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1 07:42:42
序论:在您撰写优秀工程申报材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下面是我们的班训:百舸争流,奋楫者先!
一、班级建设
1. 班干部建设:
经民主选举产生了班委,班级里拥有一支扎实工作,积极肯干的班委会,这个以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为核心的班委会是整个班级的核心,各班委紧密合作,互相促进,互相支持,积极为整个班级服务。每一名成员都积极努力,以身作则,与同学关系融洽,处理问题得当,团结协作,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每一名班委会成员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很好的带动了整个班级。同时还设立了心理委员,使同学们的相处更加融洽,很好的调节了班里的学习和生活气氛。
2. 学风建设:
在学风建设上,我们班同学在经历了初入大学的迷惘后,都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开始科学地、有效地投入到紧张,活跃的大学学习和生活中,自我定位、自我选择、自我培养、自我约束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家结伴上自习,共同探讨问题、相互鼓励、经常交流学习心得蔚然成风。在将近一年的学习生活当中,大多数的同学都取得了令人可喜的进步。所有的同学都从刚入校时的不会学习、不适应新的学习模式的困境中走了出来,适应了大学特有的学习方式。
3. 师生建设:
在我们辅导员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我们班和任课老师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
老师给我们的评价是我们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活跃的思维,虚心的请教问题,对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较强。普遍做到课前预习,课堂认真听讲,课后积极复习。是一个团结互爱的集体,是一个渴望知识不断进步的班级。
在专业课学习上,大家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在同学之间形成了互动学习的气氛。在班级里,一些电脑知识丰富的同学还帮助大家多学习网络建设的知识。
二:团日活动
1、 保护环境,爱我家园
XX年10月18日开始,为了更充分的认识环保,增强团员的环保意识,我专业在这次团日活动中开展以“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活动。
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参加环保警句的征集活动,把自己的警句投入到我们的征集箱中,我们将部分警句展出,警示大家环境与我们息息相关,周围的青山绿水,阳光草地不再是一种神往。
同时,我们意识到保护环境需要全民的努力和配合,为此我们组织全班同学来到了世纪公园,对市民进行环保宣传。
辅导员老师在我们每个人心中种下一颗“增强环保意识”的种子,希望这颗种子在每个人心里生根、发芽、结果。
2、 纪念建团八十五周年
中国共青团建团八十五周年。以此为主题又一次以两个专业为主题开展活动。
XX年4月2日,我们在广场上集合,重温入团誓词。大家严肃认真,对团忠诚。
XX年4月17日,我们将要举办“团史知识竞赛”的活动,以此来增加团员对团史的了解,更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意识。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严谨的要求自己,做到实事求是,认真学习。
为了响应数学部关于职业素质培训的号召,我们举行了以下几个活动。
1、 我言我秀——主题演讲
XX年 11月23日,在我班教室举行了以“我言我秀”为主题的口才演讲比赛。
此次比赛精彩而成功,它展现了不同人的不同风格,也让同学们锻炼了自己的胆识,提高了同学们“说”的能力,评委的点评,使各位同学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正。此次活动使同学们秀出了自己的心声,亮出了自己的风格。
2、 市场调研
XX年11月下旬,我班同学对当今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让我们更加清楚了大学生的四年生活我们应该怎样度过;如何处理好同学关系;怎样和别人交往;以及现在的我们是准备创业还是准备考研;也让我们了解了作为一个本三的学生,我们所面临的就业压力;以及我们怎样使用父母给我们的血汗钱;大学生恋爱的利于弊,等等一些问题,覆盖了大学生活的诸多方面。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明确生活和学习的目的,确立了自己以后的目标和方向,为自己的将来努力!
三:素质拓展
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我们也不断的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全班同学都参加了不同的社团活动。
各种活动的开展都展现了当代大学生非凡的精神风貌。我们从中也收获许多,提高了各项能力和素质。不断拓展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内涵。
我班有多人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运动会,其中包括运动项目和表演项目。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学生素质大赛等多项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同时我班还有很多同学在其所在社团、学生会、团总支里任重要职位、另外我班同学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各项公益活动。
面对真理,我们有上下求索的激情;面对书籍,我们有刻苦钻研的激情;面对难题,我们有打开问号的激情;面对赛场,我们有击败对手的勇气。
四:展望未来
回首,是一种喜悦! 展望,是一种憧憬!
这激情跃动的青春是一曲旋律,高低起伏,雄浑激荡,必然会有新的飞扬!
恭请各位领导审查。
此致
敬礼
三年来,黄岛区农业工作站在“情聚三农”党建品牌的指引下,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实施以科技兴农、科技富农为主题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广农作物和蔬菜良种,实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先后试验、示范小麦、玉米、鲜食玉米、花生、蔬菜、草莓、中草药等新品种300余个,筛选出适应性和抗逆性都比较好的新品种60余个,共计50万亩。小麦新品种鲁麦21、烟农19号、济麦22、优质小麦品种济麦20号,青丰1号、烟2415,大穗玉米品种农大108、鲁单50、金海5号,金海604、丹玉86,鲜食糯甜玉米新品种紫香糯、甜玉4号、垦粘1号,花生新品种花育16号、花育17号、花育22号、花育28号等在不同的年份表现出良好的丰产性和适应性,成为农民的当家品种。我区草莓基地种植草莓历史悠久,但种植技术落后,品种老化,草莓产量低品质差。农业站经过多次与请市农科院的草莓专家和***农业大学的草莓教授接触,为基地引进优质草莓苗“丰香”和“甜草莓”品种10万株,果实因个大质优味美抗病硬度高耐运输耐储藏而很受农民欢迎。
二、实施土壤改良、科技施肥技术。一是实施石灰氮土壤处理剂处理重茬土壤。我区有草莓大棚500余个,由于连年种植造成土壤板结、病虫害严重,草莓质量产量降低,如果移动大棚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经过考察对比分析,在雷家店子社区的2个塑料大棚内,试验结果增产15%以上。目前80%的草莓种植户得到了石灰氮土壤处理剂处理重茬草莓土壤的益处。引进了NEB土壤处理剂、DND生物复合肥等共计7个土壤肥料品种,为生产上应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开展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三年来,合计完成配方施肥面积6.8万余亩。其中:玉米2.5万余亩,花生2.5万余亩,小麦1.6万余亩,芋头、草莓茶等其它作物0.3万余亩。推广示范小麦、玉米等专用配方肥11余吨。完成
优秀科普工作成果申报
我所以***富广源生态养殖场、***鑫隆泽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鑫汇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黄岛区德聚源养殖场等8家大型生态养殖企业为示范带动为主,重点应用于仔猪、育肥猪;在继续对相关技术的试验总结完善基础上,逐步扩大母猪、种公猪的应用范围。按照免费服务、现场指导、定期回访的原则,重点推广了发酵床猪舍改造建设、发酵床制作、配套饲养管理、猪群健康管理四项技术,截止当前共推广发酵床面积3200平方米,出栏生猪6300余头。
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是一种无污染、零排放、成本低、效益高、操作简便的生态养猪新技术。它是利用有机垫料建成一个发酵床,用发酵床来吸收猪的粪尿。这个发酵床是利用微生物作为物质能量循环、转换的“中枢”性作用,将选取的特定有益微生物菌群,配加天惠绿汁、乳酸菌、汉方剂、氨基酸、矿物MA等营养剂,按一定比例与木粉、秸秆、玉米芯、花生壳粉、原土、食盐等混合发酵制成有机复合垫料,垫入发酵床,即可满足舍内生猪对温度、微生态、通风透气等生理性需求一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二是提高了猪肉品质。三是充分利用农业废弃有机资源。四是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应用该技术可节约饲料10—15%,减少用药40%,节约用水80—90%,节约用工50%以上,缩短育肥周期10—15天,省去了排污管道和猪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出栏一头猪可增效40—60元。
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的推广实施,一方面促进本地区畜牧产业的蓬勃发展,还可以保护自然环境,对我区人民走向富裕,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该技术有着非常广阔的利润空间,是一个集经济、社会、环境于一体的生态养殖技术。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8号)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工[20**]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和有关主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国人部发〔20**〕18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查和复审。
3.对于工作调动且在新的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满1年者,应由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证明应由原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意见函、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附表2)、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报送电子文档)认真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获奖人员必须提供发奖单位认可的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排名表。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通过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
2.聘用单位在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按隶属关系将申请材料上报:省直属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中直驻皖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核实;其余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核实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出具意见函。于20**年7月15-20日内报**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进度安排
1.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间将经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合,提出意见,并整理汇总上报道路专业委员会。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执业领域问题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执业领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区、厂矿及其他专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及相关业务。申报资料中凡涉及上述4个专业方向,并符合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2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有效。
(二)、新旧专业范围问题
道路工程涉及面广,各院校专业设置庞杂。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1中,但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的,申报时须提供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的意见,通过各地有关部门初审后,报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审查确认。
(三)、考核认定范围和单位资质问题
申报人员须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中要求的单位资质条件包括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乙级资质,不特指道路工程类设计资质。
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内设机构和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院、所)不得单独推荐申报。
(四)、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问题
1、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单位从事道路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后,又取得本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其本专业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计算。
(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问题
1、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系指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经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中道路工程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和审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包括获奖证书上的人员或原始申报表上的人员。
(六)、工程业绩问题
1、道路工程专业设计项目规模按《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2号)确定。
2、申报人员应提供本人签字的每个大、中型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图签的复印件一张。
(七)、获奖项目问题
1、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和省、部级道路工程专业优秀工程设计奖包括设计奖和标准设计奖。
2、道路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省级奖评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与道路工程专业相关的科技进步奖。
3、获奖证书上的所有人员均可视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在获奖名单内的不予认定。对已获奖而未颁发个人获奖证书的获奖项目,申报人员须提供该项目申报奖项时的原始申报表,优秀工程设计奖还应提供由申报人签字的主要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一张。
(八)、离、退休人员的考核认定问题
1、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岗、在编人员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受本单位返聘的人员,由本单位负责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的人员,由现聘用单位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九)、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问题
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时,其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和技术业绩按下列原则认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我省高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本次确立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09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1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1.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募资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退出情况、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见附件5)提升等开展投资的典型案例等。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组织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所有获认定单位根据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2020年度运行情况,填写总结自评表(见附件2-4)并加盖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报我委。请市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23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工作总体安排,会同我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或“双随机”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认定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各区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18日,以送达日期或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发起募集或管理创投资本规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独立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23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暂行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1.《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
2.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3.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4.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5.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17号),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工业节水及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根据《**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5〕10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年度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和清洁生产奖励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
(一)申报内容
1.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和《**省“十一五”节能专项规划》确定的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内容,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2.工业节水项目。按照《**省“十一五”工业节水规划》确定的节水示范工程和节水型工艺、技术内容,分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和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包括废水重复利用和中水回用)、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效果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雨水、污水、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其他利用非传统水资源替代淡水资源项目;开发和推广低水耗的用水产品。
(二)项目选择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暂行办法》要求。
2.紧密围绕专项资金申报内容,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根据我省节能改造目标和工业节水重点方向,要求节能、节水技术先进、实用,效果明显,并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在全国、全省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助于提升节能和工业节水的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促进全省节能降耗目标和工业节水目标的完成。
4.项目承担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2-3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优良,项目资本金落实。
5.符合《**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及《**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优先选择省重点用能单位申报的项目。
6.优先选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7.优先选择**年至**年度实施完成的项目。
8.**年已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申请文件(省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上报申请文件,萧山区、余杭区须经杭州市转报),并填报**年**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为规范审计报告格式,今年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须统一填报“申报**年节能和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见附表3),相应凭证复印件请报当地财政局和经贸部门核实并保存;
(4)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须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复印件;属于发明专利的,附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各申请单位按财政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
5.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要按照专项申报内容和选项原则,依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审核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认真把好初选关,积极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并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县(市)经贸局同时报市经贸委(经委)备案。
6.省级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7.申报名额:为集中财力扶优持强,并适当兼顾地区平衡,各地申报的节能及工业节水专项名额为:省辖市不超过4个(义乌市按省辖市标准),经济扩权县(市、区)不超过3个,其它县(市)不超过2个。超过规定上报数不予受理。省级单位不限。
8.申报日期: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和财政部门于**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为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作为**年申请专项的前置条件,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年节能(节电)、工业节水专项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4)后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电话:0571-87056763,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二、申请清洁生产奖励资金
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按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年度审核评分排序和专家验收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本地区先进企业,每个市报送名额不超过4家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列入省计划的**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
2.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果明显,清洁生产成果显著;
3.被评为**年“绿色企业”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年**省清洁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只需首页复印件);
3.企业清洁生产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
4.清洁生产验收意见;
5、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申请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
2.申请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