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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西湖区是**市中心老城区,所辖面积34.8平方公里,常住人员44万,管辖1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设13个行政村、101个社区居委会。区国家保密局属区委办内设机构,共有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4名,每年工作经费2万元左右。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以《保密法》为核心的保密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保密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为了开展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工作需要的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人动情况及时调整区保密委员会成员,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仅20**年,区委常委会就先后3次研究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办,20**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4次,确保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制定“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市“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西湖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西湖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不断提升。为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全区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结合“五五”普法,依托区委党校教育资源,组织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保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收看了电教片,学习了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保密知识培训班,增强人员的工作水平;积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确保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单位和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都有一份保密工作杂志。20**年全区共开展宣教活动310余人次,办橱窗板报50余块,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员、活动、载体等不断发生新的改变,使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守国家秘密的难度加大,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在观念、制度、手段等方面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区一些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一些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信息系统防护薄弱,泄密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保密意识。
二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近年来全区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多是发发传单、看看板报,内容上没有很好的贴近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形式上没有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好新式,使得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很理想。
三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已经制定下发,全区各单位的各项保密工作机制也都已经建立,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却存在一些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规划和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建议
根据当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形成“三个支持”,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保障
一是要形成网络支持。进一步充分发挥区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
二是要形成经费支持。要着眼于县区普遍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少、保密工作经费相对紧缺的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要形成领导支持。定期向区有关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二)突出“五个”重点,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二是要突出人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培训,积极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使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是要突出公务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中,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保密教育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可有组织地学习国家《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关于保密工作的录像片和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要突出保密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保密干部,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制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保密干部队伍。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五是要突出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采取不定期刊出板报、张贴保密教育挂图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抓住保密法制宣传周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抓好“两个关键”,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要抓好形成教育合力这个关键。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吸引更多人员、更多资金参与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协调安排保密教育课程,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并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二是要抓好加强业务指导这个关键。要加强对重大会议、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重大会议、活动无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积极指导区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等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积极协商、研究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防范措施,对各考场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保密检查,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加强与外事、安全等部门的合作,主动介入重大活动与会议,结合涉外招商活动、境外考察学习活动等各项重大招商、外事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行前保密教育,增强涉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做到“三个结合”,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一是要结合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要擅于结合全区性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五风”、三项创建等活动,在活动方案增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一、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观念滞后,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高
从基层干部重视程度上看,一些街道和居委会干部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作用认识不高,把精力主要用在了计划生育、居民低保、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工作上,没想也没有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群众基础上看,社区居民人员结构比较复杂,一部分群众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还不能充分认识,不理解、不支持、不参与、不配合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经费短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物质保障
从我市的社区实际来看,经费不足是当前困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因素。社区收费、财政拨款的制度不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缺少必须的经费,甚至有些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没有保障。*市148个社区的510名工作人员中有近300人是聘任的,月工资只有400元左右,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低、待遇低,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体制不完善,削弱了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
一是街道、社区的职能、地位和作用在体制上不完善,工作运转不协调。各级政府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力度还不够。目前,我市仍然有2个县区没有设置街道机构,而是由县区所在地的乡镇代行街道职能,不能对社区工作实施有效的指导。二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界定不清。有些部门兼有管理服务、执法监督、具体作业等多项职能,有些部门受利益趋动,对无效益的问题该管的不管,对有效益的问题不该管的争着管,使社区管理的具体任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社区的功能作用没能有效发挥,街道不得不直接承担和具体从事各项社区操作性事务,而弱化了对社区工作的指导。
4、队伍素质不高,影响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近几年,随着社区建设的开展,我市通过采取原居委会干部留下一部分,乡镇、街道干部下派一部分,在离退休干部、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中选聘一部分的方法组建充实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由于人员构成复杂,社区工作者的政治、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参差不齐,影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的发挥。
二、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1、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系。要建立市县两级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主要负责的三级管理体系,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社区内街道机构,专业管理机构,社会产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等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以逐步克服目前存在的街道、居委会包揽的难以摆脱的大量本不需要承担的具体事务。二是加强居委会自身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不能采取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而只能靠自身组织的凝聚力和居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居委会建设的指导,帮助选好用好居委会干部,充分发挥其在安全防范、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市、县区、街道的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社区,调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界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社区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完善法制宣传制度,利用市民广场、法制夜校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平安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社区综治、消防安全和法制宣传等同谋划,一齐抓。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等阵地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强化宣传,使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社区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群众的社区责任感、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使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坚实的群众参与基础。
3、拓宽经费筹措渠道,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财政投入一部分。市、县区政府要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增长比例逐步增加。财政投入的资金应该主要保障发放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解决其工作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社区自身创办实业自筹一部分。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创办实业增加居委会的收入。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社区文化活动、法制宣传等公用设施建设。三是社会各界帮扶一部分。在发挥政府主渠道、社区自筹的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驻区单位支持、社会赞助的多渠道的社区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宣传、综治、民政、公安、司法、交通、消防等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帮助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一、积极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做大做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基础,但要把这项工作做大、做强,光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们积极树立“大普法、大宣传”的理念,主动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工程。主要体现在:一是思路创新。虽然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务虚的,但我们把它定位于依法治区的一项实事工程,坚持以“办实事、出实效”的务实精神来做好这项工作,每年组织一些实实在在的活动,做到真抓实干,化虚为实。结合沧浪区丰富的文化底蕴,我们提出了“打造法治文化、丰富文化沧浪内涵”的口号,从而赋予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内容和生命力。二是视野变新。我们跳出部门的束缚,放大宣传视野,坚持“以我为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面出击”的工作思路。我们主动向区领导汇报,积极与各部门、各街道领导沟通,力争取得他们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紧紧抓住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群众文艺队伍,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形成了上级领导大力支持、街道部门积极配合、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如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的成功,就是有赖于领导的支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群众文艺队伍的积极参与。三是形式出新。我们坚持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上推陈出新,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在社区”演讲比赛、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吸引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变单向灌输法律知识为双向互动学法,将枯燥的普法变为快乐的普法,从而营造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立足组织建设的基石,积极构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网络
我区组建成立了以“三团二队”为骨干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即由区委和区人大领导挂帅的社区普法宣讲团、由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团、由政法干警组成的社区法律顾问团以及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队伍。通过以上网络单位及人员,协助社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基层社区民主决策,为社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帮助。在阵地建设中,我们重点围绕“五个一工程”开展工作:即每个居委会建有一处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设立一只法律服务联系箱;社区每个家庭赠送一本普法知识读本或资料;每个社区定期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区办公室于1999年联合创办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专刊—《沧浪司法》,免费发放到区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这份刊物自创刊5年来,深受社区群众的喜爱,在社区已颇具知名度,现已成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了解全区政法动态的良师益友。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法律诊所,以“专家门诊”的形式,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专家坐堂会诊,专门解答、剖析来访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如备受媒体关注的“三胞胎”的哥意外落水身亡一案,就是经法律诊所专家的指点,并为其家属提供了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补偿。诊所内还设置了多媒体电脑和法律图书室,供群众查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从而使法律诊所成为区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全区8个司法所和每个社区调委会则都设有调解室(庭),对此我们要求每一位调解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调解室(庭)既是调解处理纠纷的场所,又是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一个前沿阵地。要充分利用调解纠纷的契机,向当事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两年来,全区共调解纠纷869起,每起纠纷的调解都做到了辅之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小小调解室(庭)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坚持宣传与服务相结合的思路,努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变化,要紧扣为社区提供面对面的、近距离的法律服务这个衔接点。起始于*年初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广场活动”,就是转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深化“五网合一到社区”的又一新的尝试。该活动以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场所,每逢双月轮流巡回举行。每次活动确定一个宣传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在已举办的28次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1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600多份,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书籍2200册。活动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深受社区群众欢迎。
为进一步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和团区委等部门相继联合组织开展了“法在社区”演讲比赛、社区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形式新颖、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赢得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的共鸣。尤其是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团区委和区关工委于*年12月4日至18日联合组织举办了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区法院、检察院、综治办、法制办等部门及各街道积极参与,以“依法治区、执政为民”为主题,以文艺汇演、论坛、讲座、报告会、板报联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送法进监狱(劳教所)等各种形式,在全区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为丰富文化沧浪内涵、营造沧浪法治文化氛围、打响法治文化品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近年来,我们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常规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因需制宜。为配合人大换届选举及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在社区开展《宪法》及《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民利和参政议政意识;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疫情,及时组织开展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周活动和防治禽流感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1500余份,发放到各街道社区,供社区居民学习;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我们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并在社区进行了调查问卷活动,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心声。二是因时制宜。唱好“四季歌”:三月着重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树立文明新风;“3.15”期间联合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大型咨询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倡导诚信服务和放心消费;五月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六月结合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呼吁民众远离;助残日期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之时,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三是因人制宜。为保障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开展“家和万事兴”学法座谈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假期组织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民营企业“明礼守法、敬业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
一是建立机构,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正常开展。街道、社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开展活动,法制宣传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包括大厂街道在内的许多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比如利用通过“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和“综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使法制宣教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广大市民的首肯。
三是学会用法,市民法律知识明显增加。特别是经过“五五”和“____五”普法,广大居民群众通过“法律____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活动,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在给社区居民做的一份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有90%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也充分体现了广大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
1、重视程度不高。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建设法治型社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更加关注经济任务,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只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短时间内难以见成效,因此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变成了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2、宣传经费不够。社区在法制宣传方面虽有经费预算,但数额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很多情况下是借助其他指定活动节省或挤出的经费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能取得一些成效,但无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专职人员不足。说大厂街道辖区而言,近年来,由于区域调整,许多小的街道撒并为大的街道,相对来说,新的街道责任辖区范围广、人口多,尤其是吸毒人员、矫正对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更是数量较多,而整个街道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的专职人员却仍维持2人左右,这一状况与上级要求很不相匹配,很难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目前,社区的法制宣传员全部由分管综治的副主任兼任,这些分管副主任自身工作多,对社区普法工作无暇顾及,有的年龄较大、法律知识少,在处理运用法律条款解决矛盾和突发事件时,往往束手无策,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得力。
4、宣传手段不多。社区法制宣传至今仍停留在散发资料、设立咨询台、更新宣传栏、张贴标语横幅等传统静态形式,效果不明显,居民关注度小。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居民乐于通过动态方式从电视(如《法治在线》)、电台等节目获取法律知识。
5、重点对象不平衡。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等人员。在法制宣传实践中,只有青少年教育工作开展得较好,而领导干部任务重,公务员事务多,企业家经营忙,农民工打工散等因素,使得绝大多数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陷入盲区。
6、阵地作用不大。主要表现在许多社区宣传阵地建设有名无实,硬件投入雷声大,教育活动雨点小,导致活动阵地内的电脑设备、法律图书及其他活动项目设施长期闲置或是不对外开放,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应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提高到关系依法治国和全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纳入到各级绩效考核上来,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落实制度。第一,增加人员经费。重点解决司法所和社区宣传经费、人员配置及工资待遇等困难。宣教经费除街道按规定正常预算外,对有困难的街道上级有关部门还应给予拨付,以弥补经费不足。从根本上解决宣传员专职队伍问题。第二,构建宣传人才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街道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联络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法制宣传教育人才作用,把法制宣教活动引向深入。第三,搭建街道法制宣教大舞台。法制宣教不仅仅是司法所的事,法制宣传的内容更应贴近居民的实际,尤其是养老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安置、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更受居民关注。可在这些职能科室设立兼职宣传联络员,适当考虑补助,司法所和社区宣传员经常与他们对接,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各职能科室业务相结合。第四,加快社区普法员选聘,重点对象是将
大学生“村官”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社区普法教育的新生力量。第五,发挥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聘请在职或离职专家担任各社区、各中小学校法制宣传辅导员,指导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3、辐盖死角,追踪宣传。在日常工作中除了要做好五大重点对象的宣教工作外,更应当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经营商贩、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部分人群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遇事极易冲动,容易引发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对这一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单靠街道法宣办、流管办、禁毒办等部门难度颇大,也很难集中宣教。建议可以发挥街道网格员的作用,在有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做法是由社区网格员,按所分配的居民户数,大部门时间蹲点沉降在流动人员集中区、店铺和居民家中,随时掌握分配户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动向,采取散发传单,宣讲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4、进居入户,解决民生。在法制宣传教育层面,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需要。因此街道各部门、社区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强和促进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一是要重点宣传推动社会和谐、帮助群众生活、促进民族团结等与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重点宣传养老保险、食品药品安全、卫生防疫、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物业管理、劳动用工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要重点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改革、住房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创新思维,更新形式。创新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催化剂。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陈旧格式,在继承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上,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第一,要创新宣教队伍。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在法制宣教方面的示范作用、推动作用、创新作用和维权作用。志愿者们是法制宣教一支重要的力量,不仅宣传法律法规,还能成功化解许多社会矛盾。因此,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势在必行。应对辖区内的人员结构进行摸底排队,聘请一些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政法岗位退下来的离退休干部,在职的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愿意参加此项工作的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愿意者队伍中来,共同参与街道和社区法制宣教工作做贡献。
第二,要创新宣教形式。一是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技术的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法制宣传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地掌握街道范围内的法制宣传工作动态,二是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考核。定期交流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宣教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宣教工作效率。三是要形成法制宣教的多样性。既要图文并茂讲解,又要以案现身说法;既要正面积极引导,又要反面典型事实说话;既要庄重严肃的正式宣讲,又要丰富多彩的广场宣教表演,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提振依法治国的信念。
关键词:城市社区 法制教育 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3.225
普法活动自1986年开始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2011年“五五”普法提出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其中包括法律进社区,将城市社区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适应城市社区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城市社区的法制教育渐渐成为开展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但随着我国城市社区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亟需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必须进一步开展和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来实现城市的和谐与稳定。[1]
1 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打破了人们原有的生活习惯、工作方式、思想观念等等,各种各样的文化思潮、价值观念等渗透到城市社区之中,导致了一些社区居民出现了各种自私狭隘的腐朽思想,甚至不择手段地谋求个人利益,从而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甚至造成违法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社区必须加大开展法制教育的力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并遏制犯罪的发生。
其次,随着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外来人口流向了城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且逐渐向周围农村蔓延,加快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外来人员的增多,人员结构复杂化,造成了城市社区生活的复杂性,城市社区的综合管理难度加大,同时也给社区治安带来了诸多的问题,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不能只停留在城市社区居民之中,扎实做好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更为重要。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仍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外来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违法犯罪问题相对突出并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建设的进程。[2]
城市社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仅需要加强城市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更需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好社区,维护好良好稳定的社区秩序,从而促进社区和谐。
2 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法制教育的现状
2.1 社区法制教育的队伍力量薄弱
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中,专门从事法律宣传教育的专业队伍是不存在的,法制教育在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由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然而在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中极少数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甚至有的城市社区根本没有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导致了一些城市社区工作者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不重视,不能够积极组织或者联系法律援助单位进城市社区进行法制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某些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2.2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简单
城市社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丰富,喜闻乐见的方法不多。不少城市的社区宣传教育形式还是停留在临时性、突击性,没有形成合理规律的制度。[3]在宣教形式上,某些城市社区仍旧使用陈旧、单一式的板报、横幅、宣传栏等传统做法,社区居民对这种形式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某些城市社区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只会片面追求场面的“热闹”和活动本身的影响,活动的内容不能引起社区居民的共鸣,且忽视了法制教育的宣传效果,不仅使社区居民丧失了参与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也不能让社区居民真正学到法律知识。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2.3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
城市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的对象是社区居民,在城市社区中,人员复杂,有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等等,但却很少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忽视了因人施教的原则。城市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法律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现实中,城市社区的普法教育方式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不能够真正地了解社区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什么,社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喜好,这肯定会使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降低。此外,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突出,在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往往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忽视法律援助,其实法律援助更重要,更能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3 强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对策
3.1 扩充专业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队伍
城市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人的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们提高法律意识,不仅能够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还能让人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让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专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队伍,以及培养一支具有高度政治热情、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业余兼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中设立专门负责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真正为人们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内部资源,将那些已经退休的、仍然活动在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尤其是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组建一支从事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业余队伍,宣传法律知识。[4]
3.2 根据不同的学习主体的需求来开展法制教育
鉴于社区居民人员多元化,必须根据不同的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来指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尽量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例如对社区中未成年人可以开展如何预防与制止犯罪的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等;对在职人员开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条的宣传教育;对已婚女士主要开展的是《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制教育;对老年人重点开展的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宣传教育;此外,还要考虑到各城市社区的特殊情况,比如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社区,可以多进行劳动保障、劳动安全等法制教育。社区居民对法律的学习需求并不在于理论性的知识点,而是怎样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要尽可能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法制教育的方式、采用贴近生活的法律案例,要注重法制宣传的实效而非一味地进行法律概念的“填鸭式”灌输。
3.3 丰富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方式
随着网络、视频媒体等现代传媒进入城市社区居民的生活中,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关注民生权利保障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必须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特点,区别对待,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式”学习方式,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法,推动社区建设;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力所能及地发展社区法治文化,如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艺演出、家庭学法竞赛等,让居民休闲娱乐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形成一种以法律和法治为核心的新的文化价值取向的法治社会,提高法律进社区的效果。[5]
3.4 增强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在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之前,首先必须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围绕着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活动主题的内容和安排。其次,每次活动的内容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各阶段的时事动态和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件,让社区居民能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并及时掌握应对各种事件的措施与对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与解决民生需求应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只是盲目地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目前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到社区中走访调研,了解社区居民关注些什么,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普法教育,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切入点。针对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才能够切实帮助解决居民合法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社区以及社会和谐安定。
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居民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总之,持续不断的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充实人们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要使法律观念真正贯彻到群众心中,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此外,还必须要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由单纯的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树立全民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邹国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J].中国司法,2003,(5).
[2]庞波.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N].法制日报,2007.
[3]杨其圣.关于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8,(2).
[4]刘英.关于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J].法治与经济,2011,(2):197-198.
[5]陈莺.关于提高社区法制教育有效性的对策与思考[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一、 创新载体,营造法制宣传新氛围
牢固树立“发挥区位优势、整合教育资源、面向各类人群、提高全民素质”的社区教育理念,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将营造浓郁宣传氛围作为深入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带动形成好的宣传教育环境。
1.将文化统一到法制宣传活动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同步并举,有机结合才能相互促进。比如,以国家各个法定节假日为契机,在举办文艺汇演、座谈等欢庆活动同时,结合社区法制教育需要,号召引导居民踊跃登台献艺,以唱歌、舞蹈、小品等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文艺节目,在生动活泼的表演中宣传法制,达到记忆犹新的目的。此外,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法制大赛,以法制宣传为主题,鼓励创作弘扬法制精神为主题的书画作品。所以,居委会如何主动而为,积极作为,为广大居民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争当法治宣传教育的引路人,创新载体,增强责任,让法治文化融入社区文化建设总体框架之中,提升居民的法治文化素养,实现法制宣传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
2.着力营造法制教育的浓郁氛围。良好的氛围攻可以引导人、熏陶人,让氛围的潜意默化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从而实现法制宣传的根本目的。要从纯粹学习法律知识向感受法制氛围、享受法制文化环境的多层次需求转变,把握转变的根本原因及规律,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思维倾向、价值观念更新变化的实际,分类指导、有的放矢,注重培养居民对法律认同感、忠诚度、和信任感,逐步形成法律权威的思想意识。逐步形成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用法的目标转变。
3.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渠道。讲求宣传形式的新颖性,因为网络具有信息量大、传递迅速、内容丰富、受众面广等特点,网络已经成为获取知识、交通沟通的重要途径,并深刻影响着居民的思维方式。因此,将网络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创新网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将在突破传统法制宣传制约性上具有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占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体现辐射性和带动性。当前几乎社区家家有电脑,绝大部分家庭有宽带,所以,利用好资源,强化街道政务信息网站的法制宣传作用,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网络法律法规库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保持互动,在网络探讨中提高法律常识;形成学以致用、有以致学、学用相长的宣教及受益形式。
二、 创新目标,实现法制宣传新转变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居民,要尊重居民的自主思维,尊重居民的个性需求,宣传教育第一,引导自觉紧随,不断创新宣教目标,实现法制宣教新转变。
1.增强学习自主性,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让居民切实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受益,破除为宣传而宣传的形式主式和虚无主义,如何让群众感受到实用有效,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既要“授以鱼”,更要“授以渔”目标,即实现居民自主学习的态度转变。所以,要求社区及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将切实为居民提供法制指导为根本,帮助他们在宣传学习中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尝到法制宣教的甜头。在宣教中以事说法、解题依法、维权靠法,树立法律的威信和力度。在方便群众、提供途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中实现居民学习动机的转变,增强自主学习动力。
2.增强宣教的趣味性,实现机械学向灵活学的转变。由于当前社区居民多样性、文化差异性和需求的复杂性,导致法律诉求不同,加之近年来社区行政管理模式改革,改变以往填鸭式灌输方式,实现机械性学习向灵活多样性转变,是当前有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要坚持功夫在功夫之外的理念,打破教育只在课堂的不正确观念,以知识知识竞赛、现场答疑、寓教于乐等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以贴近居民生活、贴近实际需要的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不唱“独角戏”,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生活、娱乐等各个环节,在转变学习途径中提高宣教效果。
各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二次模拟测评情况的通报》要求和“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的工作需要,针对我区一些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死角、深入社区宣传不足等问题,要求全区特别是大弯、红阳、大同、姚渡、城厢、弥牟等乡镇(街道),在创建文明城市中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确保这项工作在测评考核中顺利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这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和重要性,要针对问题、制定对策、落实措施,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指标达到测评的要求,从而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在中央文明办对我区的正式检查测评中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乡镇(街道),要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分值。
(二)面向基层,深入社区。要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深入社区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社区进行群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散发法制宣传资料;在交通要道、商业大街、车站、广场等人群聚积的地方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标语、公益法制广告等形式,宽视野、多视角、全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在这项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要组织和动员力量经常性地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上报迎检的重点社区和村,必须做到宣传到户,家喻户晓。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将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从即日起对我区各乡镇(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电话值守等情况进行督查,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要求查漏补缺,明确责任,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