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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方案范文

时间:2022-08-05 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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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方案

第1篇

为切实做好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根据《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标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新闻媒体和东湖区政务信息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道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公布整改措施,表明开门评议、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搞好整改的诚意和决心,推进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2篇

一、自查对象: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联、区保险办、国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自查时间跨度:2006年至2012年。

三、自查资金范围

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共十二类十八项资金,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等五类九项保险基金。

2、社会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四类六项社会救助资金。

3、社会福利资金:儿童福利资金、老人福利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等三类社会福利资金。

四、自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政策和规定是否一致等。

2、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面。一是市、区(市)两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是否完整,有无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隐瞒欠费、选择性参保,不完全参保等减少缴费的问题;有无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较低影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等问题。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做实;新农保是否存在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计入个人账户、用个人账户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造成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四是社保业务经办中有无参保人已参保缴费但个人账户未建立、有无个人账户利息计算错误和金额记录不准确、有无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错误、有无保费收入不入账、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等问题。

3、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有无因为财政保障能力弱,基金结余出现赤字。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技术核定、征缴计划制定、保费征收、稽核和催收等各项工作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分工,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三是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多头开户及违规开户等问题。四是是否按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无社会保险预算赤字,有无以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缺口等问题。五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分配中,有无民政部门申报不实套取资金,财政部门分配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人为调节分配或平均分配等问题,特别是临时调整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及效益方面。一是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有无用于购买股票、投资房地产、违规出借、委托理财、办企业等违规投资运营问题。三是社会保障资金有无未及时足额发放、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等问题。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保值增值运营,有无利息损失。五是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专项财政资金有无年末大量结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六是是否按规定对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是否按规定进行帮扶救助。

5、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中,是否存在系统割裂、重复建设及数据分散等问题。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统计数据、联网指标数据间是否存在差异。社保数据是否实现了与有关外部数据共享,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健全完善。

五、整改建议

1、对与国家和上级业务机关要求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要尽快修改完善,需要废止的要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要尽快制定,确保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要求相一致。

2、对社保资金筹集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完整的要按规定予以收缴;对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的要尽快纳入范围;对未按规定做实个人账户的要尽快做实;对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的要尽快清退。

3、对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基金结余中出现的赤字要尽快进行弥补或在2012年的预算中作出安排;违规开设和管理的银行账户要立即清理;对套取或违规分配的资金要予以追回。

4、对社保资金使用及效益中存在的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要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的要尽快上缴,挤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的要坚决清理收回;对应发放而未发放的要尽快发放;对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的要尽快追回;专项财政资金年末结余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要尽快完善相关系统,确保系统的安全有效。

六、工作安排

1、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全面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整改。

2、对短期内无法整改或因为客观原因整改不了的问题,要逐项列出,说明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建议和措施,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对照“五治”和“十不准”的要求,查摆办公室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通过自我剖析、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虚心诚恳查找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分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着重在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1、是否存在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问题,是否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名目的宴请活动。

2、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等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等问题。

4、是否存在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便利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问题。

6、是否存在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问题。

7、是否存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发动宣传(3月20日前)

再次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庐作风整治办字号文件精神和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段工作会精神,对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

2.查找问题(3月15日—4月30日)

通过恳请领导点评、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深刻剖析我办在作风建设、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不足形成的根源。

3.整改落实(5月1日—5月20日)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1、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从而带动办公室全体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不能有意掩盖,在处理过程中不能避重就轻。

第4篇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南民〔年〕75号)和县监察局《关于在全县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光政监〔年〕1号)要求,精神及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定于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局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自查自纠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基本内容

局机关各股(室)依照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本股室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含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项有:

1、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2、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

3、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4、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5、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

6、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二)自点

1、婚姻、收养关系确认;

2、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管理审批及监督检查;

3、救灾救济款物分配;

4、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报批和资金分配;

5、社会救助资格的认定及救助金的发放;

6、优抚安置对象的审查及抚恤金发放。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各股室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制定的各类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办理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事项(可参照《省民政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资料汇编》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汇编》)逐一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形成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二)各股室依据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再次梳理确认,主要明确行政职权目录及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无遗漏、权力运行流程图各环节是否程序合法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合理可操作,梳理结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业务股室没有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的,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图报分管领导同意,上述两项任务于6月30日前完成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光泽民政网站上公布。

(三)各股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落实情况、是否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高效便民、是否廉洁自律,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和驻局监察室。

(四)各股室认真整理档案卷宗材料,做到目录清楚、要件齐全、内容规范、页码明晰,于7月20日前完成,存留各股室待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局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自查自纠的认识,落实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5篇

为切实搞好*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根据《*年崇仁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深入查找办公室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纠建交举,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今年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致分为三个具体阶段:

1、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阶段(7月1日至31日)。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各自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认真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参加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主办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利用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办公室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认真查找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结果于7月25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办。

2、梳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至31日)。

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整改的重点,办公室主要是对*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年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相同、类似的意见、建议要合并、归类,便于整改。要及早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时限、措施要求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立即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群众不了解情况所致属于政府层面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要用恰当的方式向意见人或转达意见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属于反映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落实。对评议活动期间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方案中必须提出明确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要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解决问题不放过。

3、建章立制、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30日)。

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通过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归类整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和完善管理。二是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后续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发现遗留问题及时补课纠正。三是搞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

建章立制工作也要制定方案,实行责任制。要明确需要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时间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早筹划、早作准备。

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要认真仔细,逐个检查。既要看是否前一阶段整改存在死角,又要看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死灰复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既要全面客观,也要重点突出,并力求做到内容精练,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工作全貌,工作数字要真实准确,要反映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特点、亮点;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注意不能把尚在整改的问题视为已整改到位。

办公室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加强指导督查。自查自纠阶段,是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做好本阶段的工作,关系重大。各科(室)、局(办)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

一、自查对象: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联、区保险办、国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自查时间跨度:年至年。

三、自查资金范围

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共十二类十八项资金,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等五类九项保险基金。

2、社会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四类六项社会救助资金。

3、社会福利资金:儿童福利资金、老人福利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等三类社会福利资金。

四、自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政策和规定是否一致等。

2、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面。

一是市、区(市)两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是否完整,有无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隐瞒欠费、选择性参保,不完全参保等减少缴费的问题;有无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较低影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等问题。

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做实;新农保是否存在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计入个人账户、用个人账户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造成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

四是社保业务经办中有无参保人已参保缴费但个人账户未建立、有无个人账户利息计算错误和金额记录不准确、有无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错误、有无保费收入不入账、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等问题。

3、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有无因为财政保障能力弱,基金结余出现赤字。

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技术核定、征缴计划制定、保费征收、稽核和催收等各项工作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分工,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是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多头开户及违规开户等问题。

四是是否按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无社会保险预算赤字,有无以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缺口等问题。

五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分配中,有无民政部门申报不实套取资金,财政部门分配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人为调节分配或平均分配等问题,特别是临时调整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及效益方面。

一是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有无用于购买股票、投资房地产、违规出借、委托理财、办企业等违规投资运营问题。

三是社会保障资金有无未及时足额发放、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等问题。

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保值增值运营,有无利息损失。

五是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专项财政资金有无年末大量结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六是是否按规定对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是否按规定进行帮扶救助。

5、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中,是否存在系统割裂、重复建设及数据分散等问题。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统计数据、联网指标数据间是否存在差异。社保数据是否实现了与有关外部数据共享,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健全完善。

五、整改建议

1、对与国家和上级业务机关要求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要尽快修改完善,需要废止的要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要尽快制定,确保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要求相一致。

2、对社保资金筹集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完整的要按规定予以收缴;对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的要尽快纳入范围;对未按规定做实个人账户的要尽快做实;对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的要尽快清退。

3、对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基金结余中出现的赤字要尽快进行弥补或在年的预算中作出安排;违规开设和管理的银行账户要立即清理;对套取或违规分配的资金要予以追回。

4、对社保资金使用及效益中存在的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要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的要尽快上缴,挤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的要坚决清理收回;对应发放而未发放的要尽快发放;对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的要尽快追回;专项财政资金年末结余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要尽快完善相关系统,确保系统的安全有效。

六、工作安排

1、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全面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整改。

2、对短期内无法整改或因为客观原因整改不了的问题,要逐项列出,说明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建议和措施,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第7篇

一、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一)部分村扶贫产业效益不高,带贫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按照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布局,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做好我镇扶贫产业发展。组织各村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学习考察,借鉴产业发展先进经验,拓展发展思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保底分红等方式,带动帮扶对象持续增收。

(二)部分边缘户仍存在致贫风险,需加大监控。

整改措施:持续加强脱贫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产生活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监测,跟踪收入变化和“一超六有”巩固情况,定期入户了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及时补短;结合日常走访,对发现因病、因残、因灾、因肺炎疫情影响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体及时反馈,重点关注,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关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一)少量社道未完全硬化。

整改措施:继续加大各村社道路、农业产业路建设,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推动各村村道、社道硬化全覆盖。

(二)2019年全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302户),后续扶持任务较繁重。

整改措施: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完善各聚居点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搬迁户居住条件,提高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盘活搬迁后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强化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让每个有劳动力家庭有一项产业或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部分贫困户仍然受传统观念影响,扶志扶智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德治法治自治并举,持续开展自立自强、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采用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低收入人口广泛参与安全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打算

(一)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各村支部、委员会和镇级有关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出现的问题,召开问题摸排专题会,举一反三,按照“不回避、不隐瞒、不打折”的原则,全面查找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