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6:20
序论:在您撰写节能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控新上“双高”项目和能源消耗增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防止能耗过快反弹,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一)单位GDP能耗目标。2010年全县万元GDP能耗达到1.437,同比下降2.5%,累计下降20%。
(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2010年全县入统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25%以上。
(三)节能量目标。全社会完成节约标准煤5万吨,重点耗能企业节约标准煤3.5万吨。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低于45立方米。
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对各乡镇、办事处下达2010年度和“十一五”累计节能考核指标,下达100家规模以上入统企业2010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继续实行年度目标、累计进度、节能量目标三重控制,把责任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标准、时限、奖惩”四明确。二是强化节能预测预警机制。统计部门每月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对策措施,争取节能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加强督查指导。7月份对上半年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措施落实、目标完成、项目进展、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掌握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四是严格考核评价。对各乡镇、办事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和工作措施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滞后的乡镇、办事处和不能完成全年目标的企业进行通报并问责。
(二)狠抓重点企业节能降耗。一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调度、督导、通报和考核,落实责任目标,确保重点用能企业完成并超额完成年度节能任务。二是夯实节能基础管理。加强重点企业和单位的节能管理,组织节能政策法规、管理培训。落实节能技术改造,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告制度。三是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照目标找差距,按照差距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促进企业节能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提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四是开展规模以上入统企业节能监察。对我县年能耗3000吨以下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力争2010年初次监察企业50家。五是抓好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
(三)加强项目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批关、项目审批程序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实施细则》,将新上工业类项目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本地单位万元GDP能耗作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准入门槛,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登记的项目不得核准和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的,不准验收。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对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环保项目按要求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跟踪项目建设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运。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市文件精神,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力争提前、超额完成淘汰任务,形成实实在在的节能量,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保障。
(五)大力谋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做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一是重点督导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抓好赵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项目、赵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农村沼气项目。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技改项目。抓好利民集团投资1500万元污水处理厂沼气利用及变频改造项目、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焚烧炉尾部烟道改造及照明线路改造项目、赵县热电有限公司投资3640万元机组改造项目等节能技改项目,可实现节约标准煤12000吨。三是加强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专项工作。由节能监察中心组织“节能诊断”,为企业实施锅炉节能改造提出工作方案。通过锅炉节能改造,按照提高锅炉热效率计算,全年可以节约煤炭5000吨左右,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四是继续谋划项目争取省、市节能奖励资金支持。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艺系统优化、电机变频、余压余热利用等“十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谋划,协助企业积极跑办落实项目。五是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灯具。扩大推广面,增加节能灯具的使用数量,今年预计推广5万只。六是推广应用合同节能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工程,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
(六)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组织各重点领域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二是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和园区等各种形式循环经济,争取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三是努力推进垃圾利用、工业废渣利用、废旧可再生资源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确保如期建成。
(七)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在抓好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县住建、商务、农牧、水务、科技、交通运输等部门,都要制定本领域节能工作指导意见。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目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率65%、50%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主要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建设管理程序,保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
2、县发展改革局
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实现“十一五”公共机构能耗累计降低20%的目标。
主要措施:一是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全县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有条件的分户改造,要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施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准确完善,责任明确。二是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耗能灯具(包括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为节能灯具。三是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器具的改造工作。逐步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四是抓好新技术、新能源试点,逐步扩大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进行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试点,鼓励公共机构内部绿化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中水,逐步减少和杜绝使用城市自来水。五是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全县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六是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淘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严格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建立“一车一帐”制度。
3、县农业畜牧局
工作目标:新建农村户用沼气700座,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深入、广泛宣传,结合新民居建设活动,培育示范村、示范户,以点带面。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包乡镇、包村责任制。三是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连片发展。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掌握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大力推广抗旱、耐旱、节水作物种植,因地制宜减少高耗水作物面积。六是通过推广膜下滴灌、膜下微灌和膜下沟灌三大节水模式,改变大水漫灌模式。
4、县商务局
工作目标:引导商贸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大型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察。
主要措施:在大型商贸场所,全部采用节能灯具,节能、节水设备。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大在公共场所的节能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消费、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县科学技术局
工作目标:推广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课题,为全社会节能提供技术保障。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企业为主体、产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三是及时各类科技计划指南。四是开展区域性主导产业节能示范应用研究。
6、县水务局
工作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45立方米。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二是合理调节农业、工业和生活三产用水比例,落实目标责任制,三是打造亮点,选树节水示范典型。四是抓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五是抓好节水宣教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政策、发规、科学知识、节水实用技术和新产品的宣传与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与参与意识。
7、县交通运输局
工作目标:淘汰到期报废车辆,加快更新步伐。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调整运力结构。加快发展新型现代化运力,加快老旧车辆的更新换代。二是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提高运输实载率。合理调控长途客运运力。三是通过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广应用节约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四是普及驾驶员节能降耗知识,提高驾驶员的操作技能,推广节油驾驶经验。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全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审议重大政策决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节能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督导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全县节能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严格目标考核。
(二)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完善措施、落实年度节能目标,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目标。教育、团委、工会等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的节能工作特点,研究提出支持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上下配合、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格局。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各项专项资金,保障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积极组织项目,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省、市节能奖励资金支持。
资源节约是国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把节能降耗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推进节能降耗非“一日之功”市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节能形势十分严峻。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建立全市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对“双高”行业的部分企业实施阶段性节能调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市节能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目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节能工作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市目标:按照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2%目标。确保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7%以上。
2全市调控目标:按照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7%以上的目标。确定年耗能量不同等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控制目标,作为预警控制线。
3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根据季度GDP实际增长幅度和能源消耗情况。
(三)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节能预警调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实现节能和经济增长的双赢。
2正确处理控制增量与调整存量的关系。以控制高耗能产品产能过度释放、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预警调控的关系。依法实施节能预警调控。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4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落实节能工作措施。
三、调控重点
(一)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
(二)未完成节能目标进度的企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企业;
(四)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
(五)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产能、但没有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也作为调控重点。
(六)高耗能的电力、水泥、造纸、建材、纺织等企业按零库存安排生产或限产;
(七)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
(八)根据电网负荷情况。科学安排发电计划,降低高耗能机组出力,调整大机组出力;
(九)督促高耗能企业有计划提前安排停产检修时间;
(十)城市景观灯关闭50%或全部关闭。
四、预警调控程序
(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根据每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数据。及时把握趋势变化;每季度对全市能耗总量、结构等进行动态分析;年底对执行节能工作预警调控方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
(二)季度核算数据初步确定后。市发改局通知有关乡镇(办、场)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启动节能工作预警调控方案;有关乡镇(办、场)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立即实施限制高耗能产品产能等调控措施,并按月向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
(三)异动情况消除后。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市统计局要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从计量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对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甚至肆意篡改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市发改局、市统计局要加强全社会能耗总量的监控。全市GDP可比价格)实现56.02亿元,同比增长15.27%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全市GDP可比价格)增长幅度也必须达到15%以上。二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幅度进行监控。从8月份开始,工业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监控。蒲圻电厂、华新水泥、晨鸣纸业、中南水泥、长城碳素和大升蒲纺6家年耗标煤在10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预警控制线标准为:每月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幅度必须控制在2%-5%之间;闽发建材、帝艺啤酒、蒲圻矿业和恒鑫纸业4家年耗标煤在5000-10000吨的高耗能企业,预警控制线标准为:每月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幅度必须控制在3%-6%之间;年耗标煤在5000吨以下的其他工业企业,预警控制线标准为:每月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幅度必须控制在5%-8%之间。实施监控过程中,如有企业达不到预警控制线标准,企业所属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对企业实行限产、停产整顿或关闭等措施。三是控制全社会用电量。2009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为11.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按照国家监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增幅必须控制在5%以内,全社会用电量不得超过12.1亿千瓦时。实施控制过程中,对蒲圻电厂、华新水泥、晨鸣纸业、中南水泥、大升蒲纺、闽发建材、金山硅业和蒲圻矿业8家高耗电企业的用电量予以适当限制,同时,合理调控全市生产、生活用电,适时关闭全市景观灯。
(三)落实部门责任。市发改局为牵头单位。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预警调控工作。对实施预警调控的企业,及时通报金融、电力、环保等部门,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信贷投放,电力部门要限制电力负荷供应,同时,发改部门对企业项目实行限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紧紧围绕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能型公共机构为目标节能办法确定公共机构节能八项措施,建立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健全用能系统操作规程,以加强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为工作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作用,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实施范围
局属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
三、工作目标
全局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3年能耗为基数,实现人均能耗下降4%、人均用水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各类办公耗材支出比上年有明显下降。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用电设备节能管理。一是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全局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尽快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电器电源。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三是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降低办公成本。在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
(二)加强用水节能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和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及零件,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对水耗超标和洗手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
(三)加强公车用油节能管理。一是加强公车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采购标准,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逐步淘汰高油耗车辆。二是建立并贯彻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实行“单车核算、规定限额、按年结算”办法,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三是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加强日常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加强办公耗材管理。各公共节能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取程序,节约办公耗材。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公文双面用纸。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非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数量,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注意复印用纸的再利用,文稿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完成,减少纸张消耗。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抓好现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各公共机构要制定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逐步开展现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公共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节能目标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计划、早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节能办公要发挥职能作用,与全县公共机构单位签订用能责任状,明确节能目标责任。要建立起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县直属各用能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节能办公人员,确保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完善制度。一是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全面、准确地统计本单位办公建筑、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上报能耗网络编报数据。建立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台帐,搞好能耗统计数据分析,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二是建立能耗定额管理制度。要根据县公节办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核定全局各公共机构用电、用电、用油等分项指标,下达全局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全局各公共机构单位应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的,应向局公节办做出书面说明。三是建立能源消耗审计制度。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要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能源消耗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促进节能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建立节能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主要内容。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通知》的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做到“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全社会人人参与节能,促进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
二、目标
发挥专电力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大客户削峰填谷等和全社会每个家庭科学用电。
三、活动主题: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军营、家庭等要把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强化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普及合理用能、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节能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三)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抓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社会影响力大、安排节能宣传专项经费。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流会、现场体验活动,建立节能科普基地,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倡导低碳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
(四)各部门要围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举办开展各种节能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成果和经验,广泛宣传节能、低碳发展理念;要结合夏季用电高峰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使用环保再生纸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实地体验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运用多种方式在全社会推广普及节能、低碳技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组织工业企业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等活动,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全民环保意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等。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宾馆建设,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各级国资委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成效展,倡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普及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成就,播出倡导节能生活的公益广告等。各级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和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强化青少年节能减排实践。
四、活动安排
(一)节能宣传周部署阶段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节能宣传周
活动方案。
2、通过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节能宣传周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
1、营造节能宣传周氛围。在企业、校园内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张贴节能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2、组织主题活动。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多形式、开展全方位的节能宣传,如组织专题讲座、文艺晚会,宣传节能知识等。
3、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集中节能宣传活动。
(三)总结建制阶段
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节能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节能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及流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把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工作内容,有计划、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强化目标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季度召开节能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节能降耗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要认真分析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对节能工作的开展作出具体部署、强化责任。
(二)确立节能工作监管机制
为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我区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经委、环保、统计、城建、科技、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节能整体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实施、落实和督导。领导包联责任制有效延续,年耗标煤万吨以上企业由政府区长、副区长直接包联。要按年度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察。
(三)落实节能责任到人
每年对节能目标按重点节能领域都要进行量化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要与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挖潜能、抓技改,鼓励和扶持重点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和技改升级。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一)抓好工业节能
继续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16户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实行月报监控制度。开展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强化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5月底前完成对区属7户重点能耗企业2011年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健全能源管理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完善能源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重点能耗企业档案》。
(二)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要加强对选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抽查和对建筑节能重要部位的检查,要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或未达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通知有关单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交通领域节能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注重加快断头路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和改善公路路网结构,提高道路运输的通行能力,保障车辆经济运行速度。二是适时在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燃气汽车,目前在全区投放并运行燃气出租车1425辆,直接有效地降低尾气污染。三是限制和淘汰能源消耗超标的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设备,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四是加快推进交通物流建设,进一步推进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基地建设及信息化推广技术,打造城乡配送体系,推进集装箱甩挂运输试点。同时,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运输装备水平。
(四)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特点,有针对性的搞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增强节约能源的自觉性。一是把公共机构节能教育纳入到机关干部学习内容,使机关干部认识到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二是发挥好各种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印制节能宣传单,发放到各公共机构,在行政中心办公楼、公共场所和办公室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设施及用电、用水处,张贴节能温馨小提示等,起到随时宣传教育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以节电、节水、节能、节材、节费为主要内容的“五节”活动,展示各单位的节能工作和节能成效,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活动,进行节能教育。四是组织各公共机构进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节能常识的知识竞赛或有奖答卷活动。对节能工作意识强、效果好的单位及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三、推进结构性节能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针对招商引资落地建设项目,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审批、不准入;切实强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从源头抓起,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要停止审批、核准或备案:对不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不允许开工:从严把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把落后产能淘汰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快建立上大与关小结合、等量或减量置换等长效机制,推动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对已经取缔的3户小水泥厂和关停的22户高耗能小炼钢厂继续监督跟进,防止死灰复燃。
四、推进工程性节能
(一)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继续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力促成2户工业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力争推出一例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以科学合理消费和提高资源效率为核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健全体制,创新机制;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机关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用能现状和问题
市自身资源不足,一方面。能源相对紧缺,人均资源拥有量较低;另一方面,全民节能意识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高能耗设备过多,节能设备普及率低,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宣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影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节能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2010年。实现节电20%节水20%节油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节能重点环节
(一)加强用电设备节能管理。
1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尽快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有效调节电梯运行时间,鼓励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含三楼)往返不乘电梯;合理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电器电源。
2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优化空调运行模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室温在10℃—30℃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3节约办公耗材。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使用网络传递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文印耗材消耗;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各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供水系统节能管理。
定期检查和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
(三)加强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1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和污染严重的车辆。
2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努力减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3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制度。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提倡乘坐公交车出行,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有2台(含2台)以上公务用车的单位,每台公务车每周停开一天;只有1台公务用车的单位,公车在休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下停开。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所有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的机关住宅和办公楼项目。从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项目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五)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有关规定。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购置,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2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教育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分钱。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营造节能浓厚氛围,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约型机关的文化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节能办)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政策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推进我市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目标考核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市政府汇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