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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高级会计师; 资格; 评价制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4.主持或者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一项或者二等奖二项。
以上均以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是衡量和评价正高级会计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北、广东和辽宁三省资格评审中,均不同程度地要求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不等,或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省部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为体现公平,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家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2篇;或者在省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3篇;或者撰写公开出版的不低于20万字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前三名的作者;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在财会刊物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论文篇数时不予承认,让花钱买版面、请人、虚挂姓名等职称申报者的不法行为失去立足之地。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关键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设置了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副高)三个级次,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相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是不完整的,一直缺少正高职级。这种不够完善的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待遇、职务级别、晋升空间等。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高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部分省份逐步探索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实际申报评审中,一些财会人员不熟悉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没有能够及早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影响了正常的申报和评审。笔者在2015年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结合接受财会同行咨询问讯的经验,指出在申报评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供拟申报参评人员借鉴参考。
一、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意义
我国从2005年起全面开展高级会计师(副高)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工作。随着取得副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人数逐年增加,财会人员对于更高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向往和追求越来越强烈。正高级会计师是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最高级别,相当于高校教师系列的教授。自2003年深圳市率先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至今已有辽宁、河北、江苏、内蒙古、云南等15个省份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900多人通过申报和评审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这是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结束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没有正高职级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也让更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将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更好的个人发展机会和专业发展的空间,为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步伐奠定了基础,并将极大地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二、申报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硬性)条件
(一)可以申报参评的人员范围
从多数省份试点情况来看,本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参评,但不包含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技人员也不属于参评对象。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具备的条件之一
一是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二是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三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需要注意的是,除达到破格条件外,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人员不能申报参评,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是有的省份要求申报者参加当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如重庆市、河北省等,其他大多数省份不要求考试或考核;二是履现职(聘任副高级会计师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三是除符合免试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外,要求取得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有的省份已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的考试要求;四是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理论与学术水平要求
(一)总体要求
多数省份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熟悉国内外科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有指导(副)高级会计师工作的能力与经历,是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专业学术带头人。有人认为这一要求比较“虚”,难以具体体现和提供相应材料。实际上评委专家是很容易从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和科研学术水平中找到相关证明依据的,因此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得非常重要,拟申报者应当提前3-5年潜心研究并积极发表成果,按照具体的要求来准备和组织科研学术材料。
(二)科研学术材料的具体要求
以云南省为例,一是要求独立出版专著1-2部;二是在省部级以上財会类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会计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三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专著和论文的内容必须是会计专业方向,的载体是财会类学术期刊,全国核心期刊以时的“北大目录”为准,专著应有ISBN统一书号,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刊物应当具有ISSN或CN刊号,在增刊和论文集发表的一般无效,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有的省份要求3000字以上)。但实践证明,仅仅达到这些最低的基本要求是不够的,要让自己具有足够的竞争实力,完成的科研成果应当是质高量多比较好。
(三)怎样做好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
正高级职称对于参评者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水平要求很高,可以说大多数拟申报者就是在这方面难以达到相应的条件,以致不得不望而却步。当然,撰写专著和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申报者耐得住寂寞,坐得住“板凳”,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和开展研究;所谓科研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对专业工作的认识,还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又找不到地方发表,那就是再想“正高”也只能是个梦想。所以,拟报评人员应当提前3-5年积极撰写和发表财会专业论文或专著,并积极申请主持或参与省、厅、市等各级财会课题研究。如果论文或专著能够获得省部级奖项,也是最好的实力证明。
四、申报者应当具备的业务经历与工作业绩
申报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这项要求从总体上看也比较“虚”,难以提供比较具体的支撑材料。但是,这项要求又是必不可少的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如果你在单位组织或参与过公司上市、企业改组改制、重大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或组织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大中型单位开展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大会计科研课题,或被聘担任过省级以上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论证、咨询专家,或负责主持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性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成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较高评价的,就可以总结出来经所在单位签章证明后作为支撑材料提交。
五、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全面完整
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委会评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拟参评人员应当慎重对待这一环节的工作。实践证明,申报者用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梳理、组织、撰写、整理和报送一套全面完整的参评材料是非常有用和值得的。申报材料应当分为三个部分来组织整理和装订报送。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主表
要求填写和报送一式二份,手写或打印均可,表格部分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据实填写。其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难点,要求撰写聘任副高职以来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情况,因有字数(一般2000字以内)限制,应当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分层次列出小标题予以总结,主要反映申报者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突出贡献以及典型事例等,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目的在于让评委会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评价。
(二)各种学历证书、奖励证明及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验公章,按照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制作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在向评审委员会报送该册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交原件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三)科研论文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一般较多,宜单独装订成册。主要提供聘任副高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学术成果复印件,每篇文章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每页均需加盖单位职改部门审验公章,并在报送该项材料时提交期刊杂志原件和成果结题证明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六、申报评审的主要环节和程序
根据各省份当年的关于报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可直接组织材料申报参加评审。各省份评审委员会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评审表决-授予资格”的程序来安排并通知申报人员参加各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在报名参加评审时由评委会根据上述基本要求核实是否符合要求,其余环节和程序由评委会按期逐项开展。
(一)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是多数省份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评的重要环节,一般采取自我简介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最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申报者的综合表现予以评分。自我简介应当简明扼要,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成长、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等,突出介绍自己的亮点和重点,一般不超过10分钟;答辩组专家结合申报者的自我介绍和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一般提出3-5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要求申报者就自身情况、申报材料、论文观点和当前财会热点等主题来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于国际国内涉及财会领域的经济热点问题,没有事前的充分准备和广泛的新闻阅读是难以应对和回答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报者应着正装参加面试答辩,切不可随意应付,这既是对评委会专家的尊重,也是举止仪表的一个综合反映。
(二)评委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人员将分组到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报评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申报者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在单位及行业的影响力,以及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考察组到达申报者所在单位后,主要走访单位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等,最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评审委員会。
(三)评委会表决评审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单位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评分和评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最后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该省份本届正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通过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测评和考量,最后由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二评委投票同意的则通过评审,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表决评审通过之日起算,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兑现相应待遇则应从所在单位聘任之日起算。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社保厅,财政厅.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办法(试行)[M].云人社发[2013]143号.
[2]蒋建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是怎样炼成的[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06).
[3]耿成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2(03).
[4]余红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有望出台[J].中国会计报,2010-03-05(01).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着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和参加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四)单位(本人)连续5年以上没有违纪违法记录,并具体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均需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晓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集、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的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六)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由省职改办统一下达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各部门要依照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属市属单位的报市职改办审核把关,属省直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市、省直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实。
五、评审工作
正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由省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高级会计师一致,评审暂由省职改办统一组织。
六、聘任工作
批准通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文中财政、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比例确定正高级比例,其中正高级比例可按高级职务的5%--10%核定岗位职数,聘任后的工资待遇比照教授研究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属企业单位的,可按企业有关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七、资格证书发放问题
苏财会〔2021〕21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省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均可申报。
(四)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人社厅发〔2020〕13号文的要求在所在地进行相关申报。
(五)外省或中央驻苏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委托手续。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详见苏职称办〔2021〕39号文)。
(六)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有关专业年限计算、继续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其他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对照《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七)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申报人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申报人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jiangsu.gov.cn),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3.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材料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4. 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 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6.省各有关单位应于8月6日17:00 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申报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8、809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
7.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8月11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评审和面试及论文鉴定费500元。申报材料提交并现场核对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支付(详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8月6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拟于10月份进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用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执行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综合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czt.jiangsu.gov.cn),在“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25-83633209
附件:
1. 材料目录及要求
2. 江苏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 论文鉴定申报表
关键词:高级会计师;信息时代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12(2013)06-0200-01
在社会飞速发展,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时代的到来为高级会计师构建良好新型体系提供了可靠依据。因此,在信息时代环境下高级会计师应掌握利用新型技能以及新型知识理论来帮助提升自身实力,用高标准来严格要求、约束自己,确保能以保持最佳状态投入到会计工作总,促进企业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一、高级会计师分析
作为高级会计师应该具备这几个条件:(1)职业道德以及政治思想条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对财经规范严格执行,还要拥有良好的敬业精神。(2)资历与学历:作为高级会计师必须是本科毕业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如经济、审计以及统计等,从事会计方面工作并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超过5年者。(3)专业技术条件: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较强,并且还要拥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等。另外,其还要具备继续教育、著作或是论文出版等条件,通过这些条件的审核从中选择出优秀的高级会计师,为企业、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
与此同时,在信息时代的条件下,我国高级会计师们同时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会计行业都是在不断变化、不断更新中逐步发展的,因此需要不断更新会计理论以及技能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因此,高级会计师以及企业都需要做到与时俱进,抓住机遇促进企业发展,并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工作,学会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提高自身会计技能水平、理论知识,比如:可以利用网络条件学习会计知识、技能,重视会计行业发展动态,使自身思想能与世界会计行业发展相接轨,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良好配合。
二、高级会计师体系作用与发展
信息时代环境下,高级会计师具备的财务管理方面技能是信息时展与社会环境不断发展的一种产物,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使会计行业也踏入了一个新时代环境[1]。因此,在不断发展的信息环境下,会计行业的发展也充满了生机。
(一)高级会计师体系是信息时代条件下的一种重要管理手段
处在信息时代下,办公软件、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新型做账系统等均被应用在当今会计管理工作中。传统做账方法是通过手工完成,从记账到算账,最好再到报账工作都是通过人工手动完成,而这些新型技术的应用使会计师体系采用了新型的会计信息化、新型技术来进行会计工作核算。从而使会计管理工作变得简单、准确,在进行会计工作中所用的方法比较灵活,进一步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二)高级会计师体系的建立能帮助会计职能实现转型
会计行业中广泛运用了信息技术,从客观角度而言,其促进了国内高级会计师群体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为企业、单位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投资相关数据及标准,企业能通过这些会计信息数据以及会计报表来分析投资活动的风险率、可行及可靠性以及利润回报率,从而为企业、单位经济增长以及控制经济风险提供可靠保障。
(三)高级会计师体系以及高级会计师是企业单位的关键资源之一
在知识经济时代环境下,作为全新衡量基础以及衡量标准的是知识这一因素。通过对企业财务相关需求以及企业核算工作的准确性进行全新了解,从而帮助衡量高级会计师具备的理论知识以及会计技能水平。高级会计师以及会计体系能为企业会计管理工作提供更准确、更安全可靠的信息,为企业决策者做出准确决策提供有利保障。因此,高级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体系是企业、事业单位不断发展中不能缺少的重要资源之一。
三、在信息时代环境下建设高级会计师体系
信息时代条件下,会计领域应该做到不断完善,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构建良好高级会计师体系,是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高速发展。学会合理采用信息时代环境下的新型产物来帮助企业解决会计问题,这也是健全、完善高级会计师体系的发展趋势。
(一)采用信息化技术以及实践战略健全高级会计师体系
企业在不断提升自身价值以及竞争能力条件下,信息化的应用为单位实现未来战略以及落实实践方案提供了可行性,并发挥着一定的指导作用[2]。采用高效的信息化技术资源来帮助建设高级会计师体系,并按照企业实际需求来制定解决方案,使信息化管理系统帮助不断完善并巩固高级会计师体系。然后高级会计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总结出有效信息来帮助实现会计师体系的合理化。
(二)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及信息化技能来帮助健全高级会计师体系
为了不断加强高级会计师工作人员的素质、会计技能,高级会计师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利用信息化工具帮助完成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并且更好发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与漏洞,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就要求高级会计师要不断提升自身会计技、信息化技能以及自身素质,并做好自身会计管理角色的定位,从而提高会计师团队的整体素质。
(三)重塑会计工作流程强化高级会计师管理体系
目前,随着信息化技术得到广泛采用,这些全新方法与知识理论使会计管理步骤以及会计核算工作都进行了不断更新,使高级会计师可以通过新型会计做账方法、账务处理方法以及纳税工作的完整会计流程中实现自我提升与完善,从而不但强化高级会计师管理模式。在与信息技术相互结合过程中,减少了阻碍会计管理功能发挥自身作用的不良因素,使单位管理者能更好的了解并掌握单位财务信息的发展变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不断发展、更新环境下,国内会计行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以及传统会计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的颠覆。作为企业、单位中的高级会计师,更需要不断更新自身会计理论知识以及会计操作技能,在信息时代下学会利用网络条件、计算机技术等新型技术来帮助解决会计核算以及管理工作。构件良好的高级会计师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技能水平,不断充实自己,完善高级会计师体系,使其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卢治国.浅析信息时代下高级会计师的体系建设[J].中国外资,2013,2:105.
关键词:信息时代 高级会计师 体系建设 知识体系
一、高级会计师概述
要想获取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是政治和职业道德条件,也就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其次是学历和资历条件,要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再次是要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具体包括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外语水平高、精通计算机等等。还要有继续教育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和著作条件等,这些条件都是为了提高升会计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业务素质,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所以我国必须严格的执行这些资格的审核。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步入信息时代后,高级会计师在面临着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挑战。因为现在的事物都是在不断改变更新的过程中发展成长的,特别是会计行业,如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缺乏新的会计知识,就不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所以企业和高级会计师要与时俱进,把握机会与挑战,充分利用当前可用资源,包括网络、会计理论等知识,时刻关注会计前沿动态,让自己的思想与世界的发展接轨,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主动学习新知识,勇于面对新挑战。
二、信息时代与高级会计师体系建立之间的关系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高级会计师的价值得到迅速的体现。具体表现在高级会计师能够通过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正确的引导企业的发展轨道;能够探索企业的管理与资源配置情况,使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率得到优化和提升;能够对我国的企业和市场经济进行有效地管理等等。换而言之,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我国能够及时有效的把握会计信息,学习好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等技能。所以在全新的信息时代下,高级会计师与信息是联系紧密,互相影响和促进的。在当今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前提下,高级会计师的财务管理技能是环境与信息时代的产物,为会计行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接下来我们具体来分析和阐述一下信息时代与高级会计师体系建立之间的关系。
首先,信息时代改良和优化了高级会计师体系的管理手段,比如说计算机、办公软件、网络技术、自动编程的账目系统等等,这是会计行业管理手段的改良和创新,使得会计运行体系变得更加便捷、准确、简单,也能够进一步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化。其次,是信息时代使得高级会计师体系的工作不再单调,因为竞争的激烈,高新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企业也需要加快新产品的创新和管理的创新,所以高级会计师体系正好适用这一发展模式,他们可以运用方便快捷的高科技信息了解到新产品、新功能、新竞争,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产品创新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不是简单的记录做账。再次,信息时代下,高级会计师体系使得企业的管理中心发生转移,因为高级会计师能够通过对财务的统筹兼顾以及自身的经验,更好地利用资金和资源,使得企业的资金和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最后,信息时代下,高级会计师及其体系成为了企业的重要资源,通过这一体系能够了解企业的财务需求与核算内容的准确性,衡量会计师的知识能力和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三、信息时代下高级会计师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分析
(一)高级会计师体系的完善需要运用信息化的战略和实践方案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够在市场中取得有利地位,而对新信息的更新和获取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首要工作,从而完善高级会计师体系,提高竞争力。在会计领域运用信息化战略和实践方案,是建立高级会计师体系的手段之一,我们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详细的战略和实践方案,让高级会计师体系来完成信息化管理的系统工程建设和管理,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整合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高级会计师体系。
(二)要提高信息化的技能和素养,提高会计知识管理的规模和水平,促进高级会计师体系的不断完善
企业要加强对高级会计师的培训,运用现代信息化的知识和手段为高级会计师提供良好的平台和途径,发挥好信息化工具的作用,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并寻找管理的漏洞;高级会计师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的会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掌握丰富准确的信息接收渠道,构建企业高效的管理模式,体现出高级会计师体系的管理水平与规模。
(三)重塑会计流程,运用新的会计体系理论和思路,构建全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增加透明度
企业要运用新的会计管理理论和方法重塑会计流程,让高级会计师在全新的会计做账、处理账务、完整纳税的整套系列中实现自我体系的完善。并且要运用全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高级会计师体系进行透明化和公开化,使其得到社会的监督,加强高级会计师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袁树民,吴旺盛.试论信息时代下的会计模式与发展[J].上海会计时报.2006,(39)
[2]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