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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苏州为例,在新建苏州聋盲学校以后,苏州市撤并了吴江市、吴中区特殊教育学校的盲部及聋部,两校约50名盲聋生将全部转入新校区。这种从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整体规划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相对学生数额较多,不宜寄宿等情况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则由县市级特校进行招生教学。对新建特校如何布局规划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综合类特校的产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按照特殊教育的特点,从行政上予以主观干预,认为把这三类残疾学生全部放在一起便于管理。事实上,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鲜见综合类特校,多数为数目较多的小型的专一类特教学校。因此,就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模式来说,建议应该有地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落实,整合全市的特教资源,形成一定数量的有特色的多类型的特殊教育学校。
二、课程教材问题
特殊教育的课程与教材问题,这是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最大的问题。一个有着八千万残疾人的国家,一套国家授权颁布的课程与教材体系迄今尚未建立。聋教育方面,1997年出版了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但是,很多一线教师和专家认为此套教材内容陈旧、完全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所需。培智教育方面,几乎每个学校都在研究校本教材,几乎每个学校的老师都在编教材,比较著名的是上海版和浙江版。2013年,教育部在工作重点中提出,“印发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启动三类特殊教育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建设工作”。由此来看,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的混乱局面还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然而在这种混乱局面下的特殊教育之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让很多一线教师无所适从。课程标准以及教材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了我国特殊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因此,国家层面的课程及标准早日颁布并实施,以尽早解决特教工作者无课程标准、无教材的历史。
三、办学经费问题
提起办学经费,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有着这样、那样的难处。特校难办,难在公用经费缺乏。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重视不够,主要靠校长自己解决问题。这种状况不是很普遍,但是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一个地区,如果县市级教育行政领导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就会导致特校办学经费异常紧张。特校校长的主要精力就是四处奔波,托人情,找关系,利用各种机会和场所,为学校正常运转筹措有限的经费。办学经费问题牵扯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过多的精力,导致学校管理松懈,办学质量低下,学校发展迟缓。
(二)特校按照普通学校标准,缺口待补。这在我国很多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所施行的公用经费政策。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发达或者领导不重视,没有确定特校公用经费的标准。学校缺钱了,打个报告,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拖。这是众多特校公用经费拨付的现状。
(三)公用经费实施情况不一。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纷纷出台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几倍于普通中小学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以下是国内部分省市关于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的规定:由上表可以看出,东部沿海省市包括经济发达省市在提高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方面提高较快。令人高兴的是,作为西部省市的新疆提出了按照普通学校5~8倍的标准发放。但令人忧虑的是,省级标准到地方以后,能否不打折扣得到执行?特校公用经费的提高并落实,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领导不重视,在经济发达地区也有可能公用经费迟迟得不到解决;领导重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可能会得到迅速提高。由于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但是各个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费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福利彩票销售的盈利中给予适当的补助,特校校长就不需要到处奔波,从而全身心的抓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四、教学语言问题
教学语言之乱主要体现在聋教育方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关于聋校教学用语是姓“口”还是姓“手”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很多聋校因为各自传统,自动分为手语聋校或口语聋校。到底是用手语还是用口语,莫衷一是。国家教委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口语为主,手势语为辅”。但是在很多学校,依然实施“单一”的教育教学语言。到2001年,丹麦“双语教育”被引进,国内很多聋校纷纷进行试验,“双语教学”“双语文化”“聋人教师”等等,一时间充斥整个聋教讲坛,又将聋校教育教学语言推上路风口浪尖。“口“”手”之争,又增加了“聋人手语”“聋人文化”。笔者以为,聋校课堂教学语言必须按需实施。“只有适应聋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残余听力好的,经过一段时间语言康复的,那你就是用口语教学,让其最大限度的在语言表达等方面接近健听人群;残余听力不好的,经过康复无效果的,你就用手语,在此基础上再去研究聋人手语。先进的教育理念也好,科学的训练手段也罢,关键要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要适应孩子的需求。
五、职教“普教”问题
这里的职教和普教,主要是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类别。这里的普教,是相对职教而言,是特教中的“普教”,是实际意义上的学历教育。就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而言,目前存在着“学知识”还是“学技能”之争。《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2年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6个,在校生7043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52个,在校生10442人。坚持“职教”理论的认为,这些残障学生已经接受了九年制的义务教育,从年龄、知识结构以及家庭需要,应该可以进行职业教育。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走上社会、自立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知识”理论的认为,“职业”教育为时过早,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教给学生知识相比普通教育相比,无论从结构还是深度,都不在一个层次上。要想让这些残障学生将来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拥有比较高的学历,成为有较高学历和文化修养的现代残疾人。关于这个争论,笔者以为,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比较重要。学生认为年龄大了,需要就业来减轻家庭的压力,那么就选择职业教育;如果学生年龄尚小,有进一步学习和深造的希望和能力,那么就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有需求就有市场,高中阶段的教育也不必为此而争,说谁轻谁重都不正确,关键是学生自我的选择以及家庭的需求。建议所有的残疾人高中教育都能设职教和普教,让学生自我选择,根据学生实际能力来决定其接受什么样的教育。
六、医教结合问题
“医教结合”这是目前很时髦的特教词汇,全国上下特教界一时掀起了“学医”的热潮。从特殊教育的诞生来看,有些类别的特殊教育甚至特殊教育学校都是由医生创建的。诚然,特殊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和医学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新生儿用药的注意以及新生儿缺陷筛查,从某种角度直接导致残疾人的出生减少;医学的发展对人们怎么来认识自闭症提供了很多可能;很多医学上的新发现、新发明又使较多的残疾人摆脱了残疾的困扰……在盲、聋、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弱智学生的教育过程对“医”的依赖更多。在培智学校康复类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支持者认为,不同疾病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不同,同一疾病不同部位的病变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不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因没有系统的医学理论作为支撑,没有“医生”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完整的;没有“医学”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科学的,没有“医疗”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全面的。参与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医教结合”当以什么为主?如此大规模的实施,教育的本质何在?教育的主导地位何在?“医学和教育”谁为手段谁为目的?对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医教结合”是特殊教育的退步!笔者认为,正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生都必须要有一定的医学基础,如遗传学、解剖学、病理学,这些理论都要涉及。因为特殊教育要解决什么是残疾儿童,以及为什么会有残疾儿童的问题。但是作为特校的教师,主要是对特殊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和研究,是要解决一个怎么教的问题,而不是怎么医的问题。就聋教育而言,每个聋校的教师要知晓聋的产生、分类以及助听器的相关知识,但是如何给每个聋生测听残余听力,装配助听器那就是医生的事情了。由此来看,在特殊教育学校,“医”和“教”有个界限。特教教师要关注和研究的是各类残障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以及如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补偿”,而如何减轻学生的残障程度,最大限度的恢复已经衰退的某个功能,则是康复师们的工作了。当前发达地区在特殊教育尤其是培智教育方面的探索,实际上是教育、康复一体化的进程。众多的培智学校的工作是对智力障碍学生边教育、边康复的过程,是康复为教育服务的过程,是以教育为主、康复为辅的过程。
七、随班就读问题
1.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六大转变
2.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发展与评介
3.陕西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
4.中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研究
5.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胜任特征模型研究
6.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与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研究
7.国外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及其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8.安徽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调查
9.特殊教育研究热点知识图谱
10.论特殊教育从人文关怀到行动支持走向
11.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分析及其启示
12.从政策解读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建构
13.特殊教育最佳实践方式及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14.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实施背景、内涵与积极作用的探析
15.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研究可视化分析
16.特殊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与应用现状调查研究
17.信息化视角下的特殊教育发展对策探究
18.宁夏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9.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状况及地区比较——基于2001-2010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相关数据
20.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压力、应对方式及职业倦怠
21.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22.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23.中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比较研究
24.新疆特殊教育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5.医教结合:现阶段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对路莎一文的商榷
26.国内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素质研究现状与趋势
27.融合教育理念下的特殊教育财政:历史、现状及未来
28.“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基于复合型的内涵分析
29.融合教育背景下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30.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31.西方特殊教育研究进展述评
32.美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现状及启示
33.特殊教育应是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先保障的领域
34.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模式新探
35.中国残疾人特殊教育制度转型——福利政策体系化与福利提供优质化
36.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家庭冲突对工作投入的影响:情绪智力的调节作用
37.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比较研究
38.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39.医教结合:特殊教育中似热实冷话题之冷思考
40.积极心理学视角的特殊教育教师情绪劳动策略研究
41.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理论依据、相关概念的探析
42.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的影响因素研究
43.美国特殊教育师资问题及对我国的启示
44.普通幼儿园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在园生存现状
45.中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调查
46.吉林省特殊教育信息化现状与对策
47.多元文化视野下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思考
48.云南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现状调查研究
49.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研究现状述评
50.特殊教育学科体系探析
51.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探析
52.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的政策建议
53.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队伍结构及需求情况调查
54.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范式转变
55.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调查研究
56.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问题研究
57.特殊教育设施布局需求分析与发展规划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58.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标准及发展模式的研究述评
59.浙江省学前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60.韩国特殊教育现状的研究
61.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特殊教育的政策与实践走向
62.特殊教育立法问题研究——人文关怀的视角
63.多学科合作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兼论“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政策
64.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65.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任职标准的演变和特点分析
66.中国特殊教育研究的热点领域与前沿主题——基于近十年《中国特殊教育》刊载文献可视化分析
67.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及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68.中国特殊教育的投入与产出:基于面板数据的潜变量增长模型分析
69.山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
70.澳大利亚特殊教育师资与中国特殊教育师资的比较研究
71.改革开放30年北京市特殊教育发展及现状研究
72.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中非歧视性评估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73.关于特殊教育教师流失问题的思考
74.美国特殊教育就业转衔服务解读及启示
75.隔离与融合:特殊教育范式的变迁与分析
76.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现状与职业倦怠的关系
77.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特点及启示
78.试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79.医教结合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
80.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中的家长参与
81.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82.特殊教育的循证实践取向
83.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发展
84.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投入与支出状况分析及政策建议
85.国内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述评
86.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87.关于四川、重庆等地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
88.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现状调查
89.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转向及其改革逻辑与重点领域
90.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热点领域与知识基础——基于CSSCI学术期刊1998-2013年文献的计量分析
91.社会支持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枯竭与职业承诺之间的调节作用
92.韩国特殊教育法的演变及特殊教育发展历程
93.融合教育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职能的转变
94.质的研究范式与特殊教育研究:基于方法论的反思与倡议
95.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及启示——基于美国学科教师专业标准
96.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及政策建议
97.教育技术学范畴下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研究
98.当代日本的特殊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文明程度的窗口,这意味着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的合力。自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一直在教育部和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下并行发展。近年来,教育部门与残联部门、特殊教育高等院校与初等学校以及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统合发展的合力初现端倪。以下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向进行探索,并提出特殊教育安置体系、资源体系、科研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一、完善教育安置体系,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
由于各级各类残疾的影响,特殊需要儿童在身心上无法按照正常的规律进行发展,更无法自然地获得各种认知经验,因此越早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干预,就越有利于特殊需要儿童经验的获得和认知的发展,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对特殊需要儿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补偿,不仅需要具体的补偿训练,更需要从宏观的角度作出合理的教育安置。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尚停留在为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集中教育的单一培养模式,这将使特殊需要儿童在学龄前期错失补偿认知缺陷的机会,也使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在学业结束后,继续为社会认知的不足所困扰,造成生活和工作的诸多困难。因此,完善我国教育安置体系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1.早期干预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建立早期教育体系
在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学校教育,尚未延伸至对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干预与教育。这不仅受制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程度,也受制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发展现状。
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责任,而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尚未开展的工作。这需要民政和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社区新生儿进行筛查,确诊残疾后,由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向残联部门提出教育需求,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转介到特殊教育学校或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最终由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残联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早期干预与教育的绩效进行评估,从而形成早期教育体系。
2.巡回辅导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建立融合教育体系
目前,我国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这不仅制约了特殊需要儿童与主流社会的融合,也限制了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教育的交流合作。因此,我国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体系应作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市级残联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民政等部门需要联合成立“融合教育指导小组”和“融合教育督查小组”,从行政上建立对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入学评估、安置、教育、督导和绩效评估的的融合教育体系,即通过义务教育安置评估,将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按照受教育能力的程度分别安置于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进行适合其本身发展的教育或康复训练。
同时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到专业康复机构进行身体机能的康复。另外,经过学习或训练后,受教育能力有所变化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重新得到安置,从而实现在最少受限制环境中学习或训练。
融合教育体系中,特殊教育学校担负重要的作用。其一,为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手语、语训、盲文、定向行走、视功能训练和感觉统合训练等专业课教学。其二,对就读于普通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的特殊需要儿童进行巡回辅导,指导特殊需要儿童学习和交往,同时指导普通学校的老师和专业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何教育特殊需要儿童。
3.终身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成年特殊需要人士因其视觉、听觉或智力等方面的障碍,在社会认知上处于弱势地位,生活和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困难。建立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是帮助他们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保障。
终身教育体系可以支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向残联部门提出申请,残联部门则依据其需求的性质转介到相应的机构,同时与财政、人事、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终身教育督查组,对教育部门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联盟培训机构、残疾人成功者联盟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和专业康复训练机构等支持单位进行督导与评估,以保证该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残联部门还依托各支持单位积极为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供各种类型和内容的继续教育,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有义务接受终身教育。
为了保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提出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以及残联部门提供的继续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终身教育体系中支持单位的选择和建设十分重要。除了教育部门提供文化上的提升,专业康复训练机构提供机能上的康复外,还需要企业联盟和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对成年特殊需要人士进行企业文化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此外,还需要成年特殊需要人士群体中的成功者为其提供培训,以保证终身教育体系更具认同性和榜样性。
二、开发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体系
教育资源是实施融合教育的基本保障,是补偿其认知缺陷的有效手段,同时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和硬件体系,才能有效地构建开发教育资源的运作机制。因此,开发与建设区域性和全国性教育资源体系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1.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首先要解决如何开发的问题。单凭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力物力,只能开发教学性质的资源。要想开发适合融合教育的资源体系,就必须首先依托行政力量,建立教育资源软件体系。
教育资源要达到补偿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缺陷的目的,就必须包括多角度全方位的资源系统,这就需要市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文化部门和旅游等部门的力量,联合成立资源开发组,整合开发教学、生活、辅具、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资源,创造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认知社会的资源环境。
2.借助软件体系,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资源的开发,还要解决开发什么的问题。教育资源硬件体系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基本的教育安置,而且包括安置后教学实施、教学设备、教育仪器和教学用具等教育资源的开发,还包括助视辅具、助学辅具、生活辅具和工作辅具等辅具资源的开发以及体育场馆、学习场馆、康复场馆和运动场馆等社会资源的开发。
良好的软件体系,是建立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基础。教育资源硬件体系的建立,需要以市政部门协调残联、民政、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成立的资源开发组为平台,整合开发各类资源,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补偿的各种需求。
三、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建立视障科研体系
各级各类障碍给特殊需要儿童造成的最大影响是认知的缺陷,但也形成他们特殊的认知方式,例如盲生以听觉、运动觉和触摸觉等感觉通道进行认知。为了更好地提高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的能力,特殊教育学校科研首先应该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进行研究,然后根据研究结果开展学科教学,从而建立有效的视障科研体系。因此,建立多模式的校际联合科研体系也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1.联合高等师范院校,开展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分析其涉及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等情况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主要集中在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教学方法上,有关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研究为数不多,且多为高等师范院校所做,特殊教育学校尚不具备独立从事专业心理学研究的基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应该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研究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全面探索特殊需要儿童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知特点,为提升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教学奠定基础。
2.建立特校联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
通过对近五年教育类期刊特殊教育论文的检索发现,特殊教育所做研究缺乏基于特殊需要儿童认知原理的教学实验研究。为了从认知源头上弥补特殊需要儿童的认知缺陷,提高学科教学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应该把与高等师傅院校联合研究的特殊需要儿童认知特征作为理论基础,联合其他特校合作研究学科教学,从而形成符合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各学科教学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四、发展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功能,构建社会服务体系
特殊教育隶属于基础教育,但其社会功能远不止接纳特殊需要儿童,提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及特殊教育咨询与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同样应当发挥自身的教育优势,成为服务社会的教育资源,成为融合教育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独特的生命教育功能,将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值得思考和尝试的方向。
1.建立生命教育基地,发挥特校社会服务功能
特殊教育学校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应发挥其生命教育的功能,完善“生、老、病、残、死”的生命教育过程,成为社会“以残育人,育人不残”的生命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的功能。
在特殊教育学校内成立生命教育基地,可以让普通学校的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通过体验特殊需要儿童生活,参加竞技比赛,欣赏文艺演出以及参与艺术创作等活动感悟特殊需要儿童的生命价值,并对自己的生命意义进行深思,从而达到生命教育的目的,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的功能。
2.建立专业义工组织,提升盲校社会服务水平
通过生命教育活动,可以甄选优秀的普通学校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员,将其组建成专业义工组织,并协助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参与教育活动,将有利于发挥生命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也有利于提高后期参加生命教育人员对教育活动的参与度和对教育内容的理解度,进而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服务水平。
[关键词]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特教模式;学校建设
[中图分类号]G6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4-0039-02
我校是县教委直属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肩负着对全县适龄聋哑儿童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如何把聋哑儿童教育好培养好?学校如何发展?这是我校历届领导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问题。
一、以生为本,探索教育发展
作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家长、主管部门对我们的要求并不高,但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我们却深知肩上的责任并不轻。我县特殊教育起步晚,再加上受家长观念和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90%的聋童接受完义务教育就会直接进入社会,没有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所以,特殊教育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必须为聋童能适应社会生活做好知识、技能、交往、品格等全方位的准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育残成才”的办学宗旨,在“以爱施教,整体育人”办学理念指导下,探索特殊教育发展之路,经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构建起了“素质养成,康复矫治,从业关怀”特教模式,有效推进了特殊教育。
二、育残成才,实践特教模式
定位决定思路,理念支配行动。十多年来,我们坚持围绕教育质量中心,抓安全稳定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突破语言训练和职业技术两个难点的“122”工作思路,着力实践特教模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重庆市一流特殊教育学校。
(一)突出质量中心地位,增强学生素质
1.制定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IEP),让教育有的放矢。个别化教育计划是特殊教育的基石,是特校根据聋童的身心特征和适应正常社会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针对每个聋童的具体教育方案。每个学生来到学校时,学校都首先摸清学生身体生理状况、智力状况、主要的身心缺陷和异常行为、目前的教育学习状况,以此为基础,确定学生的教育目标,规划学生的教育安置形式,明确达成目标所需要的教育教学措施,有的放矢实施教学。
2.让常态化的教科研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一是以教研为手段,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根据教学需要开展常态化的教学研究活动,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如针对教学手语不全和自创手语不规范的问题开展“校本手语的整理与创编”研究活动,着眼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开展“‘三段232’课堂教学模式”的教学研究。二是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学校参与了教育部课题“三残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研究,开展了县级课题“聋生与家长、健全儿童、社会有效沟通方式研究”“聋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课题研究活动。学校教师在教研活动中不断进步,先后在《西部特教》《现代特殊教育杂志》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文章20多篇,所写论文在健康杯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大赛,重庆市一、二届特殊教育论文大赛中多次获奖30余次。
3.在“三生”理念下开展德育工作,提升聋生“四自”能力。学校坚持以德育为统帅,加强学生心育工作。近年来,学校德育处以“三生(生命、生存、生活)教育”理念为指导,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四自”(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提升。学校德育处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对聋生加强行为习惯、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自理等方面的教育,按月开展“生命的起源”“学会管理自我”“学会学校生活”“这事儿我能行”“遇事要乐观”等“三生”教育主题活动,鼓其生活之勇,教其人生之道,育其生存之技,启其发展之能,使之不断成长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自食其力、残而有为的现代社会人。
(二)突破语言训练与职业教育难点,确保学生发展
1.开展语言康复训练,促其回归主流
一方面,学校将有残余听力和部分语言能力的学生组成语言训练班,通过专门的听力言语训练和个别矫正,发展其口语表达能力和看话能力;另一方面,对听力、语言能力差的学生进行学科授课学习聋生第一语言“手语”促进其写话能力的发展,扫除聋哑儿童沟通与交流的障碍,为聋哑儿童铺平回归主流的路。
2.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助其自食其力
为了特殊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学校除了搞好文化课教学之外,对学生的从业给予关怀。一方面,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没有专业职教师资的情况下,通过“校企结合”“校店结合”的模式,实施服装裁剪与制作、美容美发、软陶等职业技能培训,让每个学生走出学校时都有一技之长,实现适龄学生能就业。另一方面,争取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开拓职后追踪教育,学校对已就业学生开展教育跟踪,针对在企业中出现的一系列不适应问题进行教育引导,使之就好业。目前,已毕业的六届63名学生,除12人继续学习,其余51人分别在重庆长生彩印厂、长寿渝达六星厂、涪陵宏声纸箱厂、水天坪工业园区等处就业,月均工资2000元左右。
三、立足自立,推进特殊教育
今年,在校园文化建设主题年活动中,我校进一步深化办学理念和特教模式,确立了创建“自立教育”特色学校的目标,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用自立教育理念全面统领学校的工作,努力构建校本化、特色化的自立教育理论、目标、管理、教育、教学、教材、教研、教养、文化、社团、评价十一大体系,提升师生的自立意识、自立能力,形成学校自立教育品牌。让学生自立可以说是每一个特教老师的希望这也是特校发展的重要目标。因此,在办校的过程中之中,需要将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作为重要目标。与此同时,需要立足于学生与学校的特点,强化养成教育,让学生能够逐步珍爱自己、尊重他人,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因此,需要制定出贴近学生需要并且能够对学生一生产生影响的相关准则,利用多种活动来开展养成教育,并有效落实各种教育形式。
现代特殊教育需要我们在办学的过程中树立起正确的教育理念,从多方出发,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让特殊儿童能够在和谐的环境之中得到“爱”的熏陶,让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交往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全方位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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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发展的移动学习,已经成为国内外教育技术领域的核心研究课题。移动学习成为主流必将在各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本文首先分析了成为主流的必然性原因;其次阐述了国内外移动学习研究现状,一方面论证广泛应用,另一方面通过论文解析出近年的移动学习研究热点;最后分析制约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发展的因素。以期给研究人员在特殊教育领域进行移动学习研究、实践提供思路。
一、引言
以计算机技术作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改变教育技术:第一阶段的电化教育;第二阶段是与网络技术结合而形成的网络教育,网络教育属于第三代的远程教育,并发展为E-learning(数字学习),E-learning迅速改变远程教育的学习方式;第三段阶段是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而形成的移动学习。[1]移动学习(M-learning)是移动通信技术与移动计算技术在教育中应用而产生的,是网络教育的延伸,属于E-learning的新阶段。应该说移动学习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E-learning的必然选择。
美国新媒体联盟指出移动应用程序和平板电脑在教育中的应用将成为主流。移动学习(M-Learning)正成为一个多学科参与、多领域交叉、多主题综合的研究区域,也逐渐成为国内外教育技术领域的核心研究课题。[2]移动学习在很多领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践应用,但是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却鲜有成果,有必要通过文献比较分析,探索国内移动学习研究现状,描绘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轨迹,筛选研究主题。
二、移动学习成为主流的必然性
1.学习方式转变的必然性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速度不断提高,采用智能手机作为学习平台的移动学习自然而然产生,移动学习是E-learning的发展。移动学习是指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技术以及无线移动通信设备获取教育信息、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的一种新型学习形式。[3]它打破了时空障碍,构建了灵活、开放的学习环境,满足碎片式学习的巨大需求,开展“Anyone、Anytime、Anywhere、Anystyle(4A)”的学习。[4]移动学习是数字学习的特殊形式,也就是说M-learning是E-learning的子集,其核心特征是4A(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通过实施移动学习进行的教育称为移动教育。所以,E-learning必然发展为M-learning。
2.高速通信网络发展的必然产物
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达到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达到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5] 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向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发放了4G牌照,标志着我国进入了4G时代。[6]智能手机已经成为第一大终端,加上网络环境的改善和上网成本的降低使得用户走向高流量应用。例如视频、语音等在应用越来越广泛。4G相对于3G来说,将更快,更便宜。4G环境下的基于视频等应用程序将更大发展,这些都将给教育教学带来巨大变化。
4G让移动学习成为教育教学研究的热点。其实,在2G或者3G时代已经出现基于云端和客户端的移动学习产品,但是因为带宽、稳定性和费用,影响用户使用。4G网络将促使移动教育爆发式增长。[7]
3.移动学习的特征分析
移动学习是E-learning的子集,也拥有E-learning的共有特征:多媒体性、交互性、以学习者为中心。[8]
移动学特征是4A,所以其独有特征如表1所示。
移动学习的独特优势相对于传统的E-learning,满足随时随地的学习需求,这奠定了它在未来学习中重要地位,再加上技术的成熟,使其必然成为主流学习方式。
相较于传统的在线学习,移动学习由于具有碎片化、便捷性等特点,4G网络又促使移动学习向互动化和移动化、游戏化和社区化及大数据的应用三种趋势发展,那么移动学习软件会越来越多,用户越来越多,所以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会促使移动学习越来越普及。[9]
三、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移动学习研究项目取得很多成果,如黄荣怀教授的“普适学习资源服务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的“终身学习视野下的微型移动学习资源建设研究”(2008年),此处不一一列举。[10]
在中国期刊网上进行文献检索:篇名包含“移动学习”或者“移动教育”;期刊为国内教育技术学方面权威期刊(电化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中国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研究)。如图1所示,四本期刊上刊发的移动学习论文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2010年以后。
2010年~2013年,在上述期刊有关移动学习论文共计67篇。下面对这67篇论文的主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出近四年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以期给研究人员参考。
黄荣怀教授将移动学习的研究方向划分为理论、支撑技术、应用模式、设计方法和开发技术五个方面,本文进行细化,分解为若干个子项,如表2所示。[11]
为了提高分析结果可靠性、客观性,采用两名研究人员独立对论文分类。67篇论文两人相同分类的论文是59篇。我们进行信度分析。[12]
相互同意度K为:K=2×M/(N1+N2)=2×59/(67+67)=0.88;
分类信度R为:R = n×K/[1+(n-1)×K]=2×0.88/[1+(2-1)×0.88]=0.94。
其中n为研究人员数,N1和N2分别为分析论文数,M为两人分类论文相同数。
信度为0.94,可以认为论文分类是可靠的,下表为N1分类。
从表2可以看出,近年移动学习研究的热点是资源开发,系统开发和应用模式。
(1)理论研究方面:侧重移动学习的理论基础和学习策略研究;综述类论文比重最大,说明移动学习的关注高,但缺乏一定的创新;也提出一些新的移动学习模型,如高宏卿等人提出的基于云计算平台Hadoop的移动学习模型;[13]杨文阳等人依据终身学习理念设计了一个支持移动学习的框架;[14]王梦如等人提出移动学习系统设计的结构概览功能图和以OSI为隐喻的移动学习系统设计框架。[15]
(2)课程开发研究:侧重移动学习的设计、课程资源建设和移动学习环境创设。顾小清等人探讨微型移动学习资源设计及实现;移动学习资源建设时有引入主题图(刘俊等,2012),有引入概念图理论(李浩君等,2013),还有认知负荷理论(司国东等,2013);移动学习的情境创设有采用MANET(郑云翔,2010),有采用接合自然增强现实(李婷,2011)还有基于知识可视化(李亚男,2013)。
(3)应用模式研究:侧重移动学习在教育中应用模式的实践研究。应用到英语的移动学习,甘文凝等人采用播客技术,曹超等人采用Podcasting技术,刘永权等人采用FRAME模型;有将高等教育的移动学习应用模式,并研究移动学习的成效;有关注远程教育的移动学习应用及分析(郑炜,2010,王晓晨,2013)还有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农村的移动学习和农民工的移动学习和超常儿童教育。[16]-[18]
(4)系统平台开发:侧重教育不同理论或者理念开发出不同的系统或者应用程序。设计移动学习平台有基于专家系统(傅钢善,2010);有基于GSMModem(党小超,2010);基于位置服务理念(王萍,2011);有基于RFID(张豪锋,2012);有基于联通理论(宓小土,2013);有基于强化理论(王嘉琦,2013)。当然,在这些理论基础上,开发智能手机APP程序,研究人员开始关注3G和4G网络的程序设计。
四、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启示
1.移动学习研究存在问题
(1)偏重理论研究。
目前这方面研究主要在移动教育可行性、资源开发、短信息服务、WAP站点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对具体的基层、基础教育关注极少(2013年的“基于云课堂的中学生移动学习实践研究”开始关注中学的移动学习),对移动学习学科学习效果提高的相关研究尤其缺乏。
(2)缺乏对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
以“移动学习”(或“移动教育”)+“移动教育”(或“盲”、“聋”、“培智”)作为条件检索,在上述四个期刊中为0篇,仅仅在《中国教育信息化》有《移动学习—未来聋生学习的新视窗》和《聋教育环境下基于手机的移动学习探究》,为移动学习应用于残障人士提供了个案。2012年12月南京聋人学校经配备了基于无线网络移动教学终端等教学设施,仅仅是下意识地将其作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引进,尚未对移动学习理论、应用模式展开研究。可以发现,研究者对该领域以及该群体的关注是微乎其微,而国外早就关注这个群体(欧盟的E-learning项目)。
(3)片面追求技术,实证性案例不足。
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做了很多系统、平台或者资源的设计研究,但是普遍缺乏对同一个问题深入研究,这就导致研究深度不够。研究人员力图将各类高新技术引入,但是匮乏该类技术在移动学习本身应用中关键问题的突破。造成系统数量多,却鲜有如PCS简单又卖座的精品系统。即理论研究所占比例较大,但是鲜有深入创新研究,片面追求技术,缺乏针对性实证研究。
2.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研究滞后的成因分析
从婴幼儿教育,到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再到成人教育等都有广泛应用,还有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农村的移动学习和农民工的移动学习和超常儿童教育,而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却悄无声息。[19][20]
制约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发展的因素:
(1)作为移动学习平台的移动设备(智能手机)本身存在不足。
智能手机有限的存储容量很难满足自主学习过程中对视频音频的存储,特殊教育领域的用户对视频音频需求相对于普通人更大,比如盲用学习系统肯定采用更多音频。
智能手机的待机时间短,特殊教育领域采用更多的视音频,手机处理时大量数据,更耗电,所有特殊教育人群在移动学习时间更短,否则会出现手机没电的问题。
数据处理能力不够强,应用程序使用过多,会造成处理速度下降而死机,对于特殊教育领域的人群也是障碍。
特殊教育领域能够获得学习资源较少,缺少资料,缺少互动和交流,使得移动学习有效性得不到保障。
(2)用户群小,资源少,难以产生客观经济效益。这是最重要因素。抛开各种理论基础,特殊教育移动学习系统单从研发的投入要远超其他领域的。从婴幼儿教育到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等各个领域的移动学习系统不胜枚举。如英语单词学习的移动学习系统,除了沪江词典、金山词霸等老牌应用外,还有百词斩、拓词、完美背单词等。移动学习系统获得盈利最主要是拥有庞大用户量,而特殊教育移动学习系统不太可能拥有庞大用户量。造成了缺少移动学习系统和学习资料,特殊教育人群更不愿采用移动学习,形成恶性循环。
(3)3G网络难以满足特殊教育的人群移动学习。
目前3G网络的速度虽然能够基本满足移动学习系统的数据需求,但是网络的稳定性对特殊教育的人群移动学习有较大影响。比如视障人群在使用移动学习系统,肯定下载大量音视频数据、上载音频数据,对网络速度、稳定性都有较高要求。移动学习系统的互动环节,视障人群一般采用音频作答,输入法也较多采用语音识别输入法,如讯飞语点输入法,字库是在云端,输入文字时需要上3G网才能输入。在这样的大数据环节下,每月200M左右的数据流量也很难满足特殊教育人群的移动学习需求。
五、4G网络环境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新机遇
其他领域移动学习的火热,由于硬件设备和网络等因素造成其在特殊教育领域遇冷。4G网络或许给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新机遇,4G网络高速度更利于音视频的传输。因此,4G网络环境下,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研究新的机遇。
(1)参考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将其引入特殊教育,将并探索出适合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要求的移动学习应用模式与策略;构建某学科的移动学习内容与资源的设计、分析框架,提出移动学习环境与资源设计的原则和资源共建共享的规范。
(2)将移动学习引入特殊教育,并进行应用实证。例如各学科基于手机的移动学习的资源建设、基于手机的康复(尤其是语言)训练系统、基于手机的认知评估系统,基于机器学习的移动学习系统等,国内尚属于空白。
(3)将移动云引入到移动学习。移动云是云计算的扩展,即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等)通过3G、WiFi、4G等无线上网的方式使用云计算的服务模式。采用移动云后,大量的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交由云端服务器处理,减少了移动设备工作量,这样就降低了对移动设备性能的依赖性,在获得良好的可靠性的同时也延长了终端电池的使用时间。这样,就能够较好弥补移动学习中的移动设备的缺陷,也就有利于将移动学习应用到特殊教育。根据移动学习需求和移动云计算特点,移动云计算在移动学习中的应用有三种模式:移动学习,即服务模式(mLaaS)、移动终端增效模式、微云模式。国外这方面刚刚起步,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
六、总结
移动学习属于教育技术学科研究热点。笔者们首先分析移动学习将成为主流的必然性,通过分析国内外典型项目,详细总结了国内近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有关“移动学习”的论文,梳理出近年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同时指出研究存在的不足,尤其是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滞后,分析了其滞后的因素,在4G网络环境下,通过移动云计算技术或许能够给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带来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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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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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教育机构的多元化发展,残障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大众更多的重视。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公共资源总量的紧缺和分配不均等原因,我国的特殊教育水平仍然差强人意。本文从资源配置的角度,阐述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对特殊教育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以期对当前全方位的育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1.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与特殊教育
1.1教育资源的内涵
教育资源是指教育活动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和时间资源的总称,是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其中,人力资源是核心,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辅助人员等;物力资源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土地、基础设施、教研和后勤设备等;财力资源是指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资金,目前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的划拨;信息资源也称智力资源或知识资源,泛指新知识、新技术等,传递信息资源就是教育活动的目的;时间资源是师生进行教育活动所能够利用的时间,总量极为有限,是一种最为宝贵的教育资源。
1.2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表现
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将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教育资源以一定的方式配置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组成部分,形成一定的资源结构的过程。均衡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使每个学生都能同等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应不同的维度,笔者认为,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表现为:
教育资源向西部倾斜。我国经济发展呈现东中西部的地域差异,单靠地方政府投入的教育资源是无法支撑庞大的教育消费的。因此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进行跨区域资源整合。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应该相应地把公共教育资源向西部倾斜,特别是在人才、先进设备等方面大力提高西部教学水平。
关注多种教育类型。长期以来,考虑到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科研力量,我国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这两个教育过程的终端上投入的教育资源多,而有所忽视中间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其他教育类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为目标之一的社会改革,需要在特殊教育等多种未受到重视的教育类型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统筹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城乡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统筹城乡间的教育。农村教育在师资队伍、学校基础设施等方面与城市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有一个新的问题需要注意,随着大量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农村出现了一批“空巢”学校。教育资源的落后与部分资源空置现象在农村并存。对这些资源的整合和升级成为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乡间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
1.3教育资源在特殊教育中的均衡配置
1.3.1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是指对身理或心理发展有缺陷的儿童、少年的教育。它对保障残障青少年与社会融合、体现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过了20世纪50到80年代特殊教育体系的形成期和调整期,再到1986年国家《义务教育法》将此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之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数量与质量上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1.3.2资源均衡配置在特殊教育中的表现。上文中,笔者提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标志之一是教育资源在各类教育中实现均衡配置。本文重点分析教育资源在特殊教育中的均衡配置。
时间资源上:在此次论文写作之前,笔者走访了成都市、德阳市的其中5所特殊教育学校。了解到特教学生接受新知识需要的平均时间是正常学生的3-4倍。特教老师均表示,在特殊教育中保证时间是前提。因此,在课程设置和设计等方面都要根据特教学生的残疾程度对教育时间进行特别设计。同时,教师额外的时间成本也需物化成补贴,才能不打击其工作积极性。
物力和财力资源上:特教学生是一个“医教结合”的群体,对基础设施和设备有额外的要求。如无障碍设施、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等。但目前大多数的特教学校还只是具备普通学校的功能,专业度不高。要实现物力和财力资源在特殊教育上的配置均衡,就要在医疗部分投入更多的资金。
信息资源上:传递信息是教学的目的。提高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是特教学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特殊教育要更加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和可接受度,在知识结构和内容的设置上需要以特教学生的身理缺陷特点为首要考虑因素。
2.我国在特殊教育公平上面临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2.1面临的问题
在与传统教育的比较上,特殊教育面临的不公平更加明显。
2.2.1发展落后。虽然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飞速地发展,但与传统教育相比,特殊教育发展仍然滞后。据近期公布的统计数字,我国在校的残疾儿童36.47万人,随班就读的学生为24.15万人,占在校人数的66.25%。这表明,有相当大数量的残疾青少年没有享受到真正适合的特殊教育。其次,特殊教育机构类型不健全,残疾人教育内部的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自闭症、脑瘫、语言障碍、智力落后等),而经调查,地区的特殊教育机构在数量和类型上都无法满足残疾人教育的需求。
2.1.2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一是资金投入量少。有关部门近期年对136位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做过问卷调查,对于“配额资金能否及时到位”的问题,仅有35.56%的人作肯定回答,64.44%的人表示不能够及时到位;同时,92.59%的校长认为学校使用经费缺乏。二是资源分配极不均衡。像陕西、河北农村个别条件差的特教学校,全部家当加起来就值几万元钱,而杭州一所特教学校就投入1.2亿元,差距非常悬殊。目前我国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存在较多安全隐患。70%左右的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其中中西部占绝大部分。
2.1.3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除了具备一般教师所具有的资质、能力、道德品质之外,还需要担任康复师、家长等职责。据2002年的高校名单和专业目录,全国84所师范院校,共11所开设特教课程。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只有3所设有特殊教育系(所),4所学校有特教专业,但其中有两所学校做不到每年招生。目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招生最多,平均每年也不过是60人。
2.2产生的原因
本文将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目前特殊教育面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进行原因分析。
2.2.1学校方面。学校是特殊教育的直接执行者,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对学生的教育成果负有直接责任。但由于资金、师资等客观原因,特教学校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同时,目前的特殊学校确实存在主观管理上的问题,如管理松散、民办特殊教育学校落后,机构类型不健全等。
2.2.2社会家庭方面。目前,在社会和绝大多数家庭中存在这样一种观念:特殊儿童不同于正常儿童,他们达不到正常儿童的水平,接受普通的教育存在着极大的难度,接受特别教育难以找到相应的学校和教师,并且费用高昂,即使接受教育之后,他们也不能达到正常水平,所以,有一部分群体认为特殊儿童接受教育是不必要的。
2.2.3政府方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政府对各地的拨款不能满足需求。特殊儿童康复所需的器材和对特殊儿童的服务所成本很高。若政府的拨款不能弥补这部分资金空缺,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民办特教机构资金短缺导致机构的环境建设跟不上,教学条件简陋的现象更加明显。第二,法律保障尚不健全。
中国建国以来虽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力和特殊教育的实施做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都不是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实施的细则都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3.促进我国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的措施
3.1加大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弱势群体逐步得到更多的关注,这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利用新闻传播、教育培训等多种手段提高全社会认识。要特别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这些人相对其他行业的人付出更多,但是得到的回报,特别是物质上的回报比较少。根据双因素激励理论,可在提高特教教师社会地位,大力表彰残疾工作者等方面做工作。
3.2提高财政经费比重,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要严格遵守“特教特办”的原则。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二是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特殊教育倾斜。要规定对特殊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要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引导社会捐助、慈善基金等更多地投向特殊教育领域。建立政府资金投入民办特教学校的渠道和机制,利用民办学校的体制优势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特殊教育领域中来。
3.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的建设,扩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质量。二是创新特殊教育的教学理念、模式以及方法。三是加强对特殊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研究,定期总结特殊教育工作经验,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四是学习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特殊教育发展经验,如“正常化”、“回归主流”、“一体化”、“全纳教育”等特殊教育模式。
3.4面向市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当前特殊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是因忽视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高中和高等教育,导致许多残疾学生毕业即失学或失业,其中许多残疾学生初中毕业后又回到了原先的生活状态,从而从整体上影响了残疾人素质的提高。因此,在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基础上,要为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在教育体系较为成熟的前提下,开展学前教育以保证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目前,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一些民办特教机构做了一些尝试,将机构的资金筹集推向市场,包括将特教青少年的艺术作品进行慈善拍卖以筹集善款,逐步实现学校集团化等,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本文认为可以在将特殊教育推向市场等方面多做尝试。拓宽发展渠道,整合社会资源,为我国的特殊教育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作者:李奥 来源: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