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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

时间:2023-02-27 11:17:45

序论:在您撰写税务稽查半年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

第1篇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万,罚款*万,加收滞纳金*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元,已入库*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万元,税额*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元,罚款*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年稽查计划*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三)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年,我们依据市局下达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县级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考核指标,调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质效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注重方向引导,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拿出一定的稽查办案经费对绩效考核的先进股室、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使其成为推动稽查工作的内在加速器。

(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

通过加强稽查四环节之间的沟通,统一稽查案件取证结案要求、账外经营检查取证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报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见问题适用法规库,完善相关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把稽查案卷归档工作做在平时,进一步推进我局稽查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动员、分析讨论具体工作落实,并在全市稽查系统率先解决了自查补缴税款入库上线操作问题,为确保稽查收入入库和稽查案卷整理工作把好了关,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稽查团队

(一)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稽查局党支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与县局同步进行集中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作讨论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干部都分别作了1万字以上学习笔记,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我们紧密联系稽查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化为实践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全年税收查补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全面创新业务学习方式。一是以全国税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考前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市稽查业务考试培训,我局稽查人员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名列前茅,此次业务培训考试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针对今年稽查的行业、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三是依托省局内部网络构建稽查人员业务交流平台,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四是继续鼓励和适当奖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以及各类业务能手竞赛等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风、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扣“依法稽查、廉洁处事”主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稽查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约束型制度”,促进廉洁执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监控窗口,把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与市局年度案件复查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善稽查过程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以机器监控来根除执法上的随意性。上半年我局未发生1件税收执法违纪行为和廉政上的违纪行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稽查执法过错事项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传,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实效

(一)以稽查局网页和FTP网络传输系统为载体,做好稽查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充实稽查网页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税稽查新闻宣传,扩大国税稽查工作影响,注重和加强稽查执法工作调研,丰富调研成果,按照上级局要求,讲究质量及时报送月季年度的各类稽查报表,保证每月上报的稽查信息不少于两则,每季稽查宣传稿件不少于两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副局长一行四人来我局开展稽查报表季报改月报工作调研,对我局稽查报表的编报质量和稽查案卷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动,实施双向监控

*年我们在加强对查结企业查补税款入库、账册调整初步把关的基础上,以“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正确的账册调整和纳税申报,实行二次把关。上半年,我们分别向相关征管单位送达稽查建议书11份;征管分局累计向稽查局提交纳税评估报告、移送涉税违法案件3户次。

(三)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第2篇

一、__年上半年各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六)加强涉税违法案件分析,定期召开稽查案例分析会,解剖涉税案件违法行为的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行业检查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第3篇

这意味着,若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8%工商税收年度增长目标,稽查收入要超过1000亿元方能完成任务。如果实际收入增速超过8%,稽查收入目标就将相应增加。

在2009年的税务稽查风暴中,全国税务稽查收入1192亿元,入库收入超过2006年-2008年3年稽查查补收入的总和。知情人士透露,若没有这1192亿元,税收便无法完成年初制定的增长8.2%的目标。

这是时隔十多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一次给税务稽查部门设定收入目标。上一次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的1998年。

这一次,中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阶段。

二次风暴

对大企业的稽查风暴仍在继续。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省稽查部门对去年自查的63家大型企业集团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检查,选择自查效果不明显、自查不彻底,仍存在疑点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少缴税款,处以不低于一倍的罚款。

而针对重点行业的稽查大幕也已拉开。

据悉,今年税务稽查部门将药品经销行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将营利性医疗和教育机构、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列为指导性检查项目。

“指令性检查是指必须稽查,给出稽查结果的项目,指导性检查是指稽查部门根据自身情况从中选一部分稽查”。今年第一次将药品经销行业纳入了必检项目。

“这是去年加强征管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在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这些企业的申报收入与社保刷卡对应的收入差距非常大,仅一个地级市这个差距就有1个亿。少申报应税收入是这些企业普遍的逃税方法。

“总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检查,药品零售会是今年查补收入较多的新领域。”一位地方稽查官员说。

2010年,大小非解禁征税也是稽点。

深圳市去年在稽查大小非解禁减持纳税情况时,与深交所和证券登记公司合作,共享信息库资源,掌握了企业或个人持有的全部大小非减持收入情况。随即,某一家企业仅大小非减持,就需要补缴3000万元税款。

大小非减持会有这么多收入是税务部门之前没有料到的,也不是2009年的稽点。但有了深圳的经验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向各地稽查局下发了经验交流材料,今年很多省都将大小非解禁减持纳税情况,列入重点检查项目。

稽查中,地方稽查局发现一些普遍现象或新的稽查手段会汇报稽查总局,推广至全国。

此外,对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和股权转让收益、国有资产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及其收购企业资产交易纳税情况等,也都被列入2010年资本运作项目重点检查对象。

房地产建筑业年年查年年有,“这个行业实在太不规范了,房地产因为包括开发销售等环节,生产链条很长,做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空间很大。”一位税务官员说。

在今年的稽查中,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建议各地建立情报交换机制,与地税、工商、审计、金融、海关、统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情报互通。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也在行动。去年,该司就曾与稽查局并肩作战,要求定点联系的45家大企业进行税收自查,今年,又有10家外资企业进入了大企业司安排的自查范围中。

某市稽查局官员表示,为了完成该市的稽查任务,他们首先召集本市十几个大型企业开会,希望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并表示只要自查做得好,就不用稽查局进入企业进行检查了。“一周后,这些企业自动补缴了5个亿的税,远超过稽查局的预期。”

稽查局过去很难在县一级开展工作,其稽查收入也很少,但从去年开始这一收入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山东济宁市泗水县稽查局仅用7个月稽查收入就完成216万元,而2008年同期只有18万,增长了12倍。

稽查走到前台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在总结2009年稽查工作时,使用了“成效空前”、“新的飞跃”、“历史性突破”等词汇。

2009年全国税务稽查查补收入达到1192亿,是2008年稽查收入的232%,功不可没。有人测算,若没有这1192亿,税收收入增长只能完成7%,若稽查收入正常增速按500亿元算的话,税收收入增长将只有7.9%,无法完成8.2%的目标。

2009年刮起的税务稽查风暴,由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和稽查局共同推进,涉及几百万户企业,包括63家大型企业集团,涵盖电视购物等新行业,也包括了黑洞最多的房地产建筑业,还有各地对当地纳税大户的重点检查。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重点税源企业自查补缴税款688亿,仅63家大型企业集团就达到229亿。税收专项检查中,共查补收入513万,比上年增长126%。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占稽查总数的57%。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5263件,查补收入229.9亿元。

2009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持续负增长,半年收入同比下降6%。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改多年以来不定收入任务的惯例,给全国税务稽查系统下达了1000亿元的任务,这相当于前一年的一倍。

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各地稽查局的工作重点都转移到了安排企业进行自查上来。

“过去稽查局就是纯粹的稽查,现在将自查、重点检查也作为稽查局的工作方式。”一位地方稽查官员说,这使得人力有限的稽查系统可以更有效率的组织收入。

当时,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曾在内部会议上强调,国务院首次要求把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作为完成2009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重要举措。

从2009年4月份起,稽查总局分两批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自查。紧接着,各地方稽查局开始安排地方的纳税大户进行自查。

此间分析人士称,税务稽查已被当作组织收入的手段,上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在1998年。

当年四季度时,税收任务还差很多没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大税务稽查执法力度,积极组织查补收入的入库工作,力争超过总体入库比例不低于85%的考核目标。这份紧急通知还要求,依法加大罚款力度,努力实现全年总体罚款比例不低于10%的考核目标。最终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1998年的税收任务。

随后的10年间,国家税务总局没再给稽查系统定过收入任务。2002-2007年5年,稽查系统查补收入只增加了30多亿。资料显示,2002年稽查查补收入393亿元,此后几年一直处于300多亿水平,2007年上升到了430亿元。

企业在行动

从去年开始税务筹划中介机构生意变得很红火。未曾经历稽查风暴的企业对自查和此后的稽查格外担忧,纷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咨询机构为其出谋划策。有人还特地咨询税务部门的人给予指点。

2010年严峻的海关税收形势,也促使海关加大了对企业核查、稽查力度,包括对企业财务、计划、生产车间、仓库管理、采购、销售以及关务等部门的稽查核查。

深圳海捷尔咨询公司迅速根据市场需要开辟了《2010年海关政策导向暨自查补税应对》课程,开价3000元。

课程内容包括2010年海关稽查及自点;引发海关下厂稽查的原因分析;海关查账时重点关注的事项;以及如何把握自查范围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等。

而被企业奉为“宝典”,传阅率最高的是广西柳州市地税局官员潘卫铭主笔的《应对税务稽查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这篇文章以最专业人士的角度,用极为通俗朴实的口吻告诉企业怎么自查才能不被稽查局抓到,补缴多少税款最为合适等等细节。

“补缴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

他还提示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稽查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会给企业第二次自查的机会,这是最后的机会,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一位企业财务人员说,他们以前没有自查的经验,这篇文章对他们来说非常宝贵。

第4篇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征管水平提高很快,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基本适应了税制调整与完善的要求。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基层征管实践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征管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机构设置和内部分工欠合理,对纳税户缺乏有效的动态控管,管理相对薄弱,进而导致征管查链条脱节、计算机依托职能难以完全奏效、税务稽查基本未能实现原定目标。

一、目前基层征管工作中的问题

(一)管理被动,基础不实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往往因更多地强调为纳税人服务和加强稽查而忽略了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税务机关有些承诺服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以牺牲管理为代价的,放弃了必要的检查、执法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征收人员与纳税户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税源监控管理乏力,基本上处于被动受理的状态,只是坐在办税服务厅依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征税,企业申报什么就受理什么、申报多少就受理多少,基本上收的是“自来税”。管事与管户脱节,导致基础资料不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对纳税人申报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和准确没有进行核实,也无法进行核实,税收基础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目前审核评税往往也只是流于形式,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很少结合实地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难以发现纳税人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人员不掌握纳税企业的实情,在征管过程中不能随时发现问题,税务机关不能掌握收入主动权,对纳税人的控管难以到位,从而导致漏征漏管户增多,出现较多的零申报、失踪户、漏管户,助长了偷逃税的蔓延。

(二)分工过细,协作不够,衔接不畅

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在目前情况下,单独就某一项业务来看,工作效率也确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职能分工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税收管理的职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机构,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征收环节与管理环节职责既独立又交叉,职责界定划分有一定困难,征管查3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畅。管理环节的信息不是进行加工分析后及时、准确传递到征收环节,而是原封不动地将所受理的资料反馈给征收环节;征收环节也未及时准确传递到稽查环节,相互衔接不够。征、管、查分离的原意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查,实践中却变成征管与稽查相互脱节,征收环节录入的基础数据、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稽查选案的依据;而稽查查出的问题,责令调整账面留抵税款,往往也由于与征管脱节而导致征、管、查3个环节均未对调账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造成税收流失。

现行机构设置和内部岗责分工与改革前相比,内部制约有所强化,但由于分工过细,效能也有所降低。办事程序增多,一方面使纳税企业办税需到几个窗口,另一方面也使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每个分局都觉得很忙。与分工过细相联系,征收与管理主要忙于事务性工作,未能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征收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虽越来越规范,但由于缺乏“管户”的要素,规范却不实用,工作量增加较多。征收与管理的不少工作流于形式,责任不明,征管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问题。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量大,多的地方每月年检达400来户,且集中在中下旬,工作不可能深入,由于年审不严格,这项工作也只是流于形式。发票购销工作量太大,纳税人在办税相对集中的时间购买发票有时需排队等候;税务机关在发票验旧售新时只是审查是否用完、开具是否规范、是否单页填写等表面错误,至于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公司收取的售房款、工程款是否全部入帐并均已开具的发票则未审核,未能整体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因而也就不可能发现虚开、代开等问题。

(三)计算机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现行征管模式依托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而计算机的运用是以信息准确、全面为基础的,涉税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析按理应该成为整个征管活动的基础。近年来,随着一体化建设步子的加快,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综合利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还不够强,应用水平还不够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拟手工操作,信息传输仍有相当比例是纸质传输,造成征管各环节信息不畅。税务机关的信息数据目前采用手工输入微机的办法,原本就不完备、不准确的资料在手工输入时又可能发生错误。计算机内的信息既有录入员手工输入的错误,也有企业申报不实的错误,信息资料可信程度不高。二是与工商、银行、海关、财政、统计等部门还没有实现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涉税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时,体现不出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三是计算机的应用,对税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许多先进设备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和运用。甚至对现有的程序,也不能做到真正用好管好。计算机巨大潜能由于使用者的限制无法发挥出来,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重点稽查和日常检查不能实现预期目标

现行征管模式强调重点稽查、以查促管,实际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征收和管理受理的资料可信程度低。目前征收、管理都实行窗口式服务,对企业动态资料掌握不及时,对企业静态资料了解不全面,对纳税户底数掌握不清,稽查选案软件虽然设置了销售额、税负率、连续数月税负畸低等许多参数,但由于基础资料失真、不全,不能有针对性地选案查案,稽查选案缺乏准确性,主要采用人工选

案方法,稽查能否有的放矢查到点子上,基本上取决于稽查人员的个人经验和素质。二是稽查脱离了征收与管理系列,将大量的精力用于应付专案检查,上半年忙着检查汇算,下半年忙专项稽查,此外还要受理大量的举报案件和应付外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运发票的协查,无法进行日常稽查和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稽查,通过稽查来促进企业正常申报在目前没有做到。三是稽查人员没有实行分类管理、划片稽查、专业稽查,对不同的行业没有实行稽查人员相对固定化、专业化。稽查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熟悉,对企业的成本消耗定额不了解,只能对一些不很复杂的行业实行稽查。管理环节的检查也是浮在面上,仅就票面、账面进行审核,而事实上近年来真正的问题主要出在设置“帐外帐”,收入不入帐,费用成本不真实上,需要审查资金有无支付、需要盘点库存货物是否实际存在。五是对已查清的问题,在审理环节,随意取舍,仅对部分问题进行处罚;个别单位存在对偷税不罚、少加或不加滞纳金和以费代税的现象。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企业冒着没有被稽查出问题的风险,久而久之势必会助长纳税人的偷逃税心理。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发挥,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势必造成税收征管与稽查各自为政,信息交流不畅,查管工作严重脱节以及资源浪费,致使基层税务机关无法真正做到应收尽收。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亟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建立查管互动机制加以解决,以此来进一步提高新征管机制的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征管改革整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建立加强稽查与征管部门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深化基层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做到信息共享

1、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规范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一是实行征收流程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重点把握税源的信息监控,对所有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规范化设计和登录,以满足征收管理和稽查系统联网接口的需要。同时在运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快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的开发,充分运用网络实时传输的优势,加强对经济税源的监控、预测,提高信息数据和网络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使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覆盖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并可以实现征收、管理、稽查三个专业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要求。

2、加强信息交换,充分发挥共享的作用。一是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实现基本信息共享。税收管理部门应将户籍管理资料以汇总报表的形式向稽查部门通报;稽查部门应将案件结案情况向管理部门反馈。同时,征管、稽查双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正确处理纳税人主动申报与加强税务稽查的关系,提高税务稽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纳税人自觉主动、在集中地点申报是征管改革的最大成效,对于理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方便纳税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征纳关系有重要意义,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这一做法要坚持。但如果缺少通过有效的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所形成的核实机制,受经济利益驱动,纳税人自己申报的资料很难做到准确。正确处理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的关系,要求重视日常检查。过去的征管模式偏重于税收稽查而忽视日常税收管理,强化税源控管工作后,要防止放松稽查的倾向。在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的模式下,以查促管是保证纳税人如实申报的重要手段,税务稽查始终都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税务稽查主要忙于专项检查,日常稽查没有真正发挥以查促管作用,未结合征管的基础资料进行选案稽查,而且检查多浮在面上,稽查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可能出现的逃税漏洞不清楚,稽查效果不佳。在征收、管理环节加强对税源的控管后,征管基础资料准确性、完整性的提高为稽查准确选案创造了条件,稽查的重点应转到日常稽查上来。为了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应加大重点税源的稽查力度,对一般纳税企业应根据管理和征管环节有关信息资料进行选案稽查,外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可由负责税源动态控管的部门承担。为了提高稽查的质量,有必要对税务稽查分工实行相对专业化,安排一个人或一个小组长期负责某一行业或地段的纳税企业,使税务稽查人员成为某一类纳税企业的查账行家,全面了解纳税人的深层次问题,掌握足够、准确、及时的信息。使税务稽查有的放矢,避免稽查的盲目性。

三、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念,建立科学的查管互动体系

(一)理顺管理与稽查之间的职能,细化工作职责。

1、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管辖区内的纳税业户税收征收管理及发票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纳税评估、清理以前年度欠税、做好纳税辅导及服务等工作;稽查部门主要负责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群众举报案件、税源管理部门移送案件及稽查部门按照计划选案程序产生确定的税务稽查案件(主要检查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纳税情况)。

2、要明确税源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检查期间的配合问题。稽查部门在检查期间,可以到税源管理部门查阅纳税人的户籍资料。税源管理部门可对纳税人当年纳税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辅导纳税人进行自查。不得对稽查部门正在查处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稽查部门在下达稽查结论前,应向税源管理部门了解纳税人欠税及缓缴税款情况,防止重复结论现象的发生。

3、要明确在税款入库方面的要求。税源管理部门不得对稽查部门正在检查、尚未结论的税款进行催交。稽查结论应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应由稽查部门负责组织入库。

(二)建立召开查管互动例会制度。

征管科、稽查部门、税源管理部门每年定期轮流组织上季税收征管稽查经验交流会,总结、分析前期开展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管理建议。会议内容包括:1、税源管理部门:总结、分析日常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纳税人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新苗头、新动向及新的作案手段进行收集汇总,形成《改进税务稽查工作建议书》供稽查部门参考。2、稽查部门:对查结的稽查

案件,要逐件向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分户填写《稽查情况反馈报告》,并按季提出《改进税收征管措施建议书》。(三)建立行之有效的税源管理部门案源移交机制

1、案源移交范围:税源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管理职能,加强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纠正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源管理在整个税收征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有下列情况的,必须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⑴涉嫌偷、逃、骗、抗税的;

⑵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纳税人:

⑶虚开发票和其他重大发票违章嫌疑的:

⑷其他需要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的。

2、案源移交程序:税源管理部门填制《税务案件移送稽查建议书》或《纳税评估选案建议书》,报征管科后,经主管局长批准,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移交稽查对象必须有明确的线索,应在《税务案件移送>:请记住我站域名/

3、案源移交方式及时限:《税务案件移送稽查建议书》等有关资料采取纸质移交的方式传递,待条件成熟后可采取电子文档形式传递。征管科对税源管理部门上报的《税务案件移送稽查建议书》、《纳税评估选案建议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移交条件的自接到之日起三日内报主管局长审批后移交稽查部门。

(四)建立稽查部门对管理部门移交案源的查处和反馈机制

1、移交案源的稽查时限和反馈时限:稽查部门对管理部门移交的案源,自接到《税务案件移送稽查建议书》或《纳税评估选案建议书》45日内查处完毕,重大复杂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案的,经区局局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0天。

2、稽查建议程序:《稽查情况反馈报告》由稽查局局长签字后转税源管理部门。《稽查情况反馈报告》、《改进税收征管措施建议书》采取纸质方式传递,待条件成熟后可采取电子文档形式传递。稽查局按季对税源管理部门提出分行业《改进税收管理措施建议书》,并报征管税备案。

(五)要利用互动机制,加强整改,提高管理效率

1、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对待稽查部门提出的征管建议,对分户《稽查情况反馈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应即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对分行业《改进税收征管措施建议书》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落实,并在接到建议书一个季度内向征管科报送《税收管理单位情况反馈报告》(见附件三)。

2、对于稽查部门分行业提出的《改进税收征管措施建议书》,税源管理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安排行业评估或要求纳税人自查,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第5篇

 

一、创新稽查思路 不断完善稽查体制

在“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下,我们从完善体制入手,充分发挥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稽查有效手段。

积极推行“动态稽查”:2001年机构改革后,我局从完善体制入手,按照稽查工作的要求,应用现代统计学和日常管理经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计算机和人工结合的动态选案方法,改变了过去稽查选案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大大提高了科学性、准确性、预见性,有效地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率。

积极试行“公示稽查”: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对企业实施查前公示,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上半年,我们先后对227户企业实施了查前公示,企业共自查出税款486万元,达到了以查促管的目的,促进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

积极推行效益稽查:2002年,我们针对目前房地产、集贸市场、加油站、网吧、装饰装潢业、房屋出租业管理不规范、税收漏洞大的情况,日常稽查要加大对这些行业的稽查。并以查假票、查假帐、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狠抓税务稽查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规定稽查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要分别达到60%,80%,10%,100%,案件审理科将考核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中,并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将指标与奖金、待遇挂钩,有效促进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稽查质量的提高。

实行涉税举报案件分类管理制度:对涉税举报案件按照案件来源、举报偷税性质、举报内容翔实程度等实行A、B、C等级管理,使举报案件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实行等级稽查员制度:1999年我们在稽查系列中推出了等级稽查员制度,对稽查人员经过业务考试、综合评定等办法,确定稽查员等级。规定只有二级以上稽查员才能担任主查,并享受稽查津贴和相应的待遇。这一制度实施后,不仅进一步完善稽查体制,也增强了干部学业务、创业绩、保持量、争先进的思想意识,现在全局100%的干部通过了三级稽查员评定,10名干部被评为二级稽查员,3名干部评为一级稽查员。

 

二、实施稽查新办法 发挥稽查的监督管理职能

围绕省局开展的“依法治税年”活动,我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以查办大要案为中心,以专项检查为主线,以复检为保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实现了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初步转变,实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1、开展重点户检查,促使税源大户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在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税收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财政收入。根据这一特点,我们每年都把把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列为必查对象,实施年年检查,以期通过检查,使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户在法制的轨道上年年有新的进步,在依法纳税方面做出表率,带动全区纳税单位和个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2、开展热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富拉尔基的城市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日益增多,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审批项目上税务部门与计委、城建、房产、规划等单位之间没有健全的信息交换机制,在税收上导致对建筑安装的单位及个人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对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不能及时到位,致使该项税收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地开展了税务检查。通过对20户建安企业的检查,查补税款190万元,并初步摸清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这些情况归类、汇总,积极反馈,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信息。为促进全区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3.开展行业检查,解决共性问题。2001年开始,我们开展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交通运输四个行业的税收检查。运用解剖麻雀的办法,基本解决了这四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以《税务简报》形式在全局传送,为指导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稽查促进征管的作用。

 4.依据全区实际,开展针对性检查。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区汇聚了一大批施工企业和外来建筑安装队伍,这其中不乏有一批企业既无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又不办理登记、纳税申报,从而逃漏了应交纳的税款。为此,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外来驻富施工单位的税收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仅就建筑、道路施工等就查补税款133万元。这不仅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收入而且也使企业能在税负公平的条件下平等竞争。

    5.开展回访检查,检验检查效果。所谓回访检查,就是对曾被检查过的企业进行复查,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前次检查的纠正情况。通过对部分企业回访检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企业能够根据被查出来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落实整改意见。但也有部分单位我行我素,屡查屡犯,纠错仅仅停留在口头,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对这类企业查而再犯的税收问题,我们依据政策,从严处理。回访检查,查出了问题,也检验了检查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地堵塞了偷漏税的漏洞。

    6.加强部门协作,打击偷抗税。税务检查工作,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查处重大的偷抗税案件,更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而,加强部门协作,对稽查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几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局经侦科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后盾作用。对偷抗税事件,在调查处理中,不搞孤军作战,而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共同调查取证,实行紧密的协作,使案件处理做到了及时、正确。

 

三、采取稽查新措施,发挥稽查的收入职能

税务稽查在堵塞漏洞,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水平,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经济格局,使得纳税主体多样化,纳税人经营分散、地域广阔,在银行多头开户,现金交易大量存在,加上管理上没有到位,使得税务机关税源控管困难,对纳税人收入、经营情况难于掌握。同时有些人没有纳税意识,对缴税、摆正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少缴税就少缴;有些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有的态度,税务部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还有些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匮乏,一时难以缴清。我局每年税费收入任务超过一亿元,但每年的任务缺口都在3000万元以上,一部分靠清理欠税,一部分就要靠稽查的查补税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从克服征管中存在的查补税款入库难问题,实现稽查在组织收入的作用.新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后,我局提出了“执行不到位,稽查无作为”的口号,要求提高稽查执法强度,发挥稽查的震慑力。我们首先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尤其是金融保险企业,向他们宣传新征管法关于有关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的规定,使他们积极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其次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先后查封、扣押11家单位部分商品和财产,并于去年举行了抵税物品专场拍卖会,成交额60万元,有了地打击乐偷逃税行为,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并有效地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维护了税收秩序,促使其他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组织收入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实行了地域户籍管理制度,有效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控制和掌握税源出发,实行了全员参与的地域管理,使分局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达到了四准:开业停业准、申报情况准、经营状况准,税源状况准,为稽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数据。2000年、2001年每年的查补入库额都在500万以上,占税收计划的5%。

四、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由于随机选案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的基础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之为确保收入和稽查面使稽查工作多停留在就帐论帐上,不能够全面,客观的针对企业的经营,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有些稽查户存在着查不全、查不透、出现“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的怪现象。

2、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资本渗透到社会的各行业。征纳双方关系,越来越变的对利和尖锐。纳税人的偷税手段越来越隐蔽,工具越来越先进。而我们的传统和方法,传统取证工具,以不能适应。加之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和部门配合,稽查工作很难发挥,快捷多变的打击偷、逃税的作用。

3、由于稽查工作担负着组织收入的任务,使稽查工作经常将有限的人力投向重点税源大户,而税源大户重点企业往往又是我们“双评“工作的评议单位,税收任务和”双评“工作的相互交叉,服务与执法的相互矛盾,使我们在稽查案件处理上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还造成稽查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达不到“解剖麻雀“打击一个,震摄一片”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征管上的“两极分化”达不到以查处管的功效,影响税收征管的水平。

4、税收的整体性,决定了税务稽查只能是手段,不能是目的,所以税收稽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同公民、纳税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制化建设水平相适应。税收稽查的法制化可以领先于社会,但不能相互脱离。税收稽查的各项管理指标、指令只能是稽查工作的动态反应和参考,决不能成为税收稽查工作的最终目的。税收稽查工作归根到底要为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服务。市场经济下,指标应是指导性的而不能是指令性的。指标要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征管质量、征管基础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充份的发挥税收稽查在税收工作中“轻骑兵”的做用。

第6篇

200*年1—6月份,我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政风建设当一件大事来抓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我局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实行了三项举措,一是继续发扬长期不懈把教育放在首位的传统,今年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建立每周一固定学习制度,实行专业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并重,一如既往、常抓不懈,教育和引导稽查人员要过好名利关、苦乐关、荣辱关,要洁身自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强税干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二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请广大纳税人对稽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反馈意见,改进稽查工作;三是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责任追究体系,从而在制度上约束稽查干部,促使稽查人员依法办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皖地税(2004)13号、15号文件精神,推进地税系统的政风建设。我局根据县局政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至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共形成读书笔记4万余字,学习心得体会1万余字,上报信息稿件3篇,发放问卷17份,针对有些税收案件的审理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部分同志有时未着装上岗的情况,进行了整改,政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发挥稽查的威摄作用

为了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为我县全年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我们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先后对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体商业共19户纳税人进行稽查,查补税款49.67万元,入库税款34.79万元。对那些隐瞒收入、长期不申报的纳税人坚决依法办事,给予重拳打击。共处罚11户,处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0.51万元,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震慑了违法者,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内部考核,强化内部管理,为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准备

我局今年申报二级标准化分局,为了创建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今年年初就狠抓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上半年我们参照县局《稽查考核办法》,制定了《稽查考核实施细则》,对分局人员依岗位不同、职责差异,分别设定考核要点,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则可考。每月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并用书面形式下达到各职能股室,使每位同志对当月有什么工作要做心中有数,月份中各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月终进行小结,对照《细则》就每位同志的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打分,对工作失职行为坚决给予处罚,情节轻微的按分值扣除计酬。经过几个月的实践,每个税干都能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杜绝有事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尤其在税收执法方面,从每一个具体的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份执法文书都做到严格把关,切实依法行政。

四、参加省、市交叉稽查,协助市局来我县进行交叉稽查

5月份省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20多天,我局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加,4—5月市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50天,我们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5月份市局来我县交叉稽查,我们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这些活动不仅为交叉稽查增强了力量,作出了成绩,也是对稽查人员一次很好的练兵,不但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交流了经验,大大提高了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一如既往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稽查是税务的重要部门,工作质量的好坏最终取决于稽查人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只有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能征善战的稽查队伍,才能不辱我们的神圣使命。鉴于此我局不但思想政治教育常抓不懈,而且从来没有放松专业知识的学习,我局了规定每周一上午早学制度,要求每位同志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新下发的文件、讨论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时事政治,以及对上个星期工作小结和本星期的工作安排。大家通过对某些情况的不同看法,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充分阐述各自见解,促进业务素质的共同提高。掌握计算机知识是信息时代对税务稽查人员提出的新要求,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我局的同志利用晚上和星期天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参阅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书籍,并上机进行实际操作,通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学习在对电脑知识有了大致了解的情况下,针对不懂的问题有的放失去县中学上电脑知识课,同志们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勤做笔记、不时向教师请教疑难问题,一个月上课时间受益匪浅,4月初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1人获得二级等级证书,4人获得一级等级证书。面临21世纪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认为自己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之余纷纷抓住点滴时间自学以强化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为了做好今年的税法宣传工作,我局早在三月底就今年的宣传工作如何开展、采用哪些方式进行,作了周密的安排。在分局的临街墙壁显眼位置张贴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等宣传标语,向纳税户发送《新征管法》30份、上门辅导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次、向正在接受稽查的纳税人公开税务稽查程序、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平进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做到税法宣传与政风建设相结合、税法宣传与惩罚税收违法行为相结合。通过宣传使广大纳税人懂得“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诚信纳税”就是最大的爱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增强。

七、协助管理分局汇算,及时传递信息为税收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第7篇

200*年1—6月份,我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政风建设当一件大事来抓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我局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实行了三项举措,一是继续发扬长期不懈把教育放在首位的传统,今年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建立每周一固定学习制度,实行专业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并重,一如既往、常抓不懈,教育和引导稽查人员要过好名利关、苦乐关、荣辱关,要洁身自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强税干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二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请广大纳税人对稽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反馈意见,改进稽查工作;三是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责任追究体系,从而在制度上约束稽查干部,促使稽查人员依法办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皖地税(2004)13号、15号文件精神,推进地税系统的政风建设。我局根据县局政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至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共形成读书笔记4万余字,学习心得体会1万余字,上报信息稿件3篇,发放问卷17份,针对有些税收案件的审理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部分同志有时未着装上岗的情况,进行了整改,政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发挥稽查的威摄作用

为了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为我县全年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我们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先后对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体商业共19户纳税人进行稽查,查补税款49.67万元,入库税款34.79万元。对那些隐瞒收入、长期不申报的纳税人坚决依法办事,给予重拳打击。共处罚11户,处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0.51万元,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震慑了违法者,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内部考核,强化内部管理,为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准备

我局今年申报二级标准化分局,为了创建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今年年初就狠抓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上半年我们参照县局《稽查考核办法》,制定了《稽查考核实施细则》,对分局人员依岗位不同、职责差异,分别设定考核要点,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则可考。每月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并用书面形式下达到各职能股室,使每位同志对当月有什么工作要做心中有数,月份中各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月终进行小结,对照《细则》就每位同志的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打分,对工作失职行为坚决给予处罚,情节轻微的按分值扣除计酬。经过几个月的实践,每个税干都能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杜绝有事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尤其在税收执法方面,从每一个具体的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份执法文书都做到严格把关,切实依法行政。

四、参加省、市交叉稽查,协助市局来我县进行交叉稽查

5月份省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20多天,我局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加,4—5月市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50天,我们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5月份市局来我县交叉稽查,我们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这些活动不仅为交叉稽查增强了力量,作出了成绩,也是对稽查人员一次很好的练兵,不但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交流了经验,大大提高了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一如既往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稽查是税务的重要部门,工作质量的好坏最终取决于稽查人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只有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能征善战的稽查队伍,才能不辱我们的神圣使命。鉴于此我局不但思想政治教育常抓不懈,而且从来没有放松专业知识的学习,我局了规定每周一上午早学制度,要求每位同志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新下发的文件、讨论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时事政治,以及对上个星期工作小结和本星期的工作安排。大家通过对某些情况的不同看法,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充分阐述各自见解,促进业务素质的共同提高。掌握计算机知识是信息时代对税务稽查人员提出的新要求,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我局的同志利用晚上和星期天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参阅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书籍,并上机进行实际操作,通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学习在对电脑知识有了大致了解的情况下,针对不懂的问题有的放失去县中学上电脑知识课,同志们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勤做笔记、不时向教师请教疑难问题,一个月上课时间受益匪浅,4月初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1人获得二级等级证书,4人获得一级等级证书。面临21世纪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认为自己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之余纷纷抓住点滴时间自学以强化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为了做好今年的税法宣传工作,我局早在三月底就今年的宣传工作如何开展、采用哪些方式进行,作了周密的安排。在分局的临街墙壁显眼位置张贴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等宣传标语,向纳税户发送《新征管法》30份、上门辅导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次、向正在接受稽查的纳税人公开税务稽查程序、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平进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做到税法宣传与政风建设相结合、税法宣传与惩罚税收违法行为相结合。通过宣传使广大纳税人懂得“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诚信纳税”就是最大的爱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增强。

七、协助管理分局汇算,及时传递信息为税收日常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