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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
(一)坚持依法执法、计划监察原则。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本局的监管职能进行执法监察,落实“法无规定不可为”要求,通过计划监察,明确任务,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责任落实。编制和执行计划时力求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
(二)坚持实是求是、量力而行原则。依据本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装备情况和本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确定执法监察对象和频次。考虑到安全生产事故(件)的突发性特点、可能接受领导交办、群众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中心工作等事项,留出一定的工作时间作为机动。做到执法计划与执法能力相适应,工作时间与执法任务相适应,执法要求与人员配置相适应,量力而行,确保计划落实。
(三)坚持分级分类、一岗双职原则。将全县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安全危害程度和实际状况,将监察对象分为重点监察和一般监察两类,在监察过程中,根据监察对象安全状况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分类。县安监局突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的行政执法监察和对危害因素较大的工商贸企业的综合监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区)按“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范围内、行政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突出重点对象的监察,兼顾一般对象的监察,注重对高危行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非治违,采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等方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涉罪及其它无权管辖案件移送率、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案件及时报备率、案卷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事故起数,将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为XX的社会经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监察对象和监察频次
(一)重点监察对象
1、地下、露天开采矿山;
2、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储存企业;
3、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
4、正在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的项目;
5、新、改、扩建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发生较大变化(如法人变更、开采设计变化、矿区置换等)企业;
6、去年或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7、县域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如高铁工程、兴赣高速工程等)项目。
(二)一般监察对象
除重点监察对象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察对象。
(三)监察频次
对重点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季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3次,对一般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年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四、监察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七)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十二)职业卫生安全健康法规制度落实情况。
(十三)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备案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职责分工(见附件)
按局内部年初制定的局领导分工及股室设置方案落实执法监察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并带领所属股室人员实施本计划。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监察计划落实。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经政府备案、批准后,就成为我们一个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行动指南,全局监察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计划的制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维护计划的法规性,也是我们年度的工作任务,要严格依法、按计划执法监察,克服过度执法、随意检查。
(二)多措并举,及时发现整治隐患。要充分运用“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复查、专家协查、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等方式,深入一线深挖细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5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
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__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__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略
3、12家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202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筑“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执法检查任务
对全镇的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每年最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行政执法检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突出事前监察,提高执法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二个工作目标: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二是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圆满完成。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监察工作。市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与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高标准完成各项执法行动。
(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
(三)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单位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二是依法查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三是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完成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和我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参与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015年市安监局在册人员28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本局直接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8×80%=23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82.1%,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
(一)2015年总法定7000个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365天(全年天数)-115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编在册人数为28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执法检查需130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执法检查291家、需要1308个工作日(检查和再次检查,不包括复查)。安全监察科、综合科、宣教科和执法大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为一组。办公室执法人员配置给四个执法组参与执法。
各执法组详细安排分工见附件2。
各执法组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3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市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数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季度执法检查安排。
(2)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分季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由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市执法对象的落实。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交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总结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局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和市安监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我乡共有紫菜生产企业10家;仓储企业4家;生产加工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乡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乡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为:紫菜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烟花、零售网点等监管监察。
1、紫菜生产企业10家;
2、仓储企业4家;
3、生产加工企业2家;
4、建筑企业1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上述生产企业每家全年检查3次;烟花、零售网点全年抽查不低于20家(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所制定并经乡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乡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职能人员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按照监察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察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推进执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二)改革目标
通过乡镇药品监管委托执法改革,明确乡镇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建立“责任主体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监督机制配套”、覆盖全县农村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农村药品监管执法缺位等突出问题,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假劣药品得到禁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实现农村药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药品安全委托行政执法。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乡镇的情况,依法将可以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委托或者部分委托给乡镇政府。双方及时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具体执法要求和协助义务。乡镇政府要依据委托执法的具体事项及权限,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案件卷宗报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到乡镇执法检查,原则上要通知乡镇药品监管人员参与,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涉药案件,可交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涉药案件,立案后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取证等部分工作。
(二)明确乡镇政府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后,切实担负起对当地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贯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和落实本行政区域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
3.负责考察、聘任和管理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组织指导协管员、信息员有效开展工作。
4.受理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或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5.按照县政府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6.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药品安全信息。
7.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行政处罚其他协办事项。
(三)建立乡镇药品安全监管队伍。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共容”和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在内设机构中选配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2至3人,调整充实到乡镇安监办,具体负责日常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驻村干部兼任。
三、实施步骤
(一)召开改革乡镇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动员大会。由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牵头承办,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召开改革乡镇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动员大会。
(二)签订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原则上实行年度委托。
(三)选调、培训和考核药品监督委托执法人员。乡镇政府确定药监员后,县法制办将组织乡镇药监员进行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证件。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委托执法人员的药事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认真指导乡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建立药品监督委托执法人员档案,配合各乡镇政府对委托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执法监督、培训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乡镇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要加强执法公开、案件报告、执法考核、错案追究等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二)建立目标考核体系
县政府将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农村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与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纳入全县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奖惩。
(三)健全财政保障机制
县财政对各乡镇行政执法所需工作经费,在确定乡镇政府支出基数或向乡镇实施转移支付时统筹考虑,并争取市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改革乡镇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政府在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取的罚款,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统一全额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