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1:43:18
序论:在您撰写特大安全事故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死角,解决突发事故中存在的信息不准、反映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辖区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原则
1、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各社区居委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街道统一指挥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组实施。
3、辖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东路街道办事处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全面指挥,督促各社区居委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事实演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指挥、协调有关单位、人员、车辆等具体工作,其中:杨国禄、张晓菲负责车辆安排调度;唐明负责人员调度;何得藩负责物资保障。
3、成员及办公室职责:接到重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并请示救援抢险处理,同时将领导指示迅速传达。
四、应急处理后勤保障
1、应急车辆:4辆,其中办事处2辆,东路派出所2辆;
2、应急事故救援人员:100人,由办事处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联防队员和应急民兵组成。
五、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其他活动。主要领导要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故中,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以及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启动救援方案
当东路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特大为灾、水灾等影响较大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本救援方案立即启动。
七、经费保障和执行时间。
1、应急处理事故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标准
重特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重大、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者重伤10-49人、或者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事故。
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重伤50-100人、或者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纪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环保办、财经办、企业办、乡村办、国土所、安生委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当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抢救等工作的总体指挥与协调。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蔓延,并研究决定具体抢险、救助措施和其他事项。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序和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如抢险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事故调查组等,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抢险救护组由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卫生院、涉险部门、安生委办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主干组成。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特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机构审定后组织实施;
3、统一指挥现场施救队伍;
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5、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6、承办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劳动社会保障办、民政办、工会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村委会派员组成。主要职责:
1、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处理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抚恤、安置;
3、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联系、安抚、接待;
4、承办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信息组由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安生办、广电站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
2、及时了解并上报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抢救情况;
3、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4、提供上级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材料。
(四)后勤保障组由企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和通信、供电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配合机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物资;
4、承办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直至调查结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对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三、事故处置
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后,党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按照本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谎报或隐瞒不报。同时,要及时保护现场,以便事故调查组的取证和查处。
(一)一次性死亡3-5人,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所在村负责人应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
(二)一次性死亡6人以上,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所有村的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把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部门。
四、事故报告
(一)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在事发后或接报后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的情况。
(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
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受伤人员死亡或者失踪人员确认死亡的,应当及时补报。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各村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五、事故调查
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1、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且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没有利害关系。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事故调查组负责。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中的秘密,不得擅自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未经事故调查组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向社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信息。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科学分析,充分讨论。事故调查组成员或者成员单位对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应当取得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县政府提出结论性意见。
4、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日。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和各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事故调查工作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由调查组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六、附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下列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组织体系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事故现场指挥组、事故现场施救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保障组组成。
2.1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成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统一指挥、调度,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辖区部队迅速赶赴现场施救,遏制事态扩大,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参与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维护社会稳定。
2.2办公室
主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区监察局局长
区人劳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区交通局、区建设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总工会、质监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做好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及、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3事故现场指挥组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区武装部部长
成员: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人劳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做好事故现场指挥工作。
2.4事故现场救援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辖区各有关医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监护、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人员疏散等工作。
2.5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劳局、区监察局、检察院以及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参与事故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2.6善后处理保障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人劳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区总工会、事故单位以及事故所在镇办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伤亡者的事故伤残鉴定,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慰以及依法做好伤亡人员的补偿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各镇办、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事故报告机制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镇办或直接上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市属以上企业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当同时上报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镇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
凡属于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均启动本预案,并在启动预案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超出区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市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指挥协调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
在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应急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5.3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群众安全疏散及应急人员的安全。
5.4信息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工作。
5.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指挥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负责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保险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
由事故调查组负责进行事故调查。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各事故组分析总结应急处理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宣传和演习
7.1公众信息交流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企业、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2演习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 利用开放思维,全面剖析事故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钢有限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过程是这样的,一只装有27吨、温度达1500多度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交接班室内,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另有6名操作工受伤,其中2人重伤的惨剧。
上述事故的发生是由高温铁水从坠落钢包流出冲进值班室造成的,我们尚且不论专家对事故原因如何分析定论,而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最终后果,利用开放思维方式从多方面分析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种种因素,以便我们能从中汲取更多的有益教训。
首先从设备方面分析导致钢包脱落的原因,有如下几种可能,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出现失灵故障,致使钢包自由坠落;二是钢丝绳断裂或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致使钢包突然坠落;三是起重设备吊钩或钢包耳环破裂,致使钢包坠落。从操作方面分析导致钢包脱落的原因有如下几种可能,一是天车起重工操作失误,导致钢包快速下落坠地倾覆;二是起重挂钩与钢包耳环未可靠到位衔接,钢包在空中行进时由于摆动,导致钢包脱钩坠落。从现场方面分析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有,一是发生事故的值班室距钢包可能到达位置的空间距离太近,未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且值班室周围没有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在厂房建设时就埋下隐患;二是车间内有杂物堆放,影响了钢包正常行进路线,致使钢包从值班室附近经过,造成事故发生后人员大量伤亡;三是习惯性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5米远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大大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
以上从多个方面分析的因素都可以直接导致钢包脱落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尽管清河特钢公司所发生事故的原因可能只是其中一种或几种,但作为我们要想从惨痛的事故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就要学会运用这样的分析方式,跳出事件本身因果关系的局限性,举一反三,详尽分析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原因,才能既有针对性、又有全面性地采取多环节、多层次的完善防范措施,如同“亡羊”后不仅要“补牢”,还要加高、加固、加强看管一样,才能更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汲取事故警示,增强安全意识
从上面分析可见,这起事故可以由多个原因引发,而对于各种各样不同的事故,造成的原因更是多种多样,但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的一切事故,都有一个相同的因素,也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因素,即人的因素,而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则是酿成事故的罪魁祸首。一次次大大小小的事故,在让人们付出生命和鲜血沉痛代价的同时,也向人们一次次发出了刻骨铭心的安全警示。
安全隐患猛于虎。苍蝇不盯无缝蛋,事故的发生也是由隐患引发的,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就好似始终面对张着血盆大口的食人猛虎,时刻都有向人们迎面扑来的危险。安全隐患不仅表现在设备上,也表现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和思想观念上。设备上的隐患可以通过安全管理制度去发现和排除,安全管理制度上隐患可以通过管理者去健全和完善,而思想观念上的隐患就只有通过人们自身去提高和更新。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不仅要防范眼前、明处、经常操作、易发事故的重要部位,也要防范不易看见、不常走到、易被忽视的安全死角。“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严格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彻底整改隐患部位,及时消除事故危险源。只有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日常检查,才能预防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麻痹大意是万祸之源。每次事故发生后,面对造成的损失和惨状,都会令人痛心疾首,后悔万千。如果在事故发生前,人们能检查再仔细一些、安排再具体一些、考虑再周全一些、工作再认真一些,排障再彻底一些,也许灾难就能避免。然而,麻痹大意的作风、粗心草率的习惯、侥幸懒惰的心理,让事故在人们不经意间突然爆发,留给人们只是痛苦、悔恨和遗憾。只有在生产管理中,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生产各个环节,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麻痹是祸源。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严谨细致,操作上规范有序。既要对关键部位、易发事故的进行防范,又要对普通、细微部位进行监控;既要对重点隐患加以整改,又要对其它设备日常维护;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
粗放管理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然而有许多企业管理水平低下,没有一套规范的科学管理制度,有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根本没有严格的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对于这样的企业不发生事故是侥幸的,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安全是一切的根本和基础,没有一个良好的安全局面,谈不上企业正常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加强现代化企业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制度化。克服粗放性管理形式,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但概括起来大致有下面四个方面,一是人的因素,是安全的根本;二是制度因素,是安全的保证;三是设备因素,是安全的基础;四是现场因素,是安全的关键。因此,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拥有安全可靠的生产设备和保持整齐有序的现场环境,对营造良好安全局面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不断创新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保证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应对和处理突发性事故能力。特别要加强事故学习教育,及时对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展开讨论,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利用生动、直观的事故案例,更容易让职工受到教育、学到知识。
二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安全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作到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各项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企业实际,建立一套规范的安全制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从而保证安全培训、设备维护、巡视检查和运行操作等都在制度的规范约束下进行。为了保证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因此还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要加大安全投资,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在生产型企业中,生产设备能否正常运转,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往往带来安全问题,特别是专门的安保设备,必须确保其始终可靠运行。因此,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使企业具备安全生产的硬件条件。首先,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第二,要按照设备安全运行规程要求,认真搞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不惜投资,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第三,要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特别对于新型保安设备、保安技术要尽快引进、尽快改造。
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全县煤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和事故划分(一)全县煤矿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类煤矿101个,年生产原煤120万吨,全县101个为矿主要颁在全县5个乡镇,其中,茅坪场镇和河口乡共有煤矿个,年生产煤炭约90万吨,属无烟煤区;花林寺镇、旧县镇和洋坪镇共有煤矿个,年生产煤炭约30万吨,属烟煤区。全县各类事故中,尤以瓦斯、火灾、水灾、顶板和运输灾害事故危害最大,加之煤矿是井下作业,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事故抢险难度最为困难。
(二)全县煤矿救护情况
全县煤矿共有专业矿山救队1个,专业救护队员9人,矿山辅助自救队个,指战人员人。
(三)应急救遥远服务区域划分[文秘站网文章-找文章,到文秘站网]
__县矿山救护队承担全县煤矿事故及全县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遥远的机动性任务。矿山辅助救护队主要服务于本矿区的煤矿。
(四)事故划分
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故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遥远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县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二、应急救援职能划分
根据《__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重特大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施救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的要求,明确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总是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补充意见。
3、帮助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完善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导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队伍
1、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设__县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商务局、公安局、卫生局、国土局)
成员: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侯成富副局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救护指挥中心(县安监局),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矿山救护的业务管理,救护队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发生事故时救护队的调动和现场指挥等。
办公室日常工由侯成富负责。
2、救护队现场指挥机构
煤矿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抢险救灾救护队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3、应急救遥远队伍以专业救护队为主要力量,辅助救护队和煤矿其他工种协同、配合。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及__县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联系电话______。并在24小时内写出局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事故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遥远鼾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
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
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特证等证据。
五、应急反应
(一)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县政府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地的乡
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填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遥远处置工作。
(二)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外援矿山救肪队时,由县人民政府(指挥部)负责人,向市、省安全应急救援
救护中心报请矿山救护队。
(三)县安监局积极指导、帮助进行煤矿抢险并及时报告抢险救灾情况。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面出发,服从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遥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统一
指挥与高度,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六、其他工作
(一)根据国家有关“矿山救护队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召请县外矿山救护队的单位按规定办理支付费用
(二)在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
职守。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遥远以及救遥远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严肃
为做好粮食系统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粮食局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方针和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安全第一”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按照“区域为主、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明确抢险救灾责任,以快捷、有效地应对一旦发生的特重大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粮食系统可能发生的造成2人(含2人)以上或中毒3人(含3人)以上,以及火灾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上性质特别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工作。根据我县粮食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生产事故;
3、重、特大电力事故;
4、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5、重、特大中毒事故;
6、重、特大储粮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职责
1、县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陈峰亮
副指挥长:许文强魏灿辉
成员单位:县局业务股、办公室、人事股、会统股和事故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股。
事故抢险组组长许文强,通信联络组组长魏灿辉,后勤保障组组长王玉章,治安警戒和善后处理组组长刘玉祥,事故调查组组长王静。
2、现场抢险分工职责
(1)事故抢险组。主要由事故单位按照单位制定的抢险预案中的分工要求,做好人员疏散、搜救伤员、抢救物资、消除现场险情(如灭火、紧急行动、抢修设施等)。县局接报告后,应立即请示分管副指挥长或指挥长,由相应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指挥,协调工作。县局机关由办公室牵头,抽调抢险人员,积极参与抢险工作。
(2)通信联络组。主要职责是做好与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和参与事故现场抢险人员的联络;其次做好畅通信息,上请下达工作。通信联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当地政府及新闻单位、医疗机构等单位的联系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及后勤所需的一切保障工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4)治安警戒组。由事故单位保卫部门配合当地公安积极做好现场警戒,现场保护、疏散交通,维护秩序及伤亡人员自身的确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各级人劳、工会部门牵头,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好一切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由监察部门牵头,安全、人事、工会等管理部门参与,在协助抢险过程中,搜集有关证据,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调查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查清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按照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特、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在当地政府和县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县局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信联络。县局昼夜值班电话:*
2、事故报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当事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拨打救护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立即将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报告当地监察部门和县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为: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的类型(火灾、爆炸、中毒、水灾、储粮安全等);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时间、报告人及联络方式。
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点、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具体要求
1、本《预案》是县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当地政府、上级部门进行调查事故处理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抢险物资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意见,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进行有效处理。
2、局属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局业务股备案。
一、工作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或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1、成立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部门职责:
镇政府:负责接警、启动预案及紧急状态终止。
公安部门:负责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受害人的医疗救护工作,评定化学物质对人员危害程度,组织救护队、救护医院、医生、药品、医疗设备、设施保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水上交通事发区域治安警戒,组织沙眼营救、打捞遇难人员尸体和重要财产物证。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组织救援通信畅通。
必要时,电力、商贸流通部门提供相应救援支持。
3、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综合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组救援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
现场勘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负责现场勘察,勘察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种类、特性、数量和事故波及范围;根据事故影响程度,负责划分出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草图;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资料以及证人证言;负责提出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抢救抢险组: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治安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区域治安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突发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救援治安秩序。
事故善后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的安抚、接待。
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药品等急救物资;负责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包需经费;负责事故指挥部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家组:
主要职责:根据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提出控制、救援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咨询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获取所涉事故救援与防护信息;必要时,负责与县危险吕安全评价中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接警由派出所负责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危害程度;事故发生的类型(火灾、爆炸、中毒、泄漏污染、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危险危害物质的名称及数量;事故发生的简要描述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认定;请求应急救援的内容及建议。
2、启动预案: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县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镇有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相应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信息咨询组随时提供有关信息;成立应急救援各组,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姿态,随时高速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3、救援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