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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婉雯,女,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ICU 215200,住院医师,研究方向:急救工作
【关键词】乌头碱中毒;心律失常;血液灌流
临床上川乌、草乌等有祛风除寒、温经止痛的功效,加入酒泡制后口服治疗风湿性关节痛、腰腿痛等有较好效果。但泡制或服用不当或误服可导致乌头碱中毒,引起心律失常,严重者可致死亡。我院2010年3月收治乌头碱中毒致严重心律失常1例,常规治疗无效,血液灌流效果明显,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患者男性,65岁,3月25日因自服药酒(内含生草乌及生川乌等成分)两大口,量约100ml,2小时后感四肢麻木,恶心呕吐。查体:血压92/57mmHg,心率188次/分,心律不齐,神志朦胧,心电监护提示:“室性心动过速, 室早二联律”。 入院诊断为: ①乌头碱中毒,②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入院后常规予洗胃,开放静脉通道,补液促进毒物排泄,给予可达龙、利多卡因等药物反复静脉推注抗心律失常,但效果不明显,未能转复窦性心律,并出现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予胸外心脏按压,多次施行同步电复律术效果不理想,室性心律失常反复发作持续长达30min,查血肌酸激酶,206U/L,肌酸激酶-MB,83U/L。床边心电图:室早二联律,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考虑和乌头碱中毒致心肌损害有关。为了促进毒物排泄,给予血液灌流治疗2小时。期间患者呼吸困难,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经血液灌流治疗1h后,患者心律即转为窦性自主心律,第2天患者神志转清,脱离呼吸机随后拔除气管插管,第4天治愈出院。
2 讨论
乌头碱是毛莨科乌头属草本植物的主要成分,为一种毒性剧烈的生物碱,乌头药用其块根,主根为乌头,旁根为附子,乌头性热,味辛苦,全株有毒,以根最毒,次为种子和叶,主要有毒成份为二萜类生物碱,乌头碱亲脂性强,易溶于酒精等有机溶剂,微溶于水,易从消化道、破损的皮肤吸收,其吸收和排泄均较迅速,主要在肝脏和肾脏代谢,从尿液和唾液中排出体外。乌头碱类中草药具有祛寒、散风、温经、止痛之功效,民间常用于治疗腰腿痛、跌打损伤、抗风湿及滋补温阳等,治疗剂量有强心作用,中毒原因多为煎煮炮制不当,乌头类药物浸酒饮用或服用民间医生自制含乌头碱类药物的制剂过量,乌头碱毒性极强,其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十分接近。纯乌头碱结晶成人口服0.2mg即中毒,2~4mg即致死[1]。乌头碱易溶于酒精,故生药泡酒或配酒后服用更易中毒,急性中毒致死率可达3.1%[2]。
乌头碱引起心理失常的机制复杂:1)兴奋心脏迷走神经,释放大量乙酰胆碱,降低窦房结的自律性和房室结的传导性,引起窦性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另外,乙酰胆碱作用于心房肌细胞可导致心房肌绝对和相对不应期缩短,易于折返,诱发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心房颤动。2 )心脏毒性:乌头碱对心肌有特殊的亲和力,直接作用于心脏,出现心肌的损害,导致异位节律、心肌各部分兴奋、传导和不应期不一致,复极不同步,形成室性期前收缩、室性心动过速,严重时出现心室颤动[3]。
乌头碱中毒目前缺乏有效解毒药,治疗越早越好,早期彻底洗胃,阻断毒物的吸收,控制心理失常。本例患者系乌头碱中毒引起致命性的心律失常,持续时间长且较为顽固,虽经反复多次的同步电复律,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但患者心律失常仍未能得到有效纠正,考虑和口服毒物的剂量较大和救治时机较晚有关。该例患者的抢救过程中及时使用电动洗胃治疗阻止了毒物的继续吸收,并果断地采取血液灌流治疗促进了毒物清除,积极的补液脱水治疗促进了毒物的排泄,是心律失常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措施。
血液灌流是利用碳肾中的活性炭吸附血液中的毒物,以达到血液净化目的的方法,主要用于中分子物质,小分子环状结构物质和部分血浆蛋白结合的大分子物质的清除。乌头碱二萜类生物碱,脂溶性的小分子物质分子结构中含有环状结构,所以血液灌流效果较好。血液灌流是治疗乌头碱中毒的一种有效方法[4]。
参考文献
[1]任引津,张寿林,倪为民,等.实用急性中毒全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911-912.
[2]赵初环,卢中秋,黄维佳,等. 血液净化治疗乌头碱中毒.中国内科杂志2001,40(7):502.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驻店药师,是指已取得执业药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从业药师任职资格或具有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过程中,负责处方审核、指导用药等职责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从事执业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驻店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期间必须在职在岗,认真审核处方,履行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指导消费者合理购买和使用药品、质量把关等职责。驻店药师职称证书应悬挂在店堂内显著位置,上岗时驻店药师胸前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和岗位等内容的胸卡。
第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每月月初应制定出驻店药师排班表,驻店药师上班必须签到。当班驻店药师因故不在岗时,应将标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告知牌摆放在处方药柜台醒目处;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报告药店负责人及时调整驻店药师。
第五条 驻店药师在销售药品时应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客观地告知消费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推荐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药品。对于病因不明或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延误治疗或加重病情的消费者,药师应向顾客提出就诊建议。
第六条 驻店药师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挂或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误导消费者把药品视为普通商品或将非药品按药品介绍;
(三)诱导消费者购买超过所需用的药品,给其带来用药风险;
(四)夸大药品疗效,以赢利为目的促销药品;
(五)采用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干扰、误导消费者的购药行为。
第七条 驻店药师非自身因素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如果驻店药师未及时报告,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驻店药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受聘企业发生经销假劣药品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驻店药师变更受聘企业时,应先与原任职企业解除聘用关系,待原企业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被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聘用。
药品零售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驻店药师在其它药品经营、使用企业任职或使用虚假执业资格、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仍聘为驻店药师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并申请开办或变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处罚。
第十条 驻店药师因解聘或辞职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另行聘用符合条件的驻店药师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空岗。无驻店药师期间,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擅自销售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罚。
第十一条 驻店药师采取“挂靠”、“借用”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证件等手段在药品零售企业虚假任职的,三年内不得在市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担任质量负责人、审方员职务。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城中心地带及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贸易中心,镇域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人口****户****人,宗教活动场所*处。
二、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镇政府设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等机构,共设*个办公室,即党政办、群团办、统计办、财务办、农业生产办、河长办、项目办等。镇属企事业(派驻)单位*个,分别为**********。
(二)编制使用情况:***镇核定行政编制***名,领导岗位**名,实有公务员**名,核定事业编制*名,实有*名;临聘人员*名。
三、主要做法
一是精简机构设置。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将工会、妇联、团委改革成立群团办公室;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民政、医保、养老保险、计生等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精简办事流程。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为目标,在各窗口设置办事流程指南,开通网上便民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疑问。三是提升办事效率。建立岗位互补机制,严格落实“AB岗”互补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四是强化干部管理。全面建立干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干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用机制管理干部”的量化考核模式,对表现优秀的事业编制和临聘干部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励全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五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实行“督班履职”,推动政府工作有效落实。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注重理论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为扎实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政策,努力使自己的政策水平、执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与新形势下繁重的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相适应。2013年,我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充分利用间周五下午进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系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系列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十召开以来,本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从强学习、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出发,通过学报告原文、学相关文件、记学习笔记、看专题报道、谈联系实际、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对十精神全方位进行宣传,大力度贯彻落实,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活用”,真正用十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与全体党员干部一道,切实加强了对中央和省、市配套政策和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思想素养,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改进了工作作风,端正了生活作风,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与参保群众沟通的渠道,坚持阳光医保,着力构建起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效能建设,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
2013年,与班子成员一道,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手,坚持以参保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打基础、带队伍,建制度、强管理,保稳定、促发展,创新招、构和谐”的工作目标,切实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破难攻坚上来。一是切实配合局长加强了我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从政行为,精心打造起一支党性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职工队伍,营造起勤政务实、严谨活泼、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党的建设工作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二是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党员受教育、干部受监督、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了全局服务窗口的行风政风建设;同时,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始终坚持把“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作为发展医疗保险事业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医疗保险服务政策,竭诚提供社会服务。三是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旅游集散中心片区项目建设,团结带领局拆迁工作组,做好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旅游集散中心6户拆迁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议事决策的透明度不断增强
为把我局支部建设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我坚持以完善各项民主决策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了支部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围绕党心、服务政心、联结民心”的意识。今年来,我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支部成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自觉将自身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严格遵守支部会议,中心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思想观念、服务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二是修订并完善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能改善我局职工工作行为、工作作风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做到以身作则不讲特殊,敢动真碰硬,在基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程序办事,照章办事,自省自警,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了办公用品采购、来客接待和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杜绝了奢侈浪费之风,做到了厉行节俭。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中心以社区居民健康为己任,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深化内涵建设,强化质量管理,初步达到了环境优美、流程科学、服务优良、质量可信的目标。中心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社区实践基地。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老干部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2013年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以人为本,完善硬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
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为导向,不断完善硬件建设,科学合理布局,优化服务流程。开设的社区慢病小屋,以慢性病管理为内容,充分利用医防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慢病管理新模式;建立了“一门式”老年健康体检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标准化计划免疫和儿童保健中心、社区康复及体测中心、家庭医生工作室等,做到了医疗预防分区管理、科室设置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环境温馨舒适、流程便捷科学,服务对象的就医舒适感明显增强。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改善居民就医体验为出发点,2010年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门诊“先诊疗后收费”新举措,有效缩短了居民看病等候的时间,每次门诊时间平均为30 min。2012年国家医改办领导视察中心时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网、解放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同时,建立了门诊抢救呼叫一体化系统,使急救绿色通道更通畅、更及时,社区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2 人才培养,科教研同步,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将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相结合,使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中心现有正高职称医生1人,副高20人,中级职称70人,注册全科医师41人,上海市优秀中青年培养对象1名,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专家1名,徐汇区学科带头人2名,区中医人才培养对象2名,区青年人才培养对象4名;社区人才高地逐渐形成。
以学科为平台,以项目为抓手,以教学为纽带,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中心现有市级及国家课题5项,区级课题9项,三年来共34篇。荣获徐汇区光启特别奖1名、光启全科、科教、公卫、护理奖共5名,光启医疗提名奖2名、护理提名奖1名。完成医学带教1 934人,拥有复旦大学医学院社区优秀带教老师4人。2012年《温针透刺治疗老年性膝骨关节炎的临床研究及推广应用》获上海市医学(社区)科技奖。
3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工作
2011年中心在全市率先试点社区全人群覆盖家庭医生制工作,建立了家庭医生选拔及准入制度,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规范诊疗流程、完善考核制度,推行“谁签约、谁服务、谁负责、谁得利”的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家庭医生团队相互支持、中心专科技术支持、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及社会支持”4个层面的家庭医生协作平台;与复旦大学联手,开展签约家庭健康评估和分层分类管理,给予个性化的健康指导。两年来,社区居民签约率达61%,签约家庭基本医疗利用率为60%,居民知晓率为100%,家庭医生满意率为98%。
优质便捷的服务赢得了社区居民的交口称赞,江南家庭医生团队荣获徐汇区工人先锋号、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家庭医生朱兰荣获第五届“上海市医务青年管理十杰”提名奖、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生提名奖、上海市“第十四届银蛇奖”提名奖、感动徐汇道德模范、入围2013感动上海十大人物及上海市十佳家庭医生。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等数十家新闻媒体对中心家庭医生工作予以了报道。
4 上下联动,无缝服务,打造社区康复体系
作为上海市康复工作试点单位,中心整合资源,改造硬件,目前康复科总面积达800 m2,分设物理因子治疗室、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等。有屏蔽良好的高频治疗室以及康复治疗室。康复门诊每周开诊,开放10张康复床位,各种康复器材多达68种,并提供康复器材租借服务。
建立了完整的康复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康复设备操作保养规范;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医务人员参加“康复岗位培训”达100%。加强与区域内二、三级医院的合作,积极探索专科-中心-站点-家庭“四站式”康复服务,两年来上下转诊共82人次。
5 注重细节,优化服务,进一步改善居民就医体验
5.1 设置门诊主检医师工作站
门诊主检医师由经验丰富的副主任医师担任,围绕门诊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保费用、院内急救、双向转诊等服务环节,做到关口前移、专人负责,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理。两年来投诉率减少了70%,抗生素、静脉点滴等处方规范率明显提高,节约了医保资源,提高了满意度。
5.2 推行药剂科“站立式”服务
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率先推出“站立式”服务,“把三关五告知”,开设“药物咨询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药品咨询与解疑,深受社区居民欢迎,多次被评为市、区优质服务窗口,上视新闻访等媒体先后进行了专题报道。
5.3 创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一门式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整合预防、分诊、咨询、转诊、服务投诉、取报告、测血压、查询等服务功能,做到“四主动、四规范、四追求”。即主动询问、主动介绍、主动答疑、主动搀扶;规范接待、规范语言、规范流程、规范服务;追求用心、追求便捷、追求有效、追求满意。每月提供各类服务达3万余人次,满意率达98%以上,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居民看病等候、反复排队不方便等问题。
5.4 推行社区褥疮“中心—站点—家庭”三站式链式服务
中心全科病区针对社区患者的特点,自行摸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褥疮治疗方法,并将服务延伸到站点,延伸到患者家中,建立褥疮治疗咨询热线和出院回访制度,近3年共护理褥疮患者968人次,病区获得上海市五一巾帼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6 院务公开,文化先行,进一步构建和谐单位
以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院务公开。中心率先实施职代表履职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中心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升职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在2011年上海市财政预算草案中,129个部门共需财政拨款约760亿元。最大的一笔预算支出来自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这个上海医改的核心部门、负责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投资、管理和运营的政府责任主体,2011年预算支出合计需要235亿。
从2002年初最早的上海申康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计算,作为公立医院改革16个国家级试点城市之一的上海,新一轮医改进程已经步入第十个年头。虽然在理顺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实现出资人角色转换和探索“管办分离”模式、实现资源科学配置等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但在市场化和引入社会资本等方面依然面临较大的突破阻力。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依然被很多人习惯称为“医疗国资委”。
出资人监管
申康的成立,是上海市在全国先行实施省一级事业单位“管办分开”的成果,上海市卫生局回归公共管理职能,申康则代表出资人履行“办医院”的职能。
成立之初,申康的角色常被误解。上海某中心城区的卫生局局长曾在开会时公开说“就是多了个‘婆婆”’。而申康副主任高解春也表示,申康中心旗下的23家市属三级医院,每年7月就要向申康提交第二年的预算,年底时在申康的带领下与市财政局进行核算,然后还要去人大答辩,“否则就拿不到钱”。
但高解春指出,申康和卫生局从一开始就有很清晰的职能分工,不能相互取代。然而,长期以来卫生局并没有完全当好“出资人代表”,什么都要管,又常常管不了,而申康的出现则填补了这个空白。
运行几年下来,公立医院渐渐明晰了其中的规则。行业准入、检查监督等还是卫生局管,剩下的事情都可以找申康。院长们发现,现在大到医院发展规划,小到后勤成本控制,很多具体的问题都能找到明确的主管者,自己主持医院更加心中有数了。
一系列相关设置保证了申康独立履职:一是上海市国资委把市属公立医院的资产委托给申康管理,二是所有财政拨款必须经由申康下拨到各医院,三是申康成立了公立医院系统的独立党委,属于科教文卫系统。
申康管公立医院,也没有了以前卫生局对“亲生儿子”的那种包庇。2010年的结算年度开始前,上海市医保局提出,对医保超支部分的分摊比例,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由原来的三七开变为四六开。
根据上海市三甲医院的医保额度估算,对超支部分的自付比例提高一成,相当于要多掏几百万元,对于一直叫嚷补偿不足的公立医院来说,这不是个小数目。这样一来公立医院的运营压力更大了,纷纷表示不满。
高解春反问:“谁叫你医院无节制地使用医保基金?给你额度为什么不遵守?”他表示,通过医保支付的约束,可以倒逼医院科学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这也正是申康对医院管理的根本目的所在。
全成本核算
与卫生局的行业管理不同,申康管医院一开始就力求专业化。他们在这方面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在公立医院推广全成本核算。
“节流”是这一改革的最直接动因。2007年开始,药品加成率收窄到15%后,当年上海23家市属三级医院首次报出了亏损。申康选了曙光医院和肺科医院先进行全成本核算的试点。
通过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医院管理层可以实时掌握成本动态,有针对性地分析各临床科室的运营情况。“原来耗材没有了就直接去库房领,现在都要科室里先核算下”,曙光医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孙荇说。
2009年开始,申康又逐步把全成本核算推广到全部市属医院,使得院长们对医院的经营情况尽在掌握。在一次行业会议上,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何梦乔一口气报出了医院运营的12项各种明细收支数据,比如2009年的折旧费为1.05亿元,其中设备折旧为7928万元。
全成本核算管理通过细分的项目来分析收支,不仅能够帮助单个医院找到成本控制点、优化资源配置,也有助于分析亏损原因,为财政补偿提供依据。
“试点的基础报告出来后,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政府增加补贴,甚至条件成熟时放开价格。”上海市卫生管理系统的人士称。
全成本核算管理还将是权威的医疗服务定价参考。按照国际成熟经验,成本核算才是最为根本的定价法。“医疗体制改革不可能在扭曲的价格补偿机制上进行”,上述人士说。
试水社会资本
高解春有个一以贯之的观点:管办分开是多元办医的前提要求,多元办医是管办分开的必然趋势。这是他对申康职能定位的深刻解读。事实上,把市属公立医院资产全部纳入麾下的申康,对公立医院的对外投资乃至资本运作,一直有着积极的考虑。
2009年7月,申康旗下的老牌三甲医院仁济医院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学管理公司开始接触,希望后者参股仁济医院位于浦西的分院。由于霍普金斯集团的惯例是输出管理,但不投入资本,锐意改革的仁济医院院长范关荣甚至提出,由仁济医院和国内的医院投资公司商谈,由他们出资本,美国方面输出管理,“可以让社会资本占大头”。
产权改革并非此次新医改的主攻方向,对于引进社会资本办医,虽然医改方案和随后的有关文件中予以鼓励,但实际操作层面却一直缺乏可资依据的文件。仁济医院的设想如果能够实现,就将成为三级医院股份制改造的“吃螃蟹者”。
对此申康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他们的意见是“找一家有国际品牌的医院集团”。高解春对记者表示,他认为最理想的合作模式就是公医的技术、民间的资本、外国的管理三结合。
出于审慎的考虑,仁济医院的引资方案尚未获得上海市高层的批复。但是范关荣认为,医改中引入市场化机制是个大趋势,可以适当考虑以高端医疗的收入来补偿基本医疗。
2010年底公布的上海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这种思路已经有所体现:上海将剥离公立医院的特需病房,把公立医院的床位资源还给公众。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进程
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指导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今年适逢机构改革之年,为建立健全我区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调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区、镇街(开发区)、驻区卫生监督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职责。通过完善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执法制度,明晰执法人员工作职责,执法人员责任心得以不断增强。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对各镇街、开发区分管领导、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卫计办主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医疗机构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医。2019年,我委共召开依法执业培训班4次,累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
二、下移执法重心,强化网底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要求,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基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全区设立10家卫生监督协管站,由各镇、街、开发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截止2019年,全区共有55人取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证,人员向一线执法力量充实,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镇(街道)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由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业务上受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的指导,负责统筹做好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管理、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村(居)卫计员兼任村(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负责做好辖区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健全完善覆盖卫生健康领域内各项执法活动及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加大对执法全程的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范执法随意、权力滥用的现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四、规范权力运行,细化完善权责清单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无证行医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无证行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管人。二是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区编办工作安排,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接收机构改革划进的民政、应急管理局相关职能24项,划出医保事项2项交于区医保局管理,权责清单事项由42项调整为64项,明确了监管任务、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等,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强化责任履职。三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经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120条。
五、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强化医疗市场监管,2019年联合驻区卫生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次,检查医疗机构246家,行政处罚15件,查处无证行医7家。结合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对辖区11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专项督导,单独开展对辖区随机抽取5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督导中发现有非法行医人员,转驻区卫生监督机构立案处理后现已进入结案程序。
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履职到位
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危害大的职业病危害、医疗安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等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体系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卫生执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制与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纠风等其它专项工作结合程度还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