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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环保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7-02 18:22:00

序论:在您撰写搅拌站环保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搅拌站环保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建立完善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和动态整改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我镇境内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理清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镇内企业环境问题、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环境问题、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农业污染源问题、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固废突出问题以及其他环境突出问题等惊醒责任分工,有镇政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排查和通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协调指导、跟踪督办职能,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秸秆禁烧工作

以全镇范围内基本实现禁烧区域露天无秸秆、无垃圾、无工业废弃物焚烧为目标,着力形成以秸秆回收利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秸秆基料、饲料、沼气、肥料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健全网格化,由党政领导组成二级网格员9人,村居三级网格长17人,三级网格员102人,四级网格长351人形成巡查网格组。确保区域内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查出并予以解决,每天定时在责任区内开展环境卫生巡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组织人员解决。有效的控制掌握区域内环境情况。

三、固废清理工作

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污染防控责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辖区内固废排查工作,并按时向县环保局汇报排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四、“散乱污”企业整治

全镇范围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建档的“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实施整治并销号,严禁新增“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零新增”。先后整治汽车修理厂2家、并阻止新增非法洗砂厂3起、搅拌站1起、废品收购站1起。

五、辖区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

根据市县环境部门要求,通知2017年至2019年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登记申报工作。通过发放《告企业一封信》、《省排污许可服务指南》等告知书通知企业办理登记排污许可,并上门协助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申请。其中整理整顿类企业已经全部完成,第二批次申报105家企业也陆续完成中。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将一如既往的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把“散乱污”企业整治、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做为工作的重点,对全镇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制止“散乱污”企业新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环保责任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渗透教育;加强对全社会的环保国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环境意识,真正形成政府重视、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2篇

关键词:项目施工 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建筑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噪声、 建筑粉尘、 建筑垃圾、 固体废弃物等 ,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施工噪音严重扰民

建筑施工噪声的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工地现场产生的环境噪声 ,主要是由施工机械工作产生的。不同类型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也有区别 ,如挖土机 80-93 dB(A) ,运土卡车 85-94 dB (A) ,汽锤风钻 82-98 dB (A) ,打桩机95-105 dB(A) 。同时 ,据测建筑场地清理工程噪声约为80-85 dB(A) ,地基工程为75-85 dB(A) ,安装工程为75-85dB(A) ,整修工程为85-95 dB(A) 。

因此 ,施工场地的噪声一般均超过国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见表1) 。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由于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很多工程作业几乎是在居民窗下进行 ,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噪声常常使周围居民难以忍受而采取措施阻止施工 ,使一些建设项目被迫停工 ,甚至有时会发生和法律诉讼。

此外运送建筑材料的重型卡车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然而大多数的建筑工程现在位置基本上处在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类似的地点的显著特点就是居民相对集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上来说,噪音对施工地点所居住的居民,工作的民众已经形成了生活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

2、 建筑粉尘的环境污染

建筑粉尘是地表扬尘的主要来源 ,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且近年来其对环境空气的 TSP贡献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建筑粉尘污染主要是指水泥、 石灰、 沙石和回填土等建筑原材料在运输、 堆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或某些气象因素造成的部分建筑原材料小颗粒散失到环境空气中所造成 ,也包括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地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建筑垃圾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主要指一些废弃的建筑原材料、 建筑半成品和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目前国内的72.3%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耗费的现象;其中85%的建筑垃圾因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和再利用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还有38%的建筑单位并没有针对建筑垃圾而带来的问题采取任何措施。建筑垃圾排放量大 ,且面广 ,影响深远 ,比较难以降解 ,长期存在于土壤中会改变土壤特性 ,影响植物的生长 ,并影响城市的美观。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的产生首先是从工程的拆迁就开始了,继而是施工的开始,原料的耗费也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尤其在工程施工中,因为对于建筑垃圾的管理不妥当,不仅没有使本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建筑垃圾的清除,转运不及时还为土木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4、 建筑废气的环境污染

建筑业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建筑装修材料 ,如油漆、 涂料等。建筑业废气的排放量较小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但是由于此类废气具有污染物种类较多、 毒性较大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地点一般都是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地方 ,通风状况一般都不佳 ,故对人的危害较大。

5、 建筑业放射性的环境污染

建筑业的放射性污染 ,主要来源于使用了放射性同位素镭、 氡含量较高的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或建筑物建在高放射性本底值的地方。

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参建单位应当及时建立控制对策

1 、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2、针对建筑工程特点确定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①建立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②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③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⑦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⑧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2) 施工阶段环境污染控制

施工阶段是形成项目实体的阶段,牵涉的单位和人员多、工艺复杂,对项目环境的影响较大。就当前我国项目施工活动来看,重点应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项目现场文明施工

制定有专门的环境管理系统;进行环境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施工中记录环境状况;制定专门的采购政策;与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积极配合。

②工程噪声控制

③粉尘控制 :在项目建设与拆除工作中,人们对粉尘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制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④建筑垃圾的处理 :通过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建筑施工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还促进了施工现场的文明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在施工现场只需配置1台或数台粉碎机,即可将建筑垃圾中的废渣就地处理、就地使用。

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3、制定环境保护控制对策

从源头上预防粉尘、 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混凝土是主要建筑材料之一 ,建筑工程中所用混凝土来源有:

(1)在建筑工地上现场搅拌;

(2)由搅拌站通过搅拌车运送到工地上的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所占的比例大小反映了一个国家建筑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我国的商品混凝土占混凝土生产总量的比例还不到 10 % ,而且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城市。商品混凝土不仅具有节约原材料 ,提高利用率 ,易保证质量 ,减轻劳动强度等优点 ,还因为其对施工场地有防尘、 防噪声的作用 ,解决了施工场地噪声大、 尘土飞扬等污染问题。

(3) 工程弃碴、建筑废料污染控制措施 ①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②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③ 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④ 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4)生活垃圾污染源控制措施①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② 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5)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 噪声 :①噪声超标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降声措施。 ②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作方法。 ③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安设噪声控制设施。 ④自备发电机做隔声处理,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自备发电机。 2) 振动: ①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90 要求。 ②对临近建筑物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③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3) 水污染 :①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水自然水体,悬浮物(SS)严格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150mg/L。 ②根据排水网的走向和承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③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4) 大气污染: ①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 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②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④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⑤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辆携土。 ⑥拆除构筑物时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⑦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第3篇

一、2013年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以五个提升为主线,积极开展考核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全力推进五个提升:①两个安全监管水平提升;②工作标准效能提升;③基础建设提升;④干部综合文化素质提升;⑤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我局成立了目标考核办公室,全面落实责任,考核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市局、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标准、进度要求,并和各科室签订了2013年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各科室月初有计划,月底有总结,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科室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收集整理,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通报。半年来,我局在《日报》上信息4条,在局内网站上信息95条,向市局网站信息60条,确定专人管理我局网站和政务网,使我局的信息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为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我局制订了2013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力度。坚持每周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学习党的十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先后到周至县局、长安分局、户县分局、稽查总队进行学习,丰富大家的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质监大讲堂学习,个人学习笔记达到了3000字以上,每个科室都有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并且将学习记录列为了年终考核科室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同时,我局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完成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记录薄》20本,其中包括具体调研工作记录200份,组织召开3次调研工作座谈会,发放填写《质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100份,收集到各类问题46个,意见和建议24条,并形成了详细的调研工作专题报告。

3、以诚信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原辅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企业台账、原料来源和产品流向、生产过程控制及出厂检验等情况。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约谈春节热销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6家,对个别存在问题企业已责令限期改正。配合县食安委对1家小麦粉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现已整改。依据市2013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查工作对县区域内生产小麦粉、卤肉等4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我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点食品企业7家,提交自查报告6家,未发现违法问题。召开了全县30家食品获证企业参加的食品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就2012年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13年监管工作重点,制定并下发我局食品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会后30家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食品获证企业上半年定期抽检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抽取样品51个批次,产品已送往市质检院检验。现检验报告已出正在对不合格企业调查处理中。通知29家食品企业开展化验室比对检验工作,现检验工作已结束待检验报告。通知9家食品企业提交上半年年度自查报告,现资料已提交完毕待核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糕点、小麦粉、纯净水等获证食品企业15家,抽样检验18个批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对存在问题的5家小作坊已责令限期改正。开展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提升检查工作。现检查食品企业6家,此项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之中。处理投诉举报4起,其中对2家被举报存在问题企业已立案查处,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4、以降低风险、保障安全、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目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组织召开了《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邀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总工程师为与会人员讲授电梯使用规范,我县域内44家电梯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5月份,召开电梯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电梯事故,学习电梯使用相关知识。

(二)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管,对4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审工作。对全县采暖锅炉(承压、常压)进行摸底,共38家50台锅炉。签订责任书、承诺书100份。电梯维保合同备案21起212台电梯。查看安装施工现场37处。

(三)上半年日常安全监察工作,按照指定计划实施,截止目前已检查40家共计204台,发现隐患10家,已整改6家。5月,根据县政府文件开展为期20天的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共检查10家使用单位,21台设备,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处,封存2家单位在用设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10余项。制定了《在全县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以质量兴省为契机,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工作

(一)积极筹备并开展质量兴省先进县创建工作。推动县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争创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二)开展了市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了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以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三)联合中化近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一期《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培训会。(四)积极开展市质量奖申报组织工作,今年新申报市质量奖1个。(五)积极开展2013年度省、市名牌产品培育以及申报组织工作。我县培育名牌产品还是有很大的潜力。2013年度,共计新申报名牌产品10个,到期复评5个,新申报名牌产品2个,到期复评2个。同时,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业务对接,选择具有潜质的工业、农业以及服务业企业作为培育对象,有针对性地从质量管理、标准化生产等方面进行指导,帮扶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名牌产品创建目标。

(六)积极开展《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辖区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今年我辖区新增1家企业开展了《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导入工作。

6、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抓手,带动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

2013年,以县人民政府为承担单位,县质监局和县科技局为参加单位的《县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立为省级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区范项目。我局将协同县科技局与县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涉农龙头企业及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规范》的规定,全面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县政府制定并了《县设施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县设施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3年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我县设施蔬菜生产现代化水平。同时,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了一次标准化宣贯工作。

7、加快推进计量能力提升,实现计量项目与检定能力新突破。

为了更好的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加强对企业计量器具监管,对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分行业、分类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对饲料生产企业、眼镜店、混凝土搅拌站、超市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检查,有效地改善了计量器具漏检、超期未检的情况。上半年检定加油机200把枪,检定压力表337块,衡器99台件,对集贸市场的电子秤280台件进行了免费检定,计量收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重点开展了对混凝土搅拌站计量器具的检定,我县共有混凝土搅拌站10家,现已检定搅拌站4家,其余6家均在检定周期内。对3家集贸市场210台电子计价器进行了监督检查。2013年我局计划扩展天平和温湿度校验仪两个项目,检定设备已配备齐全,相关资料已经上报市局计量处。市局计划今年内为我局配备齐全24个基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这将促进我局计量工作飞速发展,为了使人员业务能力和设备数量跟上计量事业的发展步伐,我局根据业务需求每周安排固定时间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个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并联系计量处结合新增设备,对人员取证进行培训。

8、以提高质量,保安全为主线,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把六五普法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把质量法制建设融合于地方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使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有所提高。认真开展了法制学习,每月都制订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在月底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有效的打击了违法生产、违法销售、违法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11起,全部进行了回复。配合省局、市局监督抽查6次。检查强制性认证企业8家,没有发现假冒及伪造3C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检查超市8家,发现2家超市的销售的儿童玩具没有加贴3C标志,1家超市销售的新韶光“热得快”产品未加贴3C标志。对出现问题的超市执法人员责令其将该产品下架,停止销售。检查了农资经销点28家,对一家经销点销售的复混化肥进行了抽样。共检查建材生产企业5家,对1家存在问题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家,超市5家,对2家环境卫生差的食品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检查烟花爆竹经销点40余家,重点查看烟花爆竹的标志标注、使用说明、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标识标注管理规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有无相关认证证书等情况。检查辖区内包装印刷企业5家,对2家企业厂区卫生较差及出厂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共检查建筑工地18家,对7家建筑工地使用的外墙保温进行了抽检,对4家配电箱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处理。共检查汽车配件企业5家,对2家冒用厂名、厂址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对30家企业建立了信誉档案,对2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进项了分级分类监管。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没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钻研业务上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钻研业务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2、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足,超前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头绪繁杂,有的工作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时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工作被动。

3、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服务基层,指导基层不够。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由于人员少,服务对象多,对基层单位关心不足,为基层服务的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今后,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利于提高的业务知识水平,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高各自的综合素质,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

2、加强考核指标的对接工作,每季度都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局有关处室进行对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

第4篇

我区蓝天保卫战是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控煤、管车、减排、降尘、禁鞭、禁烧、治油烟”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管控,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一、主要做法

1.高位推动,强化压力传导。紧扣上级决策部署,建立

健全了三大体系。一是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同时,每年都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将空气质量目标、重点工作任务、污染减排指标、环境监管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组织体系。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各分管区领导担任第一主任,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行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考核体系。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一乡(街)一站”全覆盖,每年都对各地空气质量实行考核排名,并建立了约谈工作机制,对质量下降、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行约谈,严格考核奖惩。

2.确定目标,强化推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XX市“十

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是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了《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X区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冬春季攻坚行动方案》,为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3.科学施策,强化系统治理。重拳治理中心城区及乡镇

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开展洗城行动、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深化燃煤锅炉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强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达标治理、深入推进挥发有机物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严格秸秆禁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

(1)城市扬尘治理。严格遵循“五个必须、六个百分之百”的工作标准,对建筑工地采取制度先行、动员部署、分级负责、关口前移、联合管控,强化巡查、严管重罚等措施,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片区、小组、具体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分区划片、包干到人责任制。同时,与效能考核相结合,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追究,成立4个考核督察组,5+2、白+黑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建立“绿、黄、红”牌制度,连续两次黄牌的工地降为红牌,全面停工整改。常态化开展“洗城行动”,全方位清洗维护,全力推进机械化清扫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洗城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街道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包干制,全面清洗道路街面、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加快探索环卫一体化改革,推进实施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考核标准,加强环卫作业路面巡查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对城区主次干道采取“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的五步法作业模式进行清扫,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2)抓工业废气治理,严把涉气项目准入关。2018年到2020年,开展了砖瓦窑企业专项整治、瓷土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和混泥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全区X家砖瓦窑企业、X家瓷土加工企业和X家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整改,规范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管控,中心城区X家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全区42个加油站和2个储油库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定期检测。全面摸排涉VOCs企业,加强监管,省市VOCs重点企业按照《XX市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加强VOCs源头管控,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4)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了新车、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XX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成立新车和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区X家新车和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开展黑烟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市中心城管委、综合行政执法局、XX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等X个单位联合成立了X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黑烟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的黑烟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机械主完成机械编码登记,悬挂环保标牌,严禁黑烟车、未编码登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内作业。截止到2020年9月27日,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编码登记XX台。对全区的运营车辆进行了专项的排查,强制淘汰落后营运柴油车辆,引进新能源汽车。

(5)严抓禁燃禁烧工作。开展城市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加大宣传,将禁放烟花爆竹等下发至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和自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加强巡查,积极制止。全区范围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加大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4.依法防治,强化执法监管。为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三年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查处工地违规施工、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放废气等为重点,通过行政处罚、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约谈示警等措施,督促企业积极治理大气污染,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办,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组,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督查。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自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以来,XX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明显改善,近四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7%,PM2.5为51微克/立方米,PM10为76微克/立方米。

2018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3%,PM2.5为39微克/立方米,PM10为66微克/立方米。

2019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9%,PM2.5为36微克/立方米,PM10为60微克/立方米。

2020年1-8月份,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PM2.5为27微克/立方米,PM10为46微克/立方米。

三、经验启示

坚持系统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强力调度指挥,形成一套党政同责、以上率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等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精准治理。要针对大气污染成因、问题不同等特点,坚持从强化大气污染源解析入手,“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化治理,不能“简单化”,不搞“一刀切”,要精准治污,找准短板,抓牢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对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形成强大威慑力。

第5篇

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序进行,现将我市贯彻《**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目的意义

按照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限制袋装、扶持散装"的原则,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改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以市场需求力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不断提升水泥散装量和散装率,实现我市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任务

1、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对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昙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各区县规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散装水泥率纳入对各区县的年度目标考核苑围。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200年12月31日前在雅安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上和建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规范管理

1、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运输设备,提高散装水泥的供应比例。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其散装水泥生产和发放的设施、设备能力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2、除临时性构筑物和其他零星使用水泥外,下列工程和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国家、省、市的重点建设工程;在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内的建设工程;使用水泥量在一定数量(即2000吨)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水泥预制构件厂,以及其他水泥制品企业等。

3、建设工程管理机构要本着有利于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原则,根据建设市场的变化情况,调整建设工程有关定额指标,引导和鼓励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

4、施工单位在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区域承接施工任务时,必须配备或具有与施工能力相适应的散装设施、设备,否则,不得承接该区域内的工程。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是否按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作为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审验的条件。

5、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机构在办理施工许可,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资质年检、审查工程招投标、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时,要严格把关,对未按要求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6、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交通规费应当根据国家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规定,给子优惠。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进入城区的散装水泥庠、混凝土搅拌站和工地的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应当依法及时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方便。进入市区的散装水泥专用车应当保持车身清洁,防止污染城市环境。

四、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办法、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为限制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对全市所有从事袋装水泥的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为,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盹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缴纳1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每购买1砘袋装水泥缴纳3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提高专项资金征收率和使用效能,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只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是高基金的征收比例。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改进基金的使用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散装水泥的投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专项基金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4、凡袋装水泥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3号文件规定,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及其委托代征单位督促补交应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而未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隐瞒、截留、挤占、挪用、拒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兔二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依照国务院《关干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执法力度

因交通、施工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须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薏,并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对未经同意使用了袋装水泥的;对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对禁止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搅拌混凝土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按《**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罚和执行。

第6篇

2012年,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安排项目80个,其中13个省级重点项目、14个市级重点项目、15个重要跟踪项目是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七一”、国庆、元旦为主要节点,分阶段实施好投资完成、竣工投产、开工建设和重中之重四大攻坚战,确保全年完成投资46亿元以上,竣工项目40个以上,开工建设项目30个以上,32个重中之重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进度计划

(一)投资完成攻坚战。确保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6亿元以上(其中省、市级重点项目完成21亿元以上)。其中,“七一”前完成22亿元以上,国庆前再完成11亿元以上,元旦前再完成13亿元以上,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1.分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乡(镇)全年完成6.5亿元以上,县直部门全年完成29亿元以上,经济开发区全年完成10.5亿元以上。

2.分行业完成目标任务:工业全年完成18.5亿元以上,交通能源全年完成2.5亿元以上,农林水全年完成5.5亿元以上,社会事业全年完成4亿元以上,市政建设(含农村)全年完成11.5亿元以上,商贸服务业全年完成4亿元以上。

(二)竣工投产攻坚战。确保全年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40个以上。其中,“七一”前建成或部分建成9个以上,国庆前再建成或部分建成10个以上,元旦前再建成或部分建成21个以上。

1.“七一”前建成或部分建成的项目:年产及加工20000吨钢结构制品生产线,北京林业大学南方林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县道城关至公路改造,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东南新材料超细重质碳酸钙及降解塑料母粒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恒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生产,祥源年产30万纱锭生产,省金升达木业有限公司儿童滑梯板、户外体育用品生产线。

2.国庆前建成或部分建成的项目:乐农花卉种苗基地建设,地质探测仪研发生产培训基地建设,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建设,县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竹制活性炭研发与制作、加工,金禧汇酒店,一中图书馆建设,万安镇集镇污水处理工程,上河洲公园建设。

3.元旦前建成或部分建成的项目:、漠源、安仁、高唐、、万安等6乡(镇)灾毁耕地开发复耕,万安、安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黄潭镇小城镇建设,集镇建设,集镇建设,乡集镇建设,白莲镇小城镇建设,乡集镇建设,万全乡集镇建设,水南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省道304线境内公路改造,万芳中药材种植与加工一体化,观光农业,市烟草公司分公司城关烟草站综合楼及白莲、万全烟草站业务用房仓库收购棚建设,金辉混凝土搅拌站建设,芳香樟种植及产业化,镍合金生产(二期),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溪河道整治,水产禽肉果蔬冷冻冷藏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老年公寓),鸿翔房地产(一品上苑)。

(三)开工建设攻坚战。确保全年开工建设30个以上。其中,“七一”前开工建设23个以上,国庆前再开工建设7个以上。

1.“七一”前开工建设的项目:乐农花卉种苗基地建设,溪河道整治,观光农业,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等6乡镇灾毁耕地开发复耕,南路东侧小区,黄潭镇小城镇建设,集镇建设,集镇建设,乡集镇建设,乡集镇建设,市烟草公司分公司城关烟草站综合楼及白莲、万全烟草站业务用房仓库收购棚建设,年产及加工20000吨钢结构制品生产线,省金升达木业有限公司儿童滑梯板、户外体育用品生产线,祥源年产30万纱锭生产,年产100mw太阳能晶体硅片建设,大正整体橱柜、智能环保灶生产线建设,恒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生产,竹制活性炭研发与制作、加工,金辉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一中图书馆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老年公寓)。

2.国庆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石门溪煤矿,上河洲新区,万安、安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白莲镇小城镇建设,万全乡集镇建设,水产禽肉果蔬冷冻冷藏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水南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

(四)重中之重项目攻坚战。省级重点项目、市级重点项目、重要跟踪项目(其中10项与省、市级重点项目重合)作为重中之重项目,共计32项,总投资7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6亿元。“七一”前完成14亿元以上,国庆前再完成7亿元以上,元旦前再完成8.6亿以上,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确保全年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7个以上,开工项目8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办事机构。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组织领导工作由县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部组成人员详见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2012年十件要事七大战役五大工程领导机构成员的通知》(委〔2012〕9号)。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指挥部增设巡查督查组(挂靠县重点办,组长由兼任)、统计考评组(挂靠县发展和改革局,组长由林旭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巡查督查组、统计考评组职责分工见附件。

2.落实协调机制。指挥部定期不定期召开例会、现场会、调度会,听取重点项目进展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通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协调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中的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征地拆迁、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劳动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目标责任

1.完善领导挂钩制度。建立完善“六个一”工作机制(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重特大项目由县党政主要领导挂包,其余项目由副处级以上领导挂包,实行重点项目责任绩效挂钩,切实做到季度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评。

2.分解年度投资计划。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县2012年县级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明晰权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部门协调到位。

3.排定项目实施计划。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对在建项目,由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按旬、按月排出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抢赶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对新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扎实做好前期,落实开工条件,明确开工时限,成熟一个开工一个。

(三)加强协调服务

按照“重点建设、重点支持、重点保障、重点服务”的要求,加强重点项目目标监测,建立项目问题专报制度,动态跟踪落实,全过程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优先解决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银行贷款、用油用电等问题。特别是要做好资金保障、征迁保障和审批保障。资金保障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入,提高重点项目建设信贷融资效率;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拓宽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征迁保障方面:要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同步落实征迁与群众安置,有效推进和谐征迁,营造无障碍施工环境,确保社会安定稳定。项目审批方面:建立完善重点项目机动服务队联动制度,发挥机动服务队的联动作用,实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办、交叉受理、限时办结,推动服务提速提效。要认真落实好“三方联动”协调服务督办机制,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审批、用地、征迁、资金和地材供应、施工环境干扰等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深化项目前期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管理机制。进一步对接国家和省、市产业和扶持政策,加强“三维”项目推进,抓紧策划生成和推进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特别是有前景、有效益的重大产业项目,扩大项目储备数量、提高储备质量,为我县“十二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切实完善定项目、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的倒逼工作机制,力促项目早审批、早落地、早建成。对于关键性审批环节要重点攻关,有专人盯住落实,具体跑、具体抓。对需要报请省市审批的,要及时转报,并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沟通汇报,争取尽快获批,确保我县重点项目有序接续推进。

(五)强化综合监管

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协调和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项目业主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如征地、拆迁、环评审批、立项审批等,实行限期督办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影响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目标计划完成的乡(镇)和部门,要追究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在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县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审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项目一条龙管理机制。所有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加强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重点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

第7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任务,努力实现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工作原则。

1.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由相关企业所在地政府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

2.整体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0号)等规定,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同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淘汰退出企业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监管,依法淘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监督、电价、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依法促使落后水泥生产能力退出市场。

二、工作任务

(一)淘汰范围。

1.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企业,淘汰土(蛋)窑、普通立窑生产企业。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意见的通知》(〔1999〕49号)下发后列入关闭淘汰范围而近年来又重新投入生产的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线)。

3.《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施行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的机立窑。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3〕103号)印发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机立窑扩径改造的水泥生产线。

5.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规定,窑径22米以下机立窑、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和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6.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0号文规定,**年底前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削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并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结合广东省实际,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在2010年前淘汰全部机立窑等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7.逐步兑现各地在申报水泥投资项目核准时签订的限期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承诺书,地处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的水泥生产企业要加快淘汰。

(二)淘汰计划和进度。

根据国家下达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3**万吨的任务,结合广东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的实际,“十一五”期间广东省计划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3804万吨(详见附表)。

各地要根据上述淘汰范围和本地区淘汰计划指标,确定具体淘汰关停的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线)名单,并明确企业关闭或生产线拆除的时间。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增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量。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生产线),各地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包括小水电)一律停止执行,并在取消峰谷电价的基础上加价02元/千瓦时。各级价格、经贸、电监部门及电网企业要加强监督,确保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对列入淘汰名单、到期拒不关停的企业(生产线),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

(二)严格执行环保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生产线)要按时依法吊(注)销排污许可证;同时,要加大检查力度,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新上项目核准程序。省投资主管部门在核准新(扩)建水泥项目时,要支持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立窑等生产工艺落后的项目;要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原则,对达不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的地区,一律不予核准新(扩)建水泥项目。相关项目已获核准的,当地政府要加快兑现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承诺。

(四)加强质量监督。要严格按照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计划,按时依法吊(注)销关停企业(生产线)的生产许可证;加大对水泥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对生产质量不达标的要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关闭;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企业。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水泥的监督力度,禁止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使用立窑水泥。

(五)强化税收监管和信贷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对属于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所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监管力度,规范税收征管办法。金融机构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不得新增贷款,并收回已投放的贷款。

(六)建立落后水泥生产能力退出激励机制。一是设立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退出补贴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推进。二是对因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转产的项目,要优先予以核准或审批,并在省级财政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倾斜扶持。三是对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需分流安置的职工,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四、工作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舆论引导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对全省水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全省水泥建设项目核准清单和批准文件(包括项目等量淘汰承诺书),督促各地政府兑现新建水泥项目时“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承诺,加强对已核准、审批项目的监督。

经贸部门:牵头组织全省“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统筹协调制订各项配套措施,制订《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汇总提出年度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计划建议;草拟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的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牵头组织开展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督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对水泥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在企业申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时对其进行产业政策核查。

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地执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工作进行监督,对行政不作为或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财政部门:落实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相关补贴资金。

劳动保障部门:指导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涉及的人员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用途变更等工作,查处违规使用土地行为;做好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关停不规范开采的小矿山。

建设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水泥准入的监督力度,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大中型水坝、隧道、水闸等重点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

税务部门:加强对水泥生产企业的税务监管。

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装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查处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按时依法吊(注)销列入淘汰名单企业(生产线)的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进行水泥生产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对未能兑现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承诺地区的相关项目不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物价部门:督促落实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企业用电差别电价政策;会同经贸部门把立窑、湿法窑等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按限制类、淘汰类列入实行差别电价的名单。

工商部门:对不符合企业设立前置条件的水泥生产企业,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依法吊(注)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关经营范围。

质监部门:严格把好水泥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水泥的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违规新增立窑未拆除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换(发)生产许可证申请。对新建和技术改造水泥项目,必须经当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确认已兑现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承诺后,方可受理企业水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部门:处理与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的上访事件。

电监部门:督促检查差别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及对列入淘汰名单企业依法停止供电情况。

电网企业: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淘汰名单企业依法实施停止供电措施。

广东银监局、人行**分行:监督对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企业的融资控制政策落实情况,做好贷款收回监管工作。

省水泥协会:提供全省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情况、有关信息及技术咨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领导,省成立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对本地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负总责,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企业(生产线)名单及依法对淘汰企业吊(注)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