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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3-29 03:59:35

序论:在您撰写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第1篇

1、加强纪检监察督查跟踪问效:在上级纪委分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各单位认真制定了2014年优化环境方案和纠风工作计划,在纪检委跟踪监督下,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勤政廉政建设和转变工作作风的精神及要求,及时呈报各类数据和招投标工作进展情况,使得廉政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2、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和监督管理程序,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各类报表规范明了,资料备案程序科学有效,极大发挥了纪检监察督查的实际作用。

3、加强纪检监察督查队伍建设:在各部门配备了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纪检监察督查员,保证了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各个环节专人职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从而不断提高了督查质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

存在的不足:

1、专业培训的力度不够:由于各部门配备的专职纪检监察督查人员对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不是十分专业,缺乏专业性管理经验和洞察事件的敏锐性,往往只是看到事情的表象问题,缺乏处置实际问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理处理事情的操作能力,要加大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力度,必须要提高纪检监察督查员的专业工作素质。这就需要上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督查员指导培训的工作力度。

2、理论培训的力度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督查员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缺乏完整的政策法规、文化知识教育。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表现出来,致使眼光短浅的人缺乏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促进了经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有些人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领导的不信任,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影响经济搞活和经济发展,认为监督会削弱领导的自,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导致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别人搞经济挣钱,我们给人家找那么多事,会不受欢迎。

提出的建议:

第2篇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反腐防变能力

(一)多渠道开展廉政教育。一是继续深化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省“十条规定”和《廉政准则》贯彻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三是以会代训方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四是对中层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五是开展领导上廉政党课方式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六是以请进来的方式请区纪委、区委党校领导、专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任务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调研文章、信息、简报,上报区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三)加强纪检报刊订阅工作。及时订阅《中国纪检监察》、《廉政瞭望》、《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刊物,扎实加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学习。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机关形象

(一)认真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机关作风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省上十条规定、市上十一条规定和区上十二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努力塑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三)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扎实抓好机关作风日常督查工作,切实治理服务窗口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

三、强化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执行力,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结合中央作风建设、反腐败新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纪律工作制度。二是制定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学习方案,强化制度机制的学习,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定期检查惩防体系制度机制的学习运用,筑牢源头防腐防线。

四、抓好重点项目工作检查,促进人社工作健康运行

(一)抓好社会保险“五险”基金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二是规范社保基金办理流程,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强化社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保基金开展检查,特别是强化医保基金管理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欺诈骗保等行为发生,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二)抓好就业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二是督促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不断纠正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等高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人事人才考试监督,确保安全运行。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人事人才考试考务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考试安全运行方面的硬件建设。三是切实抓好人事人才考试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科学布置、考务纪律培训、考试现场监督、体检政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人事人才招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加强全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每半年对局机关、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一次,确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三是10月底前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小金库”专项检查。

五、加强惩处,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就业专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案件和人事考试违规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

(二)加强案件处理保密工作。要严格办案程序,正确运用办案措施,严肃办案纪律,做到保密、安全、文明办案。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对群众反映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坚决调查、务必搞准、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处理,既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又要严肃纪律,既要对党员干部负责,又要对群众负责,更要对组织负责。

六、加强“三项建设”,打造人社纪检铁军

(一)强化学习,提升技能。按照“三项建设”要求,全局纪检干部要积极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党的建设、经济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知识,同时认真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第3篇

1.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的行为。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县委六项严禁,盯牢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加强职务消费监督,全面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3.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推动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倡导廉政文化,适时开展读书思廉等活动,提升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办事行为

6.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情况以及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7.加强对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和执法权力等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8.加强对农业行政许可、农业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和农民培训等权力运行的监督,组织对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9.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行为,深挖细查不当执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突出办案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10.严肃查办农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及时查办在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1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九届二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实现卫生又好又快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为雨花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学习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充分发挥雨花卫生网络、短信平台的作用,开展好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创建2个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区中医院、区妇保所),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反腐倡廉意识,营造浓厚的尊廉崇廉倡廉的氛围。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2.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增强群众观念;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履行好职责;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3.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上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全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档案在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等行为坚决实施问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干部公务及社交活动报告制、公示制,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二)、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自觉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组织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卫士”评选以及创建“党员示范岗”、“行风示范岗”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基层单位落实)

5.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以方便、高效、温馨为原则,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设施,严格落实窗口文明规范五项标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全面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努力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八条纪律”、省厅“五条禁令”和市卫生局“六个不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巩固“无红包医院”、“无红包科室”创建成果。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基层单位落实)

6.落实“五服务”,切实为民办实事。自觉按照“09公关服务年”活动要求,以“五服务”为新突破,以普及健康社区为抓手,切实做好“八个方面”为群众服务项目,让人民群众感受健康与幸福。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治贿工作成果

7.建立基本药物供应新机制。社区基本药物实行零加成销售,非基本药物实行“集约式托管”和继续让利10%政策,探索和建立政府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分类遴选、按类补助、定额销售、规范运作的基本药物供应新机制。健全和完善药房托管监管软件系统,加强对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房管理、处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非基本医疗用药集中托管、医用耗材试剂托管“三合一”的集约式托管,不断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

(药房托管监管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各基层单位执行)

(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切实抓好案件的查处

8.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事件要做到及时查处,尽快反馈,对来信、来访、来电投诉都要件件有记录、有调查、有结论、有处理、有资料。接到行风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积极协调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则作为重要的案源线索,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注重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区卫生系统干部公务、社交活动报告制度》、《*区卫生系统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实施对万元以上支出费用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设备采购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对管钱、管物、财务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交流换岗,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重点加强主要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10.健全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权力阳光工程,进一步细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单轨运行,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作。全面落实院务(政务)公开,按照省厅院务公开目录和考评办法,建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执行)

11.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局卫生监督科牵头,区卫生监督所协办,各基层单位执行)

12.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上级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制约权力,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创建公平的医疗卫生环境。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卫生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担负起自己分管范围内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把各项建议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5篇

强化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围绕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抓好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节能降耗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涉企部门权力运行,减轻企业负担,严厉查处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评估,推行绩效管理,推动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二、落实廉政责任,强化党内监督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下发市经贸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评,并实行追究制度。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增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做好反腐倡廉立项分解工作,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推行党务公开。

三、加强行政监察,督促依法行政

通过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加强工商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开展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监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为闽北选出合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开展效能监察,继续实行委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管理,提高执行力。督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办事公开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四、维护合法利益,营造发展环境

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25号)监督检查;围绕“突出工业、突破工业”重大战略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工业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行业不正之风。

五、重视群众,严肃惩治腐败

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对件、案件中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抓好廉政教育,促进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公务接待。

七、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持续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持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效率、公正和廉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提升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水平。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实行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

第6篇

在做出成绩的同时,某同志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表现为时紧时松,不能坚持经常。

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实不够,从大处着眼多,从小处着手少。

三、工作中有时犯急躁病,开展工作的决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时有急于求成的思想。

四、在廉洁自律上标准不高,有与条件好、收入高的单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六、在关心干警上做的还不够。

七、与干警沟通联系少,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某同志要以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在真学真用真懂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信仰,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坚持严抓敢管,锻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管理队伍,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善打硬仗的检察队伍。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干警中调查研究,集中精力为群众为干警办实事。

四是加强思想修养,遵守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增强防腐拒变能力,真正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文明办案,确保执法办案的公平正义。

第7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整合市、镇(街道)两级监察力量和资源,通过创新协作监察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监察组织力量薄弱,业务单一,信息不畅等问题,保证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协作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监察工作区域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协作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三、区域划分

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有利工作的原则,全市12个镇、街道设立3个协作区。

第一协作区: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

第二协作区: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马桥街道;

第三协作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斜桥镇。

四、协作范围

下列工作,镇、街道监察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协作监察:

(一)市监察局统一立项镇(街道)负责实施的监察项目;

(二)镇(街道)监察组织自行立项实施的监察项目,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需要实行区域协作的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镇、街道监察室根据监察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开展区域协作的项目可向市监察局提出申请,经市监察局批准后实施。

(二)开展协作监察应当建立工作组,负责人一般由申请协作监察的镇、街道监察室主任担任,并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实施、情况报告、监察总结。

(三)工作组以申请协作监察单位的名义开展监察工作,成员除基层监察室人员外,还可聘请特邀监察员、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参加。

(四)工作组成员在开展监察工作前,应在申请协作监察单位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专门业务知识。

(五)工作组履行监察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六)工作组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七)工作组成员应当认真开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解决。

(八)监察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市监察局报送监察情况报告。

(九)工作组成员开展区域协作监察时享有《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权限,并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规定。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参加协作监察的人员由申请协作监察单位负责衔接确定,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不得借故推诿。

(二)后勤保障。开展区域协作监察所需工作经费及所需车辆,由申请协作监察单位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镇、街道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区域协作整体功能,扎实有效地开展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