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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非常欢迎市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2013年以来,______区在市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提升年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强化薄弱环节整治,狠抓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先后制定下发了《____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成员单位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____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监管部门细化监管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监管标准,从场所卫生标准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制定相对可行性较强的监管细则,做到日常监管有标准、有依据,全面确保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开展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为全面消除我区食品安全隐患,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月6日——1月25日)。通过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分区域、分品种、分部位、分领域”的摸查方式,及时摸清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所在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此次共排查我区种植养殖环节562个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63个单位,食品流通环节397个单位,餐饮消费环节325个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3个单位,消除了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夯实了我区食品安全良好环境的基础。
2、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年货市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集中检查,并把重点放在消费量大、百姓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上。活动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营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索证索票、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进行一系列细致的检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辆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65户次、学校食堂20户次、食品经营户210余户次,对发现问题的12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切实保障了我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3、开展了火锅底料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消费者饮食习惯,我区组织食药局对辖区8家火锅店及经营牛羊肉汤餐馆的牛羊肉汤配料食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先后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执法人员60人次,未发现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开展了不合格食品清查活动。组织质检、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开展了不合格食品清查活动,此次清查主要对象是腐竹、调味品、酱腌、果脯类等食品,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40户次,快速抽检180批次,抽检样品8批次,下架假冒、过期食品3斤。
5、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对辖区20家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是“三档两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场所布局上要求实行分间操作,确保了学生饮食安全。
开展了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工商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对我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419户次,提交食品安全承诺书205份,开展行政指导183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18户,开展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415份,立案32起,罚没金额0.37万元。
三、严厉查处一批食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一是关停辖区一家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腐竹厂,当场拘留当事人3人,目前正在进行实地取证。二是取缔许衡广场一家无证经营的蛋糕房。通过严厉查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有效地震慑了我区食品犯罪行为。
四、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
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消费知识宣传、真假食品辨别实物讲解、3·15应急事故处理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营造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人人为食品安全作贡献”的浓厚社会氛围。
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未实现“全覆盖”。从监管空间上看,农村内的红白宴请、家庭式饭店、偏僻的小商店等,存在监管盲区。另一方面是监管时间上未能“全覆盖”,特别是早餐店和夜市摊的监管工作。
2、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在对我区食品 药品经营单位(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上,还未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稽查队;而负责监管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监局城西分局,工作人员只有2人。从而制约了我区食品相关环节的监管强度。二是各办事处以及村内食品安全协管员未能全面履行职责,主要因为没有相对完善的考评机制和奖惩措施。
3、计划协调方面还欠周全。一是监管计划方面,各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计划可行性欠佳,甚至形同虚设。二是监管标准不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无标准或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下步工作打算:
1、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集中清理整改活动。本月开始,以办事处为单位,采取逐个单位过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增加对辖区各个环节、各类食品的抽检批次,拟定每月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抽检各不少于1次(3-5个品种),切实构筑我区食品安全屏障。
3、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相关产品的购进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严格食品各领域许可制度和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行为,确保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合法有效。
4、搞好重点行政指导。把指导的重点放在出过问题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容易出问题的食品企业(小作坊),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办事处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样品抽检的频次,做到薄弱环节不薄弱。
监管职责分工情况的汇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 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 ,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强势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视察组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市食品安全工作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支持下,**市坚持“分段管理、协同配合”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紧紧围绕“关注食品安全、关心群众健康”主题,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职能,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理念,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整治行动,确保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7年,我市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
**市共有农资经销店235家、奶站68家、养殖户74家,农业示范区4个、定点屠宰场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47个,其中,蔬菜42个,水产品5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78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1家,面粉生产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单位846家,其中,大中型食品流通单位35家,食品流通小摊贩19家,其他流通业主792家。餐饮单位810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21家,中小型餐饮单位789家。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市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年初,市政府与25个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各镇、各部门也相应地与各村、居委会和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食品安全有部署、有重点、有落实和有成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4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参与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全市各行业食品安全整治情况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部门也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查本部门各科室工作进展,形成了“政府监督部门、部门监督责任人、责任人监督企业”格局。
(二)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先行。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组织技术人员对食品执法人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信息员、协管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重点对9家大型宾馆700名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2010年,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32期,培训人员2900余人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宣传。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以播发新闻片和专题片的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广覆盖的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力求覆盖到各行各业和各家各户。同时,定期通告全市食品市场动态、监管重点和预防措施,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在“3.15”、“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5.5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0多块,在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份,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整治,强化综合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健全监管组织,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配置农药残留检测仪,每天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当天公布检测结果,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对禁用、限用和高毒农药实行挂牌销售和台帐制度,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的销售行为;对全市40个兽药经营店、44个饲料经销店、56个规模养殖园区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兽药、饲料及原料奶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无公害产品认定,大面积推广无公害种植、养殖示范区,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7万亩,设立4个2.5万亩的无公害设施农业示范区,创建1个3.2万亩的有机水稻示范区和1个1.7万亩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开展动物防疫,组织55名技术人员和95名村级防疫员对全市畜禽进行拉网式免疫和消毒,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免疫密度均达到100%;严把畜禽检疫关,在3个屠宰场派驻检疫员8人,坚持24小时在岗,严格宰前、宰后检疫检验程序,不断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和出证行为,同时,无害化处理检疫不合格肉品,确保上市肉品检验检疫率达到100%;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22个挤收奶站的《卫生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健康证》等证件的办理情况、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定《**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拉网式检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纠正加工条件不合格、卫生状况差、原辅料进货不索证索票、不按照规定登记台帐等行为,责令36家存在问题的小作坊限期改造,取缔5家改造后仍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开展月饼生产加工专项检查,督促月饼生产企业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剂量,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开展食品抽样检验,3家酱醋厂7个产品合格率100%,11家大米面粉企业12个产品批次合格率100%,7家面包蛋糕企业9个产品合格率89%,葡萄酒3个产品合格率100%,4家挂面糖果企业6个产品全部合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邵刚镇建国精米加工厂等3家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并封存现场所有产品。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推行四项制度,在全市农村食品流通企业全面推行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信用类别公示制四项制度,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的质量周期特点和群体消费特点,重点整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群众申诉举报多的产品品种,依法打击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食品来源不明、无“三期”标识、无厂名厂址、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的食品坚决予以下架;推行信息监管,在全市食品超市、大型商场、批发部设立基础信息采集点16家、特殊信息采集点7处,安装使用“诚信通”终端509部,系统数据库录入食品身份信息6万余条、认证许可信息20多万条、进货信息30多万条,特殊信息采集点补录送货食品信息4120条,接收消费者查询信息10万余条,实现了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诚信通”全覆盖;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在市场、超市、食品店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严肃查处未取得清真经营资格擅自悬挂清真食品招牌、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等行为。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坚持“一个标准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规范全市餐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量化整治标准,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整治农村餐厅后厨加工场所,严把餐饮业经营许可、健康体检、上岗培训准入关,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设施、卫生制度、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原料进货台帐登记等情况;整治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加强集体食堂卫生监督与指导,及时帮助学校和施工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整治“农家乐”,对“农家乐”的设备配备、办证情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消毒餐具,利用清晨就餐高峰期,集中治理餐厅重复使用餐具、假冒消毒餐具、餐饮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对22家餐馆809个非消毒餐具予以查封并现场监督整改,同时,定期抽检餐厅餐具消毒情况并公布抽检结果。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坚持实行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验收制度,坚决做到“条件不低、标准不降”和“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发放一家”。目前,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06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5%。
(四)突出重点,强势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发放食品添加剂目录,将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今年以来,共检测各类食品124种全部合格。二是开展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派卫生监督员对考点周边餐饮单位巡回监督,全程监控考生饮食情况,严防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与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网络监管,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四是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制作下发了《食用胡麻油经营情况统计表》,全面调查全市所有粮油销售点、食用油小作坊,对全市经销食用油的67家经营户、14家小作坊的32个品种食用油进行检查,并对本地生产的食用油进行抽样送检。五是开展泡打粉专项整治。依法处置**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剑石牌”和“桂花牌”泡打粉,封存现场7.65公斤产品。六是开展夏季饮料专项整治。重点对饮料、桶装水、冷冻饮品、酒、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熟食、凉菜等产品进行整治,坚决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饮料的不法行为。七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特点,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135人次,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小商店、小餐馆以及熟肉食品、散装食品、膨化食品,严格检查经营户进货渠道、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小餐厅、小作坊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及集贸市场销售的牛、羊、猪肉及家禽的检验检疫情况,共检查各类业主7369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9起,销毁不合格食品3451公斤,限期整改268家。八是开展问题奶制品专项整治。按照“五个100%”的要求,集中彻查三聚氰胺问题奶制品。即清查所有生鲜乳收购、生产运输企业;清查所有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清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食品流通环节;清查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清查所有化工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积极稳妥处置和丰乳业公司20袋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及时销毁问题奶粉,控制问题奶粉扩散并摧毁问题奶粉销售渠道,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九是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校园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格主体资格,把好准入关。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实行网格化监管,逐户排查,取缔无许可证书、无准入证书的经营户;对经营者加强宣传,严格要求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人员健康证明、餐具消毒等制度,明确经营范围,促进其守法经营。在此次专项整顿中,共检查校园周边区域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 47 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同学们学习如何识别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增强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借用社会力量,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市工商局、食品药监局在部分学校聘请教职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巡视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或无照经营,立即投诉举报,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在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好转。但是,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
一是部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重效益、轻质量,质量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至使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是配套法规滞后问题仍然突出,保健食品监管法规至今没有出台,造成监管没有依据,出现监管真空,只能参照《食品安全法》摸索监管。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各位领导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把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主要责任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市各部门特别是各镇负责人食品安全认识,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食品安全无小事观念,从思想上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使其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准确掌握全市食品卫生行业详细情况,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监管措施,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层层落实。抓紧制订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和阶段性目标。下决心查处典型案件,特别是影响全市发展稳定的食品卫生大案要案,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三是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市食品生产和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末位淘汰,严格市场准入,并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制度、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动态管理体系,激发食品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查处非食品原料生产和滥用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失效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无证经营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净化全市食品市场。
门店质检员根据重点工作的项目,有效针对卖场重点区域的加大检查力度,每日对进行检查,适时进行抽查等工作,全方面的对涉及到责任人管理区域等进行工作交流,对出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现场进行培训。
月26日至28日,还专门针对生鲜员工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以达到生鲜员工对食品安全的学以致用,从而对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有一次深入的了解和学习,有力保障学习的成果,为生鲜员工从事食品加工生产工作做到健康、卫生、安全,为使顾客买到放心食品具有积极意义。
还专门制定培训计划,联系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对门店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学习内容,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在月日安排进行的供应商沟通会当中分别由分管物价质检员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分管店食品类、生鲜区主管、滨湖店食品类、生鲜区主管分别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通报,介绍各类别相关销售指标及情况,制定既定目标,结合市场需求的实际与与会供应商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鄂黄分公司总经理熊海云作工作总结,要求门店各实属实体加强供应商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则执行力度,注重各项环节和工作流程的高效快速的长效机制的形成,树立各方坚实信心,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
会后,向各参会供应商下发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各供应商签署责任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约束其不规范经营的行为,最大力度的保证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
1、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监测食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与肉制品、酒类、乳与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蛋与蛋制品、饮料、桶装水等8大类。
2、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3、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对所有食源性疾病暴发进行调查处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本年度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共计监测8大类53份样品,风险监测指标16项,检测参数157个。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1301人次,所有体检人员采集肛拭进行肠道致病菌监测,检测指标2项,检测参数2602个。
3、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置1起。
三、监测结果
1、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2014年度53份风险监测样品中经我中心检测,2份桶装水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GB1928-2003),其余所检样品所检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2、食源性疾病监测:2014年度1301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预防性健康体检时均未检出肠道致病菌。
3、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2014年度开展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置一起,事件波及3人,无死亡病例,经我中心采集呕吐物、药酒、啤酒等样品送上级部门检测,均未检出可疑因素,该事件定义为不明原因化学性中毒事件。
四、监测结果分析与建议
食品中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53份样品经检测合格率为96.23%,不合格样品均为桶装饮用水。桶装饮用水监测5件,其中2件菌落总数超出国家标准,合格率为60.0%。
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可能造成饮用人群出现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特别是老人、小孩及其他抵抗力低下人群更易引发多种疾病。造成桶装水菌落总数超标的因素主要考虑过滤系统处理工艺问题,罐装环节及密封等情况。
2014年食品风险监测样品我中心仅接收1批次53份样品,监测频次低,样本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我县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不能对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警。根据检测结果,我中心也难以提供有可行性的指导性意见。
肠道致病菌检测按照我中心现有的仪器设备及检验方法,检测结果需要5天时间;部分食源性疾病的检测我中心没有能力开展,只能送上级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时间相对延长,对食源性疾病的救治指导意义不强。
通过检测样品发现,我中心检测的4份乳与乳制品样品均在学校食堂或学校超市内采样,其中1份为学生奶,其他均为含乳饮料,含乳饮料营养成分远低于牛奶,普通人群对乳与乳制品的区别鉴别能力较,不能有效鉴别。监管部门应高度警惕部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用含乳饮料替代学生奶的可能。
针对我县目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我中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为了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健康,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了解我县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物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扩大监测样品种类,增加监测频次,才能相对真实地反映我县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
2、相关部门应加食品风险监测资金投入,提升我中心实验室监测检验能力。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工商、技监、经贸、农业以及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宣传工作。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一方面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宣传到消费大众,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领导:
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我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从今年初,以深入实施“食品准入工程”为基础,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对食品质量的全方位、动态、立体监管体系,实现了食品质量监管从“以打为主”到“以防为主”的转变,为食品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的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到明显成效。
一、整治治措施
我局在食品整治过程中,制定了六项措施:即依托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变,狠抓三个重点,构筑四道防线,建立五个制度,落实六查六看,确保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成绩。
依托一个中心,即依托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全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高效运行12315监管平台。原创:实现两个转变,就是实现过去“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现在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战略的转变,其次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改变过去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初步形成了“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的监管机制。狠抓三个整治重点,就是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打击行为。构筑四道防线,即严把食品准入关,抽样检查关,不合格食品退市关,食品备关。建立五个约束制度,即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商品索证制度,签订责任书,不良行为警示制度。落实六查六看,就是完全落实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六查六看。
二、加强12315网络建设
我局于5月初开通了全市首家12315申诉举报网站,是我局建设数字型工商的又一举措,消费者在网站上可以浏览维权信息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晓我县知名企业的有关情况,也可在网站上进行申诉、举报,网站设立食品备案查询和曝光台,对销假售的单位进行曝光,网站的开通,为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途径。
三、积极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按照省、市局部署,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为突破口,探索农村消费维权途径,依托村镇组织,在农村大多数行政村和较大规模的市场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配备联络员,大力普及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完善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申诉举报难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县300个行政村中已有225个村设立了12315联络站,培训了240名村级联络员,我县设立12315联络站和联络员的的村已达到全县行政村的75%,达到了省局制定的年内60已达到省局制定的60%的村庄设立12315申诉举报服务站或联络点的要求。我们还根据农时季节和农民消费特点,适时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和小商店的检查力度,对损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积极组织力量优先立案、快速查处。我局近期在全县的各大商场、超市都安装了12315灯箱提示牌,12315提示牌的安装,即为广大消费者维权提示了维权途径,又震慑了销假售劣违法行为。
四、启动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为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共青团##县委、##县工商局近期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启动了“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我局以保护好青少年就是保护未来,促进社会进步的理念,并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了青少年维权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活动以查处侵犯青少年消费权益,整治中小学校园环境为重点,活动期间,共查获劣质小食品47公斤,使校园环境得到了净化。
五、注重舆论宣传,扩大整治效果
我局密切与新闻媒体联系,重视食品安全的舆论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食品整治成果,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月10日##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局共抽调25名业务骨干,共出动食品安全宣传车21台次,上街进行宣传,在宣传期间,我局制作大型食品安全宣传图版6个,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切实坚强正面宣传和消费引导,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扩大整治成效,树立了执法权威。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绩显著
在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我局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整治的重点、方法、步骤和整治的具体要求,利用近6个月的时间对我县的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42家,查处无照经营37户,捣毁食品制假窝点2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起,案值2.3万元,罚没金额3.1万元,没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有:原创:劣质成年奶粉133袋,婴幼儿奶粉203袋,劣质酱油57瓶,工业醋酸掺拌的食用醋127瓶,过期儿童小食品31公斤,过期肉制品27公斤(火腿、香肠等),假兰陵陈香白酒两箱,无标识的茶叶7.5公斤,要求退市商品11个品牌,为消费者索赔7200元,立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罚款14800元,使我县的食品市场得到净化。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调查研究
结合目前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我局开展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和教育,要求全局每个工作人员不断掌握履行职责需要的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努力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勤政、作风优良。今年我局共举办法规培训两次,派专人到省局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一次,每月还定期召开廉洁自律生活会。此外,为了完成省、市局下达的辖区内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我局共对我县7个乡镇56个行政村的食品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完成调查报告两篇,为制定我局食品监管措施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八、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日常的食品监管过程中,发现仍存在着食品的源头尚未得到有效整治,食品经销者自律行为较差,进货渠道不正规,食品经营场所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我局将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强合作,理顺职能。
九、下一步食品监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