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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大规模强化接种;浓缩;要点
【中图分类号】R1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5-0043-01
近年来,每年国家、省政府都要安排一些大规模的免疫规划疫苗强化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有时候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前期的工作布置准备不充分,调查摸底范围广,人数多,参与人员对计划免疫不懂,对工作要求不理解,就会使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质量不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在近年的工作中总结了一些心得,希望能与大家共享。
1 制定工作计划流程,简单明了,一目了然
如2010年的麻疹强化接种工作,针对8月龄至4周岁组儿童5000多人,接到任务后我把工作分为调查摸底-》人员安排-》场地安排-》接种前物资准备-》接种实施六个步骤实施,一步步进行,确保有序开展。
2 编写工作实施要点(把工作重点浓缩在一张A4纸上)
责任医生有其工作要求和操作步骤,各校老师有请他们协助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步骤,登记人员有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接种人员有他们的分工和注意事项。
例如:2011年4月的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责任医生工作要点:
请各社区及村责任医生协助本次麻疹查漏补种需做好的一些工作。
2.1 目的: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消除麻疹
2.2 接种对象:8~17月大的儿童经调查未打过1针麻疹疫苗的,18月~13周岁(初一)经调查未打2针麻疹疫苗的(包括免疫史不详)都要再打一针麻风疫苗(预防麻疹、风疹两种疾病)。
2.3 时间安排:2011年4月11日~20日到海门卫生院(南新椒街168号)预防接种科带以前的接种证或接种通知单。
2.4 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①其实本次麻疹查漏补种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流动儿童及转学的学生(本地儿童基本都打过两针了)。
②给所在辖区幼儿园发一份请其协助做好本次麻疹查漏补种工作的资料和一些通知单(本地人的可少发,流动儿童多的幼儿园多发一些通知单)。
③根据下发的资料打电话或家访核实儿童是否未打过麻疹或只打过一次麻疹(18个月以上要再打一次)。
④发给家长一张通知单,通知其在4月11日-20日到海门卫生院(南新椒街168号)预防接种科带以前的接种证或接种通知单补种。
⑤符合条件的儿童登记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登记表”上,要留电话,4月19日-20日要再打电话确认一次其有无打针。
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登记表”在4月20日完成后请上交,在这之前卫生局可能下去督查时要看的。
3 召开会议,请社区、村责任医生和学校、幼儿园老师以及相关人员参加
在会场上把工作的意义及工作要求讲一下,把工作要点及各种相关表格通知单每人发一份,然后针对工作要点详细解答问题,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4确定工作场地和登记场所,合理接种流程
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的10天其间平均每天有500名儿童要到我院接种,再加上有5天与我院的日常接种日相冲突,为了给儿童家长有一个舒适的环境,避免拥挤,我们准备了备用场所。1楼大厅登记,接种日3楼日常接种,麻疹强化放在2楼备用场所接种,不是接种日统一放在3楼接种。麻疹强化登记工作要求细致少差错,每个儿童都要登记姓名、出生日期、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相当繁琐,即使有接种证,抄也抄到手酸。我按登记要求把电脑中数据导出来,分年龄组按照出生日期先后把符合要求的儿童名单打印成5本2005.2006.2007.2008.2009,按年龄分成四组登记(家长按年龄组排队)。然后备一些空白表格,原来在我卫生院打针的报出出生日期、姓名即可在打印的登记本上找到,不用再询问其他资料,把接种日期登记上去即可,未在我院打过针的再登记在空白表格上,这样就省去了很多时间。
5 其他相关工作的配套
因为强化接种这10天登记、接种人员流动会有些多,每个人培训过后也不会全部记住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我专门编写登记人员工作要点和接种人员分工要求和注意事项(也是浓缩在一张A4纸上),每次发一张纸,讲解过后让他们按纸上操作,减少工作差错,提高效率。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全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全面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免疫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本着对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及时解决实施免疫规划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公平地享有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接种。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的组织领导,定期总结分析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免疫规划经费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工作,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并完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制度和工作计划;区公安分局负责向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提供出生人口户籍和流动人口统计数据;区计生局负责督促所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巩固接种成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外、流动儿童等免疫工作薄弱地区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国家规划内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到2015年达到2.5‰,真正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五部委(局)《关于印发〈2010—2014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年脊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区开展2014年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区卫生局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制定我区具体实施计划,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督查,提高接种效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在确保每名适龄儿童优先补种脊灰、麻疹疫苗的同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使补种率达95%以上。
四、强化防控措施,广泛宣传动员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卫vii项目计划免疫工作内容要求市卫生局、市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更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免各项工作,使我镇计免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拟定二0__年计免工作计划:
一、计免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接种项式次,每月的至号为接种时间,岁组百白破、麻苗加强在每次接种中进行,脊灰苗、百白破、麻苗岁组加强按麻疹项目要求进行,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卫生院防保组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各接种点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48小时内到卫生院或定点接种点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麻疹项目工作继续按项目实施要求完善相关资料,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间小学完成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全程接种率≥%。
4、卡证管理:岁以下儿童建卡率≥%,(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月内;居住满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五苗单苗接种率≥%,各村卫生站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
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零岁组月龄构成,a-a岁年龄构成;(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计免保偿资料;(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岁组年龄构成、防保网络、全年接种成果报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吻合率%;
(2)二0__年出生儿童面玲珑月内上卡率达%;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以上,岁组加强、岁组“三苗”复种率%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a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计划免疫科在接种完成后3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市疾控中心;月龄组报表在每次运转前一月的15号上报,一年级儿童数于9月15日上报,计免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计免保偿资料于11月10日上报。
二、计免工作培训、宣传
1、计免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2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计免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宣传乙肝疫苗接种,出墙报12期,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头进行计免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计免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镇督导组对各村计免工作全年督导a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a—a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计免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
四、计免监测
(一)、温度监测:在月三次运转做好接种前后冷葳包内温度监测,每日监测次(上午10时、下午4时),监测记录随运转成果同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1)疫情报告:发现疑似麻疹病例后,24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传染病报告卡。(2)常规报告:参照目前脊灰疫情afp专报系统的要求,执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月报制(包括“a”病例报告)。(3)主动监测:每旬至少1次深入辖区进行麻疹主动监测。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以街(镇)为单位,各单苗的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脊髓灰质炎疫苗、含麻疹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
3、“五苗”、“七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七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以街(镇)为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含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在95%以上。
5、以街(镇)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接种信息系统使用率达100%,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率达95%以上,重卡率低于5%。
6、针对疾病发病率:不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麻疹发病率降至0.5/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乙脑发病率≤0.3/10万;流脑发病率≤2/10万;白喉发病率≤0.5/10万;百日咳发病率≤5/10万。
7、以区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至少1/10万,AFP监测、麻疹监测、AEFI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方案要求。
8、幼儿园、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漏种疫苗补种率95%以上。
9、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利用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契机,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区卫生局构建“幸福__、健康同行”计划要求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至少举办一期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建卡、登记、预约、转卡等管理工作(特别是流动儿童和计划外儿童),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保证接种信息的真实和一致性,为取消纸质内卡奠定基础,进一步持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水平,严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一级诊断、两级鉴定,简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流程。
三、按要求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每半年组织各接种单位防保人员开展一次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交叉检查,主要考核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幼儿园查验接种证登记情况、单苗及全程接种率(含流动儿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情况,全面了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状况,督促各社区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交叉督导中学习到的先进经验及时应用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区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尤其是麻疹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登记制度,对全区疫苗和注射器实行信息网络化管理,疫苗、注射器出入库账目100%录入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保证冷链正常运转,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汇总工作。
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家长课堂项目,并通过不定期的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经验分享等形式进一步地强化和规范;充分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家长课堂项目、网络和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七、加强对各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八、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和消除麻疹工作。抓好常规免疫工作,巩固人群的免疫保护水平,做好疑似VAPP病例和AFP病例的调查处理诊断工作;维持高质量AFP监测系统的运作,提高对输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发现与反应能力;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
九、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
1、“四苗”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镇达90,农村达80;
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城镇达80,农村达50。
2、冷链运转按时完成率100。
3、启用新的计划免疫监测报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4、推行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疫金卡工程。
5、加强AFP监测,接到AFP报告后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6、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率100。
7、百日咳发病率
二、具体措施
1、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区各接种点继续实行按日接种、随时接种的方法,其它各个接种点每年至少提供6次以上免疫服务,接种期间采取定点、入户、流动等多种服务形式,结合查漏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免疫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卡证登记、资料管理、器材正确使用与管理,接种率监测与报告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冷链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必需的冷链设备,加强设备的操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疫苗质量,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继续实施强化免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统一时间内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3、加强计划免疫知识的信息传播与社会动员。利用各种宣传日或其它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接种点要利用日常接种的机会,加强与儿童家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各种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其主动寻求接种服务的意识。
4、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重要措施。各医疗单位要加强AFP监测,加强督导,定期开展AFP病例漏报调查工作。继续实施加速控制麻疹规划,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提高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质量。
5、加强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后的管理工作。各接种门诊(点)要有专人负责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并及时报告各类报表。
6、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督导。区卫生局和区卫生防保站将加强对儿童接种工作的日常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和指导下级单位及人员及时改进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四苗”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镇达90%,农村达80%;
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城镇达80%,农村达50%。
2、冷链运转按时完成率100%。
3、启用新的计划免疫监测报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4、推行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疫金卡工程。
5、加强AFP监测,接到AFP报告后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6、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率100%。
7、百日咳发病率<0.5/10万,消除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二、具体措施
1、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区各接种点继续实行按日接种、随时接种的方法,其它各个接种点每年至少提供6次以上免疫服务,接种期间采取定点、入户、流动等多种服务形式,结合查漏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免疫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卡证登记、资料管理、器材正确使用与管理,接种率监测与报告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冷链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必需的冷链设备,加强设备的操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疫苗质量,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继续实施强化免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统一时间内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3、加强计划免疫知识的信息传播与社会动员。利用各种宣传日或其它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接种点要利用日常接种的机会,加强与儿童家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各种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其主动寻求接种服务的意识。
4、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重要措施。各医疗单位要加强AFP监测,加强督导,定期开展AFP病例漏报调查工作。继续实施加速控制麻疹规划,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提高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质量。
5、加强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后的管理工作。各接种门诊(点)要有专人负责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并及时报告各类报表。
6、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督导。区卫生局和区卫生防保站将加强对儿童接种工作的日常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和指导下级单位及人员及时改进工作。
一、继续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市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政府和领导的参谋,加强与相关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并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继续加强免疫预防队伍建设,不断充实高素质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二、巩固消灭脊灰工作的成果
继续加大消灭脊灰的免疫、监测与管理三大措施的工作力度,重点保持目标人群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防范脊灰野毒株的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传播流行。
(一)免疫接种。
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特别是4岁儿童的加强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发现高危AFP病例和“零”剂次免疫儿童后,应在3天内至少对病例所在的镇(街道)及时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快速评估和查漏补种工作。
(二)AFP监测。
继续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常规报告和主动监测工作,提高病例报告、调查、随访及时率及合格采便率,要求各项监测指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市、镇(街道)两级免疫预防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切实掌握AFP监测各项技术要求,提高对高危AFP病例、VDPV病例、免疫缺陷者VDPV病例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AFP监测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
(三)消灭脊灰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灭脊灰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和归档。
三、消除麻疹工作
(一)免疫接种。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3针次常规免疫接种工作,8月龄儿童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儿童接种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6岁儿童的接种原则上使用麻疹疫苗,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上,也可使用其它含麻疹成份疫苗。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全程免疫率达到9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在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降低成年人群发病率;继续加强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发现麻疹单个病例时,要按照麻疹暴发疫情进行处置,提高疫情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迅速开展相应调查和周围人群接种率快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开展目标人群应急免疫。
(二)流行病学监测。
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流行因素和接种率等资料,尽早对我市的高危镇(街道)和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防控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浏览法定疫情直报系统,密切关注麻疹疫情动态,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做好疫情预测预报和暴发疫情的调查控制工作。要按照麻疹单病例预警和《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早期咽拭子标本的采集率以及麻疹病毒分离率,加强麻疹病毒流行变化监测。以镇(街道)为单位,个案调查率达到100%,疑似病例血清学诊断分类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报告意识和病例识别能力,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麻疹病人隔离治疗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三)做好麻疹传播因素调查项目。
年配合地市级做好麻疹传播因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工作。
(四)消除麻疹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除麻疹基础资料(包括历史疫情、接种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下一步调整免疫策略提供依据,为上级领导对我市消除麻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消除麻疹证实资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强病毒性肝炎控制工作
(一)甲、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做好甲、乙肝疫苗常规免疫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甲、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10ug/支乙肝疫苗,并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正确认识和把握疫苗的接种禁忌症,确保符合要求的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接种。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推广15岁以上人群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并高度关注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未应答人群的再免疫问题。
(二)疫情监测。
我市作为全省病毒性肝炎监测点,按照《省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继续开展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年乙肝相关肝癌和肝硬化主动搜索和数据上报工作;甲型病毒性肝炎要按照《省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试行)》和《关于调整我省病毒性肝炎监测要求工作的通知》(疾控免函[]26号)要求,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工作,所有15岁以下甲肝儿童病例均按要求进行个案调查和血标本采集。切实加强甲肝和戊肝暴发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发生甲肝和戊肝聚集性病例(指1个镇(街道)或街道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后要尽快调查核实,尽早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暴发疫情发生和蔓延,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市疾控中心。
(三)实施乙肝防治重大专项。
我市作为省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之一,年要根据省项目办要求,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综合示范区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项目工作。
(四)开展宣传工作。
年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社会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促进社会和谐。
五、做好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工作
(一)乙脑和流脑。
切实做好乙脑、流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要达到以镇(街道)为单位A+C群流脑疫苗两针全程接种率90%以上。按照省卫生厅《省乙型脑炎监测方案》和《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做好乙脑、流脑疑似病例报告、调查、采样(尤其是脑脊液)和病原学诊断工作。根据国家要求,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乙脑、流脑病例个案信息。继续做好急性脑炎/脑膜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发现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开展疫情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
(二)白喉和百日咳。
继续做好百白破、白破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切实提高白破二联疫苗接种率,确保百白破、白破疫苗以镇(街道)为单位接种率达到90%以上。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
(三)风疹。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接种率。要按照风疹疑似病例监测及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暴发处置。做好流行性腮腺炎病例血清标本的采集工作,采集率达到50%。有计划地开展育龄期妇女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预防先天性风疹综合症(CRS)的发生。
(四)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近年来我市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发病呈上升趋势,年要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文件等要求,做好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含流腮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流腮疫苗2针次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切实将水痘疫苗纳入常规接种服务,积极开展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并探索性地实施水痘疫苗两针免疫策略,即在儿童12-24月龄接种1针次的基础上,4-6岁时加强1针次;同时按照要求安排好12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力争年底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
六、进一步加强免疫预防管理工作
(一)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年对预防用生物制品继续实行逐级冷链供应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的计划、供应、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账、微机化管理,做到苗账相符,及时制订和上报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各接种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月计划,同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全国疫苗和注射器信息网络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疫苗使用计划和出入库登记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和注射器管理模块。继续加大对各种疫苗供应和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确保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坚决防止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计划免疫人群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第二类疫苗接种要结合疾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群众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随意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第一类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各类疫苗的接种情况要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继续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率,加强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冷链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转。
(二)预防接种管理。
落实新生儿童出生报告制度,提高及时建卡、建证率;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对常规免疫预约次数超过2次仍未接种的儿童要开展入户调查或随访,了解未种原因,及时通知补种。继续做好常规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要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证、表册等各种表格,及时记录、统计、报告、收集,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资料记录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发生。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严格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审批备案制度,及时跟进预防接种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
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积极做好培训与技术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开展新入学(托)儿童、大中专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并做好疫苗补种工作。
(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积极探索完善免疫服务新模式,对服务人口较多,辖区面积较大以及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或具备条件的卫生室增设接种点,充分发挥社区医生及乡村医生的作用,增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方便群众接种。新建或已建接种门诊(室)要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今年有条件的镇(街道)可考虑建立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对新建或名称变更的接种单位,要按照资质管理要求及时进行资质认证。今年卫生局将对我市所有接种门诊进行验收和复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将按上级要求予以整改、降级或撤销。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
要按照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卫生厅下发的《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各卫生院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登陆市级平台,及时了解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报告情况,加大对省市平台数据的力度,切实提高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年将开展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接种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将由省卫生厅制定。
(六)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加强预防接种安全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相关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要按照《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对需要调查诊断的疑似异常反应在调查后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对重大事件应在调查后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并通过国家信息平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作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疾控中心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的关爱救助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宣传和培训。
要利用每年“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7.28世界肝炎日”、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等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免疫预防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免疫预防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和完善逐级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将继续举办全市免疫预防综合技术培训班。
(八)流动人口管理。
依据《市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如工厂、窑厂、砖厂、商贸市场等的摸底调查,了解其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和免疫状况,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常规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流动人口儿童按居住地属地管理原则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时,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