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期刊支持: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农村科技服务论文范文

时间:2022-04-26 05:04:45

序论:在您撰写农村科技服务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村科技服务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探索构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科技服务微观主体再造和服务模式创新改变了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要素构成及其内在作用机理,推动了新型科技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赋予了体系新的生机和活力。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宏观形势和政策导向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农民收人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等也出现了显著变化,这就对农村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需求。探索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新时期科技服务“三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创造出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这些农村科技服务创新模式是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许多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农村科技合作社,首先是由湖南双峰县农民自发创办的,它通过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技术、营销等的农户结合起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面向广大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科技培训、科技和市场信息、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市场营销、组织农产品加工等服务。他们采取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运作方式,全县建立了16个乡镇联社,320个村级分社,在850个村设立了科技推广业务员。每建一个基地或发展一个产业,合作社就采取扶术承包方式,与农民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合作社还开通了“6838110”科技信息咨询电话,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县的科技服务网络。截至2007年上半年,人社农户1.2万户共6.5万人,社员人均年收人比当地农民普遍高出300元以上,合作社科技服务收人突破100万元;合作社共吸纳社员投资2000多万元,已为社员小额贷款担保贴息22万余元,并每年拿出15万元设立科技发展基金。目前,该模式已经在周边地区得到推广,仅在湖南省娄底市已建立起11家农村科技合作社,入社农户达2.1万户,开发基地37个。

农业科技传播站,是河北省自2003年开始建设的,是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为依托,采取企业主办、专家主持、政府引导的原则,依靠市场机制运行,依靠效益驱动发展的新型农技服务机构。传播站的主要功能是进行农业技术的引进、开发、示范、传播和服务。传播站实行企业化运作,主体投人由主办企业自筹解决。传播站采取主办企业与专家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方法,形成梯次化的专家团队。专家与传播站签订科技合同或以技术、资金人股,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和服务。实践表明,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新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形成,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村科技服务的有效途径。截至2007年上半年,河北省农业科技传播站在建试点单位101个,进驻专家348名,开展研究开发项目213个,为企业开发新产品447个,推广先进实用技术695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202个,辐射农户299万户,培训农民300万人次。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1999年初由福建南平推出的,该制度从农民群众最需要的科技服务人手,通过政府积极推动,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大批科技素质较高的人才到农村与农民群众相结合。科技特派员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涉农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等,任职时间一般为1一3年。派出人员与原单位岗位工作脱钩,常年驻扎农村,为农民提供示范、培训、咨询、合作等科技服务,并与农村种养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一大批农村能人在“干中学”,并成长为具有现代经营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新型农民,进而示范带动更多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科技特派员制度还带动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等发展壮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打造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大量乡土人才和广大农民群众为基础的“宝塔型”的新型科技服务网络,推动了农技推广体制的重构。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已有4.5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全国31个省(市、区)的100()多个县的农业生产一线。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仅2006年,就组织培训农民890多万人次,引进农林动植物新品种1.67万个,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1.41万项,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1万项,形成各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00多家,创建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服务组织共14500多个,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470多万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农村科技服务港,是北京市2004年启动建设的,旨在依托北京市农村中心、农林科学院等机构,打造一个综合性、基础性的、面向京郊农村地区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平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供给与需求衔接的有效机制,拓展农村科技服务的渠道,整合、协调首都丰富科技资源和优势生产要素在农业和农村的优化组合,提高农村公共科技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效率,为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和能力提升服务。服务港着力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郊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类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的对接;大力拓展依托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区县科委、市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的多个服务通道,将科技资源和服务畅通地传到农村最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港是新时期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科技工作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是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有效模式。在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是陕西省宝鸡市2000年率先创办的。专家大院多数建在田间地头,配有培训教室、图书资料室、科技咨询室、专家起居室等,专家大院旁边有实验田或农业科技示范园。专家进门能进行科研和培训,出门可以进行现场指导和大田示范,使科技成果进村人户、先进适用技术到田间地头成为现实。专家大院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主导”的办院原则和“五个一”(聘一位专家,建一处科技示范园,办一所培训学校,带动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建设方针,探索出专家技术人股、科技服务有偿化等运行机制,形成“专家+龙头企业+农民”专家+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家+中介服务组织+农民”等多种运作方式。2003年科技部启动实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作为典型模式之一加以推广。该模式已在全国20多个省份得到推广,仅2004年,各地就引导发展了540个农业专家大院模式示范基地。

农村技术承包制,从1986年开始,山西省开始推行农村技术承包,即有关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同农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负责解决农民采用新技术成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科技人员从农民的最终收成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技术承包费。农村技术承包在具体运作中可采取多种形式:按承包对象,可分为对农户承包和对各级政府承包;按承包人组合,可分为个人承包、集体承包和集团承包;按承包技术内涵,可分为单项技术承包和综合技术承包。实践证明,农村技术承包是推动科技进人农村基层的有效机制。例如,20年来,山西省平均每年有1万多名科技人员参与农技承包,每年实施各级各类承包项目约1500项,每年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近千项次,年新增经济效益近10亿元。

农技服务110,是1998年底浙江衙州市率先推出的。该市针对广大农民对科技信息多方面的需求状况,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农技110网络体系。农技110借助电话、电视、电脑网络,上联全国各专业网站、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下联农村千家万户,采用网络服务、电话服务、农民上门咨询和农技人员下乡服务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便捷、实用、有效、实时地传播科技信息,满足广大农民对技术、市场信息的强烈渴求。农技110服务模式为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了一条快速的通道。2005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市开通了不同形式的农技110服务。

第2篇

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加强,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广大农民对科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市三大主导产业中,农业产业占了很大的比重,所以农村科技体系发展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

一、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市一直秉承着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主要由政府的各基层涉农站所组成,在历史上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管理体制不顺,科技服务事业滑坡。由于乡镇机构的多次改革,多数原农业科技服务单位“三权”由乡镇回归到主管局,造成乡镇政府对乡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指挥失灵。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创收上,造成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缺人干,科技服务在乡镇出现断层,导致科技服务事业滑坡。

(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服务功能下降。目前全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着经费短缺问题,有的乡镇没有专项的科技服务经费。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科技服务部门的科研和培训条件落后,工作正常开展没有物质保障,农业科技到位率下降,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科技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效益不高。一些农业科技服务单位工作方法单调,手段陈旧,环节单一。仅限产前、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流通、贮藏、加工服务缺少;只靠行政推动,信息引导、示范带动缺少;主动服务、现场指导缺少。导致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不能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调(调整产业结构)、指导农民干、帮助农民销的作用。

(四)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农村科技服务部门条件艰苦,经费缺乏,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机会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进修、考察,造成知识老化、技术过时、观念陈旧,创新能力较差。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现有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很难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广大农民对“专、精、特、新”的技术需求不能满足。

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的对策分析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1.强化政府科技服务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加强和完善市、乡镇科技服务中心等推广机构的建设,努力构筑农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近年来,**市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资服务实体,组建了40余家乡镇科技推广服务站、962个村级服务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深入到户的市、乡镇、村组三级科技服务网络。服务站和服务组的组建,不仅进一步畅通了农村科技信息渠道,满足了农民对科技服务的新需求,而且还净化了乡村农资市场环境,为广大农民培养了一批科技服务队伍。但在政府主导科技服务方面,还应该注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环节:

一是作为全市公益性科技服务的龙头,市科技服务中心要构建“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示范开发”六位一体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如与电台、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联办科技专栏,构建行之有效的科普平台。

二是要设立开通科技服务热线,构建了实时、高效的农业生产领域智能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三是要发挥互联网在科普方面的优势。创办科技服务专业网站,构建现代网络传播平台。

四是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成立顾问团,组织科普志愿者成立科技支家下乡服务队,构建了立体互动的专家服务平台,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借助田间指导、媒体讲座等形式,构建较为完备的科技培训平台。同时,发挥示范基点和中介组织优势,推广、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成果,构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开发平台。

五是结合**市的实际,围绕畜牧、食用菌、中药材和果品四个主导产业,重新调整科普协会成员,重点针对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聘请省市专家、**市涉农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农村致富能人成立**市科普工作队,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实地指导,深入乡村一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责任制,实现科技服务的“零距离对接”。

2.适应市场需求,着力培育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主体。

一是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并以政府角度进行扶持,使他们成为全市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

二是实施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将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对接,构建“政府引导、项目扶持、协会运作、多方参与”的科技信息进村入户传播模式。另一方面,还依托一些科技含量高、社会与经济影响强、对大众科技服务热忱的涉农龙头企业、专业种养大户和营销大户,建立科技信息产业联合体。通过对这些联合体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把先进实用的技术出去,辐射、传播给周边农村,带动了农民致富。

(二)发挥优势与创新模式相结合,实现农村科技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一是在做好“科技之冬”等传统科技服务及“科技信息村村通”、“户户通”等科技服务信息化的同时,继续强化“公司+园区+农户”、“龙头企业+科技示范户”等科技服务新模式,实现农村科技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二是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与高度市场化的现代农业之间矛盾为重要载体,探索出了“公司+基地+农户+销售”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

(三)传统服务方式与现代传媒相结合,实现农村科技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1.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在农村科技服务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新手段。

2.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构建快捷、实用的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科技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四)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提升农村科技服务水平

1、不断完善乡镇、社区科普组织建设。

结合**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科普组织,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乡镇、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推动乡镇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乡镇、社区每名党员分别于村、社区结对,并要求结合结对村、社区的实际至少为结对村和社区做一件实事、好事。

2、继续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农村专业协会、科普基地、科技能人。经过多方积极努力,目前我市石咀蛋鸡协会已通过省级审核,并被省科协推荐参加全国评审。

3、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提高科技服务能力。通过科技合作,借助技术、成果、人才,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如近年来**市紧紧围绕当地农村的主导产业,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涉农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当地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全市各个乡镇及产业基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共举办科技培训班20余次,参加农民达10000万余人,发放科技光盘200张,科技资料40000余份。

第3篇

关键词:磐石;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加强,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广大农民对科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磐石市三大主导产业中,农业产业占了很大的比重,所以农村科技体系发展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

一、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磐石市一直秉承着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主要由政府的各基层涉农站所组成,在历史上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管理体制不顺,科技服务事业滑坡。由于乡镇机构的多次改革,多数原农业科技服务单位“三权”由乡镇回归到主管局,造成乡镇政府对乡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指挥失灵。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创收上,造成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缺人干,科技服务在乡镇出现断层,导致科技服务事业滑坡。

(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服务功能下降。目前全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着经费短缺问题,有的乡镇没有专项的科技服务经费。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科技服务部门的科研和培训条件落后,工作正常开展没有物质保障,农业科技到位率下降,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科技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效益不高。一些农业科技服务单位工作方法单调,手段陈旧,环节单一。仅限产前、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流通、贮藏、加工服务缺少;只靠行政推动,信息引导、示范带动缺少;主动服务、现场指导缺少。导致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不能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调(调整产业结构)、指导农民干、帮助农民销的作用。

(四)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农村科技服务部门条件艰苦,经费缺乏,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机会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进修、考察,造成知识老化、技术过时、观念陈旧,创新能力较差。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现有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很难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广大农民对“专、精、特、新”的技术需求不能满足。

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的对策分析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1.强化政府科技服务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加强和完善市、乡镇科技服务中心等推广机构的建设,努力构筑农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近年来,磐石市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资服务实体,组建了40余家乡镇科技推广服务站、962个村级服务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深入到户的市、乡镇、村组三级科技服务网络。服务站和服务组的组建,不仅进一步畅通了农村科技信息渠道,满足了农民对科技服务的新需求,而且还净化了乡村农资市场环境,为广大农民培养了一批科技服务队伍。但在政府主导科技服务方面,还应该注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环节:

一是作为全市公益性科技服务的龙头,市科技服务中心要构建“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示范开发”六位一体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如与电台、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联办科技专栏,构建行之有效的科普平台。

二是要设立开通科技服务热线,构建了实时、高效的农业生产领域智能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三是要发挥互联网在科普方面的优势。创办科技服务专业网站,构建现代网络传播平台。

四是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成立顾问团,组织科普志愿者成立科技支家下乡服务队,构建了立体互动的专家服务平台,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借助田间指导、媒体讲座等形式,构建较为完备的科技培训平台。同时,发挥示范基点和中介组织优势,推广、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成果,构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开发平台。

五是结合磐石市的实际,围绕畜牧、食用菌、中药材和果品四个主导产业,重新调整科普协会成员,重点针对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聘请省市专家、磐石市涉农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农村致富能人成立磐石市科普工作队,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实地指导,深入乡村一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责任制,实现科技服务的“零距离对接”。

2.适应市场需求,着力培育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主体。

一是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并以政府角度进行扶持,使他们成为全市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

二是实施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将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对接,构建“政府引导、项目扶持、协会运作、多方参与”的科技信息进村入户传播模式。另一方面,还依托一些科技含量高、社会与经济影响强、对大众科技服务热忱的涉农龙头企业、专业种养大户和营销大户,建立科技信息产业联合体。通过对这些联合体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把先进实用的技术出去,辐射、传播给周边农村,带动了农民致富。

(二)发挥优势与创新模式相结合,实现农村科技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一是在做好“科技之冬”等传统科技服务及“科技信息村村通”、“户户通”等科技服务信息化的同时,继续强化“公司+园区+农户”、“龙头企业+科技示范户”等科技服务新模式,实现农村科技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二是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与高度市场化的现代农业之间矛盾为重要载体,探索出了“公司+基地+农户+销售”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

(三)传统服务方式与现代传媒相结合,实现农村科技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1.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在农村科技服务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新手段。

2.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构建快捷、实用的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科技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四)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提升农村科技服务水平

1、不断完善乡镇、社区科普组织建设。

结合磐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科普组织,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乡镇、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推动乡镇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乡镇、社区每名党员分别于村、社区结对,并要求结合结对村、社(下转218页)(上接217页)区的实际至少为结对村和社区做一件实事、好事。

2、继续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农村专业协会、科普基地、科技能人。经过多方积极努力,目前我市石咀蛋鸡协会已通过省级审核,并被省科协推荐参加全国评审。

3、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提高科技服务能力。通过科技合作,借助技术、成果、人才,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如近年来磐石市紧紧围绕当地农村的主导产业,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涉农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当地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全市各个乡镇及产业基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共举办科技培训班20余次,参加农民达10000万余人,发放科技光盘200张,科技资料40000余份。

第4篇

(一)实证模型的设定

在本文中,病患在住院医疗服务中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行为是一个二分选择变量,对此,本文选择Probit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已有文献研究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供给者的行为、消费者疾病特征、医疗保险介入都是影响医疗利用的重要因素[8],因此,本文将病床密度、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信息不对称以及新农合住院给付结构等作为关键解释变量,从而考察新农合制度下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以及高科技医疗服务市场是否存在供给诱导需求现象。Xi包括了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度(如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医患信息不对称、新农合的给付结构(包括补偿比例与封顶线)以及其他控制变量。由于二元响应模型的回归系数的经济解释比较困难,因此,估计各自变量的边际变化对选择概率的边际影响的偏效应对回归系数的解释更为合理[9]。

(二)变量选择

为了更加全面地考察新农合制度对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设备利用行为的影响,在控制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需求层面的制度因素的同时,本文还将供给者层面的因素纳入到实证分析框架中,以此讨论我国新农合制度下农户病患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是来自病患的道德风险还是来自医生的道德风险,从而为新农合政策的选择提供比较科学的实证依据。因此,本文选取了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患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新农合制度给付结构、农民个人特征以及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的变量。

1.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生密度、病床密度测度了医疗市场的竞争程度,一般而言,随着市场竞争度的提高,造成每位医生所面对的病患减少,医生需通过诱导需求来维持其所得[10]。医生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利用信息上的优势来给病患提供不适当的医疗服务且造成医疗市场失灵。

2.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理论假说认为,不同的偿付方式会对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产生不同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从而改变医生的治疗方式。一般而言,偿付方式主要分为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和按病种付费制,按病种付费偿付制度相对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而言能够形成对医务人员的内部激励机制,使得医院从诱导需求的激励转变为降低医疗成本的激励。在中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有关于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比如福建已经实行对新农合制度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的试点。

3.医患信息不对称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诱导需求的程度。医生对于患者的诱导需求受到患者所掌握的病情以及相关的医疗知识的影响,两者呈现反向变动关系,即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多,医生的诱导需求量就越小;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少,医生就越能够实施诱导需求。本文参考Kenkel[11]的做法,选取了中国农村常见疾病高血压、尿毒症、心脏病等主要症状及其常规治疗作为农民医疗信息的掌握程度的了解,共计8大项29小项。如果农民答对则给+1分,若答错则0分,然后加权平均法得出综合得分。分值越大说明农民掌握的信息越多,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小,其高科技医疗利用量也越少。

4.新农合给付结构医疗保险补偿水平越高,供给方更有动机和空间去诱导病患使用更多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假说认为,补偿水平越高,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就会越高。给付结构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三个变量,其中起付线、报销比例均分为乡级、县级以及县外三个等级。但由于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之间存在着共线性①,故只选择报销比例与封顶线。显然,报销比例越高,农民通过新农合报销得到的金额就越多,越能减轻农民的自付医疗费用,从而,农民对医疗价格的变动反应比较不敏感。因此,病患越容易受到医生的诱导,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利用。同理,住院封顶线越高,则对于高额住院医疗费报销的比例也就更多,即农民获益越多,其越能接受更多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服务。

5.交通距离是指患者家到就诊医院的距离,衡量了病患的就医时间成本,反映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6.农民家庭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包括家庭年收入、农民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和文化程度等。其中,疾病严重程度由通过询问病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身体三方面的疼痛程度所表示,分为“无”“轻度”“中度”“重度”“极度”五个等级,分别赋值0、1、2、3、4,然后加总(取值范围为0~12)。也就是,分值越大,疾病越严重。

(三)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2012年7~8月对福建省13个样本县、25个乡镇(街道)、50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的实地调查,重点收集2011年患病农户的数据。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抽取样本农户。共发放问卷400份,剔除“2011年未患病”的农户样本69份后,回收有效患病农户问卷331份,其中,有110个患病农户仅发生了门诊治疗,其余221个则发生了住院医疗消费。由于目前新农合制度仍以“保大病”为主,故本文只分析农户病患住院期间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行为与影响因素。农户调查问卷包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就医行为以及常见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医疗知识三部分内容,其中对农户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家庭人口结构、交通和医疗机构可及性、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对农户就医行为的考察中,询问了农户2011年的实际患病及就诊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就医过程中是否发生CT、X光或MRI等高科技检查等情况。同时,还询问了农户对高血压、心脏病及肾结石等常见疾病相关医疗知识的了解程度。主要变量描述如表1所示②。

二、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汇报了高科技医疗检查服务利用选择决策方程的回归结果。实证结果表明,伪拟合优度R2为0.1291,似然比统计量为100.7301,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该模型总体拟合效果较好。最后一列反应了各变量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边际效应大小。回归结果表明,“是否已婚”这一变量对患病农户高科技医疗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正向作用,且在10%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平均而言,已婚人群比未婚人群发生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高11.56%。除此以外,年龄较大者、疾病严重者更容易发生高科技医疗利用,这说明,人们对健康风险具有很强的规避意愿。家庭年收入对生病农户选择高科技医疗利用消费的影响为正,这说明家庭收入状况较好的人在生病后更有可能选择高科技医疗服务治疗。回归结果表明,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与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为正,其中,住院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在1%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为正的影响,这体现,报销水平越高,农户在就医时更倾向于利用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来自病患和医生双方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当新农合住院补偿水平越高时,农户获得的预期收益越高,缓解了农户健康需求的预算约束,从而使其对医疗服务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降低,因此提高了使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病患本身医疗知识的缺乏,农户在就医时更多地信任医生为他们做出治疗选择,但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医生有能力诱导病人的医疗需求,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从而导致参合农户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倾向性提高。边际效应结果表明,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平均而言,住院封顶线每提高1万元,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概率将增加13.9%。本文最关心的是供给者诱导需求因素对参合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病床密度、医生密度以及新农合支付方式是否变革等变量对高科技医疗检查决策(如CT、MRI或X光等)利用具有较强的统计显著性影响。首先,作为市场竞争度的变量,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对生病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决策分别在10%与5%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正的显著性作用。这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上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越高,市场竞争越激烈,生病农户会增加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可能性。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在患者自由选择医院和医生的环境下,当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时,医院为了提升医疗质量、吸引医生和病人,从而倾向于多提供可以提高医院品牌的各项设备,而且高科技医疗设备的使用与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密切的关系[12],因此,在医疗卫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医院之间的竞争常以非价格方式为主,其中最突出的形式就是医武竞争(medicalarmsrace),最终导致高科技医疗服务量的扩张。另一方面,上世纪80年代,全国医疗卫生领域“放权让利”的改革造成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薄弱,加上医患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供给方为了减少医患纠纷,会进行“防御性治疗”,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更为重要的是,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竞争程度增加,致使单一医院或医生面临的病人数量减少,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的人的双重角色,有能力因自身利益而诱导病人增加医疗需求,最终获得或维持其理想收入。而且,我国公立医院的偿付机制和医生的收入分配机制长期扭曲,让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自我盈利,鼓励医生从药品回扣、医疗检查等方面获取收益,于是,医生有动力诱发病人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量。其次,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这一变量对高科技利用的影响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了相较于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降低了医生提供高科技医疗利用的可能性,可能的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将合作医疗基金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医疗服务供给者,从而建立起一种风险共担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医疗服务供给方会主动减少过度医疗服务成本以降低成本,从而建立起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最终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13]。这体现了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此外,医疗信息得分变量对病患就医时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影响为负,这说明病患掌握的医疗健康知识越多,其就医时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概率会降低,但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产生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在医疗领域中,医疗服务具有信息不对称、垄断等特殊性,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人的双重角色,可以凭借其在医疗专业信息上的相对优势,影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即使患者能获取各种健康信息,但是由于治疗效果的不确定,其仍然无法拥有完全的信息,也很难自行评估医疗质量的好坏。也就是说,在医疗服务利用决策上,患者的选择权其实是幻觉的甚至是没有选择权的,从这一角度而言,患者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作用是有限的,边际效应结果也显示,农户医疗信息得分每增加1分,其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率仅降低0.01%。交通距离反映的是农户就医的时间成本和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回归结果表明,交通距离对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在10%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其原因可能是农村交通与交通工具的改善使农户外出就医的便利性增加,从而提高了农户的医疗服务利用概率。

三、结论与建议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障碍因素 对策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机制、科技供体、服务主体等8个方面,对影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转不良的障碍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针对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述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指由服务于农村生产的各行业、部门、组织、集团等组成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系统,依据服务方式不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可分为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推广3个体系。涵盖了农村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各种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并使其成功地实现在科技供体(科研单位等)和受体(广大农民)之间的传递,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根本利益。然而,当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系统运转不畅,与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脱离,主要表现在: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分离,各单位之间缺少横向联合,造成农民的技术需求与服务主体的技术供给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转化率低,农民增收缓慢,科技需求热情不高。

2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障碍

2.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推动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运行并不断向前发展的方式或原理。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制约,中国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各自自成体系,各具体部门在业务上受上一级机构的指导,行政上往往又隶属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多方参与以及地方行政领导的行政干预,致使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缺乏一个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原本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形不成“拳头”优势,既浪费了资源又降低了整体效率。

2.2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目前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与市场条件下对科技需求的矛盾,使得作为服务主体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从事科技服务的内驱力不足。不少科研人员仍存在注重理论研究,轻视成果开发;注重基础研究,轻视应用研究的“学院”思想。从确定选题起就只注重著作、论文等阶段性成果,而忽视了产品、产业等最终成果,与农民和企业的生产需求相脱离。造成许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一方面论文形态、中间形态的成果大量积压推广不开;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农民和农村企业迫切需要的、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造成有效供给不足,使一些农村科技服务工程难以推进。

2.3农村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科技服务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经费短缺。在1981—1985年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35%,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0.57%,而高收入国家则达到了3.23%。但就中国情况,2003年这一比值仅为0.49%,比20年前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略高。国家财政对农业科研投入只占农业GDP的0.23%,不仅明显低于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2.02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0.83%的水平,且远未达到FAO公布的1%的世界平均水平。导致许多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无法继续,传统农业技术升级缓慢,成为制约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瓶颈”,使农业科技服务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2.4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方式不规范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仍属于程序性的管理,项目控制也集中在立项时的评审阶段,缺少专业性的评估与服务机构的参与,项目评估的定性标准与量化指标也缺乏规范化管理,这使项目建设后期评估及最终评估准确性较差,难以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效果。且忽视了资金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由于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联结着需求与供给,供求矛盾凸显,加上缺少各类服务机构的有效参与,使项目选择及实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资金与利润回收困难。

2.5农民合作组织综合实力较弱

农民合作组织与区域主导产业紧密相连,是产业化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组织把千万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对形成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薄弱、发展不稳定等问题,技术覆盖面窄且辐射带动能力弱,导致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其次,多数组织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与农户间缺少有效的市场连接机制,劳资双方并没有解决“共享”与“共担”的责任问题,难以成为“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再次,许多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用资金控股并兼任社长(会长)的,农民没有股金、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组织在经营中重盈利、轻服务,根本不能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机构。

2.6低水平农村劳动力存量的限制

农民作为农村科技服务的受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素质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成果转化的效率越高;反之亦然。2005年中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大学只占0.87%,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二、三产业部门中,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偏低。由于大量低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存在,他们对科学知识和科技培训的接受异常困难,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变得艰难。还有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小富即安、守成小变的观念根深蒂固,科技需求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和规模。

2.7科技服务人员素质的限制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队伍整体功能低下。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知识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严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产业化要求而且“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致使推广服务效能低。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科技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知识更新速度慢,工作主动性差等原因,出现了动物防疫检验,动植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事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无人指导过问的现象。另外,许多乡镇服务机构,服务方法及手段滞后,缺少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基层中会利用计算机采集科技信息服务于农民的人员缺乏,导致农业信息很难通过网络进乡入户,从而影响着农村科技传播的速度。

2.8服务机构自身缺陷的障碍

市场越发达,科技服务的范围就越广泛,服务职能也越完备,种类形式也越多元化。而作为服务主体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合作组织等机构其管理理念仍未完全走出计划经济的模式,组织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不足,容易出现“软制度”现象,造成底层精英人才流失。服务范围仍局限在农业产业这个小圈子里,较少涉及到能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空间的农村二、三产业中;服务种类形式单一分散,重产中技术,轻产前和产后信息和经营。加之技术、物资、资金、供销等部门分割,仍沿着各自独立的系统与农业生产领域发生联系,互不分享,互不配套,很难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延伸后科技服务与培训对市场化、体系化和网络化的要求。

3清除障碍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为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本文认为目前重点在于:

3.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和先进技术的开发,鼓励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社会机构参与,解决农业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服务主体企业化、技术服务商品化、利益关系合同化、服务优质高效化”。

3.2建立科技项目检测评价体系,对项目立申、实施过程及成果转化进行跟踪,对项目评估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成果的实用率和转化率进行全面检测评价,确保农民从鉴定科技成果中获得实效。

3.3把农村科技培训列入到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整合和优化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市、县、乡三级培训基地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机构为辅渠道,采用大众传播媒介、课堂讲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多种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陶佩君,崔永福,等.科技部星火富民科技工程战略研究报告分报告——农村科技示范服务体系的研究,2005.12.

[2]杨瑞珍.中外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04.

[3]刘志民,欧阳晓光.多模式复合型:中国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架.科技与经济,2005,(2).

第6篇

论文摘要:分析了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构建了其基本框架体系,并提出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应对措施。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产生的,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五级推广体系。并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1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1龙头企业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星火产业带计划、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出企业发展战略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2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以政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推广转化、评估、咨询、技术交易、培训、信息、标准研究与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农村、农业、农民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并存的农村服务格局、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3通过企业化的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环境。

4制定出一系列以促进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应以政府,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和农户为主体,其中龙头企业是核心,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按照公司企业模式,合作社模式和合同生产模式等,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工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2.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整体框架建设

2.1.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整体设计

在图1的框架中,龙头企业是连接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分别为政府提供税收和产品,同时需要政府政策、金融和基木设施建设的支持;对科研院所提供资金、项目和其它硬件设施服务时,同时也需要获得技术、咨询和人才的支持;对专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签门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也需要获得供给和销竹市场。对农户也可以自接提供与专业协会相同的服务。与此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使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等两两之间间接互动,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要体现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龙头企业木身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内因和外因作用促使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通过以龙头企业核心,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间接支持,对农户和代表农户利益的专业协会进行产中、产前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从而提高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

2.1.2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税收扶持项目资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支持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对专家和研究院建设的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联合科技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和管理技术指导;龙头企业内部的战略创新,企业组织创新,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品牌建设,内部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创新、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是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的外部支持体系,该体系推动和促进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2.1.3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该服务体系分为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与省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区域中心(与地市县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乡镇中心(与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相关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其他与农村科技服务相关的组织,实行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中心之间按照企业的垂自一体化组织模式建立紧密的关系,实行科技服务的“无缝”运作。

同时,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结合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支持,按照“公司+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动,政府搭台,高校参与,龙头带协会,协会连农产;种养加下一条龙,贸下农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少i形成了深加下带动,产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依托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的龙头企业运作模式,培育和壮大平要支柱产业,催生和培育了龙头企业发展。

3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前提下,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利益协调机制为辅的制度建设。实行科技服务市场化,打破农村科技服务垄断和单一化的公益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避免参与者因不能得到合理回报而扑伤其积极性。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经营行为,使具有农村科技服务经营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在规则范围内正当竞争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科技服务市场立法,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应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为科技服务者提供信息预报,降低其市场风险。

(2)创新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模式。一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通过示范,以点带而、以线促而,滚动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织各方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农村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等单位的责任,对实施技术方案、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程,采用合同制,明确实施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督导。

(3)培养农村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农村科技服务主体应具有市场信息获取能力,答理控制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政府主要从事社会公益,还不是科技服务的市场主体,因而要培养营销主体,一方而加强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度,走分散到集中的道路,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团,参与到科技服务的市场竞争;一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运用协会组织代表生产者参与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三是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运用企业经营方式形成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培养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还重中间商的培植,特别是技术商队伍和技术咨询公司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4)营造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环境。明确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合法地位和功能定位,鼓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由技术交流型向专业技术经济服务型、专业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促使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各级政府和主要部门应给予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积极的扶持,如:表彰奖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与从业人员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给予重奖。工商、民政部门应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兴办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体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和产品延伸加下的政策支持;教育人事部门应帮助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解决技术培训中的具体困难。则政金融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项目开发、兴办实体所需的资金,税务部门按照则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减免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经营话动的税收等等。

第7篇

论文摘要:介绍了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详细地阐述了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现状分析

为了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加快农民增收的步伐,使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长治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以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为主题的“科技兴农”“科技推广”“科技信息乡乡通”和“金钥匙”四大科技工程,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面创新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1.1农村科技服务机构

全市共有政府部门管理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189个,其中隶属农口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59个,占83%归属科技系统管理的农村技术服务机构30个"占37%另外,还有一大批具有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农村技术市场、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2农村科技服务人员

全市共有乡级以上直接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39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6人,中级职称338人,初级职称1005人,同时,还有一大批获得“绿色证书”的乡土人才、土专家、田秀才活跃在农村科技服务第一线,这支队伍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3农村科技工作状况

总体而言,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大都能围绕当地工作,结合农时开展服务。调查表明,认为近年来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的乡镇占58%,办公条件在县乡之间差距较大,40%的农技服务部门有单独的办公服务场所,通讯设施、电话的占有率较高。为使农民得到及时、准确的科技致富信息,长治市从2002年开始共投入120万元,启动实施科技信息“乡乡通”工程。以农村技术服务机构、种养大户、科技推广能手为对象,安装科技信息机355台,初步构建起农村科技信息平台。目前,有12个县、市、区实现了科技信息“乡乡通”潞城市、长治市郊区、长治县和城区的部分乡镇实现了科技信息“村村通”。2004年,全市新增科技信息服务站近200个,使科技信息服务站总数达到了355个。

2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长治市县区、乡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科技服务仍然呈现出。总体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局部服务能力有所弱化的局面。从发展角度看,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和机构较多、职能重复。全市有多个涉农管理部门,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科技服务机制,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不能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2)原有的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亟待“修复”。大部分乡镇由于没有专设相应的科技管理机构,直接影响到科技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加之,在基层行政体制改革中,各个涉农行政部门在乡镇工作的技术人员工资由原来各技术行政部门发放变为乡镇财政发放,随之而来这些技术人员的工作由原来侧重于从事技术服务变为侧重服务乡镇行政事务,造成乡镇技术人员从事农村技术服务的职能变弱!由于服务能力和经济待遇的问题,大部分科技副村长形同虚设,致使农村科技服务、中转、职能缺失、造成科技信息传达和农民对科技需要的、呼唤、不能、对接。农民群众特别需要科技服务,却不知道何处寻找。

(3)农村科技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共有农业科技人员3636名,与全市农业人口241万之比约为1:663,而农业现代化的标准是农业技术人员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对科技的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农村、县区、行业分布不合理,在农村一线直接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人的不多,而且,在其位不谋其职的情况比较普遍,再加上现行的科技服务管理体制上下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科人员的积极性。

(4)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机制不活。一是缺乏激励机制,农村科技服务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与部门的自身效益不协调,科技服务单位的农技人员送科技到乡村、。到田间、致富了千家万户,获得的收益回报很低微,除成果在获奖时有少量奖金外,其他几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回报。二是缺乏动力机制,喂入式的政府科技服务行为与市场机制下的农村经营模式的内在要求不协调。再加上农业本身的效益比较低,农民缺乏追求科技的原动力,普及新技术在一些地方难以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缺乏市场机制,农村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科研与推广、服务与市场之间也没有完全按市场规律运行,行政计划占有较大比例。

(5)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缺乏信息交流和传递。政策和信息对促进地方科技工作及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长治市农村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基层科技服务和科技人员难以及时了解最新科技政策信息,更难以及时向上反映科技服务的需求。

(6)先进科学技术的接纳度低.技术的示范、推广难度大、成本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科技要服务“三农”关键在于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机制,要在科技人员与农民之间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和结合点。在创建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必须按照“三位一体”即政策、资金、技术加机制的要求,实现“五个转变”。第一,在服务对象上,由原来的一家一户为主转为以科技示范户和承包经营户为主,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第二,在服务内容上,由原来单纯推广农业生产技术转为生产、加工、流通一起抓。第三,在服务目标上,由原有的追求产量最大化转为追求效益最大化,通过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第四,在服务方式上,由原来的以印发技术资料,开展经营服务为主转为搞技术承包、办示范样板、抓技术培训。第五,在服务范围上,由原来的产前、产中服务向产后延伸。使产品销出去并获得较好利益。实现这“五个转变”是新阶段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出的新要求,是实现“科技兴农”的必然要求。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实行城乡互动、紧紧围绕长治市发展实际,结合城乡科技资源,创新和建立符合农村特点,适应农民需要的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公益、市场主导经济的新格局。其具体对策如下:

3.1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服务体系

创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平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和走农村新兴工业化道路的需要。要把农业示范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主要载体,积极加以培育和扶持,形成社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保障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建立以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的科技专家大院.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办和领办以专家为主体的科技示范园区,并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各区市要把专家大院建设纳入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各级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建设在资金上要给予重点支持,到2007年,市级以上农业示范园区都要建立科技专家大院。

(2)发展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需要,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类专业协会,为农村提供科技服务,并逐步将一些政府承担的农村科技推广职能向专业协会转移,形成外联市场和科研院所,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模式。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协会、绿色食品协会、奶业协会、肉鸡协会和果茶协会等建设,各区市要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快建立由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参与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协会,实现农村推广科技服务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步推进。

(3)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综合网站。整合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网、技术产权交易网、农村经济信息网等网络资源,形成链接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农产品交易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业示范园区以及种养大户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农村科技政策、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并及时接收来自农村生产一线的技术需求信息和相关的业务咨询,建立快捷有效、双向互动的科技支农渠道。2005年底以前要完成整合工作并实现正常运转。

(4)推广农村科技“110”服务模式。健全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110”热线,服务热线成员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资公司、龙头企业、示范园区、专业协会以及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成,为农民提前、产中和产后信息技术服务。2006年年底以前,由各级科技部门牵头,在整合现有农村科技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设立指挥中心、市级要设立总指挥中心、各区县要设立分中心、镇级要建立服务站点、形成农村科技服务“110”的网络体系。

(5)建立健全农村技术市场体系。要通过发展农村技术市场,把人才、技术、信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到新的水平。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吸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企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和乡土能人进入农村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等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多种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技术交易所。深化其功能。提供市场中介、经济、信托、咨询、科技信息等多种中介服务,培养熟悉技术贸易业务的职业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技术市场的法律实施和监督系统,加强农村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建立仲裁机构、为各类主体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3.2提高基层科技服务水平

(1)启动基层科技示范工程,引导科技资源下移。以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三农、问题解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经济发展中关键、紧迫的科技问题,选择一些适合基层实施的星火富民项目,上下联动、基层科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明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典型示范,市、县科技部门工作要向下延伸,向基层倾斜,提高对基层科技工作的覆盖面,将星火富民摆在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长期坚持不动摇,真正把科技的恩惠撒向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