要详细询问知情人火灾具体情况,明确被困人员的方位以及人数,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在火情侦察中关键是要找到具体的着火点和被困人员的方位,同时还要了解到火势的走向,为开展进攻做好准备,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灭火救援措施、防护措施,保证灭火战斗的有效性。

3、展开疏散救人行动及现场救护。在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一定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开展疏散救人行动。在此类场所的火灾中,时间就意味着生命,他们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救援不够及时,那么很多人都将无法在火场逃生。另外要做好必要的现场救护准备,条件允许最好及早与医院取得联系,使得救治及时,毕竟老人和儿童的抵抗能力不能和年轻人相比。

4、集中兵力,合理运用灭火战术,全面实施灭火战斗。一要坚持“内攻为主、堵截火势”的原则,合理布置力量,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让邻近房间蔓延。二要正确选择进攻路线,严密组织进行内攻近战。三要充分利用好商场内部的固定供水系统,保证灭火战斗的用水补给,确保水源充足。四要采取必要的破拆,将房间里的浓烟排散,为参战人员创造一个能见度较好的灭火环境。

四、扑救弱势群体聚居场所火灾时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1、必须做好现场侦查,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2、所有参战人员都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3、进入侦察或内攻时,必须严密组织,人员要精练,严格按安全要求行进。

4、及时有效地实施通风、排烟,提高进攻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