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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冶金企业。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防护管理;应急预案。具体内容见考核验收表
二、整治方法及步骤
用4个月的时间对全镇冶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订全镇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和自查表进行逐一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书面整改方案,报镇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我镇将组织对本镇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处理。
(四)总结阶段。在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各企业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召开整治专题会议,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整治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人员装备,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实现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化。
三、组织领导及验收
镇成立冶金企业安生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仇丰副镇长任组长,安监赵建忠、农经中心朱国伟、顾浩平为成员。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夯实基础,整体联动,重点防范”的工作方针,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三个小组开展工作,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参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由安监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参加;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建设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财政局参加。
三、整治内容
(一)煤矿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煤矿资源开采和探矿的企业。
(二)非煤矿山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采探矿的企业(含砖瓦、粘土生产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
(四)建筑施工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煤矿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煤矿,坚决取缔无证开采行为;2.加大“一通三防”隐患整治,杜绝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3.抓好顶板管理,提高工程质量;4.切实加强运输秩序管理;5.抓好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工作;6.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规定;7.每个作业点的下井人数必须控制在9人以内;8.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非煤矿山整治重点
1.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矿点,坚决制止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严防死灰复燃;2.着力解决小矿山开采方法问题;3.加大隐患整治的力度;4.井下矿山要全面实现机械通风;5.每个作业点的下井人数必须控制在9人以内。
(三)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整治;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3.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4.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管理;5.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施监督管理。
(四)建筑施工整治重点
1.加强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2.认真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实施工作;3.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制度;4.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将专项施工方案送建设局备案;5.抓好防高处坠落、施工用电、外高压电防护、模板支撑和脚手架等各项工作,全面排除事故隐患;6.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屋拆除行为;7.抓好监理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
五、整治目标
(一)煤矿整治目标
1.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2.开采和探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有序,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执行严格,法人代表和其他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3.开采和探矿生产各种证照齐全,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4.关闭证照不齐、不具备煤矿产开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5.防止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实现煤矿开采安全有序。
(二)非煤矿山整治目标
1.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2.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得到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或有效监控;3.完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整治目标
1.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有序,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执行严格,法人代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2.证照齐全,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关闭证照不齐、不具备危化品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4.防止重特大危化品责任事故,实现危化品安全有序。
(四)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目标
1.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2.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3.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4.实现无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加强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
凡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一班三检查,严格各种台帐的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任何企业必须把保证生产安全作为企业获利的前提条件,采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的约束机制。
1.制定处罚规则,使违规企业付出更高的代价;2.强制企业与工人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防止人员无序流动,严把工人的素质关;3.强化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强化培训。
(二)夯实安全保障的硬件基础
1.加大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保险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2.建立安全生产基金;3.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三)齐抓共管,强化监管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三同时”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厉追究安全生产不作为的责任。
2.进一步强化公安、建设、国土、经贸、质监、水利、林业、环保、农业、电力等负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构建综合治理的齐抓共管格局。
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赋予乡镇安监机构执法权,加强一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4.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以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评估制度;风险保证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四)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1日至10日)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这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生产企业要运用多种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乡镇、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安监局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报发证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11日至25日)
1.排查隐患。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分类档案,分级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2.隐患整改。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必须拿出规划,分步实施。
3.完善安全制度。整治自查中查出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应逐条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9月26日至30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全面检查,做到一家不漏。对检查不合格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合格的,坚决给予关闭。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企业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事件,营造人人关心整治、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整治、多有反复的教训,把好源头关,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入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有效筑牢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屏障,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和升级,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较大以上事故目标,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细化领导
县旅游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企业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好。要结合部门的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完善定期协商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泰州市、__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安委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乡决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结合贯彻省、泰州市、__市安监局《关于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26号)提出如下要求。
本辖区内所属金属冶炼企业。
1.5月1日前,对金属冶炼企业进行调查,填写完成企业统计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2.6月15日前,建立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名册,完成一企一档(见附件3);
3.结合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着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从严整治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等四类重点金属冶炼企业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乡安全监管人员要进行金属冶炼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合较大风险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等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相关规定,专题分析本区域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
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健全“一企一档”,主要包括金属冶炼企业基本信息、较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执法等基本档案信息内容。对现场情况复杂、排查存在难点的情况,可邀请相关专家一同参与。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中旬-9月下旬)
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强化煤气、熔融金属运输等重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现场安全隐患。企业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向乡安监部门报告。要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当地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大力推进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逐一对金属冶炼企业存在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的;存在液氧、液氮、液氩等储罐经气化后使用的;2014年12月1日后存在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或年度自评工作的。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
乡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总结梳理,适时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于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金属冶炼企业四类
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省厅的部署要求,根据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了《XX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全系统专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统一组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2017年,我局分别制订了《XX局关于创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和《XX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导行业内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我局在XX召开了全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督促企业围绕“一必须五到位”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积极动员,营造氛围
对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总要求,自2016年9月份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积极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适时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自查自纠,行业督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督促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完成自检自查,做到“一企业一清单”,要求每家企业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并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方案的时序进度,以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为重点,督促所有企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真正落实,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三年规划要求,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范与治理等。三是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岗位管理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四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据统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共填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515份,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515份。
专项行动期间,搞好工作结合,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把专项执法检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示范创建、以点带面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17年,我局认真分析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明确了XX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和XX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货运输、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作为市直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示范企业。我局认真做好示范企业的督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相吻合,个别制度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及时彻底。三是安全生产费用按标准提取,但安全投入还应有所加大。四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 ,演练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针对突况,作出反应。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对照“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各运输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__市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监[2015]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装载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15]116号)、《转发关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中毒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穗安监[2015]124号)以及《关于迅速修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的通知》(穗安监[2015]130号)精神,根据《__区2015年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花安监[2015]15号)安排,区安监局决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年度检查督查计划》,结合高温、雷暴季节性特点,开展以下类型企业检查:
(一)危险等级为B、C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部份危险等级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带仓储经营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本次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市安监局《关于迅速修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的通知》(穗安监[2015]130号)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重新颁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全员,明确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成员的安全责任。
(二)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55号要求,检查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管理台帐。
(三)操作规程管理情况。企业是否结合企业特点,建立主要设备、关键岗位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否包含开车、正常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作业现场始终悬挂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员工查用。
(四)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危险作业前,是否办理特种作业审批手续,进行相应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确认。
(五)高温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针对夏季温度高、雷雨多、湿度大等特点落实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六)重要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__)、《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纳入企业三级教育和培训考核内容等的学习培训;是否将总局近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六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作为今年宣教重点内容,并在重要位置张贴宣挂。
2015年7月下旬。
(一)高度重视,提高意识。各镇街务必坚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沟通配合;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督促属地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二)精心组织,积极配合。为确保检查效果,各镇街要选派专人负责跟进本次检查工作,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督查表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台帐,确保检查当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场。
(三)严格检查,狠抓整改。本次行动以检查企业日常管理情况为主,检查生产现场作业情况为辅,要从生产现场发现问题倒查企业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统一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镇街安监中队必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确认,并于全部复查后及时将整改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复印件统一报送区局监管科。对违反《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对逾期不落实隐患整改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挂牌督办。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按照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等一会费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费市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
今年是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年”,是无锡市确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去年底,无锡市政府以107号令下发了《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今年3月10日,无锡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为贯彻落实无锡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澄政发【2009】65号)。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目的
此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目的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为先导,深入开展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扎实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企业、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晓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终实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目标。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和《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了如下6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类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二是提供安全生产保障。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生产经营场所、作业现场、生产装备设备、特种设备等要强化安全管理,高危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四是严格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管理。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又无法整改的企业,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不得担任同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3、工作目标任务
为确保此项活动收到实效,市政府确定了8项量化工作指标。
(1)深入学习贯彻《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召开相应会议,进行培训、宣传、教育,要求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参训率达到100%,告知承诺书签订率达100%。企业从业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为便于宣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在《*日报》全文刊登了《规定》内容,并进行了解读。
(2)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监控率达到100%。
(3)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贯标率达到100%,重大、重点危险源100%纳入市级预警监测。
(4)客货运专业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监管,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率达100%,对机动车检查率达100%。
(5)工矿企业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消控中心、电焊、气焊等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率达100%。
(6)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文明工地达标率95%。
(7)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船)的监管力度,危险品运输车(船)GPS卫星跟踪定位仪安装率达到100%。
(8)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监控单位贯标率达到100%。
4、工作步骤
一是宣传培训阶段,从现在开始到本月底。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对《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参训率、知晓率达到目标要求。要组织上门送法服务,指导企业负责人签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是排查整改阶段,从4月底到9月底。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各类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大督查力度,结合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检查和督查。
三是评比验收阶段,从10月到12月底。10月10日前,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组织单位、示范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5、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由市、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两级政府统一领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及行业监管职能的部门条线负责。市政府成立了以费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领导、部署、推动、检查。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措施将活动落实到所属区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无一遗漏。
(2)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结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3)强力推进,全面覆盖。作为此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市政府、安委会确定了2个工作指标:即活动宣贯率和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都必须达到100%。这2个要求作为2009年度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考核细则。以每个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的入库企业数为基数,承诺书签订率每低于10%,年度考核扣10分;低于70%,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
二、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今年全市将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标准厂房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冶金铸造、压力管道元件、危化品运输车等7项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各级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推进危险工艺企业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加大对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停产半停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2)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重点是开展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严格车辆、驾驶人员和运输企业的管理,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3)标准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主要是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不完善、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擅自改变原消防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标准厂房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审核和验收手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4)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主要是以防范工地大型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处坠落等引起的事故为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把工人进场手续关。
(5)冶金铸造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主要是加快建立全市冶金铸造企业数据库,明确整治重点,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
(6)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主要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压力管道检验工作,切实提高压力管道安全质量水平。
(7)危化品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主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状态,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已经下发,各牵头单位要立即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时序进度要求,扎实推进,原则上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11月份,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重点企业、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当前有关工作
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和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生产安全方面。强化危化品、冶金铸造、机械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作,深入开展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173家重大危险源点实施联网预警监测,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振华港机的先进经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用多种形式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日常安全检查巡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在公共安全方面。加强对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推进农村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学生春游交通管理,加快推行道路交通服务和保险处理制度。大力宣传新的《消防法》,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纺织行业、丙类厂房的安全检查。经贸、建设、交通、教育、质监、工商、水利农机、港口、海事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条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