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42:11
序论:在您撰写竞争上岗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管理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把秉公办事、勤政廉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同时,根据“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个人专长,量才使用,优化组合,发挥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个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坚持街道党工委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党工委在确定聘任人员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意,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能任用,但不简单以票取人。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范围对象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范围: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平安365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农办副主任1名,计生办副主任1名,园区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城建办副主任1名,社区主任1名,工作片正副主任6名,共14名。双向选择岗位为“五办一中心”。
四、条件资格
1、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街道机关干部。
2、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在近两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五、程序方法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3月6日*3月7日)。印发《*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公布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职位、范围、资格条件、操作程序和方法。
(二)竞争上岗(3月10日*3月14日)
1、报名(3月10日)。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需按规定填写《*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每一位符合条件者只能填报一个办公室(中心)副主任职位,但可同时填报工作片正副主任职位。原中层职位必须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同时鼓励其他机关干部踊跃参加中层竞聘。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下午5时。
2、资格审查(3月11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按竞争人选与竞争职位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竞争人选。若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则相应减少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并允许报名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经党工委审核后进行公布。空缺职位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用。
3、竞聘演讲(3月13日),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每位竞争者的演讲时间一般掌握在6分钟以内,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由街道班子成员对竞聘人员的演讲进行打分,演讲分值占总得分的40%。参加竞聘演讲会的人员为全街道干部职工,各村书记,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正副会长等。
4、民主测评(3月13日)。竞聘演讲后,组织与会人员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分占总得分的60%。
5、确定考察对象(3月14日)。根据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和近年来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等因素,由党工委集体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下文任职(3月14日)。根据考察情况,由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工委讨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征求街道纪工委的意见。对拟任人选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为3年,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双向选择(3月13日*3月14日)
1、岗位选择。全体一般工作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在“五办一中心”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并填写《*街道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职位申请表》,每人可以选报1-3个岗位。申请截止时间3月13日下午5时。
2、人员选择。各办、中心机构负责人根据本机构编制岗位职数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工作人员。
3、岗位对接。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办、中心机构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意见,提出调配意见。
4、组织决定。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双向选择和调配意见,确定人员。部分岗位实行一人多岗或跨办公室兼岗。聘用期为3年。
六、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结果处理办法
在竞争上岗中落选的人员,必须参加一般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在双向选择中未能上岗的人员,给予3个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后再次参加双向选择仍未能上岗的,根据编制和岗位的空缺情况及本人条件由组织安排适当岗位,不服从安排的,予以分流或自谋职业,其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兰政办发[20*]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报名参加竞聘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作自动待岗处理。
七、有关事项
1、实行干部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从公布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发文公布,不合格者,免去试用职务,由党工委另行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2、在试用期间内,因违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的,提前终止试聘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或撤职手续。
3、竞争落选的中层干部,原任职务自动消失。
4、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后,各办公室、中心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调动人员应及时做好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完成。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坚持依法依规、德才兼备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原则,通过跨部门竞争上岗的方式,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中层干部整体素质,推动中层干部转变作风,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和交流原则
(一)男50周岁(195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8周岁(1959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担任中层干部职务。
(二)本部门(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部门(单位)职位的竞争;教育及卫生系统下属单位人员只限于本系统竞争上岗;县管领导干部、乡镇工作人员不参与本次竞争。
(三)本次竞争上岗,职位数为行政中层职位2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2个),事业中层职位11个,具体职位详见附表1。
三、跨部门竞争上岗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实绩明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二)机关部门行政中层干部职位和事业中层干部职位资格条件:行政中层干部职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事业中层干部职位具有相应身份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男在45周岁(1962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女在43周岁(1964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
(三)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跨部门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时间为8月1日—13日。8月10日上午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动员会议,对开展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8月10日在**电视台、侨报社、党建网等媒体上竞岗公告。
2、推荐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4日—8月17日。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各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争。报名者需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采用统一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县各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时间为8月17日前;个人自荐的可以向所在单位报名,也可以直接向县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位报名者须报考二个职位。
报名地点:县直机关跨部门竞岗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咨询电话:6832197,6821793
3、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8日—19日。由县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每个职位必须有4人以上报名,不足4人的,从报名人数超过4人的职位中组织专业相近的考生自愿调剂。经调剂后仍不足4人的,该职位取消,主报该职位的人员调剂到其他专业相近的职位。
4、笔试:时间为8月20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经济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领导科学和公文写作等。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服务经济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时间为8月23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6、组织考察:时间为8月26日—29日。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组织部、人劳社保局和招考单位党委(党组)共同组织考察。
7、讨论决定:时间为8月30日—9月1日。根据笔试、面试得分和考察情况,经各招考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5天。公示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办理任命手续,实行半年的试用期。
8、公布结果: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竞岗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强化责任,主动配合支持好本次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通过动员、组织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同志都参与这次跨部门竞岗工作,接受组织挑选。
2、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执行关于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有关决定,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被交流的中层干部接到交流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迁转好行政、组织、工资关系,办理好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工作。对不服从调配、不按时到岗者,免去中层干部职务;对逾期不报到超过15天的,视为旷工,予以辞退处理。
3、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相关单位要为竞岗交流干部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县委组织部要对竞岗交流干部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对经考试考察表现优秀者优先列入县管后备干部人选。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松组38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竞争上岗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工作为重相结合原则,因工作设岗,因岗设人。
2、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竞聘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民主测评、考察时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
3、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竞聘中,不论资排辈,不搞照顾,凭真才实学,注重实绩。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用原则。将聘任职位、职数以及资格条件公布于众,实行公开平等竞争。
5、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原则。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竞争上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勤政廉洁,团结务实;
2、具有胜任竞聘职位所需的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能组织实施好镇党委政府交给竞聘职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
3、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4、城管中队、环卫所在编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队、本所外岗位的竞聘。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对象、任职
1、岗位设置:本次竞聘岗位针对缺位的岗位进行设置:城区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城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中层正职);城管中队中队长1名(中层正职)、副中队长1名,共设4个竞争岗位。
2、对象:除党政班子成员及现任中层干部外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全镇所有在编在岗干部均可参加竞聘。
3、任职期限:中层干部任期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如遇特殊情况,镇党委可视情调整。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张帖公告,讲清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竞争的有关具体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将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向镇干部公布。
3、公开报名。采取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镇组织办,逾期未交者作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名单,听取群众意见。
5、演讲。竞争上岗者按抽签顺序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的设想等进行演讲。演讲得分由镇党委组织评委班子,当场计分。
6、民主测评。镇党委组织全镇干部对竞争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镇党政班子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部竞争上岗者进行考察,确定入围人选。
8、讨论决定。镇党委研究决定各岗位任职人选。
9、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拟任职务等在镇公开栏进行公示。
10、发文公布。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镇党委发文公布,同时找提任干部本人谈话。
一、实施范围
竞争上岗的范围为乡镇机关和下属事业站所。
竞争上岗的职位和岗位为这次乡镇职能转变中,机构调整后设置的所有岗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所有在编在册在岗的乡镇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必须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备竞争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组织程序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使符合竞岗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参与。
2、公布有关事项。公布竞争职位(岗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
3、个人报名。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采取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本乡镇乡镇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4、资格审查。乡镇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逐个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乡镇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6、民主测评。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由本乡镇乡镇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民主测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测评的人数不能低于本乡镇工作人员总数的80%。
7、确定拟上岗人选。根据考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上岗人选,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本乡镇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7天。
8、办理任职或上岗手续。对正式确定的上岗人员,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办理竞争上岗有关手续,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县乡镇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实施。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指导实施。根据县上《乡镇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竞争上岗实施细则。同时,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1、乡镇机构“一办两所三中心”负责人岗位,原则上由乡镇副职兼任,其他岗位中,党政综合办公室内设岗位原则上应由行政人员竞争,事业所、中心内设岗位由事业人员竞争。
2、各乡镇竞争的岗位人数必须严格按照编委核定的编制数进行竞争。
3、对竞聘上岗落选人员,进行半年的待岗培训,期满如本乡镇岗位出现空缺,再参加一次竞聘。如本乡镇没有空岗,可到其它有空岗的乡镇参加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经再次竞争上岗仍落选者,列为富余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分流安置。
4、根据乡镇职能转变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下列人员不在竞选之列:
(1)提前退休人员;
(2)自愿或下派到村上任职的在职人员;
(3)领办或参办经济实体的在职人员;
(4)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借调人员;
(5)本办法由本乡镇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公务员实行双向选择,由党委统筹安排;
4、事业中心副主任和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的,实行竞争上岗;
5、其他事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双向选择,党委讨论确认;
6、新增公务员岗位和新增事业中心副主任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职数,按报名人数3:1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时作为空缺,所缺岗位不再另行安排,被聘人员优先作为后备干部和招考公务员推荐人选。
二、轮岗和竞岗的职位(岗位)及职数(见附表)
三、轮岗和竞岗条件。
1、在职公务员;
2、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3、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的,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含在读);
4、具有拟任岗位职务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5、事业人员近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6、年事业中心副主任必须报名,新竞岗事业中心副主任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四、程序和方法
1、制订方案,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
3、公布职位(岗位)、职数和资格条件;
4、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同志限报2个职位(岗位);
5、面试。竞争事业中心副主任及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进行面试;
6、民主测评。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方式对竞岗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汇总时,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取余下的90%有效分的平均分作为民主测评得分;
7、领导考评。领导班子成员对参加竞岗者进行考核打分,积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分作为领导考评得分;
8、党委票决。将面试得分、民主测评、领导考评三项得分按4:2:4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竞岗者的总成绩,再提交党委会进行票决。如有职位空缺由党委会集体讨论配备或兼职;
9、任职。由党委发文任职。
五、时间安排
1、23日制订方案,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讨论方案;
2、24日召开机关干部动员大会,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下午17:00。
3、26日或27日面试、民主测评、领导考评。
4、28日,任职。
六、福利待遇
事业中心副主任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的上浮实发工资的15%;优秀等次或当年度被市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的上浮实发工资的20%。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性质和待遇仍按原标准原渠道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坚持按照“三定”核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实施竞争上岗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集中和择优选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选拔优秀年轻力量,加强干部培养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商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驾驭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文化知识,熟悉运用工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
(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善于协作,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
(五)现任工商所长年龄达48周岁(即1962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不再担任工商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新任工商所长,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工作经历和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能胜任所长职位要求。
三、方法步骤
全市工商所长竞争上岗工作由市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现任工商所长竞争上岗,通过考试(笔试内容同下第(二)项中的笔试内容)、平时工作业绩考核、民主测评,以上三项内容综合评定,组织决定按60%的比例(现任工商所长职务的人数)继续优化定岗。考试、考核和民主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按3:5:2的比例加权计分。
(二)新选拔所长竞争上岗
1、公开选拔12名工商所长。具体职位:涡阳县局工商所长3名、蒙城县局工商所长3名、利辛县局工商所长3名、谯城区局工商所长3名。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到2010年10月15日下午三点。
3、笔试。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参加笔试,笔试的内容为工商所长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类知识、工商相关业务知识和本单位规章规定等。
4、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入围参加面试,面试者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8分钟以内),面试考官并当场提问,现场公布面试分数。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在考生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3:3的比例加权计分。
6、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以上三项成绩的合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报市局党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
7、组织考察。由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8、进行公示。考察组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报经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新提任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9、组织决定。公示无异议,决定任用。
四、要求
1、竞争上岗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在各级纪检监察的监督下实施。
2、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参加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坚持实事求是,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和党组讨论情况等。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数量为正股级5个,副股级6个。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市编委确定的内设机构,在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威信较高。
(二)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三)必须是局机关事业在编在岗的人员,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竞争正股级职位,应在副股级职位任职满2年以上。竞争副股级职位,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六)股级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为50周岁;提拔任职的原则上要任满一个聘任期,聘任期为3年。参加竞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7周岁(1964年3月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竞争上岗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局党委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机关事业人员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局党委根据个人报名,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竞职人员。
(三)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十分钟以内),演讲的顺序以姓名笔画为序。评委由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场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对竞争人员进行评分或投票。参加竞职的人员不能担任评委。
(四)组织考核。局党委根据竞职演讲的成绩,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核。
(五)决定任用。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的成绩、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干部任用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正式公布,并办理任职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本方案报组织部批准后,在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动员部署之日起2日内到政工科报名。
(二)竞争上岗时间安排:报名截止后,经党委会审核报名资格后公布参选人员,次日进行竞职演讲。
五、评分办法
(一)股级干部竞职上岗实行百分制,竞职演讲和组织考察。竞职演讲占70分,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评委按1:1的比例计算得分,组织考察占30分。二者之和为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如果竞聘人数与拟任职人员的比例超过1:1,则实行现场打分(打分标准为80-95)。如果竞聘人数与拟任职的人数等于1:1,则实行现场投票的方式,最后根据竞职人员得“赞成票”率,按班子成员和其他评委1:1的比例计算得分。
(二)组织考核30分。局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德才表现情况,酌情打分。